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总体部署和市环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在我镇全面开展“五个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活动。
一、目标任务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个专项行动”整治要求为标准,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攻目标,以实际情况为依据,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统一行动,集中取缔土小企业、集中整治燃煤锅炉、集中查处违法案件,解决突出问题,打开整治突破口,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我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确保按要求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时间安排
集中攻坚活动分两个阶段。
攻坚准备阶段(3月14日-3月17日):以摸底排查目标为依据,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集中攻坚阶段(3月18日-4月1日):按照整治标准,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三、整治标准
(一)燃煤锅炉整治:禁止新上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和燃重油锅炉;10蒸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一律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要求,按要求查封拆除辖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二)土小企业取缔:凡列入取缔范围的土小企业,一律达到“吊销证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消除物件、恢复地貌”标准;小作坊一律达到“证照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合格、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C}(三){C}禁止“三烧”: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杜绝辖区内“三烧”现象。
{C}(四){C}按照运城市环保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宣传报告的通知》要求,在重点路段、区域粉刷标语不少于10条,在各村粉刷、悬挂禁止“三烧”和综合整治标语不少于5条。
四、核验办法
对镇上列入工作台账的项目,将逐一核验达标销号,检验整治效果。核验流程:整改完成当日,由镇整改负责人填写全市统一印制《永济市“五个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核验表》,报市环委办。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整治集中攻坚阶段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了集中攻坚工作组。
公路管理整治实施方案
为做好景洪城市“五创”工作,创造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秩序井然、和谐、安定的城市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于8月13日召开的景洪市城市管理现场会会议精神及两办《关于景洪城区实施街道划分管理的通知》精神,我局负责管理宣慰大道(新大桥江北端—江北环岛)路段。该路段是进入景洪城区的陆路东大门,对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景洪的形象。为加强对此路段的管理,打造畅通、整洁、优美的入城大通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景洪城市“五创”工作,统筹兼顾整体和局部的利益、公共利益与道路沿线群众的利益,促进景洪城市管理工作,保障宣慰大道新大桥江北端至江北环岛路段安全、畅通,市容市貌整洁、优美。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责任路段的领导,实施科学化管理,决定成立景洪市交通局城市责任路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内容
根据《景洪市城市路段责任单位管理内容》进行整治:
(一)对责任路段单位“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协调、督促整改。
(二)对责任路段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占道进行棋牌、麻将娱乐,乱堆乱放,乱搭蓬架,乱贴乱画,散发小广告,乱晒乱挂,乱停放车辆,乱扔、乱倒垃圾,乱吐口痰,践踏花草,随地大小便,占道洗衣、做饭,乱泼污水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教育。
(三)对攀爬树木、市政设施、雕塑小品,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阻。
(四)对损坏市政设施(人行道地砖、花池、窨井盖、路灯景观灯设施、公共车站、灯箱、防护栏、消防设施、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各类通讯设施、绿化树木花草等)的行为,坚决制止。
(五)对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污染、污水漫流进行制止,责令立即治理。
(六)对市政养护,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养,城建监察工作进行监督。
(七)与新大桥收费站取得联系,设置废票箱,并做好驾驶员的卫生宣传工作,禁止乱扔废票及其他垃圾。
(八)在实施管理中,对屡教不改或有较严重违法违规现象的,通知城管大队到现场处理;对严重损毁城市绿化、市政设施(价值20xx元以上)的,可同时报“110”进行处理。
除以上内容外,重点对临街乱搭乱建依法强制拆除,对临街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餐饮店、各类修理店、五金加工店等进行摸底排查,该取缔的取缔,该搬迁的搬迁。
四、整治标准
具体整治标准按《景洪市城市管理整治标准》的规定执行。
五、整治方法和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时间)
在此阶段,组织人员对责任路段进行摸底调查,对管理相对人、经营业主作广泛的宣传动员,发放《景洪市城市管理整治标准》宣传单及联系卡。对乱搭乱建、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门店等基本情况进行梳理,书面报市城管委(基本情况报刊业主姓名、店名、经营地点、经营类别、营业执照号或卫生许可证号、租用门店权属单位或个人、门店租期等)。
(二)督促整改阶段(时间)
针对摸底调查的情况,加强巡查工作,对问题单位、门店、业主进行再宣传、再动员,督促自行整改存在的问题,与城建、交警、环卫、社区取得联系,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或《限期拆除、停业通知书》。在此阶段自行整改或自行拆除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占道经营、乱堆放杂物、乱停放车辆、乱晒乱挂、乱贴乱画等违法市容环境卫生的,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时间)
按照市城管委要求,制定工作预案,与规划、建设、工商、公安、卫生、文化、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对未按限期整改通知进行整改的单位、个人依法实施强制整改,该拆除的拆除(拆除的建筑材料没收拍卖后充抵人工费)、该扣证的扣证、该扣物的扣物。
(四)总结完善阶段(时间)
在此阶段,对我局负责的责任路段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并提出对该路段如何进行长效管理的意见建议,使管理工作步入正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城市道路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协调配合,实行综合治理,积极与城建、交警、环卫、社区等部门取得联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示例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示例,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年”精神, 加大**乡村庄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办字〔2018〕20号)文件要求,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环境优美、和谐宜居”村庄环境这一目标,集中整治“脏、乱、堵”问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争取用一年时间使我乡村庄面貌再上一个台阶,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0日)
