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

做事有计划,才能接近成功。为了更快的完成工作进度,我们应该提前制定好一份工作方案。方案在工作的具体步骤上和整体进度的推动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你愿意分享自己关于写方案的心得吗?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省政府民生工程政策,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根据亳政〔〕32号、亳民电〔〕51号及涡办发〔〕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现五保供养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最基本生活需求,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切实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村、镇两级要严格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对五保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每年年底核查变动一次,核查结果经镇(场)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批复文件同时抄送县财政局作为资金拨付依据。各镇(场)要承担五保供养对象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的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都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严格落实五保对象审批制度,对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的,由村委会或镇(场)敬老院向镇(场)政府报告,经镇(场)政府审核并报县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同时停止拨付其供养经费;对新增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由其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后报镇(场)政府审核,由镇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样表附后),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并拨付其供养经费。对暂时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但生活困难的人员,村、镇要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建立规范完善、资料详实的五保对象基本数据库。县、镇(场)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保供养对象个人档案及数据库的管理,村级要建立五保供养对象花名册,镇(场)建立五保对象档案(申请审批表所附材料:本人申请,户口本、身份证、粮补卡复印件及家庭收入状况证明;是残疾人的须有残疾证复印件,是孤儿的须有父母死亡证明或村委会证明,公示内容复印件,二寸近期照片等),申请审批表不得缺栏少项,做到信息完整、准确、无误,做到一村一档、一镇一柜统一管理;县民政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建立规范完善的纸质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做到日常管理有序,上下一致,与实际相符。
(四)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依据涡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及生活水平,,全县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调整为:人年均现金1500元,全县五保供养8330人。
(五)规范五保供养资金发放管理,按照市民政局要求,五保供养资金一年4次按季度发放。镇(场)及时将准确的五保对象资金发放花名册和电子版数据报县民政局审核,县民政局及时将审核后准确的资金发放花名册和电子数据及拨款报告报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户,对集中供养五保户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照县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拨至镇(场)敬老院专户。
(六)规范五保户供养卡的管理和使用。分散居住的五保对象供养卡,必须由本人管理,不经五保户本人同意不得他人代管、代领。对行动不便的五保户,由本人自愿委托其信得过的人到银行领取供养款。
三、序时进度安排
一月,落实动态管理,镇(场)年检核查工作开始,摸清底数,拟定供养标准,测算供养资金。二月,拟定实施方案,上旬前镇(场)上报民政局由镇(场)具办人,分管负责人和镇长签字的五保供养人员花名册,调整供养信息数据库,打卡发放第一季度五保供养款。三月,核销自然减员,新增五保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送审核批五保供养卷宗,建立健全五保档案。四月,年检批复纳入五保供养档案,完善资料。五月,打卡发放第二季度五保供养款。六月,开展工作调研、抽查及信息反馈。七月,开展工作调研、抽查及信息反馈。八月,打卡发放第三季度五保供养款。九月,开展工作调研、抽查及信息反馈。十月,打卡发放第四季度五保供养款。十一月,开展工作调研、抽查及信息反馈。十二月,开展年终工作检查评比。
四、几点要求
(一)村、镇(场)民政干部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熟记五保政策,注重开展五保供养工作的宣传、咨询、答疑,使问题解决在基层,使群众满意;结合平时工作,随时随地调查、了解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病情等情况,及时掌握自然减员或暂时不符合五保条件但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基础信息,做到心中有数、信息有记录、资料有记载;认真完成各种信息、报表的上报任务。
(二)县财政、民政部门加强协作,共同维护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五保供养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种漏洞的发生。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乡镇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民政办具办,相关部门配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村委会也要成立五保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第2页

工作组织。村级把好初审关,乡镇把好审核关,县民政局把好审批关,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层层负责,做到五保供养对象合格率达100%。
2、加大督查力度。
今年将加大对五保对象合格率和档案卷宗的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将按比例扣减该镇(场)五保供养名额;对档案卷宗缺少相关资料的,将发督办通知限期补齐,遇期不补,视为不符合五保条件予以核销、停拨五保供养款;对工作不力,不按程序申报、审批,该核销的不核销,擅自将自然减员的供养款挪用到敬老院,占用名额,套用资金,或不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五保供养或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农村五保供养款物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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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对象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五保对象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各乡镇财政所、民政所:
为了全面掌握全县五保对象现状,为今后较好地解决五保户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县财政局、民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农村五保对象大普查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指导思想[第1-www,,找范文请到第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个服务”、“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全面完善农村五保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为出发点,针对我县基本情况,精心组织,逐一排查,为今后全面做好农村五保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是现有批准享受五保待遇的对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身体状况、住房情况、供养形式、供养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二是农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即应保未保的对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身体状况,住房情况,子女状况,是否要求亲属代养,是否要求保留土地等。三、普查的方法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县财政局、民政局和各乡镇抽调得力人员,以乡镇为单位,组成普查组逐村逐户进行摸底,逐一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建档,并逐户输入微机,制成软盘。四、普查程序(一)县财政、民政局研究制定一套普查方案,对普查工作抽调人员集中进行培训。(二)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抽调40个普查小组,并对普查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把这次普查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具体操作办法等讲清、讲透,避免造成群众误会。要统一思想,统一口径,入村入户,按照普查内容,摸清登记对象全面情况,逐户入表,并由本人或村民小组写出申请,签订五保供养协议,逐人照像,照片显示五保对象所在行政村名和本人姓名(可在照像时用白纸写清村名、姓名,挂在胸前),逐户建立档案,档案由个人申请,协议书和农村五保对象审批表三项组成。(三)各村五保对象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公布至少一周以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确定对象无误后,由县财政、民政局工作组调查人、负责人和行政村负责人、民政所负责人签字,以示负责。(五)县财政局、民政局汇总建档,逐户输入微机,制成软盘,上报市财政局、民政局。五、时间安排全县农村五保对象情况普查工作从2016年3月13日全面展开,4月3日全面结束。3月13日上午,在民政局会议室对普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普查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六、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五保普查工作的领导,此次五保普查工作由县财政局局长黄建华、民政局局长梁典训负总责,下设两个督导组,具体由财政局副局长周海生、民政局副局长武复生任组长,晋从昌、郭继红、仵希柱、崔健等参加。七、几点要求(一)各乡镇财政所、民政所在县五保普查工作会议后,要及时向乡镇领导汇报,迅速研究部署,积极协调展开工作。(二)各乡镇财政所、民政所要把这次普查工作作为近期财政、民政工作的重点,建立领导组,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任务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三)五保对象的确定,政策性强,一定要按照国家五保条例的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得随意突破政策规定(如有女儿、且女儿有抚养能力的,不能作为应保未保对象登记)。同时,要根据普查内容,如实填写,保证普查情况的真实可靠。农村五保对象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五保对象关爱工程实施方案


