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事实告诉我们,成功是需要一份计划的。为了下一项任务能顺利开展,我们应该从多方面去制定好方案。优秀的方案可以使得工作和活动的安排更加缜密。符合要求的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和市纪委《关于开展2015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仙纪发[2015]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治理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中的“四风”问题,着力解决作风不实、服务不优、行为不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进行整改,建立防止“四风”反弹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二、对象范围

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镇直政务服务中心。

三、治理内容

(一)政务服务的可及性问题。重点解决村(居)便民服务室没有实现全覆盖,设址不科学、不合理,群众来往不方便。政务服务机构功能不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较少,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政务服务的规范管理问题。重点治理政务服务机构窗口工作人员纪律松弛、监管不严,工作人员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慵懒散软,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等问题。

(三)政务服务的运行效率问题。重点治理行政许可事项“应进必进、进必授权”落实不彻底、不到位,前置审批过多、申报资料繁杂、审批流程不优;行政确认不规范问题;中介服务机构不脱钩、服务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加重群众和企业负担的问题。

(四)政务服务的公正透明问题。重点治理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不全面、更新不及时、服务指南编制粗糙缺漏的问题。

(五)政务服务的机制执行问题。重点整治政务服务机构对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窗式受理制、全程代办制、限时办结制、容缺预审制等工作机制执行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根据省纪委和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及市纪委的工作部署,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7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5年7月8日至7月31日)

1、组织部署。组织召开全镇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动员工作会议,传达有关精神和要求,围绕确定的治理内容,部署开展专项治理的任务、目标和要求。

2、组建专班。我镇成立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四风”治理办)。市各村(居)便民服务室、镇直政务服务中心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明确联系人。镇“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检查督导,镇组织办配合。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具体落实治理工作要求,各村(居)便民服务室、镇直政务服务中心要将工作专班组建情况、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前报镇“四风”治理办(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728-2852011)。

(二)自查自纠(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

1、征求意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结合实际,采取问卷调查、报刊公告、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企业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重点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察员联系沟通,主动征求对政务服务“四风”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查摆问题。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认真对照五个方面的重点治理内容,细致梳理,深入查摆政务服务中的“四风”问题,逐项细化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做好“三查三看”(查项目进驻,看是否应进必进、进必授权;查管理机制,看是否管理规范、运转有序;查工作作风,看是否热情服务、廉洁高效),深入查找在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项目进驻不全、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质量不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查摆问题的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帐管理制度,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同时做好案件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工作。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问题清单于8月5日前报市“四风”治理办。

(三)集中整改(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1、问题整改。针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找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针对问题清单,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并以多种形式听取服务对象、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的意见;对举报投诉反映属于此次“四风”整治的问题,要逐一查明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向当事人反馈。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加大问题整改的力度,结合台帐管理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整改进展和结果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

2、开展评议。镇“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代表委员对政务服务机构整改工作进行评议。

3、明察暗访。“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察员、新闻媒体等参加暗访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镇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镇、村两级政务服务机构“四风”问题整改进展及落实情况,分别于9月30日前报镇“四风”治理办。

(四)建章立制(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健全制度。针对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推进深化全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针对政务服务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着力从健全制度和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的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增强服务能力、铲除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

2、构建机制。镇“四风”治理办将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政务服务“四风”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存在的“四风”问题及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整改建章立制情况,于12月1日前报镇“四风”治理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研究、落实有关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向镇“四风”治理办报告工作情况。

(二)加强督导考核。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检查督导,将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四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全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年度考核范围,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镇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给予通报批评:

1、工作人员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2、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导致办理事项出现差错,遭服务对象投诉;

3、工作人员不服从统一管理,协调办理事项态度不热情,办事互相推诿,工作不主动的;

4、行政许可服务过程中,不能向服务对象做到一次性告知审批程序、申报资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及注意事项,影响服务对象办证结果;

5、窗口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工作时间无故串岗、脱岗;

6、因私请假每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

7、上班期间有吃东西、玩电脑手机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等行为的;

8、上班期间有不文明言行、聚集聊天、嘻笑打闹和行为失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移交镇纪委监察室处理:

1、“三集中、三到位”不彻底,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进驻不到位;

2、行政审批中存在“中梗阻”;

3、利用指定中介强制服务、乱收费。

4、对行政确认事项进行乱确认,乱收费;

