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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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方案

为了顺利完成2018年社保工作,根据县下达新增就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新增人数和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新增社会养老保险540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8%以上,劳动业转移550人,新增就业150人,创业贴息小额代款120万,劳动技能培训75人,创业资格培训60人,劳动就业输出等任务。

(二)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0%,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0%,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

二、工作措施

根据镇2018年的工作需要,采取主要领导包片、副科级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模式,确保全镇每个村民小组有人干事的网格人员工作机制,形成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三、工作要求

(一)各网格人员认真清理核对每一个参保人员信息,确保参保人员不漏1人,参保金额及是上缴。对本地户籍参保人员在外参保信息核对,凡外出务工期间或在镇外已缴纳养老保险部分,各网格人员应及时凭当年缴纳养老保险的依据到人社中进行信息变更。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各网格人员根据本组60岁以上享受养老保险领取部分人员信息,认真核对死亡、迁出等信息,避免因死亡、迁出后为及时进行生存认证多领取养老保险资金。同时,避免社保局将未进行生存认证应该领取养老保险人员取消享受资格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新增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各网格人员和精准扶贫包保人员,认真清理核对16—59周岁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新增540人参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确保精准扶贫户参保全覆盖。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网格人员和精准扶贫包保人员,认真清理核对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情况,确保精准扶贫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全覆盖,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以上。

四、考核奖惩

(一)根据任务分配,网格员主要负责各网格内除镇精准扶贫包保人员以外所有应参保对象(含县包保部门精准扶贫户),按时限每差1人扣罚50元。

(二)为确保精准扶贫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和养老保险缴纳率达100%,凡出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未缴纳养老保险精准扶贫户人员,每出现1人次扣罚精准扶贫包保责任人200元,年终绩效考核奖励一次性扣罚。

(三)因所有网格工作量不等,工作量较多的有丁昌林包保的组377人,张国祥包保的组371人,两个网格分别由人社中心郭展协助丁昌林、杨忠琴协助张国祥完成网格内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同步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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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政办〔〕2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文〔〕194号)精神,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时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而失去全部或大部分耕地的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人群,以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为就业培训重点对象,以大龄和老龄人群为养老保障重点对象。
(二)区分不同年龄,分别实施不同保障。根据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分别实施就业培训保障、老年养老保障或老年养老补助。
(三)共同出资,合理负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缴费及保障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老年养老保障水平不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工作对象是: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四、做好就业培训工作
(一)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将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在劳动年龄段内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就业服务和培训,积极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组织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
(二)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三)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对所有的被征地农民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免费培训。凡参加政府部门指定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被征地农民,可享受政府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和创业培训补助。被征地农户人均家庭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的被征地农民优先安排培训。
五、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分为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两种形式。以被征地农民自愿参保为原则,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采取个人账户积累模式,筹资规模为18000元;老年养老补助采取统筹模式。
(一)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1.16~34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实施就业培训保障,也可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2.35~59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组织引导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也可以申请到龄时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二)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
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个人不缴费,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范围,按月发放老年养老补助金,直至身故。也可申请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但不再享受老年养老补助待遇。
(三)养老保障对象确认
1.保障对象年龄的确认。本文下发前被征地的保障对象,按本文执行时间确认;今后征地的保障对象,以批准征地的省政府批文时间确认。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养老补助对象的具体名单,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一周后,由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县农业、人口计生、民政、残联、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后,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老年养老保障金的计发
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人员,不分男女,年满60周岁后按月领取老年养老保障金,直至身故。计发办法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

