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局机关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各项要求,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消防安全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及“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的建设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二)扎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认真按照我市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单位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操作使用以及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自救的能力,通过对本单位火灾隐患的调查摸底,及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加大对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落实责任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组织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展岗位防火检查,重点检查的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和完好情况、重点要害部位防护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预防措施、办公室取暖设施等方面的情况,检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在市政府及消防支队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
二〇一*年元月十九日
县教育局综治民调工作方案
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局的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教育局行政权利运行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政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政务公开在全县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树立教育局机关的新形象,为办好政和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
(二)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办理结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平、公正性。
2、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不搞形式主义。同时,以人为本,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3、分级负责、强化监督的原则。明确教育局、各学校及直属单位在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政(校)务公开制度。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深化政(校)务公开要与过去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举措有机结合,和教育发展实际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有机结合,创新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方式,加强政(校)务公开与行政监督,营造高效、优质、廉洁的 运行机制。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政务公开的范围涉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公开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是:
(一)在局机关公开的:
各股室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的岗位职责(党政办);
全县各校教职工的调配使用情况(人事股);
局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升晋级、转正定级、工资调整、水电费、津补贴标准等;局机关管理制度和考勤结果(党政办、人事股、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局机关的经费预算,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燃油维修费等重要财务支出情况;局机关的重大购置和财产处置事项(党政办、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局务会议、局党委会议、局班子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党政办);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在县直学校公开的:
学校教师资格及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人事股);
县直学校班子的任免情况(人事股);
县直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晋级、晋升、年度考核结果在所在学校公开(人事股);
县直学校的经费、专款、基建项目、经费审计结果(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开的:
全县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党政办、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学校班子的任免情况(人事股);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学生的毕(结)业证书的发放结果(中教股、党政办);
市级示范中小学评估验收结果;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及结果(中教股、初教股、德育股);
各学校教育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人事股);
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和地方教材的审定结果;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生学科竞赛结果(中教股、初教股、语委办);
学校基建项目公开招投标及各类教育专款的投资计划(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各类教育专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及排危方案,危房校舍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情况;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县”巩固提高、捐赠项目的资金投入、管理、项目执行、检查验收情况(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教育系统的重大事件(党政办);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宜。
(四)面向社会或在媒体上公开的:
教育局工作职责,局机关各股室设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及岗位责任人(党政办、人事股);
全县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结果(人事股);
全县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及其它“评优评先”活动的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人事股、中教股、初教股);
民办教育办学标准及办学机构的设立、撤销、年审的程序及结果;成人学校的评估标准、办法和评估结果(中教股、初教股);
教师招聘条件、程序,录用结果等(人事股);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的设立和撤销结果(中教股、初教股);
各类学校的收费政策、标准、用途及举报电话;享受“两免一补”学生的评选条件及程序等(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监察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文件资料公开
局机关的行政文件、资料及有关规定等(党政办);
以前已形成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需要个人进行查询和了解的事项(党政办);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六)面对面口头公开的:
对于教育热点、疑点等问题,深入村组、社区、学校面对面向村民、居民、教职工、学生讲解政策解答疑问,通报工作(局党政办牵头各股室协助);
上访人员需要解释和说明的问题(各业务股室及分管领导);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坚持统一领导、各职能股室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林良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和纪检书记担任,局监察室及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党政办负责政务公开的安排协调和涉及全局性的公开工作,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股室负责岗位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具体事宜。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一定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细化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政务公开制度,条文内容要具体,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要有刚性。把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各股室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要做到定期检查,经常通报情况。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邀请教育效能建设监督员、家长委员会等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xx”时期,是xx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xx教育实现新跨越的战略机遇期。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全市教育“xx”规划,对于大力发展我市教育事业,普遍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全面完成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xx”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提出全市教育“xx”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为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以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为统领,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更高起点上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走符合xx实际的发展之路;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和育人为本的核心要求,立足基本市情,着眼未来发展,对全市“xx”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制定体现时代发展要求、符合xx市情、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水平、高质量规划。
