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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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政法委统一部署,区司法局研究决定,从5月份至12月份,利用半年多的时间,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现根据区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档案建设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学习培训,查摆存在问题,集中加以整改,使广大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富裕、平安、文明、开放、生态、活力的“新兰山”做出突出的贡献。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施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体现,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灵魂,是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思想基础。原创: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客观需要。认真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证司法行政机关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个方面的内容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反映和坚持了社会主义先进性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反映和坚持了党的领导,反映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反映和坚持了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要求,反映和坚持了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结合我局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做到五个坚持:既坚持对法律负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统一性,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一致性;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要以人为本,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方法步骤
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共分五个阶段,即:动员和培训阶段、集中学习教育阶段、查摆剖析整改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一)动员和培训阶段(5月下旬至6月初)
5月27日局党组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召开动员大会,下发实施方案,使全体干警明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端正态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部署上来。
(二)集中学习教育阶段(6月初至9月下旬)
学习的主要内容有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区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文件;学习全国、全省、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文件;按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认真研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辅导教材》。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每名干警要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精读有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关内容。学习过程中,要对五个专题逐一进行讨论,干警要紧密联系自己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理解上狠下工夫,认真清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习惯认识和做法,切实把思想观念统一到中央确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来。对每一个专题,人人要写出自己的思想总结,包括思想认识、学习收获。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使全体干警普遍受到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三)查摆剖析整改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
1、查摆问题。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普通干警和职工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指示精神,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从五个方面进行查摆: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树立的强不强,有没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二是执法(执业)为民的理念树立的准不准,有没有对“为谁执法(执业)、靠谁执法(执业)、怎样执法(执业)理解得不准的问题;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树立的牢不牢,有没有执法(执业)不公的问题;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树立的实不实,有没有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五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树立的坚定不坚定,有没有党性观念不强的问题。各单位在查摆问题过程中,要着重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群众的投诉和反映中查找问题,从人大、政协及社会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查找问题,从新闻媒体披露的执法不公案件中查找问题,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以及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执业)环节、重点执法(执业)岗位和工作人员中查找问题,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中查找问题。
2、剖析思想。对照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普通干警和职工都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剖析,找出问题,形成思想分析材料。凡查找问题不认真、思想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扎实的,要推倒重来。
3、整改问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及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单位要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从源头上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逐一列出台帐,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责任人。所有参加教育活动人员的整改措施,要分层次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向区司法局审查备案。在整改期间,要对照2005年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中查摆的问题看有没有还没整改的,或还没完全整改的,要结合这次教育活动一并彻底整改。
4、警示教育。利用反面典型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通报一批干警及执业人员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底)
全员考试。根据省市区政法委的安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中央政法委统一安排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并采取适当形式对考试成绩予以通报。
检查验收。活动结束后,要组织检查验收。区司法局要对各单位的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看组织领导是否得力、学习教育培训是否扎实有成效、查摆和整改问题是否彻底、思想剖析是否深刻、制度规范是否健全、成效是否明显。主要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验收。检查要走群众路线,通过问卷调查、群众评议等形式对干警、执业人员的执法(执业)行为、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补课。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于11月1日前报区司法局政工科。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好政治法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原创: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种经常性的教育来抓。在教育活动的后期,要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针对查摆整改问题台帐,看有没有还没整改好的问题。要进一步查摆问题,看近期有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做到查漏补缺。要继续学习有关领导讲话、有关会议的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三、基本要求
各单位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一执法(执业)思想,提高执法(执业)能力,理顺执法(执业)关系,加强执法(执业)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通盘考虑,建全领导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各职能科室处所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局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联络点和定期巡查制度。
2、突出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各单位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活动,还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培训,带头清理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本单位在法治理念和执法(执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作出表率。
3、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四个结合”。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章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与开展“忠诚”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抓住忠诚政治本色教育,把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司法行政事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能够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征善战的钢铁队伍。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结合,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执法(执业)实践活动,解决工作中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工作,检验教育效果;与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执业)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
4、努力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践活动。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工作,打造平安兰山服务。要贯彻“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宗旨,打造群众满意工程,采取便民利民措施,热情为群众服务。
5、加强信息交流,扩大宣传影响。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情况,通过专刊,简报,宣传教育活动新进展、新成效。局将创办教育活动专栏,营造氛围,扩大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上水平,见实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自己好的经验好做法,并注重做好先进典型的发现和培养。
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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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理念教育对照检查阶段实施方案


法治理念教育对照检查阶段实施方案法治理念教育对照检查阶段实施方案
各科室(局):
实事求是地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深入浅出查摆整改队伍和执法工作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深刻认识到,这次教育活动,实际上是一场深刻的思想教育活动,要从不良的现象中查找思想问题,挖掘思想根源,真正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为更好地查好、找准问题所在,搞好这一阶段的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查摆的时间
从7月10日起到9月10日止。
二、对照检查的重点
通过开展走访、座谈、发征求意见函、设立意见箱等开门纳谏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查摆要紧密联系检察人员思想实际,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际,联系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实际,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要突出重点,即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一线执法人员,要带头理清不正确的执法思想。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要求查找问题:
