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准备一件事情比做一件事情更重要,为了更快实现工作目标和任务,我们需要借助于一系列的方案。我们生活中其实使用的方案有很多,比如说学习方案,施工方案,设计方案等等。好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全国、省、市危化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危化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决定开展全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以全国、省、市、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为指导,依法对全县加油站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最大限度清除安全隐患,尽最大努力杜绝加油站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

对所有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安全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设备设施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操作管理、应急工作管理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顾 问:县政府副县长欧永古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检查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8月15日前)。学习传达全国、省、市、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开展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21日)。

1、企业自查自纠。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从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安全操作情况、应急救援情况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检查组开展检查。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带队,局长组织本局专项检查组深入全县各加油站开展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行政检查文书,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和隐患有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

(三)督促整改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一一跟踪督办,盯紧钉牢,确保企业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到位。组织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对照整改台账,深入企业一一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组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范围要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检查内容要全面、彻底。同时,要积极协调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整改。各企业整改工作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切实按照整改指令要求把问题隐患一一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抓紧抓实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各督办责任人要盯紧钉牢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严格督促企业把问题隐患一一整改到位,做到所有问题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

(三)严厉问责。对隐患排查整改不落实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顶格进行行政处罚,由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严厉惩处。对因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问题或未按照要求抓好问题督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进行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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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工作方案2篇


为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呈人劳联社[XX]2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结合**街道辖区特点和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XX年11月15日至XX年1月25日期间,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 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 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

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三) 检查重点

1.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及其他劳动密集企业;

2.曾发生过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租赁场地设备和经营状况困难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群众投诉举报克扣和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企业。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阶段(XX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

在宣传活动中,应通过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资料、横幅、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呈贡新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XX年11月21日至11月31日)

用人单位对其XX年1月以来工资支村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报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数及人员构成情况、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三)执法检查阶段(XX年12月1日至XX年1月15日)

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要组织骨干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在上报的工资支付情况有针对性的抽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总结阶段(XX年1月16日至XX年1月20日)

各职能科室于XX年1月18日前将检查结果报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后,由办公室书面将总结及统计表报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监察科。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决定成**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协调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派出所所长)

(街道办事处工会主席)

成 员:(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主任)

(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司法所副所长)

(雨花工商所所长)

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小组,组织指导协调此项专项检查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社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树立我街道对外形象,优化我街道经济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抓紧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进城务工农民工资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清欠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对象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充实一线检查人员,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三)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应给予公开曝光。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要及时予以查处。

(四)保证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各社区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和举报投诉地址,并向社会予以公布,保证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要建立突发案件应急处理机制,成立应急小组,在突发案件后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协调小组进行报告。

(五)做好报送有关材料和专项检查总结工作

1.各社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必须于XX年1月18日前完成用人单位自查阶段有关数据,包括用人单位户数、自查涉及职工人数及其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及补发金额等情况的汇总工作,并报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2.各社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于XX年1月18日前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及统计表报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工作方案(2)

为切实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市纠风领导小组决定,在市本级组织开展一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清理和整顿各种乱收费行为。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目标

加大对重点部门的不合理收费、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垄断行业经营收费标准和中介机构、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政府职能部门利用行政权力,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这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彻底整顿涉企乱收费情况,为我市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检查的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的对象

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

(二)检查的内容

主要检查上述部门和单位XX年年1月以来收费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乱收费的10项内容。

1、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的;

2、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的,或增加收费频次和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

3、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收费的;

4、向企业收取集资、赞助和各种摊派的;

5、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的;

6、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或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费用的;

7、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高收费的;

8、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9、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

10、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的等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检查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15日至25日,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涉企收费检查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依据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针对本部门和单位(包括挂靠本部门和单位的中介机构、协会)的涉企收费10方面的内容,以及XX年年全年对涉企收费的情况(报表形式),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及报表以书面形式于8月10日前上报市纠风办。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自纠。

(三)组织检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由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市发改局、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市本级涉企收费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期间,三个检查组要安排时间下访企业,听取企业主的意见,对企业主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重点检查。

(四)整改总结阶段。8月21日至8月30日,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组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建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增强收费自律能力。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涉企收费检查情况,分析收费产生的原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形成涉企收费检查总结报告,并将此次检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汇报。

