关于大力加强行风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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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局党组确定2005年为全市质监系统“行风建设年”,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现就加强行风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行风是质监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加强行风建设是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端正党风、政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具体体现,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增强执政能力,保证质监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高质监队伍整体素质,塑造良好质监形象的迫切需要。
继2001、2002、2003连续三年我局被评为“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后,2004年全市系统行风问题出现了较大反弹,旺苍、苍溪局行风测评满意度不高,市局和中区局被确定为“行风不合格单位”。今年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市局组织对全市系统行风状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从调查情况看,行风建设上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个别单位和人员对行风建设重视不够,在业务工作和行风建设上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与企业和行风评议员的沟通协调不够及时,人民群众对质监职能职责和法律法规还缺乏必要的了解;个别质监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态度粗暴,工作质量和效率低下;检验检测不规范,执法办案不严谨,重复检查,多头收费等问题反映比较突出;不作为、乱作为、搞吃拿卡要的人和事仍有发生。这些问题虽然只出现在少数单位,发生在个别人身上,但其危害作用不可低估,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整个系统的行业形象,影响到了质监事业的健康发展。
各级质监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关系质监事业兴衰成败、前途命运的高度,清醒认识当前行风建设的严峻形势和抓好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和落实,把行风建设作为质监部门的立命之本,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到更加突出更加显要的位置,贯穿到质监工作的全过程,有机地融入到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的各个环节,纠建管并举,真抓实建,标本兼治,务求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有明显成效,在队伍的整体素质上有明显提升,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上有明显成绩,在依法行政的水平上有明显提高,在文明服务质量上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有明显上升,以行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奋力开创广元质监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强对行风建设的领导
进一步建立完善行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质监局、各直属单位都要由“一把手”挂帅,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行风建设的统一组织领导;都要由纪检组或纪检监察干部牵头,抽调人员建立工作班子,制定落实实施方案,抓好行风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市局成立纪检监察室,同时抽派一名副县级干部,聘用一名退休领导干部,协助局党组专抓行风建设。
实行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各质监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本部门行风建设负总责,要把行风建设拿在手上亲自抓,经常督促检查,加强具体指导,精心组织实施,逐级抓好落实。行风建设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进一步强调“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逗硬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决杜绝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切实做到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有机融合、同步发展。
坚持和落实行风建设层级责任制。各质监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将行风建设责任目标细化、量化、硬化,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每个责任部门和每一位工作人员,层层签定“责任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领导带头、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找准抓住着力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深入查找行业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质监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紧密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一次“两年回顾教育”活动,对照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对照质监法律法规,对照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对近两年的质监工作和队伍思想、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和检查,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找准自身在行风建设上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按照纠建并举的原则,逐一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坚决整治乱办班问题。要严格规范各种班,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展的各类强制性培训,有关收费要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不

