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雅安市司法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我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现有的便民服务资源,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杨清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理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稳步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鼓励、支持和引导城区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真正让农村和农民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创新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按照“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制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
(三)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完善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明确法律服务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
(四)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培育和扶持专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1、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由司法所所长杨清德兼任,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同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法制宣传、综合业务和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推进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在村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上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
3、加强乡村两级队伍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专职人员的作用,充分当好“五大员”(采集员、协调员、宣传员、服务员、情报员)职能。(1)专职人员由司法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各业务科室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引导等服务;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受理登记、安排调解;接受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各类询问、建议、投诉;对村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统计填报各类法律服务统计报表。(2)及时足额配备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专职人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担任。(3)加强村联络员队伍建设。联络员由各村的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登记受理所在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反映,同时提供引导和分流服务。
(二)探索拓展法律服务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品质
1、法律援助服务。努力降低援助准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与效率。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关怀。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对于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且义乌辖区人民法院有权受理的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事项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推广“一站式”服务和“零距离”、“零等待”,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
2、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为抓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解到位、服务到位。以“调解员课堂”专项培训为抓手,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服务水平,增强调解服务质量。深化完善诉调、医调、警调等多调联动衔接机制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
3、法制宣传服务。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为村群众上法制课、分发法制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帮助修改合同,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在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栏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利用LED显示屏等便捷、高效的载体,开辟新型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4、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效覆盖的配备原则,按照属地为主、统筹安排的方法合理配备各村的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每个村有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宽农村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各村法律顾问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及时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新水平
1、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城市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对”,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机制和平台,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形成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2、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实时掌握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3、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各项权利,依法登记受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妥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服务、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进企等专项活动,扎实做好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4、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年度轮训计划,实现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引导培训资源向基层站、点倾斜,重视乡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服务、善服务、爱服务”的队伍。
5、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际效果的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供需双方“按需对接”。同时根据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产品,确保法律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务权益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同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系统推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个环节的密切协作。要结合现有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主动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对接,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势,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督促,有序推进。制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标和时间进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广泛宣传,扩大舆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为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及时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急、难、险、重报警求助,强化社会联动,建立职责明晰、优势互补、规范高效、方便群众的社会服务联动机制,有效提升我县应对突发事件和为民服务、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公安局转发〈**省公安厅督察委员会关于启动110接处警工作与政府社会组织联动机制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张公督〔201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原则,强化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与政府社会组织服务联动建设,建立完善110社会服务联动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及时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急、难、险、灾事件和报警求助,逐步构建覆盖全县的社会服务联动网络,为公安110接处警工作减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及时服务,保障全县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社会服务联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全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平台建设和联动工作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由县公安局分管指挥中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主任,县应急办、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人分别担任副主任,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联动服务指挥调度。
