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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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实施意见

镇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实施意见
按照区委、区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加快农村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形态,**镇结合实际,制定**区**镇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加大全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众生产生活方式为落脚点,用统筹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引导工作,以农村产改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手段,以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为保障,以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配套,以项目为载体,全力构建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和谐相融、现代文明和历史文化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
二、按照总体规划,以项目带动、产业支撑为重点,全力打造“两区两化”
按照**总体规划,加快已确定项目的包装、招商和实施,全面启动和加快“两区两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一)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宜居宜业环境
以**、**两个场镇、**农民集中居住区为重点区域,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1、以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均田社区、黄龙村综合服务站建设为网络,全面提升城镇管理和服务水平(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刘蜀云;承办部门:城建办、事管中心)。2、分阶段启动场镇街道路面整治,增设排污管网,实施区域和断面绿化,打造2条标美街道,配套街灯、消防等基础设施,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场镇保洁,提升宜居环境,逐步扩大场镇规模(项目牵头领导:张汉勇;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城建办、执法中队)。3、尽快完成新九路场镇连接段通道打造,着手规划,年初完成1600米连接道整治,提升场镇快速通道(项目牵头领导:张汉勇;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城建办)。4、以政府拆迁旧址为重点区域,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城区建设,年初完成总体规划,加快旧址开发规划和招商进程(新城区建设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旧城区改造项目牵头领导张汉勇;承办部门:城建办)。5、强化场镇管理和经营,以场镇治理“五乱”和农村“四清”为基础,以整治环境和市场秩序为重点,以健全长效机制和开展专项治理为结合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场镇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协管员和文明劝导员作用,彻底治理“脏、乱、差、丑”现象,大幅度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打造亮点产业和特色场镇(项目牵头领导:张汉勇;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执法中队)。6、加大教育、卫生投入,加强两所中学、两所医院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坚持对( )上争取和镇财政竭力投入相结合,促进教育、卫生事业协调发展(项目牵头领导:刘蜀云;责任领导:刘继忠;承办部门:党政办、社会事务办)。
(二)加快农业开发项目、土地整理、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1、按期完成九龙、翠云、三尺、广泉、飞石、均田区域农业开发项目(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李春梅;承办部门:农技片站)。2、积极申报“广泉、翠云”和“黄龙、飞石、九龙”及“均田、新华、三尺”土地整理项目,力争明年全面启动(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城建办)。3、年初全面启动黄龙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牵头领导:李建勋;责任领导:刘继忠;承办部门:城建办)。4、结合成绵复线拆迁,启动利济片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力争明年立项后年实施(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城建办)。5、着手九龙、飞石农民集中居住区申报,力争明年实施(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城建办)。抓住土地综合整治契机,突破规划、土地、资金屏障,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
(三)依托青白江水资源,以港蓉公司农业开发项目为起点,全面打造青白江生态带。通过综合开发,一三产业互动,形成观光休闲、餐饮娱乐、会所颐养生态走廊。加快规划、项目申报,形成开发激励机制,通过生态带打造,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形成我镇特色亮点(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李春梅;承办部门:农技片站)。
(四)依托**火车站优势,错位发展,全力打造沥青特色产业集群。对上千方百计争取规划和土地政策,充分利用水泥厂关停,引进2-3家规模税源型沥青产业企业,逐步形成西南地区最大沥青仓储基地之一。着手水、电、气、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市特色产业布点(项目牵头领导:张汉勇;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经发办)。
三、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
(一)以土地整理、拆院并院为契机,实现土地整合整治全覆盖

镇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实施意见第2页

紧实施“九龙、三尺、翠云、广泉、飞石、均田”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确保年底完成;加快“广泉、罗汉、翠云”土地整理项目工作进度,确保年底竣工及验收;明年尽早启动“黄龙、九龙、飞石”和“新华、均田、三尺”土地整理项目;加快利济片土地整理项目申报。明年初,全面启动黄龙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打造特色亮点;对上争取,尽快启动“九龙、飞石”、新华拆院并院项目实施;着手利济片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
(二)充分利用产改成果,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采取市场引导,政策扶持,信息和技术服务的手段,大力发展农村经合组织,促进土地规模流转,千方百计增加再就业,持续提高农民收入。20xx年新增土地规模流转不低于3000亩,农村经合组织不低于5家,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不低于15%。大力扶持同义恒绿蔬菜合作社,覆盖同义、柳泉、水梨村片区;大力扶持广泉绿农蔬菜合作社,覆盖广泉、翠云、三尺片区;大力扶持九龙蔬菜合作社,覆盖九龙、飞石、黄龙、均田片区;筹划建立界牌蔬菜合作联社,覆盖界牌、顺河片区。实现经合组织全镇全覆盖。
(三)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抓手,深化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全镇18个支部(1296名党员),已新建4个企业联合支部,整合和建立顺河、均田、广泉、黄龙4个党总支,实现党组织全覆盖。继续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继续深化“三级联创”、“勤廉双优”、“五好班子”等活动。大力提高村“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高标准发展党员。加强镇、村、社三级干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镇、村两级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弘扬新风正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全镇180个社、6个居民小组,重新海选村民代表930人(每社5人)、村议事会成员326人(每村25—35人)、监事会成员84人(每村7人)、理财小组成员36人(每村3人)。镇党委、政府牵头制定和完善章程,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按规程议事和办事,强化督查,注重实效。
(四)全面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做强公共服务能力
改革先行村黄龙村按照“1+13”已确定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配套资金和融资86万元,其余资金通过市场机制运作解决。该项目已完成选址、规划,尽快实施。
继续抓好先行改革村(黄龙村)试点工作,形成规范示点村。全面推开均田、九龙、同义、界牌、顺河6个村(社区)第二阶段工作,坚持宣传动员是基础,民主决策是关键,整合资源是跳板,统筹城乡基础设施是目的。充分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程序。抓紧召开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疏理、议定、表决实施项目。
着手完善村庄规划,做好融资工作,积极引导市资金参与,注重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四、组织保障
建立**镇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周光富(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汉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蜀云(党委副书记)
成员:李春梅(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建勋(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继忠(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晋川(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有姚祖军、彭勇、付云兴、李忠伟、王光涛、钟庆茹、张代群、余元其、王林虎、李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姚祖军同志(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王俊、马良贵、覃晓斌、刘家玲。
实施项目实行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承办,限期完成,目标奖惩。
**镇党委、政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在全镇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方式大调整大讨论,增强全域**和统筹城乡发展理念,深挖细找发展中存在的瓶颈,按照近期工作重点和明年目标,明确思路、增添举措、突破瓶颈、大胆创新,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基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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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如何,特别是镇容镇貌的好坏,反映一个乡镇“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果,反映出一个地区人口素质的高低,同时也是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是否具有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标志。我们下仓镇作为蓟县的南大门,南临宝坻区,东接玉田县,津围公路纵贯南北,仓永路、杨玉路横穿东西,地理位置相当重要,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所以说搞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具有特殊意义,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好全镇。特别是镇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使下仓镇道路畅通,镇容整洁,环境优美。
一、指导思想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广大群众的意愿,按照市县相关会议精神要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优化镇区和经营环境,美化镇区生活环境,彻底改善“脏、乱、差”现象,做到道路畅,镇容整,环境美,推进全镇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再上新水平。
二、整治任务
以镇区为重点,以津围路、仓永路、杨玉路、镇区商贸街四条主干道两侧为突破口,以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村内道路铺设维修和塑料加工厂治理为主要任务,加大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薄弱环节治理力度,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状况。
三、具体要求:
1、镇区内环境和村内道路达到“七无”,即:无垃圾粪便,无乱堆乱放,无乱泼乱倒,无杂草污物,无私塔乱盖,无残墙断壁、无乱贴乱画。
2、塑料加工厂坐落在村内的搬迁至远离村庄和主要公路干线的废弃地内,如不按时搬迁,将协调环保、工商等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执法,直到其搬迁或关闭。
3、杨玉、军蓟公路两侧的塑料加工厂业主在厂区周围建高墙遮挡,墙外禁止堆放塑料编织袋及生产的废弃物,并在墙外栽树、种花进行绿化,形成绿色防护墙,保持墙外及渠沟边无杂物。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禁止向渠沟内直接排放污水,污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现有渠道内杂物由各塑料加工厂业主负责清理,并保持渠沟内永久无拉圾废物。
4、所有临时塑料收购站点一律迁址,不得在公路两侧经营废旧塑料收购业务。
四、保证措施
1、要提高认识——各村要充分认识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整治及塑料加工厂治理工作重要意义,要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富裕型小康村创建活动来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把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和群众的意愿挂钩,镇域内群众和个体工商户都在下仓镇生活和生产经营,整个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和经营者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投资经营。特别是镇区的环境,它的好坏既是否决定全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又是全镇文明程度高低的主要标志。因此,我们要把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工作日程,务必把塑料加工厂治理,环境清整,道路建设三项任务扎实完成,务必实现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的彻底改观。
2、加强领导——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镇里将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王镇长担任,靳德光、付绪宝、王宏伟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宏伟兼任,副主任由赵士仓、王立军担任,成员有王建忠、赵绍安、孙继武、张艳华。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办公室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进度上报、检查验收及相关协调工作。镇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各村也要立即成立专门组织,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亲自挂帅,选配精兵强将,使各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3、精心组织——为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能持续有效的开展,各村特别是津围公路沿线的各村要积极行动起来,做好垃圾定点堆放的选址工作。各村要固地制宜,针对本村的实际情况,建好垃圾池,垃圾池要美观实用,不影响正常通行、不影响周围农户和商户的正常生活和经营,便于垃圾的倾倒和清运。镇里也将成立专门的环卫组织,雇用运输车辆每天负责垃圾的清理和运输。并将向镇区内主干道沿线的个体经营户和企事业单位适当收取垃圾清运费,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及垃圾清运。同时,还将根据《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的规定,镇区内企事业及个体工商户要与镇政府鉴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在责任地段以内,承担相关责任。
2005.4.25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沼气的重要意义
农村沼气作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六小工程”之一,是符合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发展农村沼气,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卫生,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农村、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沼气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为目的,以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为保证,积极开展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坚持以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沼气及其综合利用水平;以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农村生活污水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二)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实现农户基本生活、生产单元内部的生态良性循环,达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示范户农民增收节支1000元以上。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全面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
主要任务:2005年,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万座,累计达到3.6万座,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3.5%;完成本辖区农村沼气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到2010年底以前,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22%以上,适宜乡镇达到50%以上;辖区内所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畜禽粪便和污水要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核心,结合改圈、改厕、改厨、改院、改水、改路和推广高效生态农业技术,积极推广“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二池三改”(沼气池、青贮氨化池、改圈、改厕、改厨)、“五配套”(沼气池、太阳能猪舍、厕所、果园、水窖)等工程模式,积极开展沼气及其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
(二)推动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凡规模化养殖场和达到一定加工废水排放量的农副产品加工厂,必须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实行达标排放,并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实现粪便、污水、废水的无害化和资源化。积极推广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创建优美环境。
(三)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推进的原则,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试点。进一步提高生态农业建设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促进我市农业结构合理化,技术生态化,过程清洁化,产品无害化,实现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各级各部门要把农村沼气建设与生态农业、小康村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适合本地区的农村沼气发展规划,合理选择“一池三改”、“两池三改”、“一池四改”、“三位一体”、“四位一体”、“猪沼果”、“猪沼菜”、“牛沼草”等技术模式,实施分类指导。
(二)加强宣传,示范推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农村沼气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卫生状况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地位、作用、技术、模式及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抓好典型培育,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农村沼气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健全工作机构,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技术