乡、村两级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安排部署。各村、站所、医院学校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辟“城乡环境整治年”活动专题专栏,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宣传发动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20日—2018年8月)
以整治村庄环境的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抓好乡村、公路沿线、贫困村等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2月)
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村庄环境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
三、重点区域
**公路**段沿线,各村村部周边、通组公路沿线、圩镇周边,良田村全村范围(省级贫困村)。
四、任务措施
(一)环境卫生整治。
主要任务:1、垃圾清扫干净。对公路主干道及重点地段(合坪市场、良田村部周边、坝背美丽乡村建设点等)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实施精细化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暴露陈年垃圾、油污、渣土等。2、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调查选点,年内协助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80%以上。3、加大乡容村貌整治。规范广告牌匾,清理“牛皮癣”和整治“乱披乱挂”行为,做好占道经营整治工作。4、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垃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四级运行机制,推行农村环卫第三方治理和保洁员全职化,建立村庄、道路、河道环卫管护长效机制。5、加强农村文明教育,引导农民提高卫生保洁意识,摒弃乱扔乱倒垃圾行为。开展农村民房庭院整治,以房前屋后干净、院内院外整齐为目标,实施农村民房院落洁化、硬化、绿化、美化,力争2018年新农村建设点农村民房庭院整治率达到80%以上。
具体措施:1、每月组织乡政府和站所干部、学校师生等人员开展2次以上义务劳动,对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保洁。2、每季度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牵手义工”开展2次洁净行动。3、每季度对保洁公司进行工作量化考评,以乡环境办考核为主,结合村和农户监督等方式,对保洁公司进行奖惩。4、每季度评选2个环境优美村和若干卫生文明户,年终进行表彰奖励。5、年内协助做好良田、合坪、**、东山等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环境办、保洁公司、各村、相关站所〕
(二)农村危旧房整治。
主要任务:1、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整治。大力拆除危旧住房、畜禽棚、茅厕等,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全面完成剩余农村“空心房”拆除任务。严格按照“拆除到位、清理到位、复垦到位”要求,使拆除后的房址达到没有废弃物堆积、可再利用或复垦的条件。做到三个“100%拆除到位”:无人居住的土坯房100%拆除到位;已建新房并享受政策补助的,原有土坯房100%拆除到位;儿子居住在新房,老人现居住的土坯房100%拆除到位。2、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及有价值土坯房的保护维修力度,保护传统村落,保留农村文脉。
具体措施:1、实行各村日拆除进展通报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综合考评工作中。2、对**公路**段沿线,各村村部周边、通组公路沿线、圩镇周边,良田村全村范围的危旧房和“空心房”在4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全乡所有的危旧房和“空心房” 在6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3、涉及拆除的工作经费除去挖机、人工费用之外,余下部分由乡村两级均分4、对坝背等美丽乡村建设点具有旅游价值的土坯房、传统村落、百年祠堂等土坯房要加快做好保护和修缮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新村办、乡国土所、乡规划所、各村〕
(三)开展“两违”整治。
主要任务:1、采取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各村负责拆除本村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密切配合,严厉整治乡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问题,做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建立健全2018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台账,收录国土与规划部门的卫星图片、群众举报及涉及违法经营的三类违法建设,全面完善台账,分类拆除。2、开展建筑工地整治。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3、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坚决遏制乱搭乱建现象。严格乡村规划实施管理,引导农民依规划建房,严厉查处违反规划的用地和建设行为。
具体措施:1、对各村的“两违”整治工作,实行日拆除进展通报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综合考评工作中。2、对**公路**段沿线的“两违”建筑在3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全乡所有的“两违”建筑在9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3、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的基本原则;2018年底之前,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一书两证” 100%发放到位。〔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国土所、乡规划所、各村〕
(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主要任务:1、加快农产品产地污染源管理,减少化肥使用,在乡重要水源保护区和流域制订并执行限定性的农业生产技术标准,明确施肥量和施肥时间、品种及方式。2、加强农药销售、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规范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减少农药污染。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范畜禽限养区和禁养区划定工作。