5、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6、接受服务对象产品或纪念品,收受服务对象红包或礼品、有价证卷,擅自接受服务对象宴请;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在宣传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新型媒体等的作用,通过撰写文章、接受访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行成“人人关注、个个参与”的氛围,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注重标本兼治。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把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均等化结合起来。督促政务服务机构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在服务群众中增强宗旨意识,加强政务服务的规范化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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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医疗服务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6月起,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宣传等部门联合行动,以维护规范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为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通过治理整顿,清除危害医疗市场经济秩序的本文转载自非法行医活动,使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依法严肃处理,医疗广告市场得到净化,各医疗机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医疗市场秩序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全市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市卫生局为主要牵头单位,宣传、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等部门组织实施。为了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改正同志兼任,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王红艳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整顿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医疗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有关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部门之间的联系并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
各区县的整治工作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人,扎扎实实组织实施好各区县的医疗服务市场的整顿治理工作。在全市形成市、区县两级联动,部门协作,执法有力的整顿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三、部门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执法的主体,要进一步加大医政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违规医疗行为,组织、协调、督导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
宣传部门要组织各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整顿工作的情况,监督各媒体刊登医疗广告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的刊播行为,建立起医疗广告的长效监管机制。
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制止房屋出租户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保证卫生执法的顺利进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查处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和违法自配制剂的医疗机构。
市科技局重新审定医学科研机构的资格,明确科研机构的经营范围,规范医学研究机构的经营行为,禁止其开展医疗活动。
监察部门监督各职能部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四、主要任务
(一)依法取缔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无证机构、个人诊所、未经审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坐堂医生等。(市卫生局)
(二)清理医疗机构内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承包开设专科,特别是泌尿性病和肝病科,规范医疗机构的经营和管理。(市卫生局)
(三)依法查处超范围执业的医疗机构及未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业(含未变更执业地点)人员,纠正违法违规医疗行为。(市卫生局)
(四)清理未经审批乱挂的“中心”、“研究所”、“专家门诊”等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市卫生局、科技局)
(五)清理医疗机构内假药、非法自配制剂、不合格的药品。(市药监局)
(六)查处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的房屋出租户,清理非法开设医疗点的外地流动人员。(市公安局)
(七)停止各媒体刊登非法医疗广告,包括:未经审核的医疗广告,超出审批内容的医疗广告,以信息、热线、专栏、讲座等形式的软广告。查处刊登和制作非法医疗广告的广告公司、媒体和医疗机构。(市工商局)
(八)重新审核医学研究机构的资格,凡不符合医学科学研究机构规范标准的一律撤销,禁止以医学研究所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刊登医疗广告。(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九)严厉打击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禁止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非法经营。(市公安局)
(十)组织各媒体对非法行医的行为及时曝光,揭露非法行医的内幕,向社会宣传卫生法律常识,提高社会群众的识别能力。(市委宣传部)
(十一)对行政不作为、整治工作不力、渎职等违法行政行为,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任人的责任。(市监察局)
五、工作措施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各区县、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区县政府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落实各项工作。各主要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大案件要亲自抓,亲自查。要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对整治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管理范围和管辖地违法违规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依法管理、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形成有力的治理工作态势。
(三)突出重点,集中精力,严查大案要案。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当地实际,确定整顿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大案要案,从重从快惩处,推进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工作顺利发展。
(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举报,置违法违规行为于社会严密监督之下。
(五)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及时反映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曝光一批违法执业的医疗机构。采取上街宣传、发放资料、知识问答、广播热线、电视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整建结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工作查找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清除各种滋生非法行医的土壤,防止反复。
(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执法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时效意识,依法严惩违法经营者,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严格办案工作程序,确保整顿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八)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各部门之间要经常互通信息,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工作经验。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半个月)。
1.召开全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禁止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
2.各区县制定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人。
(二)整顿阶段(三个半月)。
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的治理整顿。
(三)核查阶段(一个月)。
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各区县工作和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核查的结果要在全市通报,对整顿工作达不到目标的,要责令限期达到。
(四)总结阶段(一个月)。
各区县、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表彰先进。整顿工作总结材料要按时上报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部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及早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打击违法行为、迅速遏制违法态势、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为目标,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做到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力争不发生因工作不力而引发的使用禁用、假劣农资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构建健康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营造放心安全的农资消费环境,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在春耕、秋种、动植物疫病高发期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间和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农资批发零售企业、农资批发集散地以及专合社、种养殖规模户等农资使用单位,对影响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检查和质量抽检等活动。对假劣农资游动商贩活动频繁的地理交界区域,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重大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等区域加大检查力度。