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第2页

计发系数(160)。
(五)老年养老补助金发放标准
老年养老补助金标准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
(六)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物价指数变化,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七)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转移和退保
1.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户籍迁出我县的,按规定办理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迁入县如未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可以保留关系;参保人也可以申请退保,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2.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出国(出境)定居的、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3.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身故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余额,根据本人参保时的约定或生前意愿由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未指定受益人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六、资金保障
(一)资金筹措
1.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所需资金从财政安排的农民工就业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合理负担,政府补助比例为7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30%。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政府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20%。特殊人群优惠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其中低保户、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按年度实行滚动管理。
3.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由县政府出资。
4.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按项目征用耕地每亩3万元收取,并从每年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提取5%作为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调整和风险支出需要,不足部分从新增财政收入中统筹安排。
(二)资金管理
1.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筹集到位,并一次性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2.村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一次性直接缴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户,并定期转入财政专户。被征地农民应自收到参保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待遇处理。
个人缴费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次缴费。经同意分次缴费的,应与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分次缴费协议,原则上在5年内且年满60周岁之前缴清。60周岁前未缴清的,一次性退还个人已缴费部分,待遇改为享受老年养老补助。
3.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增值。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要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4.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账户。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计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当年缴纳的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实行计算机管理,由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库,为政府有关部门、参保人提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信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费、系统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七、加强工作领导
(一)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审计局、农办、统计局、残联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按照“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分步实施、分批解决、逐步到位”的原则,扎实稳妥地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各部门要各负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编制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补助基金预算,对基金的收缴、待遇发放和基金的营运进行监督检查。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2.县农办、农业局负责对户别、姓名、在册农业人口数、原有耕地面积、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等情况的审查工作。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上年度全县耕地面积和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被征耕地面积、地类、户别、姓名情况的审查。
4.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以及政府出资部份、专项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政府补助资金预算审核工作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保值增值。
5.县公安局负责对被征地农民的户口性质、姓名、年龄及家庭成员关系情况的审核工作。
6.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和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情况,负责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工作。
7.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审核确认工作。
8.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持有二代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员的审核确认工作。
9.县审计局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10.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情况。
11.各乡(镇)政府负责收集、核查和汇总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并对各村委会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的确定、公示、村集体出资补助比例等情况进行督查。
12.村委会负责实施被征地农民参保对象的公示工作,组织填写《被征地农民参保申请表》、《被征地农民汇总表》和经公示确认的《被征地农民参保花名册》形成申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八、本方案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1月1日起试行。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整改方案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整改方案文章标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整改方案
县x届人大常委会第x次会议对我本人两年来工作述职报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既是对我本人更好的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的支持和鞭策,也是推动全局工作不断前进的一个加油站,必将促进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经过反复思考和认真研究,确定如下整改方案。一、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一)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推广“三个一”学习机制的基础上,丰富学习内容,围绕学政策、学业务、学法律,引导同志们时时学、事事学,培养全体同志们的学习兴趣。坚持集中辅导和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开展适时组织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增强学习效果,在全局形成“人人讲学习,人人比学习”的良好风气。(二)注重机关中青年工干部培养。敢于增加他们的工作压力,强化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在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使他们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不断提高年青干部的工作能力。在工作岗位上,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原则,视其才用其人,多使用、多提拔青年干部,对于工作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同志提拔到重要工作岗位或领导岗位,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解决机关人才断层问题。(三)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目标,建立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机关干部的行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总结完善“三个三分之一”工作法和首办责任制,推行阳光操作,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纠正“话难听、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持接待群众办事热情周到,政策解答耐心细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公道正派的人劳社保干部形象。二、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一)千方百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开展“走百企,进万家—社会保险知识下乡”活动,将宣传触角延伸到乡镇、非公企业及其职工当中,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社会保险政策。借助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政策讲座、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社会保险工作的良好局面。用灵活的政策引导参保,以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遵循“低基数、低门槛、边进入、边规范”的原则,实行灵活多样的参保办法,逐步将非公有制企业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城镇各类企业养老、失业保险全覆盖。开展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察,对无故拒绝参保的企业,除直接申报、强制核定外,直接给予经济处罚,并选择典型企业通过电台、电视给予曝光。(二)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基金征缴。加强改制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清算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制,督促改制企业在资产变现时按第一顺序偿还欠费。防止社会保险费在企业改制中悬空或流失。联合财政、经贸、工会等部门按照x办字x]x号文件要求,对欠费单位实行联合监控,采取目标分解、欠费企业法人代表不得评先评优、欠费单位不得购买控购商品以及从严控制职工退休审批等方法,督促企业尽快补缴欠费,特别是对有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按规定依法处罚、强制征缴,遏制和扭转社会保险欠费企业逐年增多、欠费数额不断增大的势头,增强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三)严格基金管理。认真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与财政、税务、银行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管好社会保险基金,保证每笔基金都能及时入帐、转储及支付。同时自觉接受外界监督,定期邀请审计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及时查找基金管理方面的漏洞,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三、进一步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净化劳动力市场,严格审批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坚决取缔“黑职介”和非法职介,防止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合同管理,总结推广劳动合同试点工作经验,依法督导、帮助各类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坚持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监察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抢欠职工工资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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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整改方案

