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专项整治集中巡查方案

机遇从不光顾没有准备的头脑。我们接到工作任务不知如何下手的时候我们免不了制定一份全面的方案,方案可以提高我们个人的直觉能力和察觉到工作重点的观察力。您是否在为写好方案而烦恼呢?你不妨看看农村垃圾专项整治集中巡查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农村垃圾专项整治集中巡查方案

各乡镇(场):

为全面落实我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东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就在这次专项治理中开展集中巡察有关事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巡察时间

集中巡察年内开展两次,分别于8月下旬和12月上旬进行。

二、巡察人员

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乡镇(场)主要领导、县城管局、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供销社、县卫生局、县水利局等有关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

三、巡察内容

主要察看乡镇(场)集镇所在地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工作情况,相关村庄、交通主干道和沿线村庄及河流、干渠、池塘两岸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工作情况,各乡镇(场)垃圾处理设施、保洁员配备及制度等建设情况,垃圾终端处理的方式方法及管理情况。(具体内容及分值见附表)

四、巡察方法

各乡镇(场)看集镇所在地(**镇看一个城乡结合部村庄)、推荐与随机抽查共两个村庄、主干道沿线或河流沿线、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和管理(外包运转情况)。主要采取查资料、访群众、看现场的方式进行,由参巡的乡镇(场)领导署名打分,当场公布。

五、巡察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照巡察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查看,客观公正地进行打分,巡查结果要及时公开,并在全县通报。排位前后三位的乡镇(场),按东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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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沧交〔**〕253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字〔**〕47号)精神,为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建设“平安交通”为主线,以“打非治违”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避免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三、整治重点

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道路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行业相关安全执法行为。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无照或超范围、超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的。

(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三)使用非法改装车辆载人,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行驶,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

(四)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运输的,使用非危货车运输危化品的。

(五)无资质或者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无证擅自施工建设,不按规定方案施工,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的。

(六)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交通运输行为的。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按照局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设置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分清责任,狠抓落实。督促各道路、公路工程建设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

1、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非法经营车辆,重点打击利用面包车、小轿车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客车的动态监控,定期对驾乘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严禁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2、公路建设管理部门要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工程抢工期、赶进度埋下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严禁建设工程项目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坚决清理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加大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制定及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督促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根据项目施工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同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在桥梁等重点部位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定期对工程机械进行维护检查,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经常性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保证内部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打非治违”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执法中,要加强对非法营运司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

(二)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并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一些情节恶劣、反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从重从快查处。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协助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三)坚决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责任要落实到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人要及时发出整改告知书,整改情况要及时跟踪。

(四)注重舆论导向。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性,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通过打击非法经营车辆,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总结上报领导重视、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严格执法、活动成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各类信息和情况。自8月1日开始,每周六下午5:00前报周工作动态,10月31日前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专项行动中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复查情况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文广新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根据办函〔2014〕95号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文广新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使全县所有娱乐场所、文保单位和所属单位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薄弱环节得到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分级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得到切实完善,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严重性火灾事故。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美术馆)、广电中心、文物库房、文物保护单位、播出机房、向阳山差转台以及竹园、凉水、转嘴子、板桥四个中转站。公共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场所、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其他各类文化单位及公共文化设施。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行政许可情况
(1)文化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情况;
(2)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建筑物或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情况与原批准性质是否相符。
2.消防安全情况
(1)消防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影响疏散、通行障碍,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消防设施及器材情况:消防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照明、灭火器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规范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管理情况:单位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了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以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电器线路情况:建筑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器线路进行定期检查,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等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8月10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并形成检查记录。
(二)检查整改阶段(8月11日—9月20日)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账管理。
(三)督查总结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
局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各单位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把这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相互结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互结合起来,扎实向前推进。在单位内部进行深入检查,对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和制度健全到位。
(三)落实责任,强化治理。各单位要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单位负责人及具体排查人员头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排查到位,切实做好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系统重大火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文广新系统重大火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方案,请大家参阅!

一、基本工作

(一)分类实施,严格标准。对全县行政村划分为三类,即不需治理村、提升治理村和实施治理村。明确实施异地搬迁的村为不需治理村;已实施污水治理但达不到验收标准、位于生态敏感区域内的村为提升治理村;其余未实施污水治理的村为实施治理村。其中列入集聚建设计划和进行旧村改造的村为应急治理村。提升治理村和实施治理村(可纳入污水处理厂、站的村除外)按照生态敏感程度不同,划分为生活污水重点治理村和一般治理村两大类。重点治理村和一般治理村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的标准。常住人口1500人以上村、农家乐特色村要按照重点村标准实施治理。

(二)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农村生活污水有条件接入城镇管网的,首选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选择就地生态化治理,重点治理村要采用有动力处理模式,可选用太阳能微动力技术、常规交流电微动力处理模式或者其它先进的处理模式;一般治理村可采用厌氧池和沼气池为主体技术的无动力处理模式,并配建人工湿地或稳定塘。

(三)全盘统筹,建管并重。要从全县水环境治理大局出发,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工业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区域企事业单位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模式,减少污水产生,并结合农业种植开展循环利用。加快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绩效。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乡镇、工业园区要按照覆盖到位、截污到位、达标排放的要求,制订计划分解落实分年度目标任务,划定重点治理区域,提出具体到每个村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明确任务、时间节点,排出两年工作计划表。

