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功的人生需要正确规划。在面对突如其来的任务时,写好一份方案不是容易的事,需要反复优化。方案的设定应该以切实可行的原则为根本。什么样的方案让人影响深刻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乡镇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标题:乡镇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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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做到开源节流,防止“跑、冒、滴、漏”,经镇委研究,特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委成立财务管理小组,由王艳丽镇长任组长,马宗军主席任副组长。
二、镇资产管理规定
1、镇所有收入(预算内、预算外)实行财政统管,统管包括财政、计生、工业、民政、司法、土管等所有有收入的单位,镇财政设主管会计、现金会计各一名,主管会计不得开支。

2、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一支笔审批”、“权、钱、帐分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收入必须日清月结,及时足额入库,不得截留、坐支和挪用。

3、加强财务管理,实行书记、镇长会签制度。支出事前必须有预算和报告;经费拨付需书记、镇长同意,1万元以下由镇长批准,5万元以上经书记会、班子会同意后批准。

4、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各单位需购置的办公用品,应事先写出报告,经审批后由财政所统一购买。

5、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熄,接打电话简明扼要,严禁利用办公电话办私事,喷大空。

6、文印室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文件材料以打印为主,严格控制复印,降低设备纸张损耗,禁止无关人员擅自使用文印设备。

7、探望病号需经书记镇长同意后,由财政统一办理,购买物品开支的标准为每人不得超过150元。

8、来客招待、烟酒、国品等非正常开支,必须经书记、镇长同意后办理,不准先办后批。来客实行定点招待,由办公室主任安排,财政所指派专人负责结算。来客住宿必须先经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入住。严禁红白事开支。

9、干部职工借用公款公物必须经主要领导签批,3个月内必须偿还,否则,按挪用或贪污论处。

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1、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凡配置的办公用品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挪用、转让,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2、镇财政所负责镇机关国有资产的验收、保管和调剂工作,对各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统一登记,建卡归档,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3、人员调动或离岗时,应先办理所用、所管资产的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办事处(行政村)财务资产管理规定

1、办事处资金实行单独核算,自求平衡,收支情况由镇财政、纪检人员实行年终审计。

2、对办事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卖、抵押,否则,追究主管领导法律责任。

3、办事处需新上基建项目,必须事先经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准各行其是。

4、行政村资金实行镇管村用,办公经费及其他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不准截留和挪用。

5、镇财政、纪检部门每年对各办事处、行政村财务进行年终审计,发现违纪问题及时纠正。主管领导及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办事,越权行事,失职、渎职者,除责令挽回损失外,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本规定从20xx年3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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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各乡镇财务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
我区自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体制以来,在各乡镇政府的积极配合下,在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已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亟待规范。为切实解决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全区乡镇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会计工作,保障乡镇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建立新增债务的审批制度。
对乡镇债权,要组织力量,加大清收力度,确保该回收的债权足额回收;对不属于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明确主体,从乡镇债务中剔除;对属于项目结算或帐务处理不及时的,要及时进行结算和帐务处理,相应冲减债权债务数额;对确属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核实数额,并分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乡镇债权债务要全部纳入乡镇帐务核算,严禁乡镇债务不清或帐外负债。要严格控制乡镇发生新的债务,实行新增债务的审批程序。乡镇计划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向个人借款的,必须书面请示区政府并得到批准,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贷(借)款。
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
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确保各项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固定资产的调出调入,要严格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添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财产物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按照《**区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规定程序先审批再购买。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国有和集体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的报废核销、转让等管理。处置大额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交通工具等),必须在请示区政府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避免资产处置的盲目性、随意性和腐败现象的滋生。
三、加强对收入支出的管理
乡镇取得的各项税收收入及各种预算外收入必须纳入乡镇财政所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私设“小金库”的,一经发现,除全额没收外,要按有关财政法规严肃处理。
乡镇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控制大额公用经费的支出。对一次性数额较大的支出(五千元以上),必须经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审核同意后,再由乡镇长审批列支。
强化财务监督
各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责任制,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区财政局、审计局将定期检查乡镇会计基础工作和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情况,并将其作为对乡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乡镇的财政违法行为,由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

[网-]本标准由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AAA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BBB

本标准主要批准人:CCC

本标准委托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财务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供电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供电公司工会财务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6-20xx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15497-20xx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20xx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13017-1995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3 管理职能

工会财务会计在工会主席领导下负责工会财会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职责

4.1.1 负责对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及工会全部经济活动审核。

4.1.2 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收入、支出的计算、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及其他。

4.1.3 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和决算。

4.2 权限

4.2.1 有权拒绝不符合现金业务事项的付款。

4.2.2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4.2.3 有权不予办理违反统一财务、财政制度规定的收支。

4.2.4 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各分会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情况。

4.3 现金管理

4.3.1 不收白条、借据抵充现金,不挪用现金。

4.3.2 不坐支现金,库存不超过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

4.3.3 保证库存现金与帐面核对相符。

4.3.4 收付款后,记帐凭证加盖收、付讫章。

4.3.5 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且记帐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4.3.6 严禁设帐外“小金库”。

