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做大事的人,目标一定要远大,计划一定要明确、合理。为了让下一个月工作更加顺利,我们应该在此之前做好方案的准备工作。方案是可以对未来发生的事情起到预警作用如何写一篇比较标准的方案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局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国土局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和综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提高公众安全感建设和平安吉水建设水平,打牢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单位职责任务,始终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社会安定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努力做好社会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1、深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台规范化建设,设置国土综治平台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通过规范和提升,进一步化解涉土矛盾纠纷。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用土地,严格执行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坚决查处拖欠,截留和挪用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的不法行为,妥善处理征地纠纷。

3、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切实处理好保障经济建设用地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关系。

4、加强土地管理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用地,规范征地程序和批准手续。

5、在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贯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6、会同相关部门查处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调处因土地资源使用方面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土地权属矛盾纠纷。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做好防范工作

1、结合实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领导、制度、人员、措施四落实,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

2、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建设,最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干部职工违法犯罪。

3、严格要害部位、重要场所和贵重、危险物品的管理,杜绝和减少被盗、被抢案件,以及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4、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服从驻地镇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管理,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其他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的综合治理活动。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局社会管理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局党组要统一思想认识,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上重点工作日程。坚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两个文明建设,并列入我局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局党组会要经常分析探讨单位内外的治安稳定情况。除局长负总责外,另指定一名副局长分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常调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局机各方面正常运转,人员安定团结,以良好的状态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为加强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社会管理综全治理领导小组,以局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法规股具体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有关事宜。坚持抓预防,牢固树立服务于民、服务于经济发展要求的意识,以积极的姿态教育和保护党员干部,纯洁党员干部队伍,并不断提高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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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国土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发展民主,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并建立完善的具有系统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党务公开,促进党的政策、法规、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氛围明显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遵守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显著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领导水平进一步增强。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坚持全部公开。主要包括:

1、党组织基本情况公开:包括局党委工作职责、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党员基本情况等。

2、党委中心工作情况公开:包括上级重要政策、会议等贯彻落实情况;党委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涉及党员或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等;

3、党组织建设情况:

(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单位、工作职责;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落实;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年度评议考核等。

(2)党员组织生活情况:包括发展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党员的奖惩评议情况等。

(3)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人员录用、干部选拔、人事变动决策的过程、理由;评比表彰、轮岗交流、年度考核、员工权利的保障措施等情况。

4、思想建设情况公开:包括党委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中心组及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精神文明创建、国土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等。

5、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公开: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责任分工、案件查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财务支出、项目审批、资金运作、业务会审记录、小车使用情况;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开展廉政勤政活动、执行廉政勤政法规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6、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包括与党务公开有关的制度,阶段性、临时性工作等。

四、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适宜在本系统内公开的,通过会议传达、印发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

2、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通过仙桃日报、仙桃电视台、仙桃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仙桃网、仙桃国土资源网等媒体进行公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子显示屏、发布公告、设立公开栏、编印小手册等形式进行公开。

3、对机关干部和广大职工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不便公开的,应作具体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建立党务公开网站,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通过设置公开信箱、举报箱和公开投诉电话,实行党务公开日,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批评和监督,并定期研究解决,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布。

五、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市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系统党务公开目录,并规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和承办科室(单位),报经市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公开。

2、突发性或专项工作、局党委重要决策等需要公开的,由承办单位(科室)将拟公开的内容报党务公开办公室审核,经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规定和要求,采取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开,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不能决定的,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公开。

3、收集意见。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相关单位(科室)进行研究落实。

4、处理反馈。将收集到的意见或建议的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或服务对象反馈,需要公开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公开;对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将办理结果予以反馈,并视情况采取适当的形式公开。

5、归档管理。所有资料的公开必须严格履行上述程序,并在拟公开之日前由承办单位(科室)到党务公开办公室登记,并

国土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第2页

将审批手续和所公开的资料的原件一并交党务公开办公室登记,由党务公开办公室归档备查。

六、党务公开的时限

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原则。

七、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全市国土系统党务公开工作从20xx年元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目标要求是: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元月4日-元月31日)

1、局党委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务公开工作,下发《仙桃市国土资源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国土资源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初步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于2月1日前制定出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报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强化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集中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14日)

1、按照《仙桃市国土资源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

2、根据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党务公开目录,收集资料,按照市局党务公开目录实施党务公开。

3、畅通党务公开渠道,收集整理反映的意见或建议,并整改落实。

4、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巩固提高阶段(4月15日至5月15日)

1、4月下旬,各单位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总结,4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5月上旬,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总结交流。

3、5月中旬,各单位在党务公开实施工作阶段结束后,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果。

八、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二)加强检查督办

一是建立监督员制度。各单位要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对党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实施监督检查和跟踪督查。市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将组成工作专班,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单位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工作考核

