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综治民调工作方案

计划对于我们的工作生活有着很大的意义。为了更好的迎接下一阶段的工作,我们现在就要立刻准备一份工作方案。要想做好工作是有重要前提的,那么就是我们要做好工作当中的方案设计。那么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县教育局综治民调工作方案,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县教育局综治民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华综办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综治工作“保市优、保省优、保国优”工作目标,实行“四结合四为主”的考核办法,即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考察工作量与工作绩效相结合,以工作绩效为主;基础业务考核与考察群众安全感相结合,以群众安全感为主,加强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切实提高民调满意度,维护教育大局稳定,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组织负责机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提高教育系统民调满意度,确保民调结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四、民调内容
1.目前治安状况;2.学校及所在乡镇(街道)治安状况变化趋势;3.入室盗窃现象;4.盗抢机动车现象;5.公共场所扒窃现象;6.抢劫、抢夺现象;7.吸毒、贩毒现象;8.地痞、地霸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9.聚众赌博现象;10.xx赌博现象;11.对公安干警的评价;12.对法官的评价;13.对检察官的评价;14.对司法行政干警的评价;15.对其他党政干部的评价。每项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较严重)、差(严重)等五个层次。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资料;
3.电话调查;
4.上门暗访。
六、民调结果运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综治民调占30分,民调工作考核分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考核,上半年度占40%,下半年度占60%。县教育局将按华综办04号文件的规定,定期组织民调测评,并通报情况。对半年度考核排名倒数1—5名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半年度考核末位1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实行诫勉谈话;全年考核排名最后一名且在8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末位2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实行“黄牌警告”。城关地区综治民调单独考评的学校在县直单位中半年度排名100至105名的挂牌整改,105至110名的诫勉谈话,年度排名最后1至2名的“一票否决”。
七、具体要求
1.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民调工作班子,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采取向学生家长发放以创建平安乡镇(社区)为主题的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窗等形式宣传综治民调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科学性。要正确引导广大教师,让每一位教师作好参与调查的准备。
3.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协作的原则,各中小学校综治工作要自觉接受当地综治部门的领导,认真完成其下达的工作任务,扎实搞好本单位常年治安巡逻,并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为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周边群众营造安全感和认同感。
4.局机关办联系点干部要深入联系点指导民调工作,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教育行政干部要深入教师,深入教学一线、深入教师家庭生活开展民情恳谈活动,作好恳谈记录,认真做好教师思想稳定工作。
县教育局综治民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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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局的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教育局行政权利运行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政务公开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树立教育局机关的新形象,为办好商洛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
(二)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办理结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平、公正性。
2、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不搞形式主义。同时,以人为本,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3、分级负责、强化监督的原则。明确教育局、各学校及直属单位在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政(校)务公开制度。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深化政(校)务公开要与过去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举措有机结合,和教育发展实际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有机结合,创新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方式,加强政(校)务公开与行政监督,营造高效、优质、廉洁的 运行机制。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政务公开的范围涉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公开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是:
(一)在局机关公开的:
各科室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的岗位职责(办公室);
市直单位教职工的调配使用情况(人事科);
局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树模、晋升晋级、转正定级、工资调整、水电费、津补贴标准、公用住房等;局机关管理制度和考勤结果(办公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计划资金科);
局机关的经费预算,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燃油维修费等重要财务支出情况;局机关的重大购置和财产处置事项(办公室、计资科);
局党组、局务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在市直单位公开的: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商洛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人事科);
市直直属科级干部的任免情况在市直本单位公开(人事科);
市直单位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晋级、晋升、年度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公开(人事科);
市直教育单位的经费、专款、基建项目、经费审计结果(计资科);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的:
全市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办公室、计资科);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文化课、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事科);
全市八所中学(商洛中学和各县区中学)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在所在学校公开(人事科);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学生的毕结业证书的发放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
市级示范中小学评估验收结果;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学生”的评选标准及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
各县区教育局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人事科);
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和地方教材的审定结果;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生学科竞赛结果(基教科、职成教科);
学校基建项目、投资及各类教育专款的投资计划(计资科);
各类教育专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计资科);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及排危方案,危房校舍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情况;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两基”巩固提高、外资项目、国债项目、捐赠项目的资金投入、管理、项目执行、检查验收情况(计资科);
教育系统的重大事件(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宜。
(四)面向社会或在媒体上公开的:
教育局工作职责,局各科室设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及岗位责任人(办公室、人事科);
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结果(人事科);
全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及其它“评优树模”活动的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
各类中等层次民办教育办学标准及办学机构的设立、撤销、年审的程序及结果;各级各类成人学校的评估标准、办法和评估结果(职成教科);
教育强县、教育强乡镇创建标准和结果(职成教科);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的设立和撤销结果(基教科、职成教科);
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政策、标准、用途及举报电话;享受“两免一补”学生的评选条件及程序、享受学生名单在所在村校公开(计资科、监察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文件资料公开
局机关的行政文件、资料及有关规定等(办公室);
以前已形成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需要个人进行查询和了解的事项(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六)面对面口头公开的:
对于教育热点、疑点等问题,深入村组、社区、学校面对面向村民、居民、教职工、学生讲解政策解答疑问,通报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
上访人员需要解释和说明的问题(各业务科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百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局监察室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安排协调和涉及全局性的公开工作,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负责岗位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具体事宜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一定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细化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政务公开制度,条文内容要具体,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要有刚性。把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各科室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要做到定期检查,经常通报情况。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邀请教育行风特约监督员等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教育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教育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局机关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各项要求,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消防安全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及“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的建设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二)扎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认真按照我市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单位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操作使用以及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自救的能力,通过对本单位火灾隐患的调查摸底,及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加大对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落实责任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组织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展岗位防火检查,重点检查的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和完好情况、重点要害部位防护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预防措施、办公室取暖设施等方面的情况,检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在市政府及消防支队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

二〇一*年元月十九日

区教育局实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方案


区教育局实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摆脱贫困》重要著作战略思想,坚持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以贫困人口为重点,以改善受援山区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扎实做好各挂钩校与武平县各学校的对接帮扶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二、帮扶目标

