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在一个企业中,时刻做好充足有效的准备是我们走向成功的一条捷径。根据公司对我们的要求,我们要主动写一份完整全面的方案。我们在制定方案时可高于自身能力,但不能脱离实际情况。对于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以下“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你的品鉴!

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依据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省院及省、州政法委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州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原创: 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平安、和谐延边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方法步骤
教育活动从5月初开始,年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5日前结束)。
1、动员部署。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传达高检、省检和省州政法委有关精神,认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制定方案。州院制定并下发《全州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院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据上级院和当地政法委有关精神,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5至7月)。
(一)学习文件:各级院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
1、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
2、学习“两会”精神和罗干同志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报告”,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3、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领会“五个专题”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4、学习高检院编辑印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进一步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化对检察性质、地位和职能的认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职业荣誉感,强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5、学习高检院、省院和省州政法委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电视专题讲座和光盘,听取中央宣讲团巡回宣讲报告。学习期间,州院根据省院的部署,将组织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理论研讨会,开展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各院要踊跃参加,积极准备。
(二)重点培训。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分类集中轮训、专门培训。各院要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州院负责对基层院班子和本院干警的培训,基层院负责对本院干警的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州院将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分专题进行授课,并适当组织业务专家和法学专家进行法治理念讲座,网上发布或到基层院巡回辅导。各院班子成员都要带头讲课,确保通过学习培训,使干警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刻领会检察法律监督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8至9月)。
此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五个专题教育内容,查摆、清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要从去年专项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清理思想,深挖根源。
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检察执法是否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缺少群众观念,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坚持秉公执法,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贪脏枉法等问题;大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牢固,在执法活动中是否搞利益驱动或者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等;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认真贯彻党委的决定和要求,重大事项是否报告。
在排查清理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执法实际,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各院要积极开展树立典型和案例评析活动,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上总结经验教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8至9月)。
要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清理整改。整改的重点是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体系,要在去年专项整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1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
1、建立执法责任体系。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要制定完善执法岗位标准、执法工作规范,明确执法各环节工作流程,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执法者个人的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平时群众反映较多的执法问题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出现问题,责任能够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
2、建立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省院将制定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评查标准、范围、质量界定、评查结果运用等问题。各院业务部门要建立干警执法档案,重点研究对办案人的考评办法,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个人执法状况。健全案件质量和效率保障机制。州院督导组将定期对全州执法质量和效率进行检查,把执法质量和效率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
3、建立执法监督体系。要按照合法、高效、经济原则,修订完善执法监督体系。重点是落实检务公开制度,扩大执法透明度。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等监督措施;建立对群众投诉、举报、涉诉信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同时,完善我们内部执法通报制度。
4、建立执法工作信息化体系,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今年,州院要积极争取安装并试运行案件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管理软件,积极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各级院要以坚定的决心和积极的态度,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从全局出发,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执法的规范化。
5、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要积极落实《2004——2017年吉林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计划》,探索制定岗位基本素质和干警素质提升的动态、综合考察办法,使教育培训经常化、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各院要十分重视抓好制度的落实,把落实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来抓,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保证执法行为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五阶段:考核验收(四季度)。
1、组织考试。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组织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严格组织,周密部署。
2、检查考核。结合年终总结,州院对教育活动进行验收。看执法理念是否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是否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是否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是否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
3、反馈情况。各院要于11月10日前上报教育活动总结报告。州院将要在12月中旬前各院反馈验收结果,对州院验收和省院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补课安排。
三、基本要求
各院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理顺执法关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院党组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检察工作全局通盘考虑,建全领导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检察长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原创: 州院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实行联络点和定期巡查制度。各院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将情况报省院。
2、突出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活动,还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培训,带头清理整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检察长,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在法治理念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
3、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六个结合”。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章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与开展“忠诚”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抓住忠诚政治本色教育,把全州检察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检察事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能够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征善战的钢铁队伍。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执法实践活动,解决检察工作中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检察工作,检验教育效果;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要与州直机关开展的争做“六个模范”活动相结合,培养干警的奋发向上的精神和争创意识。