社会保障资金迎审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的头等大事就是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2月8日,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听取了县审计局开展此项工作有关要求的汇报后,决定积极配合市局审计组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并制订如下方案。

一、审计工作目标

此次审计按照“摸清底数,揭露问题,促进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保障社保资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思路,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摸清社保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社保资金收到余规模和管理情况;二是反映社保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三是揭示和反映社保制度建设、政策执行、业务管理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深入分析社保资金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加强社保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社保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一)审计的资金范围

此次对社保资金的审计,主要是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民政、卫生等部门筹集管理使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社保基金和其他社保资金收入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使用的合法性进行审计。

(二)审计的时间范围

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自系统建立以来的社保数据,以xx至xx年为主。

(三)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是: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残联等单位,必要时延伸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审计实施时间

1、2月12日至2月20日,市局审计组赴各县督促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2、2月20前组建审计组开展现场审计,每个审计组由市局2名业务骨干担任审计组长、主审,并从其他县市抽调4名审计人员参加审计,审计力量全市交叉。

3、3月2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各县市审计组3月30

日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在3日内反馈意见,征求意见后各审计组派出一名报表汇总员进行集中汇总;市局4月4日完成县区汇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四、迎审措施

1、组织领导

成立xx县社会保障资金迎审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孙x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刘x、县审计局局长邹x任副组长,政府办副主任陈x、县人大财经委主任曾x、副主任邓x、财政及社保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民政、卫生、公安、工商、经信、统计、建设、房产、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审计指导组,组长邹x,副组长李x。负责开展xx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并负责指导有社保资金的单位按市审计组的要求做好有关业务和财务数据信息采集的督促工作。

(2)协调联络组,组长陈x,副组长邓x,成员:财政邓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李x、地税李x、民政蒋x、卫生李x等部门负责人各一名。负责市审计组来我县现场审计时的协调联络工作。

(3)后勤接待组,组长曾x,副组长莫x、李x,成员:曹x、王x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各一名。负责市审计组来我县现场审计时的后勤工作。

2、落实责任、强化指导

市审计组来我县督查相关社保资金数据采集情况前,召开社保资金审计动员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必须参加(此项工作已于2月8日完成),要求所有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此项工作,县审计局进行表格发放和填报讲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清理准备上级审计机关所须资料,填报审计相关表格不得少报、漏报、错报,确保2月20日前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3、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在市局审计组来我县进行现场审计前,有社保资金的部门先行自查,努力发现问题,及时向县人大政府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4、落实经费、全力保障

为使本次市审计组来我县审计社保资金工作圆满完成,请财政全额安排接待经费和参加交叉审计专项经费。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点


2005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保体系建设和劳动关系调整三个重点,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全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238345”,即全年新增就业23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灵活就业,注重提高就业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督查,制定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形成半年重点检查、年终综合考核的机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落实。
(二)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措施。继续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就业服务、财政投入、社会保障、企业裁员、社区平台等十大再就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在小额贷款和社保补贴政策落实上实现重点突破,力争全年贷款总额30万元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立我区劳动力市场网络,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力争2005年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实行下岗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尽快实现与市劳动力市场联网,为求职人员提供快速、及时的用工信息。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和落实社会保障补贴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活动。
(四)进一步加大劳务输转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输转中的管理服务和输转后的权益保障工作,力争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1万人(次),其中有组织输转350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000万元。
(五)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力争全年完成再就业培训815人,创业培训60人。要积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层次。同时,与农业、教育等部门积极配合,有计划地做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引导性培训1875人,职业技能培训700人,创业培训15人。
(六)努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方面的不合理限制,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集中开展“春风行动”,积极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提供信息、技能和服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
二、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确保发放率巩固在100%。要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对企业新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按规定及时提供失业。要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八)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私营、个体、灵活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确保到2005年底,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0人,完成养老保险金征缴任务26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84人,完成失业保险金征缴任务60万元。继续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及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做好接续服务。同时,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安排,积极做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
(九)规范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工作流程,规范业务经办和服务标准,不断拓展服务的内容。力争全年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其中社区管理比例达到65%。同时,积极做好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继续加强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2005年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单位达到82家,参保人数达到2500人,完成医疗保险征缴任务150万元。以完善医疗保险协议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目标责任制,健全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

