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强殡葬改革扩大火化区实施方案

机遇从不光顾没有准备的头脑。我们接到工作任务不知如何下手的时候我们免不了制定一份全面的方案,方案可以提高我们个人的直觉能力和察觉到工作重点的观察力。您是否在为写好方案而烦恼呢?你不妨看看县加强殡葬改革扩大火化区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县加强殡葬改革扩大火化区实施方案县加强殡葬改革扩大火化区实施方案

我县自年月日零时起在××本岛推行遗体火化以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扩大金平岛为火化区。现就××村推行火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加大殡葬改革力度,革除丧葬陋习,大力推行火化,改革土葬,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风景旅游资源,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推行火化的对象及要求
×全村扩展为遗体火化区,从××年月日零时起,××火化区内的人员死亡,或非火化区人员在金平火化区死亡的,一律实行火化。同时,为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对××火化区内的各类丧葬用品制造、销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以确保推行火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节约我县的有限土地资源,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要加强对骨灰安葬工作的管理力度,大力提倡不保留骨灰或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它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若需保留骨灰的,必须统一纳入骨灰墓地或存放骨灰的纪念堂、塔,实行骨灰处理跟踪监督管理制度,严禁将骨灰入棺土葬(包括已购买或建造寿坟的丧户)。
三、施步骤:分准备、检查、实施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扩大火化区,是我县殡葬改革的又一次升位。涉及到火化区的千家万户,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是一场新的殡葬改革。为了能顺利完成扩大火化区的工作任务,必须做好三个方面准备工作。
⒈组织准备:扩大火化区工作县政府牵头,职能部门指导,××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协调同合。为此××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扩大火化区的殡葬管理组织,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村也要建立相应组织,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村民小组长为殡葬联络员,确定工作的职责和范围,上报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从而保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形成一个完整的殡葬管理网络。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镇政府要根据政府发布的《××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制定出台××镇扩大火化区工作的实施细则,上报确定火化时间。
以上工作要求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⒉舆论准备:××政府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扩大火化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宣传内容上,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殡葬改革的规定,宣传《××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在宣传形式上,要充分发挥现有的新闻舆论工具,组织广播、电台开展专项报道活动,并落实金平地区横幅、标语悬挂、张帖,有线电视、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要向广大干部、群众讲清火葬的好处及土葬的危害,讲清殡葬改革的意义、目的、办法。造成强大的声势,真正做到殡葬改革工作在××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干部、群众逐步更新观念,消除思想顾虑,自觉投入到这次扩大火化区的殡葬改革中去。
×年月日之前把《××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发至××区各村内张贴并把《通告》印发至每家每户。××年月
日××政府组织召开“××县××镇扩大火化区动员大会”,并将大会作为舆论宣传的必须内容。
⒉设施准备:为确保推行火葬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为丧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政府要抓好各项服务设施的准备工作。规划好骨灰墓地的建设,为丧户提供骨灰的安葬。
(二)检查阶段
×年月日之前由××政府对扩大的火化区的各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年月日之前,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扩大出口的火化区前期准备工作作一次全面的了解检查。了解检查的内容为:⒈建立组织人员落实情况;⒉舆论宣传情况;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情况;⒋公益性墓地规划情况;⒌了解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
(三)实施阶段
县政府在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后,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学习讨论使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共识。在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及时到位。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⒈联系新闻部门加强新闻报道,尤其在火葬过程中处理的人或事要及时予以跟踪曝光。
⒉××镇、××各村委会必须充分发挥管理网络的作用,切实做到人员到位,信息反馈畅通,村委会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对本辖区内的岁以上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丧情。及时报告出现的问题,发免造成被动局面。
⒊从执行火化的第一天起,××镇及××各村委一定要切实注意动向对于第一个亡故者,必须做到上门服务,使其亲属自学地遵守《通告》县加强殡葬改革扩大火化区实施方案

县加强殡葬改革扩大火化区实施方案规定办理丧事,为顺利推行火化工作奠定基础。
⒋对于违反政策规定,拒绝执行《通告》规定的,××镇和村委会要作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丧户把遗体送上接尸车,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个别经工作仍拒不执行,将尸体土葬的,要采用果断措施,强行起棺火化,一切费用由丧户自负。对于严重违反《通告》规定的丧葬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给当事人必要的处罚,以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

县加强殡葬改革扩大火化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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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各总支、村委会、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殡改工作全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起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本文 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xx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镇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陈涛镇长任组长。李廷山、宋其跃、胡维峰任副组长,民政、派出所、综治办、工商、司法、土管所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龚连明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xx省殡葬管理办法》和《xx市殡葬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实施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治理青山绿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宏伟目标,把改善生态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实施殡葬改革这件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殡葬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各镇乡(街道)、村(居)相应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殡葬改革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基层在实施殡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村(居)作为基层一线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殡葬管理员,从而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和管理体系。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市殡葬管理机构要加强督查和管理。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骨灰有序流动和公墓、骨灰楼(堂)的管理工作,杜绝本辖区土葬、“二重葬”、旧墓翻新等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市、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稳步实施新修订出台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暂行规定》。要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核准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确保骨灰安葬、安放落实到位。

四、加快公墓及骨灰楼建设,不断夯实殡葬改革基础

市规划、民政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xx市公墓及骨灰楼建设规划》,按照xx群众殡葬习俗观念,遵循建设公益性公墓为主、骨灰楼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公益性公墓及骨灰楼。骨灰楼建设按5000-10000人口配置,姓氏宗族复杂的村(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为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森林公园与公益性公墓相配套建设的模式,先选择在xx、xx、xx等条件较好的镇乡(街道)作为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今后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原则上由镇、村集体投入,市财政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市殡葬管理部门和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强对公墓及骨灰楼的管理,帮助公墓及骨灰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公墓及骨灰楼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殡葬法规政策,严格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弄虚作假,为丧属提供假证明,或调包骨灰,违者按《xx省殡葬管理办法》及《xx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严格掌握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以说服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整治乱建坟墓工作。倡导文明的骨灰处理方式,如推广花葬、海葬、树葬、草坪葬等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新葬法,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丧葬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违规行为

(一)整治清理乱埋乱建坟墓。市政府重新划定禁坟区(即“三沿五区”)具体范围为:沿高速公路、省道、县(市)道两侧山地;沿河流主干道两侧山地;沿铁路两侧山地;耕地、林业保护区;城市公园、旅游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及水源保护区。严禁在禁坟区内新修或翻修坟墓,禁坟区内已出现的水泥、石头坟墓要予以清理。

(二)查处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等违规行为。各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大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的监控、查处力度,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对遗体异地火化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土葬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顶风作案的采取挖棺强行火化。对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要坚决取缔。宣传、效能办、民政、公安、文明办、国土、规划、林业、环保、卫生、交通、科技文体、民宗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坚决杜绝殡葬违规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三)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非法行为。市殡葬改革督查执法队要加大对破坏殡葬改革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研究制定一套强有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力的打击严惩措施。对从事干扰破坏殡葬改革,利用殡仪服务进行欺诈骗取钱财,在群众中产生及其恶劣影响的不法分子予以严惩。

七、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殡葬改革工作整体合力,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民政部门作为主管殡葬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窗口服务,实施骨灰有序流动,治理乱埋乱葬,加强公墓骨灰楼管理。林业部门要强化林地管理,加大对毁林建坟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好公墓、骨灰楼(堂)建设用地审批关,依法对违规占地建坟予以查处;公安部门加大对扰乱殡葬秩序的不法分子打击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乱建坟墓、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和殡葬管理部门的内部工作人员收受红包礼物等不良行为要予以惩处;宣传部门、文明办要将殡葬改革纳入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将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作为评先创优条件,并及时曝光殡葬改革过程中顶风作案的违规事件。