五保对象关爱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五保对象关爱工程”,进一步规范镇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我镇五保供养对象的生存质量和生活质量,使全镇集中供养率达到45%以上,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得到更好的关爱。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准化建设、科学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要求,扩建盛黄敬老院,巩固原有镇敬老院、两桥、盛老家等“五保之家”,以建设镇中心规模敬老院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对五保对象在吃、穿、住、医、乐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保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国家规定二级敬老院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建设,高标准配置,在盛黄扩建可容纳50人的仿古标准住房,向北扩展5亩地,3月上旬开始动工,8月底之前确保完成建设任务,9月底之前人员入住完毕,原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保持不动,再增加4名工作人员,并挂牌上岗。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建( )立供养人员档案。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所需床、桌子、椅子、棉被、蚊帐、电视机、dvd、等生活配套设施,一律有镇政府统一购买。
(二)彻底消除五保对象居住的危房,确保每位分散五保对象都拥有一间以上的安全住房,全镇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45%以上,让五保供养对象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三)确保集中供养人员衣着整洁和体,室内干净有序,无异味。生活区应搞好绿化,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环境幽雅。做好供养人员的分级护理工作,力争供养人员对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资金筹措:
(一)建设资金筹措
(一)敬老院建设在自己筹措资金的基础上,利用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的政策,积极争取省、市、县财政的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敬老院或资助敬老院。
(二)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现金供养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的现金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50元维持不变,以提高五保对象的生存质量和生活质量。
(三)所有五保对象的疾病治疗所需用费,做到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相衔接,从农合报销外,剩余部分全部由医疗救助解决,切实解决五保供养对象医疗难的问题。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按每人每年360元的标准一次拨给敬老院作为小额医疗临时救助费用。
(二)管理经费的筹措
(一)按照实际供养人员年人均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将镇敬老院的管理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用于敬老院的人员工资和管理经费;新建敬老院室内生活用品按新增床位每人1200元的标准进行配备,所需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二)认真做好入住敬老院五保对象承包土地收益的筹集工作,凡有耕地的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原属于自耕自养的,每位五保对象按每年每亩土地260元或400斤小麦(属于代耕代养的,按每年每亩土地收入300元或450斤小麦)的标准,由五保对象所在村委会负责筹集,交由该五保对象入住的敬老院统一支配使用。
(三)因地制宜发展院办经济,发展养殖业,搞好豆制品加工,院办经济收入全部用于改善敬老院五保对象的生活上,敬老院基本实现蔬菜、禽、鱼、蛋、肉自给,各项收入纳入敬老院统一管理。
(四)整合项目资源,在农村农源、道路、饮水、绿化、畜牧、养殖和扶贫等项目上进行整合。
四、项目建设管理与监督
(一)引入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县民政局制定的敬老院建设规划,统一进行图纸设计,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督制和施工合同管理制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竣工的敬老院必须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
(二)年终将依据《镇农村五保对象关爱工程考评办法》对各村五保对象关爱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兑现奖惩。

