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发〔2015〕25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发〔**〕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社有企业实力和活力为重点,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县供销系统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电子商务等方面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全县供销系统实现销售和利润总额较2015年年均增长10%以上,发展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农村金融互联网+等经营网点累计达到650家,新建、改造基层社11家;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达90家;新建、改造各类综合服务社200家。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乡镇覆盖面达100%,村级覆盖面达70%。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努力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经济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县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
1. 构建“社企、政企分开”的双线体系。
县供销合作社肩负着领导我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通过深化改革,着力构建“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机制,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以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明确职能定位。
建立县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成员提名选举制度。履行我县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职责,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整和合法权益。
制定《**县供销合作社章程》,力争2017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完成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是供销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县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社有资产运营和管理的决策机构,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并接受县审计机关和县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3. 优化体制机制。
(1)密切加强供销合作社层级联系。落实县供销合作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责任。完善县供销合作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成员社对县供销合作社的工作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2)深化供销合作社机关改革。稳定县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县供销合作社机关作如下改革:①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保留现有机构性质以及人员管理方式和财政供给方式。②内设机构。在现有内设机构数量不变的前提下,对股室的职能和名称进行优化调整。(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供销社)
(3)推进社有企业实体化运作。**县兴农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根据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授权,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实现为农服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其他业务等。(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
(4)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以社有资本管理为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规范选人用人、收入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探索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按规定以供销合作社股权形式投入社有企业。
加快转变社有企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营结构,延伸产业链条,不断推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社有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切实发挥龙头引领作用。
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社有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
(二)创新经营服务体系
1.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根据我县水稻、蚕桑、**南土鸡、特种水产、茶叶、蔬菜花卉苗木等产业,依托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托管方式,积极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打造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利用庄稼医院、职业中学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加快推进农资企业转型升级,通过互联网整合农资产品商家和农技专家资源,依托县域电商平台,构建全县农资的线上线下供应网络和高效配送体系,打造“农资产品+农技服务+产品销售”的为农服务新模式,形成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新优势。(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委、县科技局、县商务局等)
2.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利用社有资产,通过招商联合等形式改造、新建一批功能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中心、仓储冷库设施,通过合作和自营等形式建立城乡农产品零售终端。支持社有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对接和合作,在城乡社区建设5-10个连锁店、平价店、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构建起布局合理、物流通畅的农产品流通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
3. 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将“新网工程”连锁经营网点、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与电子商务进农村乡镇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建设结合起来,在城乡建设20个生活日用品、农资销售、农副产品购销、农技服务、农村物流中转站、农村文化娱乐休闲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力争把综合服务社建成当地电商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消费购物中心和文化公益中心,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对建成验收合格的服务社,按照县电商政策予以补助。强化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发挥祥瑞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优势,构建覆盖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加强与商务、邮政、金融、通信等部门的协作,通过资源整合和战略合作,在“新网工程”连锁经营网点和美丽乡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站点,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便捷生产、生活服务。(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局)
4. 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稳步推进全系统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在金融监管部门和政府监督指导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社依法设立农村互助保险组织。(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委、县供销社、人行**支行)
5.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努力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新趋势,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传统产业和“新网工程”经营网络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整合全县物流网络,解决农村“最初和最后一公里”的消费瓶颈,做好“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物价局)
(三)创新基层组织体系
1.创新基层社发展模式。坚持合作制和开放办社原则,新建和改造基层社,以股份制或合作形式,根据各地产业发展和为农服务特色,以资本为纽带,采用公司化运作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蓉城镇、木镇镇、陵阳镇、庙前镇等经济区域,吸纳社有企业、改制后的基层社、农村能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4年时间,发展4家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能力强、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型基层社。加强对基层社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并作为县供销社的成员社;把基层社资产纳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以项目和政策支持基层社承担相适应的公益性服务。(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委)
2.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采取自办、领办、合作、服务等模式,创办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以及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产业型、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和层次,每年发展4—5家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国土局、县农委)