全面实行遗体火化实施方案


全面实行遗体火化实施方案


为强力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建立科学文明的丧葬方式,提升城乡文明水平,根据《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县至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状》、《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89号)及省、市、县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绿色殡葬,构建和谐”为主题,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加大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法律、行政等手段,破除丧葬陋习,大力推行火灾,改革土葬,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41个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及镇联系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由李秀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制定全镇全面实行遗体火化总体思路,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全面实行遗体火化中有关问题。
三、范围、时间及对象
(一)实行火化的区域范围。遵循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汉营、月山、前卫等37个村(社区)委员会为今年遗体火化范围,海龙、青龙、宝峰、酸水塘4个村委会不在火化区域范围内。
(二)实行火化的时间。从2月1日零时起实施。
(三)实行火化的对象。火化区域范围内37个村(社区)委员会的农(非)业人口死亡后的遗体,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除外。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涉及的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及时召开遗体火化工作动员会,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实行火化工作的认识,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深入宣传和发动。各村(社区)委员会采取广播、黑板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遗体火化的通告》等相关政策法规及殡葬改革的各项措施,要让群众的知晓率达100%。
(三)各村(社区)委员会在往年的基础上要完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村(社区)委员会要设立1名殡葬改革联络员,具体负责殡葬改革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
(四)各村(社区)委员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全面实行火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五)火化工作实施后,凡属火化区域内的对象死亡后一律实行火葬,禁止土葬。死亡人员的亲属或亲友应及时向村(社区)委员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殡葬改革联络员报告,再由殡葬改革联络员在12小时内向镇联系点通报情况,以便在规定时限内由镇联系点负责联系殡仪馆对尸体进行火化。死亡火化后骨灰必须进入公墓安葬。
(六)切实做好丧属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坚决制止土葬、改革丧葬习俗。对违反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个别反复做工作教育仍不执行政策的,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遗体火化的通告》第四条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相关政策列入村规民约中,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委员会工作措施和殡葬联络员要落实到位,做到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补助奖励措施。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89号)规定,对镇辖区内的人口,亡故后遗体依照殡葬法规实行火化的,给予丧属一次性600元的补助;对火化后骨灰进入公墓内安葬的,再给予丧属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每具遗体火化进入公墓安葬后,我镇再次给予丧属200元的补助。各村(社区)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助措施。补助金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发放,由死者家属提供死者《火化证》、火化委托书、骨灰安葬证明、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统一到镇民政办领取。
(三)加大奖惩激励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殡葬改革工作以联系点负责为主,列入我镇一月一考核中,各村(社区)每死亡一人,村(社区)及镇联系点干部不及时上报情况到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镇村(社区)干部从一月一考核中扣除奖金50元/人.月,不入户做工作的扣除100元/人.月。每死亡一起村(社区)及镇联系点干部及时上报信息并做通工作火化的,奖励该村(社区)100元,联系站所奖励100元。
(四)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党团员和领导干部在实行火化、简办丧事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殡葬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发挥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民间组织在教育引导群众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力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
(五)加强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为保障此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镇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差别化考核》中,同时,镇纪委将对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方案一: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方案二: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城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双鸭山市委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集贤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棚户区界定

城镇棚户区是城镇建成区范围内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三、棚户区基本情况

我县棚户区占地总面积332.5万平方米,拆迁房屋面积103.75万平方米,预计可开发房屋面积432.8万平方米。

四、工作目标

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中1.2万余户、4.8万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改造原则

(一)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属地化实施的原则。县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组织实施主体、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全权负责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坚持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改造的开发项目,应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四)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

六、建设标准

(一)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户型设计分别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迁住房要达到基本入住条件,配套设施齐全﹙水、电、热、通讯﹚,以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户区改造新建小区应按照规划要求,确保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建设物业用房、社区用房,保证供热、供电、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做到物业管理规范,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四)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并由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七、资金筹措

(一)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县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县发改委、财政、建设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节能减排、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政策资金支持的有利契机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

(二)每年在新增财力中安排适当资金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拓宽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渠道。吸引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同时,积极向银行推荐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

(四)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的,除向国家争取补助外,县财政预算、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安排廉租房建设。

(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八、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

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其土地出让金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并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二)税费政策。

1、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属县级管理权限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户区改造项目原拆迁面积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设费。

3、符合城镇建设规划且棚户区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参照棚户区优惠政策执行。

4、对重点区域其他开发建设项目,由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收费标准。

5、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地税部门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被拆迁人依据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三)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有照房屋拆一还一,其他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回迁最低保障户型和上靠户型面积标准(最低保障户型面积不得小于45﹐,上靠户型面积为60﹐),超出原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廉租房建设工程。所谓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项工程要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须达到总规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规划方案,报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符合农民特点的住房。

九、组织实施

(一)审批提速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一口式收费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二)调查摸底

社区办、县房产处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每片棚户区逐户进行排查,摸清计划改造棚户区内居民的住房面积、户型、人口、生活状况、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况,一户一档,汇编成册。

(三)编制计划

依据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方案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五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改造建设计划。

(四)依法组织拆迁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拆迁法规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社区组织作用,做好群众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拆迁。

(五)加强建设监管

要依法组织开发、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强化监管,安全施工,确保房屋建设质量。

十、强化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集贤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许德东县长为组长,有关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组成,代表县政府管理城镇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负责改造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政策执行、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信息综合反馈等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改造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推进实施、督办考核工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筹集建设资金;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县财政、发改、国土、税务、银行、电力、物价、水务、公安、人防、消防、劳动、统计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方案三: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城市改造的实际,以及民风、民俗、文化内涵等实际情况,在2010年、2011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最近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惠民政策精神,按照县政府提出的改造老城、扩建新城、全力打造滨江港城的要求,以改善民生,创建宜居宜业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重民生,保增长,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着力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步伐,为实现和谐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意见

(一)政策依据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xx〕295号)、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8〕31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08〕10号)等相关文件及国家、省、市召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

(二)棚户区界定及确定

城市棚户区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拆迁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我县棚户区改造区块的确定,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文件要求选定,报县政府审定。

(三)棚户区改造的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结合,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2、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先行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统一征收,分步实施。

3、坚持依法运作,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依法征收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妥善解决好各方面问题,以保持社会稳定。自2010年开始,县政府不再审批零散的开发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以棚户区改造的形式集中连片开发有序进行。

(四)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在5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少于建筑面积的70%。

2、新建的回迁房为毛坯房,由被征收房户自主装修。

3、棚户区改造新建小区应按照规划要求,确保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建设物业用房,居民活动室,适当考虑社区用房,保证分户计量供暖、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的畅通,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做到物业管理规范,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4、建筑节能符合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棚户区改造小区的物业由开发企业提出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意见,报县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批确定。

(五)优惠政策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8〕3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1、对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土地出让金除上解部分资金外,其它地方政府可支配资金全部用于该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棚改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大修理基金30元、劳保基金24.9元,免收其他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户区居民因征收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征收补偿款的,免征契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房屋价按棚改政策不同,分偿还原征收面积、上套(靠)户型面积、上调户型面积、增加面积四种形式收取。纳税人按照政府确定的征收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按注明的征收建筑面积补偿被征收户,填制《棚户区改造回迁暂不征税申请表》和《回迁安置房屋分户明细表》经市(地)和县(市)、区棚改办、地税局核准分别享受税收政策。

(1)偿还原征收面积部门,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2)纳税人以建安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套(靠)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以开发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调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4)纳税人以上述价格安置被征收人后,被征收人还面积增加安置面积的,对纳税人按照商品房市场价格收取的房款,依法征收相关税费。

