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预案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成立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副所长(主持工作)任组长,**书记、**、**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所各股、室、队负责人、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道路运输应急小组成员:**(小组总负责,电话:)、**(武夷交运公司经理,电话:)、**(汽车站站长,电话:)、**(公交巴士公司经理,电话:1)。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事件的处理程序:1、我市境内发生重、特大道路、水路运输事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小组成员要在30分钟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现场的施救和善后处理。2、发生大量旅客滞留时,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要立即调整车辆充实运力,对夜晚有旅客滞留时,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运管所要严把参与紧急疏散任务的车辆技术状况关,要及时核发线路牌,确保滞留的旅客疏散及时、安全有序。3、因天气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的,路政所要在30分钟内赶往现场,并立即组织公路养护人员疏通道路,尽可能将交通阻塞的时间缩短在3小时之内。4、其他交通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加强联系和沟通,互相配合、协作,尽可能的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各成员单位在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小组成员电话要求24小时开通,以应对紧急情况。**市运输管理所
交通运输局整顿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交通运输局整顿行动方案供大家参阅!
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的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从2016年10月至12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危爆物品寄递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解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二、整治目标
配合相关机构,进一步严格寄递市场准入、强化职能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本次危险物品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局成立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由陈绍汉任组长,黄 勇(常务)、杨镇国、曹国辉任副组长,刘 进、刘秋生、黄建斌等为成员,黄建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严格依法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人员、车辆审核;严格做好危货运输车辆运输动态监控;规范零担货运安全检查,加强路检路查,严禁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夹带危爆品;督促客运站、做好三品防控工作,严禁三品行包、货物托运。
(一)严格全面清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情况
1、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危规》的企业许可条件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jt/t911~914—2014)要求,对已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进行资质复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档案、车辆档案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达不到安全条件许可要求、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上报市局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66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严格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和安全技术审核。对辖区内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超期、罐式车辆经营类别与罐体充装介质不相符以及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超期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并下达停运通知书,此项工作应常态化、长效化;对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和使用年限到期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3、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运输企业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清理结果报县局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运输企业应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工作。同时要与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联合县公安、安监等部门,强化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一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确定辖区重点监管区域和企业;二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三是发现违规托运或者违规装卸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凡未实现联网联控的车辆以及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企业、车辆,责令其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罚。
3、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备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有条件的应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纳入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三)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行为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6〕52号)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并结合寄递物流业务的实际情况,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四)全面摸清危货运输市场供给情况
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活动。详细了解危险货物生产、经营、储存源头企业分布和危险货物主要品类、年度运输量、运输流向、运输方式等情况;全面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品类、年度运输量及运输需求情况等情况,着力研究解决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及运力供给矛盾。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并上报。
五、行动步骤
(一)市场调查和企业自查阶段(10月底)
将整治行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至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货运物流企业,组织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停车场地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相关单位、企业在11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进行汇总并上报局综治办。
(二)全面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由县局牵头,局综治办、安全股参加,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深入到各运输企业开展现场督查检查,重点掌握清理整顿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总结与上报(12月底)
对本次危险货物寄递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危险货物清理整顿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加以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
要加强与辖区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率,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舆论宣传
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强大的清理整顿行动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都能够关注行动的开展,并积极参与到行动中,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
交通运输局精神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讲话,是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行动纲领。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举措和重要制度安排。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金川区交通运输局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落实省、市、区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凝心聚力,勇于创新,奋发有为,大力推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
二、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历史意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宣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的形势;深入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
三、时间安排
四、具体安排