按照“整体帮扶、突出重点”的思路,在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文化建设、学生工作等方面构建帮扶机制。通过实施校对校“对口帮扶”工作,发挥教育强区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武平县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口帮扶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流程顺畅,经研究、决定成立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工作内容

(一)学校管理水平帮扶

帮助受援学校树立先进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学习。

(二)教育教学工作帮扶

指导和帮助受援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引导受援学校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帮助和指导受援学校利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改革教育教学,提高教学效率;帮助受援学校用好各级基础教育网的教育资源;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受援学校教研活动的交流,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

(三)教师业务素质帮扶

帮助受援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培训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同类学科教研组教学研讨活动,开展包括随班听课、教学观摩、说课、评课等交流活动,帮助受援学校教师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四)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

支援学校要会同受援学校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的联系,在认真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学校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积极推进受援学校建立完善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等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五)其它方面帮扶

提倡开展多种形式富有实效的其它帮扶,并能创新性的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教育对口帮扶是缩小沿海地区与山区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区拥有较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把先进的教育理念、优秀的管理方法、科学的教学手段通过多渠道辐射到边远山区,这是我们作为省首批教育强区所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各挂钩校要高度重视对口帮扶工作,在充分了解受援学校的愿望和发展目标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好对口帮扶工作方案,使帮扶工作途径更清晰,措施更得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校对校“对口帮扶”活动是一项全方位合作、多方面协调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校对校“对口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承担对口帮扶工作的学校要把对口帮扶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各项帮扶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目标责任,要通过建立互访制度和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校对校沟通,及时掌握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和协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定期做好工作小结,进一步探索有效的帮扶办法。

(三)签定帮扶协议,规范双方行为

对口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要签定帮扶责任书,进一步明晰和受援学校应实现的预期目标和分年度的具体目标任务。支援学校要加强与受援学校沟通和交流,逐项落实自身担负的责任目标。各受援学校要积极主动、认真学习帮扶学校的先进理念、先进经验以及好思想、好作风,要克服依赖思想和各种困难,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四)加强检查指导,提升帮扶效益