4.4 银行结算管理

4.4.1 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

4.4.2 正确填写支票,不签发空头、远期支票。

4.4.3 设支票借支登记薄,注明支票鉴发日期、款项、用途、规定限额,用途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4.4.4 作废支票应与存根一起保存。

4.4.5 支票遗失应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5 会计凭证

4.5.1 会计科目

4.5.1.1 按全国总工会统一规定设置和使用总帐科目。

4.5.1.2 按工会管理和经济业务要求,正确设置和使用明细科目和子目。

4.5.1.3 确定会计科目时,对应关系清楚,记帐方向正确。

4.5.2 原始凭证

4.5.2.1 审核原始凭证,包括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原始凭证名称、抬头人,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大小写相符,填制单位公章及填制人签章等。

4.5.2.2 原始凭证内容真实,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金额出现错误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4.5.2.3 原始凭证经济业务内容合法。

4.5.2.4 原始凭证不能用复印件代替。

4.5.3 记帐凭证

4.5.4 记帐凭证内容填写齐全。包括填制日期、凭证名称和编号、经济业务事项摘要、会计科目、方向和金额、附件张数、会计部门有关人员的签名或印章等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第2页

4.5.5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如填制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并连续编号装订,装订后封面填写齐全。包括:企业名称、凭证种类、时间、起讫号、装订人、主管人签章。

4.6 会计帐簿

4.6.1 设置帐簿

4.6.1.1 按全国总工会统一规定设置帐户,使用帐簿。

4.6.1.2 帐簿设置齐全、合理,查阅方便,在用帐簿专人保管存放,一般帐簿一年更换一次。

4.6.2 记帐规定

4.6.2.1 以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为依据记帐,内容与记帐凭证保持一致。

4.6.2.2 日记帐及时登记。

4.6.2.3 记帐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4.6.2.4 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帐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6.2.5 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规定方法进行更正。

4.6.2.6 帐页转页写“过次页”次页写“承前页”。

4.6.2.7 订本帐簿帐页不得撕毁,活页式不准缺页。

4.6.3 对帐清帐

4.6.3.1 做到帐证核对、帐帐核对、帐实核对相符。

4.6.3.2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备品定期盘点达到帐、卡、物相符。

4.6.3.3 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7 会计报表

4.7.1 报表按《工会财会制度》统一格式要求编制,做到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4.7.2 报表封面印章齐全。