三、工作内容

2015年,我县重点围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规范、非处方药、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方面,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

(一)开展农资市场执法监管

在农资产品购销高峰和动物疫病高发期,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的专项执法行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净化农资市场,维护正常的农资秩序。引导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质量承诺,严把进货质量关,督促其建好农资经营档案。加大对乡村流动农资商贩及区域交界地域的监管力度,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真实性、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成分为检测重点,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覆盖面,全年抽检农药5-8个、饲料6个、肥料10个;抽检饲料6个(其中省检2个,市检4个)。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利用普法宣传活动、各类培训会、网络媒介等广泛开展《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到依法守法经营。

(二)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2、“瘦肉精”专项整治。紧紧抓住饲料、兽药、畜牧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不断完善整治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和监测濒次,扎实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分别在4月份和9月份,组织开展上半年和下半年“瘦肉精”拉网监测行动。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城区执法中队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点)、规模养殖场、运输环节开展“瘦肉精”的监测,每批次不低于20%比例测样,并按规定做好监测记录。

3、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兽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未按规定销售和使用兽用处方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行为。

4、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屠宰场设置情况、生产条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定点屠宰场违规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5、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养殖及育苗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

6、其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在春耕备耕、“三夏”、秋冬种等高峰期,重点打击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群众投诉等信息,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等级分类监管,推动农资监管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防范转变,逐步实现监管记录电子化、监管预警信息化。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守法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扶持和宣传力度,增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成立由县农业局长任组长,执法、质量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各乡镇应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将监管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加大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销售与使用单位的管理,确保农业产品质量安全。

2、强化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对农资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加大监管检查、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的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作,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农资打假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形成农资打假工作的合力。

3、加大案件查处,严查违法行为。要做到有违法线索必查,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要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查案信息,形成联打态势,营造严厉打击违法产销用假劣禁用农资的行为。

4、完善应急机制,化解社会矛盾。要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农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严格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对工作中遇到的涉及到禁用、假劣农资的行为,要有高度的敏感性,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和救助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堵住漏洞,避免事态扩大化,降低假劣农资对社会的影响。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农业行政调解机制,化解假劣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XX市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以规范履职行为、加强职业教育、提升道德素养为重点,以创建“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健康型”四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强化道德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献身、求实、负责”的水利行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全局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推动全市水务行业道德水平的提升。
二、目标任务
通过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着重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把工作中存在的不讲诚信问题梳理出来,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严格的办事程序、严明的纪律要求、有效的管理机制、整洁的办公环境等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结合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和创先争优系列活动,树立职业道德建设正面典型,大力表彰道德模范和工作标兵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努力营造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舆论氛围,达到诚信理念切实树立、公德意识切实增强、行业风气切实好转,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广元市水务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赵潜任组长,副局长谭东全、张勇、秦乔昌、陈榕、机关党委书记王琪、市防汛办主任魏委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潘洪宾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教育治理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上旬)。召开动员会,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文件,制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全局关心、支持、参与的局面。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4月)。结合自身工作和实际,通过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在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阶段性成果。
(三)教育整治阶段(2013年5月—12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将整治成果公之于众,让群众能看到明显进展。全面总结本科室、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巩固活动成效,接受上级检查。
五、工作措施
围绕“水工程、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有效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廉洁自律。
(一)加强道德教育。结合“道德法制大讲堂”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手段开展诚信教育和公德教育,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礼仪知识竞赛、“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
(二)组织明察暗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以及市民志愿者等进行巡查,找出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并督促整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查找问题和不足。
(三)开展道德评议。组织退休干部、群众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评议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听取反映,进行分析评价,形成阶段性道德评估意见,用道德评议的方式形成有力的道德约束。
(四)选树先进典型。在教育治理活动中,我局将选树一批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过广元水务网、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全局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热潮。
(五)深化活动内容。以“亮牌践诺、创先争优”、学雷锋志愿服务和作风建设等活动为载体,深化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文明宣传、礼仪示范、秩序引导、排困解难、环境维护中的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深入。结合广元“四联创”工作的开展,多措并举促进社会公德水平提高。
六、责任分解
社会服务专项教育治理——涉水事务管理服务及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责任科室(单位):农村水利科、供排水管理科、水产渔政科、市供排水管理中心、市水产渔政管理站。
责任内容:对供水、水利设施修建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讲诚信、服务质量差、群众满意度低等进行排查整改,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教育和治理作为落实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途经、作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效抓手,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开辟专栏等方式,加强对教育治理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通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播发一批生动鲜活的通讯综述。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明确工作责任。把开展教育治理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实、抓细、抓具体。
(四)建立机制,强化督查。要健全制度,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效。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各科室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好的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大连开发区西山小学