具体措施:1、饮用水源头及水域1公里范围内不得再新批建规模养殖场,对现有养殖户实行备案审查,限期治理。对限养区内的养殖实行总量控制,不得新建、扩建养殖项目,限制现有养殖数量。2、鼓励农户使用有机肥,加强对乡重要水源保护区和禁养区严格监管,坚决取缔规模养殖场。对环保不达标的养猪场予以取缔、关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畜牧站、乡水利站、乡农技站、各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国土所、规划所、各村委会等负责人任成员。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由乡新村办牵头组织实施。各驻村领导是所在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认真督促挂点村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相关站所是环境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按时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干部带头。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涉及违规搭建、违规建设等的乡村两级干部要从全乡发展大局出发,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环境整治相关要求,在方案实施后15天内自行拆除,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所在站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工作,督促其按要求落实到位。对未按时间节点拆除的,乡纪委等单位要采取约谈提醒、扣减津贴、调整岗位等措施,促使早日完成整治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纪委〕
(三)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意义、内容、成果,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要曝光一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的反面典型案例,着力形成“人人支持环境整治,共促幸福**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创评活动,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综合环境整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宣传报道组、相关站所、医院学校、各村〕
(四)常态督查考核。建立联合督查机制,乡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全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统筹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导致进展缓慢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纪委办、乡环境办、乡新村办、乡国土所、乡规划所等〕
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的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1月2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为稳步推进该项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政府“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水务部门履职责任和监管责任,配合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水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提升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彻底进行整改,消除水环境风险隐患,保障饮用水源地、水功能区水环境安全,使我市水环境质量有一个根本的改善。
三、职责分工及整治内容
水务部门负责检查河渠、水源地水质情况,发现水质超标、违法排污、非法倾倒行为及时通报环保、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水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环境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市、区)水务局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整治任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河渠及水源地巡查制度,对境内河渠,特别是水源地及引水线路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河道畅通,发现水质超标、违法排污、非法倾倒行为及时通报环保、公安部门处理。
四、时间步骤
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9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21日至31日)
各县(市、区)水务局要成立环境整治攻坚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县市、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2月5日前,将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2月1日至8月31日)
各县(市、区)水务局要按照整治内容,围绕本地突出问题,明确重点,迅速开展全面排查。要加强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配合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三)督导检查及总结阶段(2015年2月1日至9月30日)
市局将组成督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攻坚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或督导。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市局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局长王建华任组长,副局长常青山、樊永治任副组长,水资源科、工管科、水资源站、监察支队、水科所等科室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协调、指导水利系统整治工作。要加大督导力度,由党组成员带队,分别督导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度(督导小组分工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水务局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重点、目标、限时和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水务局要立即行动,针对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重点内容,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集中时间排查,摸清底数,掌握现状,找准问题,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
(三)切实提高认识,严肃责任追究。市政府明确规定,对不主动作为、行动迟缓、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由纪检部门问责;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此,各县(市、区)水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水务部门的职责,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会会议精神,促进**镇农村环境卫生的全面改善和农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年起,在全镇长期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研究特制定《**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围绕“魅力连城,秀美**”的总体目标,按照县委“三城同创”的具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乡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乡镇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一步亮化绿化美化乡镇环境,加快乡镇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乡镇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在前期开展的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要求。至**年年底,通过发动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力争“两个月打基础、两个月见成效、明年大变样”;到2015年,彻底整治“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确保全镇范围“路净、境洁、地绿、水清”,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变,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到2016年,全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符合国家标准,最终形成乡镇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体系,打造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经济繁荣、文明祥和的秀美**。
