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机遇从不光顾没有准备的头脑。想要快速完成领导下发的任务,写方案是最重要的一步,良好的方案有助于上下级之间更加友好的沟通。写方案的格式要注意什么呢?也许"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就是你要找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xx发〔2015〕31号)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党和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我市供销合作社立足农村、统筹城乡,加强基层为农服务组织建设,拓展经营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城镇社区)社会化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必须看到,我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不够健全、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层级关系比较松散、综合服务实力不够强,与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转变、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的新形势不相适应,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xx的目标要求不相适应,迫切需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系统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开创xx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创新治理机制,拓展经营服务,加强扶持监管,加快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xx作出更大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积极探索联合社社企分开途径,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着力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好社会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大胆探索,注重试点先行,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给基层更多的选择权,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四)目标任务。到2020年,把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紧密、为农服务功能完备、市场化运行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建成多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供销合作社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建成高水平的为农服务体系,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推动供销合作社服务领域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形成上下贯通、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到2020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流通网络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新格局,农村综合服务社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

——建成规范协调的管理指导体系,供销合作社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委员会和为农服务管理委员会,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供销合作社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能力显著提升。

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

(五)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实施为农服务社提升工程,以农资超市、日用品超市和庄稼医院(“两超一院”)为主要服务功能,注重基层社网点的对接利用,把为农服务社打造成功能全、形象好、服务优、环境美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载体。加快推进村级服务社电商网店建设,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

(六)打造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平台。由供销合作社牵头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公司等为载体,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菜单式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技服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民培训、收储加工、产品销售及资金直贷、农业保险、融资担保等系列化、专业化服务,形成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链。完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布局,建设农资配送中心、直销连锁店,加强农资网点信息化改造;提升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产业园)建设水平,加快农资国家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和推广应用农资质量溯源、农资智能物流、农资知识服务系统和农资电子商务,加快农资物联网技术应用产业化步伐;推行农药零差率统一采购配供,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平的农资商品和快捷高效的服务。鼓励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基层社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依托全国供销合作社特种职业技能鉴定xx工作站、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和基层“农民讲堂”等载体,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七)打造电子商务发展平台。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市供销合作社要牵头抓好全市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设,打造“网上供销社”。积极推进各类基层经营网点信息化改造,加快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模式,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和电子商务示范村建设。

(八)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起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九)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大力实施“新网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工程),形成贯通城乡、覆盖村镇(街道),连锁化、规模化、信息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重点加强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和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将供销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市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社建设、运营、管护;加快推进xx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整合、建设城市规模型农贸市场,完善城市农副产品公共配送网络;,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强化“农超、农企、农校”对接,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统一平台、加强管理”的原则,规范建设社区和村镇(街道)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综合利用处理基地)三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改造

(十)推进基层供销社体制改革。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十一)推进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造。突出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加快办成一批自主经营实体、农民社员主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和综合实力强、为农服务能力强的“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对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其恢复发展经营服务业务,不断强化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对于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经营网点,要创造条件将其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逐步提高自营比例。在没有基层社的地区加快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新建基层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则规范创办。

(十二)推进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鼓励基层社以经营设施、场地、资金入股以及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基层社围绕“三农”服务需求,发展土地流转、秸秆综合利用、消费、农机、公共服务、资金互助等产业型和服务型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加强同产业的横向联合和产业链上的纵向整合,引导发展区域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十三)加强对基层供销社发展的扶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社改革改造,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区级联合社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四、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

(十四)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优化各级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更好地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进工作,切实履行行业指导、政策协调、资产监管、为农服务职责,承担产销调控的任务,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本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稳定县(区)及县(区)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联合社机关新进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可探索实行聘任制等办法。推进依法依章治社,制定联合社章程,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选好配强市、县区级联合社领导班子,县区级联合社主要领导调整配备,需事先征询上级联合社意见。

(十五)构建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工作导向,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功能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委员会和为农服务管理委员会。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根据全国总社和省总社的有关规定,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县区级联合社在自愿基础上,将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缴上一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抓紧制定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确保出资成员权责明确,基金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十六)推进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落实上级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下级社涉及机构调整或重大资产处置,需事先征询上级社意见。按照“放活社企、管好社资”的要求,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探索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提高社有资产产出效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社有企业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各级联合社探索组建本级供销集团或社有资本投资公司,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市供销合作总社整合市本级优质社有资产组建供销企业集团,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县区级供销社社有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资本链结加入市供销企业集团。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五、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