为有效预防学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如下:

组 长:毕昭霞

副组长:赵宏 于巍巍 张秀波 何文刚

成 员:全体

校园欺凌治理专用电话:0411—87653888

三、工作安排

1、完善相关制度。学校制定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开展主题教育。学校利用升旗仪式以及班队会时间集中对学生开展了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加强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派出所、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全校教师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3、持续加强预防。学校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定期向学生发放校园欺凌调查问卷,由学生填写,班级汇总后,班主任撰写汇总到学校。学校要及时发现并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体教师要认真对待校园安全工作,汲取各地已发生的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

2、严格落实。学校执行安全工作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教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3、持续加强。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师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

西 山 小 学

2018年12月

关于在全县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县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妥善处理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各类信访问题,建立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秩序,确保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县信访稳定工作不出问题,经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4月12日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查隐患、清积案、净环境”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关注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最终目的,大力推进依法信访,强化“六个到位”(排查到位、解决到位、疏导到位、扶持到位、稳控到位、追责到位),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我县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这次活动要以“事要解决,人要息访”为目标,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采取逐案解决的办法,化解老矛盾,解决新问题,坚决避免越级集体访和非正常进京访的发生。重点解决四类问题:一是涉法涉诉问题;二是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访老户等突出信访问题;三是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四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三、组织领导成立博野县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县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体活动统筹指挥,协调调度。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四、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2日至4月13日)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召开本单位的专门会议,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发动、认真部署。要打破常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于4月14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二)排查建档阶段(4月14日至4月20日)在博办字[2018]8号、18号两个文件的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无一遗漏、一清二楚的标准,将本单位的苗头隐患、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信访问题彻底摸排,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不漏,将所有影响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全部纳入视野,牢牢掌握起来。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案落实承办单位、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稳控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单位将排查情况于4月20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上报后再出现新发问题随时上报。信访局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信访问题,要认真研究汇总,根据问题的性质、解决的程度、发展的趋势,分清级别,逐一进行 “四明确”,对县级领导分包的信访案件,还要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包案的各级领导对所分包的信访案件要全程负责,直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三)化解整治阶段(4月20日至7月15日)工作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在全面排查、落实责任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财力,加大化解力度。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要分清轻重缓急,要把那些涉及群体性利益、多次重信重访、非正常进京访的案件做为工作重点,首先抓紧办好。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对矛盾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要向包案县级领导汇报,组织相关单位成立工作组,合力攻坚;对要求不合理不应解决的,要做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促其放弃过高要求,息诉罢访;对不听劝阻,一意缠访、闹访的违法上访人员,要充分固定证据,依法严肃处理,端正信访导向。包案县级领导要加大协调督导力度,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对分包的案件,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都要再认真听取一次信访人的申诉(要形成谈话记录),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彻底搞清信访人反映的所有问题及事实、原处理意见的法律政策依据、信访人坚持的理由、当前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形成文字材料,分析症结,查找原因,决不能笼统、简单地把责任归咎于信访人及其他客观原因。在案件的调处化解过程中,要解决和稳控并重,两手抓,两手都不能放松,特别是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监控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绝不能失控,绝不能出现越级集体访和非正常进京访。在调处化解期间出现问题,信访人所属部门、乡镇和调处化解责任单位要共同承担责任;稳控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信访人所属部门、乡镇负责。结案标准:所有案件的办理要严格程序和结案标准,保证每个案件文字材料齐全,应用程序完备合法。除涉法涉诉案件严格按法律规定办理外,其他案件结案报告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关于在全县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一是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调查情况、责任单位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二是除加盖公章外,要有责任单位领导和具体办理责任人的签字;三是要有信访人签字的回访意见,信访人签署“不同意”和拒签的,回访人要注明原因。凡不具备上述要件的,不能结案。(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5至7月底)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总结材料既要总结经验,作为推动今后工作的动力;又要查找不足,对所包案件没能结案或没能息诉罢访的,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县里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出现问题、影响全县稳定大局的,落实责任追究。五、工作要求1、要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攻坚。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负总责,认真谋划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攻坚克难。工作中,既要分工负责,更要协调联动,特别是对涉及全县、全局的重大疑难问题,关键时刻一起上,确保全县上下步伐一致、形成合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2、要强化宣传,规范信访秩序。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信访群众自觉依法信访的思想意识。要把惩处违法上访行为的法律、法规内容及典型案例做为宣讲重点,警示上访人员,引导其通过正常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诉求。3、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各阶段的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到各单位督查督导,根据每个阶段的要求,对重点问题处理情况、集体访越级访情况、包案和处理情况及时调度、通报。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到位、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使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处(室):为深入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xx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学校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共xx委教育工委、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规范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查找商业贿赂在我校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学校预防职务犯罪、效能监察和校务公开相结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推进长效机制建立。
