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要想让事情按预期发展,作好方案的制订尤为重要。我们对自己这个的目标需要尽快完后才能的时候我们要策划出一份最佳方案,方案必须要考虑到成本问题,不能脱离实际。我们该如何去写好方案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感谢您的参阅。

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党支部、镇直各单位:

按照县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18号)、运纪发[2015]5号《**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平纪发[2015]7号《关于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晋办发〔**〕18号《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运纪发[2015]5号《**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和[2015]7号《关于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开展集中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长效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社风民风,树立和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切实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三、整治范围和任务

(一)整治范围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整治内容

1、整治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问题;

2、整治通过分批次宴请、分地点宴请等隐性方式变相大操大办问题;

3、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以及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4、整治利用“流水席”违规宴请的问题;

5、整治因操办婚丧事宜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问题;

6、整治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车辆等行为;

7、在办理生日、乔迁、升学、老人三年等喜庆事宜,邀请非近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15年3月1日一5月31日。

(一)安排部署(3月20日前)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单位按照镇活动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二)集中整治(5月底前)

认真组织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晋办发[**]18号)和市纪委《**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运纪发[2015]5号),确保所属人员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公示、监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本单位党组织负责的备案和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是否有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况。对自查出的管理方面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个人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置。

(三)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

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通过联合巡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作用(镇纪委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支持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

五、任务分工

根据镇党委安排,镇纪委牵头负责本项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派出所、工商等部门,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一)各党支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本地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直接主抓、推动落实。

(二)镇纪委按照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三)宣传部门负责运用各传播媒介宣传政策规定,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舆论气氛,倡导新风正气。

(四)派出所、工商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领导、严肃自查自纠,不遮丑护短,不留任何死角。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专项工作负总责。

(二)各级领导带头。各村、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出承诺,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要将整治婚丧嫁娶等借机敛财工作纳入其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单位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确保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七、问责办法

各党支部和纪委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追究各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5月18 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送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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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地区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精神,全面加强地区安全工作,特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以及棚户区的安全为重点,贯彻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竭尽全力,确保冬季地区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减少火警的发生。二工作任务(一)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落市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深入地区个体及工商企业,以及居民社区,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明确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逐步建立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责任体系。(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要按照上级的整治要求,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在全地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确保冬季安全。(三)加强居民家庭和三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切实承担起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监督的单位和场所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办事处、居民社区切实的开展巡逻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四)积极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宿工作,认真落实重点部位的看护、火电源的管理等措施。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堵塞漏洞,确保安全。(五)广泛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都要设立宣传板报广泛进行宣传。三工作步骤此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鼓动阶段,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20日第二阶段自检检查阶段,时间2018年4月21日至2018年6月20日第三阶段总结报告阶段,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30日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5年**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泰安监〔2015〕39号)、《**市木制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泰安监〔2015〕60号)《兴化市精密铸造等六大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兴安办〔2015〕41号)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结合我镇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精密铸造等六大行业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集中治理精密铸造、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生产等六大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问题,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达标活动,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意识,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镇职业健康监管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在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职业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杜绝有重大影响的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或事件发生,力争做到六个100%:

1.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3.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率达到100%;

4.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率达到100%;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100%;

6.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率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教培训。镇安监办协调培训机构,结合年度安全管理培训,做好包括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各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对本企业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开展摸底调查。结合职业病危害企业普查和项目申报,全面核查、准确掌握本辖区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数量、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序以及所采用的防护设施等情况。

(三)加大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力度。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要求。已投产精密铸造等行业企业建设项目未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善和改造,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已开展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企业,每三年要重新做一次现状评价;现状评价不满三年的企业,要抓好一年一次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佩戴等工作。没有进行过职业卫生现状评价的企业,要主动与有职业卫生评价资质的单位联系,委托其帮助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四)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治理。针对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产生的环节、工序,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计划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企业自查整改阶段(5月):此次专项治理的六大行业企业,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