4.8 会计交接

4.8.1 交接时,有监交人监交。

4.8.2 编制移交清册,帐簿同时移交。

5 检查与考核

5.1 按能用考核管理标准有关规定检查与考核。

5.2 本标准的执行在工会主席领导下,由工会主席、经审委员会检查与考核。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版权所有
近期集团公司通报了个别单位相继发生的几起性质较为严重的治安问题。为认真接受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促进四季度决战决胜,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政治学习日等时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物中全会精神,把握其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对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认识。要明确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表现,是推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促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要使广大职工群众认识到:创造稳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是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前提,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矿切实形成人人关心治安,个个维护稳定,积极出力献策的良好氛围,促使大家自觉投身到维护矿山治安稳定工作中来。
二、超前防范,消除隐患
随着企业内部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人们的思想意识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由此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为此,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信访工作的认识,认真分析信访形势,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确保不出现问题。一是要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各单位对信访工作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专兼职信访员要经常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群众观念和依法做信访工作的水平,使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二是要定期对对各类潜在的、容易引发的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尤其是对改革和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敏感问题,要做到及时掌握,及时分析,及时引导帮教,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加强信息传递工作。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各类治安问题要及时上报矿党委、矿行政及综治办,为领导或上级业务部门正确决策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三、打防并举,重在防范
保卫科要始终保持严打斗争的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力度,做到破现案、查旧案、挖积案,依法严厉打击盗窃、黄、赌、毒、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无理取闹等违法乱纪分子,维护矿山治安秩序的稳定。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主动出击,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对劳教释放人员、老上访户、暂住人口等重点人口的管理,要做到责任到人,帮教措施到位;对宿舍大门口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可疑人员进出宿舍要严格盘查询问,力求查明身份,防止xx功分子进入宿舍搞非法活动;要加大对冬季“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严禁在矿工业广场焚烧树叶及垃圾,如有违反处罚责任人100元,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各50元。造成一定损失的,将根据其性质、后果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四、强化管理,以德治校版权所有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矿山稳定,子弟学校要积极适应教育形势的需要,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做好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促使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以德治校。一是要加强广大教职员工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要求教师在思想素质上、道德素质上、学识学风上,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自己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品德影响带动学生,担负起教书育人的双重责任。另一方面要注重解决青少年心理问题,帮助青少年养成正确的自我观和健全的人格。要尝试通过建立学生心理辅导站、配备心理学教师、开设心理教育课等形式,解决好中小学生存在的各种不健康心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矿区治安秩序稳定。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20xx年月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管理,根据上级纪委、财政等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乡镇党委政府《财经管理制度》和册财字[20xx]0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镇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从源头上教育党政领导、干部职工树立勤俭节约,清正廉洁的作风,防范和杜绝因财务管理不当而发生的不当之风的行为发生,树立好党政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二条财务人员的设置和职责
全乡镇设置总会计1名,设出纳员2名,其中:1名负责移民资金收支管理;1名负责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及党政正常运转资金(即:除移民资金以外)的收支管理。
会计员、出纳员要认真履行好《会计法》等财经制度、法规所规定的职责。出纳员每月月底必须如实向会计提供支出凭证,会计员每月月底必须如实向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提交银行对帐单、当月财务收支报表等收支明细帐。
第三条财务资金管理规定
实行财政专户统管。所有收入资金一律上缴乡镇财政分别存入专户,未通过支票转帐所收入的现金,办理当事人必须10天内将现金全额交缴出纳处,再由出纳员存入专户管理;因公借支出差或办理事宜的,借款人必须在出差回来后或事宜办完后5天内按规定冲帐;从财会或出纳处暂借资金,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借支。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挪用公款或违反财经纪律规定的其它款项进行处罚。
移民、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一律实行专款专用,需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联席会议研究并报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项目的实施要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必须通过招投标、议标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方能实施,经费开支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审批。
第四条财务开支管理规定
一、财务开支一律实行一支笔签字报销,具体由政府分管财贸副乡镇长负责统一签报。因分管副乡镇长外出学习或培训一个月以上,由乡镇长直接签报或乡镇长明确其他副乡镇长签报。
二、支出审批权限规定:支出500元以内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支出500—1000元,须经主要领导或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1000元以上支出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副科级以上党政班子成员支出200元以内的,可预先安排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报销;200元以上支出按照限额审批规定执行,一般干部非特殊不能安排开支;特殊情况需紧急支出的,须请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安排,否则,一律不予审批报销。
三、凡符合报销规定的所有支出凭证,是副科级以上党政班子成员的,须注明开支具体事由;是一般干部须先由安排或同意开支的领导签署意见,再由经办人签名后,方能审批报销。
四、报销实行月签字。当月各项支出凭证必须在下个月1—5日内,按照报销规定程序由当事人送分管领导签字,逾期的不予签字报销(确认特殊情况外)。报帐时间根据乡镇财政资金调度情况统筹安排。
第五条财务开支限额规定
一、接待开支管理:1、生活开支:实行党政办统一调度安排,其他部门负责人和干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能直接安排;特殊情况需安排,要通过党政办后方能安排,否则,不予报销。支出限额上,原则根据人数而定标准,一般按40元—100元/桌安排。特殊情况超支安排,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安排,否则,超支部分不予报销。接待支出签单实行一支笔签字,签单人员由党政办明确一名负责后勤管理工作人员负责,除党政办后勤人员签单外,其他人员一律不予认定报销。后勤人员外出,由党政办值班人员按照规定安排。2、办公用品:均执行由党政办后勤管理人员统一购置并一支笔签字管理制度,其他人员购置签字不予认可报销。后勤管理人员外出的,由党政办值班人员先安排调度后,由后勤人员签字。具体支出标准力行节约,灵活安排。
二、办公用品购置及管理规定:原则上实行先填“购置申请表”,由领导审批后再购买的管理制度。200元以下可由副科级领导审批,200—1000元需请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购买;1000元以上须经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办公用品实行由党政办设立专帐登记管理。
三、差旅报销规定
1、严格执行册财字[20xx]01号文件签报。(1)到省外出差,住宿费每人80元/天,伙食补助每人30元/天,交通费每人10元/天(其中隆林、田林按州内县外标准执行)。(2)到省城贵阳出差住宿费每人60元/天,伙食补助每人20元/天,交通费每人10元/天。到省内其他地(州、市)出差住宿费每人40元/天,伙食补助每人15元/天,交通费每人10元/天。(3)到州内、县外出差,住宿费每人40元/天,伙食补助每人10元/天,市内有公共汽车每人可报10元/天交通费。(4)到县城出差,住宿费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第2页