二、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xx”规划是实现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百年”目标中第一个百年目标的重要规划,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后的一个五年规划,提前部署并科学编制“xx”规划,将是确保实现中华民族第一个百年宏伟目标重要的国家行为和历史责任。科学研究制定xx市“xx”教育规划,是指导未来xx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最根本的是要回答和解决一系列关系如何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大关键问题。各区市、各单位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制定规划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巩固发展基础教育、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教育事业领导和保障等方面,突出教育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集中研究确定xx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战略思路、政策举措以及制度保障等,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实现新的突破。在规划编制的理念上,要以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跨越式发展;在规划编制的内容上,要增强针对性,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在规划编制的程序上,要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各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小组,组成咨询专家队伍,统筹谋划本区域、本单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要在当地政府、单位统一领导下,从民族振兴的高度、从促进xx跨越式科学发展的全局,理清发展思路,坚持改革创新。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研究提出促进xx教育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预期性重要指标和有约束性、能检查和可评估的指标;研究提出破解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和保障措施,提高针对性,增强可操作性。
(三)明确规划期限。全市“xx”教育规划期为五年,2016年至2020年,展望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实现年-2021年。各区市、各单位编制的规划要紧密结合本区域、本单位教育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布局调整、构建现代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等重点工作,制定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教育规划。市教育局各职能处室要站在全市教育发展全局的高度,拓宽视野,深入调查研究,按照职能分工,对重点工作尽可能的进行定性或量化,分年度设定具体指标,同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工作时限,为编制全市教育总体规划提供基础。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区市、各单位要将教育发展规划和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融入xx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依据今后七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人口出生和流动情况,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合理布点,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使教育规划与构建现代学校相结合,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幼儿教育相结合,与全市现代化、国际化、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更新规划编制理念,加强战略思维,尊重客观规律,找准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最关心的问题,找准规划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前瞻性,真正做到“高、新、深、实”。高就是要高屋建瓴,着眼全局;新就是要锐意创新,鼓舞人心;深就是要深谋远虑,体现战略思维;实就是要增强可操作性,解决实际问题。
(五)做好规划衔接。规划衔接是保证各级各类规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关键环节。要高度重视教育“xx”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xx”规划,与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专项规划,各区市教育事业规划、驻青高校教育事业规划、直属单位规划与教育专项规划在思路、概念、数据等方面的有机衔接。要做好“xx”规划完成绩效评估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期完成情况评估工作,积极吸取“xx”规划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果,研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措施,确保纲要确立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要把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的有关目标、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改革试验项目和我市承担国家、省教育综合改革实验项目纳入到“xx”专项规划中,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要将改革创新精神贯穿融入“xx”规划始终。要强化内部工作机制,市教育局“xx”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整体统筹协调工作,加强编制工作信息通报。各专项规划牵头处室要把握好编制工作节奏,严密组织,加强论证,提升质量,形成一个求真务实、特色鲜明的专项规划。相关处室要全力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规划内容,并嵌入到专项规划中,确保规划的可行性。
(六)确保规划质量。要努力制定符合xx市情、体现时代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水平教育规划。符合xx市情,就是要牢牢立足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这个最大的实际;体现时代发展要求,就要准确判断世界和全国教育发展新趋势,应对人才竞争新挑战;人民群众满意,就要体现以育人为本,始终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研究制定规划,必须切合实际,经得起历史检验,全面分析世情、国情、省情、市情、教情的发展变化,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新特征,大力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尊重科学,发扬民主,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建立有关部门通气会商和沟通协调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理出教育改革发展的最佳途径,寻求教育改革发展的最大共识,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市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师生、贴近学校、贴近实际,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举措,努力实现《xx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战略目标。xx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秉承齐鲁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汇融了建置百余年中外先进的教育成果。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实施多个五年规划以来,xx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学前教育不断加强,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职业教育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快速推进,建成了比较完善的教育体系;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素质教育向纵深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33项分类改革措施稳步实施,并初见成效,教育的发展为xx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此,面对新时期,各区市、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在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各方面,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反映教育规律和教育发展趋势的指导方针。制定完成率先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的总体思路和措施,研究制定城乡、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提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