检查督查阶段(6月一10月):各单位、村、企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组织推进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在此期间,各单位将对专项治理工作和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对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总结验收阶段(11月):市局通过组织抽查和组织专家检查等方法,对专项治理进行总结验收,镇安监办对各村、企事业单位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村、单位、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认真调查,制定方案。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前期开展的企业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认真组织职业病危害调查,弄清辖区内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了解和掌握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现状,认真制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方案,分阶段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对专项治理的行业企业使用原材料和生产工艺流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降低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重点抓好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三)严格执法,推进治理。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工作或拒不整改的企业,由市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中小学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中小学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教育乱收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和读本、违规开办“小饭桌”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和国家办学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为着眼点,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落脚点,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和读本、违规开办“小饭桌”等不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学校办学、教师从教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违规收费

以后勤服务社会化名义自行或委托社会机构、个人向学生收取自行车看管费、饮用水费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之外的费用;向学生预收费或以多退少补名义向学生多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各种商业保险、统一订购校服等;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捐资助学款及物品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或对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公示、假公示等。

(二)违规补课

1.学校或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集中上课或组织学生补课,假借学生社团活动、留守儿童自习名义行上课之实。

2.学校或教师组织、参与、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向补习辅导机构或个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信息。

(三)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

1.以各种名义为学生统一订购评议范围以外的各种教辅资料、学习报、习题集、导学案、各种读本等。

2.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评议范围以外的教辅资料、学习报、读本等。

3.强迫学生征订评议内的教辅材料。

(四)违规招生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反“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民办学校进行选拔性质的招生。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考试测试等变相违规招生,或将学科竞赛成绩、体育、艺术等各种考试证书作为依据进行选拔性招生。违反平行分班原则,搞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3.高中阶段学校超计划招生、招收择校生、同城借读生等。提前或私自许诺录取学生,挂靠学籍并收取相关费用等。录取前向考生许诺、签订有关违规招生协议,私自许诺高分带低分招取新生。

4.侵犯中考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权,扣留学生的准考证和志愿卡,为高中阶段学校强拉生源或做虚假宣传。

5.学校或教师通过向招生学校输送生源、提供生源信息等进行有偿交易。

6.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规跨学区招生,向市外学校输送生源。生源学校与招生学校相互宴请或赠送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

7.利用学生及其家长、企业之名擅自在媒体上搞“祝贺”、“庆贺”等类活动。

8.搞违规招生宣传或欺骗性宣传,诽谤诋毁其他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或班级人数超过规定数,干扰正常招生秩序。

9.高中招生学校划定多个招生分数线。

(五)违规办理“小饭桌”

在职教师参与开办、强制或诱导学生吃“小饭桌”,到他人开办的“小饭桌”处为学生辅导,为他人开办的“小饭桌”输送生源提供帮助。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x月x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法规及规范办学文件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

(二)自查自纠阶段(x月x日—x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系统的整治方案,提出具体的任务和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分解落实。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x月x日—x月x日)。x月x日前,重点开展违规补课和违规招生专项治理,x月份重点开展违规收费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专项治理,x月至x月底重点开展乱办“小饭桌”专项治理。在各地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x月x日—x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查找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成立xx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二)注重协作,形成合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涉及部门较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安排专人负责,采取综合措施,真正形成治理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强大合力。违规收费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纠风办、财政局、物价局等配合。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等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纠风办、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等配合。违规开办“小饭桌”治理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等配合。市监察局、教育局负责信访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和执纪问责。针对不同专项治理内容规律特点,结合举报线索,有重点地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并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者的党政纪责任,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震慑效应。要加强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管不力或失职、渎职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力、出现较大失误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乡镇四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冀发[XX]3号)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干部作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就"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格规范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出台的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工作的意见真正落到实处,使群众尽快见到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效,为我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治理重点

重点对今年以来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继续执收上级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的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以集资、保证金、摊派等形式变相收费,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对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和收支挂钩,以及治超工作中存在的不卸载,收费罚款放行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单位、各部门,对各自执收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看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了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乡纪委负责收集、汇总全乡自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5月13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乡纪委会同财政、民政、法制、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全乡三分之一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看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及不规范的收费行为。检查主要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部门汇报,了解清理工作整体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收费账目资料,核实清理工作落实情况;电话访问或实地走访收费对象,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检查结束后,乡督察组要撰写督察报告,内容包括总体评价、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等,于6月5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完善的原则,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收费行为工作的意见》(冀政[XX]214号)要求,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落实《意见》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督导全乡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执法执收具体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执法执收制约监督制度,不断改进和理顺执收部门财政保障和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的发生,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我乡收费行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全乡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乡纪委要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这次专项治理行动。