(一)迅速组织学习,掀起学习热潮。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采取"六个结合"的方法,即: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普遍学习与针对性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系统研究相结合、学习理论原著与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组织讨论与学习交流相结合,确保党员干部对全会精神学习深入、领会深刻、内容深化。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广大党员干部做自觉践行全会精神的促进派和生力军。
(二)创新学习方式,抓好宣传贯彻。要围绕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有效形式,加大学习力度,形成学习氛围。做到"五个及时",即:及时学习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的工作报告,及时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六中全会精神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及时开展学习大讨论、记学习笔记、写体会文章等督学评学活动;及时举办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和富有特色的学习活动;及时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编报学习信息,交流学习经验,推广学习成果,宣传学习典型。
(三)坚持学用结合,全面推动工作。在学习中,既要防止"敷衍病"、表层化,又要防止"偏瘫病"、片面性,更要防止"格式化"、走过场。要通过学习力求达到"六个推动",即:推动党员干部思想大解放,聚精会神谋发展;推动交通事业大转型,实现服务优质化;推动工作方式大变革,调整改革有序推进;推动工作作风大转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推动工作质量大提升,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及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推动党的建设大加强,全面提高建党管党治党水平。
五、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摆在首要位置。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具体学习任务,保证学习落到实处。
(二)抓好领导督学。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做到在学习上先人一步、在理解上深入一层、在践行上高出一筹。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单位学习的指导督导,贴近基层宣讲精神,帮助群众解难释疑,指导分管单位深学精学、研学评学
(三)注重统筹协调。在学习中,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坚持"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把学习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成果。
(四)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习中查找问题和差距,在学习中改进问题和化解矛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激发党员队伍创业、创新、创造热情,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年春运于元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为了认真做好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尤其是客运“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根据市、区的统筹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年春运工作方案。
一、**年春运旅客流量流向预测及特点
(一)流量流向预测
**年春运期间,预计全区道路客运量为55.5万人次,同比增长1%,日平均旅客流量为1.4万人。预计旅客流量高峰为元月24日至30日,日最高发送旅客量将达到2.7万人次。旅客主要集中在省内线路上,重点是孝感、汉川、天门、仙桃、随州等地。
(二)春运特点
1、总体客流呈小幅上涨趋势。
一是中转客流将有所增长。随着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步伐的不断加快,武汉地区“米”字形高铁网正式成型,随着我市轨道交通1号、2号、4号线路的运营,市民出行更加方便、高效,与市内轻轨相衔接的我区两家客运站将迎来更多中转客流。二是学生客流将有所增长。今年春运较去年同期提前10天,因此学生流与务工流、探亲流相互重叠,导致春运高峰时间相对集中,春运前期学生流疏运压力相对较大。
2、安全态势较为严峻
入冬以来,全国出现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极易导致春运期间出现大雾、冰冻、雨雪天气,这对客运经营者的安全经营行为和行业的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市场监管任务艰巨
近年来,市、区运管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监管机制初见成效。“春运”长假期间,客流剧增将使我区汽车站周边地区违法经营现象有所反弹,而我区运政执法人员将承担辖区客运站的驻站管理和对辖区客运市场的监管,监管力量显得尤为紧张。如何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保障客运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将是我区面临的重点问题。
二、春运运力总量和运力安排
(一)春运运力总量
春运期间,全区将共投入道路客运车辆1104辆,总座位数37812座。按车籍所在地分,本籍客车798辆,座位数26751座;外籍客车306辆,座位数11825座。按经营类型分,班线客车1002辆,座位数33567座;旅游客车102辆,座位数4245座。
(二)运力安排
根据市运管处对全市重点车站运力的安排部署,春运期间针对水厂客运站可能出现孝感等方向客流短期急剧增加的情况,市运管部门将组织20辆旅游客车进站疏运。
我区运力安排:一是各客运站合理组织现有运力有序疏运旅客;二是根据客流量变化,及时向市春运办、市运管处申请加班运力、应急运力和储备运力;三是组织15台旅游客运作为应急储备运力,参加突发客流、高峰客流等紧急状况下的旅客疏运任务,其中富华旅游公司5台、创业旅游公司5台、全直通旅游公司5台。
凡参加春运的客车必须具备春运营运资格,严格把好加班车辆、从业人员审核关,杜绝调配无春运资质的运输车辆参加加班、应急运输。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预案。为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蒋昌洪任组长,副局长王爱书、张君英、代彦、翁宝贵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科室、站前办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春运工作。同时,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履行区政府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信息交流、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
局春运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周密的春运方案和应急预案;各交通运输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协调配合。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局各科室、站前办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工作对接,建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局运输管理科负责加强客运站及周边、汉正街地区、古田地区和长丰大道等重点地段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班线客车站外揽客、兜圈打转、倒客甩客、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班线客运经营及非法营运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行业形象的道路客运违法经营行为;负责突发性滞留旅客的疏运协调工作;负责客运站的日常监管和投诉处理。
局安全监督科负责督促检查客运站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和“三品”查堵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规定;负责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
局物流科负责对无证无照、消防不合格、占道经营和在闲置场地内从事经营等违法物流经营点进行整治,同时结合交通禁货,加大对客货混装,面包车违法营运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整合汉正街地区物流企业。
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春运期间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对违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局党政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及开展以春运组织、运输安全、典型事例为重点的宣传报道工作,督促客运站开展以“便民利民”为主题的“情满旅途”的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局打击“黑的”专班要加强对客运站周边运输市场的管理,做好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
局站前办驻站管理,负责督促客运站在经营中履行安全生产和文明创建的主体责任;负责督促客运站对候乘室、售检票口、车场秩序及环境卫生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督促客运站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服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维护客运站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处理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督促并抽查客运站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情况。
各交通运输单位首先要切实关心春运第一线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集中精力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春运”专项内容的再培训、再教育,确保全员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能力和水平到位;要备足机动车辆和应急车辆,在春运开始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春运期间,不允许参运客车无故擅自停运,超范围经营,严格按照各自所批准站点停靠、规定的线路、班次运行,否则依法进行严处。所有参加营运的驾驶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对山区线路旅客疏运要尽可能组织当地客车或由熟悉当地情况的司机驾驶。