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顺利开展我村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县政府定府发号文件精神和本镇林改工作统一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村改幸实施方案。
一、林政原则
⒈坚持按政策办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县政府《定南县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要求,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二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依法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发展林业经济,增加林农收入。
⒉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本次林改是对林业“三定”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维护“三定”时的林地权属不变,不得重新分配。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坚持维护大局稳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
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尊重群众意愿。在改革中要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广泛征求群众建议和意见,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改革中的各项措施及重大事项,须经本村(组)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成立村林改组织机构
⒈镇驻村林改工作组
组长:徐翔
成员余福良、袁弘
⒉村林改工作委员会
主任陈辉副主任张玉行
成员陈建平、陈小燕、陈月久
下设⑴山林纠纷调解组:组长:陈辉;成员:张玉行、张桂昌、张以球
⑵外业山场勘界组:组长:陈辉;副组长:张玉行;成员:各村民小组长。
⑶经济理事会:主任:张玉行;成员:陈辉、张桂昌、张振南,陈建平。
工作组、委员会人员要统一思想坚持集体领导,群力配合;实行挂点到组、到片,分工负责要做好统筹安排、逐步实施、分项落实。
三、实施操作方法
针对本村山林类型和权属经营情况,综合村民代表、群众意见依照定府发[]号文件规定,我材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按如下方法、原则进行操作。
㈠总的原则
⒈维持林业“三定”时山林所有权不变,不作重新分配。并以此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山林位置、四至界址,落实经营主体,确权发证。
⒉对目前属争议山林的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流转;待争议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申报发证。
⒊对由政府区划界定的公益林,已享受公益林资金补助的山林,以及已实施退耕还林的山林,要保持稳定,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但应依法办理手续,换发林权证。
⒋对已规划确定为果园的,要维持经营现状,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果园地用途。
㈡村组集体山林处置方法
⒈对现在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经营权,归村委会所有,所有收益归村委会,作公益事业及其它运转。对组现有集体经营的山林归组所有。龙头山归屋老场所有,收益发证。
⒉对目前有争议的山林,暂不落实经营主体。
⒊对已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流转的山林,维护原经营主体不变。
⒋对已列入公益林、退耕还林项目的山林,不纳入改革范围,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换发林权证。
、对已划为国有协议林的山林,维持原订协议不变。
㈢自留山处置方法
⒈林业“三定”时已划定为自留山的,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换发新证。实行“生不补死不收”允许继承,也可依法转让,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自留山主所有。
⒉对已转让、承包、租赁等形式流转给他人经营的稳定自留山使用权不变,进行流转情况登记。原签订协议的,应维持经营协议;未签订协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补签合同。
、对已被集体收回统一流转或统一经营的,稳定自留山使用权不变,维持原流转、经营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应予补签期满后山林归还自留山主所有。
⒋对农户自留山今后自行流转的,实行登记备案制。在进行流转时,将流转协议及流转情况报至村组织登记备案。
⒌对自留山主已死亡,且无法定继承人,由所在村、组集体收回统一处置;如已实施流转的,维护原流转协议,流转收益归村、组集体。
㈣责任山处置方法;我村没有责任山对责任山不作任何具体规定。
㈤种果山林处置方法
对已划定的果园、果林,维持经营现状不变。已签订协议的,维护原定协议,不完善的需协商予以补充;未签订协议的,由经营者与村、组集休协商补签合同,属自留山、责任山的与自留山主、责任山主补签合同,明确利益分配、相互的权利、义务。
经营期满后,根据经营者的要求,允许继续承包;不续包的,山林使用权归还村、组集体,或自留山主、责任山主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㈥其它山林处置方法
对越界造林、占用他人林地造林的山林,维持经营现状,现有的林木按“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处理。已签订协议的,维持原协议,不完善的应协商补充;未签订协议的,由经营者与村组集体或自留山、责任山主协商,补签合同,
经营期满后,山林使用权归还村、组集体,或自留山主、责任山主或由双方协商以合同约定允许继续流转经营。
㈦其它问题处置方法
,林业“三定”时未发证的集休和农户、自留山的山林,经核实权属无争议且一直在经营的,可按现经营的山场予以确权。现有的林木按“谁造谁有、合适共有”的政策处理。
、山林权证四至与面积不符的,以四至为准;四至界址不清的应协商解决;四至界址需由权属相邻双方共同签字确定。
⒊对集体山林。自留山、责任山,现被征用、占用的,造成事实上有证无山的,不重新划山补足,按所剩有实际山林确权发证。
⒋对改革中所发生的山林权属、利益分配等未作明确规定的问题,由村组集体提议,报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执行。
、以后集体山林的流转,由村组集体提议,报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确定流转形式、期限、利益分配、相互的权利、义务等,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报县林业部门批准后流转。
四、集体山林收益分配办法及林改经费收支办法
㈠收益范围
集体山林的转让、租赁、承包等流转收入包括已流转山林的结余收入
⒈果业山的租金
、集体收回自留山和责任山统一组织造林的收入
⒊集体统一经营山林的收入
⒋国有协议林的林价收入
⒌征占用林地的收入
㈡收益分配
对集休山林收入实行财务单独核算。属村集体的,其收入归村委会所有;组集体所有收益归村组所有农户,龙头山归老屋场人员所有。
㈢林改经费收支办法
⒈根据上级勾图面积,每亩收取元作林改经费,每户收起林权工本费每证元。
⒉在村完成林改工作发证时,未交林改经费的农户,不予发放林权证,该户山林权为缺权处理。
⒊林改工作人员务工补助每人每天元,按出勤日计算,不出勤不予补助,伙食费每人每餐元计算,由理事会列支,不纳入村委会经费列支。
⒋林改经济理事会收费开支由理事会监督审核报帐。
⒌林改结束后,收支张榜公布,经费有余作公益事业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私分。
五、林改实施步骤
㈠宣传准备××年月日至月日
⒈月日至月日,进行政策宣传。召开村委会、村组民大会讲解政策、组织发动、成立机构,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所存在的问题,对山林权属情况进行初步摸底。
⒉月日制定实施方案。在镇工作组的指导下,切合本村实际,制定林改实施方案,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㈡组织实施××年月日至××年月日
⒈月日至月日摸清“三定”时山林权属基本情况,及登记林权流转、变更情况,汇总造册,进行第一次公榜,公示时间为天。
⒉月日至月日对公示时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逐宗、逐件进行调查、调解。明晰一宗件、公榜一宗件。
对已流转山林、责任山已签订的合同进行补充、完善未签订进行补签。
收集“三定”时山林权属证明材料及各类流转合同由集体、农户提出申请,进行登记、审核。
⒊月日至月日进行实地勘查确定四至界址逐宗勾绘上图万地形图然后登记追册。
将实地勘查结果进行第二次公榜,公示时间为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重新调查。
⒋××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内业材料汇总,报乡镇政府、县林改办审核,经确认无争议、事实相符的。由县政府确权发证。
⒌××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林改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材料汇总组、村逐级进行。
六、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为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减轻农民大病医疗负担,逐步解决“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政办〔20xx〕31号)、《关于印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农〔20xx〕8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屯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修订)。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建立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不断增强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全面提高我区农民医疗保健水平,努力建设“和谐屯溪”。
二、基本原则
(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
2. 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和住院分娩的原则;
3.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原则;
4.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节余、逐步调整的原则;
5. 严格管理、民主监督、公开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三)成立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区政府办、发改委、农委、财政局、卫生局、人事局、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农民代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局,主任由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
(四)成立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纪检委主要领导任主任,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人任副主任,区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农民代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监察局,主任由区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对全区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补偿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工作。
(五)各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组,由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镇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六)各村确定一名协管员配合做好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人员登记、医疗基金的筹集上缴工作。
(七)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1. 区卫生局:负责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协调和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
2. 区财政局:负责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经费和配套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工作;
3.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个人缴费部分及大病救助工作;
4. 区发改委:负责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5. 区人事局、区编办:负责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编制和人员的落实工作;
6. 区审计局: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基金审计;
7. 区物价局:负责农村医疗机构、药店销售药品的价格监督工作;
8. 区农委:配合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工作;
9. 区监察局: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的监察工作。
四、经办机构
(八)设立黄山市屯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主要职责:
1. 负责办理农民医疗费用的补偿和结算;
2. 负责做好有关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3. 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报告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4.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价格及诊疗行为监督检查。
(九)各镇人民政府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人员由镇政府分管领导、镇财政所、卫生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并确定一名财政所工作人员担任专管员,确定一名卫生院工作人员担任结报员,业务上接受区合管局指导。主要职责:
1. 在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组织下,负责收取农民自筹基金,转拨参合农民补偿款;
2. 受区合管局委托,与农户签订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协议;
3. 向农户发放《合作医疗证》;
4. 负责所在镇参加合作医疗农户的信息资料收集、档案建立、统计台账等工作。
五、参加对象
(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为:我区农业在册户籍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加。
六、筹资与管理
(十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在当年12月31日前,到所在镇经办机构以户为单位缴纳合作医疗个人参合基金,由经办机构向农户开具专用收款凭证,签订参合协议,发给《合作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第2页