每人10元/天,伙食补助费每人5元/天。以上出差凡乘坐公车的,车费一律不报销;乘坐非公车的,按实际支出费凭车票报销。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国家食宿统一安排的,按规定只报住勤费或伙食补助费。
差旅填报以《外出派谴单》为依据,即:出差人出差前需到党政办填写《外出派谴单》,副科级干部需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干部由分管领导或工作组组长签署意见,否则,不予认定报销。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外出派谴单》的,要通过电话联系请示同意,差后补填,办理报签手续。
2、村干部根据安排,外出参会或培训学习、考察,参照差旅报销规定执行。
3、乡镇干部入村非接待任务外,生活、用水、烟等开支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须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按限额招待标准执行。
4、干部入村用船、用车,原则上从节约出发,根据工作轻重缓急而定,对包村的日常工作一般不予安排。派车用船程序原则上向党政办申请,由党政办向主要领导或在家值班领导请示同意后,方有执行。用车由司机认真登记备案,用船由党政办认真如实登记备案,月底报分管领导审查核实报销。
5、电话费支出管理:实行部门月包干核算管理制度。(1)经费规定:A、党政办每月100元,B、财政所每月60元,C、书记办、乡镇长办按副科级以上党政班子成员每人每月20元核定包干。(2)话费核算采用充值卡进行定额使用。(3)月话费超过核定限额范围的,用电信部门的拔号话单进行核实,对出现长途、州内其他县(市、区)的话号,核实为非因公通话,并说明不清原因的,由部门成员承担所超额的话费。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凡用乡镇财政经费购置的相对固定的,不论金额大小,均列为乡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固定资产的管理由财政所设立专帐登记管理,凡属列为固定资产范围的,经办人都必须到财政所登记,报废的需交到乡镇财政所登记备案并存放管理,否则按贪污或私用国家财产处理。固定资产的购置:200元以下的可由分管部门领导审批;500元以下的可由分管领导审批;500—1000元的由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购置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七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会会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及自治州《实施方案》,根据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扎实推进自治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建立廉政风险查找、防范、处置、监控机制,强化风险教育,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作风监督,着力防止和化解廉政风险,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到20xx年底,完成州直10个单位的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积累经验。

二、试点单位

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

各县(市、口岸)根据本地实际,开展试点工作。

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主要内容

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念和方法,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种防控措施,通过制订方案、贯彻执行、调整修正、总结评估四个环节,探索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的方法措施。

(二)方法步骤

⒈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本单位广泛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内容和方法步骤,动员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要求,制定具有操作性、规范性、体现本单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

⒉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xx年6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集体定的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

认真查找廉政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分单位、科室、岗位三个层面,结合自身职能,通过个人自查、相互评查、集体排查等方式,全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由高到低对廉政风险定级,实行动态管理、全方位监控。各科室、各岗位人员先自评风险等级,经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审批后,报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各单位、各部门廉政风险等级由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报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⒊制定防范措施阶段(20xx年7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的要求制定防控措施。各岗位人员、科室的防范措施,报本单位纪检组织审核备案;各单位、各部门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报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单位、各部门、科室、岗位的防控措施,经审核确定后,要在本单位公示公开。要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廉政谈话,并从全局观念、服务意识、依法行政、勤政廉洁、工作实绩五个方面进行岗位廉政承诺。

⒋运行阶段(20xx年8月至9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权力,在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一般的权力,在科室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较低的权力,由科室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结合管理中发现的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调整修正廉政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制度、工作制度、运行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等保障措施,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⒌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经验。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归纳总结各试点单位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为全面推行此项工作奠定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试点单位党组(党委)要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纪检组(纪委)要积极协助党组(党委)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试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时间进度表,分步落实;要突出抓好拥有执法权、管理权、许可权、审批权等关键岗位,突出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真正建立有岗位特点、单位特色、行业特征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指导,务求实效。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要及时了解,推动各试点单位此项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符合博州实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模式。各试点单位每个阶段要进行一次自查小结,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及时上报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督办检查。

关于殡葬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


为了强力推进我街殡葬管理工作,确保区人民政府下达的一级责任目标落实到位;确保我街殡葬火化率100%,属地火化率100%;确保殡葬市场管理秩序,促进殡葬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工作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殡葬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凡出现1例棺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必须在7月之内进行取尸火化。同时,对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
二、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其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罚款1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或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所在单位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扣除全年预算外工资300以上、5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
三、凡属救助照顾对象的直系亲属出现棺葬或套葬的,除在7日内必须取尸火化外,属6种救助对象的、城乡低保对象的、享受农村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对象的,按照有关文件重新从严核实,如不符合条件取消其享受资格。属申请各类定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对象的,三牛肉不予审核、申报、审批。
四、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或职工,按照住点包块的责任范围,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扣除全年工资5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调离民政部门,并降职使用。
五、经年度目标考核,凡火化率未达到100%、出现棺葬或套葬的实行一票否决。农村工作指导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不能被评为红旗单位、文明单位、个人不能评为标兵、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优秀公务员。并且分别给予党政正职500元、分管副职300元的经济处罚;凡火化率低于5‰且出现棺葬或套葬的、或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单位,列入当年的重管单位;凡连续2年纳入重管单位的,其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按有关程序进行罢免。
六、严禁制作和销售棺木。一经发现处以销售价格1—2倍的罚款,并且没收所有棺木。
七、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凡邾城街范围内死亡人员必须由街道统一指定的殡仪车统一运送。殡仪车运送价格必须按区物价局统一核定价格执行,实行一价收费制。如发现抬商价格或巧立名目收费,除没收全部超标收费外,处以超标收费3—5倍的罚款。如屡教不改仍要滥收费的,撤换殡仪服务员。
八、实行死亡人员登记制度。各单位由分管民政负责人每月定期如实向街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的死亡人员。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出除按以上有关规定执行外,罚款50元。
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凡举报1例棺葬的,经民政部门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并为其保密。各信息员(分各单位分管民政负责人兼任和民政部门确定的专职人员两种),对死亡人员隐瞒不报造成棺葬的,一经查出兼职信息员按以上规定从严执行。专职信息员取消其各种待遇。
十、本暂行规定自2005年9月20日起执行,如与以前相关规定不符的按此规定执行。