培训。各县(市)、区必须建立健全农村能源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人办事、有条件能办成事。各级农村能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技术培训,尽快建立一支适应任务需要、达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的技术员队伍,按照“市场运作、合理收费、自我发展”的原则,鼓励已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组建施工队伍,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搞好工程建设。
(四)建立有效机制,加强行业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实行全程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将农村沼气建设计划落实到户,每个示范户建立档案卡,做到“三公开一公布”。所有农村沼气示范村都要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有关政策、计划任务、补助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开自愿建设户名单,公开物资的采购价格、分配等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家喻户晓。网上公布用户档案,示范村电话,各级管理单位的电话。实行月报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
坚持技术标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农户的安全意识,实行持证上岗、专业化施工、规范操作,做到安全施工,安全使用,确保持久发挥沼气建设的综合效益。各级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工程建设质量。
(五)制定优惠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与农村沼气建设相配套的政策体系建设,建立以农民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辅助、政府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机制,多渠道筹资,千方百计增加投入。一是市人民政府从2005年起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及财政预算,每年拿出5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扶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农村沼气建设示范户予以补助;各县(市)、区要落实相应的配套补助资金予以补助。二是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将农村沼气建设与农村扶贫、农村改水改厕、移民建镇、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三是利用多样灵活的方法贷款融资。农村信用社要积极进行小额信贷,搞好资金监管,允许农民采用抵押、村委会担保或多户连保等办法获得贷款,用于农村沼气建设。四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及有关国际组织等的项目资金支持。
五、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农村沼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严格验收,严格考核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创一流的便民服务,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去年已取得成效基础上,总结经验,夯实基础,弥补薄弱环节,强化督查,突出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高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失真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产业发展年”和“三强市”建设工作,以打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务服务为目标,不断深化服务理念,完善推进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社会监督,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制和体制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调整**镇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党委委员、**社区支部副书记)
(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责任人:(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社会事务办主任)
**镇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
主任:(**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主任:(**镇党政办主任、纪委副书记)
成员:(社会事务办主任)
(群工办主任)
(经济发展办科员)
(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财政所所长)
(产改办主任)
(党政办科员)
2.管理办公室职责
(1)领导和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定中心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各服务窗口、服务项目的审定。
(3)负责对各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4)研究和完善乡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
(5)负责对各服务窗口提出的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所需资料等内容进行审查。
(6)协调解决和答复申请人对服务项目办理中提出的问题。
(7)对服务窗口项目的办理情况、工作作风、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办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务行为
1.完善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制定制度落实的考评、奖惩制度,确保制度刚性执行。
2.充实和完善规范化服务细则,细化、优化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采取领导考评、办公室评比与群众测评方式。
3.按照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统一规范的要求,对办公室门牌标识、工作人员座牌、挂牌、职位代理、政务公开栏等内部管理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高效的政务运行机制。
1.认真实施《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将涉及社会公众办理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便民中心集中办理,方便群众办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严格杜绝两头受理。
2.进驻便民中心的办室将审批权限下放到窗口,提高当场办结率。
(三)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1.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传输文件。完善我镇网站建设,实现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政务信息共享。
2.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代办点,积极探索切合我镇实际的代办服务方式方法。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把便民服务制度延伸到村,11个村2个社区分别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并确定一名专兼职代办员。各代办点做到有固定人员、固定场所、固定联系方式等。办员在公开、便民、依法、高效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为申请人无偿提供便民服务,完善网站服务功能。
3.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按要求完善中心各项设施,严格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高效服务。
4.认真贯( )彻《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培训,提高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积极性。
5.推行行政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加强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调研,明确决策所要解决的问题、需达到的目标,博采众长,制订多种备选方案,择优选用,促进决

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第2页

策科学化、民主化。
6.把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融入到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产业发展年及实现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各项等工作之中。
7.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细化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制定和完善分级监管制度,即领导对办室、办室对工作人员、镇对村的三级监管制度,由领导根据各办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对办室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督查整改效果;由各办室对各自工作人员按职责分工、工作态度、工作进度、目标完成等进行监管,及时督查整改;由乡分管领导牵头,各办室负责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同时,制定民主监督制度,聘请11名规服民主监督员,对**镇规服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及时举报督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结果。
(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机制
1.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的审核、完善和发布工作,按照《邛崃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邛崃市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务内容。
2.制定和实施《**镇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府有关有关信息。
3.按要求将主要涉宵和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布。
(五)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1.完善公众评议政府机关、反映诉求的渠道,强化公开电话和领导信箱的快速处理的反馈机制。
2.发挥民主监督员作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3.建立对规范化工作的满意度测评制度,开展定期或常态化的测评活动。
4.健全问题整改责任制,对薄弱环节明确整改任务、单位、责任人和时限,对整改结果进行督查。
(六)完善考核制度,增强约束力。
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实行办理结果定期公开制度,将投诉与处理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完善服务对象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结合实际,开展一年一次的服务对象测评政府行政工作评议活动,测评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四、实施步骤
1、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关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强化宣传,通过召开机关干部、村、组干部会,安排布置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参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建立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由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公务员法》、《宪法》、《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的培训,组织对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电子政务系统操作和礼仪等的培训,增强依法行政和规范化服务的能力,做到依法行政,高效服务。
4、改进和完善,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市上安排,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使便民服务更加快捷、便民。
5、监督管理:边工作边自查边接受监督,党委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政府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企业代表等人士,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进行评议和督查,改进工作方法,把便民服务做得更好。