三、工作流程
县政府授权**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行使社会联动调度指挥权。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为指挥中枢,县人社、住建、卫计、交通、环保等服务联动单位服从指挥,积极履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部门处置”的原则,对群众直接拨打110报警服务台的各类求助报警,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由公安机关直接出警处置;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威胁公共安全、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秩序的紧急求助事件,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先期处置,同时通知相关联动单位赶赴处置;其他非警务类求助警情,110报警服务台通过电话及时转交责任联动单位处置,联动单位接到转办通知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对接处理。
四、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各服务联动单位工作职责。
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110 报警服务系统建设,健全以110 指挥中心为龙头,消防、交警为骨干,刑侦、经侦、治安、网安、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室为依托,其他各警种参与的快速反应机制;110 报警服务台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受理群众报警求助电话(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七类公安部“岳阳会议”确定的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并根据警情及时下达处置指令。对性质严重的重特大事件(案件)和灾害事故,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处置、救援。依法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学习借鉴岳阳等地实行“12345,服务找政府,公安110,为民保安宁”的经验,对非警务警情,积极引导报警人向服务联动责任单位反映,对接到的非警务报警求助警情实施分流,转交服务联动责任单位办理,规范办理进口,从而减轻110接处警工作负担,为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松绑,推动110社会服务联动机制建设。
县应急办:负责调度及指挥全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地质灾害、信访稳定、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灾害的紧急处置和抢险。
县卫计委:建立120与110联动值班制度,负责对急危重伤病患者的抢救,调度指挥全县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含重大交通、工伤、中毒和抢险救灾等)的医疗救护。在接到医疗求助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保障救护车与医疗队迅速到达现场救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要开通“绿色通道”,对急、危、重、伤病患者实行先抢救治疗、后办理手续收费制度。同时设立群众服务热线,负责受理群众关于计划生育来信、来访、来电咨询计生政策法规,及时协助民政部门寻找弃婴的合法收养对象,及时收治110 报警服务台受理的对社会治安有危害的精神病人。
县住建局:负责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公用设施毁坏、丢失等问题,承担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窨井盖、照明设施报警求助;对涉及城市市政问题的投诉应认真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投诉人。
县国土资源局:保持“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畅通,负责地质灾害事故紧急处置及抢险;负责受理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权属、矿区范围引发的纠纷事件;对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赶到现场处置,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在规定时效内处理。
县教体局:负责受理和处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受理和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的教育系统内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师生权益的行为;受理和调处与学校工作相关的信访、举报和投诉。
县民政局:负责受理110处警人员所送的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精神病人、乞讨人员、弃婴、走失儿童、孤寡老人的收留、救助、安置工作;负责经公安机关勘验后的尸体(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处理工作;参加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为重大灾害事故处置、搜救工作提供物资支持。
县人社局:负责劳动安全、劳资纠纷、职业介绍等引发问题的处置及相关报警求助工作;负责工伤事故的认定及处理;负责在县住建局核发本县项目建设许可证之前,按照法定标准向项目承建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县安监局:协调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危化物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牵头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环保局:受理处置各类由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的环境保护行为投诉和举报;负责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危及人身健康事件的报警求助进行监测、控制和处置;对群众投诉的工业企业噪音、废气、污水排放等问题,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解决答复;对群众投诉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查看取证,进行处理,并按规定时效通报投诉人。
县农委:负责受理和处置因土地承包、涉农负担、农村财务和涉及种子、农药等涉假问题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
县林业局:负责受理和处置山林火灾、林业、珍稀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负责处置初级林产品安全、大面积林木病虫害等事件,会同属地乡镇处置森林火灾,以及因林业管理、林地权属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查处破坏和贩卖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无免疫标识、未经检疫动物、病死畜或不合格肉品出场、乱抛病死畜禽、重大动物疾病传播事故等方面的投诉。
县水务局:负责处置水库、塘坝、护岸、河道等水利工程出现的险情,组织防汛抗旱、抢险减灾、水上搜救等工作;负责处置因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的纠纷、事件;查处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重大涉水违法行为及非法采砂、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破坏水土资源等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乡道路、桥梁及各种交通设施的应急抢修、公路养护和管理;参加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重大公共灾害事故处置、搜救工作提供物资支持;负责处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出租、公交、营运车辆、货运车辆运输违章、营运纠纷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处理出租车、客运车乱收费、拒载、甩客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受理旅客遗忘行李查找等事项的求助,调处乘客与车主之间乘务纠纷;交通检查站、收费站按照应急联动办指令,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刑事犯罪和交通事故逃逸车辆的拦截、协查工作。