(二)开展实施治理村的污水治理建设。结合村庄地理区位等基础条件,优先考虑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具备条件的,视情建设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或分散型处理设施,实行就地生态处理。按照“雨污分流、普遍覆盖”的要求,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洗涤水、洗浴水、粪便和餐厨污水应纳尽纳、能治尽治、达标排放。农村家庭式作坊(工厂)、农家乐特色村的污水,要采取预处理等措施,达到纳管标准后再接入。

(三)实施已经治理村的提升改造。对已实施生活污水治理,但处理技术模式、管网建设标准、排放标准不符合规定要求,已接入农户生活污水未应纳尽纳的村,都应按设计方案开展提升改造。需提升改造的村,已经具备接入城镇管网条件的,要改造为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它需沿用就地生态处理的村,对应重点治理村、一般治理村的规划定位,实施无动力改有动力、加建扩建人工湿地或稳定塘改造。部分处理技术符合要求,但建设质量不达标的,也要纳入改造对象。同步改造建设标准偏低管网,更新破损窨井和管道设施,解决老旧管网渗漏、雨污合流问题。

(四)抓好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以自然村为单位整体普及无害化卫生户厕,以推进已建底渗式化粪池标准化改造、引导新建住房配套化粪池的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公共厕所、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的化粪池改造达标。

(五)推进村内池塘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清淤泥、护岸、水系疏通、水面保洁等工作,坚持池塘清淤泥不清沙,采用生态护岸、杜绝砌浆勾缝,防止废弃物(污水)等投(排)入池塘,抓好清水养殖、禁止投喂饲料。

(六)完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积极探索自我管理和购买服务,因村制宜选择专业公司市场化管理、村民组织自行管理、职能部门牵头管理等多种模式。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查制度,检查监测进出水量和水质,并分村建立档案。结合农民素质提升培训工程,为每个行政村培训一名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组织计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二)注重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会商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县财政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监管,规范实施。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基层、服务项目,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相关环节的技术帮助指导。规划设计委托、建设材料采购、工程项目发包,均实行镇街为最小单位的统一招投标。加强质量监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进行监理,实施专业化管理,并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口。

(四)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和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紧迫性、重要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使治污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为全面治污工作胜利创造有利环境。

全面禁烟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禁烟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禁烟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是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县城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全面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全民素质的重要方面,是保障公民健康的重要措施。为创造一个健康、有序、文明的社会环境,根据磐创文办〔2014〕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城区开展全面禁烟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集中专项整治范围及目标
县城主城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要求全面禁烟,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无烟具、无烟蒂、无烟味。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健康、有序、文明的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味,确保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实地考察不扣分,少扣分。
二、集中专项整治时间
2014年7月初-8月底。
三、集中整治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宣传工作是实现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的核心工作,是引导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升全民素质,营造无烟环境氛围的重要措施,对实现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具有重要意义。集中整治期间,要集中人力,物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禁烟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烟工作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控烟工作中来。具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利用《磐安卫生》这一载体,编印一期禁烟工作宣传资料,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分发到每个单位和每户居民家里。要求户户有资料。二是在电视台上《健康大讲坛》,播出一期控烟健康教育内容,并重播一定时间。三是在县广播《卫生天地》栏目,集中播出控烟健康教育内容。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郑福贵局长任组长,施勇青、葛佩声、项成强、陈华军、杜忠良陈君明任副组长,厉连福、张晓燕、陶宝东、陈小芳、卢泽齐、楼晓峰、陈爱双、申屠桥民、杨炉钢、厉美珍、陈大春、韦亦成任成员。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控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工作的领导、协调、督查、通报等职责;局机关各科室负责科室内的禁烟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大院内的控烟工作,局机关要在全县机关部门中率先达到禁烟工作要求,并建成“无烟单位”;各城区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按照《关于在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实施意见》(磐卫〔20xx〕20号)要求,在单位内部深入开展 “无烟医院”和“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务必达到“无烟医院”“无烟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县爱卫办和县疾控中心负责统筹落实全县控烟工作的宣传;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城区理发美容店,宾馆、旅店,浴室和洗脚店,影剧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控烟工作。要求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要在室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烟标志,原有破损的也要及时更换。各单位要抓紧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自查,清理室内摆放的烟具,地面不得有烟蒂、烟灰并做到无人吸烟、吸烟有人劝阻,室内无烟味。
(三)加强督查,形成合力。一是下发督查工作通知。对城区各机关部门、各单位通过电子稿重新下发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创建办、县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磐宣〔2013〕2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和所管辖对象的控烟工作。二是开展控烟工作的明查暗访。安排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分若干个小组同时对县机关各部门的控烟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其中安排若干次联合县文明办、县创建办和新闻媒体一同开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控烟工作效果。卫生系统内部的督查由局机关组织人员进行。三是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对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以通知、图片、视频的形式进行通报和反馈。对控烟工作不力的单位,提交县创建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和考核扣分。
(四)加强考核,务求实效。将城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无烟医院”和“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列入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表现好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按考核文件规定扣分。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确保卫生系统控烟工作落实到位。


市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专项整治方案


市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专项整治方案

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专项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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