4、努力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践活动。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积极为我州的“六项重点工作”和打造平安延边服务。要贯彻“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宗旨,打造群众满意工程,采取便民利民措施,热情为群众服务。
5、加强信息交流,扩大宣传影响。各院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情况,通过专刊,简报、网站及新闻媒体,宣传教育活动新进展、新成效。要深入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通报情况,接受监督,树立形象。州院将在网上创办教育活动专栏,营造氛围,扩大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上水平,见实效。
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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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按照省院《2004年实施《2001年——2005年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工作计划要点》的要求和省、市两级检察长会议精神,为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快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干警业务素质,改善文化结构层次,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善打硬仗的检察队伍,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根据省院机关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第1文章- 找范文,到第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为主线,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为载体,以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岗位培训、业务竞赛、全员学习等各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互相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增强干警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发展力,促进干警人人成才、全面成才,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岗位练兵的主要内容
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牢固树立执法新理念,深入研究解决新问题。
1、坚持理论学习为主题。理论学习的重点是学习法学新理论、新知识,学习法学前沿科研成果,使广大干警不断接受最新法学理论的熏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理性思维能力,提升理论素养,促进知识更新,建立符合现代法制精神的司法理念和思维方式,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思想基础和理论支持。
2、以使用为岗位练兵的重点。突出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的紧密结合。建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促学习的良性机制,用什么,学什么;干什么,练什么,把学到的知识用到工作中去。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工作能力,使每位干警能够熟练掌握干好本职工作的基本技能。
3、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岗位练兵的关键。努力培养干警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全院形成研究、解决问题的良好风气。通过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疑点、难点问题,推动岗位练兵深入发展,并把研究与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作为检验岗位练兵成果的标志。
三、岗位练兵的形式
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坚持形式多样,力求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提高检察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习效果。
1、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学习新知识、新经验。一方面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就前沿理论进行专题讲座;另一方面请各业务处室的业务骨干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件及相关问题进行专门分析、讲解;三是由“封闭式培训”向“外出学习取经”转变,主动到业务工作开展好的先进模范单位参观学习。
2、采取经验交流的形式,互帮互学,以帮促学。在岗位练兵活动中,积极为广大干警提供相互交流、互帮互学的机会,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充分发挥优秀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使广大干警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3、采取举办各项业务比赛的形式,以练促学。结合岗位职责需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组织业务竞赛,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岗位练兵,通过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水平。下半年市院统一举办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民行检察、书记员实务业务竞赛,市院对口业务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确定比赛内容和范围,组织选拔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准备,各县市区院和市院业务处都要派出选手参加比赛,选拔出优胜者组队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
4、利用局域网等现代学习手段,开展网上学习。利用局域网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对干警进行系统的法律业务培训。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利用市院专门购买的司考辅导光盘,在局域网上随时点播自己需要学习的内容,并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提高学习效果。
5、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鼓励干警自学。结合工作的实际,积极调动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强化干警终身学习、接受教育的紧迫意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努力实现由补课式、应急式培训向系统化、正规化培训的转变,由知识型教育向素质型教育转变,由普及型教育向高层次人才培训转变。通过学法律、学文件、听讲座、讲体会、研讨案例、交流经验等形式,加强岗位自学,努力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
四、岗位练兵的几点要求
1、深入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搞好动员发动,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到岗位练兵是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干警实际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每位检察干警都是岗位练兵活动的参加者。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干警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干警个人学习和机关团体学习的紧密结合,以干警个人学习推动机关团体学习,以机关团体学习带动干警个人学习,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2、努力提高业务培训的实效。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是检验岗位练兵活动成败的标准,各县市区院、市院各部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需设定岗位练兵内容;根据部门业务特点,灵活多样地采取练兵形式;按照全年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岗位练兵计划;结合干警现有素质,实事求是地确定岗位练兵目标;及时发现总结、创新岗位练兵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强化岗位练兵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3、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为鼓励广大检察干警积极参加各种岗位练兵活动,制定各项奖励措施,对参加各类知识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成绩优异的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岗位练兵活动以处室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处室一把手是岗位练兵活动的第一负责人。各处室要按照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范围和特点,抓紧制定具体岗位练兵计划,采取有力措施,逐项落实,真正将岗位练兵落到实处。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查摆阶段实施方案


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查摆阶段实施方案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查摆阶段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院、政法委的要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部署,现对教育活动第三阶段(对照检查阶段)具体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查摆内容:
(1)省院总《方案》中确定的八个方面问题:
1、是否存在法律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2、执法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3、法制观念不强的问题;
4、党性意识不强的问题;
5、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6、工作作风和不端正的问题;
7、执法作风不端正的问题;
8、理想信念淡漠的问题。
(2)2003年以来无罪的案件。
(3)2003年以来涉检涉诉上访案件。
(4)2003年以来检察机关赔偿的案件。
(5)历年来检察干警执法违法问题。
(6)属于本部门的具体问题。
(7)社会舆论和涉检上访中暴露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查摆方法:
(1)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属于执法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进行回头看,并总结经验教训;对正在整改和尚未整改的要更为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内容。
(2)开展内部自查,组织本部门和本系统干警对照八个方面整改内容进行自纠。要求有个人自查材料;科务会自查记录;各战线讨论记录。
(3)开展内部互查和上下帮查,在本单位同志和同志之间互相征求意见。要求每名干警要征求10名以上本单位同志的意见。
(4)开门查摆,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查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分战线、分科室向领导机关和社会各界发征求意见函进行征求意见。