5、被征收人依据国家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6、对在建工程完成投资30%以上的项目,允许进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7、对在建工程完成到主体两层以上或工程造价25%以上,由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预售许可,开发企业方可进行预售,预售资金应缴银行建设专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六)补偿办法

对于县城内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补偿,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进行。

1、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办法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8〕31号)的有关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征一还一。我县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更多,特制定下列补偿办法。

(1)私有产权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按原面积(指房屋所有权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征一还一,无产权证的主房,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无产权证砖瓦结构以上的门房、仓房,开发商可以按建筑面积不高于1比0.5的比例还建;其他占地面积(含附属设施)按不高于1比0.3的比例还建。回迁时选择多层楼房底层和顶层的(一层为车库的,以二层为底层;顶层建阁楼的,以下一层为顶层),原面积部分不结算楼层差价款;选择其他楼层的,回迁户向开发企业补交楼层差价款,每平方米100元。征收房屋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的,如回迁时需要扩大面积的,可享受5平方米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按每平方米1450元确定)。

(2)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照标明商服用途和建筑面积,实行征一还一,但不找结构差价。无产权证的,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面积减少部分实行货币补偿,即按原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被征收人自愿增加面积的,增加面积部分按市场销售价格购买。调换的商服房屋跨度18米的,开间不低于3.6米;跨度15米的开间的,不低于3.3米;跨度12米以内的,开间不低于3米。

(3)对房屋所有权证标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且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回迁时基本按原位置回迁,按规划要求,建商服还商服、建住宅还住宅,但仅限临主次干道的第一户,其余不享受此规定。

(4)被征收人回迁面积小于原征收面积,剩余房屋面积按市场价格予以货币补偿。

(5)对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特困户、低保户,在民政部门确认并出具相关手续后,有产权证照的房屋,按原面积征一还一达不到50平方米的,由开发企业补到50平方米。并且不因居住楼房取消特困户、低保户待遇。

(6)实行回迁安置的,按签定安置补偿协议先后顺序选择房屋,同时签定协议的利用电子摇号确定顺序。

(7)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货币补偿办法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必须出具房屋产权证照,其征收补偿金额一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对于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商服的房屋,且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并有独立产权)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正在营业且一年以上三个基本条件,可按商服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对于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4)被征收人土地使用面积内的棚厦等附房设施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5)被征收人在接到评估报告后,对估价结果有异议时,自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7日内,可直接申请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估价结果进行鉴定,估价结果以鉴定结论为准,房地产估价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七)征收、搬迁方式

由县政府确定棚户区改造地块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面向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公开招标。由中标企业编制修详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开招标后,由县政府授权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征收。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补偿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费用由企业负责。

(八)相关规定

1、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开发企业,开发前需将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包括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到指定银行账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

2、对实行回迁安置的,按回迁面积,以成本价格为基数,由开发企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其总额10%的保证金,如违反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或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酌情予以扣减。未出现问题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予以返还。

3、对实行货币补偿的,确定评估价格后,由开发企业将补偿资金足额存储到征收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4、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分期建设的,须由县政府审定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分期建设的,先期建设部分正常缴纳税费。

5、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屋买受人(包括以产权调换方式回迁安置户)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6、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后,开发应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对燃气没有入户和没有安装热计量表的住宅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开发企业在验收合格后90天内,完善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全部手续。

7、实行棚户区改造的小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须经县政府批准。

8、由开发企业原因致使不能按时回迁的,自逾期之日起,由开发企业发给被征收人每月每户600元的搬迁临时安置费。

9、征收非住宅房屋,其设备、原辅材料等由被征收人自行搬迁,停业损失按有关规定计算,由征收人一次性给付。对虽有营业执照,但征收时已停止营业活动、且不能出具纳税票据的,不予支付停业损失费。

本方案与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不一致时,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县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县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根据教育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和县委安排部署,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为目标,以管办机制、培养方式、资源配置、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改革为重点,形成有利于促进我县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加快建设素质教育试点县和教育强县的战略目标,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储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构建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

(二)坚持优先发展。把保证“三个优先”、“三个增长”作为教育改革的基本保障,形成县委县政府统筹、镇(办)及部门共推、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机制和氛围,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三)坚持促进公平。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教育改革的价值取向,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资源公平、制度公平、机会公平。

(四)坚持依法治教。把于法有据、坚守底线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石,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

(五)坚持创新驱动。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作为教育改革的根本动力,充分释放创新活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主要目标

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深化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投入保障机制等改革试点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加快省级教育强县工作进程。

四、重要任务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理清发展权责关系

1.强化教育分级管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县委、县政府定期研教议教,切实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形成重教兴教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健全县政府统筹,主管部门、镇(办)分级管理的体制,强化镇(办)教育发展的属地管理职能。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根据权责关系探索建立政府宏观管教育、学校专心办教育、社会参与评教育的“管办评”分离发展机制。

2.推动部门职能转变。县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国土、住建、民政、公安、消防、市监、文化、税务、审计等部门,根据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积极主动作为,转变职能,创新体制机制,优先支持教育发展,在服务教育上尽心竭力,共推教育持续优质发展。

3.加强学校内部治理。加快中小学章程建设,健全中小学校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子发挥管理核心作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参与管理监督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推动形成校长负责、民主管理、家校沟通、社会监督的中小学治理结构。

(二)深化保障机制改革,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1.强化教育经费保障。坚持把教育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确保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足额安排上级专项资金配套经费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并按规定比例用于教育,足额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并全额用于教育。严格执行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

2.强化学校建设保障。建立健全学校建设保障机制,城镇规划优先预留教育用地,年度用地指标优先保证学校建设,实现学校建设与城镇拓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大教育项目储备力度,建成县级教育项目库,优化教育项目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实施步伐,提高教育项目管理效益。

3.强化校园安全保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安全保障机制,完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校园安保服务。创新涉校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机制,组建由县教育、综治、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组成的学校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处理校园纠纷,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水平。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出台《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意见》。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多元教育体系

1.普惠发展学前教育。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完善配备、培养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贯彻落实《**省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意见》,大力实施第二、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镇(办)设中心幼儿园、完全小学设附属幼儿园、村校设幼教班点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公办幼儿园覆盖面;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等方式,促进民办幼儿园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服务。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幼儿园质量监测评估,提高保教质量。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优化校点布局调整,推动形成“小学(学前)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发展格局。探索开展联片教研、结对帮扶、交流轮岗、体音美教师统派制、大学区管理等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根据发展需要完成**县幼儿园迁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改扩建等建设任务,不断满足学生入学所需。完成全县中小学校“三通两平台”建设,提升全县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确保2016年省级教育强县和素质教育试点县通过验收。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制定《**县中小学幼儿园管理细则》。

3.优质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确保高考质量逐年提升、二本以上人数逐年突破。启动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推动**中学与**一中联合办学,成立**一中**学区;与民办院校(培训机构)合作,强化师生培训交流;加强与韩国、新加坡、泰国知名大学的合作,开办国际班,组织优秀师生赴韩国、新加坡、泰国中学、大学考察学习,接受国际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加强选课走班制的实践,同时实施导师制、学分制管理,确保学科走班的教学质量和育人成效。

4.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和**生源总体不足的实际,着眼长远,实行普高职高教育一体化,高中招生职普比调控在4:6左右,同时在普高就读一年后实行分流,高二学业考试后有意愿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学生,由县职教中心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获得技能证书);对愿意参加单招学生组织对口升学培训。为全体学生搭建升学、就业立交桥,构建普教、职教相互融合的特色高中阶段教育。