农村党员量化考评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农村党员量化考评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激发党员队伍的整体活力,努力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现就推行农村党员量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为核心,以促进党员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以量化考核为手段,激励和调动广大党员自觉参与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基层事务管理,自觉投身于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奠定坚实的基础。

推行党员量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针对部分农村党员存在的党员主体意识不强,教育管理难、作用难体现等实际,按照《党章》关于党员义务、权利的有关规定和新时期党员的标准要求,合理制定量化管理标准,真正实现可考可比,取得实效。

教育为主,管理为辅。坚持把加强教育作为实施有效管理的前提和手段,通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丰富教育内容、灵活教育形式,切实提高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推行量化管理奠定基础。

搞好结合,确保效果。把推行党员量化管理与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充分体现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精神,防止量化管理内容空洞,程序繁琐,华而不实。

二、主要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对农村党员提出“学习活动好、遵章守纪好、发挥作用好”基本要求,设置“三勤、三守、三争”量化管理内容,具体细化为36条,以100分为基础分,进行日常考评扣分。

1、按照“三勤”要求,做到学习活动好。“三勤”即:勤学习,坚持每月两次以上的远程教育集中学习,其中一次为“学习日”时间;勤活动,凡村党组织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并建立会议、活动签到制度;勤汇报,在家党员每年参加两次组织生活会,外出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2、按照“三守”要求,做到遵章守纪好。“三守”即:守法纪,要求党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党员如违反法纪,年度考核皆为不合格;守规定,要求党员带头执行上级有关政策,遵守村规民约,按时缴纳党费,积极引导直系亲属遵守计生政策和做好上访亲属劝导工作;守公德,要求每位党员做到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赡养老人、诚实守信,不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不侵占、破坏公物或拖欠公款,不搞宗派宗族势力。

3、按照“三争”要求,做到发挥作用好。“三争”即:争落实,要求党员积极主动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村两委的决议,带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养老保险、村庄整治等;争建设,要求党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村重点项目建设和公益事业,并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服务,要求党员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参与“清洁乡村”活动,争当为人民服务的表率。

三、方法步骤

农村党员量化管理以村党组织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以下程序操作:

1、精心制定量化管理标准和实施方案。要按照可考可比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对照党员义务和权利有关要求,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党员量化管理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经全体党员表决通过,并报镇党委审核后组织实施。要注意发扬民主,在量化管理标准和方案制定过程中,注意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量化管理的标准和方案既能被党员接受,又切实可行,富有成效。各村可结合县里参考样式,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量化管理标准和实施方案,各村量化考核细则确定后必须在党员活动室醒目位置上墙,以便党员群众了解和监督。

2、严格组织开展日常考核。各行政村成立党员量化管理考评小组,专门负责量化考核评议工作。考评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一般由驻村指导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其中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由党员大会从党员和群众中推选产生,各村考评小组名单于20xx年6月10日前报各办公室汇总后报镇委组织室备案(见附表一)。考评小组的职责主要是对党员的日常行为进行跟踪考核记录,全面准确地掌握党员的出勤、作用发挥、完成任务等方面情况,为考评打好基础。量化考评每季度开展一次,考评时要召开考评小组成员会议,根据平时记录和党员表现,对本村每一名党员逐一打分。对有争议的问题,考评小组成员要充分讨论,与被考评党员和相关群众进行认真核实。年终总考,计算全年总得分。

3、合理运用量化考评结果。建立季报制度,村考评小组每季度对党员量化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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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上墙进行公示,党员扣分和得分情况要在党员大会上公开,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布。完善评议定格制度,把党员量化考评结果作为党员进行定格的主要依据,根据每个季度党员量化考评结果汇总,确定党员全年量化考核得分,扣分60分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健全组织谈话制度,对党员量化考评扣分在40分以上的、严重违法违纪违规党员、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村党组织负责人和所在办公室的党总支书记要及时找党员个人谈话,敦促其认清错误,改进不足;对屡教不改的,可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实施党员量化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新探索。各村党组织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农村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群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书记任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研究量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抓好工作指导和落实,督促量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各村党组织作为具体组织者和参与者,党组织书记是量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敢于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操作,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各办公室要督促各村把《村党员量化管理考核情况季报表》于次季度初3日前,以办公室为单位上报镇委组织室备案,要把党员量化管理工作纳入年终村主要干部目标责任制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相挂钩。

2、搞好思想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教育党员认清推行量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消除思想障碍,积极参与其中,真正把组织意图变成党员的自觉行动。要灵活操作,对年老体弱卧床不起、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个人意愿的,通过党员大会表决,可以不参加量化管理。