(二)深入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对象,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大胆抵制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要加强对执法执收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的现实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约束执法执收行为,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强化日常监督。乡机关法制部门要加强对涉及收费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规设定收费项目现象的发生。财政、价格、纪检等部门要加强对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查处,限期整改;对乱收费乱罚款典型案件,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部门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区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区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九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九次全会及区纪委七届九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完成上级部署任务的基础上,突出抓工程质量,通过重点治理发现和整改一批工程质量问题,查处一批工程质量低劣的案件,健全一批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20xx年×月×日以来国有投资×万元以上开工、在建、竣工工程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质量监管薄弱、不履行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工程质量问题(20xx年×月—–20xx年×月)
1、排查范围。对全区20xx年×月×日以来国有投资×万元以上的开工、在建、竣工工程的质量问题逐一进行排查。
2、排查内容。(1)建设单位是否履行对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责任;是否对标后履约情况进行现场管理、全程监控。(2)工程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职责,是否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管。(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大责任主体及图审、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等执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是否履职到位,是否经常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并对所监管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查处。
3、排查方式。排查工作自20xx年×月开始,至20xx年×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部门抽查和重点督查三种方式。
(1)自查自纠(20xx年×月)。各工程建设单位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建设,谁排查”的原则,认真做好所负责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的排查工作,填好排查表并于×月底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上报(见附表1)。
(2)部门抽查(20xx年×月)。建设、水务、交通、国土等牵头部门要按照 “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排查”及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负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深入自查,指导建设单位填好工程质量问题自查表,并按不低于所监管的建设工程总项目数×%的比例对建设工程进行拉网式质量抽查,对建设单位自查不力、自查“零”问题的,要予以重点抽查;要对部门在工程质量监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自查,填好部门自查表,并将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月底一并上报至区治建办。(见附表2)电子邮箱:zfs×@×.com,联系电话:×。
(3)重点督查(20xx年×月)。×月×日之前,区治建办将组织建设、水务、交通、国土等工程建设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自查情况和质量抽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比例不低于本区域排查工程总数的×%。行政监督部门要对本区域所排查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一一造册。
(二)狠抓工程质量问题整改(20xx年×月—20xx年× 月)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设、水务、交通、国土等行政监督部门要将所监管工程排查出的问题一一登记编号,逐条建立台账,建立重大质量问题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要限时整改到位,经核实确认已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问题,也要列出计划,做到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人员的落实。对自查“零”问题的建设工程,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较多、整改不力、不服从监管的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涉及结构安全等重大质量隐患的,要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三)严查工程质量案件(20xx年×月—20xx年×月)
各工程建设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参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行为的监管,加大对工程质量低劣、诚信缺失、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除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建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外,还要采取取消或者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参与招投标等措施,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尤其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深挖细查,严肃查处一批工程质量问题背后国家工

区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2页

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涉及权钱交易、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
(四)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20xx年×月—20xx年 ×月)
建设、水务、交通、国土等牵头部门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积极开展自选或规定课题进行调研,并于×月底将调研课题上报区治建办。每个行政监督部门要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出台一批针对性强、管用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突出建设单位在质量监管中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要加强工程质量行政监管力度。要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必要的行政处罚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和技术,努力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质量监管,促进我区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五)认真总结治理工作(20xx年×月)
建设、水务、交通、国土等牵头部门要按照莆委办[×]×号和莆城委办[×]×号文件要求,在20xx年×月份完成对两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总结中要体现两年来开展治理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治建办。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建设、水务、交通、国土等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时间,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实施主体,要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排查及整改工作负首要责任,负责将问题一个不漏地排查出来并整改到位。建设、水务、交通、国土等行政监督部门要明确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人员具体抓,要建立工作台账,严肃认真地填报排查工作有关表格。相关表格的上报要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区治建办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区域内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工程建设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要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区治建办将对排查整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对自查“零”问题、自查敷衍了事、填报不实,或是拒不自查、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在抽查或重点督查中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严肃处理。各牵头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和专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治建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有关部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整体合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城厢预防腐败网等媒介,加大对专项治理的政策、法规、制度、进展情况、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要贯穿全程,覆盖全面,突出亮点。在案件查办中,要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查办、信息共享等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