县工商质监局:保持“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畅通,在接到消费投诉后进行现场调查,并做出妥善处理;负责受理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的投诉与举报,对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等引发的问题进行处置;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一般问题,按指定或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受理,在法定或承诺的期限内依法解决,对突发性重大质量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负责查处无证生产违法经营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监督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对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用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实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组织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产业发展,负责查处广告违法经营活动;监督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及商标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县园林绿化局:负责受理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的城区道路、园林绿化的非法砍伐等破坏绿化行为。
县物价局:保持“12358”价格监督举报热线畅通,负责处理市场价格纠纷;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依法查处。
县信访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涉及群众上访等事宜,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转办电话受理的群众投诉、举报等事项;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妥善处理群众到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以及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协助省、市信访部门做好本县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有关市容市貌、卫生、垃圾、占道经营、门头牌匾、乱贴乱画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试行)》的通知(民发〔2018〕4号)要求,负责城市有关噪音污染的监督管理。
县文广新局:保持“12318”文化市场投诉热线畅通,负责查处涉及文化市场管理、文物安全和涉及书籍报刊市场、音像市场、电子出版市场中的非法出版活动、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投诉;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试行)》的通知(民发〔2018〕4号)要求,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监管。
县旅游局:负责受理涉及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景点、星级农家园及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场所(设施)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群众求助、咨询和投诉。
县商务局:负责受理涉及商场、超市、酒店等商务领域有关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群众求助、咨询、举报和投诉。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持“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畅通,负责处理涉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四品一械”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烟草局:保持“12313”烟草热线畅通,负责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
县盐务局:负责处理涉及私购、私运、私销盐及私自制贩盐产品等方面的群众举报投诉。
县公安消防大队:保持24小时值班备勤,及时处置群众报警,依法履行灭火和抢险救援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爆炸及群众遇险的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自然灾害和矿山、水上事故及重大污染、核辐射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县广电网络公司:设立客户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负责有线电视线路意外故障抢修及相关工作。
县自来水公司: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水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县供电公司: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电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县供热管理中心: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热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移动公司**分公司、联通公司**分公司、电信公司**分公司:负责对应急及重点目标、重要用户通讯故障在24小时内及时修复和排除;对群众投诉的市话障碍及其他业务投诉,按规定及时办理。
各保险公司:及时为被保险人及全社会提供投保建议、险种介绍、条款解释、出险报案、理赔申诉、保险指南等多角度、全方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服务联动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切实提高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110 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机构、装备,制定和完善联动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服务承诺,建立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相衔接、相适应的值班调度制度,严格执行联动规定,处置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务,确保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联动服务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及24小时联系方式报110 社会服务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鉴琴,联系电话:5917515)。
(二)规范程序,严格履职。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部门处置”原则,实行归口办理。各服务联动单位要按照所担负任务的紧急程度,建立严格的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做到人员、制度、责任“三落实”。对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转交的处置指令或群众咨询求助电话,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拖拉,尽快派员开展处置、救援、抢修或服务工作,并作好记录,确保群众求助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办理的服务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互相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反应敏捷、服务周到的工作网络。
(三)严格督查,追责问效。县督查考核局负责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组织督查,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服务联动单位拒不执行110报警服务台转交指令,玩忽职守、消极怠工、遇事推诿造成群众投诉的,由县督查考核局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责任追究,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服务联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向社会公布部门工作规范、承诺内容和电话号码等,大力宣传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基本知识、性质、工作内容、服务范围等,引导群众正确报警,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机制,提升效率。在发挥好110社会服务联动单位工作职能的基础上,依托新建县政府政务大厅,探索建立“政府综合指挥联动中心”,开通统一民生热线“12345”,设立统一的服务平台,集中受理、督办群众投诉、举报、咨询和求助,统一指令或调动职能部门参加处置工作,形成以“12345”为龙头,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为矩阵,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双向并轨运行、分类处置警情的联动工作体系,实现联动机制转型升级,构建“12345服务找政府,公安110为民保安宁”大治理、大联动社会服务工作格局。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实现新跨越,争当扶贫攻坚工作排头兵,根据《**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贫开发〔20**〕18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20**〕59号),结合**市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市346986名贫困人口、207个贫困村、23个贫困乡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全面掌握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贫困程度、致贫原因、脱贫思路,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使所有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精准识别。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乡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对识别出来的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逐乡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建立全市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接入全省、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对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乡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开展扶贫工作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1.建档立卡。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建档立卡工作要求,根据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乡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组织县(区)、乡镇、村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各项扶贫措施要与建档立卡结果和对象相衔接,推进精准扶贫到乡到村到农户。