3、稳步推进实施。要结合单位实际,积极采取措施,稳步推进,确保实效。要精心确定量化管理内容,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量化管理内容,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要严格操作程序,对量化考评小组的成立、党员日常考核、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关键环节要由各办公室书记全程指导,严格把关,保证该走的步骤一步不少,该有的环节一个不落。

4、推进党建工作。要把做好党建基础工作作为推行党员量化管理的前提和保障,认真加以规范。认真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积极探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为民服务公开承诺、设岗定责等制度,不断丰富量化管理内容,积极发挥党员作用,增强工作效果。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登记服务工作,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为开展量化管理奠定基础。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市纪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本局和所属各单位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监督,根据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开展廉政防控管理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主动超前预防,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本局党员和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意识;明晰风险点的岗位、部位和环节,进行科学评估;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管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增强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降低廉政风险,为推进本局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本市畜牧经济乃至整个德阳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预防腐败构建“防护网”。

(二)注重预防。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在先,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形成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和制度保证。

(三)突出重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突出本局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持以决策、审批、执法、司法、财务、人事、基建等岗位和人员为重点。

(四)公开透明。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推行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

四、主要内容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围绕部门职能,进行权限梳理、确认、登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依险设防,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制度,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防治腐败行为发生,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五、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按照“廉政风险自查、廉政风险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监管”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四阶段工作详细安排见附件1)。

(一)廉政风险自查(20xx年8月-9月30日)

1、摸清权力“家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先由各中层机构对照机构职能分工,对各项权力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逐一登记,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清单登记表》(2),经由本局分管领导初审和领导小组会审后,确认权力清单。

2、查找廉政风险点。在各项权力普遍登记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首先由各相关的中层机构对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环节进行甄别、筛选,通过自己找、群众议、组织提、领导小组集体定等办法,确定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点的查找,要重点对易发问题和诱发腐败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进行分析、查找:

(1)工作岗位特殊,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

(2)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权空间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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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制度缺失,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没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履职行为失控的因素。

本局和具体科室站所、中心、岗位和个人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经分管领导和本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审定后,并通过党政网、公开栏等予以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廉政风险评估(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

对廉政风险点的评估,应依据风险点的关注度、影响力、涉及面,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确定为a、b、c三个等级,a级风险度最高,c级风险度最低。

廉政风险点的等级评定,先由各中层机构提出,再由群众议推、本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初评、编制廉政风险点及其等级、识别(描述)目录、局党组集体研究,报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对经过审定的廉政风险点及其等级、识别(描述)目录要进行公示。

(三)制定防控措施(20xx年11月1日-20xx年2月底)

把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根据排查确立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研究制定防控措施;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日常运行和监管制度,从而加强廉政风险的监控;建立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制度机制,加大风险处置力度。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要有针对性,体现科学性和动态性,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风险点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由相关业务科、室、站、所、中心制定,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20xx年2月底前,填写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风险点登记表》,会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清单登记表》一并上报市纪委。

(四)廉政风险监管(20xx年3月始)

1.廉政风险点监管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审定为“a级风险”的,在局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主要领导负责;对审定为“b级风险”的,在科、室(站、所、中心)负责同志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审定为“c级风险”的,由科、室(站、所、中心)负责同志直接管理和负责。在廉政风险监管中,要建立“提示风险、监控风险、处置风险”机制,加强风险监控,消除风险隐患;要结合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干部考核,组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检查,根据任务、形势、变化,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进行适时调整;要建立实施风险防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2.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查访新的廉政风险点,对风险岗位和人员进行经常性警示教育,采取风险点监控定期报告、民主评议、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等方式,加强风险点管理和防控,形成风险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六、工作要求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一项新工作,局属各科、室(站、所、中心)党员和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对本单位工作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局领导小组工作日程安排,既认真完成近期工作任务,确保目前到明年3月抓好第一循环防控工作,又必须在今后认真抓好相关的常规工作。对因查找风险点走过场、制度措施不到位,导致腐败问题发生,或发现有隐瞒、规避廉政风险点的,要按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管委会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乡镇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供销部门主营”的管理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方针,规范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行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职责

(一)确定进入我区烟花爆竹的产品种类。由区烟花办组织成员单位依照安全、环保的原则,在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c、d级产品范围内确定允许在我区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

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区供销社所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配送烟花爆竹。区供销社所属批发企业按照我区允许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种类组织货源,区供销社督促其把好进货质量关。禁止质量不合格和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及各类未经区烟花办认可的烟花爆竹产品进入我区市场。