各学校要切实抓好年度帮扶计划的落实,要经常组织交流、指导工作,要建立帮扶工作考核和评估制度,区教育局将对校对校“对口帮扶”活动实施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xx”时期,是xx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xx教育实现新跨越的战略机遇期。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全市教育“xx”规划,对于大力发展我市教育事业,普遍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全面完成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xx”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提出全市教育“xx”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为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以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为统领,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更高起点上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走符合xx实际的发展之路;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和育人为本的核心要求,立足基本市情,着眼未来发展,对全市“xx”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制定体现时代发展要求、符合xx市情、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水平、高质量规划。
二、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xx”规划是实现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百年”目标中第一个百年目标的重要规划,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后的一个五年规划,提前部署并科学编制“xx”规划,将是确保实现中华民族第一个百年宏伟目标重要的国家行为和历史责任。科学研究制定xx市“xx”教育规划,是指导未来xx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最根本的是要回答和解决一系列关系如何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大关键问题。各区市、各单位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制定规划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巩固发展基础教育、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教育事业领导和保障等方面,突出教育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集中研究确定xx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战略思路、政策举措以及制度保障等,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实现新的突破。在规划编制的理念上,要以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跨越式发展;在规划编制的内容上,要增强针对性,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在规划编制的程序上,要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各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小组,组成咨询专家队伍,统筹谋划本区域、本单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要在当地政府、单位统一领导下,从民族振兴的高度、从促进xx跨越式科学发展的全局,理清发展思路,坚持改革创新。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研究提出促进xx教育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预期性重要指标和有约束性、能检查和可评估的指标;研究提出破解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和保障措施,提高针对性,增强可操作性。
(三)明确规划期限。全市“xx”教育规划期为五年,2016年至2020年,展望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实现年-2021年。各区市、各单位编制的规划要紧密结合本区域、本单位教育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布局调整、构建现代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等重点工作,制定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教育规划。市教育局各职能处室要站在全市教育发展全局的高度,拓宽视野,深入调查研究,按照职能分工,对重点工作尽可能的进行定性或量化,分年度设定具体指标,同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工作时限,为编制全市教育总体规划提供基础。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区市、各单位要将教育发展规划和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融入xx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依据今后七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人口出生和流动情况,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合理布点,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使教育规划与构建现代学校相结合,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幼儿教育相结合,与全市现代化、国际化、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更新规划编制理念,加强战略思维,尊重客观规律,找准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最关心的问题,找准规划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前瞻性,真正做到“高、新、深、实”。高就是要高屋建瓴,着眼全局;新就是要锐意创新,鼓舞人心;深就是要深谋远虑,体现战略思维;实就是要增强可操作性,解决实际问题。
(五)做好规划衔接。规划衔接是保证各级各类规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关键环节。要高度重视教育“xx”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xx”规划,与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专项规划,各区市教育事业规划、驻青高校教育事业规划、直属单位规划与教育专项规划在思路、概念、数据等方面的有机衔接。要做好“xx”规划完成绩效评估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期完成情况评估工作,积极吸取“xx”规划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果,研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措施,确保纲要确立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要把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的有关目标、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改革试验项目和我市承担国家、省教育综合改革实验项目纳入到“xx”专项规划中,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要将改革创新精神贯穿融入“xx”规划始终。要强化内部工作机制,市教育局“xx”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整体统筹协调工作,加强编制工作信息通报。各专项规划牵头处室要把握好编制工作节奏,严密组织,加强论证,提升质量,形成一个求真务实、特色鲜明的专项规划。相关处室要全力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规划内容,并嵌入到专项规划中,确保规划的可行性。
(六)确保规划质量。要努力制定符合xx市情、体现时代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水平教育规划。符合xx市情,就是要牢牢立足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这个最大的实际;体现时代发展要求,就要准确判断世界和全国教育发展新趋势,应对人才竞争新挑战;人民群众满意,就要体现以育人为本,始终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研究制定规划,必须切合实际,经得起历史检验,全面分析世情、国情、省情、市情、教情的发展变化,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新特征,大力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尊重科学,发扬民主,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建立有关部门通气会商和沟通协调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理出教育改革发展的最佳途径,寻求教育改革发展的最大共识,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市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师生、贴近学校、贴近实际,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举措,努力实现《xx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战略目标。xx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秉承齐鲁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汇融了建置百余年中外先进的教育成果。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实施多个五年规划以来,xx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学前教育不断加强,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职业教育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快速推进,建成了比较完善的教育体系;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素质教育向纵深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33项分类改革措施稳步实施,并初见成效,教育的发展为xx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此,面对新时期,各区市、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在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各方面,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反映教育规律和教育发展趋势的指导方针。制定完成率先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的总体思路和措施,研究制定城乡、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提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
(二)明确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未来七年是我国全面完成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知识竞争和创新发展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xx将深入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完成蓝色经济区与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完成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形势任务对教育寄予了更高期待,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更加迫切,教育诉求更趋多元和多样,对教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要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变化、学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特点,主动适应现代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市场化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全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发展格局以及蓝色经济区与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部署,做到同步规划并适度超前。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各区市要分别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及民办教育、教师队伍、条件保障等做出专题性规划。分析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优化教育结构、比例和区域布局。研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促进规范民办教育和发展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的工作思路、重点项目及重大政策措施。着力解决经济薄弱乡镇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经济薄弱乡镇学校的办学标准、校舍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实现全市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提出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是教育工作永恒的主题。《xx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完成目标:到2020年,xx将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率先建成教育强市,形成强有力的区域性人力资源优势,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主要标志是:教育体系完备,居民学有优教;管理体制健全,办学多元开放;教育师资优良,财政保障有力;教学质量一流,教育特色鲜明。为此,各区市、各单位要把提高质量、实现公平、科学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将素质教育和科学发展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始终,努力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针对素质教育面临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制定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把依靠教育家办教育、培育名师工作室、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全员专业化建设作为关键措施。
(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各区市、各单位要以教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促进制度创新,研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和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等总体思路和重大措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各级各类学校富有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办学体制和机制。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研究全面提高教育开放水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措施。同时,研究提出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明确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公民等各方面对发展教育事业承担的责任;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制定推进教育公平的目标和实现措施;研究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措施;研究加大政府财政教育投入,不断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重,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吸纳社会资金办学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四、规划体系
全市教育规划实行两级两类规划体系,其中按行政层级分为市级规划、区市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其中总体规划分别由市、区市教育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由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编制。各区市专项规划是否单独编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由学前处负责;
2.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等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由基教处负责;
3.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由职成处负责;
4.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由高教处负责;
5.民办教育发展规划由民管办负责;
6.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由体卫艺处负责;
7.师资队伍建设教育发展规划由人事处负责;
8.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校长队伍建设教育发展规划由组织处负责;
9.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由基建办、装备办、后勤中心负责;
10.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由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
11.教育法制建设规划由法规处负责;
12.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发展规划由计财处负责;
13.高校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由思政处负责;
14.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由电教馆、装备办负责;
15.教育质量监测发展规划由督导室负责;
16.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规划由督导室负责;
17.驻青高校制定本校总体发展规划(由高教处协调督办);
18.各区市、局属单位教育发展规划(由计财处、教科所协调督办);
19.《xx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期完成情况评估工作由教科所、计财处负责;
20.《xx市“xx”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评估工作由教科所、计财处负责;
21.《xx市“xx”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教科所负责。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已成立由局长邓云锋为组长、有关局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教育“xx”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具体工作人员。各区市教育部门、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
(二)组成咨询专家队伍。由市教育局聘请若干名教育领域专家组成咨询专家队伍,并充分发挥专家在制定全市教育规划中参谋、咨询的积极作用。
(三)组建工作小组。根据研究制定规划的需要,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得力人员,组成若干课题小组,具体开展方案制定和规划调研及文本起草工作。
六、进度安排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和规划编制程序,我市“xx”教育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XX年6月上旬)。主要任务是:组建组织机构,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为基本思路形成阶段(XX年6月中旬-12月)。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间和阶段性任务,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主题、主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初步筛选重大项目,完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形成初稿,并报本级政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和衔接。
第三阶段为规划形成阶段(XX年1月-6月)。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在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开展调研工作,理清教育改革思路,进一步充实论证和组织评审,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衔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规划文本。
第四阶段为规划纲要完成阶段(XX年7月-12月)。主要任务是:按程序报本级政府研究批复。

附件:xx市“xx”教育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万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于xx同志、计财处副处长鲁xx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处室有关人员组成。

教育局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方案


教育局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方案

2018年是我区学校实施三年发展性规划(2014年—2018年)终结之年,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导意见》,2018年我区将开展以学校发展规划为起点,监督规划实施过程为基础,评价学校规划终结达成度和特色项目推进情况为重点,努力构建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核心、学校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学校自主发展与行政监督指导相统一的学校发展性评价,以促进全区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办学和特色办学,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在2016年度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实施终结和学校特色项目推进情况,特制订2018年度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方案。

一、评价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实行静态和动态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减少主观性,力求客观、准确、公平、公正、公开。

(二)发展性原则。承认学校发展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强调纵向比较和过程评价,注重增量评价, “基于起点看进步”

“基于目标看达成度”,引导不同层次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形成办学特色。

(三)可测性原则。评价指标设置不求面面俱到,尽量突出重点、注重导向、便于操作。

二、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包括共性评价指标、个性评价指标和附加项指标。评价指标总分为110分,其中共性评价指标分值70分,个性评价指标分值30分,附加项10分。指标具体内容为:

(一)共性评价指标

共性评价指标总分70分,主要以学校制订的三年发展规划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为基础,着重考核学校三年发展规划(2014年—2018年)落实成效及2018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发生的变化和进步情况,涵盖了学校发展共同性的工作指标。主要包括规划执行、学生素质提升、教师专业成长、学校整体发展等内容。