(十七)加快社有企业联合合作。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并购重组、相互参股,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本级企业集团化发展。支持供销社企业靠大联强,加强与上级社企业、大型国有企业、龙头企业等合作,引入上级社资本、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为农服务、农业产业化、现代流通网络、民生项目等建设,各级政府在用地指标、项目立项、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社有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十八)加快社有企业机制创新。根据企业的功能定位与“三农”的关联度,因企制宜设置股权。充分发挥社有企业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营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强化对董事会中社有资本股权代表的考核评价和管理。

(十九)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在经营领域上,从单一购销业务向多元经营服务转变,从传统商品经营向实业经营和资本经营并举转变,从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在服务范围上,从服务传统农业向服务现代农业和都市农业拓展,从服务农村经济向服务城乡经济拓展,从服务农民向服务城乡居民拓展。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提高社有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提供更多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优质服务。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社有资本与其他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以项目带动有效投资,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积极融入园区经济,发展服务外包基地、孵化基地等,形成主业突出、有限多元的发展格局。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经营业态、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实施名品、名企(社)、名人(企业家)“三名工程”,做大做强社有企业。

六、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

(二十)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切实担负起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责任,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成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改革的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事项。涉农市(县)区要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综合改革协调小组批准后实施。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联合社领导班子。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据中央和省政策,市、市(县)区财政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资金支持力度。市农业专项资金、农业发展基金、产业引导资金要加大对供销社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倾斜力度。涉农市(县)区根据本地实际设立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供销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具体方案由同级供销合作社会同财政部门共同拟定后报同级政府审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二十二)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供销合作社具有独特的组织和服务体系,组织成分多元,资产构成多样,地位性质特殊,既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又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既有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特点,又履行出资管理社有企业的职责,既要办成以农民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又要开展市场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加强供销合作社地方立法工作,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二十三)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实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紧密联系实际,分清轻重缓急,积极稳妥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试点先行,大胆探索实践,允许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成功做法和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证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扎实向前推进。

(二十四)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巩固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汇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F132.Com编辑推荐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发〔2015〕25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发〔**〕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社有企业实力和活力为重点,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县供销系统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电子商务等方面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全县供销系统实现销售和利润总额较2015年年均增长10%以上,发展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农村金融互联网+等经营网点累计达到650家,新建、改造基层社11家;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达90家;新建、改造各类综合服务社200家。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乡镇覆盖面达100%,村级覆盖面达70%。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努力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经济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县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

1. 构建“社企、政企分开”的双线体系。

县供销合作社肩负着领导我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通过深化改革,着力构建“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机制,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以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明确职能定位。

建立县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成员提名选举制度。履行我县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职责,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整和合法权益。

制定《**县供销合作社章程》,力争2017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完成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是供销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县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社有资产运营和管理的决策机构,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并接受县审计机关和县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3. 优化体制机制。

(1)密切加强供销合作社层级联系。落实县供销合作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责任。完善县供销合作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成员社对县供销合作社的工作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2)深化供销合作社机关改革。稳定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县供销合作社机关作如下改革:①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保留现有机构性质以及人员管理方式和财政供给方式。②内设机构。在现有内设机构数量不变的前提下,对股室的职能和名称进行优化调整。(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供销社)

(3)推进社有企业实体化运作。**县兴农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根据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授权,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实现为农服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其他业务等。(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

(4)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以社有资本管理为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规范选人用人、收入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探索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按规定以供销合作社股权形式投入社有企业。

加快转变社有企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营结构,延伸产业链条,不断推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社有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切实发挥龙头引领作用。

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社有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

(二)创新经营服务体系

1.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根据我县水稻、蚕桑、**南土鸡、特种水产、茶叶、蔬菜花卉苗木等产业,依托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托管方式,积极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打造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利用庄稼医院、职业中学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加快推进农资企业转型升级,通过互联网整合农资产品商家和农技专家资源,依托县域电商平台,构建全县农资的线上线下供应网络和高效配送体系,打造“农资产品+农技服务+产品销售”的为农服务新模式,形成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新优势。(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委、县科技局、县商务局等)