3.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行业(专业)协会建设。以县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加快建立自下而上的**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推进茶叶、中草药、烟花爆竹等行业协会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加强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和承担部分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县供销合作社切实加强对农资、茶叶、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冷链物流、农产品经纪人等行业协会的指导。(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
(四)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
1.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积极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等形式,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按规定以供销合作社股权形式投入社有企业。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支持社有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国家储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积极稳妥地解决好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2. 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社有企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营结构,不断推动产品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做大做强主业,延伸产业链条,在农资、棉花、粮油、鲜活农产品等重要涉农领域和再生资源、农村金融等行业着力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引导社有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切实发挥龙头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粮食局)
(五)创新人才支撑体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社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领导。健全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人才结构,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年**月—**月)。县供销合作社负责起草实施方案,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县政府审批后上报。市供销合作社评估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供销合作社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月—2019年12月)。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发挥自身优势为特色,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措施,明确推进时间表和责任分工,完善分步实施程序,落实综合改革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月—12月)。综合改革工作基本完成,组织检查验收,对全县系统综合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综合改革整个期间,实行年度有总结,期中有评估,期末有验收的责任制度,确保坚持综合改革指导思想不偏离,使改革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经市供销社评估后,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供销合作社的指导下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县供销合作社作为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领导机关,负责综合改革的指导协调、跟踪督查、评估总结等工作。
(二)抓好方案落实。县供销合作社将把握好综合改革的节奏、力度,列出路线图、时间表,突出自身优势、特色,明确改革的重点内容和先后顺序,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努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我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县委、县政府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县供销合作社将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强化工作绩效考核,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全力抓,深入改革一线,实行分项负责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综合改革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切实取得成效。
供销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委、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xx发〔20xx〕2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社有企业实力和活力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推进创新xx、实力xx、绿色xx、健康xx、幸福xx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区供销社系统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等方面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村金融六大经营服务网络健全,新建、改造基层社23家;领办创办规范化专业合作社50家;新建、改造各类村级综合服务社331家;供销合作社各类经营服务网点村级覆盖面达100%。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努力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经济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经营服务体系
1、着力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淮河、意利达等农业产业联合体为骨干,加快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集团,积极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推进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和社有企业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持续深入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引导、鼓励以村组为单位推进土地连片,开展集中统一托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加大农资市场管理,组建农资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整合农资补贴,支持区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融合发展,借鉴黄山供销社模式试行农资零差率销售。加强测土配肥,推行农资个性化定制,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利用庄稼医院、职业院校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提高科技服务含量。
xx市xx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联社”)牵头构建“区域为农服务中心+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现代农业服务网络。重点加快推进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积极组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集团或服务联盟,整合农委、供销、农发、农机等相关农业补贴项目,加强农业机械、仓储、烘干等大型服务设施配备,着力解决制约土地集约经营以及小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瓶颈。推进创新驱动,强化绿色肥药的生产和推广使用。建立完善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探索“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服务模式,形成技物结合的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新优势。
2、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大力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程”,支持供销社整合和盘活符离供销社、曹村轧花厂、土产公司仓库等系统现有场地改造,新建一批功能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仓储冷链设施。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建设、运营、管护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对接与合作,在城乡社区建设一批连锁店、平价店、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建成布局合理、物流通畅的农产品流通配送体系。积极参与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和经营,以全程社会化服务为依托打造粮食银行,提高为农服务能力。
3、着力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实施“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夯实农业信息宣传咨询、气象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供电供水费用代收代缴等公共服务,拓展发展普惠金融、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养老健身、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扩大规范性农资供应、生活日用品供应、废旧品回收等商事性服务。盘活存量资产,统筹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有序建设城镇商贸中心和城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切实强化全区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加快建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和农村资产评估平台。积极推行应用循环经济模式促城乡环境卫生改善,会同商务部门共同推进规范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