市局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责任制结账范围,对党务公开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税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财税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税法律、法规等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税费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二、工作原则
1、加强征管与堵塞漏洞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手抓强化征管,一手抓堵塞漏洞,严厉打击偷税(费)、漏税(费)、骗税(费)、欠税(费)和抗税(费)行为,建立良好的财税工作秩序。
2、综合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在开展综合治理活动中,重点查处房地产和建筑开发企业、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水产品加工企业、三资企业和机动车销售企业存在的偷漏税问题,依法严厉打击。
3、批评教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财税纪律的一般行为,坚持批评教育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惩罚手段;对触犯法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由责任部门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及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工作方式,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审查稽核相互配合的财税监督管理模式。同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财税问题,必须认真接待,严肃查处。
三、治理范围
本次财税秩序综合治理的范围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省、丹东市直单位),社会团体,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个体工商业户。
四、治理内容
监督检查被检对象的财务收支以及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税收方面
1、排查纳税主体的偷税、漏税、骗税、欠税和抗税问题。重点检查房地产和建筑开发企业、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水产品冷藏加工企业、涉外企业和机动车销售企业存在的偷、漏税问题;出口企业退税骗税问题;丹庄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收购未完税矿产品的资源税缴纳情况;个人转租浅海、滩涂、虾场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应征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私款公存问题;餐饮服务业偷漏税问题;利用虚假运输发票抵扣税款或虚列成本问题;企业虚假申报税费问题。
2、排查税务机关的征管漏洞。主要包括: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定额征收或定率征收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缴漏洞;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的征收漏洞。
3、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合资企业和民政福利企业。
(二)非税收入方面
重点检查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政策性基金(资金、附加及专项收费)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罚没收入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部门按照国家规定集中的收入(含提取的管理费、收入分成、上解资金等)管理问题;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含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估价入股及海域、场地、矿区有偿使用)管理问题;价格调节基金收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征缴问题;以政府或部门和单位名义接受的捐赠资金管理问题;广告收入管理问题;利用国有资产办学、办幼儿园收费存在的问题;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资金和乡统筹资金及上述资金的利息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三)财务管理方面
具体包括:现金管理混乱、白条列支、乱发钱物及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帐外账和开具各种银行卡等问题;动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和挪用公款问题;借用公款长期未还问题;擅自截留、挪用财政下拨各项专项资金、周转金问题;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等问题;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纳入法定账的资产未纳入或转为账外问题;违反规定将非经营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问题;低价发包或出租出售国有资产问题;截留、转移、挪用和坐支非税收入问题;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体外循环问题;随意调整收费标准及擅自减免问题;违反行政事业收费票据规定,收费无票据或采取非法印制票据、其他专用收款票据问题;丢失或不提供专用票据问题。
(四)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各乡镇在拉税、混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程序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组织实施。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可组织和协调纪检、检察、法院及监察、司法、公安、税务、审计、物价等有关部门参加,建立联席办公制度。
1、实施检查时,一般应提前3日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书。特殊执法机关认为事前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书对检查成效有明显不利影响时,检查通知书可在事前适当时间下达。
2、检查人员到被检查单位实施检查时,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实施检查和对检查事项进行调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检查人员有权检查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被检单位的会计信息资料。在涉嫌违法的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在规定时限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
4、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要按时出具检查报告,经征询被检查单位意见后,上报组织检查的机关。检查机关对检查报告必须按时、依法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并将检查决定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和有关单位。
六、处罚措施
对被检单位违反国家财税制度、行政法规的行为,应予以制止,责成其纠正,并依法实施处罚。
1、对被检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没有发现或没有进行查处的问题,一经市级检查机关查实,将对违规违纪款项全部予以收缴。属于市本级财政供养单位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有权停止财政拨款;属于中、省、丹东市驻港单位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有权提请银行扣缴入库;属于乡镇级存在的税收征管问题,除要求全额补缴到市本级财政外,还将等额扣罚财力。
2、对收入征收机关越权减免或不征、少征预算收入的,责令其自行撤消越权作出的决定,并补征应征的款项;拒不撤消的,由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提出处罚建议。
3、对拉税、混库行为,市财政局应通知其予以更正,并依法进行处罚;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由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提出处罚建议。
4、对擅自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应责成其立即改正,追回违规支出,并依法实施处罚;被监督单位在规定期限拒不执行的,市财政局有权停止或扣减对该单位的拨款。
5、对于被检单位违反《税法》、《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或经认定存在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以及在检查过程中不予配合,或有意弄虚作假,必须依法实施处罚。
6、对存在问题的被检单位在规定期限拒不整改,将依法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已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对不符合条件的假合资、假民政企业,必须取消其合资企业和民政企业资格,并责令其补缴本年度的应纳税金,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8、对依法向被监督单位追缴的应缴未缴款项、违规违纪支出及罚款等财政资金,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9、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若被检查单位及当事人对检查机关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财政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31日)
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扩大影响面,使各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一步明确此次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同时,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公安局、政府办等部门都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10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各部门和社会团体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和整治工作重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未造成国家资产和资金损失的要及时纠正,对已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及时报告。同时,要以书面形式向财税秩序综合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11月30日)
市政府将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处理。
八、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秀福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明久市财政局局长
王兆忱市国税局局长
王立特市地税局局长
陈洪萍市审计局局长
赖建华市公安局局长
陈学勤市物价局局长
方林浩市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明久兼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检查和指导工作。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酒泉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在我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

一、治理目的

通过综合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活动主题

“预防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 人人有责”

三、组织机构

组 长:马世成副校长

副组长:包俊堂书记 史学忠副校长

成 员:丁护国、王莉、陈军、蒋海涛、冯月香、刘春文、、任课教师

办公室:学校德育处

电话:3957846

四、工作安排

1.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2.完善制度

及时制定《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校园欺凌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3.开展教育

①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②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③用学前教育、主题班会等方式,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④专题讲座。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⑤课堂渗透。落实《思想品德》课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学生知法、守法、用法。

4.加强预防

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

5.及时处理

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德育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玉门油田第二中学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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