疗证》后,即为下一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对象。
(十二)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中央、省、区财政配套和农民个人交纳组成。统筹基金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交纳20元。
(十三)农户交纳的基金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收取或由农户直接到镇经办机构缴纳。
(十四)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基金由区民政局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参合后因患大病重病发生住院治疗的费用,在合作医疗补助的部分扣除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高或难以承担的,可向区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
(十五)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团体、个人、镇、村集体经济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资金,可直接缴存到区财政合作医疗专户,该资金用于补助合作医疗基金。
(十六)由区财政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项管理规定,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十七)镇合管站可设立短期收入过渡户,暂存由镇经办机构征收的农民个人缴纳的基金收入。收入过渡户的收入要及时缴入区财政合作医疗专户,月末无余额。收入过渡户除向区财政合作医疗专户划转基金等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
(十八)合作医疗基金均用于统筹账户。主要用于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住院费用补助、门诊费用补助、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等。根据当年合作医疗基金结余情况,可酌情增加补偿内容。
七、补偿范围与标准
(十九)补偿时效:按照“当年缴费,次年受益”的原则,参加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足农户自筹基金部分,享受合作医疗待遇从缴费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凭《合作医疗证》及身份证到定点医院就医,按规定享受相应补偿。
(二十)补偿范围
1. 支付患者因病住院治疗费用。主要包括:住院期间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材料费、床位费、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等。
2. 支付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慢性病包括:恶性肿瘤、肝硬化腹水、肾功能衰竭、高血压病ⅱ期以上(含ⅱ期)、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脑中风后遗症、肝豆状核变性、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等十种疾病。在区外医院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不予补偿。
3. 支付育龄妇女持证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4. 下列情况发生的费用不予补偿:
(1)首次参加合作医疗者,交费前已患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
(2)自购药品、《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20xx年版)》以外的药品费用、康复就医和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及未经区合管局同意自行转诊的医疗费用;
(3)因医疗事故、各种原因造成的集体性食物中毒所致的医疗费用;
(4)打架斗殴、自杀、自残、犯罪行为、酗酒、酒后闹事、吸毒、性病、交通事故等人为因素发生的费用;
(5)镶牙、配镜、装配假眼、假肢、义齿、美容、手术矫形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及输血、营养品、保健品等费用;
(6)就医交通费、陪伴费、伙食费用,请上级专家会诊的交通费、食宿费;
(7)住院病人故意拖延出院,经医疗鉴定小组鉴定,确认治愈或可治疗终结而拒不出院的,从鉴定确认的次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
(8)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9)《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试行)》中其他不予补偿的项目。
5. 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试行)》。对于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单次(项)检查和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按85%、1000以上按75%计入可补偿费用;单次(项)特殊材料费用,在1000元以内按70%、1000以上按60本文 %计入可补偿费用。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到院外进行检查的费用计入当次住院医药费用,但检查费用按检查医院级别对应的补偿比例给予补偿。
6.住院床位费补偿规定:以镇卫生院8元∕床日,县级及以上医院10元∕床日标准,纳入总费用中按相关比例进行补偿。
(二十一)补偿标准
1. 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类别医院住院,住院费用在规定的起付线以上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起付线以内自付)(见下表),在区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医药费用超过起付线的病例,按规定核算后不足医药费用总额30%的按30%补偿。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不设起付线。一年内因患不同疾病,在区级及以上医院多次住院,只计算首次住院的起付线;患同一种疾病在不同级别的医院连续转诊住院,只计算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在镇卫生院多次住院,分次计算起付线。个人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分次结付,参合者年度累计医疗补偿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0元(包括慢性病门诊和住院分娩)。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单位:元)
医院 类别
镇卫生院
区级 定点医院
区外协议 定点医院
区外非协议 定点医院
起付标准
100
300
500
600
补偿比例
300元以下
30%
60%
1万元以下
50%
1万元以下
40%
300元以上
70%
1万元以上
60%
1万元以上
50%
2. 门诊治疗费用: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钱,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25%,每年度每户最多补偿不超过每户人均15元的总额;慢性病门诊补偿比例为40%,每人每年累计补偿最高不超过20xx元。
3. 参合人员持证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正常分娩每次补偿200元,手术产每次补偿300元。产后并发症、合并症按照住院标准补偿。
4. 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执行。
5. 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中医药治疗费用在同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比西医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在祁门县公立蛇伤医疗机构住院,参照区外协议医疗机构标准补偿。因精神病在市二院住院,补偿比例比其他区外协议医疗机构提高10个百分点。
八、就医程序及结算办法
(二十二)住院治疗:参合人员因病确需住院,可凭《合作医疗证》和本人身份证(16岁以下参合人员凭户口本,下同),选择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按统筹补偿方案直接办理医疗费用的补偿。
(二十三)转诊转院、急诊住院治疗:参合人员因病确需要转往区外医院就医者,应在首诊医院填写《转诊转院申请表》,经区级医院审核,报区合管局同意;参合人员因急重症疾病住区外医院,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区合管局联系,备案同意。医疗终结后,由本人或其家属出具患者身份证、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收费收据等相关住院材料,到区合管局办补偿手续,补偿金由区合管局审批后,予以补偿。
(二十四)外出期间住院:参合人员外出期间急诊住区外医院(含务工、探亲等外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区合管局联系,备案同意。医疗终结后,由本人或其家属出具患者身份证、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收费收据等相关住院材料,到区合管局办理补偿手续,补偿金由区合管局审批后,予以补偿。
(二十五)门诊统筹就医:普通门诊就医与补偿按《屯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执行;慢性病门诊就医与补偿按《屯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暂行规定》执行。
(二十六)参合人员持证住院分娩: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分娩,经所住医疗机构审核确定为正常分娩后,直接垫付给参合人员。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生育证、身份证、收费收据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定点镇卫生院办理补偿手续。医疗机构每月汇总报区合管局结算。
(二十七)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1. 实行垫付制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5日前应直接将参合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表》、专用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收费收据等相关住院材料上报区合管局,经区合管局、财政局审核无误后,与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付。参合者同时参加商业保险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偿手续后,其原始发票复印件由定点医疗机构存档上报,原件交参合者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偿手续。对同时参加两种由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和在校学生,可享受两次补偿。但第二次补偿在新农合部门办理时,仅对第一次补偿后的余额进行审核和结算。
2. 区合管局每月将应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补偿款的90%直接汇至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帐户,其余部分根据平时和年终考核结果按比例返还。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合管局另行制定。
九、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及就诊管理
(二十八)实行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制度,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十九)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程序,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十、奖惩及其他
(三十)对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十一)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违反本方案及相关配套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者,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二)定点医疗机构不遵守管理规定,导致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低下,由区合管局报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三十三)参合人员不遵守管理规定,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一经查实,除追回损失资金外,全区通报,同时取消当年及次年参合资格。
(三十四)年底可视合作医疗基金节余情况,组织安排当年未享受补偿的农户,以户为单位选一人参加健康体检。
(三十五)本方案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原《屯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屯政办〔20xx〕71号)同时废止。