得使用发票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举办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以外的培训班,必须实行企业和培训对象自愿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或行政机关名义强制培训对象参加;推行培训办班明示制,所有办班都必须在通知中明示强制性培训还是自愿参加;收费内容和标准应逐一明示,未在通知中明示的,有关人员可以拒绝参加培训或拒交相关费用。
坚决整治乱收费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变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严禁在商业性委托检验鉴定中利用法定检验之便变相强制性收费,严禁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强迫企业参加收取赞助费,严禁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质监技术机构到企业监督抽样、开展检验检测必须有质监行政机关下达的检验检测计划;为企业服务收取技术咨询服务费必须有与企业自愿达成的服务协议,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各类质监技术机构、中介组织、服务机构一律不得打质监行政机关的牌子,以质监机关的名义向企业发文,要求企业送捡,要求企业参加活动向企业摊派费用。
坚决整治乱罚款问题。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除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外,市局机关其他业务科室的行政处罚权全部收归到稽查分局;各县区质监局也要按照这一规定,将行政处罚权集中到监督监察股,其他业务股室和派出机构不得单独行使行政处罚权。坚持行政执法“三分离”制度,所有立案查处的案件必须经过案审委集体审理,并严格按照审理意见执行,严禁个人说了算,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罚款应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不得超出法律规定多罚、乱罚,减轻处罚要有依据。对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除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案件外,原则上按下限进行处罚。实行案件办理评议制度,每一件行政执法案件都要由案审委对办理质量进行评议打分,纳入办案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坚决整治乱发牌匾、乱评比问题。除经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批准,各级质监机关、质检机构一律不准向企业发放任何牌匾。经批准发放的牌匾一律不准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各级质监机关和质检技术机构一律不得擅自在企业开展任何评比活动。
坚决整治多头、重复和交叉检查问题。要逗硬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系统内部职责权限,规范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消除多头、重复和交叉检查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的决定》,严格执行地域管辖原则,实行行政区域负责制,坚决杜绝不同县(区)局对企业的多头检查;严格执行分级管辖原则,实行层级负责制,坚决杜绝市局和县(区)局对企业的重复检查;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联合检查和事前报批制度,坚决杜绝市局各科(室、队、所)对企业和县(区)局的交叉检查。
坚决整治执法不文明、搞吃拿卡要等问题。要逗硬执行省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和《质监系统行风建设八条规定》。严禁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言语粗暴、挟私报复;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非执行公务着质监制服出入公共娱乐场所;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严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和案件当事人的宴请或安排私人旅游和其他消费活动;严禁利用审批、执法职权向行政相对人索要钱物或报销费用;严禁利用执法、审批权力搞创收,谋取私利;严禁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活动;严禁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发人情证、收人情费、办人情案;严禁在执法中包庇、袒护和放纵违法行为;严禁以收代罚、罚没款不入帐,不按规定上缴;严禁私自留置、处理和占用罚没财物;严禁以检谋私,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四、创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加强质监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强化,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继续实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办好专科、本科两个函授教学班,提升干部职工的学历水平。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狠抓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岗位业务和电子政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年内对干部职工计算机知识的培训面、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面要力争达到100%,对技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面要达到85%以上。同时要大力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加大检验检测特别是食品质量卫生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装备的投入,加快以“金质工程”为重点的信息化工程建设进度,努力提高质监科技水平和技术把关能力。
建立完善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服务标准化。市、县(区)质监局和各直属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包括仪容仪表规范、文明用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规范、廉洁行为规范等文明服务标准,对全体质监人员的言行举止和质监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作出科学严格的约束和要求,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规范,为机关管理开展ISO认证打下基础。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化为民服务活动。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和便民值勤岗制度

,坚持并进一步深化“质监共产党员先锋服务队”活动。进一步完善质监政务大厅的便民设施,努力提升其服务功能,由政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和检验检测报告,实行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抓紧建设质量监督电子申报系统和数据库,尽快实现质监业务“外网申报、内网审批”。积极搞好12365“保名防伪查询网络”的推广工作,为消费者鉴别产品真伪、放心消费购物提供新型、方便、迅速、有效的服务。各质监局、各直属单位都要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质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质监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正确处理好监督、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始终把服务放在第一位,寓监督执法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监督,在服务中执法,充分发挥职能和技术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助企、支农、便民优质服务活动。
全面实行阳光政务,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各质监局、各直属单位都要设置举报信箱和意见簿,设立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都要就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都要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显示幕、专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各项质监政务。要继续坚持质监工作人员座牌、佩证上岗制度,在管理、执法、检验检测工作中向行政相对人发送廉政监督卡制度。实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评议员列席重大案件审理会、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评审会和对质监工作不定期明查暗访制度,实行各质监局和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向行风评议员通报工作信息、报告质监工作的制度,将质监工作全方位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各级纪检监察、法制、人事教育、计划财务等内部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大案件回访和监察、审计、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对贯彻执行的情况和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和工作行为进行严格监督。
加强行风建设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坚持业务工作和宣传工作有机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广元质监信息网和市局在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广元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上开设的专栏,采取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质监工作职能职责,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质监队伍建设的主流,宣传行风建设的正面典型和好人好事,宣传我们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强行风建设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民群众,增进社会各界对质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大对不正之风的责任追究和惩治力度。
严厉查处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行风建设规定搞不正之风的人员,要责令其立即纠正违规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诫勉、通报批评、离岗接受培训、暂扣或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暂停或取消检验资质、免职、责令辞职、辞退等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违反行政执法“十不准”规定的处理办法》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工作人员违反行风建设规定,除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追究其所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管理失职的责任,扣减所在部门和单位年终目标分值;下级部门和单位严重违反行风建设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追究上级部门分管和联系领导管理失察的责任。行风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取消其当年一切评选先进的资格,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不能当先进,不能晋升职务。行风建设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要对“一把手”直至整个班子做出组织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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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方案范文