(二)个性评价指标

个性评价指标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与发展实际,自主设置的体现学校特色与创新的目标,具有个别性、选择性和差异性。学校可自行申报2项评价项目,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是要充分体现学校年度工作亮点和办学特色。评价项目应是学校某项工作(如薄弱工作、重点工作或特色工作)的深度改进、突破或创新,要与共性考核指标有层次区分;二是内涵表达要清晰。每项特色项目都要预设年度达成目标(含具体实施路径),然后按照项目内容分解成若干评价要素,评价要素内容要细化可测。三是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评价项目分解后的各评价要素进行难易度审定,难度系数范围为0.7-1.2。

个性评价指标总分30分,各评价项目分值由学校自行分解确定,项目间分值差最大不超过6分,评价要素间分值差最大不超过3分。

(三)附加项指标

附加项是加分项目,总分10分,主要考核评价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和重大突破,并对区域教育质量提升有重大贡献。主要包括学校获得荣誉,高考、中考、教师评比、学生竞赛等获得重大突破。

三、评价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四、等级设定

根据评价综合结果的评定,设a等、b等、c等三个等级。高中a等占比约40%,b、c等占比约60%;初中、小学、幼儿园a等占比约30%,b、c等占比约70%,考核评价总分为75分以下或年度内学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c等。

1.学校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刑事犯罪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公共安全事件、事故,重大考试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在安全、平安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中不达标的;

2.学校受到行政通报以上处理,或教职员工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3.学校存在违规收费或违反财务纪律现象或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反财经法纪问题的;

4.学校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5.学校存在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学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被上级部门查实且情节严重的;

7.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连续三年下降的;

8.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五、考核评价流程

(一)个性评价指标审定:各学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个性评价指标要求,自主申报2项评价项目(要求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教师培养、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校特色等领域选2项,短板项目和特色项目各一项),填写附件1(中小学)、附件2(幼儿园)中的《个性评价指标》中的“项目名称”“具体措施和达成程度”“评价要素”的内容及“自定权重”栏,于5月 31日前报送到区教育局组织科(个性项目申报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蒋丽妃,联系电话:56979978)。区教育局成立专家组对学校个性指标项目的适切性进行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审定结果于6月30日前反馈给各学校执行。在此基础上,由专家组对学校个性指标项目各评价要素进行难度值评定并存档。审定通过的个性指标项目原则上不再变动,学校确因不可抗拒因素中途不能继续推进项目的,由评估组考核时酌情给分。

(二)学校自评:学校根据各指标评价要素和标准,对一年来的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年度工作自评报告,要求围绕三年发展规划终结及2018年学校共性评价指标和个性评价指标内容,重点突出一年来学校工作的主要措施、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以及特色项目推进的情况,目前还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的思路。要填写共性评价指标和个性评价指标及附加项(附件1(中小学)、附件2(幼儿园))中的 “学校自评”栏目(要求学校根据每项指标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措施和工作成效,并提供相关得分依据),并将上述自评材料于12月下旬汇总至区教育局督导科(督导科邮箱:xxxx)。

(三)共性指标考核评价:共性评价指标除了个别指标(附件1、附件2中已标注)由相关科室(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外,其余都由第三方评估进行考核评价。各科室(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共性评价指标加强过程指导和督查,特别是加强对学校的个性化指导,帮助学校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改进提高。各相关科室(单位)在年终考核评价时要根据评价指标内容提供相关数据。各相关考核评价科室(单位)根据学校自评情况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完成考核评价工作,必要时可要求学校补充佐证材料或自行到学校进行核查。

(四)个性指标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分两部分,各占50%,一是由区教育局组织科牵头,组织校长集中述职考评;二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组对学校个性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听随堂课、召开座谈会、参阅有关过程性材料等方式进行。

(五)附加项考核评价:评估组和区教育局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加分项目自评情况对加分项目进行确认和赋分。

(六)评估时间:2018年12月下旬。

(七)评估分组:高中、初中、幼儿园各一组,小学分三组(由评估组随机抽取,各组考核评价后,再根据统一标准算式进行转换,转换后的得分为最后评定结果,最后根据所有学校的评定结果按比例统一设等级)。

(八)结果认定:区教育局于2018年年初发文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并将各校考核评价情况予以反馈。

注: 民办幼儿园和新居民子女学校由民办教育科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并牵头组织评估。

六、评价结果运用

发展性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及校长年度目标考核(在校长考核中占60%)、任免、奖惩、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区教育局对优秀学校予以表彰,对排名落后或退步明显的学校负责人予以约谈。

市教育局“五五”普法迎检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五五”普法迎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努力推动普法工作的新发展,为全面推动教育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法治氛围。
二、主要依据
开展检查验收和制定评估标准的主要依据:
(一)《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10号);
(二)《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三)《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司〔〕31号);
(四)《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深发〔〕12号);
(五)市普法领导小组制定的《市各单位普法工作职责》(深普领〔〕1号)和《市普法工作评估方案》(深普领〔〕1号)。
三、检查验收内容、标准与方法
(一)检查验收内容
包括组织保障(15分)、制度建设(15分)、业务工作(40分)、普法效果(3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1)。
(二)检查验收标准
总结验收满分为100分,各项目得分扣完为止,不设负分,得分加上奖励分即为检查验收得分。检查验收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级,80-89分的为良好等级,70-79分的为合格等级,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59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三)检查验收方法
检查验收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进行。具体按《市“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参考标准》所列项目实施。
四、迎检工作分工
(一)完成时间
没有具体时间要求的各项分工,均要在5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部门的佐证材料统一汇总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劳期龙处。5月20日,请局机关各处室指派一名分管人员参加全局自评自查会,对各高校、各处室提交的材料进行梳理和把关,做好自评工作。
(二)具体分工安排
1.拟订迎接工作方案。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间4月23日前。
2.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3.对照方案开展自查。负责部门:各相关单位。工作要求:各高校,各直属学校要认真总结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各处室结合工作职责,对照检查标准,提交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各学校的自查报告、各处室的工作总结请于5月15日前交政策法规处。
4.提供本单位“五五”普法计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或专列年度工作计划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5.所在单位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的佐证材料(包括文字、图片、摄影等资料)。负责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6.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工作要求:提供我局成立普法领导工作机构的文件。
7.落实普法经费,专款专用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计财处。
8.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工委办。
9.把干部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推行领导干部任命前考法制度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人事处。
10.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
11.建立和健全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工委办、政策法规处。
12.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各高校,政策法规处,各直属学校。
13.组织各类活动,做好本单位职能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各高校,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14.运用各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佐证材料,如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开展普法,以及开展法制图片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文艺演出等专场活动的印证材料。负责部门:各高校,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15.组织法律培训和考试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人事处。
16.及时报送反馈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积极投稿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
17.涌现形成创新性、品牌性的普法项目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各高校,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18.本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工委办。
19.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行风评议合格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工委办。
20.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在全市平均线以下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
21.