电力公司春节期间保供电实施方案


电力公司春节期间保供电实施方案


电力公司20xx年春节期间保供电实施方案
为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及电力供应稳定可靠,使全州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云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结合省、州政府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本次保供电工作。
一是成立春节保供电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斌亲任组长,常务副总经理邓亚文担任副组长,成员有总工程师田正文、总经理助理李全德、副总工程师单洪程等领导。公司所属各单位分别成立各自保供电工作机构,按照公司保供电方案要求细化制定各自保供电子方案,认真做好本次保供电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保供电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下达保供电指令和任务,决定、处理公司有关保供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公司保供电工作的实施,组织指挥公司重大突发事项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公司保供电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组织编制、上报公司保供电方案,协调、处理公司本次保供电工作相关的日常管理、技术和其它一般性问题,收集、汇总公司各单位保供电工作情况、信息,及时通知、协调本次保供电工作的临时变更,对保供电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保电工作机构负责根据公司保供电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落实本次保供电期间相关保供电措施及人员、机具等后勤保障措施,督促、配合本地区用电客户做好自有资产设备的维护和运行,及时上报保供电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二是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力求万无一失。春节保供电,重点是全州范围内各电视台、广播电本文 台、网络中心、行政中心、机场、车站、通信设施、旅游景点、宾馆、公共场所等重要场所,以及公司所属各单位调度大楼、通信机房、发电厂、变电站、办公场所、物资仓库等重要场所。电力调度中心将于20xx年2月8日前制定保供电期间××电网调度运行方案,督促各单位在保供电开始前做好相关地区电网、配网安全运行的方式安排、事故预案,拟定配网倒闸操作的流程及优化调电方式,督促各单位各级调度员熟练掌握相关电网、配网的事故预案。所属各单位将于20xx年2月5日前分别成立各自保供电工作机构,制定各自保供电子方案。要制定重点线路、变电设备的应急预案,明确涉及本次保供电的设备负责人、值班负责人、抢修人员,对各相关变电站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缺陷及安全隐患排查,对保供电线路沿线有可能引发故障的施工作业下发停工通知书,可能影响本次保供电的重大及以上设备缺陷应提前消除。
在保供电开始前完成重要保障客户的全面检查,完成重大及以上设备缺陷的消除。并组织好抢修队伍及常用备品备件的准备,做好应急电源车、发电机等应急设备的检查、调试。
三是抓实抓细保供电阶段(20xx年2月11日~2月20日)的各项工作。要求所属各单位保障通信及信息畅通,加强保供电设备、线路的巡视,严防电力设施、设备受到外力及恶意破坏。重点加强单线单变设备的巡查,及时消除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同时,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生产区域防火重点场所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车辆管理,认真做好抢修车辆的安排,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的发生。所属各单位于每天17:00前将当日安全生产简况告知保供电办公室值班人员、公司安全监察部及生产技术部值班人员。如发生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按公司应急管理规定上报,并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同时,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与政府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创造和谐的供、用电氛围。
春节期间所有大修、技改、预试定检和基建工作全部停工。保供电期间需要停电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公司保供电期间检、技改及预试定检工作开工手续的要求,配网停电检修工作必须于当日18时前复电,生产现场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必须全面落实,做到安全监督到位、管理协调到位、技术指导到位。保供电期间全力做好优质服务工作,不安排对居民用户欠费的停电。

农村低保实施方案


农村低保实施方案

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巡视组反馈的有关农村低保问题的要求,根据市民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镇低保整治实施方案,解决我镇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整治内容

1.农村低保方面存在的虚假问题,个别村干部办事不公、相互之间推脱,不及时受理低保的问题;

2.农村低保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问题。

三、整治目标

1.以2015年10月份农村低保在册人员为自查自纠对象,对各村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错保、漏保”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2.在自查自纠中,对违规享受低保人员坚决予以清理,对发现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保。

四、实施步骤

1.学习宣传发动阶段(11月10日-15日)

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5-7人的低保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村低保整治工作。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村干部进行低保有关政策法规的集中培训,并发放低保宣传资料。做好村低保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申请审核程序、低保金如何发放、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内容,使低保政策深入人心。

2.自查自纠阶段(11月15日-30日)

各村由低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牵头,成立包括两委干部、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10人以上的本村低保整治评议小组,对村现有低保户进行一次审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取消,对由于个别村干部不作为造成困难群众申请无人受理的,评议小组要按照低保相关程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各村要做好相关会议记录,评议小组成员和包村干部在评议结果上签字确认,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相关资料上交镇民政办存档。

3.重点检查阶段(12月1日-8日)

镇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村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村是否成立低保整治评议小组,是否认真开展工作,通过走访了解群众对这次整治结果是否满意等,保障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提高阶段(12月9日-10日)

各村做好整治后总结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及时纠正,规范低保程序,完善今后的低保工作,使“阳光低保”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严肃认真,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是要边查边改,做到纠正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见实效。

三是要严肃追究,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对待,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2017年民生工程责任目标,根据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现就我局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度关注民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构建和谐平安**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1、完善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执行新的《**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民[2017]10号文件,在继续实施医前,医中救助的同时,新增了救助对象和提高了救助标准。新增救助对象。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救助范围,资助参加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参保资金。提高救助标准。对城乡低保对象,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参合参保资金的10%提高到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参保资金;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由原来的60%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

2、做好医前、医中的救助工作:及时地做好困难群众的医前、医中救助工作,并不断完善大病救助的程序和手续,做到“年终再予以核销,多退少补”。

3、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完善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等程序,简化审批的手续,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方便性。医疗救助资金按季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的规范管理,要在电子档案基础上,建立完善纸质档案,确保个人救助档案中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结算清单、医疗费用凭证、出院小结等相关凭证齐全,做到一户一档。

四、工作要求

在实施工作中,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严格做到审核、审批两榜公布,做到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政策、救助金额四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集体评议评审制度,严禁暗箱操作或一言堂,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新农村五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新农村五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本市落实《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xx年)》,实现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收尾之年。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切实改善和提升本市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牢牢把握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继续围绕强基础、重民生、促增收,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努力推动农民就业增收,农村环境改善,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未硬化的街坊路实现硬化,已破损的路面得到修复;村内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10年以上老化供水管网得到改造,基本实现一户一表;处于全市重要地表水源地规划内的村庄和市级民俗旅游村庄生活污水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户垃圾实行源头分类;村内建设卫生公厕,没有达到无害化要求的户厕得到改造;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20xx年度建设任务

1.总体任务。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xx年)》的总体任务,结合任务完成情况,确定20xx年任务。20xx年,计划新编900余个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完成剩余1400余个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硬化街坊路2813万平方米,街坊路两侧绿化1050万平方米,改造老化供水管网4868公里,安装水表26万个,在160个村庄实施污水处理工程,为89个乡镇农户配齐垃圾源头分类桶(袋),为71个乡镇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在66个平原乡镇建设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理设施,在24个边远山区乡镇建设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户厕19.3万座,建设农村公厕3157座。

2.分区县任务。具体任务见附表。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xx年)》的总体任务以及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结合区县村庄数量、农业人口规模确定了各区县-20xx年的建设任务,减去各区县工程建设完成部分,计算得出20xx年的工程建设任务。由于个别区县实施的工程建设任务超过当年下达的任务,经与区县沟通,结合区县农村实际需求,确定了20xx年建设任务。