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谐村镇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构建社会主义首善之区的总体部署和《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和谐顺义的步伐,现就开展和谐村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和谐村镇的重要性
(一)建设和谐村镇,是构建和谐顺义的重要基础
村镇是社会的重要细胞与基础,是建设与管理的重心。建设和谐村镇,是市委、市政府从首都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区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建设和谐村镇在构建和谐顺义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顺义的和谐。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赋予我区的功能定位,要求我们必须按照“总体规划、全面布局、突出重点、狠抓基层”的思路,切实加强和谐村镇的建设,为构建和谐顺义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和谐村镇,是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区经济社会正处于发展黄金期,同时也是矛盾凸现期。由于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随着实行土地确权、粮食直补政策和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而导致占地拆迁范围的不断扩大,引发出一批信访和集体上访事件;“三农”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保障机制还很脆弱,就业问题仍没有得到较好解决;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与农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积极性不相适应;社会道德水平亟待提高,与“人文奥运”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等等。只有妥善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才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了创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环境和条件,必须加快推进建设和谐村镇的步伐。
(三)建设和谐村镇,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建设和谐村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要求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在发展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证农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必须抓紧解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加强农村地区社会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必须在全区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只有做到了这些,我们党才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因此,建设和谐村镇是我区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党的形象及社会稳定。
二、建设和谐村镇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关键,以服务农村群众、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发育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为重点,努力把村镇建设成为各个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总体目标
1、经济快速发展。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区的第一要务,加快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步伐,不断增强镇村两级综合实力,为和谐村镇建设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
2、民主法治健全。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基层民主自治组织,使广大群众在基层社会事务中能够依法当家作主。
3、基本社保均衡。进一步深化农村养老制度改革,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广大农村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4、公共服务完善。调整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质量,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
5、社会安全稳定。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完善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使农村社会秩序井然、广大群众安居乐业。
6、生态环境良好。搞好绿化美化、垃圾处理,提高农村群众的公德意识、环保意识,使群众养成节约、环保、卫生的良好习惯。
7、社会风气端正。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促

进邻里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守望相助,在广大农村地区形成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
三、建设和谐村镇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夯实构建和谐村镇的物质基础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增强镇村经济实力,是构建和谐村镇的物质基础,是解决构建和谐村镇面临众多矛盾和问题的关键。一是加强镇级二三产业基地建设。要以产业基地为依托,不断增强基地的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坚持招大引强、扶优扶强、做大做强和引进内外资并重的原则,择优引进一批大、用地少、税收高、就业强的项目,促进镇级经济发展实现园区化、规模化、特色化。区直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开工早、见效快”。同时,要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低效运营企业重组改革步伐,注重存量资产的开发与利用。通过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力争使全区各镇主要经济指标年递增15%以上。二是不断壮大村级经济实力。切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通过“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不断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村级经济的生机与活力。积极化解村级不良债务,降低经济发展成本,推进村级经济良性发展。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规模效益,引导更多的农民脱离土地,投身二三产业。大力发展村级二三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增加村级经济和农民收入,力争80%的行政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年递增10%左右。三是以产业化带动农村城市化。我区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已确定“一港、二河、三区、四镇”的城市规划方案。要紧抓机遇,大力推进重点区域的二三产业发展,以产业化带动城市化,以城市化促进产业化。区直有关部门要与各镇密切配合,建立起适应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农民就业的长效机制,以政府出资、无偿培训为主要形式,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就业安置培训,使更多的农民跳出“农门”,拥抱城市,走向富裕。同时,要注重引导、支持农民以投资主体的身份进入二三产业领域,并带动他人就业。经过努力,保证全区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0人次以上,实现就业6000-7000人。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构建和谐村镇提供组织保障
建设和谐村镇,镇村基层组织承担着重要责任。可以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建设和谐村镇的关键。一是切实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关键是选好党支部书记。要把那些作风端正、工作能力强、廉洁公正、群众拥护的党员选拔到农村支部书记岗位上来,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建设和谐村镇的领导核心。要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领导班子把握全局、促进发展、协调利益、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一助一”帮扶、镇机关干部“固定日”下乡、领导干部联系困难户、村干部入户走访、党员联系群众等多种形式,及时倾听群众心声,准确掌握群众需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要依据《村委会组织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严格按照《北京市村委会选举办法》的法定程序选举出村民委员会,保证一次选举成功率达到95%以上。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提倡“两委”交叉任职,保证交叉任职率达到75%以上。要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充分发挥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民主监督的作用,使之成为党支部、村委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团结广大群众为构建和谐村镇贡献力量。三是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村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村账托管”制度,减少非生产性开支,杜绝腐败行为发生。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以激励领导班子成员扎扎实实为群众办事。建立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以强化上级机关和广大群众对“两委”班子成员的监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
(三)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
构建和谐村镇,必须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一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要利用广播电视、顺义网城、户外公益广告牌等多种传媒,通过举办区情报告会、比赛、演讲活动、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村风,为构建和谐村镇和迎办2008年奥运会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二是加强和改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要紧密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中显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交代给群众,使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起到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鼓舞干劲、促进发展的作用。同时,要切实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和实效性。三是广泛开展农村文体活动。以“二月新春”、“

五月鲜花”、“十月金秋”三大文化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使他们在参与中陶冶情操,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四是抓好农村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以扩大群众参与、提高群众素质为目标,突出抓好以农村道路、村容村貌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地区环境建设水平。要在全区农村广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标兵村”、“环境优美村”、“环境整治达标村”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5年的努力,力争使全区“首都文明乡镇”达到10个,首都文明村达到100个,“文明标兵村”达到15个,“环境优美村”达到100个,“环境整治达标村”达到400个,从而提高农村的文明程度。
(四)完善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创造构建和谐村镇的社会条件
构建和谐村镇,必须建立起面向基层、覆盖农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一是要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5年内,使70%的镇、80%的村建有集全民健身、图书阅览、文化活动、市民学校于一体的文化体育中心(文化大院)。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进一步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和城区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按照“高质量、高起点”的要求抓好农村教育事业。合理布局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努力做到每个镇都有卫生院、每个村建有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构建覆盖全区农村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使群众就医做到“大病到医院,小病不出村”。要加快农村地区信息化建设,抓紧实施集电子政务、有线广播、有线电视、远程教育于一体的“村村通”工程,力争2006年投入使用;继续加大农村有线电视建设力度,力争2010年农村地区有线电视入网率达到或接近城区水平;以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稳步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要以实现饮用水质达标为重点,切实搞好单村供水设施改造和镇级联合水厂建设,力争利用3年的时间,解决农村地区饮用水安全问题。加大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力度,利用5年时间,力争达到85%以上。继续实施村村通公路工程,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区所有连村公路建设工程。完成部分电站增容改造工程,保障农村地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抓紧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消纳处理问题,保护地下水资源和镇村环境。二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各级政府的物质投入,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力争在5年内农村劳动力参加社会保险率达到50%以上。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低保标准,使我区低保标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做到应保尽保。不断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力争3年内农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鼓励农村低保户通过“农转非”的途径,享受城市低保,提高生活水平。三是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要制定农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所需资金按农村低保金总额的5%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加大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力度,对经相关机构报销后仍有困难的贫困人员,每年资助1000-3000元的医疗救助。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制度,保证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享受9年制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进入大学学习。加大农村贫困户危旧房维修、改造力度,每年修、建农村困难户房屋不少于80户。各级政府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帮老、助残服务活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活难题。
(五)加强农村法制建设,营造构建和谐村镇的稳定环境
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设和谐村镇的重要方面。首先,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各镇村的发展重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国务院信访条例》、《民事》、《村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村村行”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起正确的民主观和法制观,增强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同时,积极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窗口的作用,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次,要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争取信访工作主动权,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镇村每半月排查一次的工作制度,求实求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化解。对于一般性问题,由责任单位尽快解决;对于排查出的重大信访隐患,以及涉及其他单位、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任的复杂信访问题,责任单位要加紧做好群众思想的稳定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通报;对于历史遗留的难点问题,领导包案,部门联动,共同解决;对于在重点工程、拆迁改造、土地纠纷、干群矛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重点问题,要及时预测,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控制化解预案,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保障我区重点工程及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第三,深入开展平安村镇创建活动。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各镇要按辖区总人口的0.6‰--1‰、各村要按照1%的人口比例,充实配齐专(兼)职巡防队伍;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协管员的作用,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争可预防性刑事案件发案率不超过总人口的1‰,群众对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2007年年底以前,全区80%以上的行政村要达到平安创建标准,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六)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统筹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构建和谐村镇,必须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如果人口增长过快、自然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经济发展与资源矛盾尖锐,就难以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一是搞好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执行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控制好农村人口数量的增长,“十一五”期间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要不断完善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奖励扶助的政策,有效解决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问题。二是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正确处理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与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好基本农田和耕地的保护。结合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全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留足土地利用空间;结合集体土地调查工作,摸清家底,积极盘活存量,切实把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转变到内涵挖掘上来,大力节约土地资源;抓紧制定《农村土地和农民住房及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要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引导种植、养殖从业者跳出顺义、跳出农业谋发展,减少用地空间;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严厉打击盗采和经营砂石资源的行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增强农村群众的节水意识,抓紧研究制定农村用水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农村水资源的有效管理,建设节水型顺义。要切实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建设节约型社会。
四、加强对和谐村镇建设的领导
(一)把构建和谐村镇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件大事。构建和谐村镇,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长期奋斗才能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构建和谐村镇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起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党委政府和社会团体紧密配合、齐抓共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发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谐村镇建设,群策群力,为构建和谐村镇贡献力量。要及时掌握和解决在构建和谐村镇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总结建设和谐村镇的好经验和有效做法,提高驾驭构建和谐村镇的本领和能力,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阶段性成果。
(二)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评体系。为加快推进构建和谐村镇的发展步伐,区委、区政府将加大对各镇党委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一把手”的政绩考核力度。要抓紧研究制定集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于一体的干部政绩考评体系,以促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抓好构建和谐村镇的各项工作,保证全区和谐村镇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三)加大对和谐村镇建设的物质投入。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贫困村每年给予15万元、对其他行政村每年给予8万元的资金支持,由各镇政府负责统筹协调,以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要建立对村级组织发展公益事业进行专项补助的制度,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公益事业,为农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加大和谐村镇建设的宣传引导力度。区电台、电视台、顺义网城等区属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和谐村镇建设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在和谐村镇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带动、引导、辐射作用,在全区形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以加快和谐村镇的建设步伐。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7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xx〕3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xx〕78号)精神,推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要求
(一)认清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形势。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鲜明、特别需要帮助的特殊社会群体。我县现有残疾人2.2万,涉及全县近五分之一的家庭。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显著改善。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任务还十分艰巨,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发展残疾人事业重视不够,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的整体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因此,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明确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坚持普惠特惠、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坚持人道主义、扶残助残的基本原则;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到20xx年,覆盖全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到2020年,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广大残疾人同全县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健全残疾人保障体系
(三)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县人事劳动社保、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内容,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医疗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病难的问题。
(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完善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体系,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或定期发放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券(卡),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每年要按残疾人康复需求,制订年度康复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康复服务。将贫困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所需补助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机构与设施,完善功能,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康复服务水平;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内各种有效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治疗。城乡社区要配备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力度。
(五)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牵头,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为主,相关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专家参与协作的残疾预防工作管理体系。将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实施配套工作计划,广泛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病残儿家庭再生育孕妇产前筛查与诊断及孕产优生检查。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健康宣教。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交通安全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全县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0~ 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建立残疾人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工作。
(六)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机制,逐步扩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第2页