(1)贫困户识别。全面精准完成对贫困人口的调查摸底,通过“两公示一公告”确定346986名贫困人口,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做到户有《扶贫手册》,市、县、乡、村有接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做到“四精确”,即精确识别贫困对象、精确登记造册、精确建档立卡、精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一县一档、一乡一簿、一村一册、一户一卡”。
(2)贫困村识别。全面精准完成对贫困村的摸底调查,通过“一公示一公告”确定207个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
(3)贫困乡识别。全面精准完成对贫困乡的摸底调查,通过“一公示一公告”确定23个贫困乡,填写《贫困乡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
2.信息化建设。按照扶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上联全国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下接贫困县乡村的扶贫对象动态化信息管理体系。
(1)建立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贫困户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监督。每年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准确掌握脱贫情况。
(2)建立贫困村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为基础,建立贫困村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对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任务完成、收入增长以及脱贫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年更新一次。
(3)建立贫困乡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贫困户、贫困村动态化信息管理为基础,建立贫困乡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对贫困乡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任务完成、收入增长以及脱贫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年更新一次。
(4)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通过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乡、村上下之间,扶贫系统内部,扶贫系统与行业部门、金融机构、帮扶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各级各部门及时提供准确数据资料,使其明确扶持对象,掌握着力重点。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定点挂钩扶贫工作的通知》(**发〔20**〕5号)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单位定点挂钩、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乡、贫困村实行挂钩帮扶全覆盖。
1.实行挂村联户工作制度。市级确定132个单位定点挂钩扶贫132个贫困村,其余75个贫困村由各县(区)补充安排。市级各单位按照在职市级领导挂钩1个贫困村、结对5户贫困户,市级单位主要领导挂钩2个贫困自然村、结对4户贫困户,其他处级领导挂钩1个贫困自然村、结对3户贫困户,机关干部职工结对1—2户贫困户的要求,对贫困村进行定点扶贫、对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各县(区)要制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到村、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的工作方案,确保建档立卡的207个贫困村全部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
2.做好驻村干部选派工作。把挂钩扶贫工作队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选派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整合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常务书记(主任)、挂职副乡(镇)长等工作力量,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统一管理、使用、考评。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每年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
3.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通过3—5年的帮扶,使帮扶村和贫困户收入翻一番,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4.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并向社会通报。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建立扶贫项目到村到户工作机制。各类扶贫资源要以建档立卡为依据,瞄准目标、选准项目,整合力量集中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贫困户增收的瓶颈问题,坚持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七个到村到户”,实现对扶贫对象的精准扶持。
1.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建立完善市级统筹、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的组织、示范和带动作用,实现定点扶贫全覆盖,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与社会扶贫有机结合,形成扶贫攻坚合力。统筹整合新农村建设、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以及定点挂钩扶贫的帮扶力量,制定统一的干部驻村帮扶实施办法,安排驻村工作队。把识别出来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任务、目标要求,具体分配落实到市、县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引导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分片包干等方式参与定点帮扶,做到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包干扶持,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村干部、扶贫能人以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定点帮扶长效机制。
2.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把扶贫开发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贫困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和旅游业,着力打造集“产、加、销”为一体的特色产业扶贫体系。坚持规划到村、工作到户、因户施策、责任到人,扩大农户参与、选择扶贫项目的自主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快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村,培植短中长相结合的支柱产业,把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每村每户的产业项目上。
3.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对农村年轻一代着力加强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对留守人员着力培育产业增强发展能力推动脱贫。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工程,加强农民适用技术技能培训,着力培养农村特色产业示范带头人、科技种植养殖能手、农民经纪人。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做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好营养餐计划,千方百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4.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抓住中央和省加大支农力度的机遇, 积极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资金,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根据家庭收入情况、人员构成,合理确定建房面积,逐村逐户建立档案,统一规划建设农村居住区,让住房困难农户真正受益。
5.易地搬迁到村到户。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坚持农民自愿、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稳妥,稳扎稳打,让每一户搬迁群众都“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6.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以片区开发、整乡推进、整村推进为抓手,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村以下延伸,加快形成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道路,安全清洁、保障有力的饮用水,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住房,安全可靠、经济实惠的用电,产业发展、农民富裕的村寨。