二、村庄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标准

村庄规划编制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组织管理的通知》(京新农办函〔〕8号)附件中“北京市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北京市一般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并经过区县政府审批。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其中街坊路硬化、污水处理、户厕改造、公厕建设等工程建设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xx年)》中“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试行)进行建设;新农村街坊路绿化依据《北京市新农村建设街坊路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首绿办字〔〕7号)进行组织安排;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依据《关于统筹做好新农村供排水工程建设的通知》(京水务农〔〕97号)进行组织建设;垃圾源头分类依据《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指导意见》进行组织实施。

三、资金安排

(一)总投资

根据20xx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相关投资标准进行测算,20xx年计划投入规划编制费、工程建设费、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67亿元。其中规划编制费1.1亿元,工程建设费61亿元,工程组织及监理费1.8亿元(根据相关标准,工程监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3%计提),管理和不可预见费3.1亿元(根据相关标准,管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0.1%计提,不可预见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5%计提)。

(二)投资来源

20xx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仍通过市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区县配套资金和贷款融资等途径解决。其中市政府转移支付资金21.9亿元,即规划编制费用1.55亿元、街坊路硬化7.883亿元、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4.867亿元、污水处理2.745亿元、垃圾处理1.18亿元、户厕改造0.95亿元、公厕建设1.896亿元,绿化0.83亿元;区县根据工程建设费用的1/3进行配套,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等由区县财政统筹安排,区县财政需安排资金25.2亿元;在市政府转移支付、区县财政安排部分建设资金后,仍有19.9亿元的资金缺口,区县可按照的方

新农村五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式通过向银行贷款进行解决,贷款本息可在以后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中进行安排。

四、工作保障措施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道路、绿化、供排水、垃圾处理、厕所改造等多项具体工程,包括从地下到地上,从规划到建设的全过程,具有工程量大、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受益人口众的特点。而且,今年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市级重点投资项目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这就要求市、区各级部门要千方百计、全力以赴的组织安排好此项工程,创新体制机制,确保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农民在工程建设中就业增收,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一)创新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各区县经过调整、完善,都建立了领导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体制和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组织推进机制。20xx年,各区县、各部门要从建设世界城市、夯实农村基础、推进农村城镇化、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化对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认识,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乡镇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二)创新和完善责任机制

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检查评估办法,确定工程建设总体任务并下达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郊区各区县政府为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和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市级重点工程管理要求,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区县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市建委签定阳光工程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三)创新和完善项目审批和农民参与机制

各区县要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为本区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拓宽农民参与机制。要把农民参与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凡是当地农民能干的,应当让农民去干,把当地农民的参与程度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标准,并列为考核的内容,切实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四)创新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一是创新和完善台帐备案制度。各区县新农办要按照市新农办下达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会同区县各相关部门制定本区县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本年度拟实施的村庄名单、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主体、工程进度安排和投资计划。并于20xx年3月15日前,将本区县20xx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报市新农办备案,作为市各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各区县工作的依据。

二是创新和完善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为掌握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进行调度和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请各区县新农办指定专人从20xx年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向市新农办上报本区县《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同时,将项目组织实施中总结的经验及出现的问题一并上报。市新农办从20xx年3月底开始根据区县进度每月以《新农村简报(特刊)》的形式进行通报。

三是创新和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根据区县工程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检查力度。对措施有力,工程又好又快的区县予以表彰鼓励;对工程组织推进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示范;对措施不力,工程进度缓慢的单位要督促整改。计划于20xx年7月和10月份别组织一次“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检查评估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属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区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同时,各区县要按比例将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根据财力情况对缺口资金进行贷款融资,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六)创新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郊区1700个村庄完成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还将有1400余个村庄实施“五项”工程,到20xx年底,全市郊区农村街坊路、供排水、垃圾、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将全面完成。然而,完成工程建设只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一部分,管好用好已建的设施才是关键。因此,各区县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保证设施有人管、运行有制度、资金有保障。市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指导并协助区县搞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护水平。

20xx年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北京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新能源、新环境和新生活建设,20xx年继续在北京郊区实施“让农村亮起来、让农民暖起来、让农业资源循环起来”(以下简称“三起来”)工程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以及科学有序地安排新农村“三起来”年度工程建设的要求,确保“三起来”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按照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以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新农村为目标,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加快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扎实推进新农村、新能源、新环境和新生活建设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原则

(一)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按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在工程推进中,根据技术成熟程度、资源禀赋和农民需求以及村庄的自身特点,因地制宜,有计划、按标准分类推进,实现集约、节约、环保、安全建设。

(二)两级统筹,鼓励创新。“三起来”工程建设实行市区(县)两级统筹:市新农办协调相关部门全面统筹各项工作;区县政府是本区县实施工程建设的主体,在确保完成市规划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符合建设方向且本地农民欢迎的建设项目。对区县创新且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技术与模式市级给予奖励,并根据郊区农民需求将其充实进“三起来”工程。

(三)调动主体,惠及农民。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养农民责任意识,各项工程的实施要制定相应惠农政策,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务工机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建管并举,完善机制。“三起来”工程建设要突出实效,建管同步,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在工程建成后,及时进行产权移交,明确管理主体,确立管护责任,健全管护制度,促进政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促进“三起来”工程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

20xx年“三起来”工程建设,主要以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加强农村沼气、生物质气化技术创新、管理维护和配套服务,年底前将现有“两气”工程存在的问题逐一解决,使已建成的“两气”工程全部实现安全、稳定、高效运转;以农宅改造和建设、公共浴室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新材料在农村的应用,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以治理养殖场环境、建设雨洪利用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模式,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宜居指数;以加强运行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为重点,大力推进管护机制创新,不断推进可持续发展。基本实现农村“生态环境靓化、生活能源清洁化、人居环境舒适化”。

四、建设内容

(一)“亮起来”工程

更换户用节能灯765.5万只;更换村内公共场所节能灯11680只;更换村内节能路灯45411盏;安装太阳能灯9700盏,重点解决偏远地区、农业产业园区以及未安装路灯的村庄,已有普通照明路灯的村庄原则上不再安装太阳能灯,主要以改造更换节能路灯为主。

(二)“暖起来”工程

建设太阳能公共浴室133处(未含市发改委待批项目200处);对16900户农民既有住房进行墙体保温改造,对4160户农民新建住房进行示范建设,开展多种节能技术综合利用;建设800户地热采暖示范工程。