2.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利用社有资产,通过招商联合等形式改造、新建一批功能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中心、仓储冷库设施,通过合作和自营等形式建立城乡农产品零售终端。支持社有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对接和合作,在城乡社区建设5-10个连锁店、平价店、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构建起布局合理、物流通畅的农产品流通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

3. 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将“新网工程”连锁经营网点、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与电子商务进农村乡镇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建设结合起来,在城乡建设20个生活日用品、农资销售、农副产品购销、农技服务、农村物流中转站、农村文化娱乐休闲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力争把综合服务社建成当地电商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消费购物中心和文化公益中心,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对建成验收合格的服务社,按照县电商政策予以补助。强化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发挥祥瑞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优势,构建覆盖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加强与商务、邮政、金融、通信等部门的协作,通过资源整合和战略合作,在“新网工程”连锁经营网点和美丽乡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站点,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便捷生产、生活服务。(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局)

4. 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稳步推进全系统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在金融监管部门和政府监督指导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社依法设立农村互助保险组织。(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委、县供销社、人行**支行)

5.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努力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新趋势,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传统产业和“新网工程”经营网络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整合全县物流网络,解决农村“最初和最后一公里”的消费瓶颈,做好“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物价局)

(三)创新基层组织体系

1.创新基层社发展模式。坚持合作制和开放办社原则,新建和改造基层社,以股份制或合作形式,根据各地产业发展和为农服务特色,以资本为纽带,采用公司化运作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蓉城镇、木镇镇、陵阳镇、庙前镇等经济区域,吸纳社有企业、改制后的基层社、农村能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4年时间,发展4家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能力强、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型基层社。加强对基层社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并作为县供销社的成员社;把基层社资产纳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以项目和政策支持基层社承担相适应的公益性服务。(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委)

2.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采取自办、领办、合作、服务等模式,创办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以及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产业型、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和层次,每年发展4—5家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国土局、县农委)

3.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行业(专业)协会建设。以县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加快建立自下而上的**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推进茶叶、中草药、烟花爆竹等行业协会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加强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和承担部分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县供销合作社切实加强对农资、茶叶、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冷链物流、农产品经纪人等行业协会的指导。(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

(四)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

1.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积极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等形式,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按规定以供销合作社股权形式投入社有企业。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支持社有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国家储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积极稳妥地解决好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2. 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社有企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营结构,不断推动产品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做大做强主业,延伸产业链条,在农资、棉花、粮油、鲜活农产品等重要涉农领域和再生资源、农村金融等行业着力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引导社有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切实发挥龙头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粮食局)

(五)创新人才支撑体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社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领导。健全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人才结构,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年**月—**月)。县供销合作社负责起草实施方案,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县政府审批后上报。市供销合作社评估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供销合作社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月—2019年12月)。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发挥自身优势为特色,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措施,明确推进时间表和责任分工,完善分步实施程序,落实综合改革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月—12月)。综合改革工作基本完成,组织检查验收,对全县系统综合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综合改革整个期间,实行年度有总结,期中有评估,期末有验收的责任制度,确保坚持综合改革指导思想不偏离,使改革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经市供销社评估后,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供销合作社的指导下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县供销合作社作为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领导机关,负责综合改革的指导协调、跟踪督查、评估总结等工作。

(二)抓好方案落实。县供销合作社将把握好综合改革的节奏、力度,列出路线图、时间表,突出自身优势、特色,明确改革的重点内容和先后顺序,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努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我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县委、县政府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县供销合作社将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强化工作绩效考核,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全力抓,深入改革一线,实行分项负责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综合改革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切实取得成效。