四、组织领导

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效能办、市发改委、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组织实施,并成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检查人员要准确理解国家、省、市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努力排除阻力和干扰,保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组织本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坚决克服走过场现象,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整改;要认真配合涉企收费联合检查组的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单位,由联合检查组负责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服务企业好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进行通报并实施经济处罚,主要采取公告清退、收缴财政、罚款、通报、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以此推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方案


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规范加油站计量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加油站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方案》的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此次计量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的计量监督管理,全面检查加油站及其在用加油机的计量管理情况,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推动全市加油站不断提高计量管理的法制意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检查内容

按照《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以下方面的检查:

(一)加油站是否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加油站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并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监督。

(二)加油站是否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工作。加油站的计量人员是否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

(三)加油站是否将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

(四)加油站使用的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是否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书;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是否报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投入使用。

(五)加油站需要维修燃油加油机,是否向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维修后的燃油加油机是否报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才重新投入使用。

(六)加油站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或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的情况。

(七)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行动分4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

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市局《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要结合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加油站计量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

(二)全面检查整治阶段(2015年6—8月)

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并突出以下检查重点:

1、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乡结合部等沿线加油站;

2、2016年9月8日以前制造的加油机以及使用年限较长、故障较多的加油机;

3、有过计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和媒体曝光记录的加油站;

4、尚未做出诚信计量公开自我承诺加油站。

现场检查应填写《加油机站计量专项整治现场记录表》(见附件1)。通过检查,各单位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基本信息、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专兼职计量人员等信息进行登记,形成档案,为长期监管打好基础。

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加油站认真组织整改和处理,督促加油站经营者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工作。要对检查发现的计量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切实达到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

(三) 总结分析、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9月)

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督促加油站抓紧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经营。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此次加油站专项计量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加油站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研究提出的解决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形成工作总结,并填报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加油站计量档案(见附件3),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市局计量处。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增强认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是法制计量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把此次检查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民生和谐紧密结合起来,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省质监局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整治工作,市局将适时对各单位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注重协调配合。此次检查中,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认真落实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与当地经信、公安、安监、工商、环保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计量行政管理、专职执法机构、计量技术机构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市局有关单位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此次检查工作。

(三)突出问题导向。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结合近几年加油机检定情况、投诉举报情况,深入分析并找出加油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逐一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完善加油站计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落实诚信承诺。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将此次检查同开展加油站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结合起来,引导辖区内所有的加油站公开向社会承诺诚信计量,守法经营。对还没有做出诚信计量公开承诺的加油站,引导其尽快承诺。

(五)加强工作宣传。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12365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各种方式发现加油站计量违法线索,严厉打击利用加油机实施的各类计量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等多种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省局计量处将编制下发《全省质监系统加油机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各单位应及时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做法,于每月12日、28日将信息报市局计量处,市局汇总后报省局。

(六)强化日常监管。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加油站的日常计量监管,强化加油机的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加强加油机检定中的防欺骗功能检查,组织做好加油站计量人员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要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执法、社会监督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加油站计量监管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诚信计量经营环境。

加油站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加油站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油站专项整治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根据市委书记xx批示要求和《关于开展柴油加油站(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x安委〔xx〕xx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柴油经营安全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柴油行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决定从即日起至xx月中旬,在全区集中开展柴油加油站(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柴油加油站(点)排摸和整治

各街道办事处、xx智慧城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本辖区内柴油加油站(点)以及涉及柴油使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一)对未取得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的违法销售柴油加油站(点)或非法流动柴油加油车辆,一律取缔。

(二)对企业自备柴油储油加油设施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一律不得对外经营。

(三)对证照齐全的柴油加油站(点)必须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宣传,组织工作人员登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敦促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业主主动拆除设施设备,对拒不整改、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等行为,要开展联合执法,8月上旬完成全面取缔辖区内非法违法柴油加油站(点)任务。对存在安全隐患柴油加油站(点),要落实整治责任、期限和措施,确保安全。

二、集中开展柴油加油站(点)安全整治督查

区商务、市场监管、运管、公安、消防、交警、安监等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原则,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加强打击非法柴油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区商务局要加强对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非法柴油加油站(点)查处的落实。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非法柴油加油站(点)查处的落实。xx运管处、xx交警大队要加强对非法运输成品油车辆、非法流动柴油加油车辆查处的落实。xx消防大队、区安监局等部门加强对柴油加油站(点)安全检查,落实火灾、安全隐患整改。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储存、非法销售成品油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xx月中旬前,区安委会将组织安监、商务、市场监管、运管、公安、消防、交警等区级部门,对各街道(钱塘智慧城管委会)整治工作进行抽查暗访。对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的将予以通报。