三、整治标准
(一)集镇。按照市级卫生镇标准,以治脏、治乱为重点,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分区域分地段指定专门责任人实行卫生包干,并落实专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人员,垃圾日产日收日清。公厕及时进行清扫保洁,环境整洁,保持干净、畅通、不满溢。沿街商户、店铺和临时摊位文明经营,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现象,店牌遮阳棚设置规范整齐。
(二)行政村。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村内道路无暴露垃圾和堆积物。落实专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人员,主要道路实现每日一次普扫,农户垃圾每日收运。村内公厕及时清扫,保持干净、通畅和不满溢。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治,无乱堆乱放现象。村内河沟保持清洁通畅,无漂浮物和堆积物。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数量达标。
(三)镇直单位。落实卫生包干,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按照要求承担各自门前人行道的卫生、绿化及秩序的包干义务。
(四)主要道路。加大205、319国道沿线两侧的整治力度。加强道路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生活生产垃圾,保持路面洁净,边沟通畅,绿化整洁。强化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河沿岸。实行分段治理,涉及本行政区域的村是保洁的责任单位。要求河道基本无垃圾、漂浮物,保持水面、坡岸整洁。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22日-10月1日)。以连城县开展“三城同创”活动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大扫除、河道大清理、污染大排查、违章大整治”活动;全镇、村两委干部要密切协作,迅速行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群众整体素质。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来,全力整治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
(二)重点整治阶段(**年10月1日-12月30日)。召开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分解落实任务。一是卫生秩序。各村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开展大清扫行动,全面集中治理村部所在地、农贸市场、公路沿线、河流两边的“脏、乱、差”现象,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所有村庄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二是种植补绿。全面清查公园、绿地、国道两侧绿化带死株缺苗,并及时补种。三是文明施工。施工工地现场设置围栏,排水和冲洗设备完备,场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进出工地车辆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无尘土飞扬,严禁超载、带泥上路和“滴、洒、漏”现象。四是简易搭盖。结合我镇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废弃无人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残垣断壁,拆除用于收购废品、小作坊生产、等脏乱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简易临时搭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年12月31日-2015年)。完成我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强化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建设。根据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的原则,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有效途径,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在县级美丽乡村试点村开展村级垃圾分类处理试点,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实现生产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切实减少垃圾清运量,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强化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100%,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农家乐集中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有效措施。在进行大清扫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我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将成果长期保持下去,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产生活习惯,实现农村环境面貌根本性好转,使农村成为整洁美丽、幸福宜居的家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直各单位、村两委要将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负责人亲自抓,带头参加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活动收到实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总协调作用,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狠抓落实,巩固成果。要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所取得的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人员对集镇、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对全镇排名后3位的村及工作散漫、在全镇大会上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批评,及时通知负责该区域或地段的责任人或村干部,要求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把该项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对考评排名前3位的村进行表彰通报,并给予适当的奖励经费或优先考虑安排一事一议项目。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影响全镇工作进程的村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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