3、强化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安全。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础,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提出的要求,坚持“科学组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从驾驶人员、车辆、站点入手,强化细节,狠抓落实,全力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运前,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对投入春运的车辆的技术状况,以及相关的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督促安全带、安全告示、冬防物资、消防器材配备到位,齐全有效,凡不符合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和不参加交警部门进行“春检”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不得颁发“春运证”。春运期间,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坚决将“三品”堵在站外车下;要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管理,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推行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高度重视严寒多雪等恶劣天气的运输安全管理,及时了解道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要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实时监控所有参加春运车辆外出营运情况,并做好监控记录和台账,重点加强卧铺客车3G视频监管,参加春运卧铺客车在确保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必须同时确保3G视频监控正常。春运期间,各客运企业将春运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情况报表于每三日报区运管所。
4、加强市场监督,创造良好环境。春运期间,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规范运输经营行为,加大对客运站及周边、汉正街、古田地区、长丰地区等区域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要配合物价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对越权定价、擅自涨价、相互刹价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道路客运企业要将经物价部门审核的新票价进行公示,并严格落实。
5、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品质。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深入开展“情满旅途”为主题的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举措,争创文明优质服务。要利用多种信息平台营造氛围,向旅客宣传安全运输、守法经营和优质服务,及时发布最新班次、客票金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合理引导旅客出行;要通过扩大售票网点、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广泛开展电话订票、网上售票、上门售票、设置农民工专售窗口、订往返票等形式,减少旅客购票难度。要做好低温、冰冻等极端天气旅客候乘服务工作,通过增加车站候车面积、增添供水供暖设施、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和应急药品,改善旅客候车、候船、候机环境;夜晚有旅客滞留的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因故发生车辆延误时,要尽可能安排转车。对无法安排转运的,要提供必要的餐饮、住宿条件;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服务,更好的服务旅客出行;要不断提高运输正点率,努力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6、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争取公众关注、理解、支持。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春运的工作措施和做法,让旅客了解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大力宣扬春运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要通过发放安全出行手册、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加强对旅客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旅客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并自觉乘坐正规车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作用,对于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和服务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
7、落实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处理投诉。一是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情况和重大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及时、准确、规范提供春运统计数据和资料,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三是要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的投诉问题,及时受理旅客或者媒体的批评监督,并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县工商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增强全体干部职工防范突发事件意识,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按照“一岗双责、突出重点、快速反应、主动配合、有效防范”的原则,坚持宣传与演练并举、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强化宣传教育、预防控制、预案管理、应急处置、救援保障建设,完善网络、健全机制、强化基础、提升能力,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扬船城风帆建经济大县”发展战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事件平台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理工作,预防控制能力、预案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应急知识和自救能力明显提升,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食品安全及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国家和个人财产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因工商行政管理活动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坚持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加强市场监管,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正确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坚持宽严相济,该引导的引导,该取缔的取缔。
(二)属地监管,预防为主。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坚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机制准备。应急处理工作按照责任区监管的划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股、室、队、所要认真履行责任区监管职责,加强基础工作,强化预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识,把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抓住重点,加强协作。针对易发事故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娱乐场所经营、无证无照经营、黑网吧、季节性台风自然灾害、节假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及群众上访等问题,要切实抓好防范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况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有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领导机构。县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队、会负责人和工商所长为成员。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应急处置决策、调动应急队伍、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令、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行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组织实施演练;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牵头做好市场经营秩序事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协助县农业局、县物价局做好农业生产事故、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现场指挥和抢险组组成。
(二)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组织机关、工商所办公楼等设施突发事件抢险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接收、传递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呈报县政府、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处理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的技术维护,为突发事件处理提供畅通、快捷的信息通道。
(三)市场综合股:负责制定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对市场出现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组织部署相关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应急期间的专项商品质量监测;负责组织查处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市场价格及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组织查处社会反响大、涉及范围广的商标侵权案件,在自然灾害时,做好户外广告牌的管理。
(四)消保股:负责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查处严重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及时发布维权提示;处理重大群体消费申诉;组织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制假售假恶性案件;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避免引起消费恐慌,受理重大群体消费投诉,调查、调解消费纠纷。