法。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金川区区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十一)全面启动工伤保险。要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的实施意见,积极主动同区编委办公室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批准建立工作机构,充实业务人员,搞好政策宣传、业务人员培训和调查测算工作,力争2005年参保人数达到应参保人数的30%以上。
(十二)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甘肃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社保基金协同监管制度,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稽核工作力度。全区对社会保险稽核达到参保人数和缴费总额的50%以上,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核查人数不少于退休人员总数的50%。
三、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非公经济、农民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5%,个体工商户签订率超过30%。继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用工管理,切实形成“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市场招聘、依法签约、接受监督”的新型用工机制。
(十四)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对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规范仲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使劳动争议受理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特别是对一些有可能引发为群体性事件的争议案件要密切关注,加强重点监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以查处非法职业中介、非法使用童工、拖欠社会保险费及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等行为为重点,积极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案件专查和年检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全年每名专兼职监察员主动检查用人单位50户以上,举报专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积极探索劳动保障监察的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以建设领域为重点,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随意延长工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建设
(十六)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自身能力建设。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同时,做好全区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七)探索建立劳动保障长效机制。围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等工作,探索建立促进就业,预防和解决欠薪以及劳动关系协调的长效机制。
(十八)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做好“金保工程”建设有关工作,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尽快实现与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的互联。完善社会保险查询系统,开通劳动保障热线12333信息服务电话。
(十九)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力度。要紧紧围绕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抓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劳动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企业无故拖欠社会保险费及克扣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2005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5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保体系建设和劳动关系调整三个重点,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全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238345”,即全年新增就业23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灵活就业,注重提高就业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督查,制定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形成半年重点检查、年终综合考核的机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落实。
(二)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措施。继续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就业服务、财政投入、社会保障、企业裁员、社区平台等十大再就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在小额贷款和社保补贴政策落实上实现重点突破,力争全年贷款总额30万元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立我区劳动力市场网络,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力争2005年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实行下岗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尽快实现与市劳动力市场联网,为求职人员提供快速、及时的用工信息。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和落实社会保障补贴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活动。
(四)进一步加大劳务输转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输转中的管理服务和输转后的权益保障工作,力争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1万人(次),其中有组织输转350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000万元。
(五)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力争全年完成再就业培训815人,创业培训60人。要积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层次。同时,与农业、教育等部门积极配合,有计划地做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引导性培训1875人,职业技能培训700人,创业培训15人。
(六)努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方面的不合理限制,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集中开展“春风行动”,积极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提供信息、技能和服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
二、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确保发放率巩固在100%。要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对企业新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按规定及时提供失业。要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八)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私营、个体、灵活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确保到2005年底,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0人,完成养老保险金征缴任务26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84人,完成失业保险金征缴任务60万元。继续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及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做好接续服务。同时,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安排,积极做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
(九)规范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工作流程,规范业务经办和服务标准,不断拓展服务的内容。力争全年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其中社区管理比例达到65%。同时,积极做好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继续加强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2005年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单位达到82家,参保人数达到2500人,完成医疗保险征缴任务150万元。以完善医疗保险协议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