市教育局“五五”普法迎检工作方案第2页

上访率低,未发生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佐证材料。负责部门:局办公室。
22.撰写市教育局自查报告。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工作要求:必须在5月25日前报市普法办公室。
23.准备市教育局迎检台帐。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
24.对部分高校、市局直属学校“五五”普法工作进行随机预检。负责部门:政策法规处。
25.迎检会场布置,确定迎检线路。负责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推进我市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准备,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要以检查考核为契机,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要把迎接检查验收作为一个推进工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一个广泛宣传普法工作成就的过程,一个宣传我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成就的过程,以此推动普法工作的扎实深入地开展。

教育局“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


教育局“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


为迎接20xx年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简称“两基”“国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做好“两基”迎“国检”自查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8号文件)和《普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的通知》(普教发〔〕120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我县“两基”水平、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县“两基”工作的评估验收为目标,以“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为工作方针,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把我县“两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推动我县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
“两基”“国检”就是按国家“两基”验收工作程序的规定,在全省以县为单位实现“两基”后,以省为单位整体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全面督导检查。“两基”“国检”是国家依法对省级“两基”工作的整体评估和确认,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接受“国检”的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两基”工作是以县为单位推进的,评估验收也是以县为单位。“国检”要通过抽查县、乡“两基”工作,对全省“两基”工作进行评估认定。因此,“两基”“国检”过程中全省所有的县(市、区)都是受检对象。在“两基”“国检”过程中无论抽查到那个县,所总结的成绩和经验是代表全省进行肯定的,所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反映的都是全省的差距。所以,我们要以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对待“两基”“国检”。以全面提高我县“两基”水平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方针,抓住“两基”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的契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把全县“两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两基”“国检”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主要内容
1、普及程度。主要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辍学率、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是反映“两基”工作的核心指标,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从严掌握,不能降格以求。
2、师资水平。检查落实教师编制情况(师生比)、教师的学历合格率、新补充教师的合格率。同时要检查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情况。
3、教育经费。检查“三个增长”情况,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情况,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情况,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教育的情况,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情况。各种专项经费到位情况。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公用经费落实情况和资助贫困生情况。
4、办学条件。检查校舍和基本办学设施,危房率控制在规定范围,生均校舍面积和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根据省定标准衡量。检查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情况,同时检查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情况。
5、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的安全管理,凡有造成师生伤亡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检查学校秩序、校园环境,检查治理学校乱收费情况。
6、教育质量。检查地方政府是否给教育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是否单纯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衡量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等情况。以及在义务教育阶段是否设立重点校、重点班情况。
7、扫盲工作。上世纪末未经国家教育督导团专项检查扫盲工作的西部7个省,在“两基”“国检”中扫盲工作是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国检”的程序
1、省级政府(办公厅)致函国家教育督导团,提出“国检”申请。并附件上报全省当年“两基”主要指标达到情况。
2、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对申请省“两基”主要指标进行初步审查。
3、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与省级政府(办公厅)和教育厅协调,确定“国检”时间后,向省级政府(办公厅)复函,抄送教育厅。
4、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国检”组,对申请省实施“国检”。“国检”组一般由国家总督学顾问(副部级)任组长,成员十几人,时间7—10天。
5、“国检”组将检查情况向教育部报告,经同意,致函省政府(办公厅),提出整改要求,确认是否为实现两基省。同时发布新闻公报。
6、在适当时机,由有关领导向省政府颁发纪念牌。
(三)“国检”的具体步骤
1、检查省,听取省级政府工作报告(半天)
(1)分管副省长向“国检”组报告全省“两基”攻坚工作及相关义务教育工作。
(2)有关部门参加:教育、财政、发改委、人事、劳动、城建、物价、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