7.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完善金融扶贫政策措施,建立到户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有贷款意愿、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还贷能力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贫困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经济收入。提高扶贫对象的瞄准性,加强监督管理,真正惠及贫困户。
(四)加快推进特困片区发展。坚持片区开发和精准扶贫相结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大对特殊贫困片区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贫困聚集区。
1.开展深度贫困片区攻坚。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位于县(区)、乡镇结合部的枯柯河流域片区、石漠化片区、边境少数民族片区和龙川江下游片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扶贫开发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要将上述4个深度贫困片区作为区域扶贫开发和落实精准扶贫的重点,积极探索扶贫对象与扶贫措施有机结合的整体性、区域性扶贫攻坚模式,努力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集中市、县(区)、乡各级力量打好深度贫困片区综合开发攻坚战。
2.对布朗族聚居区进行重点帮扶。施甸县摆榔、木老元、酒房、姚关和昌宁县卡斯等乡镇的布朗族聚居区,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缓慢、人口素质偏低,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典型代表和缩影。要以整乡、整村推进为抓手,以**中烟公司、西安交大定点帮扶和沪滇合作为主体,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合力进行重点帮扶,把布朗族聚居区建设成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
(五)着力实施六大扶贫项目。扶贫项目要率先实现精准投放、精细管理,把项目、资金与建档立卡对象紧密联系起来,在坚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的基础上,突出专项措施扶贫到乡到村到户,实施“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技能培训、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安居工程”六大扶贫项目。
1.整乡推进筑平台。整乡推进项目要实现对23个建档立卡贫困乡的全覆盖,用6年时间分期分批扶持,每年实施一批。以整乡推进为平台,统筹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与社会扶贫各项资源,着力加强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素质能力、服务体系、生态环境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全领域、全覆盖、全方位的大会战,基本解决贫困乡的脱贫发展问题。专项扶贫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扶持与贫困对象脱贫最直接相关的项目,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并明确减少扶贫对象的比例。
2.整村推进打基础。整村推进项目要实现对20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用6年时间分期分批扶持,每年实施一批。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纵向延伸到组到户,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和力量,集中力量予以精准扶持。专项扶贫资金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扶持与贫困对象脱贫最直接相关的项目,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并明确减少扶贫对象的比例。
3.技能培训拔穷根。按照“扶贫重扶智”的思路,提高贫困群众综合素质,增强增收致富技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上海经济合作的优势和作用,做实做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为重点,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劳动力培训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
4.产业扶贫换穷业。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以连片特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着力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和产业带。结合贫困乡村的资源禀赋、优势特色和产业基础,充分利用产业扶贫资金、到户贷款和互助资金,重点扶持发展林果、林下、养殖和乡村旅游等辐射带动强的长效增收产业。产业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互助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5.金融扶贫增投入。发挥好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效应,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增加金融扶贫投入,有效破解资金不足的矛盾。建立精准贷款、风险补偿、担保机制,化解信贷扶贫风险,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立信贷扶贫风险补偿机制及正向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扶贫贷款规模,重点解决好贫困群众的住房、产业、教育和治病等突出需求,提高扶贫对象的瞄准性和收益率。扶贫到户贷款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6.安居工程治穷窝。以加快推进城镇化为契机,以扶贫安居工程和易地搬迁为引领,整合各部门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动员广大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积极投资投劳,尽快改变贫困群众的住房条件。扶贫安居工程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专项扶贫与建档立卡紧密衔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抓好六大扶贫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易地搬迁、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老区开发建设等专项扶贫工作。扶贫项目、资金要以346986名贫困人口、207个贫困村、23个贫困乡为对象,集中力量予以精准扶持,专项扶贫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同步解决深度贫困片区和布朗族聚居区的贫困问题。
2.行业扶贫实施十项重点工程。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以精准扶贫对象为依据,以连片特困地区、深度贫困片区和布朗族聚居区为主战场,发挥各自优势,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形成扶贫攻坚合力,组织实施好乡村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科技教育、健康服务、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程。
(七)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依靠中国扶贫网、**扶贫网、滇西开发网、**市扶贫办门户网,将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共享,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
2.完善社会扶贫帮扶形式。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鼓励引导定点扶贫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扶贫参与主体,到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扶活动,努力做到帮扶重心下移到贫困村、帮扶对象明确到贫困户,帮扶措施到位有效,帮扶效果可持续,确保贫困群众应扶尽扶, 实现社会帮扶的精准化、科学化。
(八)建立精准扶贫考核机制
1.完善制度。配合省级完成好对市、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业绩考核工作;把扶贫工作绩效纳入市对县区、部门综合考核的内容,增设精准扶贫考核的内容、指标,落实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全面建立以精准扶贫为导向的奖惩机制,实现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2.强化措施。把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与到村到户到人项目的衔接情况、动态管理和减贫效果等作为考核扶贫工作成效、工作水平的主要依据和资金分配因素之一,与业绩考核、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直接挂钩。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精准扶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一切工作围绕贫困乡、贫困村,一切措施针对贫困户和贫困群众,帮助扶贫对象尽快脱贫致富。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强化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充实县乡两级扶贫部门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同时,要统筹做好各园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市县扶贫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内设机构,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设立扶贫办,配备扶贫专干,负责建档立卡、数据监测、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市督促、县抓落实”的原则,逐级逐部门分解落实责任。扶贫部门要抓好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沟通、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分工,发挥职能和行业优势,切实加大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帮扶力度;要搭建有效平台,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各项管理制度,使管理方式、程序、内容更加符合精准扶贫的要求。