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县民政部门要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要将照料居家安养残疾人人员的工作作为社会公益性岗位进行安排。政府有关救助机构要及时救助、妥善安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县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对农村残疾人要优先给予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给予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优先安排实物配租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给予相应的补贴。落实和完善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创造条件将农村残疾人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
三、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八)发展残疾人教育。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十五年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高等教育。完善全县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创建1所接纳智力、听力、视力三残儿童少年康复与就学的综合特殊学校本文 ,有条件的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对部分特殊需要委托培养的学生进行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全县三残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县财政给予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县内各学校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支持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非低保、非特困家庭的残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每人每学年补助300元,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相当学历以上的每人每学年补助500元,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中、高等教育和自考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一次性补助750元;家庭持有本县民政、残联等部门签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特困证》的残疾学生或父母残疾的学生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每学年补助500元,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相当学历以上的每学年补助1000元,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中、高等教育和自考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一次性补助1250元。县各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要免费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待遇,特殊教育的教师岗位津贴按基本工资(含教师提高的10%)、职务岗位津贴和保留性岗位津贴之和的30%发放。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九)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县各有关单位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县地税部门代征制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促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要积极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基金。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将农村扶贫开发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凡具有一定规模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成效明显,并被列入省、市、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县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同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积极组织和推动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开发和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残疾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每年要按残疾人技能培训需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农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定期选拔残疾人技能能手参加市级残疾人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充分调动残疾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鼓励、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体育权益”。建立县残疾人文化艺术中心。加大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的力度。公园、旅游景区、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健身公共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器材;公共图书馆要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县级公共图书馆要建立盲人图书室,配置盲文版书籍;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免费收看有线电视。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管理和训练功能。每四年要举办一届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比赛和演出。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文化艺术比赛和交流。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激励机制,完善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保障,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十一)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照料、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辅助器具服务、专门协会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同时推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加大对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法运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扶持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将为残疾人公益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快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县本级的残疾人公益服务基础设施基本达到上级残联考核标准。县发改部门要优先安排立项;县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县规划建设部门要提前进行项目规划;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残疾人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
(十二)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要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中心乡镇要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要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审查、审批与验收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时,要听取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公共交通工具和站所要配置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代步车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进站、上下车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应予免费携带。要积极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推广应用文字转换语音或语音转换文字装置,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广播电视台要定期播出手语或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并确保字幕播出的完整性。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五、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
(十三)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视地方财政收入情况适当增长。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纳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县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落实中央和省、市重点扶助项目的相应配套资金,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
(十四)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乡镇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订出台扶持残疾人的配套政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残疾人代表、委员需占一定比例,优先考虑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尊重残疾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县人大、政协要吸收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加,定期组织开展与残疾人权益有关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视察、检查、验收等活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在县、乡(镇)残联和基层社区(村)、福利企业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可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或工作站。县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五)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县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事迹。县教育部门要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内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及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儿童、残疾妇女和残疾老人的扶助力度。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单位创建和“自强模范”、“助残先进”等评选活动,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六)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和社会助残捐赠政策,鼓励社会支持、参与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事业。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福利和体育彩票公益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等福利项目建设和残疾人教育及体育事业。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为残疾人开展爱心捐助活动,积极培育扶持为残疾人服务的慈善公益组织。创新残疾人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促进为残疾人服务的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
(十七)加强残疾人状况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残疾人信息资源平台,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缩小残疾人在信息社会中与健全人的差距。完善实时共享的残疾人基础数据动态信息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县残疾人基本状况。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发布残疾人政策信息、办事程序、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为残疾人网上办事提供便利。
(十八)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至2015年全面开展全县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建立覆盖全县乡镇和所有持证残疾人的残疾人综合信息系统。启动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社区(村)、爱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贫脱困、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权益保障等政策,建立为广大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长效机制。在创建过程中,要按照《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服务设施、优化助残服务、扩大社会宣传、健全残联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创建工作。
六、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九)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乡镇要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要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亲自部署残疾人工作;要明确一位党委领导和一位政府领导分别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专题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评估、督促落实,并列入年度党委、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评估考核体系。落实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估等制度;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县残疾人工作;县残联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要健全工作制度,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二十)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县、乡(镇)两级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要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乡镇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健全基层残联组织,落实残联专职理事长,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社区(村)建立残疾人协会,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一)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要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充实县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县残联领导班子。全面落实残联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残联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县残联要履行对乡镇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的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及提出使用建议的职责。根据当地残疾人口总量增长和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需要,配备必要数量的残疾人专职、专业人员,并落实相关待遇。县、乡(镇)残联专职理事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县残联专职理事长符合条件的,可推选为县人大或县政协常委。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逐步完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建立和规范任职资格评定体系,稳定专业人员队伍。特殊教育教师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主题词:残疾人事业 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中共**县委办公室 20xx年10月28日印发

镇人民政府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全镇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根据省、市、县级机关作风整顿动员大会精神和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在全镇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转作风、优环境、走新路、重实干、促发展”主题,坚决在全镇树起新风正气,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主要目标

——“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强化担当精神,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勇于负责,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思想观念明显转变。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通过解放思想,把握发展大势,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走好发展新路上,加快建设经济强镇。

——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夙兴夜寐,激情工作,靠前服务,主动作为,推动每一项工作快落地、真落实、早见效。

——发展成效明显提高。把作风建设的成果体现在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社会稳定等方面,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对机关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聚焦问题

通过作风整顿着力解决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思想麻痹松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缺乏组织观念,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对重要预警信息不敏感,应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二是工作标准不高。争先意识不强,激情不足,得过且过;执行制度不严格,推动工作不用力,督导检查不较真,工作长期没有起色、打不开局面。三是政策执行不力。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有政策不执行,有要求不落实,有问题不解决;存在“等靠要”思想,跑办争取政策、资金、项目不够。四是群众观念不牢。群众观念淡漠,不深入一线,不了解基层,不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不强,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办事难、办事不方便的问题仍然突出。五是能力担当不足。业务不精、能力不强,缺乏创新意识、改革魄力、担当精神,碰到难题往外推,遇到矛盾绕着走。

二、重点举措

(一)强化“四个意识”专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战略新思维,自觉践行“四个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分专题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查找在“四个意识”方面,在严格组织生活会、党内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通报和讲评,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主体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等。