一是查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是否存在执法不严、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随意扣押、冻结款物,受利益驱动办案甚至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
二是查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执法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冷横硬推、盛气凌人,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是查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存在法律监督意识不强,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认识不清,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拈轻怕重,得过且过,执法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飘浮,造成错案或执法有失偏颇等。
四是查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是否存在服务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单纯业务观点,执法不注意方式、方法,没有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等问题。
五是查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存在对中央、省、市委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不力,重大问题请示汇报不及时等问题。
三、基本方法
1、从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中,从涉检信访和上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中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
2、开展内部自查和互查,组织本部门和本系统干警对照五个方面整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3、开门查摆。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
4、对查摆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列出明细,进行全面分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定专人,明确期限,进行督促整改。
5、选择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对近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办案中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点评。
四、基本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院党组要加强对查摆阶段工作的领导,扎扎实实地把查摆工作推向深入。
二要注重对照正反典型剖析。注意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教育作用,通过案例评析,总结经验教训,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三要扎实推进,不走过场。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长远出发,总结经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为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探索总结新鲜的经验,奠定坚实基础。
法治理念教育对照检查阶段实施方案

司法局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司法局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规范化管理,狠抓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树立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良好形象,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确保进入全省首批优秀司法局行列,特制定督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机关执行力、凝聚力、创造力为总要求,为建设和谐美好的新通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能力水平为总目标,按照“亲民务实塑形象、提速增效促发展”主题活动的要求开展督察活动,以推进权力运行阳光化、执行任务高效化为主要任务,努力使司法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和创新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社会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把通州司法局打造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办事效能最高、办事成本最低、办事环境最优的机关,( )争创全省首批“优秀司法局”。
三、督察重点
(一)对司法所督察的主要内容:
1、司法所建立健全所务制度和工作制度情况;
2、年初制定的有关目标任务、数据指标完成情况;
3、履职情况及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作为、中梗阻、乱作为等影响效能建设的情况;
4、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情况。
(二)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窗口督察的主要内容:
1、窗口法律服务规范管理情况,包括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公示和接待当事人的态度、当事人对所办理事务的满意度,有无投诉等;
2、“双千百日”活动开展情况;
3、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回访;
4、公证案件质量检查及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公证员私自收费等不良行为或违法违规办证等现象。
(三)对市镇两级矛盾调处中心督察的主要内容:
1、接待窗口是否符合要求,该上墙公示的内容是否齐全;
2、对来访人员是否热情接待、有无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
3、在调解过程中有无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制作的调解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对处理突发事件能否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是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或反馈。
(四)对局机关督察的主要内容:
1、本职工作完成情况、领导交办的工作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上级部门催办、督办的事情有无拖拉、延误,是否按规定要求完成相关事项;
3、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
4、有无迟到、早退等市责任追究办法中所列情形。
四、督察措施
1、督察工作方式主要采取明查、暗访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察可以通过听汇报、查阅案件卷宗和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法进行公开检查,也可以采取不通知被检查单位,通过采取办事、咨询、探访有关场所、找当事人了解情况等方法进行暗访检查,还可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暗访检查。
2、督察工作采取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和常规督察等形式。专项督察由年初工作方案确定,重点督察主要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和本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常规督察主要是组织纪律、工作环境、来信来访等方面进行。
3、每季进行督察通报。局督察队对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督察队每季度出一期督察通报,对一些好的做法给予推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司法局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依据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省院及省、州政法委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州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原创: 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平安、和谐延边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方法步骤
教育活动从5月初开始,年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5日前结束)。
1、动员部署。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传达高检、省检和省州政法委有关精神,认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制定方案。州院制定并下发《全州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院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据上级院和当地政法委有关精神,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5至7月)。
(一)学习文件:各级院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
1、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
2、学习“两会”精神和罗干同志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报告”,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3、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领会“五个专题”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4、学习高检院编辑印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进一步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化对检察性质、地位和职能的认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职业荣誉感,强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5、学习高检院、省院和省州政法委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电视专题讲座和光盘,听取中央宣讲团巡回宣讲报告。学习期间,州院根据省院的部署,将组织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理论研讨会,开展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各院要踊跃参加,积极准备。
(二)重点培训。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分类集中轮训、专门培训。各院要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州院负责对基层院班子和本院干警的培训,基层院负责对本院干警的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州院将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分专题进行授课,并适当组织业务专家和法学专家进行法治理念讲座,网上发布或到基层院巡回辅导。各院班子成员都要带头讲课,确保通过学习培训,使干警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刻领会检察法律监督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8至9月)。
此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五个专题教育内容,查摆、清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要从去年专项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清理思想,深挖根源。
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检察执法是否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缺少群众观念,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坚持秉公执法,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贪脏枉法等问题;大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牢固,在执法活动中是否搞利益驱动或者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等;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认真贯彻党委的决定和要求,重大事项是否报告。
在排查清理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执法实际,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各院要积极开展树立典型和案例评析活动,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上总结经验教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8至9月)。
要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清理整改。整改的重点是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体系,要在去年专项整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1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
1、建立执法责任体系。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要制定完善执法岗位标准、执法工作规范,明确执法各环节工作流程,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执法者个人的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平时群众反映较多的执法问题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出现问题,责任能够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