(三)“循环起来”工程

科学利用成熟技术,以“一站多村、联村供气”的方式发展大中型沼气站8处,大型生物质气化站8处,对以前建设的“两气”工程进行技术攻关改造,解决焦油污染问题,完善服务体制,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供气效率;新建生物质燃料成型加工厂3个;示范推广自动跟踪聚光太阳灶100台;推广户用沼气500户;建设雨洪利用工程150处;开展粪污治理工程和有机肥厂建设140处。

五、建设标准

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规划(-20xx年)》中的《北京市新农村“亮起来、暖起来、循环起来”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试行)》、《关于北京农村“两气”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进行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三起来”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创新,使郊区“三起来”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按照“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工作机制,市级成立“三起来”工程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三起来”工程建设工作。区县政府也要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履行相应职责。

市新农办负责全市“三起来”工程建设规划实施的总体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科委、市市政管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市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规划统筹、标准制定、评估考核等方面做好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区县新农办负责对本区县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要以工程规划为依据,结合农民实际需求,就年度计划任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推进措施、实施进度、完成任务时间及相应配套政策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二)编制计划,明确任务

各区县新农办要按本实施方案要求,编制本区县20xx年“三起来”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本年度拟实施名单、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主体、工程进度安排和投资计划。各区县在确保完成市政府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自主建设内容,并于3月15日前将本区县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上报到市新农办备案,作为市各相关部门检查评估本年度“三起来”工作的依据。

(三)简化程序,农民参与

20xx年“三起来”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全部下放到区县政府,特殊审批要求的除外。各区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完善审批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减化审批步骤,缩短审批时间,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凡是当地农民能干的,应当让农民去干,要把当地农民的参与程度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标准,并列入市对区县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四)落实资金,专款专用

按照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20xx年“三起来”资金继续从三个渠道保障:一是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今年继续安排48581万元,其中: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市农委)44581万元,雨洪利用工程资金(市水务局)4000万元,这部分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市相关部门安排年度专项资金,各区县根据市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三是“三起来”工程维护运转费用以及各区县自主安排的项目,由区县财政自行统筹。各区县要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五)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按照月例会、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继续对“三起来”工程进行督导。一是继续执行检查通报制度。各区县要选定专人负责各项工程的任务落实和统计工作,从20xx年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向市新农办上报当月“三起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市新农办每月对各区县工程进展情况全市进行排名通报,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区县重点进行督导。二是继续执行评估制度。20xx年7月和10月份,市新农办分别组织一次“三起来”工程检查评估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奖励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资金审计。各区县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同时,各区县要按比例将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建设项目和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三起来”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六)完善机制,建管同步

各区县要在“三起来”工程建设的同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工程建设完成后,要及时明确产权归属和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要根据工程运行要求,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管护制度,建立专兼职管护队伍。市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指导并协助各区县搞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护人员技能和素质,提高管护水平。

农村改厕实施方案


农村改厕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以下简称改厕)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我区新农村建设及改厕规划,今年选定改厕试点村庄改厕将达到100%,全面实现卫生厕所无害化。

二、工作重点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乡镇(场)迅速开展农村户用厕所使用情况摸底调查,摸清全区农村厕所改造底数。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农村户厕情况调查表,按规定程序签字、确认、汇总、核实后报送区农工部。由农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调查结果实施抽检核实。以此作为开展农村改厕工作的依据,并存档备查。

(二)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各乡镇(场)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农村改厕三年全覆盖要求,科学制定三年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改厕任务和时间节点,合理确定每个年度的改厕村庄、数量和模式。同时制定年度农村改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建设内容、工程组织、改造数量和模式、完成时限等,落实配套资金,强化推进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整理汇总后报区农工部备案。

(三)明确标准,规范运作。区农工部组织有关部门编印农村改厕技术指导手册,改厕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验收。具备条件的村要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也可同步改建厕所内部其他设施。美丽乡村示范村、新增加的农村建设点和特色旅游村要率先实施。

(四)开展培训,保证质量。采取召开培训会、专家授课、现场观摩等形式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技术培训和指导,对改厕监督员、施工队伍及相关镇、村干部实施技术规范培训。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改厕的村可聘请1-2名热心公益、认真负责的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改厕工作。

三、改厕标准:

改厕主要采用污水三格化粪池式,包括脚踏水冲式、瓢泼水冲式。三格化粪池的厕屋必须建在院内,化粪池可建在院外。卫生厕所的标准:要达到四有四无,即有墙、有顶、有门窗、有三格化粪池;厕内清洁基本无蝇蛆、无异味、贮粪池有盖无渗漏、粪便无害化处理。

四、工作原则

1、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原则。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主导、村级推动的工作机制,科学安排合理实。

2、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结合农村实际, 因地制宜,指导各村、选用适合的改厕方式,或改户厕、或建公厕、或建沼气池,一切以环境建设为根本合理制定方案。

3、坚持整村推进原则。农村改厕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组织实施,做到应改尽改,确保建设质量。鼓励连线、连片改造,优先安排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连片治理村和贫困村改厕工作。

4、坚持未拆先建原则。改厕数量大,人口相对集中地,如有需要应预先建设公厕,给群众一定敷衍塞责方便。

5、坚持取长补短原则。在改厕的同时各乡镇(场)、各村之间要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好的典型和经验。把改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层层动员部署,组织技术培训,按照统一要求建好样板厕所。

(二)组织实施

1、下达任务。将农村改厕工作三年计划分解下达至乡镇(场)、村。相关单位根据下达任务情况,制定本地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改厕村庄和数量。

2、确定对象。有关乡镇(场)逐村逐户落实参加改厕的村庄、农户名单和改造模式。

3、组织施工。区农工部指导有关乡镇(场)启动改厕工程,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改厕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

4、户厕验收。改厕工程分三个阶段验收:即地下工程挖坑完工验收;化粪池完工盖板前验收;建厕竣工整体验收。每个阶段验收要严格按照省市农村改厕技术指导手册规定的标准实施,验收工作由乡镇(场)相关工作人员、改造户、施工方和村义务监督员逐户实施,并认真填写验收表,由乡镇(街道)留存备案。户厕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安装改厕项目户标牌(编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将其作为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人员、财力,加强督导,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场)作为农村改厕工作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农村改厕目标任务。

(二)落实奖补资金。区政府将根据各地年度完成情况,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补助。对工作完成较好、进度较快的乡镇村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对改厕质量合格、进展较快的农户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三)强化监督检查。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全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内容,健全督查调度制度,按照省、市关要求组织考核验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改厕工作新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采取多种途径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改厕工作,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全社会营造农村改厕工作良好氛围。

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镇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进一步推进“三个整合”,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根据《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区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办发电〔20**〕11号)和20**年**市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现提出**镇20**年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突出抓好“三个重心下移”,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不断完善和规范村级各种组织,着力构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农村经济组织相结合的作用突出的村级基层组织体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一)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1、抓好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党员重点向农村倾斜,实施“好人+能人”发现培养工程,将农村优秀人才吸纳入党组织。通过建立设岗锻炼机制、结对帮带机制、考评使用机制,培养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队伍。