(二)实施“增比进位、事争一流”。树立争先意识,调高工作标准,查找在工作思路、创新理念、业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确定赶超目标,推动工作增比进位,打造一批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工作亮点。围绕全县重点工作,特别是本部门承担的任务,加强与上级联系沟通,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

(三)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在全镇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集中查找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第三方评估、民主评议和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列出清单,提出改进措施,明确责任,认真进行整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确定一批改革项目,出台一批政策、制度,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对非法阻工、村霸、路霸和黑恶势力等进行专项重点打击,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遇,抓好与京津在科技、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精准对接,围绕企业和群众的所思所盼,主动谋划,深入研究,办好一批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实事,解决一批基层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抓好重点任务目标落实。围绕镇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任务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效。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将作风整顿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推动。

(二)坚持以上率下。镇党政班子成员带头抓好分管部门作风整顿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推动解决。

(三)广泛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机关作风整顿的强大舆论声势。加强与上级媒体的对接,及时反映本单位作风整顿的好做法、新成效。

(四)严格督导检查。大力精简会议文件,腾出更多精力抓落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实情、解决问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物流业调整和振兴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物流业调整和振兴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物流业调整和振兴的实施意见

现代物流业融合运输、仓储、货代和信息等诸多产业,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加速器、企业的“第三利润源泉”、新的融资大动脉和富市富民的“双富”型产业,是新一轮区域竞争的制高点,也是衡量一个地区投资环境好坏、综合实力强弱的重要标志。为贯彻落实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河北省相关实施意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我市物流业加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基础
(一)产业现状
我市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振兴物流业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一是物流业快速发展。20xx年,全市物流业增加值97.7亿元,同比增长22.6%,高于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13.7%)增速;占全市gdp从20xx年11.1%提高到12.0%,占第三产业增加值25.1%。物流总额1728.6亿元,同比增长23.5%。社会物流总费用237.8亿元,同比增长29.5%。二是财政贡献度日益提高。物流业地税收入占全市地税从20xx年10.6%,到20xx年1-6月超过18.9%,成为三次产业中地税贡献最大的行业。三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港口为龙头,海运、铁路、公路、航空、管道五大运输方式齐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基本形成。共有42个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港口通过能力2.35亿吨;京秦、大秦、津山、沈山四条国铁干线交汇;公路通车里程8397公里,高速公路107公里;山海关机场临时开放。四是项目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邮电企业784家。物流业项目投资快速增长,在建和计划开工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2个,哈动力物流列入省战略支撑产业项目,××*临港物流园区列入省级临港产业聚集区。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我市物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周边和先进地区比,差距明显,还存在龙头企业少、港口的物流组织功能不强、物流大通道不畅、园区起步晚、高端产业物流和新兴业态发展慢、行业总体水平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物流业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市发展先进制造业及高端产业的短板。从受传统装卸港制约的口岸装卸和普通内陆区域型传统物流模式,向以物流港为龙头的开放、综合、信息主导的现代物流模式转型是当务之急。
(三)面临形势
近十年来,周边区域加速建设港口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同质竞争、近距挤压,区域物流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市有被“边缘化”的危险。物流业面临着理念滞后、周边交叉竞争日趋激烈、港口物流对本市和区域综合拉动力不足、资金和土地制约、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发展环境尚待优化等严峻挑战。但综合分析,我市物流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还有宝贵的发展机遇:一是物流业正处于上升通道,发展大势良好,周边区域物流业也都处于同样的转型期,现代物流业发展起点接近。二是“三北”、环渤海区域加速发展,我市现代产业纲举目张、先进制造业强劲发展,国家十大振兴规划的实施也将扩大物流规模,物流市场空间将大为拓展。三是××*处于华北、东北两大物流区域交汇和三大物流通道(东北到关内、煤炭、进出口物流通道)的结合部,多次被列入全国重点发展的物流节点城市之列,河北沿海强省战略把我市作为东部龙头,物流业被列入全市产业定位,形成了上下关注的良好氛围。四是我市实施旅游立市战略,相对提升了物流业的地位,也为物流龙头——××*港转型提供了新契机。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按照“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定位和“一中心三基地”产业定位,着眼于把现代物流业发展为主导产业、支撑产业和富市产业,促进基于装卸港的传统物流业向基于综合物流的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努力构建以重大装备物流、“三北”商贸物流、能源物流主枢纽三大特色物流为支撑,布局合理、业态先进、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业体系,把××*打造成中国北方沿海港口物流集散基地,面向“三北”、辐射东北亚、服务腹地和本地经济的国际性区域港口物流枢纽城市。
(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造绿色、引擎、特色、数字、网络物流。
1.绿色物流。建设绿色物流园区、港区和通道,建立环境友好型物流体系,切实提高生产质量、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
2.“引擎”物流。把物流业作为龙头带动产业和新经济增长点,优先发展、资源优先配置,以大物流带大商贸、大制造。
3.特色物流。发挥比较优势,力争我市特色物流在环渤海区域内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成本最低。
4.数字物流。与构筑现代产业体系相配合,突出信息化带动,创新模式和服务,提高高端物流比重,引领行业发展。
5.网络物流。统筹推进物流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网络一体化,实现供应链互联互通、无缝对接。