三、建立柴油加油站(点)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要通过这次整治,建立以属地监管为主的打击非法违法柴油加油站(点)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规范控制未经批准设立的柴油加油站(点),要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非法违法柴油经营销售行为,切实巩固柴油加油站(点)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防止相互推诿,主动作为,使本次整治真正起得实效。

请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于xx月xx日前将专项整治联系人名单报送区安委办,于xx月xx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市纠风领导小组决定,在市本级组织开展一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清理和整顿各种乱收费行为。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目标

加大对重点部门的不合理收费、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垄断行业经营收费标准和中介机构、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政府职能部门利用行政权力,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这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彻底整顿涉企乱收费情况,为我市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检查的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的对象

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

(二)检查的内容

主要检查上述部门和单位XX年年1月以来收费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乱收费的10项内容。

1、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的;

2、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的,或增加收费频次和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

3、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收费的;

4、向企业收取集资、赞助和各种摊派的;

5、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的;

6、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或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费用的;

7、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高收费的;

8、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9、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

10、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的等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检查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15日至25日,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涉企收费检查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依据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针对本部门和单位(包括挂靠本部门和单位的中介机构、协会)的涉企收费10方面的内容,以及XX年年全年对涉企收费的情况(报表形式),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及报表以书面形式于8月10日前上报市纠风办。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自纠。

(三)组织检查阶段。2010年8月11日至8月20日,由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市发改局、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市本级涉企收费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期间,三个检查组要安排时间下访企业,听取企业主的意见,对企业主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重点检查。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0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组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建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增强收费自律能力。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涉企收费检查情况,分析收费产生的原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形成涉企收费检查总结报告,并将此次检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汇报。

四、组织领导

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效能办、市发改委、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组织实施,并成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检查人员要准确理解国家、省、市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努力排除阻力和干扰,保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组织本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坚决克服走过场现象,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整改;要认真配合涉企收费联合检查组的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单位,由联合检查组负责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服务企业好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进行通报并实施经济处罚,主要采取公告清退、收缴财政、罚款、通报、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以此推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11·22黄岛爆燃事故”的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局(公司)《关于印发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局(公司)决定,在全市系统深入开展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以“抓安全、保稳定”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为核心,通过专项治理、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系统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实现2013年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三、检查重点
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始终突出行业防火、防爆这一重点,切实防范人身伤亡事故,扎实开展好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
(一)物流配送在严格执行《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货物存放是否符合垛距、梁距、柱距、墙距、与电器距离“五距”要求;仓库消防分区、隔离以及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达标;禁止火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配置是否达标、运行是否有效。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各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经定期检验合格;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完备;运行记录是否完备;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装置和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变配电站(室)、线路、保护装置等电气设施在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859—20xx)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变配电站设备运行、维修和值班记录;电气作业工作程序记录是否完整;各类电气安全防护用具是否配备齐全并经过定期检验。
(四)切实加大安全管理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对建设施工和装修项目要着重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动火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加大对宾馆酒店和1532多种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情况;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并定期演练。
(五)对易被忽视场所和外来施工作业加强安全监管。把通风空调系统、除尘间、空压机房、食堂操作间等容易被忽视场所列为必查内容,严格执行《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20xx),杜绝安全管理死角的出现;对外来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管进行重点检查,包括:外来施工作业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是否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监督考核办法,以及相关方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告知、技术交底、防范措施到位等。
(六)机动车驾驶员安全培训、考评记录;抽查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车型驾驶证和行业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车辆使用管理登记记录;机动车辆保养、维修记录;冬季冰雪、大雾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派车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实施步骤
(一)各单位、各部门自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现在起到12月中旬,对所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市局(公司)抽查。为进一步督促、检验各单位、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市局(公司)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市局(公司)抽查将采用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深入检查。
(二)本次检查涉及的各项内容,要严格依据《〈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考评检查标准》进行,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随意降低检查标准,不得掩盖存在的隐患或管理中的问题。
(三)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市系统安全稳定。

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近日,我市某乡镇发生一起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私自勾结流窜药贩非法倒卖人用狂犬疫苗事件,现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药品GSp相关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类似安全隐患,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应严格执行药品GpS要求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明确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抽查重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我区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

零售药店、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和高校医务室。

二、任务安排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并填写《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记录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对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指导、检查结果的汇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及专项工作的总结、上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各监管对象有无采购、销售或使用疫苗的行为。