2、统筹谋划,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解决突出问题,同时促进事业的发展。
3、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肃查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重大案件要予以曝光,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4、明确责任,认真负责。在龙安开发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配合检察、监察等部门做好工作。
二、治理的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针本我校实际,认真分析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教材、教辅和图书销售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后勤服务等为重点,坚决治理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治理学校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并通过简报、板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纠正错误观念,明确工作要求。向干部教师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向党员教师进行党性、宗旨教育,有效地提高学校干部教师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对治理学校商业贿赂,加强财经管理工作的认识,自觉预防职务犯罪,杜绝和纠正学校对外经济往来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使学校的办学行为得到有效的规范。
2、对照自查阶段(6-7月)。对照治理工作重点,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按照要求,逐一对照排查。着重检查核实我校2003年1月以来在教材征订、教辅使用、图书订购、学具征订、服务收费、集团购买、基建工程、招生收费、经营、建设和采购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检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要结合自查,按照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账外资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将开展工作的情况、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时以综合报告、专报、信息等方式上报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综合报告于每月18日上报一次,重要专报、信息应随时上报。
3、迎检阶段(8月)。自觉接受局组织的重点检查,对存在商业贿赂案件不隐藏、不掩盖。
4、整改处理阶段(9-10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作出妥善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理,并进行综合分析,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全面地进行整改。把自查整改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以适当方式公布。
5、总结巩固阶段(11月)。于10月10日前将学校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对我校党员、班子及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要加强诚信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深化教育,营造氛围,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开具虚假发票和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加强对学校经营、采购、工程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五、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龙安初级中学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xxxxxx
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
举报电话:xxx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各级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重民生、建和谐、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xx年1月1日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
(一)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二)阶段性目标
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工程建设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三、任务分解和责任单位
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44项,具体目标要求、任务分解和牵头、协办单位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决策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任务分解:
1、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
2、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健全和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区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区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和督促检查及定期通报制度。
4、向社会公示各类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5、对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联审。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协办单位:区建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建设管委会、区环保局、区政府信息产业办、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经贸局、区教育局。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和未经批准邀请招标、非法指定招标代理、设置障碍排斥投标人等突出问题,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任务分解:
1、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管理,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确保在依法招标的前提下,简化招标程序,提高招标效率。
2、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统一全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
3、大力推行使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行业标准文件,严格执行省制定的评标办法。
4、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管,规范操作程序。
5、整合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实行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
7、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联席会议机制、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串通投标行为的打击力度。
8、建立区级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9、坚决纠正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行为,不得制定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其他系统投标人进入本地区、本系统市场;取消非法的投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手续。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协办单位:区建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建设管委会、区政府信息产业办、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产管理局、区监察局、区工商局、区政府法制办。
(三)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
任务分解: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本文 地的通知》,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
3、以“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市场配置、合同管理”为总体要求,强化矿业权审批,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方式和退出机制。
4、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加强对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的监管,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土地、矿业权评估中介机构的监管,维护土地、矿业权市场秩序。
5、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和矿业权的综合监管平台。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区分局。
协办单位: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水利局、区安监局。
(四)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任务分解:
1、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征求公众意见、审批公开和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度。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2、开展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市政府实施“蓝天工程”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年初制定的环保工作目标,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区政府决定对大气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源进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长、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河东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耐火材料、地板砖、内墙砖、水泥、石灰窑、石料开采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改善我区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防治工业污染