理。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目标责任制,健全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金川区区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十一)全面启动工伤保险。要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的实施意见,积极主动同区编委办公室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批准建立工作机构,充实业务人员,搞好政策宣传、业务人员培训和调查测算工作,力争2005年参保人数达到应参保人数的30%以上。
(十二)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甘肃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社保基金协同监管制度,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稽核工作力度。全区对社会保险稽核达到参保人数和缴费总额的50%以上,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核查人数不少于退休人员总数的50%。
三、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非公经济、农民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5%,个体工商户签订率超过30%。继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用工管理,切实形成“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市场招聘、依法签约、接受监督”的新型用工机制。
(十四)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对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规范仲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使劳动争议受理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特别是对一些有可能引发为群体性事件的争议案件要密切关注,加强重点监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以查处非法职业中介、非法使用童工、拖欠社会保险费及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等行为为重点,积极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案件专查和年检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全年每名专兼职监察员主动检查用人单位50户以上,举报专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积极探索劳动保障监察的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以建设领域为重点,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随意延长工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建设
(十六)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自身能力建设。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同时,做好全区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七)探索建立劳动保障长效机制。围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等工作,探索建立促进就业,预防和解决欠薪以及劳动关系协调的长效机制。
(十八)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做好“金保工程”建设有关工作,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尽快实现与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的互联。完善社会保险查询系统,开通劳动保障热线12333信息服务电话。
(十九)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力度。要紧紧围绕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抓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劳动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企业无故拖欠社会保险费及克扣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工作计划(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指导思想:以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小编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认真实践“”的重要思想,以构筑人才平台和巩固两个确保,抓好再就业工作统揽全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端正作风,发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区经济发展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一、抓好“三支队伍”建设
1、抓好公务员管理及工作。完善我区公务员“一证一卡”管理,及平时考核工作,认真抓好股级以下干部的wto、英语、计算机等知识培训,更新其知识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力争2007年底前全区普训一遍。
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聘用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在抓好试点(文教、卫生)的基础上力争2007年上半年在我区事业单位全面推开全员聘用制度。
3、结合我区实际,完善各社区平台的职责及其管理办法,并理顺其各种关系,使其更好地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4、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重点抓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后管理,认真按市制定的聘任方案,在我区文教、卫生、农林局,抓好试点工作,力争年底前在我区事业单位全面推开。
二、人才工作
1、加快我区人才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加大人事代理业务宣传,扩大人事代理范围,认真实践从单一的人事关系代理向提供综合人事代理服务发展的新路子。
2、抓住“五大工程”建设优势。构筑好人才平台。紧紧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创新人才机制,优化人才环境,大力开发人才资源,为“五大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一是开设人才招聘专场,为企业顺利找到人才提供保证。二是发挥人才猎头作用引进高层次人才。三是主动延伸服务。对引进人才搞好跟踪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灵活机动地妥善解决其具体问题,为企业的发展和各类人才解决其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的环境和留人环境。
3、全力抓好人才劳务输出。今年要把劳务输出当作一项产业来抓,按区政府的要求,重点谋划好农村劳动力的输出,在认真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二oo四年劳务输出规划》,抓好落实。较大限度地实现辖区内富余大中专毕业生及剩余劳动力的输出和转移,减轻我区就业压力。
三、再就业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好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大检查,下大力度清理辖区内非法中介组织,规范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的用工行为,尽量腾出更多的用工岗位,免费介绍给下岗失业人员,最大限度地促其实现再就业。
2、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从培训中寻找出路,有针对性地对下岗失业职工免费开展好实用技能培训、全年计划开办培训班六期、培训人员500人。
3、按省、市要求,下大力抓好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2007年我们要进一步摸清全区困难群体底数,全面落实对“4050”困难人员实行特殊就业的援助的政策,积极开展公益性就业岗位,广泛开展即时服务,承诺服务,以强势工作帮助弱势群体。
4、继续开展好就业援助行动。2007年我们以社区平台为载体,充分发挥区、处、街三级平台网络作用,对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实行每人一卡,作好动态管理。区人才劳动力市场做到随时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就业信息、介绍工作,区再就业办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小编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为我区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搞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四、社会工作
1、今年将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大养老金收缴及扩面的工作力度,实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不断增长,同时做好中断缴费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工作。巩固我区两个确保,确保离退休工资足额按时发放,保证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2、继续加强工伤保险宣传,提高参保企业自觉缴费意识,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按规定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按上级要求,进一步调整我区医保个人交费基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积极拓展业务服务范