2、建立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省院将制定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评查标准、范围、质量界定、评查结果运用等问题。各院业务部门要建立干警执法档案,重点研究对办案人的考评办法,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个人执法状况。健全案件质量和效率保障机制。州院督导组将定期对全州执法质量和效率进行检查,把执法质量和效率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
3、建立执法监督体系。要按照合法、高效、经济原则,修订完善执法监督体系。重点是落实检务公开制度,扩大执法透明度。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等监督措施;建立对群众投诉、举报、涉诉信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同时,完善我们内部执法通报制度。
4、建立执法工作信息化体系,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今年,州院要积极争取安装并试运行案件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管理软件,积极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各级院要以坚定的决心和积极的态度,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从全局出发,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执法的规范化。
5、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要积极落实《2004——2017年吉林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计划》,探索制定岗位基本素质和干警素质提升的动态、综合考察办法,使教育培训经常化、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各院要十分重视抓好制度的落实,把落实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来抓,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保证执法行为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五阶段:考核验收(四季度)。
1、组织考试。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组织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严格组织,周密部署。
2、检查考核。结合年终总结,州院对教育活动进行验收。看执法理念是否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是否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是否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是否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
3、反馈情况。各院要于11月10日前上报教育活动总结报告。州院将要在12月中旬前各院反馈验收结果,对州院验收和省院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补课安排。
三、基本要求
各院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理顺执法关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院党组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检察工作全局通盘考虑,建全领导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检察长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原创: 州院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实行联络点和定期巡查制度。各院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将情况报省院。
2、突出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活动,还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培训,带头清理整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检察长,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在法治理念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
3、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六个结合”。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章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与开展“忠诚”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抓住忠诚政治本色教育,把全州检察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检察事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能够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征善战的钢铁队伍。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执法实践活动,解决检察工作中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检察工作,检验教育效果;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要与州直机关开展的争做“六个模范”活动相结合,培养干警的奋发向上的精神和争创意识。
4、努力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践活动。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积极为我州的“六项重点工作”和打造平安延边服务。要贯彻“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宗旨,打造群众满意工程,采取便民利民措施,热情为群众服务。
5、加强信息交流,扩大宣传影响。各院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情况,通过专刊,简报、网站及新闻媒体,宣传教育活动新进展、新成效。要深入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通报情况,接受监督,树立形象。州院将在网上创办教育活动专栏,营造氛围,扩大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上水平,见实效。
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司法局行政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司法局行政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自身建设,提高局机关及其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4号)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腊人劳社字〔〕1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管理的原则,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制度创新为动力,效能提升为重点,监督检查为手段,积极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在全局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局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为民、务实、高效机关,为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各股室、中心应当围绕下列重点,积极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各股室、中心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各股室、中心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四)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工作效率。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培训教育,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建设学习型机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局机关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通过培训学习,使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有新境界,理念上有新突破,素质上有新提高。
1、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围绕司法中心工作,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科学选择培训专题。
2、强化集中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全局机关集中培训专题不少于3个,每个专题不少于3个学时,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0个学时。
3、按照(腊人劳社发〔〕24号)要求,建立培训档案,对未完成培训计划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
4、按照《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干部学习培训积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办发〔〕17号)要求,完善公布学习培训积分制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汇总积分,重视学习培训积分结果的利用,把学习培训积分作为干部职务晋级、考核的依据。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变机关作风,强化依法意识,优化发展环境的基础工程。各股室、中心要通过规范行政行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避免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促进年度司法工作任务完成
各股室、中心要树立现代管理理念,通过对重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1、确定倒逼管理重点工作。全局从年度重点工作中确定2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形成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
2、实施目标倒逼管理。按照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切实保障年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3、选报的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每半年及年终各进行一次自查工作,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并报人事、政府督查、行政监察部门。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
一线工作法是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机制,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手段。各股室、中心要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真正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
1、建立一线工作联系制度。各股室、中心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部署,推出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领衔主办、过牌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深入一线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发展。
2、建立一线工作联动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问题,建立以分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涵盖问题收集、梳理、分发、处置、督办等环节在内的衔接紧密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度,凡是属政策规定范围内和职责权限能处理解决的,要现场处理解决。
3、建立社情民意沟通制度。要充分依托各种渠道,构建与一线群众快捷方便的联系沟通平台,将群众的谏言献策作为决策、制定政策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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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性;就与民生相关的重大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群众诉求问题处理结果等及时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五)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政务工作效率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建设,规范听证、通报、公示事项等的网上发布工作。
五、工作要求
行政能力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股室、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行政能力提升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按照年初签定的《工作目标量化责任书》进一步提升行政能力,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扎实深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行政能力提升日常事务由秘书股负责。
(二)加强监督指导及情况反馈
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逐项开展工作。秘书股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情况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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