教育局“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第2页

等。
(3)邀请省级人大、政协参加。
(4)汇报后现场质询。
(5)省里一般不安排专门材料查阅时间,但要求将材料前一天交“国检”组人手一份。
2、抽查县,“国检”组再分2—3个小组,各抽查2个县。重点为“两基”攻坚县,尤其是最后一年达标的县,包括前几年达标的巩固提高县。有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县。有不同经济水平的县,中部地区这几次也查经济较好的县。人口大、中、小都要照顾到。按地理环境,山区、丘陵、潮区、平原都要照顾到。
一是听取县级政府工作报告(半天)
(1)县长向“国检”组报告全县“两基”攻坚工作及相关义务教育工作。
(2)有关部门参加:教育、财政、发改、人事、物价、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等。
(3)邀请县级人大、政协领导参加。
(4)汇报后现场质询。
二是查阅县“两基”档案材料(“国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必要时,“国检”组有权利要求提供原始账目、资料。
三是随机抽查乡(镇)、学校。
(1)一般抽查2个乡(镇),也沿途随机抽查。
(2)由县里向“国检”小组提供全县乡(镇)、学校分布图,由“国检”小组确定。
(3)在乡(镇)一般查初中(含完中、一贯制),中心小学教学点。
(4)在学校需要对“两基”有关情况全面进行了解。
(5)在学校中可视情况召开校长、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座谈会。
(6)乡(镇)和学校应提供充分的档案材料,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必须在场。
(7)对乡(镇)和学校不进行反馈,对县政府不安排正式反馈,可由“国检”小组组长视检查工作情况,集中检查组的意见后,非正式向县政府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3、汇总,汇总内容包括:各小组检查情况,对各路情况的评价对全省工作的总体评价。
4、反馈,以“国检”组名义向省级政府口头反馈意见。
5、评估检查团返回后,教育部以正式文件给受检省(区、市)级人民政府下发《反馈意见》,并要求省人民政府在一个月内上报《整改措施》。
三、“两基”迎“国检”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自查,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薄弱环节
“两基”自查内容依据为《云南省“两基”评估验收项目及指标要求》即小学部分30项,初中部分29项,扫盲部分18项。《云南省“两基”巩固提高复查年审项目及指标要求》35项。要逐一对照指标要求找准差距,特别要把重点放在几个一票否决的指标上,并提出切实有力的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在指标达到程度的计算上要注意把握好计算方法。
1、小学的入学率:7—12周岁人口中在初中就读的人数可以从分子、分母中同时减除后再计算入学率。
2、初中阶段的毛入学率:13—15周岁人口中初中已毕业人数不能计入分子。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以年龄段来划分是计入小学还是初中。即7—12周岁残疾儿童,无论是在小学还是在初中就读,都计入小学入学人数。13—15周岁残疾少年无论是在小学还是在初中就读,都计入初中入学人数。
4、辍学率:用上一年初在校学生人数做分母,(用上年初在校学生减去毕业生人数加上招生人数加上转入( )人数减去转出人数减去休学人数减去死亡人数)一(本学年初在校学生人数)/的差做分子。
总之,自查工作中要把握标准,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要制定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表,严格对照“两基”标准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明确缺什么,补什么。
(二)健全完善“两基”档案,实事求是反映“两基”现状
审核“两基”材料是“两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两基档案的健全完善工作任务还比较重,需要在短期内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突击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要做到“两基”档案资料全面实现微机管理,使其规范、完整、齐备。二是要补齐验收的原始资料。三是要健全近三年即—的“两基”业务档案资料。(含“普九”的15种表册;“扫盲”的7种表册;0—18岁文化状况统计表;适龄人口九年的统计表,在校学生九年的统计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表(小学、初中);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云南省“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全县“普九”、“扫盲”的各种汇总表;教育事业统计年报表;教育经费统计年报表等;四是要收集为“两基”工作制发的文件、成立的机构等材料。五是要写汇报材料,在汇报材料中一定要突出本县、乡(镇)工作实绩、特色、亮点、所办的主要实事。
(三)落实教师编制,按要求配备教师
在教师的编制落实、教师的配备上,一是要严格按照《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编办、行署教育局、行署财政局关于核定我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思署办发〔〕29号)文件规定,按师生比高中1:12.5—1:13.5;初中1:13.5—1:18;小学1:19—1:23的标准确定教职工编制。二是要在全县范围内做到教师的配备基本均衡,要按相关的政策规定确定教师岗位,要改变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越是艰苦的地方教师负担越重的现状。
(四)核实近三年教育经费情况,做好查缺补漏工作
1、核查是否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即:财政对教育的投入逐年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县本级财政核拨的公用经费是否达到省定标准(即年生均小学40元,初中60元)。
2、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一是征收是否足额;二是是否全额拨付教育使用,主要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三是是否做到5%用于师资培训、30%用于职业教育。四是从税务部门的征收到财政部门的拨付至教育的管理使用都要有原始的凭证资料。
3、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专项资金的情况,若有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专项资金的情况必须及时纠正。要有各级下达指标的文件、拨付凭证、使用结果的相关资料。
4、是否按规定建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否实施了对预算的编制管理、预算的执行管理、预算的结算管理,实行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结算中心)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办法,落实“校财局管”的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的要尽快整改。要有“两免一补”兑现到学生的相关资料。
(五)抓紧实施“校安”工程,杜绝使用d级危房
一是结合“校安”工程的实施必须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定期勘测鉴定制度。二是不得使用d级危房。在“两基”“国检”中若发现继续使用d级危房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六)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学校是对学生开展教育教学的专门场所,加强学校管理是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保障。一是要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主题。要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机制,科学推进校点布局调整,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校长、教师三支队伍素质提升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学校全程全员管理、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实施有效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增强学校吸引力。二是要充分发挥现有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目前我们一些学校,实验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一是设备不足,二是管理、使用不能令人满意。有设备没有利用,闲置,实验开出率低,这些方面的工作都需要加强,这对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校的吸引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都产生直接的作用。三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四是不允许设置重点学校、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保障学生入学后也要享有相对公平的公共教育资源和待遇。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五是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六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中小学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平安。
四、组织机构
为促进我县做好“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国家对我县“两基”工作的督导检查取得显著成绩,根据省市迎“国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苏永明(县教育局局长、县人民政府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李文忠(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赵承友(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维萍(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刘克(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李云松、龙建林、杨学平、林佳、张琼、三共、罗庆菊、岩翁、普家文、杨梅珍
(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
1、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小组
组长:苏永明
成员:张琼、段金益、杨兴丽、阮前秀、吴志芳、白艳萍
2、宣传、会务接待、资料整理小组
组长:赵承友
成员:李云松、徐莉波、任孟芬、岩帅、岩保
3、普及程度、学校管理和安全稳定小组
组长:刘克
成员:林佳、龙建林、杨学平、罗庆菊、周全、李志云、岩翁、任孟芬
五、工作职责和时间安排
(一)资料小组
1、20xx年1月30日前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自查报告、汇报材料、县、乡情简介的起草、审核工作。
3、20xx年2月30日前完成相关数据的核对工作。
4、20xx年2月30日前完成乡(镇)、学校的材料、数据的审核工作。
5、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资料目录编写、装订工作。