围,逐步开展慢性病,重症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业务。
4、加大失业保险金征缴清欠力度。切实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认真做好进入失业保险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100%足额发放。
五、政务公开工作
1、重点抓好区政府及各部门和具有服务性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继续巩固深化乡镇政务公开,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2、深入基层,搞好调研,探索研究区政务公开的有效措施,力争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继续发挥好监督督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确保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六、切实加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队伍自身建设
1、加强学习,努力把我局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按照区政府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府”的实施方案,制定我局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意见,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创新学习方法,建立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一种善于学习、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创新能力;加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在职培训,不断提高接收新知识的能力。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队伍。
2、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培养改革创新的能力,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当今时代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践需要创新。我们要树立全面的辨证的创新观,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判断是非得失,用理念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和手段创新,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同时,要按上级要求,加快办公现代化步伐,积极推行,电子政务,认真做好信息工作,年内力争办公和省市联网,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便捷高效。
3、积极围绕工作大局,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2007年在全局系统扎实开展“服务大局,争先创优”活动。活动突出“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通过活动开展,形成良好导向,使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同心同德、共创佳绩。
4、加强和廉政建设,树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继续在全局系统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行政行为,树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定期深入基层,搞好调研,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及监督机制,将我局工作及干部职工自觉置于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切实落实《中共xx县委、xx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认真组织实施兜底脱贫工程,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结合民政工作职责,强化制度保障,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按照扶贫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托底安全网,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识别,应保尽保。确保所有农村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贫困人口(以下简称“两无”贫困人口)、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障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强衔接,形成合力。加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资源整合,全面形成各项保障救助制度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合力保障的良好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逐步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1.全面实行低保兜底,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按照实行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以县扶贫办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各乡镇对所登记建档的贫困家庭逐一进行核实。对“两无”贫困人口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增发保障金。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要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

(二)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1.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供养水平。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护理补贴制度,逐步解决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难题。

2.加强特困供养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定额补助,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探索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或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3.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继续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孤儿健康成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调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4.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工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三)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积极对上争取医疗救助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县级财政根据测算的资金需求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实施过程中的缺口部分,县级财政应及时予以兜底。

2.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等。

3.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的全部参合资金,资助率达到100%。

4.适当提高住院救助比例。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重点救助对象救助不设门槛费。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分病种进行救助。病种范围内按70%给予救助,不是病种范围内的按15%给予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比例不低于90%。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急性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按xx卫农〔2020〕34号文件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执行。对经上述各种保险补偿(含保底补偿)或医疗救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救助对象,酌情予以二次救助。

(四)规范临时救助制度,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

1.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有关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和“救急难”实施方案,适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全面建立以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有效保障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

2.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3.拓展临时救助方式。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实际需求,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提供转介服务。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落实配备相应机构人员,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全面发挥救急难的作用。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五)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衔接,形成兜底扶贫合力

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之间的衔接,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与社会力量参与之间的衔接,形成各项社会保障救助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各项社会保障救助资源充分整合,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的良好格局。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充分利用省、市两级建立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立起纵向贯通市县,横向联通各有关部门(机构)的信息共享体系,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公正高效认定。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实保障。健全完善以社会救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评议等审核职责等相关具体责任和工作职责,设立村(居)社会救助信息员,彻底排查所辖区域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特别是高度关注急难救助对象,坚决防止出现因救助不及时、不到位而引起的不良事件发生。畅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队伍建设,按工作量和相关要求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安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健全政府牵头、涉及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相关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通过日常联系、会议协调、简报交流、督查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密切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做好平台接入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之间、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统筹衔接。履行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统筹职责,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要围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落实。县民政局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督查督办、督促指导、领导分片包保等方式,确保督查检查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坚定打嬴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在全社会凝聚起扶贫济困的强大正能量和良好氛围。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化环境年活动整改方案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化环境年活动整改方案内容显示中文章标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化环境年活动整改方案
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在机关广泛开展了“优化环境年”活动。在进行集中查摆的基础上,对照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的确定了整改方案。1、开展一项活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充实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推广“三个一”学习机制注重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与进俱进、充满活力的学习型机关。2、加强劳动执法。一是抓源头,把好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总闸门。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实现劳动关系法制化、规范化。二是抓重点,打好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攻坚战。对拖欠工资较为严重的单位重点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依法办案,秉公办案。三是抓漏洞,推动各类企业的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对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瞒报、漏报缴费基数的违法行为,严格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四是抓规范,加强劳动关系的调整。深入开展劳动年审工作,理顺劳动关系,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使之自醒自警,自觉履行劳动保障义务.3、切实转变职能,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局班子要带头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变权力为服务,变职务为责任,把为基层、为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服务视为天职,以工作对象满意为最高标准,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群众纪律教育;强化民本意识,杜绝“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提倡“三办”(热情办,马上办,办得好),推行首办责任制。要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秉公执法教育,努力营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亲民爱民、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引导大家把智慧和力量集中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引导到为基层为企业以及全县干部职工服务上来,形成人人讲奉献,人人比服务的良好风尚,树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经济、服务基层、公道正派的新形象。为保证整改方案落实到位,局成立整改工作督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党委委员、副局长为成员,按月听取各科室的整改进度。各科室要根据自身职能,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于x月底前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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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编制工作方案