关于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方案范文

广西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保监会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广西保险业的行风建设,改善保险服务,加强诚信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推动广西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开展广西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六大以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会议和中国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广西保险行业存在的发展速度不够快、覆盖领域不够宽、服务水平不够高、诚信意识不够强、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形成“求真务实、严格管理、艰苦奋斗、团结奉献”的良好风气,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步骤

广西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从20xx年3月开始启动,到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集中学习、查摆问题、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其中,查摆问题和总结提高阶段的工作贯穿于加强行风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一)动员部署阶段

广西保监局召开广西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动员会议,对保险业开展加强行风建设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区级保险公司要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订工作方案,逐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各区级保险公司加强行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及主要负责人在本系统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稿要在4月16日前上报广西保监局。

(二)集中学习阶段

各单位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全国、全区保险工作会议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政府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会议精神,学习广西保险业加强行风建设动员会议精神,帮助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为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整改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查摆问题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区保险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险业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1)不讲政治,不顾大局,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行业形象的问题;(2)服务态度冷漠,效率低下,承保容易,理赔难,拖赔、惜赔、欠赔,甚至无理拒赔的问题;(3)不诚实守信,误导消费,故意隐瞒保险合同的重要信息,不充分说明“除外责任”,诱骗客户退掉原有保单来重新投保的问题;(4)违规经营,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要分层次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要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论事。要开展正反两面典型教育,使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

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将查摆问题情况上报广西保监局。广西保监局将适时召开查摆问题情况汇报会,听取各单位的汇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

1、整改提高。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查摆问题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努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确保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2、评议总结。12月,广西保监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加强行风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推动行风建设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正确处理加强行风建设与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将加强行风建设与贯彻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全区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做到行风建设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加强指导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任务,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加强行风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组织检查等有效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发现工作不力的,及时纠正;有不足之处的,要找出原因,及时弥补;走过场或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及时“补课”。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紧紧抓住加强行风建设这个载体,结合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大力宣传保险业“诚信友爱、团结互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形象,树立保险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各单位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将加强行风建设的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广西保监局

食品药品监督局加强行风建设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风,力争实现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建一流强局、创一流业绩”的总体要求,近期,根据市局党组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对近200家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问卷调查,针对相对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充分肯定成绩、勇敢正视问题
新一届市局党组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高度重视,列入“一把手”工程,围绕“四个一流”的总体要求和“两个确保”的总体工作目标,紧扣“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和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针对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问题,上半年开展了集中性的党风廉政教育、药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与振兴、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构建全系统“和谐之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三型”机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一系列的重要工作和活动,有效地加强了市局机关乃至全系统的行风建设,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凝心聚力、创新务实,一些重点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表扬与肯定,受到人民群众包括管理相对人的好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非常满意”和“满意”率达91.4%。
肯定成绩,是为了增强信心,激励斗志;正视问题,是为了明确方向,奋发努力。我们清醒地看到,由于我们这个部门,这支队伍组建时间较短,一些同志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与新职能、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亟待提高;极少数干部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还不够高;极个别人执法不够规范,自律不够严格;极少数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制假售假,药械市场秩序整治的任务十分繁重;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综合监管的任务十分艰巨。对于上述问题,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势必影响工作,影响整体形象,影响全系统行风建设的成效。
二、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关键在于提高人的素质。没有高素质的队伍,便不会有高效率的工作、高质量的服务。我们要大力实施“人才素质工程”,从政治与业务两个方面,切实抓好和“”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抓好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抓好专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抓好专业知识与执法技巧的学习培训。近期组织好国家局中药饮片鉴别培训班的参训工作。培训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对象的层次性、形式的多样性和学习的实效性。围绕提高“五种能力”,划分中心组、科级领导干部、机关全体三个层次,采取专业培训、任职前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培训、以案说法、参观学习、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力求做到生动、充实、有效。(中心组和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公务员的学习培训由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机关全体人员的学习培训由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法规培训由法规处负责,各种专业知识的培训由人事教育处牵头,各业务处室和培训中心具体负责)
三、围绕“两个确保”,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加强对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是我们加强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半年,围绕“两个确保”的目标,我们要继续在“四严”上下功夫。一是严格行政准入。严把条件、程序、验收、检查“四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开办、经飞行检查达不到标准的,该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该暂扣或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或gmp、gsp、iso9000认证证书的,坚决予以暂扣或吊销。二是严格市场监管。建立与实行严格的辖区责任制、市场准入工作程序与制度、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防止假劣药械案件发生。三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深入开展药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屡犯或犯罪情节严重的,要出重拳、用重法,该重罚的重罚,该吊证的吊证,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组织严肃查处。四是严格执法监督。制定并施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执法程序、量化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做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防止“金钱案”、“人情案”等问题的发生。(依据职能分别由市场处、安监处、器械处、稽查处、食品安全监察处、法规处负责)
四、创新监管理念,提高监管绩效
提高监管绩效,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最实际的检验。而提高监管绩效,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是前提,采用科学的监