(二)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不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等药品。

(三)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按照药品GSp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和购进药品的有关证件和销售凭证,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四)严厉查处出租转让柜台和过票走账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驻零售药店或者代销产品。非零售药店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药店内销售药品并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

(五)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和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不得参与销售虚假广告产品。

四、工作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应高度重视此项监督检查工作,立即着手进行检查,排除类似隐患。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假劣药品,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严格依法查处。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并上报市局。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良好,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全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平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9月20日

三、组织机构

全局成立2016年全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一)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6月2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报局安监股备案。

(二)推动落实基层单位消防管理责任

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全系统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标准要求,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全系统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提请局领导小组督办,督促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专项治理以文化市场、文物古建、旅游景点、影剧院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基层各相关单位、各股室要积极推动干部职工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消防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县安委会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6年6月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5日至9月10日)。基层各单位要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力度,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基层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一次上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基层各单位要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局安全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在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统筹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基层各单位要以抓火灾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督促本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三)强化督导,夯实责任。基层各单位要建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事项,并组织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参与消防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火灾形势稳定与否等作为追责主要方面。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及问责处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

基层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5日前上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工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工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各科室、节能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安委会2014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县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取坚决措施,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春节和国家、自治区、石嘴山市和我县“两会”期间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14年x月x日-1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x 局长

副组长:xxxx 局党支部书记

xxxx 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x 副局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成 员:xxxx

四、检查安排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我局重点做好全县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商贸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加油站、畜禽定点屠宰厂的安全监管工作。此次检查分为2个检查组,分别是工业领域组和商贸领域组,安排如下:

1、工业领域组(分为3个小组):

第一组:

责任领导:xxxx责任科室:项目稽查办公室

检查区域:xxxx精细化工基地和陶乐镇、红崖子乡、高仁乡境内的工业企业。

第二组:

责任领导:xxxx责任科室:运行办

检查区域:石嘴山市生态经济区和河西乡镇(崇岗镇除外)境内的工业企业。

第三组:

责任领导:xxxx

责任科室:节能监察中心

检查区域:崇岗煤炭集中区和崇岗镇境内的工业企业。

2、商贸领域组

责任领导:xxxx责任科室:商务办

检查区域: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加油站、畜禽定点屠宰厂。

五、检查内容

(一)工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的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安全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上报隐患治理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危险源及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

(二)商贸流通领域

1、全面排查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等情况。

2、认真查找和排除人群集中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隐患,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促销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挤、防人为破坏,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屠宰加工行业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

4、对各加油站储油罐、加油机、配电设施、防雷电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业整顿。

六、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要统筹安排好检查期间的工作,责任领导要亲自参加和指导检查,参与检查人员要提前熟悉掌握有关领域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确保检查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对责任区域内的企业要全部开展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检查过程中要合理分工,既要查档案资料,又要查生产现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要求企业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具体指出并做好记录,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决不可敷衍了事。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县安监局。

局办公室要做好车辆安排和检查期间的后勤保障等工作。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小结报项目稽查办公室汇总整理。

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文政发〔20xx〕102号)、《××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xx〕106号)等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20xx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深化 “党管安全”的思想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继续突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两个重点,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推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深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各项措施,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切实预防和遏制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州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组织开展大检查、部门抓专项督查、企业做好自检自查的手段和方式,切实督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真正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安全管理档案台帐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规范。
(三)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取得新成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管机构和人员、装备等基础建设明显得到加强,安全科技得到有效推广应用,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明显增多,企业本质安全得到提升,全州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明显好转。
三、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含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水利( )、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民航、教育、旅游等行业和领域。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州人民政府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云政发〔20xx〕178号、文政发〔20xx〕102号)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云政发〔20xx〕187号、文政发〔20xx〕106号)的要求,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职责、人员配备、应急管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治理、责任追究、奖惩机制等相关制度措施和其他安全生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制定并组织实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落实“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情况。
3.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和春节后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情况;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查情况,建立健全规范的监管档案和台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5.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等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
6.检查各县政府落实云政办发〔20xx〕168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级、属地负责的原则,将改善安监部门工作条件和配备安全监管装备经费(即:州(市)政府拿出不低于60万元、县政府拿出不低于40万元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落实情况(以下达预算经费文件为准)。
7.州政府综合督查组还要负责检查各县、各部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8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半年动态考核和年终量化考核。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安排:从20xx年