5.统筹发展社区教育。将社区教育、终身学习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统筹县教育、民政、人社、妇联、团委、司法、扶贫等单位、镇(办)各类资源,建成覆盖县、镇、村的教育网络,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开放便捷的社区教育与培训服务,形成社区教育合力,助推学习型县城建设,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立覆盖全县所有镇办的农科教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农技校,实行政府统筹、部门合作的管理模式,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成立县社区教育学院,统筹开展全县社区教育工作,各社区教育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计划”五落实,提高社区教育服务水平。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1.优化德育教育。把立德树人放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首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三爱三节”(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深化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课程建设和学科教学,落实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专题教育,加强学科德育渗透,最大程度发挥教学育人功能。贯彻落实《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孝义文化、历史文化、印象文化、民俗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融入中小学德育课程,编制具有**特色的地方德育教材。加强红岩寺、凤凰、乾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依托**丰厚的文化资源、旅游资源、绿色生态资源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实践体验活动。建立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爱心公益活动。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开展“优化社区育人环境”、“争做**好少年”等活动。创新中小学德育常规、班级教育、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实践体验、家校共育等德育教育方法,打造**德育教育特色。

2.提升教学质量。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激发教育教学创新活力,形成切合**实际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各类课程,扎实开展地方和校本课程,促进校本课程多样化,落实好阳光体育活动和国防教育课。强化教学教研常规管理,优化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试考查和教研等教学环节,实施有效课堂,培育并追求高效课堂。认真落实课程标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多元、开放、包容的课堂教学模式。出台《**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激励广大教师比学赶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加强艺体教育。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积极改善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条件。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学校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运动,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每年一次免费体检制度,加强学生军训工作。抓好学校社团活动和丰富多彩的大课间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切实抓好学生社团、艺术辅助、兴趣小组、“体育艺术2+1”等艺体活动,为学生搭建展示、成长平台,全面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成为创建10所以上市级体育、艺术特色学校。

4.强化健康教育。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心理辅导教师队伍,培训培养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完成全县所有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心理辅导与疏导,促进师生身心健康。重视师生心理成长规律研究,开好健康课,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师生掌握心理保健知识。

5.强化精细管理。出台学校精细化管理细则,制定印发了《健全教育管理体制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五年(2015-2020年)行动计划》,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新课程改革,不断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成立教职工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推行民主决策,实行校务公开,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推行班干部轮流担任,学生自主管理班级、宿舍、食堂,为学生全面发展搭建成长舞台,让每名学生在班干部岗位上得到锻炼。推行“八查三清一量化”、“一监督两自主三落实”“三查两演练两协议两报告”管理制度,确保教育工作处处有管理、时时见管理、人人会管理,让教师受教益、学生得成长、教育得发展。

(五)深化招生考试改革,促进教育机会均等

1.改革招生机制。贯彻落实《**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具有公信力的招生制度,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逐步推进学区制、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划片招生改革。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校、均衡编班,杜绝“重点校”、“重点班”,化解择校、择班矛盾。严格执行**省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2.改革考试机制。落实国家高考、中考政策,推行中考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健全高中招生比例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的办法。

(六)深化干部人事改革,激发队伍整体活力

1.重视培养招聘。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开展体育、音乐、美术、幼教等紧缺学科师资培养和招聘,每年通过招录师范生、特岗教师、人才振兴计划等不断强化师资队伍。

2.强化全员培训。强化教师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坚持和创新教师岗前培训,加强新教师入职教育。落实教师“一人一策”和全员培训制度,促进教师终身学习。改革教师培训内容和方式,深化国培、市培、县培、校培“四培联动”,坚持每年聘请知名专家为全县教师开展培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完善岗位管理。严格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全面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健全学校领导干部管理机制,出台《**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干部管理体系,明确干部管理权限,厘清干部管理职责,畅通干部任职渠道。建立健全进城考调、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等机制,出台《**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意见》、 《**县教职员工调配交流及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推进干部交流调配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4.强化待遇保障。建立教师奖励制度,执行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坚持表彰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全面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津贴。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出台《**县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绩效激励“杠杆”。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持续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切实落实教师医疗、体检、养老等社会保障。

(七)深化评价方式改革,推动教育健康发展

1.强化教育督导。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健全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衔接顺畅、统筹有力的工作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支持、相互制约机制。建立行政监督、科学评价、指导有机结合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全面落实和创新学校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健全和推进督导结果公示公告、公众参与、限期整改、约谈问责制度。

2.优化学校评价。健全学校自律、部门监管、家长和社会参与的评价机制,注重多元分类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完善《**县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评估办法》《**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强化质量目标管理考核。

3.优化教师评价。建立以师德为首、质量为重,教师自评和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既重定性评价、定量评价,更重分解性评价、稳定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灵活性评价。建立教师成长档案,推动教师专业化成长。

4.优化学生评价。全面落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坚持素质与能力的人才评价导向,推行绿色阳光评价。全面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点关注学生习惯养成、课业负担、学习品质、能力培养等过程性内容,建立并完善学生成长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科教局、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民政局、文广局、审计局、科协、环保局、综治办、市监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全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教局,县科教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目标责任制和改革会商机制,各相关部门、各镇(办)要强化改革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确保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二)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媒体深度参与宣传报道教育改革的机制,广泛宣传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义和措施,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让人民群众既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又认识到改革的渐进性、复杂性,为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督查指导。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将综合改革落实情况纳入职能部门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和检查,密切跟踪综合改革进程。积极开展跟踪调研,强化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教育综合改革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避免出现大的偏差和失误。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惠民利民为根本,以破解难题为抓手,以相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体制改革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巩固成果原则。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要不断巩固,形成长效机制,为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提供良好基础。

坚持稳中求进原则。文化体制改革关乎民生,关系社会稳定,推进过程中必须“稳”字当头,积极稳妥,处理好改革速度与改革质量的关系,让各项改革在稳定基础上扎实有效推进。

坚持协同推进原则。文化体制改革是改革这一庞大系统的子系统,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各单位要分工合作、沟通衔接、共享信息,共同推进改革。

三、改革任务

1、加快转变文化行政部门职能。深入研究党政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成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的初步方案。完成全县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与文化市场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2、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开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改革试点,推动县图书馆、文化馆理事会制度的准备工作。按统一要求推动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3、完善互联网管理和舆论引导机制。研究制定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相联动的工作制度。

4、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由文化部门牵头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电视村村通。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体院坝”。推进“**.百姓直通车”示范项目创建,统筹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等文化示范工程,建设32个村级文化活动室、4个农民工文化驿站。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成立**县文化志愿者领导小组及文化志愿者协会,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工程制度化、常态化。探索搭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开展大型文艺活动的财政资金用于购买公共文化惠民服务。

5、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规范文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完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定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文化惠民服务的管理办法,制定推动文化与科技以、旅游生态、城乡建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整合文广新系统经营资源及资产。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和制度建设,做好执法装备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文化市场委托协管工作。

6、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优秀文化创作体系,打造**农民画品牌,实施**故居维修,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整体性、生产性保护机构,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推荐申报工作。

