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只有手里握着一份计划,才有机会抓住成功。为了提高对自己的要求,我们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写一份工作方案。方案具有指导我们工作方向的作用。到底怎么样才能写好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民生工程责任目标,根据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改善我县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建立完善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津补贴制度,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完善全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推进与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具有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全县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

(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健全完善。

(四)全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完善。

四、工作要求

在实施工作中,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严格做到审核、审批两榜公布,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政策、救助金额四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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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雅安市司法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我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现有的便民服务资源,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杨清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理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稳步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鼓励、支持和引导城区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真正让农村和农民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创新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按照“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制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

(三)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完善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明确法律服务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

(四)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培育和扶持专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1、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由司法所所长杨清德兼任,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同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法制宣传、综合业务和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推进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在村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上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

3、加强乡村两级队伍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专职人员的作用,充分当好“五大员”(采集员、协调员、宣传员、服务员、情报员)职能。(1)专职人员由司法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各业务科室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引导等服务;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受理登记、安排调解;接受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各类询问、建议、投诉;对村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统计填报各类法律服务统计报表。(2)及时足额配备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专职人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担任。(3)加强村联络员队伍建设。联络员由各村的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登记受理所在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反映,同时提供引导和分流服务。

(二)探索拓展法律服务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品质

1、法律援助服务。努力降低援助准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与效率。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关怀。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对于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且义乌辖区人民法院有权受理的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事项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推广“一站式”服务和“零距离”、“零等待”,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

2、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为抓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解到位、服务到位。以“调解员课堂”专项培训为抓手,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服务水平,增强调解服务质量。深化完善诉调、医调、警调等多调联动衔接机制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

3、法制宣传服务。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为村群众上法制课、分发法制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帮助修改合同,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在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栏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利用LED显示屏等便捷、高效的载体,开辟新型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4、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效覆盖的配备原则,按照属地为主、统筹安排的方法合理配备各村的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每个村有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宽农村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各村法律顾问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及时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新水平

1、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城市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对”,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机制和平台,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形成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2、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实时掌握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3、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各项权利,依法登记受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妥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服务、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进企等专项活动,扎实做好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4、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年度轮训计划,实现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引导培训资源向基层站、点倾斜,重视乡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服务、善服务、爱服务”的队伍。

5、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际效果的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供需双方“按需对接”。同时根据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产品,确保法律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务权益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同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系统推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个环节的密切协作。要结合现有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主动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对接,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势,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督促,有序推进。制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标和时间进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广泛宣传,扩大舆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为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民政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改方案


民政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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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对县委常委班子的意见、建议进行反馈的函》,为认真细化整改任务,迅速整改到位,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现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结合深入推进民政部门在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优势作用和民政事业发展,严格按照县委常委班子的意见、建议及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深入可持续开展,认真完成整改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责任股室:老龄办,社会事务(福利)股;责任干部:**、**、**;责任股室和负责人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明确整改期限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科学预留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并严格兑现县政府有关政策文件规定。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省民政厅 **省住建厅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成立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县民政局与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和协调,及时监管并依法处理不按规划条件确定的标准和要求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履行有关无偿移交配建设施约定、不按有关技术规范规划、设计和建设配建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府发〔2016〕12号)文件,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幸福院)等日间照料机构,落实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政策文件规定;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兴办发展养老机构,探索医养结合、温泉养老等多样化养老模式。3、合理配置养老机构,规范养老机构服务人员配置,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

责任领导:** **

责任股室:老龄办 社会福利股

责任干部:**

完成时间:2018年5月,长期坚持

(二)加大对老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查处不法商家针对老年人的欺诈行为,保障老年人健康安全生活和经济利益。

整改措施:“敬老月”期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方面的政策法规,联合有关部门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查处对老年人侵权不法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老龄办

责任干部:**

完成时间:2018年9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整改责任。实行“统一部署,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责任领导、有关股室和干部要切实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任务分工一一明确整改措施、进度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整改要求,逐项落实整改。由牵头领导召集有关股室负责同志逐项进行研究,分析产生的原因,找出问题症结,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说立行,立即整改到位,尽快见效;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限期整改到位;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完全落实的,作好情况说明解释,加大调查力度,待时机和条件成熟时逐步落实整改,确保取信于民。

(三)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整改实效。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股室,视情况对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分管领导和有关股室要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推进整改。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适时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xx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xx-xx年)》,切实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信用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着力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继续推进政银联动、政企联动,继续深化区域信用联动和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信用xx”。

(二)主要原则。

1. 政府推动。强化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使政府成为诚实守信的表率。努力打通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带头使用信用产品,构建信用监管联动机制,使政府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者。加强诚信宣传和失信曝光,推动信用文化建设,使政府成为营造诚信和谐氛围的倡导者。

2. 平台支撑。按照“统分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建设和完善xx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县信用平台),丰富信用信息记录,努力提高信用信息质量。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发布和查询工作,实现信用信息的合法公开。按照省政府具体要求,加快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信用信息的充分汇聚与对比应用,实现区域信用信息联动。

3. 部门联动。充分调动政府各级部门信用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整合工作力量、丰富工作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 应用导向。把应用作为推进工作的核心和先导,密切关注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工商管理、食品安全、司法公信和金融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深化需求分析,积极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模式。

5. 制度规范。在国家法律框架体系下,继续建立和完善包含规范征信活动、信用奖惩、市场监管、信息共享与披露等内容的信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外在约束。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完善,信用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信用信息得到广泛应用,区域信用共享体系持续深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具有xx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

二、落实主要任务

(一)推进诚信建设。

1.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将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 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着重围绕工程建设、工商管理、交通运输、生产安全、食品药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和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共享和应用,加快完善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主体准入监管体系;完善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为核心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

3. 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围绕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交通安全、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领域,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建立信用信息“红黑名单”制度。

4.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严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做好司法信息依法公开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司法活动,提升司法透明度。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信用记录。

(二)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县信用主管部门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应用、安全管理和主体权益保护等信用体系建设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服务体系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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