1.炒石膏粉厂、小生化厂、小板厂、小瓦盆窑、小淀粉、小造纸、小电镀等土(小)企业,必须于2005年年底全部关停、拆除。今后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防死灰复燃。
2.全区34家耐火材料厂(名单见附表2),必须于2016年3月底前采用煤气发生炉或梭式窑生产技术进行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3.城市规划区内、新老206国道两侧、街道办事处驻地周围的燃煤企业(名单见附表3),必须实行煤改气工程,地板砖行业的生产废水和采用冷煤气为燃料的企业,必须配套上马废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达标验收时间为2016年6月底前。
4.2016年年底前关停取缔所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石灰窑(名单见附表4),逐步关停取缔不在重点区域的石灰窑。
5.即日起环保部门不再审批新上石料开采项目。原有分布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石子厂必须立即停产并拆除设备。不在重点区域的石子厂要在2016年6月底前关停拆除。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并拆除设备。
6.大力推行新型回转窑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今后不得新建、扩建机立窑设备和直径小于2.5米的小型回转窑,对现有年产量10万吨以下水泥机立窑生产线逐步关停或转产。
7.继续巩固小炼铁、土炼焦两小企业的关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反弹。
8.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对盛能电厂、华盛电厂脱硫装置和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名单见附表5),确保2005年年底前各项污染指标均达标排放。
9.其他未被列入关停治理改造的大气污染企业,必须在2016年10月底前采用清洁能源进行治理改造。
10.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一切对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任何部门不得审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环保部门有一票否决权。禁止在城区建成区及规划区内建设炼钢、炼铁、电石、水泥等粉尘污染严重的项目,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从2016年起,对占城区污染负荷80以上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环保分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监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监局、土地分局
(二)防治煤烟污染
1.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所及范围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或封存。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工业采暖。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规划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2.城市建成区内,严禁新上蒸发量10吨/时以下民用燃煤锅炉;所有工业燃煤窑炉和蒸发量1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饮食服务大灶等燃煤装置,2016年5月1日前全部取缔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的,要按隶属关系,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对新上直接燃煤的商业性的饮食或浴池等经营性锅炉、煤炉、大灶,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或接受备案。
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小锅炉烟尘污染,采取建立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推广绿色能源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顿或关闭。2016年底前,所有木材加工企业燃煤锅炉一律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商分局
3.各煤炭经营单位,不得向城区范围内供应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7的高污染煤炭燃料。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经贸局、工商分局
4.城市建成区内积极推广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2016年底前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环保分局
(三)防治机动车污染
1.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产业政策,停止生产和销售落后车型,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加快运营车辆更新。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政策和标准,做好机动车报废工作。对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
2.推广燃气汽车技术,加快燃气站建设,以公交车和出租车为重点,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等清洁能源。2005年底使用双燃料的公交车、出租车要达到30,2016年底达到50,2017年底达到90。
责任单位:区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3.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将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纳入车辆年检程序。办理车辆年检、转入等手续时,应取得市环保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通过年检,不得上路。
加强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路检车辆不能低于当地现有车辆总数的5。区环保部门要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督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全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限制摩托车发展,停止对二冲程摩托车挂牌。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4.车用汽油必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指标》等要求,销售单位要按规定添加燃油清净剂。
责任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四)防治扬尘、油烟污染
1.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的管理。建成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扬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进行硬化处理,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回收清运,物料堆放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运输散流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泄漏。
城区道路坚持洒水清扫,积极开展道路机扫,做到城市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公路局
2.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污染。2016年基本实现城区裸露地面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2005年达到30,2016年达到35,2017年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林业局
3.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现有饮食服务场所污染扰民或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2016年6月底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2016年7月1日起,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新建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禁止在城区内露天烹调、烧烤食品。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分局
4.在人口密集的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三、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河东区是临沂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是落实市政府“蓝天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成立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务求实效;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督查落实工作。第1版权所有(三)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是主要的环保执法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集中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单位)依法关停,对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改造并予以处罚。对个别严重违法的污染企业,供电、技术监督、工商、公、检、法等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配合环保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四)搞好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环保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全区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虽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单位),通过媒体对企业法人进行曝光,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五)制定优惠政策,保证资金投入。为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对治污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在环保收费等方面依法给予减免。对企业和个体业主自行治理或关停拆除烟囱和小污染源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通报表彰。按照“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把治理资金落到实处。限期治理企业的治理资金由企业自筹,各企业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企业的自由资金要优先用于污染治理,在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前不得扩大生产规模。各金融部门对治污项目要优先给予支持。(六)严格考核,务求实效。区政府将把专项治理任务作为环保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对在治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按照有关的环保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按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兑现奖惩。附:1、河东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职责分工表