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缓解各乡(镇)普遍存在的财政困难、资金周转难等现象,保障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柯坪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客观公正地处理乡(镇)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当前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是符合我县实际。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县、乡利益分配不变原则。严格按照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原则,在乡(镇)财政体制实施期间,除财税政策调整外,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和定额上交(补助)基数不变。
(二)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原则。乡(镇)政府按《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三)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所有,县财政不得集中或平调。
(四)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各项支出,其审批权,仍按乡(镇)原有规定程序办理。
(五)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乡(镇)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
(六)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乡财县管乡用”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分离,由县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县财政局、乡财股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具体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经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同时上报县财政部门。乡(镇)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调整的,由乡(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部门审核。
(二)账户统设。撤销原乡(镇)各站所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在金融机构开设“收入待解户”、“基本支出户”、“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四个账户。
“收入待解户”仅限于乡(镇)所收的契税、耕地占用税、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外收入及乡(镇)各站所的上级补助收入的报解。“基本支出户”主要用于各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其他项目的收支核算。“专项资金专户”主要用于“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抗震安居”等国家明文规定需要进行专户核算的专项资金,实行一个账户,分账核算的办法。“村级资金专户”主要用于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收支核算。
(三)集中收付。乡(镇)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按有关规定分别上缴县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根据乡(镇)财政预算和用款计划,定期拨付到“基本支出户”。根据我县特殊环境,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各乡(镇)还将严格实行“支出限定用款额度,逐级核定下拨和预提备用金制度”(阿恰、启浪、玉尔其、盖孜力每月用款额度5000元,柯坪镇每月用款额度20xx元)各单位不得超额支出,不得向银行或私人举债。如遇特殊情况,报县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动用预提备用金;村级财务可参照执行。
(四)采购统办。各乡(镇)的物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柯坪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及《柯坪县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批量在20xx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依照集中采购目录,编制和申报采购计划,由乡(镇)财股按照预算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财股从“收入待解专户”直接转入“乡(镇)政府采购专用支出户”进行集中采购。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乡财股,乡(镇)票据采取“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未经财税部门监制的票据均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村级财务使用票据向财政所提出申请,实行限量领购、以旧换新制度。

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四、操作方法
(一)机构和岗位设置
1、县财政局设立乡(镇)核算中心
乡(镇)核算中心主要职责是代理乡(镇)财政职能,专门管理乡(镇)财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汇总乡(镇)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审核各乡(镇)用款计划,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乡(镇)各项收入的分配和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负责票据管理,按月向乡(镇)府和县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2、乡(镇)设立会计核算站
主要职责是管理、核算乡(镇)及所属站所各项财务收支、税收管理,并承担乡(镇)财政所“两免一补”等职能。实行财政所、农税所、核算所“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联合办公机制。另外,乡(镇)核算站内设财政结算员、会计核算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票据专管员。财政结算员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本预算单位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库)。会计核算员负责乡(镇)各单位日常会计核算,按行业设多个岗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按月向乡(镇)政府和所属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出纳员负责核算站现金、支票的管理和收付结算业务。农税征管员负责乡(镇)范围内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涉农专项资金的兑付及发放。票据专管员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核销,建立票据管理台账。
3、乡(镇)及其所属站所各设一名报账员。
主要负责本单位用款计划编制,解决收入,报送收支单据等。
(二)建章立制
主要制定乡(镇)核算中心工作职责、报批程序、业务办结时限、股长职责、各业务岗位职责、乡(镇)核算站站长职责及核算员、会计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和票据专管员岗位职责。
(三)人员培训
重点培训财政部门预算的知识和基本要求、非税管理的操作要求,乡(镇)核算站如何建立核算体系、设立各类总分账、明细帐;结算员的结算、对账程序和各部门报账员的报账时间、审批程序、票据台账的建立和领取、核销程序。
(四)收入管理
1、国、地税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款由税务部门直接缴入县级国库。
2、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契税、耕地占用税收入、其他预算外收入、乡(镇)借款等收入全额缴入“收入待解户”,归集到“非税专户”和国库集中管理。
(五)支出管理
1、全面推行乡(镇)人员工资县级统发办法,把工资发放作为乡(镇)财政支出的第一顺序,对乡(镇)全额编制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发,银行待发;对其他个人支出如: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按预算安排,钱跟人走,确保拨付到位。
2、上级安排乡(镇)使用的各类专项资金,除继续实行县财政报账的以外,其他专项资金由相关业务股室直接拨付“专项资金支出户”。
3、对直接支付给农民的粮食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救灾优抚补助等国家对农民个人的补助,由乡(镇)核算站出具相关表格,报经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部门审批后从县国库或专户直接拨付乡(镇)“专项资金支出户”,由乡(镇)核算站统一组织发放。
4、乡(镇)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先由乡(镇)及其所属站所的报账员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领导签批后由乡(镇)核算站集中报“乡(镇)核算中心”审核。乡(镇)核算中心审核后由国库或非税专户拨入“基本支出户”,由乡(镇)按照规定使用,每月末开支单据经乡镇(站、所)长签字后,由核算会计审核加盖乡(镇)核算站图章入账。
5、乡(镇)政府的采购项目,由乡(镇)各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乡(镇)财政部按预算审核后,交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资金由国库或非税专户划入县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支付。
6、各乡(镇)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预、决算,乡(镇)根据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按工程进度提出基本建设资金申请,由国库或非税专户直接划入“专项资金支出户”。
7、为保证乡(镇)机关及各站所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办公需要,由各部门报账员提出用款计划,单位和部门领导签字,报经核算站审核后,预拨一定限额备用金。
8、以上各项支出的用款计划和拨付凭证,均保留、保存在乡(镇)核算中心备案。
(六)收支对账
1、乡(镇)财政结算员要建立乡(镇)分部门、分收入项目台账,按月与各部门进行收入结算,将收入与缴费相核对,定期清理各部门领用的票据,确保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库)。
2、乡(镇)财政结算员每月定期与乡(镇)各部门报账员核实备用金使用情况。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乡村两级政权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各乡(镇)财政要加强税收征收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乡(镇)所有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预算外收入要全部上缴县级开设的乡(镇)“收入待解户”中,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定期将“收入待解户”中的收入分别缴入县国库和预算外专户,实行综合预算,严格做到收缴、罚缴分离,提高预算内外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县级财政不得在财政体制外调用乡(镇)的财力。
(二)规范乡(镇)财政支出管理。乡(镇)财政要明确乡(镇)支出范围,健全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一般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原由乡(镇)统筹费开支的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乡村道路修建四项事业经费支出,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编制预算,结合可用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三)清理乡(镇)银行帐户、核实乡(镇)债务。全面清理乡(镇)银行帐户和票据,摸清乡(镇)收入家底。认真清理核定乡(镇)债权债务,并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镇)财股备案,严禁借清理债务之机变相增加债务。
(四)核实财政供养人员。要会同编办、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各乡(镇)党委、政府、事业单位在编、超编人员、乡(镇)自聘人员和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
(五)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实行县财政局管理为主、乡(镇)财政配合管理形式。由县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人事安排、业务管理考核和文明所创建等事宜。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改革纪律。各级财政要层层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各岗位制度,加强乡(镇)资金,用款,财务审批本文 ,报帐,债务管理以及帐务核算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实施步骤
为顺利开展此项活动,经过学习、考察、调查摸底,将柯坪县“乡财县管乡用”分四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年××月××*日-××月××*日)。首先要及时成立“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其次是召开由政府主要领导、财政局局长、乡(镇)主要领导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再次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改革期间工作秩序不乱和各项资金的安全。
(二)实施准备阶段(200××年××月××日---××月××日)。在“四乡一镇”和县直各单位全面实行报账制,彻底清理完银行帐户、预算内外资金、各种票据、财政供养人员和编制、清理并锁定乡村债务。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年××月---××月)。统一下发乡(镇)财政垂直管理的文件,撤销乡(镇)原有账户,设立新银行账户。建立工作机构,调整工作职责和岗位;办理“乡财县管乡用”乡(镇)财政改革移交手续;制定出乡(镇)所有收支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年××月—××月)。各乡(镇)对实施乡“财县管乡用”农村税费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上报县“乡财县管乡用”财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县“改革领导小组”将对试点乡(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召开总结、经验交流、表彰大会,完善办法,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奠定基础。
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XXX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上海市正在推进的二期课改精神,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促进学校教育内涵发展为目标,立足校本,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各种教育资源,以教育科研引路,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实践,转变教学方式,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逐步调整课程设置,不断丰富课程内容,努力完善课程结构,扎扎实实推进课程改革。