市人民政府关于物流业调整和振兴的实施意见第2页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物流业纲举目张,在转型调整中优化、升级,保持年均增长19.6%的加速发展态势,全市物流业实现增加值超过170亿元,占gdp比重提高到15%以上,成为全市主导产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至29%以下。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企业群体,物流业服务功能达到环渤海区域先进水平,走上高质量、高速度、强劲崛起的轨道。
三、发展重点
围绕打造中国北方沿海港口物流集散基地的战略目标,着力解决重大瓶颈制约,重点实施五大工程。
(一)园区建设工程。
根据各产业聚集区和交通运输格局,按照“园区-中心-配送网点”模式,错位分工、优化布局、集聚发展。全市统筹按照“一带(沿海各港区、临港物流园)、双翼(港口-抚宁-青龙方向,港口-昌黎-卢龙方向)、多中心(公共场站、物流中心)”进行空间布局,最大限度整合土地及物流资源,高效、集约发展物流业。“沿海港区-临港物流园”是我市物流业“金三角”核心区。
重点规划建设四大物流园区:
1.××*临港物流园区(××*临港产业聚集区海港区部分)。规划20平方公里,起步区4.8平方公里。推进港口、物流园区港联动,改造升级北港、百路通场站,加快运通、中首、新奥、兴龙、广源等项目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招商力度。打造海铁联运优势,大力发展集装箱和冶金、汽车、日用消费品杂货物流业务,形成连接东北和京津汽车基地、辐射华北东北市场的汽车中转基地,玻璃建材集散中心和新型石化建材采购中心;依托化工码头群和新奥秦港甲醇储运项目,打造北方最大的千万吨甲醇集散基地;依托北煤南运主枢纽港和煤炭运输主通道优势,形成全国最大的煤炭转运和价格形成中心,统筹打造面向京津唐、衔接东北和华北地区的综合性港口物流分拨中心。
2.山海关临港物流园区。包括山海关临港产业聚集区及铁路山海关站以南、长城以东、东到省界区域,规划整合海港、铁路、公路、产业及出口加工区保税政策资源,突出打造公路铁路海运多式联运、产业与物流业联动、区港联动、进出口物流联动四大优势,远期规划建设为港区一体化和区港联动的国家级综合保税物流港区,近期培育为物流业创新实验区。一是进一步提升哈动力重装码头、山船码头、山海关港功能,以大物流促大制造,以动力设备物流项目为龙头,形成以东北、华北重大装备制造基地为依托,面向区域和国际市场的重大装备定制化物流中心、组装中心和出海基地。二是发挥连接东北、华北两大粮食主产区的区位优势,打造中国北方最大的跨省粮油交易中心。
3.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促进政策优势与港口区位优势互补,发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物流园区政策和硬件优势,鼓励设立配送分拨中心,推动贸易延长产业链,加速保税物流发展。
4.空港物流园区。促进新机场开工、开港,在机场南侧规划建设物流园区,吸引航空公司和物流商入驻,形成连接京、津、沈大型机场,服务支线和本地高端产业的区域性空港物流中心。
(二)主体培育工程。以港口转型为突破口,大力发展专业化物流业龙头,通过规范整合、科学引导来扶优扶强。
1.进一步做强做大物流业龙头。一是提升××*港作为物流系统龙头的带动作用。利用西港东迁有利时机,推动秦港股份按照“物流港”理念优化规划建设各港区,在港口装卸业的基础上,突出发展杂货集装箱物流,集约集成码头、公路、铁路、航空等不同类型物流结点,做大做强港口综合物流服务业。由单一运输型企业,向跨地域经营的多功能物流龙头转型,从装卸中心升级为物流中心。二是发挥河北远洋运输集团在世界水运界的影响力,做强做优大型散货物流,积极发展国际贸易物流,带动口岸物流加速发展。
2.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化物流企业。引导现有运输、仓储、货代等企业进行服务延伸和功能整合,融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供应链,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支持中运物流等企业升级改造。鼓励优势企业向外扩展,对总部设在我市的物流龙头企业在外地设立分部或网点给予支持。
3.加大现代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重大投资者、物流总部或分部,通过兼并、联合、收购等形式与本地企业优化重组。积极推进与中国外运、中国美旗等大型物流企业的合作,加强与物流强势企业特别是跨国港口物流巨头的沟通合作。
4.拓展物流业市场空间。开展试点,推介示范工程,支持产业聚集区和工商企业精干主业、放开辅业,逐步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分离出来,交给专业物流企业承担。
(三)通道建设工程。软硬件双管齐下,打开通道、疏通瓶颈,理顺物流园区、场站及远程通道,畅通东西纵横、海陆双向三条大通道,构筑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管道和城市道路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
1.开辟北向大通道。加快山刀铁路、秦承铁路前期工作步伐。重点建设承秦高速、龙港路和沿海高速公路,打通妨碍物流发展的跨省、市通道,增强北京方向和东北地区进港车辆集疏能力。
2.拓宽海向大通道。大力引进船公司,增开航线、加密航班。增开并着力打造到日本关西、韩国釜山的精品航线。
3.开通空中大通道。推进新机场和航空货物转运中心建设,争取列入国家“十二五”口岸开放规划。
4.完善节点建设。一是优化提升港口功能。以“西港东迁”为契机,统筹规划、提前跑办保税港建设事项;推进东港区20万吨深水航道、新港客货滚装泊位和集装箱、散杂货、粮油等大型专业化码头建设,促进集装箱、散杂货、重型装备物流加速发展;完善、提升大件码头功能,强化其在环渤海地区的竞争优势,推进卸载型港口向物流港转变,打造国际化的综合型大港。二是增加、扩大公路场站。规划建设北部物流园、东港物流中心、西部物流、山海关开发区、山海关张家庄、昌黎等中心场站。突出配送和仓储功能,建立完善公用性零担货运场站服务体系。三是扩大、优化铁路场站。加快完善山海关地区铁路布局,加快建设××*火车新站,推进南龙铁路改线西移与津秦客运专线并行建设,按现代物流园理念规划建设好龙家营站。四是优化、调整路政和市政设施。排查主要物流路线,各类路政、市政设施规划建设要有利于促进物流业发展。
(四)集成工程。
1.整合口岸物流链。推行海陆空多式联运,构建集装箱货物重组、分拣、包装、仓储、报关、报检、国内运输、物流人力资源等物流服务外包产业链,提高“港对港”到“门对门”份额。
2.推广产业物流链。推动物流企业嵌入制造产业链,向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延伸,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和供应链管理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重大装备物流、高新技术产业物流。
3.培育新兴物流链。大力鼓励发展物流金融、物流加工、电子商务,促进“流量经济”本地化。支持光彩呼叫中心向全国市场扩展。
4.集聚城市配送链。“4+2”城区构建市域配送网络,有序发展城市“货的”。鼓励批发零售企业提高连锁经营物流管理水平。
5.统筹城乡物流配送链。整合“村村通”、“万村千乡”、农资超市、村邮工程,统筹配套进行涉农通道、物流节点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班车小件快运和客货运一体化场站建设。
(五)技术进步工程。
1.编制“××*物流业技术进步路线图”。把握港口城市物流发展阶段,引导物流业发展节奏,按照“路线图”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2.建设公共信息平台。提升煤炭市场信息网功能,建立电子口岸、装备物流信息系统、综合运输信息平台和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在此基础上建设开放的物流公共信息系统。
3.推进物流业现代化。创办《物流业发展论坛》。引导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物流理念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物流管理集成化和智能化。
四、政策措施
我市现代物流业起步较晚,转型、优化、升级的任务很重,要借鉴成熟的先进经验,以后来居上的精神出台有竞争力的保障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投入地培育市场,科学发展物流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由市发改委等部门和口岸、铁路、高速公路管理处等单位参加的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代表市政府负责本意见的组织实施,确定物流业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领导小组采取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简称物流办),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会同有关单位解决跨部门问题,强化对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和主要任务的跟踪服务,加快重点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组织督导政策措施落实和各县区、各部门配套实施情况。各县区、开发区要明确物流业发展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方案落实。
(二)强化规划调控。编制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纳入全市规划体系,明确用地性质,引导物流项目、物流企业向基地和园区集聚发展。全市对物流园区统筹安排,统一布局,统一审批,统一管理。各县区要按照全市规划和功能定位,细化产业布局,明确发展重点。规划上要预留余地,各产业聚集区、园区、县城、重点交通镇,都要规划预留与产业发展目标相匹配的物流中心或公共场站。项目建设上宁缺毋滥,要严格准入、集聚发展,严防一哄而上、变相圈地。
要加大物流业规划监督执法力度,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设定新上物流项目“门槛”,坚决杜绝单纯商业房地产操作。重点物流企业要编制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定位、目标、运行模式和发展措施。对与现有物流企业业务严重重叠的,要重新调整定位。规划范围内物流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合并、分立、迁移、更名等,须经市物流办审查批准。
(三)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1.统筹纳入市级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加大对重点物流及货运代理企业、物流园区及重大物流发展项目、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本文 、物流企业品牌创建和物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整合交通、商贸、邮电、粮食、供销社系统有关政策,通过资金配套、资本金注入、贴息、奖励、补助和减免规费等方式,扶持、引导现代物流业。对经市物流业领导小组认定的现代物流项目,确保与国家预算投资、国债投资、国债转贷、国债贴息和技改贴息资金足额配套。将现代物流企业列入信贷支持重点,为其融资提供政策支持。
2.创立现代物流产业投资基金。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发挥杠杆效应,吸收物流龙头企业及社会投资机构资金,高效汇聚现代物流人才和资源。积极开展与物流相关的保险、质押和信贷业务,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做水平。
3.建立累进奖励机制。对新注册和经认定达到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对其新增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前二年全额返还企业。对税收贡献较大的物流企业,对其新增贡献按比例给予奖励,对其升级改造、扩大规模优先支持。
4.支持运输企业做强做大。对航运企业新增运力部分及新注册航运企业,按实缴营业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超额累进奖励。对集装箱在××*报关、施封、堆箱,按规模给予补助。对公路货运班车,比照客运班车收费标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经评级认定的a级以上公路零担专线运输企业和与先进制造业联动(融入物流供应链)的专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每年按所交纳地税额的一定比例返还企业。
5.鼓励物流企业创建品牌。对被评为国家aaa以上的物流企业,全市年度物流10强、10佳,参照名牌奖励办法分别奖励企业及其领导班子。
6.加大物流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力度。推行制造业和物流业一体化招商,鼓励通过项目融资、股权转让等方式与国内外先进的物流企业联合发展。对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参与重组、兼并、收购本市物流企业,在组建物流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置换以及土地、房产、车辆过户等各项行政性收费,可予减免。对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给予搬迁费用补助。7.推动物流企业创新。对物流领域提供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服务的企业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现代物流信息化等关键技术研发可申请市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研制、引进和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和设备的,列入科技三项经费和技改项目计划。
8.对主要物流园区实行“收益封闭运行”式管理。将市级征收的土地出让金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税费市、区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经市物流领导小组认定的重点物流园区,主要用于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部分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四)加大对物流企业和项目用地、用水、用电扶持。对物流企业和项目,按照仓储、运输等相关行业标准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我市物流规划的重点项目,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予以倾斜。对省、市重点物流建设项目经批准后,规划确定为工业仓储用地的,按照一般工业项目标准供地。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增加物流业发展用地。对现代物流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供地方式。对每亩投资强度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建物流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道路临时占用费和征地管理费;投运之前缴纳的全部土地使用税和运行后第一年缴纳土地使用税的50%,由财政返还。其他物流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道路临时占用费,免收征地管理费。
物流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生产加工设备,以及列入市规划的大型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其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一般工业企业标准并轨。
(五)狠抓项目建设。强化现代物流业项目谋划、包装、招商、建设工作,对重点项目实行市、县(区)领导分包责任制,明确一套班子专抓,推动项目加速审批、如期开工、顺利竣工和投入运营。力争3年内实施投资亿元以上市级重点物流项目20个以上,总投资200亿元以上。
(六)建立资格认定制度。制定重点物流企业、项目、进入物流园区企业认定办法。成立市物流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和物流企业资质评价中心,依据申报企业的资信、管理、信息技术水平等因素提出评估认定意见。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专人跟踪服务,积极推进优惠政策落实。
(七)加强基础工作。将物流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培养计划,引进专业物流人才比照高科技人才待遇。将物流专业作为工程系列下设专业,纳入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发挥物流协会职能,开展物流企业认证、项目评估、招商引资,搭建政企高效互动的桥梁。建立健全物流业统计分析和发布机制。
(八)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
1.优化管理环境。对经认定的重点物流项目,要纳入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联审联检,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主动与口岸部门、铁路、高速、港口单位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支持物流业发展的合力。
2.优化市场环境。统一准入标准,探索物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恶性竞争行为,创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行业环境。
3.优化口岸环境。恢复和完善“大通关”口岸联席会制度,建立部门联动的物流通关快捷机制,在秦仁航线“5+2”机制基础上,全市口岸实施“7×24”预约通关机制,落实所产生的相关办公和人员加班补助。扩大东出西联,建立与腹地地区政府和企业沟通协作的日常机制,建设内陆港,稳步拓展物流货源腹地。
4.优化交通环境。制定便利运输服务的通行、停靠、堆放具体运作机制。为经认定的城市专用配送车辆、连锁经营、快件等经常出入城区的货运车辆,建立物流便捷通道,优先发放通行证。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解决上路难、行路难、停卸难问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物流业调整和振兴的实施意见