县政府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编制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全县的具体实际,深化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着力解决“十二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市局和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县“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按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前期研究(12月-20xx年1月)

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召开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落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规划编制的内容、任务和工作要求。局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对“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并结合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提出了未来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初步思路;各股室和经办机构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开展了调查研究。在调研中,既注重科学预测未来5年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趋势,提出了有利于促进全县“两个强力推进”和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充分就业,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发展目标、任务及支撑政策外,还充分考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所亟需的支撑能力建设问题,即既重视对事业发展的规划,又重视对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发展规划,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支撑能力不足的问题。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结束。

第二阶段:编制规划纲要框架(20xx年2月-6月)

1、组织各经办机构、股室开展规划编制专题调研工作(4月前后进行);

2、结合调研情况和市局、县政府的有关要求,起草纲要框架,并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意见(5月上旬完成);

3、综合修订意见形成正式《纲要框架》,报送市局和县政府(6月上旬完成)。

第三阶段:编制规划纲要草案(20xx年7月-12月)分8个步骤实施:

1、根据《纲要框架》和前期形成的重点规划内容起草《规划纲要(草案)》(8月底前完成);

2、召开专题座谈会,组织各经办机构、股室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修订、补充(9月中旬完成);

3、局办公室综合整理各经办机构、股室反馈的修订意见形成《规划纲要(草案)》第二稿(9月底前完成);

4、将《规划纲要(草案)》第二稿返回各经办机构、股室再次征求意见(10月中旬完成);

5、办公室综合整理各经办机构、股室提出的并经各分管领导审定的第二审意见形成《规划纲要(草案)》第三稿(10月下旬完成);

6、呈局分管领导审定形成第四稿(11月上旬完成);

7、提交局长审定,根据局长指示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12月中旬完成)

8、综合各方反馈意见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式草案。

三、突出抓好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的重点环节

编制好“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意义重大,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抓好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的重点环节,其中组织开展好“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非常关键,现将我县需要重点研究的24项问题分解,下达给各经办机构、股室,并在20xx年5月上旬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1、“十二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总体思路研究(局办公室和各经办机构)

2、“十二五”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就业和劳动关系影响及对策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劳动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县就业局配合)

3、“十二五”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劳动仲裁院牵头,劳动监察股、县就业局配合)

4、“十二五”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社会保障的影响和对策研究(社保股牵头,培训就业股、县社保局、事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5、扩大和稳定就业战略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县就业局配合)

6、建立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县就业局配合)

7、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体系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职业技能鉴定站、县就业局配合)

8、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社保股牵头,县社保局配合)

9、完善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研究(社保股牵头,县医保局、县社保局配合)

10、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和调控体系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县就业局配

县政府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编制工作方案第2页

合)

11、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研究(社保股牵头,县社保局配合)

12、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社保股牵头,县社保局配合)

1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社保股牵头,培训就业股、县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14、健全社保基金监管体系研究(基金监督股牵头,县社保局、事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15、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研究(社保股牵头,行政审批股、县社保局、事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16、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研究(劳动仲裁院牵头,劳动监察大队配合)

17、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研究(劳动监察大队牵头,劳动仲裁院配合)

18、健全劳动仲裁工作体系研究(劳动仲裁院牵头,劳动监察大队配合)

19、健全劳动监察工作体系研究(劳动监察科牵头,劳动仲裁科配合)

20、健全农民工工作体系研究(办公室牵头,培训就业股、社保股、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县就业局、事保局、社保局、医保局配合)

21、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战略问题研究(培训就业股牵头,县就业局配合)

2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策研究(职业技能鉴定站牵头,培训就业股、县就业局配合)

23、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研究(办公室牵头,县社保局、事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24、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办公室牵头,培训就业科、社保股、基层管理股、县社保局、事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配合)

为确保规划(草案)编制质量,在组织开展编制过程中采取上下结合、左右结合方式,以局内各业务股室为主要责任主体,同时充分发挥各经办机构和社会各方面专家的作用,在对“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基础上,结合全国和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走势,认真分析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划“十二五”发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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