二、目标与任务

1、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以课程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为核心内容,采取立足校本资源与校外资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改革理论与实践的培训。一方面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教育、教学骨干课程培训活动,另一方面认真组织校本培训,请专家来校作课程改革专题报告,到课程改革先走一步的学校考察学习,系统地组织教师学习有关课改理论著作。

2、提倡有意义教学,打造绿色课堂。 深刻理解新课程改革的价值取向,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新课程的教学目标,通过优化基础型课程的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益。立足于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的宗旨,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体验、感悟、构建,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3、不断完善学校课程结构,开发建设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拓展学习时空,加强学科间的延伸拓展与交叉融通,实现课程的校本统整,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经历,丰富学习经验,提高综合运用能力。

4、做好以新课程的实施为主要内容的校本研修,以教师在新课程实施中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以促进学生健康、主动的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为宗旨,大力加强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师对新课程的实施能力,确保新课程的全面实施。

5、加强与改革评价制度。建立教师综合考绩档案,将教师的考核与校本研修、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职务评聘相结合,形成教师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对学生实行学分制评价制度,使教师掌握新课程背景下的学生学业评价的正确方式,促进全体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6、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课改计划有效实施。新课程实施势必对学校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对传统的教学管理方式、学生管理方式和评价方式产生冲击,为此,教务处、教科室、各年级组、教研组要积极探索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建立和健全适应新课程实施需要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教学管理制度、研究性学习管理制度、教师教学评价制度、学生学习评价制度、教师培训制度等),以保障学校课改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

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要求,以及学校发展的现有条件,目前,学校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可供选择的校本课程。基础型课程17门课程(严格按课程计划实施);拓展型课程学科类拓展共31门课程,本学期正在实施的有19门(其中一门是外教课),活动类拓展20多门,兴趣讲座每学期10场,还有专题教育、班团队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另外,探究型课程若干门(根据学生探究情况而定)。

校本课程结构体系如下:

精彩纷呈、形式多样的校本课程的构建,不仅能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经历,拓展学习时空,丰富学习经验,有利于学生潜能的开发,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教师的课程意识,提高教师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的能力,有助于实现专业发展;更有利于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


篇二: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本学年,我校课程改革工作将围绕课程改革是重心,教育科研抓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区基础教育工作精神,本着稳中求进、适度发展、扎实工作、务求实效的原则,推进教育强县发展工程;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统领,进一步转变教师的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师的教学方式与学生的学习方式,提高育人水平,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做到师生教学相长,共同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倡导研究性学习与合作学习,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改革教学评价制度,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1、成立课改实验领导小组,加强对课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校长张俭任组长,副校长纪少良、李永孝任副组长,李保贤、勉力俊、金忠、陈毅、马成国、金存荣、金录杰、李允昌为成员,具体领导实验工作。

2、加强宣传推广工作。要在全校师生中积极营造实施新课程的氛围,召开家长会议,争取家长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形成全社会支持课改的良好实验环境。

1、培训内容: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重点,进一步学习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教学理念、改革目标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等;学习和研究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重点学习和研究所教课程的课程目标、具体内容和评估要求等;学习和研究所教课程的新编教材,了解掌握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编写思路、结构内容、课程功能、课程评价、价值取向和要求等方面的特点。

2、培训形式:我校的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要以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要以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为依托,以校本培训为主阵地,以培训者和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以实现全员培训为目标。培训要坚持集中培训、教研培训、校本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教育理念、教育理论培训与广大教师的实践反思相结合的原则;典型示范和全面推动相结合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新课程标准》规定,开足开齐课程,严格按照课表进行教学。突出抓好教学程序管理、教学环节管理、教学活动管理、教学评价管理、教研与教改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检查和评价工作,通过情况分析、问题研究、修改完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真正实现以常规为本,向教学常规管理要质量。抓好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探索符合新课程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课堂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教师要深入探讨以学生为主体,以发展为目标,以研究过程为主线,以质疑问难为标志,以教学民主化为保证,全面优化教学过程。教学时,要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发展为本,为培养创新人才而施教,要引导学生自主性学习、合作性学习、体验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课堂上问题让学生提、思路让学生想、答案让学生找、结论规律让学生说;给学生回答问题的机会、给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给学生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用信息技术来整合教学、用电教手段来辅助教学,注重学生动手实验、实践操作。努力形成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情感交流、健康愉悦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的协调发展。积极开展教学基本功大赛和课堂教学大赛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积极开展实验学科的教学达标课、探索课和示范课活动,努力培养学科骨干和课改带头人,对骨干教师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把好师德关。

我校首先抓好科研队伍建设,加强科研骨干教师的培训与指导,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大力开展教科研活动,走科研兴校之路,通过研讨、公开课、教材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新教材的学习、研究和指导,明确教材改革的内涵及教学操作的方法和策略。精心选题,科学论证,积极进行课改实验研究,要认真积累第一手材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实验中本着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以研促教、以研促改。行政、教研、科研紧密配合,齐抓共管。


篇三: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落实宝坻区教育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具有大钟特色,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现代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为每个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发展机会, 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加快课程改革的步伐,我镇按照宝坻区教育课程改革的步骤和实施办法,特制定大钟庄镇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验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创造性地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验证国家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在我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完善提供实践依据,探索课程实验的规律和方法,深入研究和有效解决课程实验中的实际问题,使素质教育的思想真正体现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为构建具有大钟特色的现代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奠定基础,推动教育教学现代化进程。

(二)具体目标

1、验证国家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的科学性,检验根据新课程标准编写的实验教材在大钟地区的适用性,为教材的多样性和教材资源开发提供建设性意见,为国家新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供依据和建议。

2、构建适应大钟地区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新课程体系,在完善国家课程的同时,总结地方和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的经验,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整体推进提供经验。

3、总结在课程改革实践中提高干部教师整体素质的经验,加强对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的培训,改进培训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校本培训的实效性,建设一支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现代课程意识的干部教师队伍,形成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新的教师培训体制。

4、探索符合课程改革精神的小班化教育教学策略和模式,改变教学过程中过于强调接受大钟学习的现状,建立平等互动。共同发展的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努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5、建立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学评价体系,改变教学评价过于注重甄别与选拔功能的倾向,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作用。

6、建立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实现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有机结合,形成以学校为基地的课程改革与教学研究机制。

7、创设全社会(或社区)共同关心支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良好环境,形成家长和社区公民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教育改革,积极为课程改革提供条件的和谐环境。

二、实验的主要内容

1、一年级对新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验证性实验。对新课程的课程标准及实验教材进行系统、完整的研究。实施并验证课程设置方案,验证并修订各科课程标准,为国家正式颁发各学科课程标准及相关文件做好准备。

2、加入学校课程开发与管理研究力度。以英语,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和形体等方面的教育为主要内容,以逐步加大对选修课的开发与研究为重点,稳步推进并不断完善地方和学校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具有大钟特色的课程与教材体系。

3、体现新课程理念的小班化教教学教学方式、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研究。通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引导教师充分认识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所体现的教育理念,树立为每一个学生发展服务的思想,探索师生平等。教学相长、培养学生终身学习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教学方式,研究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利用网络进行学习等教学模式,研究充分体现新课程三个基本目标的教学策略,信息技术教育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途径,实现教学的深刻变革。

4、与课程改革同步的教学评价与考试改革。开展学生学业评价研究,不仅关注学生学习成绩,更要重视学生多方面潜能,特别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不仅关注结果,更重视成长过程,形成不以考试作为唯一手段,能够客观反映学生发展状况,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评价方式。改变单纯以学生学习成绩评定教师教学水平的做法,逐步形成内容多元,形式多样,引导分析和反思,激励教师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教学水平的教师评价体系。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学校教学评价办法。