(二)明确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未来七年是我国全面完成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知识竞争和创新发展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xx将深入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完成蓝色经济区与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完成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形势任务对教育寄予了更高期待,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更加迫切,教育诉求更趋多元和多样,对教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要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变化、学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特点,主动适应现代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市场化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全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发展格局以及蓝色经济区与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部署,做到同步规划并适度超前。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各区市要分别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及民办教育、教师队伍、条件保障等做出专题性规划。分析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优化教育结构、比例和区域布局。研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促进规范民办教育和发展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的工作思路、重点项目及重大政策措施。着力解决经济薄弱乡镇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经济薄弱乡镇学校的办学标准、校舍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实现全市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提出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是教育工作永恒的主题。《xx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完成目标:到2020年,xx将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率先建成教育强市,形成强有力的区域性人力资源优势,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主要标志是:教育体系完备,居民学有优教;管理体制健全,办学多元开放;教育师资优良,财政保障有力;教学质量一流,教育特色鲜明。为此,各区市、各单位要把提高质量、实现公平、科学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将素质教育和科学发展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始终,努力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针对素质教育面临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制定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把依靠教育家办教育、培育名师工作室、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全员专业化建设作为关键措施。
(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各区市、各单位要以教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促进制度创新,研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和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等总体思路和重大措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各级各类学校富有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办学体制和机制。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研究全面提高教育开放水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措施。同时,研究提出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明确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公民等各方面对发展教育事业承担的责任;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制定推进教育公平的目标和实现措施;研究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措施;研究加大政府财政教育投入,不断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重,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吸纳社会资金办学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四、规划体系
全市教育规划实行两级两类规划体系,其中按行政层级分为市级规划、区市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其中总体规划分别由市、区市教育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由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编制。各区市专项规划是否单独编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由学前处负责;
2.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等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由基教处负责;
3.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由职成处负责;
4.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由高教处负责;
5.民办教育发展规划由民管办负责;
6.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由体卫艺处负责;
7.师资队伍建设教育发展规划由人事处负责;
8.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校长队伍建设教育发展规划由组织处负责;
9.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由基建办、装备办、后勤中心负责;
10.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由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
11.教育法制建设规划由法规处负责;
12.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发展规划由计财处负责;
13.高校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由思政处负责;
14.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由电教馆、装备办负责;
15.教育质量监测发展规划由督导室负责;
16.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规划由督导室负责;
17.驻青高校制定本校总体发展规划(由高教处协调督办);
18.各区市、局属单位教育发展规划(由计财处、教科所协调督办);
19.《xx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期完成情况评估工作由教科所、计财处负责;
20.《xx市“xx”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评估工作由教科所、计财处负责;
21.《xx市“xx”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教科所负责。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已成立由局长邓云锋为组长、有关局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教育“xx”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具体工作人员。各区市教育部门、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
(二)组成咨询专家队伍。由市教育局聘请若干名教育领域专家组成咨询专家队伍,并充分发挥专家在制定全市教育规划中参谋、咨询的积极作用。
(三)组建工作小组。根据研究制定规划的需要,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得力人员,组成若干课题小组,具体开展方案制定和规划调研及文本起草工作。
六、进度安排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和规划编制程序,我市“xx”教育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XX年6月上旬)。主要任务是:组建组织机构,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为基本思路形成阶段(XX年6月中旬-12月)。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间和阶段性任务,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主题、主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初步筛选重大项目,完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形成初稿,并报本级政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和衔接。