管手段和监管方法是保证。我们一要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用唯物、辩证的观点,正确认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围绕发展抓监管,抓好监管促发展,寓监管于发展之中、服务之中、规范之中、维权之中。通过科学监管,扶持合法企业做大做强,又通过做大做强合法企业,提高药品质量,提升管理水平,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二要积极探索科学的监管手段和方法,逐步建立一套强化药监部门监管与强化企业内控、他律与自律、教育与惩处为一体的良性互动新机制。让企业认真、全面履行为人民、为社会提供质量可靠药品的责任,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这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由被动转向主动的关键所在。要大力推进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与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质量责任制、质量信誉承诺制,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自律机制,确保药品质量。三要建立科学的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质量第一”的标准,把药械产品质量作为评价体系的核心和关键,把日常检查与飞行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质量问题“一票否决”。(依据职能,分别由市场处、器械处、安监处负责)
五、加强效能建设,努力提质提速
一要继续围绕“提质提速、便民利民”,开展“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治私、治懒、治慢”,强化领导督导,跟踪问效、效能监察,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二要紧紧围绕“提质提速、便民利民”加大“四个方面”的工作力度。一是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行政许可方面的效能建设。该进厅的全部进厅,严禁“中间设卡”、推诿扯皮,人为设置障碍。完善和落实行政审判、执法工作程序和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严禁乱审批、乱执法、乱收费。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突出抓好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审查、决定、执行、办结等重要环节的监察,确保行政工作高效、有序、健康开展。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热心为药械工商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信息、责任培训、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医药经济发展。三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加快实行网上管理、申报、审批、咨询、投诉等网络化服务的工作步伐,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大力加强机关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日常工作规范化、各项管理程序化。”(依据职能,分别由市场处、纪检监察室、安监处、器械处、办公室负责)
六、严肃党纪政纪,促进廉洁从政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深入开展学习、贯彻、遵守、维护党章及党纪政纪条规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政意识。全面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围绕人事权、财权、审批权、执法权,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机制与体系。要把药品、医疗器械商业贿赂案件、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和失职渎职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等乱收费、乱罚款案件,以及公务活动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禁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兼职、入股获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相对人的现金和有价,严禁到企业“吃拿卡要报”。对索贿受贿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依据职能,分别由纪检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及执法处室负责)
七、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形象,依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一要加强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的汇报、沟通与协调工作,主动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融入到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以赢得更多的支持与帮助。二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克服“埋头工作、轻视宣传”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代人受过”现象的发生。三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关注和回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假药识别、科学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惠及于民”,防止空洞无物的宣传、说教式的宣传和自侃式的宣传,增强宣传的效果。四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率。如召开新闻发布会、走进直播间、拨打行风热线、上街赶集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印发明白卡、利用广播报刊电视进行专题报道等。市局和各县(市)局要认真谋划,力争下半年宣传信息工作有一个较大的突破,使我局在社会上的形象整体得到提升。(由办公室、行风办负责)
八、构建“和谐之家”、凝心聚力创佳绩
团结和谐是事业兴旺之基。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构建“和谐之家”作为加强行风建设、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全面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来抓,在实现“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环境”五个方面的和谐上下功夫,努力营造“人和气正讲团结,为人处事讲诚信,和睦相处讲与善,政令畅通讲纪律,凝心聚力干事业,监督帮促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一要深入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兴保定”活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二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种不和谐因素,把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机关党组织要发动全体党员,做苦口婆心而又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

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成为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带头人。要广泛开展谈心互助活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三要关心群众生活,努力解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办好机关食堂,发挥好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想方设法解决机关办公用房问题,千方百计克服经费紧张的困难,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四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感受温馨。(依据职能,由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
市局党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动力,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两个确保”为总目标,以“四个一流”为总要求,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向党组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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