供销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


供销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


供销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14号)以及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曲靖现场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不断提升综合服务社的功能和质量,确保目标任务的按时按质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证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市供销合作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标准化服务社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中的情况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供销合作社主任李凤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的副主任李荣春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社指导科、财务科负责人、各县(区)供销社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社指导科。
二、建设的时间和标准要求
(一)建设的起止时间:按申报所列时间要求按时进行和完成,确有特殊情况的最迟不得超过11月底。
(二)建设的标准要求:
1、营业面积:乡级店不低于200平米,村级店不低于100平米,不论乡级或村级店,一律实行统一货架,开架式销售。
2、门店上方醒目位置必须使用悬挂中国供销合作社统一标识和“供销”字样,综合服务社名称牌匾由各区县供销社统一制作统一标准,悬挂于综合服务社正门旁适当位置。
3、在门店内醒目位置必须悬挂本社服务承诺书和管理制度牌。
4、必须随时保持店内外整洁卫生。
(三)农资、日用消费品两大类经营品种原则上不低于500个。
三、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
(一)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制,各成员,主要负责本地区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的督促和检查,市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的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和指导,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责令其及时整改。
(二)对已按标准要求改造、建设完工的,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各级联社,并由市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认可,对不按标准要求改造的一律不予验收和认可。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委、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xx发〔20xx〕2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社有企业实力和活力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推进创新xx、实力xx、绿色xx、健康xx、幸福xx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区供销社系统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等方面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村金融六大经营服务网络健全,新建、改造基层社23家;领办创办规范化专业合作社50家;新建、改造各类村级综合服务社331家;供销合作社各类经营服务网点村级覆盖面达100%。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努力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经济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经营服务体系

1、着力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淮河、意利达等农业产业联合体为骨干,加快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集团,积极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推进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和社有企业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持续深入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引导、鼓励以村组为单位推进土地连片,开展集中统一托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加大农资市场管理,组建农资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整合农资补贴,支持区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融合发展,借鉴黄山供销社模式试行农资零差率销售。加强测土配肥,推行农资个性化定制,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利用庄稼医院、职业院校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提高科技服务含量。

xx市xx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联社”)牵头构建“区域为农服务中心+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现代农业服务网络。重点加快推进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积极组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集团或服务联盟,整合农委、供销、农发、农机等相关农业补贴项目,加强农业机械、仓储、烘干等大型服务设施配备,着力解决制约土地集约经营以及小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瓶颈。推进创新驱动,强化绿色肥药的生产和推广使用。建立完善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探索“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服务模式,形成技物结合的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新优势。

2、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大力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程”,支持供销社整合和盘活符离供销社、曹村轧花厂、土产公司仓库等系统现有场地改造,新建一批功能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仓储冷链设施。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建设、运营、管护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对接与合作,在城乡社区建设一批连锁店、平价店、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建成布局合理、物流通畅的农产品流通配送体系。积极参与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和经营,以全程社会化服务为依托打造粮食银行,提高为农服务能力。

3、着力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实施“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夯实农业信息宣传咨询、气象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供电供水费用代收代缴等公共服务,拓展发展普惠金融、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养老健身、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扩大规范性农资供应、生活日用品供应、废旧品回收等商事性服务。盘活存量资产,统筹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有序建设城镇商贸中心和城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切实强化全区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加快建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和农村资产评估平台。积极推行应用循环经济模式促城乡环境卫生改善,会同商务部门共同推进规范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

4、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大力实施“农村合作金融工程”,在区政府监督指导下,借鉴黄山市、六安市、天长市等地资金互助合作经验,以自愿入社、互助互利、封闭运行为原则,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金融服务,年内争取试点。创造条件,积极统筹谋划依照法定程序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努力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

5、积极发展“互联网+”业务。大力实施“智慧惠民工程”,努力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新趋势,加快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助推农民增收脱贫,农村经济提升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传统产业和经营网络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做好与全国供销总社“供销e家”对接,打造网上“xx特色馆”。一方面继续实施“新网工程”建设,以布设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基点,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实体网络,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另一方面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招商加强与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或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着力构建网络交易、网络服务系统。通过“实体+互联网”方式,加快形成网上咨询、服务、交易、支付、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为一体的智慧惠民服务平台。

(二)创新基层组织体系

1、创新基层社发展模式。以联合合作为基础,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逐步提高基层社农民社员的比例。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通过服务收益分成、盈利分红、二次返利等方式,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以资本为纽带,深入推进开放办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和农村能人入社,促进基层社产权多元化。推进基层社建设与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并向融合,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拓宽经营领域,延伸服务网络,实现联合发展。