5、在课程改革中提高干部教师素质研究。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改革并不断完善教研和培训工作的内容、方式与方法,探索以教学改革为中心,以自我反思和自我发展为基础,以参与式为重要形式,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充分利用一切教育资源的干部教师培训模式。

6、适应新课程的学校教学管理研究。新的课程设置,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与学校课程的实施,将给学校教学管理带来一系列新问题,学校将从课程实施者转变为课程开发者,教师将从教材使用者成为教材完善者,由此带来的教学管理、教师管理与学生管理等新问题,只有通过实验才能找到解决方法,因此课程改革过程也是学校建立与现代教育观念相适应的、着眼服务于学生发展的新的管理体制的过程。

三、实验的主要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管理。

组长:田德久

副组长:陈庆英、齐德山、曹锡英

组员:郑云兴、岳树明、郑春雨、程国兴、刘文奇、刘建东、芮义、、常贺平、陈维康、马少跃。

2、加强过程管理。

统计、积累新课程改革执行标准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每月进行实验情况总结,每学期总结出阶段性实验成果等。

3、建立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研究、交流制度。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每两周组织一次课程改革实验的专题教研活动。年级组、备课组、每周实行集体备课研究制。

4、加强宣传,扩大参与面,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机制,积极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加强社会宣传,让社会了解、关注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讨论课程改革,倾听社会各界对新课程、新教材的意见和建议,为课程改革实验提供各方面的参考。

5、制订并实施实验教师培训的管理制度。

实行实验教师持证上岗,对课程改革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学习出勤有记录、教学情况有反馈、实验成果有评价。

6、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

通过举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系列理论讲座,开设课程改革专题教学研究活动,组织骨干实验教师赴其他课程改革实验区参观学习,开辟课程改革网站等,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实验的有效性。

四、实验步骤

本试验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8月)

(1)起草实验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呈报实验方案。

(2)成立组织机构。

(3)广泛宣传,开展新课程实验的社会动员,积极争取社会的支持。

(4)组建实验队伍,制定培训计划,对教育行政人员、校长、教研员和实验年级全体教师进行有计划的通识与专业培训。

(5)实验教师熟悉新课程标准,通读新教材,集体备课。

2、实施阶段(20XX年9月一20XX年12月)

(1)小学一年级各学科全面及时地进入新课程标准的试用和新教材的试教。

(2)邀请课程专家,针对新课程和新教材实验进行系列专题讲座和针对性的指导。

(3)每月组织一次实验教师的研讨会

(4)及时检测、记录、反映新课程标准及教材实验的情况。

(5)深入开展新教材的教与学、新标准及新教材与学生认知规律等研究。

(6)每学年组织一次阶段性实验成果评估和展示活动。

3,实验测计及总结推广阶段

(1)完成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实验报告,提出完善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建设性意见。

(2)总结实验区教学改革、区域课程管理改革和教师培训的经验,展示新课程改革实验的各项教学研究成果和科研成果。

(3)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构建新课程体系下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及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劳动技能教育)的研究结果和学生素质发展状况进行总结分析,撰写实验研究报告。

五、实验的成果形式

1、实验报告。

2、校本课程教材的形成。

3、新课程相关教辅资料(教学改革案例,学科教学设计、教学模式及策略,音像、CAI、教具、学具等)。


篇四: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是教育的三个面向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搞好新课程改革工作对于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提高民族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大的深远意义,从而真正实现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这就是: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及教学理念

(1)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

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是指以学生为主体,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分组教学的教学模式。是对学生加强自主学习能力培养,以合作小组为基本组织形式,充分利用教学中动态因素之间互动,促进学生的学习。以团体成绩为评价标准,共同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活动。在该模式中以学生为主体是教师主导下的主体,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发挥是在分层教学、分组学习和分类指导下实现的。

(2)以学生为主体教学模式的教学理念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发展不是一个完全外塑的结果,而是一个在认识、实践中主动建构的过程。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主体参与就是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积极引导他们投身教学实践,使其精神丰富道德纯洁体魄完美审美需求和趣味丰富,成为社会进步的积极参与者。

2、建构自主评价课程体系

(1)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师角色

传统的课程模式中的教师不仅是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内容的制定者、更是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判者,而且是绝对权威。新课程改变了教科书一统课堂的局面,教师的个人知识将被激活,师生互动产生的新知识比重也将大大增加,教师从知识传递者向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参与者、促进者和指导者转变。

(2)重建教学方式,重构课堂教学

学习方式改变了,要求教师的教学方式做出调整,在探究性课程上,通过学生独立自主的发现问题、实验、操作、调查、信息收集与处理、表达与交流等探索活动解决问题,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改善知识结构,转变工作方式。

传统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大多靠个人力量解决课堂所有问题,而新课程的综合化特征,需要教师及更多的人在更大的空间用更加平等的方式从事工作,教师间将更加紧密地合作。新课程增加教育者间的互动关系,引发教师集体行为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教学的组织形式和专业分工。

三、积极参加课本开发,通过开发提高自己

1、新课程文化是一种共建的、合作的、发展的文化,需要教师积极参与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保证新课程的实施。教师应学会主动地创造性地利用一切可用资源,为教育教学服务。还应该成为学生利用课程资源的引导者,引导学生走出教科书,走出课堂和学校,充分利用校外各种资源,在社会大环境里学习和探索。

2、新课程要求教师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探索水平,教师必须成为现代研究型教师。不仅要了解学生,研究教学,还要参与课程资源的开发运用。而且还要研究自己,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不断提升教学实践的合理性、有效性。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学生发展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转变;要求教师由传统的知识静态占有者向动态研究者转变。

四、加强新课程与培训者的充电意识

1、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和深化,中小学教师的要求呈多元化趋势,我们教师原有的知识储备和经验以远远不能适应新课改的需要。当前教师的培训要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关注基础教育新课程理念、理论依据、内容结构、学习方式和评价方式,帮助教师在基础教育新课程实施中提高适应能力,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个人主观能动性。

2、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专题培训、研讨,总结已经的理论,开展教育科学的研究,形成系统理论,提高继续教育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新课程带来了新的教育,教师所面临的挑战将十分复杂,而且可以预测。教师必须随时对自己的工作及专业能力的发展进行评估,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保持开放的心态,把学校视为自己的学习场所。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不断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研究、反思,对自己的知识与经验进行重组,以适应新的变革。


篇五: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新课程改革是一场深刻的教育理念、教育模式的变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把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结合情感、态度、价值观作为课程发展基本理念。我校初中年级教师将尽一切力量做好教材的实验工作。为了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工作,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课程改革的培养目标是: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XXX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课程设置的原则

坚持按照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科学安排课程;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新课程体系的教育功能;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创造性,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地发展。

新课程体现均衡性、综合性、选择性。

1、均衡性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将其教育内容全部纳入,有利于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及认知规律,把课内外、学校与社会联系起来,把间接的书本知识学习和直接经验体验结合起来,为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态度、能力、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与发展创造条件。

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知识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设置综合课程。如:一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旨在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以及社会性逐步发展;一年级设音乐、美术课程,旨在丰富学生的艺术经验,发展感受美、创造美、鉴赏美的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综合实践活动还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劳动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收集与处理信息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合作交流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学校课程以灵活性、适应地方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开设校本课程,适应学校办学方向,开设的活动课以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学习成为富有个性的过程。新课程不仅为学生共同发展奠定基础,也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四、三级课程设置表

几点说明:

1、教学时间

全年52周,教学时间40周,每期分别20周,假期(寒暑假、节假日)1011周;机动12周。各学期20周教学时间安排:各年级每期上课18周,复习考试1周,综合实践活动1周。