(二)布局、规划零售网点。**镇的零售网点在结合区域大小、各社区人口居住疏密程度、道路交通畅通状况、相邻社区间网点距离、老社区消防安全和禁燃禁放部位的安全距离等因素及所在乡镇社区的意见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除**镇外其他乡镇零售网点规划数量按照乡镇政府所在地2-5家,其他行政村1家的原则核定,具体数量由各乡镇按实情确定。若出现同一零售网点多人申请的现象,各乡镇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形式确定最终申请人。所有经营企业、零售网点从业人员要参加区烟花办组织岗前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要在**镇设立零售直销示范点,在设点、布局、安全规范、价格标示等方面为全区各零售网点作出示范,形成规范有序的经营市场架构。为确保安全,要对零售网点加强安全监管,严禁经营者擅自挪位、占道、超量经营,并保证每个零售网点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界定禁燃区域、部位并明确标志。根据《条例》和管委会会议精神,全区禁放的部位为: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福利机构;

6.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周边范围;

8.管委会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区域,由乡镇负责组织村、社区设置明显标志。此项工作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零售经营网点申报条件

1.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许可。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省编办《中共**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委编办〔20**〕250号)、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委办〔20**〕50号)要求,区安监局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确保安全”的原则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审批工作。申请企业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并提交材料,其中短期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期于每年农历十二月初一截止。区安监局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鉴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审查工作量大、时间紧,安监局人员不足,对申请烟花爆竹的经营网点的现场核查工作委托乡镇执行,各乡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依照规定程序和条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乡镇现场核查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签署现场审核意见。区安监局依照企业提交的完整材料和乡镇提供的现场核查意见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取得相关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申请人在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零售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4)零售场所内部及周边简易平面图;

(5)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说明;

(6)安全警示标志实物照片。

原则上,长期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其余为短期许可,有效期从农历十二月廿十至次年正月十九。申请期限不超过三十天的临时摊点,参照**等地市做法,可不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期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除短期零售外,其余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工作参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执行。

区公安局负责审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依托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受理审批条件及程序》规定,审核企业提交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在运输证上应明确载明运输车辆、驾驶员、运输烟花爆竹的品种、数量及运输时限,在每批烟花爆竹运达批发仓库时,应认真对照运输证内容验收运达的品种、数量。

(六)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工作。将依托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法规和管理常识、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和保管、储存、运输、购销、燃放安全要求及烟花爆竹事故案件分析等内容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业。督促成立相关区烟花爆竹行业协会,为企业经营活动搭建交流平台,组织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向社会宣传燃放安全常识,加强企业自律管理。

(七)做好标识码管理。按照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对未张贴烟花爆竹标识码、未纳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烟花爆竹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在我区范围内流通销售的烟花爆竹,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设置专门防伪标识。

(八)实行配送和回收制度。烟花爆竹配送、回收工作由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批发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专门负责我区本岛内部烟花爆竹的配送、回收运输。小岛乡镇岛内及海上运输,由乡镇安排专人负责,专船专车专运。考虑到小岛乡镇交通不便,零售点的配送量可适当放宽。批发企业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在码头配送与回收。区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网点原则上从零售许可期前2天开始统一配送。零售经营期结束后的2天内,所在地批发企业应对燃放区域内的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及时予以百分百回收。对回收到的受潮、破损的成品,批发企业要统一专库存放,由公安部门统一处置销毁。

(九)实行“三禁止、一登记”制度。今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实行“三禁止、一登记”制度,“三禁止”即禁止向精神异常、行为异常和未成年人销售,“一登记”就是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建立流向登记记录,个人多次购买或大批量购买烟花爆竹的,要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同时报告给当地公安部门,防止烟花爆竹流向非法渠道。各级烟花办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落实监管,督促烟花爆竹经营者守法经营,认真实行“三禁止、一登记”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综合实验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管委会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局、区经发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安监局,办公室成员由安监、公安、市场监管、消防、交通、城管、社会事业、环土、供销等部门组成。各乡镇要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员。各乡镇、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将指定的专门管理人员名单报区烟花办备案。

(二)立规建制,依法进行监管。各职能部门要立足本职,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围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出明确细致的规范标准,并严格依据这些规定进行监督,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三)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其宣传教育是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区烟花办要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及短信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依法燃放意识。要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教育和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和守法意识。要加大对我区规定的禁放区域、时间等相关规定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我区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区烟花办要制作《燃放须知》,督促零售网点对购买者逐人发放,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让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从而减少因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要加强燃放执法管理的宣传,引导群众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区烟花办成员关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所、站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凡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五)严格查处,规范市场销售。烟花办要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形成强大的合力,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净化烟花爆竹市场,有效防止非法和劣质产品流入市场,以确保销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