开展“法律进教堂”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不断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科学化、制度化、专业化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在高新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将此项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结合实际,特制定高新区管委会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功能区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是志愿者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二)实效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从管委会和志愿者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者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三)规范性原则。参加服务队的志愿者要在在管委会志愿服务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三、方法步骤
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填写《高新区志愿者服务队注册登记表》,具体方法如下:
(一)宣传动员(3月9日—3月18日)
制定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方案,利用宣传版面、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对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发动和引导,提高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志愿者队伍。
(二)报名登记(3月19日—3月25日)
由管委会办公室发放《高新区志愿者服务队注册登记表》,指导申请报名志愿者服务队的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意愿、年龄、特长、身体状况提出申请并填写。
(三)组建队伍(3月26日--3月31日)
管委会办公室收集整理志愿者服务队申请表后报党组,党组召开工作会,正式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并按照便于组织及特长的原则,合理划分志愿者服务队小分队。
(四)开展服务(4月1日起)
志愿者服务队以集中服务活动与分散服务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服务。集体服务活动由服务队统一组织,坚持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志愿者服务活动;分散服务活动由志愿者根据个人特长,主动开展各类便民服务。
四、服务内容
(一)不定期到功能区各项目建设现场,通过多种形式向施工人员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知识,进行文明劝导。
(二)积极参与社会福利服务事业,为高新区敬老院提供特别志愿服务,组织捐款捐物,义务劳动,爱心慰问。
(三)结合扶贫帮困活动,对高新区的困难户进行慰问和帮助。
(四)结合高新区部分企业用工需求,收集企业用工信息,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就业培训会,为企业和失地农民搭建就业桥梁。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管委会各科室要把志愿服务活动列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做好宣传发动,动员所有的干部职工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同时,要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志愿服务有方向,展示风采有舞台。
(二)做和汇报。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登记和情况反馈制度。志愿者服务队每次服务活动后,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虚心接受群众的反馈意见,服务队队长对每次的服务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并将服务情况及时向管委会相关部门汇报。
(三)营造活动氛围。一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期间,要佩戴志愿者服务队统一标识,高扬管委会志愿服务队队旗,彰显志愿者队伍的整体形象。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在志愿者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扩大管委会党员志愿者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
区开展学雷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开展学雷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了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不断激发广大市民心中蕴藏的美好思想品德,凝聚全社会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道德取向,建设“美丽、实力、文化、幸福”新**,区文明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学雷锋、做好人,改陋习、提素质”为切入点,以青少年为重点,以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建立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保障机制为目标,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总体要求
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典型的生动局面和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区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由区文明办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区范围内,根据不同行业和级别,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支队、大队、小队,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实行学雷锋志愿者登记注册。
服务队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区文明办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团区委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支队设置。
1、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支队(团区委牵头成立),结合实际情况下设大队、小队。
2、学雷锋机关志愿服务支队(区直机关工委牵头成立),结合实际情况下设大队、小队。
3、学雷锋学生志愿服务支队(区教育局牵头成立),各中学成立大队,各班级成立小队。
4、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支队(区妇联牵头成立),结合实际情况下设大队、小队。
5、学雷锋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支队(区卫生局牵头成立),结合实际情况下设大队、小队。
6、学雷锋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支队(区人社局牵头成立),结合实际情况下设大队、小队。
7、学雷锋企业志愿服务支队(区工信委牵头成立),所辖各企业成立大队,结合实际情况下设小队。
8、学雷锋部队志愿服务支队(区人武部、区消防队牵头成立),结合实际情况下设大队、小队。
9、学雷锋物业志愿服务支队(区房产局牵头成立),各物业公司成立大队,结合实际情况下设小队。
10、学雷锋旅行者志愿服务支队(区旅游局牵头成立),充分发挥游客的积极作用,号召游客参与我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并引导他们文明旅游。
11、学雷锋敬老扶弱志愿服务支队(区民政局牵头成立),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大队、小队。
12、学雷锋助残志愿服务支队(区残联牵头成立),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大队、小队。
13、学雷锋科普志愿服务支队(区科技局牵头成立),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大队、小队。
14、学雷锋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支队(区文新局牵头成立),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大队、小队。
15、其他学雷锋专业志愿服务支队、大队、小队。
(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设置。
各学雷锋志愿服务支队、大队、小队依托各物业公司、便民警务站、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配备必要的服务设备,明确岗位职责,接受社会监督,实时实地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四、活动内容及分工
1、举行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全区举行“美丽**——我们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向全区人民发出“弘扬雷锋精神,共建美丽**”倡议。学习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学习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学习雷锋刻苦钻研、努力学习的“钉子”精神,学习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学习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学习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动员广大市民立足岗位、奉献社会,为实现“美丽、实力、文化、幸福”新**作出新贡献。(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