2、每周活动总量: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周课时总量为30课时(一、二年级分别为26课时、28课时),每课时上课40分钟。

3、国家规定的学科类课程、活动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均在周一至周五的教学时间内按课表进行。

4、班队活动每周安排一课时(周一第六节),主要进行常规教育、开展中队活动,并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进行环境教育、心理教育。

5、在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同时,必须努力探索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的整合,即在其他学科教学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并把信息技术融合在其他学科学习中。

6、一至六年级的体育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

7、各门课程均应相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也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进行。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新课程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即学校校务会,它是学校课程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明确本校的培养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上级颁发的课程计划制度《学校年度课程实施方案》,以及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同时指导各处室工作。教导处是学校课程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计划、执行、检查、指导、评估全校各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联手各学科教师间的合作,以促进课程合力的形成。

2、经费保障

学校管理,不管是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有效实施,还是校本课程的合理开发,都需要必需的设备和经费上的支持。学校有新课程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各室的建设、教师培训、课程实施于开发等方面

3、制度保障

学校建立相应制度。如:校本教研制度、目标管理制度、教师、学生评价方案等。学校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课程计划的真正执行。

区加强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区加强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参照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乡2016年的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工作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乡地质灾害现状

**乡地处连城县西北部,**属山间岩溶盆地,我乡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沉降(**号),主要分布于上罗村7组(位于****Ⅰ级阶地中部),造成房屋多处开裂,下沉约10厘米,危及范围达900平方米。其主要成因为该区覆盖型岩溶区埋深仅10-20米,且岩溶十分发育,充填-半充填溶洞较多;而上部为结构松散的第四系冲积层,易于渗水,水力连通能力较强;此外该区距**乡开采井仅200余米,亦受一定影响;在强降雨或大的震动中则可能发生地面塌陷。

二、201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根据县气象局预测:

1、总趋势

预计2015/2016年冬季至2016年夏季总体平均气温略高,总雨量略多。夏季可能有2个台风对我县有较明显影响。

2、气温

冬季(12月~2月):预计冬季气温略高,其中,12月正常略高、1月略低、2月略高。极端最低气温-3~-1℃、高海拔山区-5~-3℃。春季(3~4月):预计春季气温正常略高,其中,春播期(2月下旬至4月上旬)气温接近常年,3月下旬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连阴雨天气过程,高海拔山区可能出现“倒春寒”天气。雨季(5~6月):预计雨季平均气温略高,5月下旬至6月上旬无“五月寒”天气。夏季(7~9月):预计夏季平均气温略高,其中7月和9月略偏高、8月略低;极端最高气温37.0~38.0℃,高温强度较常年略偏强;35℃以上高温日数15~25天,属略多。

3、降水

冬季(12~2月):预计冬季降水偏多,月份分布大致是:12月和1月偏多,2月正常略多。春季(3~4月):预计春季降水略多,其中春播期降水正常略少,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略少、4月略多。雨季(5~6月):预计雨季降水略多,月份分布大致是:5月略偏多,6月略多。夏季(7~9月):预计夏季降水偏少,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略偏少,8月略多,9月略偏少。夏季可能有2个台风对我县有较明显影响。

(二)主要地质灾害活动预测:

1、主要地质灾害活动时段预测

冬季气温变化幅度大,可能出现阶段性强降温过程,请做好防寒防冻工作。春季冷暖空气活动频繁,需特别注意低温阴雨天气以及局地冰雹、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对春播春种的不利影响。雨季期间降水相对集中,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流域部分将出现洪涝,需做好防洪准备工作。夏季温高雨少,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夏旱,水库应注意做好科学调度。

2、主要地质灾害活动区段预测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定依据是:A、坡度大于15°的土质斜坡及坡脚式地质结构而专斜坡同向且倾角小于斜坡角的岩质科坡及坡度;B、浅覆盖型岩溶地区;C、易发生泥石流山区的山沟及其沟口;D、已开发利用的矿区;E、水库库区。

3、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据趋势预测,我乡2015年4月-9月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强降雨发生时为地质灾害的重要防范时段房前屋后边坡和新建的线性工程边坡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段。各村应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切实落实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各项制度,尤其重要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预报和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减少损失。

4、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治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三是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A、明确职责,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B、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C、切实做好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D、严格落实灾害报告制度;E、采取措施积极防治。

三、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㈠乡人民政府成立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李兴旺副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国土资源所、农村经济发展中心、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村建站、交通站、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电信部门、供电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土资源所。

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突发情况的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机构人员具体见附表2)抢险救灾机构应当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地质灾害发生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部署,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采取应急防治措施,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处置地质灾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各村村委会及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按有关规定界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督促、检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㈡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国土资源所: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向乡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信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抢险排危专业队伍;会同乡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乡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2、乡交通站:组织协调交通、公路等部门抢修因灾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立醒目的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3、乡水利站:指导和督促乡各村村委会及有关部门、水库做好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国土资源所通报降雨信息、汛情动态。

4、乡村建站:组织开展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危房检查,指导群众安全转移;组织灾区供水、供气部门加强对有关设施的防护和巡查,保障灾区的供水、供气;组织人员抢修因灾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尽快恢复供水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工程设施。

5、乡民政办: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协助灾区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6、乡卫生院: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及时赶赴灾区投入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情况。

7、派出所: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8、**电信部门:确保政府与各村和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地质灾害发生地之间的通信畅通,保障通信人员和设施安全。

9、**供电所:组织灾区电力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全力保障卫生院、重点工程、乡政府及重点部门等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报告电力抢修情况。

10、乡人民政府当接到临灾警报后将立即组织人员,由领导和包村干部组织村民进行抢险救灾并及时动员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向乡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灾后组织村民进行重建自救活动。

11、其它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服从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的指挥,根据各自的职能,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四、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乡人民政府将相应成立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当地政府应当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配置一定的应急、救助装备,有相应的资金、物资准备,做到有备无患。

五、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应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支持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查组,对灾害的成因、发展趋势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措施,避免灾情和损失的扩大。

地质灾害发生后的报告分两类,一类是发现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险情后立即上报的速报报告,另一类是应急调查后的应急调查报告。

㈠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部门应当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㈡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1、抢险救灾工作;

2、基本灾情;

3、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4、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5、发展趋势;

6、已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7、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六、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根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或调整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避免出现恐慌、拥挤、耽误撤离。医疗卫生部门应明确在地质灾害发生时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方案,在紧急情况下工作有序,条件允许的,可以进行演练。

七、附则

㈠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等。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措施。

㈡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含)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㈢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

㈣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演练;

㈤乡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

㈥本预案由**国土资源所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㈦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

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2004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2005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4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2004年12月11日-2005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2005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2005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4月1日-4月20日)
在市组织验收前,我镇组织自查自纠,验收合格后,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迎接市验收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宣传教育在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姜堰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姜堰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将这些规定下发到村组,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让基层干部做到有法可依,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做到面上宣传和重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丧葬人员和丧事事主的教育、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认清从理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觉移风易俗,做到厚养薄葬,丧事新办。
(二)坚持整体联动。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科要切实担负起平坟还田扼制土葬、乱埋乱葬和合理规划公益性公墓等工作;国土所要做好对造坟者查处和平坟还田工作。宗教、宣传、广电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其场所的管理,要适时对殡葬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营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造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浓烈氛围;文化站要加强对民间闲散吹奏、说唱艺人的管理,规范民间闲散人员参与丧葬经营活动。工商所要对丧葬用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制作销售棺木窝点,取缔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和无照经营丧葬用品行为。
(三)坚持定期督查。镇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对村进行督查,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县加强殡葬改革扩大火化区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改革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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