4、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大力实施“农村合作金融工程”,在区政府监督指导下,借鉴黄山市、六安市、天长市等地资金互助合作经验,以自愿入社、互助互利、封闭运行为原则,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金融服务,年内争取试点。创造条件,积极统筹谋划依照法定程序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努力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
5、积极发展“互联网+”业务。大力实施“智慧惠民工程”,努力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新趋势,加快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助推农民增收脱贫,农村经济提升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传统产业和经营网络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做好与全国供销总社“供销e家”对接,打造网上“xx特色馆”。一方面继续实施“新网工程”建设,以布设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基点,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实体网络,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另一方面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招商加强与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或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着力构建网络交易、网络服务系统。通过“实体+互联网”方式,加快形成网上咨询、服务、交易、支付、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为一体的智慧惠民服务平台。
(二)创新基层组织体系
1、创新基层社发展模式。以联合合作为基础,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逐步提高基层社农民社员的比例。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通过服务收益分成、盈利分红、二次返利等方式,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以资本为纽带,深入推进开放办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和农村能人入社,促进基层社产权多元化。推进基层社建设与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并向融合,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拓宽经营领域,延伸服务网络,实现联合发展。
2、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通过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服务合作等多种合作类型,推进具备条件的的基层社向综合性合作社转变。采取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合作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帮助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恢复提升服务功能。通过强化服务指导、资本投入、联合合作等途径,逐步将已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经营网点纳入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服务体系。在基层社空白地区,由区联社牵头,依托服务功能较强的村级综合服务社予以充实,确保到2020年实现基层服务全覆盖。
实行区联社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加强对基础薄弱地区工作的指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区联社所属企业经营网点向基层社延伸,通过业务合作、资本合作、网络对接,帮助薄弱地区基层社建设一批有助于开拓市场、提升服务能力、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提高基层社自我发展能力。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采取自办、领办、合作、服务等模式,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创办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以及资金互助、农家乐等产业型、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和层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发展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区联社切实加强对全区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示范引导和典型培育,每年对照标准认定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予以表彰。发挥供销合作社所属龙头企业在“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建设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领农户增产增收。
4、加强行业(专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积极发展和服务于各类农产品行业(专业)协会、农资和农机专业协会等,引导行业协会拓展服务平台,加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建设,与联合社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形成为农服务合力。以区联社为依托,以乡镇为单元加快建立自下而上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动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
区联社要切实加强对农资、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产品经纪人等区级行业协会指导。在政府简政放权的趋势下,找准定位,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承担部分社会服务功能。
(三)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1、构建双线运行。联合社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区联社要深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区联社按照“党委统一领导,两体各负其责”的总体思路,建立“区联社+总公司”双线联动的运行机制。
2、明确职能定位。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联合社负责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区联社同时还负责组织实施基层社建设和改造,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2017年,区联社全面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是供销合作社的监督机构,根据“供销合作社章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联合社机关应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根据本级联合社理事会授权,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通过市场化、企业化的经营管理活动,实现为农服务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优化体制机制。
(1)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落实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责任。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对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结果通报成员社所在地党委、政府。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自下而上逐步开展成员社对联合社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工作。建立区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由区联社、区财政局共同制定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做实基金。
(2)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区联社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省、市、区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改革方案,精心谋划好联合社机关改革。
区联社机关作如下改革:①内设机构。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对股室的职能、名称和设置进行优化调整。②人员使用。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改革期间,从实际出发,探索过渡性办法,促进机关干部和社有企业干部合理流动,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机关人员退休后,在编制范围内可根据需要招录充实或采取财政包干的方式自主聘任。③奖惩机制。继续将区社纳入政府考核序列,由区政府每年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年底考核,视完成情况予以奖惩。
(3)推进区供销总公司实体化运作。成立区供销总公司,做实总公司投融资管理、企业运行监管、物业管理等职能,将其打造成为服务“三农”的骨干企业、区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完善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根据工作需要,鼓励机关干部到总公司任职。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创新社有企业监督管理