6、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部门汇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7、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学校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8、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数据材料上报工作。
(二)办学条件小组(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
1、仪器装备和实验教学工作
(1)帐目及数据统计
完善仪器价值总帐和分类明细帐(含仪器、音体美劳卫情况数据);完善仪器实物分类帐(含仪器、音体美劳卫器材);准确统计和填报报表、核准达标类别。
(2)实物管理
规范科学、有序存放教学仪器、设备;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化学药品必须专柜储存;落实“六防”措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95%;规范领用、借用程序。
(3)资料收集整理(近三年的有关资料)
实验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仪器设备调拨单据(采购设备合同配置清单);领用、借用登记、报损单;实验开出记录、通知单、实验报告、开出率统计表(分年度);科技活动成果材料、师生作品实物;各类科技活动记录;学生分组实验名单(按“两基”迎“国检”核定的学生数填写)、实验课表;教学仪器说明书。
(4)现场准备
仪器室、实验室的规范布置(房所、桌凳、器材、制度、柜卡标签、防护工具、门牌、板报、课表、分组名单);实验室常规设备的安装、电、水、砂包、废液缸的准备;消耗性实验材料的准备;室内外的清洁卫生、仪器柜内卫生、实物卫生;科技应用成果展示(实物展示:展板、展窗或展台)。
(5)现场教学应用呈现
普通教室:常规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演示实验、探究实验、科技制作活动;实验室:安排学生分组实验课;理科教师教案、实验课教案;科技课外小组活动。
2、电教及远程教育工作
(1)帐目及数据统计
完善电教设备价值总帐和分类明细帐(电教硬件、软件、功能室设备、电子办公设备、远教设备、全部设备总帐);完善电教设备实物帐(分电教硬件和电教软件两部分);准确统计和填报报表、核准达标类别;统计功能教室装备情况、“校校通”实施情况。
(2)实物管理
规范、科学、有序存放电教设备(软件、硬件、功能室专用设备);落实“六防”措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搞好常规电教设备的维护、维修;搞好信息化设备、远教站点的维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转;规范领用、借用程序。
(3)资料收集整理(近三年)
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计划、总结;电教设备调拨单据、采购合同清单、远教设备清单;各种借用使用登记册;如:领用、借用登记、各类功能室教学日志、电教课登记本、学生上机登记本、远教应用登记本、服务“三农”情况记载本;师生电脑作品登记册、电子作品集(学生作品、教师课件);学生上机分组名册、课表;学生信息技术教育考查成绩册(按“两基”迎“国检”核定的学生数填写);远教开课安排表;各类活动记录(竞赛、电教课题);服务三农和农民远教、党员远教活动记载资料;远教教案(常规课、多媒体课、信息技术课);学校科技活动成果材料(如:证书复印件等)。
(4)现场准备
各种功能室的规范化布置;(房所、桌凳、器材、制度、柜卡标签、防护工具、门牌、板报、课表、上机名册、领导小组名单);普通教室常规电教器材的安装;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设备清洁;科技应用成果展示;功能室设备的维护、调试,确保正常运转。
(5)现场教学应用呈现远教应用
普通教室:常规电化教育的普遍应用;各种功能教室的正常应用;电脑室:信息技术课;语音室:外语或语文教学;多媒体远教室:多媒体整合课;课件室:教师电子备课。远教服务三农、党员教育的活动呈现。
3、图书管理工作
(1)帐目及数据统计
完善学校图书装备帐目(建好总帐、流水帐、分类帐,包括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准确统计和填报报表,核准达标类别、生均册数(分校);学校报刊、期刊造册、统计达标情况。
(2)实物管理
认真搞好图书编目、造册、上架工作,所有图书100%按规范程序上架;落实图书保管防护措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搞好报刊、期刊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按规范要求完成);搞好图书的维修工作;规范使用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3)资料收集整理(近三年)
图书工作的计划、总结;图书分配的调拨单、购书、赠书清单;借阅登记及借阅统计数据;读书活动资料(2次/每年);师生心得体会(2次/每年);学生征文获奖材料数据统计。
(4)现场准备
图书室、阅览室的规范布置;室内外的卫生;图书的清洁、卫生;读书心得展览(刊、板报等);借阅活动安排表。
(5)使用现场呈现
按时间安排表开放图书室、阅览室,安排学生、教师借阅图书、报刊;收集准备部分师生借书证,借用次数要充分体现借用经常、使用效率高。
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1)帐目及数据统计
建立和完善学校固定资产总收、分类明细、准确、齐全、规范;认真准确统计、填报学校固定资产报表(帐物、帐帐相符);九年制及中心小学要准确统计村小的数据,指导村小建立规范的学校固定资产帐。
(2)全面消除学校危房
危房全部拆除;渣土杂物全部清除;破损房屋、设施修缮到位。
(三)宣传小组(1月至国家验收结束)
1、社会宣传: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两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1)印发“两基”迎“国检”宣传资料。印发“两基”迎“国检”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两基”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工作重点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的相关讲话,发放给各乡(镇)、村、中小学校和人民群众。
(2)制作宣传标语。县教育局在县城主要街道、路口刷写若干标语或制作大型宣传画,公路沿线醒目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
(3)抓好媒体宣传。宣传组要注意收集有关材料、图片、图像等,写成新闻稿件在县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凡有涉及“两基”迎检的工作或活动,宣传组要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进行宣传报道。各学校要随时将“两基”迎“国检”的工作动态、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等撰写成新闻信息,发送到县“两基”迎检办公室,对“两基”迎检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宣传组要根据“两基”自查报告和相关汇报材料收集有关资料、图像、图片等,制作出××县“两基”迎“国检”工作宣传专题片。
2、主题活动宣传
(1)专项督查活动。宣传组对各学校进行一次“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大检查。
(2)板报评比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简报等形式,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知识》等宣传,并开展一次班级黑板报评比活动。
(3)清除不文明用语和不规范字活动。各学校要在3月10日前组织学生会和班干部对校园内及校园周边不文明用语、不规范字进行一次全面清除。
(四)安全稳定小组(1月至国家验收结束)
1、检查各校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是否加强了领导,落实了责任,切实做好了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查学校工作会议记录、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构队伍名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责任状等。
2、仔细排查学校校舍、设备设施、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教室、寝室、图书室、仪器室、电脑室、体育场地等场所;检查各小学是否实行路队制度;学校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实行值班制。发现隐患要求学校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专人负责。
3、排查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学校的食堂、小卖部的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饮水安全,严格禁止“三无”产品、霉变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物中毒。
4、排查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路以及其他火灾隐患,重点检查寝室、图书室、仪器室、电脑室。
5、排查校园周边治安、矛盾纠纷。重点检查学校周边的治安隐患,校门口50米内是否有违规摊点,是否有乱停乱摆现象;排查教职工与学校行政、学校与群众等是否有矛盾纠纷,发现隐患立即督促学校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化解,专人负责。
6、检查学校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活动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对学生是否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及反邪教警示教育。
(五)普及程度及学校管理小组(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
1、负责审查“两基”情况统计表、“两基”评估验收登记表、开学报表、“两基”自查表、基层报表、普九花名册、0—17周岁儿童少年就读情况统计表、学生花名册、成绩册等信息的高度准确性、数据的完全一致性。
2、负责审查学生异动手续与报表名单去向的相对应性、审查学生异动手续的内容完整性,异动手续的真实性。
3、负责到校依据报表清点学生数及审查座次表、课桌、报到册、学生手册、学籍表、校务日志、值日表、实验分组表、会议记录本、教学计划总结等能反应学生数的物件或资料上的数字是否与报表一致。
4、负责指导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类。
5、督促学校高标准达到校园文化建设“十个一”的要求,特别要求学校加强学生文明礼貌教育;彻底清扫卫生,不留任何卫生死角;强化内务整理,尤其是教室、办公室、寝室的布置;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学校食堂不能体现承包,要清理校园小商店的“三无”食品,“国检”期间要关闭校园小商店,食堂从业人员要穿戴工作服;公物要加强爱护与修缮;提高校园的绿化、美化、亮化度。
6、检查学校开设的课程计划是否合乎国家规定,检查有无其他不规范的办学行为,要坚决取缔家教家养行为。
7、检查学校是否执行了“两免一补”政策,“两免一补”的学生认定是否合乎程序,名单现在是否仍在公布。
(六)教育经费小组(20xx年3月5日前完成)
1、商财政核准前三年教育事业费的收拨数据,按要求填好中央和省检经费表格。
2、商财政追拨相关教育经费。
3、拟写“两基”迎“国检”数据解说文字材料。
4、调查统计好县、乡近三年教育偿还债务情况。
5、准备好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6、整理教育经费迎“国检”资料。
六、奖惩机制
对在检查过程中,出现差错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给予校长等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分。
对在全县“两基”迎“国检”过程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视情况予以适当奖励。对在检查过程中,出现工作差错,造成不良影响,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分。