2、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总支要对新建党支部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完善工作制度,确保规范运行。认真落实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党组织在讨论决策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3、加强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治力度。全面了解情况,形成动态台帐,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包村整顿、“一村一策”分类整顿,确保今年党委书记挂点联系软弱涣散村全覆盖,“第一书记”全部脱产驻村参与整顿工作。

[责任部门:组织办; 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6月底前]

(二)进一步推动村民自治有效落实。

4、全面完成村委会规模调整准备工作。一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4月份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二要制定规模调整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三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完成村委会规模调整方案民主表决、报请审批、组织实施和建章立制等工作,为明年村级“两委”换届时全面推进村委会规模调整奠定坚实基础。

5、加强村民理事会建设。制定出台培育和规范村民理事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村民理事会规范运作、规范管理,指导村民理事会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理事会章程和民主协商议事规则,重视选好配强理事会成员,解决好公共议事场所问题,找准理事切入点,推动各地村民理事会在乡村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9月底前完成村委会规模调整工作方案]

6、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和组织资源、资产等方面的优势,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重点发展物业经济、特色经济、服务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高村集体自我发展与保障能力,到年底,初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全镇有一定收入来源的农村基本建立起“有人做事、能做好事、运作规范、自我发展”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责任部门:农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7、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明晰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定位,开展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的监督,规范使用“村财通”,各村集体经济收支要按要求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到年底,全镇建立起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

[责任部门:纪委;协助部门:财政所,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8、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成员培训。一要继续推进村级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工作,对今年排查出来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的书记和“第一书记”,安排集中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设臵重心下移后党支部书记队伍的能力素质。二要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参观学习等形式对村民理事会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帮助理事会成员提高服务村民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其找准理事切入点,清晰该理什么事、如何理事。三要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培训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其发展集体经济、带领农民致富的能力,提高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协助部门:组织办、社会事务办、农办,完成时间:20**年全覆盖]

二、突出抓好“三个整合”,切实发挥农村资源效益。

(一)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整合。

9、继续抓好先置换整合后确权。针对实际整合比例不高的情况,进一步引导村庄发挥村民自治、村级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进行土地互换整合,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制定土地整合方案,加快土地实质性整合步伐。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10、着力推进耕地治理。引导村集体、农民筹资筹劳投入,解决土地级差问题,开展田块平整及规格化、田间机械化作业路建设、排灌渠道建设、引水渠道建设等,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

[责任部门:农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二)着力推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

11、加大整合普惠性涉农资金的力度。利用我市成为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市的契机,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力度。以农民为主体,以村庄建设项目、公共事务为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动农民开展普惠性涉农资金整合,将整合后的涉农资金投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实现集小钱办大事。

[责任部门:财政所,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三)着力健全三级综合服务平台。

12、不断健全和完善镇、村两级农村社会综合服务平台。依托镇、村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站),对已有的办公场所、设施、技术、服务项目等资源进行整体规划、统筹运作,加快推进农村光纤网络

建设,促进区、镇、村三级平台联网办理。健全镇村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数据信息录入工作,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产权交易服务功能和信息发布功能,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协助部门:党政办、农办、财政所,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13、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站的服务功能。根据农民需求,整合农技、农机、农资、金融、保险、卫生、文化教育等多种服务功能,为农民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

[责任部门:党政办;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着力加快供销系统改革。 发挥供销系统网点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责任部门:农办;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三、突出抓好农村经济发展,确保农民稳定增收。

农民增收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衡量农村综合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为此,要紧紧围绕上级政府部门提出的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增长。

(一)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15、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整合后的土地向本村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探索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龙头企业试点,使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真正受益者。积极引导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种养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

[责任部门:农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着力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发展“互联网 +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的新途径,加强对农业电商、生鲜物流、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业态的研究布局,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打造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持的立体式、复合型新型现代农业。

[责任部门:农办,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17、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探索建立以“农产品供需信息进村入户”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体系,支持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建设,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健全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

[责任部门:团镇委,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扎实推进农村清洁卫生“五个一”工程。

18、进行“五个一”清洁工程示范点建设。在我镇各个村委会选取2个村民小组进行“五个一”清洁工程示范点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抓落实,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参与的自觉性不断增强,科学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基本养成,让农村居民生活得更舒适、更健康、更幸福。

[责任部门:城监中队;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12月底前]

(二)大力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19、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根据区下达的工作任务,选取35个群众积极性高、集资能力强的村民小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作,改变目前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现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办;协助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6月底前完成2条示范村建设,20**年12月前全面完成35条村建设]

(三)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

20、美丽乡村建设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实施“人居环境、绿色发展、富民强村、基层治理、和谐共享”五大创建工程,开展“整洁村、示范村、特色村、生态村、美丽小镇”五个梯度的创建工作,集中创建一批高标准的具有**特色的美丽乡村。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办,协助部门:农综改办,20**年5月底前上报10条以上意向村,]

五、打造特色亮点。

21、打造软硬兼备的农综改示范村。选取3个硬件条件较好的村民小组进行软件建设升级,设立公开栏,将示范村打造成我镇农综改工作的“名片”。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20**年5月底前完成公开栏规范设计并送区委农办审阅,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

六、工作保障。

(一)落实工作包干责任制。

22、继续实行“1+1+1”的指导制度。把农村综合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书记项目来抓,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镇委书记、镇长要带头每人抓2条以上难度大、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点(村小组),带动镇村干部层层包干,全力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镇班子领导成员每人抓4条以上的村,镇、村的干部也要挂点,力争在突破难点工作中创出新的亮点。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全覆盖]

(二)加强培训。

23、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作为镇、村干部轮训的课程内容,把村党支部书记、村民理事会会长的学习培训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要让村级组织成员对相关政策和任务要求理解掌握到位。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涉农部门、农综改办公室的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协助部门:组织办、农办、社会事务办,完成时间:20**年全覆盖]

(三)加强宣传。

24、在宣传农综改各项工作过程中,加强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宣传渠道,做到网络媒体与传统纸质媒体相结合的立体宣传模式,注重小故事的宣传报道,着力宣传农村综合改革的各种实效。

[责任部门:农综改办,协助部门:党政办,完成时间:20**年全覆盖]

(四)加强涉农维稳工作。

25、进一步将涉农维稳工作融入到农综改工作之中,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涉农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处理,保障农综改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涉农维稳事件。

[责任部门:综治信访维稳办、农办、农综改办,完成时间:20**年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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