(五)稽查分局:负责组织查处突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大规模聚集从事传销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影响恶劣的非法政治性出版物案件。
(六)登记股:严把市场准入关,组织处理内资企业登记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突发群体事件,处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监管及清理无照经营等工作中出现的突发群体事件。
(七)监察室、党办室:为抢险后备组,协助相关股室参与突发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
(八)人教股、财务室、工会:为抢险机动组,接受现场指挥安排,协助相关股室参与突发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
(九)县个私协会: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严重侵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权益的突发事件。
六、应急响应
(一)事件等级及响应标准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响应级别。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响应(Ⅰ级):适用于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爆发的疫情、严重灾害、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如非典、禽流感、甲型HiNi流感等重大疫情;严重的地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
2.重大突发事件响应(Ⅱ级):适用于因食物中毒、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所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爆发区域性瘟疫和一般性灾害对市场造成的冲击。
3.较大突发事件响应(Ⅲ级):适用于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生的涉及工商职能的群体上访事件。
4.一般突发事件响应(Ⅳ级):适用于个别危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市场稳定、性质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传销等重大事件,以及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会议期间,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市场波动、食品安全、消费者申(投)诉、市场安全事故等。
(二)信息报告时限
1.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县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重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信息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县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核实后,迅速呈报县政府应急办和市局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状态解除后,办公室应将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处置情况于3日内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市局。
(三)应急响应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期间,相关人员的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相关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出现紧急情况,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2.对涉及工商职能的,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大伤亡的食物中毒、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对出现涉及工商职能群体上访情况,县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做好有关解释、宣传、调解、劝导工作。同时,认真调查事发原因,积极与群众进行沟通,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防止事态扩大。
4.针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市场抢购、违法促销、制假售假、消费申(投)诉、安全事故等问题做好预警工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排查市场隐患,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节日市场安全。坚持节日值班制度,保证12315执法车辆处于应急状态,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5.对全国“两会”、上级政府部门召开重要会议、重大庆典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好值班、信息上报工作;对市场内出现的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设计缺陷需及时召回、责令退出市场的商品,应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七、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并根据事件等级,在规定时间内报县应急办和市局备案。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处置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干部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部门、工商所负责人负责工作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应明确1名专(兼)职应急信息联络员,履行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职责。
(二)快速反应,形成联动。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县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本着快速、及时、合理、有效的原则,组织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应急状态解除后,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置工作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县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加强值班,通讯畅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期间,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对值班电话进行呼叫转移等处理,坚决避免因值守不到位贻误信息传递和抢险救援的最佳时机。坚决避免因为通讯不畅出现人员无法联系、队伍无法集结、物资无法调出等情况的发生。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加强相关信息收集,及时向县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四)顾全大局,严肃纪律。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工商所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请、销假。切实减少一般性应酬活动,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对造谣、传谣,违反规定向社会发布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对宣传教育不到位、队伍组建不及时、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得力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医院反恐怖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高效、妥善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害,确保医院正常秩序,保护广大医务工作者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医院日前制订了反恐怖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要求成立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和反恐应急医疗小组。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 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制止、宣传、保护、救援、疏散等方法。围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患者和员工的生命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恐怖事件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按不同性质的恐怖事件进行处理。行政办公室或120接到上级部门的反恐救治通知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并通知医疗救治小组。医疗救治小组要安排救护工作,通知急诊科出诊并通知相关科室做到接收救治伤员的准备。
医院反恐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高效、快捷、打造精干队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传输、分析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预警平台,建立健全恐怖袭击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恐怖袭击事件有关情况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毒、麻药品、化学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使用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事件。门诊、住院楼、药房(库)、配电房、高压氧舱、供氧中心、设备层、锅炉房、餐厅、地下停车场、信息网络中心等重点要害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使用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公众预防恐怖袭击常识,鼓励公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实现群防群治。
医院各部门应根据员工在反恐过程中的表现报行政办公室予以奖惩通报,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交通运输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交通运输局工作总结”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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