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努力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着力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为全面建设“健康※※”提供健康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12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的决定》(※委发〔20xx〕3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府发〔20xx〕9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坚持从※※县情出发,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进城乡卫生统筹发展、加快“健康※※”建设相结合,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为基础,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筹资机制为核心,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动力,以加强医学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的改革重点,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建立健全县乡村统筹协调发展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便捷、价廉、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健康保障。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任务
(一)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1.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强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到20xx年底以前,县人民医院完成创建三级乙等医院立项和前期建设工作,努力建成为能够充分保证和满足本县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并能辐射周边区域,在三峡库区具有影响力的医疗技术服务中心和技术指导中心。县中医院从强化专科、特色建设出发,加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努力打造成为三峡库区独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名科、名院。县精神病医院加快住院楼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与技术力量建设,以满足全县精神卫生与治疗服务的需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从加强流行病学监测、卫生学监测、实验室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能力建设入手,努力建成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从硬件设施、技术力量上加强能力建设,为全县妇女儿童保健提供基本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县卫生监督所切实加强监督执法能力,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措施,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2.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
按照“功能适宜、规模适度”的要求,每个乡镇建立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同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技术力量,增强其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能力,充分满足辖区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挥其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在此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思想,对30所乡镇(中心)卫生院服务实行功能调整、分类管理、重点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镇、※※镇、※※镇、※※镇、※※镇※※、镇、※※镇等7所中心卫生院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到20xx年建成规范化中心卫生院,发挥其片区技术指导、技术服务中心作用。按照城乡一体、统筹发展思想,将※※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按综合医院的规模建设,并分别挂设丰都县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牌子,努力将这5所中心卫生院打造成为该重片区医疗卫生技术服务中心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增强其竞争能力,使片区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中心。二是切实加强与加快※※镇工业园区医院建设步伐,确保在20xx年10月前建设完工并投入作用。三是在※※、※※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按标准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四是切实加强以※※镇、※※镇等县域边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提升基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树立对外形象
3.加强村级(社区)卫生网底建设
按照每村设1个村卫生室和每社区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设立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满足群众小伤小病不出村(社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到20xx底将沿江沿线村卫生室建设成为标准化的村卫生室,确保每个村卫生室有1-2名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
根据“机构延伸、分片包干、服务覆盖”的要求,建立驻村责任医生制度,设立驻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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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服务点。对地处边远、居住人口较少、乡镇卫生院1小时步行就医圈难以覆盖的行政村和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以合同方式,建立固定驻村医生服务点,添置便民药柜和必要的诊疗设施,完善和强化责任医生“三定”(定时、定点、定人)承诺预约服务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本村(或毗邻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定期到服务点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健康保健,户户拥有责任医生”。
建立和完善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制度。在各行政村(社区)聘请不少于1名的公共卫生信息员,负责承担本辖区的公共卫生信息报告、核实与上报工作。
4.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在区卫生规划原则指导下,按照国家标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以提供特需、专科医疗服务的营利性医院;支持社会资本在偏远行政村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医的监督管理。
(二)理顺医疗卫生运行机制
1.优化整合卫生资源,理顺卫生发展机制。
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面向辖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县人事和编制管理部门按精简高效原则,按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重新核定、配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总数以县为单位核定,县内统筹使用,适时调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做到“因事设岗、按岗定人、以岗定薪、择优聘用”。严格卫技人员执业准入条件,严禁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农村卫生人员经费按市定平均标准由县财政补助,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2.优化整合县级医疗卫生资源,理顺龙头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机制。
(1)理顺龙头医院发展机制。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相关医技科室、人员、设施设备进行优化整合,做强做精综合性县人民医院、做专做特县中医院,走优势互补、差异发展之路。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双向转诊和会诊,承担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进修培训和技术支持职能。
优化整合县级医院医疗辅助检查资源,建立网络信息系统,达到资源院际共享、县乡共享、行业共享。共享方案、成本核算和费用结算办法由县卫生局负责制订。
(2)理顺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发展机制。完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所、县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现有管理体制,重点从突出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加强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业务指导能力。
3.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1)实行法人治理制度。公立医疗机构拥有资产的自主经营权和自主管理权,资产和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公立医院收支预算编制制度,实行重大项目和财务申报制度,一般药品器械、基本建设、采购项目报县卫生局,重大基本建设、大型采购项目及其它重大决策,提交县政府审议。
(2)实行院长负责制本文 。实行院长聘任制,制定完善医院管理人员提名、竞聘机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聘任;实行院长任期制,公立医疗机构院长每届任期5年,绩效考核优良者可连续聘任;实行院长责任制,公立医疗机构院长行使医疗机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分配、职工奖惩等自主权,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资产经营活动和行为负总责。院长任期届满进行审计,实行经营责任追究;实行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由基本收入、业绩收入和福利保障收入三部分构成。基本收入经县卫生、人事部门核定后按月定额发放,业绩收入由县卫生局根据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考评情况核定。
(3)实行绩效考核补偿机制。鼓励医院和医务人员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廉价药物,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实行以绩效为主要内容的年度综合目标考评机制,对公立医疗机构定期组织考核,按考核结果拨付财政专项补助。
4.建立符合县情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实行人事代理制、全员聘用制和职称评聘分开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代理公立医疗机构职工的人事关系,统一制订卫技人员招聘、交流、培训学习规定,变单位人为行业人。按照有关规定,逐步探索实行执业医生多点执业。技术人员职称实行档案管理,评聘分开。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激励政策。鼓励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凡是20xx年7月1日及以后聘用到我县艰苦边远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提前6个月转正定级,其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一律高定2级。实行工资总额制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工资总额制,具体比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财政局确定。按国家规定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按事设岗,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制定岗位薪酬要有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兼顾公平和效率,兼顾降低病人医药费用和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向“高技术、高风险、高效率、高奉献”倾斜。公立医疗机构岗位工资方案经职代会通过,报县卫生局批准后执行。确需突破工资总额的,须经县卫生局批准。
5.实行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机制。以人才、技术和信息为内涵,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协作机制,全面加强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县乡村柔性流动机制。建立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定期下派卫技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服务制度,以县乡村之间通过正常轮转、下派挂职、进修培训、竞争上岗等方式加强纵向和横向流动。从20xx年开始,除特殊需求人才外,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先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达2年以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需要的卫技人员,除特殊需求人才外,必须从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之中,通过公开考试、考核选拔录用。
鼓励乡镇卫技人员参加相应专业的在职教育,加强乡镇卫技人员的进修轮训,完善学习进修的考核制度。
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院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卫生信息的统一高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参合农民就诊实时结报,逐步实现就诊“一卡通”;逐步建立统一标准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人人拥有电子健康档案”;推广标准化、结构化的电子病历,大力推行标准化临床路径的应用,推进医院信息化发展;建设全县卫生信息中心,整合各项卫生信息资源,实现城乡居民健康信息和基本诊疗信息的共享。
建立健全市县乡的远程会诊系统和视频网络在职教育系统。健全和完善县级医院与市级医院的远程会诊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的远程诊疗咨询系统,使群众在本县域内能够享受到市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在本乡镇能享受到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的网络视频教育系统,聘请专家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在职教育。
落实乡镇卫生院初级诊疗和分级医疗制度,实行病人在县级医院与市级医院之间、县级医疗机构之间、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之间、乡镇卫生院与村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和会诊制度,确保患者从就诊、诊断、住院、康复得到不间断的服务。合理拉开不同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障报销比例,积极引导患者“小病留社区、康复回社区”,让患者在转诊过程中享受不间断的医保报销待遇。
(三)完善以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
1.明确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2.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县健康教育所)、县妇幼保健所、县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支出由政府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落实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将公立医疗机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革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卫生系统离退休人员费用、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指导、管理基层卫生院等任务,按“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方式给予专项补助;对县中医院专科建设和中医药发展给予补助扶持;对2家县级医院医药分开,检验、放射、特检职能剥离后让利于民而导致的政策性亏损,政府予以合理补偿。
4.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全部人员经费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给予足额补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逐步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县政府按绩效考核兑现的方式,对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且被聘任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补助,20xx年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每月200元,20xx年不低于人均每月300元,20xx年不低于人均每月400元。
5.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按市定要求,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参保对象缴费,提高保障能力。
(四)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制度。
1.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及重庆市有关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规定。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基本药物连锁经营,保障基本药物供给。
2.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从现在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县卫生局根据实际确定。认真执行《临床基本应用指南》,加强基本药物用药指导与监督,定期公布基本药物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逐步在药店、药房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学专业人员,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用药指导。完善处方管理制度,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10%。
3.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使用和供应的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统一的价格,一律实行零差率。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城乡居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从20xx年开始,逐步在全县统一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化动态管理,到20xx年城镇居民建档率达到75%,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60%。(2)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采取发放健康教育文图和影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或栏目等形式开展全民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健康行为。(3)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接种率达到“十一五”规划目标。(4)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报告传染病,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对非住院结核病、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5)儿童保健:对0-6儿童实施系统管理,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6)妇女保健:开展孕产妇保健:规范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7)老年保健: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每隔两年开展一次基本健康检查,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50%以上。(8)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病性疾病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9)重症精神病管理:对全县重症精神病人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居家重症精神病患者治疗和康复。
2、加快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开展三峡库区疾病监测。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险和新生儿保险,为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力度。为4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为8万余名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完成1万户农村改厕任务。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疾病控制、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健康教育、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县、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院建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科),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卫生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4.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县政府根据人员编制、补助标准、服务任务和服务绩效考核情况全额预算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xx年全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15元,20xx年不低于20元。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方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足额核拨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定额定项补助的方式核拨经费。
5.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合理划分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下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部分工作任务。公立医院重点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数量、质量和效率,确保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六)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到20xx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稳定在90%以上。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以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xx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标准。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55%和50%以上。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进一步扩大特殊病种范围。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全县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
3、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率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增强基金使用的透明度。
4、建立和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参保资助办法,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全面开展门诊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中的“三无”人员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助;对需要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重残、重病以及80岁以上老人实行年定额门诊医疗救助。加大住院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提高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建立临时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对象以外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的,给予适当救助。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县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县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稳妥推进。
(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深化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深化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深化改革方案。
(三)突出重点,分段稳步推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成熟先行,稳步推进。在县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改、卫生、财政、人劳社保、编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制订县域卫生规划、人员编制、基本医疗保障、财政投入等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做好配套衔接,协调稳步推进改革工作。
(四)加大宣传,正确引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周密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宣传主要改革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全力支持优强企业做大做强。政府及相关部门发挥指导引导作用,依据产业基础及发展方向,引导企业优势重组,支持企业组建集团、扩大产能、延长产业链,引导、支持企业转型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全面提升工业经济质量效益。