2、耐火材料企业名单
3、城市规划区和新老206国道两侧企业名单
4、石灰窑限期拆除时间表
5、电厂治理时间表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16年3月28日国家总局下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促进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督办,依法从严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总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王众孚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钟攸平同志和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同志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局、办公厅、法规司、直销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广告司、个体司等有关司局和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特别是商业贿赂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网站,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对举报投诉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问题,已掌握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并确定查处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各地对掌握的重大线索和正在处理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总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重点检查,严肃查办大要案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并在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以及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要案件,要严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严格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大案联办协作机制。一般性商业贿赂案件,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涉案区域广、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各地要逐级上报,由总局组织协调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查处,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办。总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确定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大的商业贿赂案件作为督办案件,加大督办和指导力度。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大对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总局将举办工商执法人员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专题培训班,编发治理商业贿赂行政执法手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开展相应的执法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总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局和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适时公布查处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件,大力营造反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与执法环境。
(六)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总局将统一组织力量,分阶段、分地区对各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地区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七)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工作,完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的内容,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惩戒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意见》的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既要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又要看到解决商业贿赂问题的有利条件,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好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打好治理商业贿赂这一仗。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案件通报、协查、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汇报请示,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按月及时通报执法情况和有关案情,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整体执法效能。总局将编发《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及时上报和交流各地开展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编印简报,及时反映本地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搞好综合治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五)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意见》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积极支持、帮助、督促工商执法人员履行治理商业贿赂的职责,依法依纪查处涉及工商执法人员接受、参与商业贿赂的案件。
五、2016年工作安排
(一)3月中下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逐级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工作班子,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网站。
 (二)3月底,总局召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再次进行具体部署。
(三)4月上旬开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集中组织力量,广泛梳理线索,深挖案源。分级分区域召开案件排查会,确定查处重点,突出查办大要案件。
(四)4、5月份,举办查办商业贿赂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10至12月份,总局统一组织力量,由总局各司局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对各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县建设市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县建设市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同志们,前面大家一起学习了县建设局相关文件,听取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特别是任局长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这里,我还讲两点意见,以便于共同将专项治理工作搞好,圆满的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一正确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一是省市县都有文件要求,并有具体的工作安排;二是我县的村镇建设市场已多年没有进行过彻底的整治,问题较为复杂;三是村镇建设现状令人担忧。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开工,不接受管理现象有之,在座的就有这种现象;安全投入较少,安全隐患较多,现场监管不严现象较为普遍。前不久,市建设局对我县建筑工地进行了检查,我们推荐自认为做得较好的某个项目,结果检查后提出要上报严重不良行为,可想其他施工现场就更达不到要求了;四是年底省里可能要对我县的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村镇建设有一个必检项目,那是不允许再出差错的。综合以上因素,请大家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治理活动。

二认真搞好专项治理工作

这次专项治理有两个重点:一是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进行督促、查处;二是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方位检查。请大家会后即着手开展工作。未办理施工许可已开工的项目请你们要求建设单位和你们一道尽快来办理施工许可,凡在建项目请你们自我进行检查,不足之处及时纠正,做好现场和资料的迎检工作。对我们在检查中下达的《督办通知》和《整改通知》一定要及时改正。我把话说在前面,如果一意孤行,不服从管理,我们是坚决查处的。这次专项治理要求高,整改工作量大。但事在人为,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工作是搞的好的。希望通过这次治理,能使村镇建设市场得到改观,以此为起点,得到良性发展。

谢谢大家。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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