1、深化社有企业改革。(1)深化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本着有利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增强社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增强社有资本功能和实力的原则,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面向社会,引进多方战略投资者,鼓励人员多持股,不断优化企业股权结构。(2)完善监管机制。以社有资本管理为主,建立健全社有企业现代化的运行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为农服务的方向。(3)优化社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建立健全与目标考核相配套衔接、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相挂钩、任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社有企业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区联社在保持对所属社有企业控制力的前提下,着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等形式,推进社有企业改革。鼓励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多持股,减少和避免员工人人持股。加快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完善纪检监察、审计、委派监事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
2、推进社有企业发展。(1)强化联合合作。加强联合社社有企业之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互相持股、融合投资,构建联合社出资的投资平台,加快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2)加快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营结构,推动产品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3)多层次对接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资本运营手段和方式,推进社有资本化,做大做强社有企业。(4)拓展发展空间。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区域内外合作经济组织间的合作,充分利用多种资源、多类市场,拓展更大发展空间。(5)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引导社有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城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建设。(6)大力开展扶贫工作。发挥系统合作优势,主动吸纳贫困家庭融入合作社,通过扶贫资金股权投入,合作社培训、带动、扶持,提升其发展增收的能力。
(五)创新人才支撑体系
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社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组织人事有关规定,鼓励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到社有企业任职。健全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断优化人才结构,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20xx年2月—20xx年10月)。在《决定》和上级党委政府实施意见的指导下,起草实施方案,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18年12月)。区政府召开全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动员会议,全面部署综合改革工作。按照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各项工作措施,明确推进时间表和责任分工,完善分步实施程序,全面稳妥的实施综合改革。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0月—2019年12月)。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按照改革要求先行自验,自评合格后报请市社和区委区政府检查验收。整个综合改革期间,实行年度有总结,期中有评估,期末有验收的责任制度,确保坚持综合改革指导思想不偏离,使改革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社的指导下进行,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统筹谋划,积极配合,协调推进,抓好落实。区联社作为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领导机关,负责做好综合改革的指导协调、跟踪督查、评估总结等工作。
(二)抓好方案落实。区联社要把握好综合改革的节奏、力度,列出路线图、时间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自身优势、特色,明确改革的重点内容和先后顺序,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努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已纳入区委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区联社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强化工作绩效考核,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全力抓,经常深入改革一线,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确保综合改革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切实取得成效。
对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供销社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我县供销社实际情况,经七月八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系统古交供销社、**供销社、**棉油厂进行改造,为保证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改造的必要性
目前,我系统基层供销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房屋、门店等硬件设施老化,服务功能下降,部分基层社随着经济的发展,已不具备原来小区域经济中心地位,偌大个院落杂草丛生,闲置多年,造成资源浪费,效益低下,经营品种和服务项目退化、单一,起不到主导带动作用。近两年来,在县供销社领导下,已对南社、北张两个供销社进行了改造,但总的说来,整体改造步伐缓慢,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适应,为此,县供销社在充分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启动对**、古交供销社以及**棉油厂的改造工作。
二、改造要坚持的原则
基层社改造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最大限度的提升社有资产增值幅度;二是最大限度的提高基层供销社的经济实力;三是要与供销社的主营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尽可能的
建设高标准的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以及家电超市;四是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三、改造要达到的目标和总体部署
基层社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安排,有目标、分步骤的进行。各改造单位,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地理位置、土地面积大小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进行规划设计。**供销社和古交供销社要围绕把供销社建成当地居民高标准的中心消费场所作文章,要通过建设单元楼等办法筹措资金,尽最大限度保全营业门面房。**棉油厂也要通过开发单元楼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遗留问题并保证留有足够大的土地面积建设集贸市场,为当地商户入市交易、创业致富提供方便,也为建设**供销社奠定基础。
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多渠道招商引资,与有资历、有实力、有意向、守诚信的开发商进行洽谈,联合开发。在改造建设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与镇政府、村委会以及租赁户的关系,确保改造工作积极稳妥,顺利进行,争取2015年底前完成改造目标。
四、加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基层社改造的组织领导,县联社成立基层供销社改造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区供销社作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市**区委《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大整治活动的决定》(区委〔201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供销社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经区社党委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着力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推动供销社形象大改观和服务效能大提升,营造争创一流、主动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作风整治活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区社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 **
三、整治范围和时间
机关各科室、直属企业工作人员;时间为今明2年。
四、具体要求(简称“作风整治十要求”)
1、遵守作息时间,上班不迟到早退。
2、早餐要在8点半前完成,午餐不能提前就餐。
3、工作日午餐不能饮酒。
4、工作时间少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5、工作时间不能在门卫处洗车。
6、工作时间不能在微信和QQ工作群里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7、工作时间不能用电脑(包括平板电脑)、手机等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如打牌、看电影、玩游戏、看小说、网购等。
8、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有事要按级请假或报告,各级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分管人员的动向;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开会或办事,行踪要向办公室主任通报。
9、对待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力求来者满意。
10、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执行力,做到工作目标兑现不打折扣、制度规定遵守不搞变通。
五、检查方式
由区社党委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六、处理措施
(一)凡被查实作风建设中违纪违规人员,单位都要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二)对区社机关正式在职在编的违规违纪人员,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区社企业违规违纪人员,经区社党委研究,扣除其部分年终奖金。
(四)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违纪违规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将做出更为严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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