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第2页

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检查方式:在元旦、春运、春节、“两会”、州庆、“五一”、“六月安全生产月”、雨季、“十一”黄金周等重要节庆、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采取企业自检自查、部门专项督查和州、县政府组织综合督查等方式,由各组长单位和牵头负责部门结合实际,自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质监、水务、农业、旅游等部门务必认真按照文政发〔20xx〕106号文件中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专业督查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本部门、本行业所辖的重点县、乡镇和重点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五、检查分组情况
(一)州政府综合督查组
州人民政府从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负责督查××县、××县
组长单位:州建设局
成员单位:州环保局、州安监局
第二组 负责督查××县、××县
组长单位:州公安局
成员单位:州国土局、州安监局
第三组 负责督查××县、××县
组长单位:州安监局
成员单位:州交通局、州质监局
第四组 负责督查××县、××县
组长单位:州安监局
成员单位:州交警支队、州经委
(二)专项督查组
按照文政发〔20xx〕106号文件中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组成专项督查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1.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冶金、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其他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并对在建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2.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消防,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和群众性大型活动的安全专项督查检查。
3.由交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道路安全、公路建设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道路运输经营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测检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审查和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等进行专项督查检查。
4.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
5.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督查检查。
6.由水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防汛抗旱、农村电网改造和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等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水务系统管理的城镇供水、城市防洪等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
7.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渔业船舶水上作业、农村国债沼气建设项目等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
8.由旅游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宾馆、旅行社、旅游车船、旅游项目设施的安全管理和节假日旅游等安全专项督查检查。
9.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大型教学活动、教学设施设备、学校危房、师生住宿楼和食品安全教育管理等安全专项督查检查。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文政发〔20xx〕106号文件中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切实组织开展好重要节庆、重点时期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继续发挥好各级安委会联席会议和工作联动机制的作用,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级各部门要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尤其要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安全检查验收关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关。要认真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特别要对州内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如年产80万吨氧化铝、云桂铁路、普炭一级公路、三条二级公路等)的监管力度,确保施工安全。
(三)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和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务必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必要时,还应当州、县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各督查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的,由督查检查组长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提出警告和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四)请各县、各部门和各组长单位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以及每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情况,用电子文档及时报州安委会办公室,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报州人民政府。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等法律法规,根据《xx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xx食药办食流〔2018〕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加强我市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建立完善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机制,规范网络食品销售行为,促进网络食品销售秩序明显好转。

二、检查内容

此次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对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对入网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2018年5月15日至25日,制定印发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

1.加强开展培训。各县(市、区)组织对本辖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其应尽的食品安全责任义务。

2.组织开展自查。指导和督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按时报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查内容包括:一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的情况;二是制度建立及公开情况。包括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三是食品安全管理义务落实情况。检查其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审核登记、档案建立、信息公示、经营行为规范、食品贮存配送等管理情况;四是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可靠性与安全性的技术条件。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2018年5月26日至6月20日,按照工作方案开展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检查工作。

1.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请各地对照《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备案信息表》(附件1),并结合各自掌握的实际情况,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实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登录主页面等方式,重点检查核实其备案信息、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技术保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2.对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请各地对照《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备案信息表》(附件1)的信息并结合各自掌握的实际情况,对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逐一监督检查,除检查核实其备案信息、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技术保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外,还要重点检查其网络食品销售行为,审查其资质条件及信息公开、交易记录档案保存、是否存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等情况。

3.对入网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登录本辖区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平台上的食品销售者进行抽查。通过第三方平台实行线上抽查,再比对自治区局政务办公系统食品药品综合业务监管平台的相对人库,核对相关信息,必要时进行线下实地核实相关情况,每个平台至少抽查10家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入网食品销售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地址是否属实,是否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是否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及公示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等情况。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8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做好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通过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机制,规范网络食品销售行为,促进网络食品销售秩序明显好转。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各司其职,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好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大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第三方平台不依法备案、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入网食品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办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高、有影响力的网络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相关涉案设备的电子数据提取、在线电子数据固定、数据分析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可以联系自治区局协调有关合作单位予以技术支持。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以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网络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要及时将专项检查取得的成果向社会公示,大力宣传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及取得的成效,促进网络食品销售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公众舌尖上安全。

(四)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有关材料。为确保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和上报,请各县 (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并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专项检查总结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纸质材料随后寄递。联系人:xx,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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