1.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或取得许可后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予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纳入我区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已取得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零售网点,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予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非法所得。违反燃放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予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六)落实保障,确保工作开展。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中所必须的宣传手册印制、制作禁燃标志、专卖标识及日常管理等费用,由区财政列入区安监局年度工作预算专项拨补,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关于加强街道机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街道机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街道机关财政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支出,确保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的正常发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济长财字[20xx]2号文件规定,结合办事处实际,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就加强街道机关财务管理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望各单位和个人认真贯彻执行。
一、经费支出对象和范围
我街道财务支出对象为街道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街道聘干和退居二线在编人员);支出范围为:工资、公务费、职工福利费及其它支出。有经济收入的部门参照此规定执行。
二、经费支出标准
1、工资性支出,按照区人事局、财政局核准的工资、津贴及其它补助的发放标准,每月由街道财政所拨入银行,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实行统一发放。
2、公务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职工教育经费、机动车燃料及修理费、取暖费、水电费和电话费等。
(1)办公费,办公用品由财政所实行统一购置和发放,并进行登记、核销,一月一公布。无经济收入部门(含党政办公室)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打印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定点安排,原则上全年打印费不准超过5万元。有经济收入部门的打印费用自行解决。
(2)会议费。党工委、办事处召开的一般性会议支出由党政办公室列出预算,财政所直接拨付到党政办公室安排使用;重大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开支由党政办、财政所抽调专人管理,统一安排;部门性会议费用由部门自行解决。
(3)职工教育经费。干部职工参加的学历、职称、晋升学习,其学费、差旅费等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组织指派或上级明文规定的除外)。未经组织批准自愿参加的各类脱产学习,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一律停发。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到外地挂职的干部,其工资待遇按上级文件执行。凡上级安排的培训班、外出参观学习等经费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
(4)电话费。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每人每月电话费补贴200元,享受正处级待遇(含正处级)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元,话费随工资发放。各部门电话费继续实行包干制度,财政所按照电信部门规定的交费时间提前拨付党政办公室,每月拨付标准为3100元(含部门电话包干费、微机联网费、党政网)。特殊部门电话费用实行包干制,由街道财政统一列支,其中城关派出所每年20xx元、武装部每年1000元。
(5)水电费。街道办公楼水电费用由街道财政统一缴纳。水电管理由行管办具体负责,加强管理,定期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6)采暖费。按照区热电公司核定的采暖费标准,由分管财政的领导签字,财政所直接缴纳。
(7)退休在编干部职工的安家费和住房公积金。在编的干部职工正式退休后只发安家费及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不享受建房补助费。
(8)机动车燃料及维修费。
车辆保养维修实行定点包干制度。车辆保养维修时,由办公室开具维修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指定厂家维修。对违反审批程序或不在指定厂家维修的,一律不予签字报销。车辆维修保养费实行总量控制,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使用。
车辆养路费、保险费由财政所统一购买发放。
车辆燃油费,日常车辆用油由财政所及时购买油票,党政办统一安排用油。,实行燃油定额包干制,每车每月用油不得超过200公升,超支不补。外出参观学习及中心工作等特殊情况用油,按有关程序由财政所直接安排。
3、招待费。凡上级单位或外地来人到我街道进行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由有关领导通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开具餐券到指定饭店就餐,无餐券一律不予报销。要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其标准为每人40元(含烟、酒、饭菜等)。对有经济收入的部门,招待费用执行上述标准,经费自理。
4、服装费。按国家有关着装文件规定,服装费由个人、财政和所在部门按照3:4:3的比例承担。
三、经费支出的程序
1、财政资金的支出。5000元以下开支由分管财政领导签字;5000元以上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共同签字;大额支出由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2、非税收部门资金的支出。凡是有收费的部门资金必须全部纳入财政管理,实行专户储存、及时入帐入库,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各单位银行多头开户、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巧立明目、乱支乱用资金,违规者追究部门负责人及会计的责任。对合理的开支,100元以下的办公费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5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把关审签;500元以上的由分管财政的领导签字;大额支出由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从部门经费中列支。
3、各管理区资金的支出。各管理区的收支必须纳入街道财政统一管理。财政所设立专人,统一帐薄,统一核算,统一票据,统一记帐。对500元以下的合理性支出,由管理区书记签字;500元以上的由分管财政领导签字;20xx元以上的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签字,从管理区经费列支

关于加强街道机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第2页

。管理区的债权债务由各管理区自行负责。
四、财产物资的管理
1、财产物资的管理。各管理区及各部门的一切财产物资均归街道办事处所有,由行管办、财政所负责登记,并建立财产物资帐目、档案,档案一式两份,财政所、行管办各执一份。街道财产、物资的调拨、购置和报销,必须报分管领导签字,并经党工委研究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购、处置、调拨、挪用任何街道财产物资。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财产、物资的购置、报销应由财政所、行管办及时入帐登记和备档(报销后应及时在帐目中注明)。财产、物资的存放由街道指定专门仓库存放。出库时应办理出库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街道各部门、各管理区的一切固定资产(房地产、车辆、耐久物品)产权均归办事处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产权的隶属关系,不得买卖、处置和改作其它用途。如变更产权、处理和改变其用途,应报办事处审批。各部门(农、林、水等几站所)的房地产及其它固定资产,由办事处财政投资建设的,未经党工委、办事处审批,不得变卖、开发和作一切权属变更;产权界线不清的应由街道有关部门作好产权界定工作(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权属界定前不得作任何处理。
四、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
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联合组成财务监督审计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有关部门和管理区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文不相符者,以此规定为准。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乡镇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财务管理工作计划”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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