(二)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强招商引资,推进全民创业,引导小微企业成长壮大,促进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增加、实力增强。县政府对当年“进规”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对推动企业“进规”的所属乡镇或县直部门一次性奖励0.5万元。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一年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20元/平方米的租费补贴。

二、加强企业生产要素配置

(三)保障土地供给。支持年销售收入过1亿元的加工型企业入驻本地区,凡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含)的项目,优先安排和预留土地,给予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加快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保障水、电、气供给。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协调、优化用电报装、增容工作流程,强化服务,保障企业用电需求。住建部门、经济开发区负责重点工业项目的主供水、主排水、主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好天然气公司对企业用气报装工作,保证企业用气需求。在水、电、气供应能力受限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重点工业企业。

三、创造良好融资环境。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政府设立5000万元的重点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和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周转不灵问题。发改、经信、财政、科技、环保等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省项目,争取企业专项发展资金。

(六)充分发挥金融、担保机构作用。出台奖励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及手续,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县内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积极为重点扶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

(七)搭建银企交流平台。建立完善银企互动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的沟通了解,指导企业逐步规范自身财务管理,引导企业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以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赢得金融机构的支持。

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

(八)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县政府设立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30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促进转型升级。对当年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技改项目且新购设备属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的,经经信、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评审后,按照项目关键设备实际投资情况给予奖励。

(九)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科技部门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十)引导企业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打造一批精、优名牌产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每证奖励2万元,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每证奖励0.5万元。

五、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加强企业人才培训,创业培训,实施企业家成长工程。县政府设立企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与省内外高等院校或培训机构合作,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开办多形式的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对民营企业家和企业高管进行培训,提高企业管理综合素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人才招聘,为用工单位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支持企业引进“两院”院士、重点技术领域和行业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对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产业基地(创新实践基地),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对取得emba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证或在岗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本县工作满2年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学费补助。对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并在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给企业。

六、努力推进骨干企业上市

(十二)出台相应指导措施及奖励办法,推动有前景的企业上市。对注册地在本县并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市场成功上市,其募集资金70%以上在本县投资项目且税收在本县的,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上市且募集资金70%以上在本县投资的,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七、抓好运行监测

(十三)经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工业运行状况,收集并协调解决好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倾向性问题;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协调中小企业解决好原材料、能源、运输、用工、市场开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八、提升园区建设水平

(十四)出台政策,创新模式,鼓励引导龙头核心企业在园区安家,相关资源在园区集中,同类企业、关联企业、配套企业在园区聚集,实施优势产业集群工程。坚持科学规划,创新投资方式,引进市场机制,推行产业招商,加快园区水、电、路、气、土地整理、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园区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园区职能部门作用,实现园区服务的便捷、高效,园区经营环境的安全有序。

九、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

(十五)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职能部门服务水平。凡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有最低限额的一律按低限收取。严禁任何部门对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处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开展明察暗访,定期督查,对存在“三乱”问题的部门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实行“容错模式”(环保安全除外)。强化重点企业公安政法干警挂牌联系制度和园区公安警务室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统筹、指导、协调;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联系项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县直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合力。

(十七)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对有项目建设协调服务需要的中小企业,要安排专人进行项目协调,帮助解决项目审批、征地、建设、办证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直各部门要按各自职能为中小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开展管理、财务、统计等相关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十八)加大政策保障和落实力度。县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要逐项落实到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和截留。加大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和落实力度,凡是正式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确保按合同要求兑现。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市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镇甚至全县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镇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镇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镇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6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7应急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负责制定,经镇政府、镇党委会议通过后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镇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镇政府备案。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应急保障预案是镇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镇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镇政府备案。

(4)村、村民小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各村、小组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镇政府备案。

镇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镇政府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镇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二、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镇长蒋宏

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副镇长施康振

镇政府办公室主任万爱明

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成员: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镇武装部负责人,

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和在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

2.1.2镇政府应急委员会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镇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镇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7)部署和总结全镇年度应急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

2.2.2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 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镇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镇政府应急委员会。

(2)负责全镇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

依据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镇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组织、指导和检查镇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

; 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镇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

负责全镇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镇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

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镇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镇政府应急委员会。

(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督促落实镇政府领导和镇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9)负责与市政府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

(10)负责与市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1)承办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

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运行机制

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

加强我镇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预测与预警

镇政府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掌握本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居委会要立即如实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镇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居委会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3.2.2先期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镇长或分管副镇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政府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3.2.5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全镇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镇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镇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并报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备案。

3.2.7应急结束

(1)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经镇政府或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3.3恢复重建

3.3.1善后处置

(1)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会救助

(1)民政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办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3.3保险与理赔

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3.3.4调查与评估

(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镇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由镇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3.5恢复重建

镇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镇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3.4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四.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镇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镇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派出所、医院以及水、电、油、气等是应急救援的队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2财力保障

(1)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所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政府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4.3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镇民政办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1)镇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镇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6治安维护

(1)镇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市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

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2页

,派出所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设施和重要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警卫及防范保护;

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

(3)事发地镇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派出所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五.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1)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结合本镇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2)参加预案演练的队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派出所、医院以及水、电、油、气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行业单位。

(3)预案演练从类别上分为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事故灾难应急演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

预案演练从形式分为实地仿真演练、机关作业演练和网络模拟演练。

(4)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通过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的综合能力。

5.2宣传教育

(1)要通过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2)各有关部门要在中、小学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在村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进社区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3)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5.3应急培训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1次。

5.4责任与奖惩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2)镇应急委员会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镇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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