2、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通过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服务合作等多种合作类型,推进具备条件的的基层社向综合性合作社转变。采取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合作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帮助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恢复提升服务功能。通过强化服务指导、资本投入、联合合作等途径,逐步将已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经营网点纳入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服务体系。在基层社空白地区,由区联社牵头,依托服务功能较强的村级综合服务社予以充实,确保到2020年实现基层服务全覆盖。

实行区联社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加强对基础薄弱地区工作的指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区联社所属企业经营网点向基层社延伸,通过业务合作、资本合作、网络对接,帮助薄弱地区基层社建设一批有助于开拓市场、提升服务能力、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提高基层社自我发展能力。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采取自办、领办、合作、服务等模式,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创办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以及资金互助、农家乐等产业型、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和层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发展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区联社切实加强对全区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示范引导和典型培育,每年对照标准认定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予以表彰。发挥供销合作社所属龙头企业在“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建设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领农户增产增收。

4、加强行业(专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积极发展和服务于各类农产品行业(专业)协会、农资和农机专业协会等,引导行业协会拓展服务平台,加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建设,与联合社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形成为农服务合力。以区联社为依托,以乡镇为单元加快建立自下而上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动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

区联社要切实加强对农资、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产品经纪人等区级行业协会指导。在政府简政放权的趋势下,找准定位,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承担部分社会服务功能。

(三)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1、构建双线运行。联合社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区联社要深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区联社按照“党委统一领导,两体各负其责”的总体思路,建立“区联社+总公司”双线联动的运行机制。

2、明确职能定位。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联合社负责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区联社同时还负责组织实施基层社建设和改造,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2017年,区联社全面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是供销合作社的监督机构,根据“供销合作社章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联合社机关应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根据本级联合社理事会授权,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通过市场化、企业化的经营管理活动,实现为农服务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优化体制机制。

(1)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落实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责任。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对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结果通报成员社所在地党委、政府。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自下而上逐步开展成员社对联合社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工作。建立区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由区联社、区财政局共同制定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做实基金。

(2)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区联社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省、市、区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改革方案,精心谋划好联合社机关改革。

区联社机关作如下改革:①内设机构。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对股室的职能、名称和设置进行优化调整。②人员使用。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改革期间,从实际出发,探索过渡性办法,促进机关干部和社有企业干部合理流动,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机关人员退休后,在编制范围内可根据需要招录充实或采取财政包干的方式自主聘任。③奖惩机制。继续将区社纳入政府考核序列,由区政府每年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年底考核,视完成情况予以奖惩。

(3)推进区供销总公司实体化运作。成立区供销总公司,做实总公司投融资管理、企业运行监管、物业管理等职能,将其打造成为服务“三农”的骨干企业、区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完善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根据工作需要,鼓励机关干部到总公司任职。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创新社有企业监督管理

1、深化社有企业改革。(1)深化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本着有利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增强社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增强社有资本功能和实力的原则,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面向社会,引进多方战略投资者,鼓励人员多持股,不断优化企业股权结构。(2)完善监管机制。以社有资本管理为主,建立健全社有企业现代化的运行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为农服务的方向。(3)优化社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建立健全与目标考核相配套衔接、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相挂钩、任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社有企业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区联社在保持对所属社有企业控制力的前提下,着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等形式,推进社有企业改革。鼓励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多持股,减少和避免员工人人持股。加快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完善纪检监察、审计、委派监事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

2、推进社有企业发展。(1)强化联合合作。加强联合社社有企业之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互相持股、融合投资,构建联合社出资的投资平台,加快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2)加快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营结构,推动产品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3)多层次对接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资本运营手段和方式,推进社有资本化,做大做强社有企业。(4)拓展发展空间。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区域内外合作经济组织间的合作,充分利用多种资源、多类市场,拓展更大发展空间。(5)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引导社有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城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建设。(6)大力开展扶贫工作。发挥系统合作优势,主动吸纳贫困家庭融入合作社,通过扶贫资金股权投入,合作社培训、带动、扶持,提升其发展增收的能力。