县教育局在职教师考试调动方案


县教育局在职教师考试调动方案

为公开公正做好教师人事调动工作,规范教师流动机制,结合全县教育实际,经请示县委、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县内教师流动,形成教师有序流动的工作机制,既解决部分教师的生活困难,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及教学竞争氛围,促进全县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二、考调原则

(一)坚持按编制、按需求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调范围

(一)在职教师凡申请从罗雄镇以外的学校调入县城初中和小学(罗雄一中、罗雄二中、罗雄三中、县直小学以及东屏小学、腊峰小学、新村小学、西关小学)任教的,一律纳入考试调动范围。

(二)罗雄镇内县城外教师需进城区罗雄管辖小学的,按城区小学所进教师总数的20%以内的名额,由罗雄镇负责选调。

四、考试办法

(一)报考资格

1.正式招考录用为在职在编人员后,在农村学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

2.家庭确有实际困难;

3.师德师风好,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效果好;

4.报考初中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考调计划学科一致(在小学任教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初中),报考时必须报到学科;

5.报考小学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时不必报到学科;

6.凡有违法、违纪、违规或上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对象

对申请调动的教师,由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按家庭困难情况、工作年限、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成绩四方面依次进行量化排序,按本校教师总数的10%以内择优确定参考教师。经所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统一交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教龄加分

1.从招考录用为在职在编人员时间算起,工作满5年以上的,从第6年开始1年教龄加0.5分(不满1年按1年计算,离职进修不计教龄);

2.教龄加分由学校审核并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并公示无误后给予确定加分。

(四)笔试内容及时间地点

1.报考城区小学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个科目,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总分100分;报考城区初中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个科目,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总分150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与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同步进行,使用相同试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参考教材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三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2.考试时间:2014年 x月xx日

初中:上午9:00—11:30考《教法技能》、《专业知识》。

小学: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考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五)考调办法

1.考试前教育局根据教师需求公布城区初中和小学考试调动计划数及初中所需各学科教师数。

2.考试教师考调总分=笔试分+教龄加分。

3.小学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选调,若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增加计划数都选调,选调人员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小学教师需求情况安排到县直小学或罗雄城区小学,安排到罗雄城区小学的教师,再由罗雄镇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到所辖城区小学工作。城区小学选调后,依本人意愿,报考小学的剩余人员从高分到低分再选调5人,由罗雄镇中心学校安排到城区外缺编学校任教。

4.初中分别按报考学科及该学科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选调,若出现同一学科报考人数与该学科考调计划数相等,则笔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方能选调;若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在初中任教者优先选调,若相同,则教龄加分高者优先选调,若还相同,则增加计划数都选调。选调人员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初中教师需求情况统一安排到罗雄一中、罗雄二中、罗雄三中工作。

五、非城区学校间调动办法

(一)罗雄、腊山以外乡(镇、街道)间的调动,从正式录用为在职在编起工作满5年,根据编制和岗位需要,调入和调出均控制在乡(镇、街道)教师总数的3%以内,满编学校一律不得进人。

(二)从罗雄、腊山调往其他乡(镇、街道)或由九龙、板桥调往除罗雄、腊山、九龙、板桥以外其他乡(镇、街道)的,不受工作年限和比例限制。

(三)申请审批按《罗平县教育系统非城区乡(镇、街道)教师调动申请表》要求进行。由调出调入所在学校(小学由中心学校)及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经教育局班子会议讨论,并报政府领导同意后行文调动。

六、相关要求

(一)调动人员在原学校的职称,调动后因调入学校无相应职务岗位,则由调入学校依据教职工聘任制相关规定,对调入人员实行高职低聘,重新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确定新的工资待遇。

(二)各中心学校和中学,必须严格教师编制管理,合理设置岗位,不得擅自借调教师,不得擅自聘请代课教师,若不按规定执行造成用人混乱的,将对校长进行严格问责。

(三)现在高中、初中、小学工作的教师,若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所在学校工作或教育教学效果差的,高中、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由教育局对其进行调动,小学由完小提出申请,中心学校报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后对其进行调动。

七、组织领导

本方案由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对教龄加分、组织考试、人员选调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按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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