2、开展“美丽**——我们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净化美化家园行动、治理庭院环境卫生行动、集中整治省国道、公路沿线、“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行动、“讲文明树新风,喜迎十八大”系列活动和社区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在参与整治社区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活动中践行雷锋精神,提高道德素质。(责任单位:区市容局、区执法局)
3、召开“学习雷锋事迹,弘扬雷锋精神”座谈会。围绕学习雷锋精神的目标任务、丰富雷锋精神时代内涵、注重学习活动的实际效果、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和营造学习活动的浓厚氛围等内容,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座谈讨论,扩大学雷锋活动的社会影响。(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新局)
4、组织开展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会、主题团日和升旗仪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待人接物和基本生活能力培养训练、开展美德少年星级评选、开展“日行一善”道德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自办“节日小报”活动、开展网上祭英烈、童心向党、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六一期间开展“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和十一期间开展“向国旗敬礼”两项网上签名寄语活动等活动,丰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内涵。(责任单位:区县教育局、团区委)
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举办学雷锋主题演讲、报告座谈、读书征文、诗歌朗诵、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网上互动等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学雷锋、我先行”活动,在机关开展“学习雷锋、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全社会树立榜样。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和“诚实守信、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把雷锋精神转化为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各商场、集市、宾馆、医院、银行、邮局、电信、电力等窗口单位,公园、广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广泛开展“雷锋式窗口”、“雷锋式单位”等创建活动,使之成为传播雷锋精神的平台。要通过开展“做雷锋式好战士”、“做雷锋式好警察”、“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学习雷锋、奉献爱心”等活动,让学雷锋活动走进军营、警队、农村和社区。要进一步推进“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号”等特色创建活动,培育形成人人热情参与学雷锋活动、个个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的生动局面。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各文明单位)
6、大力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突出人文关怀,以学习雷锋、奉献爱心为主题,积极为空巢老人、留守流浪流动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排忧解难。组织开展敬老志愿服务行动,为空巢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应急救助、心理抚慰、健康保健等志愿服务;组建“快乐童心”志愿服务团,组织开展爱幼志愿服务行动,为留守流浪流动儿童提供生活照料、亲情陪护、学业辅导、德育美育等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帮扶农民工志愿服务行动,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文化服务、权益维护、文明素质提升等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助残志愿服务行动,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缺陷补偿等志愿服务,大力倡导团结互助、见义勇为的精神,推动形成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志愿者和专业人员,为社区居民讲授传染病、慢性病防治、健康保健、食品安全卫生等知识,提供义诊服务,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文明单位)
7、大力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以“学雷锋树新风、喜迎十八大”为主题,广泛开展普及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勤俭节约、文明交通、平安建设、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营造规范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配合文化惠民工程实施,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三下乡”、“四进社区”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扎实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动员专业文化工作者、高校返乡学生和基层文化骨干投身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结合文明网站创建,组织志愿者传播文明、引领风尚。(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文明单位)
8、大力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大力开展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人们的环境道德修养,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志愿服务,组织动员人们参加义务植树、认养绿地、巡逻护林,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大力开展清洁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倡导垃圾分类,清除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优美怡人的城乡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总工会、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各文明单位)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中央文明办对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破解当前公民思想道德困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群众幸福感的有力抓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区教育局、各学校和团区委、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在青少年中开展学雷锋活动、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职责,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营造良好氛围。重视学雷锋活动的宣传报道,制定学雷锋活动新闻宣传方案,形成常态化的学雷锋活动宣传报道机制。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艺术地表现雷锋的光辉形象,生动诠释雷锋精神的真谛,让雷锋精神深入人心。
(三)注重群众参与。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青少年,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来。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统一组织活动与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把集中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使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成为人们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的生动过程。
(四)增强实际效果。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自身特点、行业特色、群体特征,对照**区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和任务分解,提出学雷锋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把学雷锋活动与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结对共建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社会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学雷锋活动同各项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不断改进创新。坚持以创新精神推进学雷锋活动,使学雷锋活动常做常新,不断焕发出生机活力。在总结和继承长期以来学雷锋活动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活动内客,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新的时代内涵。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新的形式。积极打造活动特色,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新的吸引力,使学雷锋活动深入千家万户,产生广泛而持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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