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章标题: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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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全省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座谈会的统一部署和___县《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民生信访专项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既要重视教育的发展,也要注重构成和谐的教育环境,更要解决好教育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突出的矛盾和纠纷,预防新矛盾的发生,推进我县教育和谐发展,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掌握教育系统目前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解决一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现实问题,化解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排查调处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二、工作原则1、化解矛盾,注重预防。依法按照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产和生活困难。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2、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各党支部(学校单位)要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制止纷争。3、归属管理,条块结合。各党支部(学校)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切实化解矛盾纠纷。4、齐抓共管,各方协调。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积极动员相关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三、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县教育局牵头负责治理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两大民生问题,按照县的要求,县教育局党委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各党支部(学校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定在上半年,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调处和检查验收四步进行;第二阶段定在下半年,针对第一阶段专项治理情况适当调整方案,把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处。第一阶段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1、动员部署(3月19日—3月23日)。各党支部(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做好动员部署工作。2、全面排查(3月24日——4月28日)。排查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两大民生信访问题。对未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和人员要逐人逐案核实情况。建立台账,力求一个不漏。将排查出的情况请于3月29日前报县教育局信访室。3月29日后至6月8日发生的信访问题,要依照上述要求同样排查调处。3、集中调处(3月29日至6月8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落实“五定”措施,即定责任单位,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标准,逐个击破,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对重大和疑难复杂问题,要落实领导包案。领导包案切实做到“五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一包到底。4、检查验收(6月8日至30日)。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单位在6月3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教育局信访办。同时,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五、工作要求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各党支部(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确保落到实处,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强化考核工作,对排查化解工作出色的个人及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走过场,搞敷衍推诿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纠纷激化升级的,甚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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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民生信访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民生信访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章标题:民生信访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民生信访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全省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座谈会的统一部署和佛冈县《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民生信访专项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既要重视教育的发展,也要注重构成和谐的教育环境,更要解决好教育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突出的矛盾和纠纷,预防新矛盾的发生,推进我县教育和谐发展,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掌握教育系统目前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解决一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现实问题,化解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排查调处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二、工作原则1、化解矛盾,注重预防。依法按照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产和生活困难。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2、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各党支部(学校单位)要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制止纷争。3、归属管理,条块结合。各党支部(学校)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切实化解矛盾纠纷。4、齐抓共管,各方协调。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积极动员相关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三、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县教育局牵头负责治理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两大民生问题,按照县的要求,县教育局党委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各党支部(学校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定在上半年,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调处和检查验收四步进行;第二阶段定在下半年,针对第一阶段专项治理情况适当调整方案,把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处。第一阶段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1、动员部署(3月19日—3月23日)。各党支部(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做好动员部署工作。2、全面排查(3月24日——4月28日)。排查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两大民生信访问题。对未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和人员要逐人逐案核实情况。建立台账,力求一个不漏。将排查出的情况请于3月29日前报县教育局信访室。3月29日后至6月8日发生的信访问题,要依照上述要求同样排查调处。3、集中调处(3月29日至6月8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落实“五定”措施,即定责任单位,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标准,逐个击破,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对重大和疑难复杂问题,要落实领导包案。领导包案切实做到“五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一包到底。4、检查验收(6月8日至30日)。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单位在6月3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教育局信访办。同时,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五、工作要求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各党支部(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确保落到实处,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强化考核工作,对排查化解工作出色的个人及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走过场,搞敷衍推诿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的,甚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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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信访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商务系统安全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商务系统安全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各部门、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响应县商务局关于开展“**商务系统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文件精神,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建设氛围,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我镇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将监管督导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我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商务系统安全专项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为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6月25日)

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宣传栏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隐患发现能力。

第二阶段:自查及整改阶段(6月25日-7月5日)

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对生产、流通环节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7月10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认真进行分析总结,从中查找问题,提练经验,提出意见,同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头等位置。要切实加强领导,从“一把手”抓起,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无事故。

2、严格落实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3、要以此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实行标本兼治;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x纪发〔20xx〕7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做好宣传发动和部署动员工作
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建确保本单位现在没有设立“小金库”,以后更不能有的长效机制;召开主任办公会,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广泛宣讲“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违规设立“小金库”。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国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二、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九江市发改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 敏 市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齐 桦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王提云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成 员:施康馨 市发改委监察室主任
程丽莉 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
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齐桦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王提云,成员为委各科室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加强督促和指导,通过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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