第三阶段为规划形成阶段(XX年1月-6月)。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在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开展调研工作,理清教育改革思路,进一步充实论证和组织评审,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衔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规划文本。
第四阶段为规划纲要完成阶段(XX年7月-12月)。主要任务是:按程序报本级政府研究批复。
附件:xx市“xx”教育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万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于xx同志、计财处副处长鲁xx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处室有关人员组成。
教育局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方案
2018年是我区学校实施三年发展性规划(2014年—2018年)终结之年,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导意见》,2018年我区将开展以学校发展规划为起点,监督规划实施过程为基础,评价学校规划终结达成度和特色项目推进情况为重点,努力构建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核心、学校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学校自主发展与行政监督指导相统一的学校发展性评价,以促进全区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办学和特色办学,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在2016年度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实施终结和学校特色项目推进情况,特制订2018年度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方案。
一、评价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实行静态和动态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减少主观性,力求客观、准确、公平、公正、公开。
(二)发展性原则。承认学校发展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强调纵向比较和过程评价,注重增量评价, “基于起点看进步”
“基于目标看达成度”,引导不同层次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形成办学特色。
(三)可测性原则。评价指标设置不求面面俱到,尽量突出重点、注重导向、便于操作。
二、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包括共性评价指标、个性评价指标和附加项指标。评价指标总分为110分,其中共性评价指标分值70分,个性评价指标分值30分,附加项10分。指标具体内容为:
(一)共性评价指标
共性评价指标总分70分,主要以学校制订的三年发展规划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为基础,着重考核学校三年发展规划(2014年—2018年)落实成效及2018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发生的变化和进步情况,涵盖了学校发展共同性的工作指标。主要包括规划执行、学生素质提升、教师专业成长、学校整体发展等内容。
(二)个性评价指标
个性评价指标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与发展实际,自主设置的体现学校特色与创新的目标,具有个别性、选择性和差异性。学校可自行申报2项评价项目,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是要充分体现学校年度工作亮点和办学特色。评价项目应是学校某项工作(如薄弱工作、重点工作或特色工作)的深度改进、突破或创新,要与共性考核指标有层次区分;二是内涵表达要清晰。每项特色项目都要预设年度达成目标(含具体实施路径),然后按照项目内容分解成若干评价要素,评价要素内容要细化可测。三是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评价项目分解后的各评价要素进行难易度审定,难度系数范围为0.7-1.2。
个性评价指标总分30分,各评价项目分值由学校自行分解确定,项目间分值差最大不超过6分,评价要素间分值差最大不超过3分。
(三)附加项指标
附加项是加分项目,总分10分,主要考核评价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和重大突破,并对区域教育质量提升有重大贡献。主要包括学校获得荣誉,高考、中考、教师评比、学生竞赛等获得重大突破。
三、评价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四、等级设定
根据评价综合结果的评定,设a等、b等、c等三个等级。高中a等占比约40%,b、c等占比约60%;初中、小学、幼儿园a等占比约30%,b、c等占比约70%,考核评价总分为75分以下或年度内学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c等。
1.学校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刑事犯罪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公共安全事件、事故,重大考试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在安全、平安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中不达标的;
2.学校受到行政通报以上处理,或教职员工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3.学校存在违规收费或违反财务纪律现象或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反财经法纪问题的;
4.学校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5.学校存在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学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被上级部门查实且情节严重的;
7.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连续三年下降的;
8.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五、考核评价流程
(一)个性评价指标审定:各学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个性评价指标要求,自主申报2项评价项目(要求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教师培养、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校特色等领域选2项,短板项目和特色项目各一项),填写附件1(中小学)、附件2(幼儿园)中的《个性评价指标》中的“项目名称”“具体措施和达成程度”“评价要素”的内容及“自定权重”栏,于5月 31日前报送到区教育局组织科(个性项目申报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蒋丽妃,联系电话:56979978)。区教育局成立专家组对学校个性指标项目的适切性进行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审定结果于6月30日前反馈给各学校执行。在此基础上,由专家组对学校个性指标项目各评价要素进行难度值评定并存档。审定通过的个性指标项目原则上不再变动,学校确因不可抗拒因素中途不能继续推进项目的,由评估组考核时酌情给分。
(二)学校自评:学校根据各指标评价要素和标准,对一年来的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年度工作自评报告,要求围绕三年发展规划终结及2018年学校共性评价指标和个性评价指标内容,重点突出一年来学校工作的主要措施、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以及特色项目推进的情况,目前还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的思路。要填写共性评价指标和个性评价指标及附加项(附件1(中小学)、附件2(幼儿园))中的 “学校自评”栏目(要求学校根据每项指标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措施和工作成效,并提供相关得分依据),并将上述自评材料于12月下旬汇总至区教育局督导科(督导科邮箱:xxxx)。
(三)共性指标考核评价:共性评价指标除了个别指标(附件1、附件2中已标注)由相关科室(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外,其余都由第三方评估进行考核评价。各科室(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共性评价指标加强过程指导和督查,特别是加强对学校的个性化指导,帮助学校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改进提高。各相关科室(单位)在年终考核评价时要根据评价指标内容提供相关数据。各相关考核评价科室(单位)根据学校自评情况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完成考核评价工作,必要时可要求学校补充佐证材料或自行到学校进行核查。
(四)个性指标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分两部分,各占50%,一是由区教育局组织科牵头,组织校长集中述职考评;二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组对学校个性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听随堂课、召开座谈会、参阅有关过程性材料等方式进行。
(五)附加项考核评价:评估组和区教育局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加分项目自评情况对加分项目进行确认和赋分。
(六)评估时间:2018年12月下旬。
(七)评估分组:高中、初中、幼儿园各一组,小学分三组(由评估组随机抽取,各组考核评价后,再根据统一标准算式进行转换,转换后的得分为最后评定结果,最后根据所有学校的评定结果按比例统一设等级)。
(八)结果认定:区教育局于2018年年初发文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并将各校考核评价情况予以反馈。
注: 民办幼儿园和新居民子女学校由民办教育科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并牵头组织评估。
六、评价结果运用
发展性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及校长年度目标考核(在校长考核中占60%)、任免、奖惩、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区教育局对优秀学校予以表彰,对排名落后或退步明显的学校负责人予以约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区教育局实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区教育局德育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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