(五)创新人才支撑体系

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社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组织人事有关规定,鼓励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到社有企业任职。健全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断优化人才结构,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20xx年2月—20xx年10月)。在《决定》和上级党委政府实施意见的指导下,起草实施方案,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18年12月)。区政府召开全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动员会议,全面部署综合改革工作。按照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各项工作措施,明确推进时间表和责任分工,完善分步实施程序,全面稳妥的实施综合改革。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0月—2019年12月)。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按照改革要求先行自验,自评合格后报请市社和区委区政府检查验收。整个综合改革期间,实行年度有总结,期中有评估,期末有验收的责任制度,确保坚持综合改革指导思想不偏离,使改革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社的指导下进行,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统筹谋划,积极配合,协调推进,抓好落实。区联社作为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领导机关,负责做好综合改革的指导协调、跟踪督查、评估总结等工作。

(二)抓好方案落实。区联社要把握好综合改革的节奏、力度,列出路线图、时间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自身优势、特色,明确改革的重点内容和先后顺序,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努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已纳入区委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区联社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强化工作绩效考核,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全力抓,经常深入改革一线,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确保综合改革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切实取得成效。

对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


对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供销社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我县供销社实际情况,经七月八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系统古交供销社、**供销社、**棉油厂进行改造,为保证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改造的必要性

目前,我系统基层供销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房屋、门店等硬件设施老化,服务功能下降,部分基层社随着经济的发展,已不具备原来小区域经济中心地位,偌大个院落杂草丛生,闲置多年,造成资源浪费,效益低下,经营品种和服务项目退化、单一,起不到主导带动作用。近两年来,在县供销社领导下,已对南社、北张两个供销社进行了改造,但总的说来,整体改造步伐缓慢,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适应,为此,县供销社在充分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启动对**、古交供销社以及**棉油厂的改造工作。

二、改造要坚持的原则

基层社改造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最大限度的提升社有资产增值幅度;二是最大限度的提高基层供销社的经济实力;三是要与供销社的主营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尽可能的

建设高标准的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以及家电超市;四是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三、改造要达到的目标和总体部署

基层社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安排,有目标、分步骤的进行。各改造单位,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地理位置、土地面积大小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进行规划设计。**供销社和古交供销社要围绕把供销社建成当地居民高标准的中心消费场所作文章,要通过建设单元楼等办法筹措资金,尽最大限度保全营业门面房。**棉油厂也要通过开发单元楼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遗留问题并保证留有足够大的土地面积建设集贸市场,为当地商户入市交易、创业致富提供方便,也为建设**供销社奠定基础。

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多渠道招商引资,与有资历、有实力、有意向、守诚信的开发商进行洽谈,联合开发。在改造建设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与镇政府、村委会以及租赁户的关系,确保改造工作积极稳妥,顺利进行,争取2015年底前完成改造目标。

四、加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基层社改造的组织领导,县联社成立基层供销社改造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区供销社作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区供销社作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市**区委《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大整治活动的决定》(区委〔201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供销社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经区社党委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着力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推动供销社形象大改观和服务效能大提升,营造争创一流、主动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作风整治活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区社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 **

三、整治范围和时间

机关各科室、直属企业工作人员;时间为今明2年。

四、具体要求(简称“作风整治十要求”)

1、遵守作息时间,上班不迟到早退。

2、早餐要在8点半前完成,午餐不能提前就餐。

3、工作日午餐不能饮酒。

4、工作时间少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5、工作时间不能在门卫处洗车。

6、工作时间不能在微信和QQ工作群里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7、工作时间不能用电脑(包括平板电脑)、手机等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如打牌、看电影、玩游戏、看小说、网购等。

8、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有事要按级请假或报告,各级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分管人员的动向;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开会或办事,行踪要向办公室主任通报。

9、对待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力求来者满意。

10、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执行力,做到工作目标兑现不打折扣、制度规定遵守不搞变通。

五、检查方式

由区社党委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六、处理措施

(一)凡被查实作风建设中违纪违规人员,单位都要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二)对区社机关正式在职在编的违规违纪人员,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区社企业违规违纪人员,经区社党委研究,扣除其部分年终奖金。

(四)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违纪违规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将做出更为严肃的处理。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专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