(5)对查摆出的问题各条战线分门别类列出明细,统一上报院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分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期限,进行督促整改。
三、时间安排:
1、从7月1日到7月15日为自查,要求每名干警写一份自查报告,上交政工科。字数1000字左右。
2、从7月16日到7月30日为互查和上下帮查,要求每名干警在本单位同志之间征求意见10人以上,有记录材料并上报。
3、从7月31日到8月30日为面向社会开门查,由院里统一制定征求意见函,分战线、分科室向党委、人大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举行主题活动及典型案例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执法行为。
4、从9月1日到9月15日为梳理分析阶段,由活动领导小组将征求上来的意见进行逐一归类,认真梳理;对存在问题的危害和根源剖析清楚,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研究清楚,切实可行,注重实效。确保教育活动有序进行。
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查摆阶段实施方案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和省市县政法委的要求,确保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成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加大工作力度,原创: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设平安xx、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方法步骤
教育活动从5月初开始,年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5日前结束)
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动员,传达高检、省检和省市县政法委有关精神,认真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5月16日至9月30日)
1、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学习“两会”精神和罗干同志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报告”,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领会“五个专题”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进一步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化对检察性质、地位和职能的认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职业荣誉感,强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学习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每个专题学习时间半个月左右。每名干警每个专题的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撰写读书笔记总数不少于1万字。
3、主要活动:学习期间,将组织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电视专题讲座;听取中央和省市政法部门宣讲团的宣讲;参加县政法委举办的培训班;组织全体干警进行轮训;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理论研讨会,开展论文征集评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等活动。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10月8日至10月31日)
此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五个专题教育内容,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要从去年专项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清理思想,深挖根源。在排查清理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执法实际,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要积极开展树立典型和案例评析活动,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上总结经验教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检察执法是否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缺少群众观念,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坚持秉公执法,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贪脏枉法等问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牢固,在执法活动中是否搞利益驱动或者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等;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认真贯彻党委的决定和要求,重大事项是否报告等。
全体干警都要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查摆出的问题,部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形成执法思想分析材料于10月底前报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活动办公室。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11月1日至11月20日)
要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同时,要把整改的重点放在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体系,在去年专项整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建设,要结合执法档案工作和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围绕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信息化体系四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规范,
第五阶段:考核验收(11月21日至11月30日)
1、组织考试。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干警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做到严格组织,周密部署。
2、自查验收。11月15日前,各局科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报院教育活动办公室。自查重点:看执法理念是否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是否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是否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是否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11月20日前,院里将组织力量对各局科室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3、迎接检查考核。11月下旬,做好迎接市委和县委政法委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对教育活动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年底前,做好迎接省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委重点抽查。
三、组织领导和基本要求
各局科室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理顺执法关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成立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由检察长xxx任组长,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党组成员为成员,在政工科设教育活动办公室;各局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教育活动第一责任人,实行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切实把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五个结合”。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章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与开展“忠诚”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抓住忠诚政治本色教育,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检察事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能够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征善战的钢铁队伍;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执法实践活动,解决检察工作中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检察工作,检验教育效果;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
3、努力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践活动。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重点工作”和打造平安和谐夏津服务。要贯彻“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宗旨,打造群众满意工程,采取便民利民措施,热情为群众服务。
4、加强信息交流,扩大宣传影响。院在局域网上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专刊》,各局科室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情况、好的经验做法、活动成效以及在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院里将积极向县政法委、市院推荐,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二○○六年五月
xx县人民检察院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配档表
活动
阶段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要求负责人
动员
部署
(5月10日至15日)5月12日召开动员会议全体在职干警参加姚永志
5月13日至15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市院、县政法委,印发各局科室活动办公室
学习
培训
(5月16日至9月30日)5月16日至6月30日集中学习上级文件、中央领导指示、讲话、各级教育活动会议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按照实施方案所列的学习内容,按照五个专题的要求,以科室局为单位集中组织学习。每个专题学习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撰写学习笔记总数不少于1万字。各局科室负责人
活动办公室
7月份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征文演讲活动7月10日前,各科室局上报一篇征文,选拔参加演讲比赛活动活动办公室
8月份组织参加县里的培训和分级轮训活动按照要求组织干警参加培训,以科室局为单位组织好轮训活动办公室
9月份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讨、原创: 论文征集活动9月10日前,各科室局上报一篇法治理论研讨文章活动办公室
对照
检查
(10月8日至10月31日)10月8日至15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采取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各局科室负责人
活动办公室
10月16日至20日集中进行对照检查每名干警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和自身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各局科室负责人
10月21日至31日认真梳理问题,进行思想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各局科室采取讨论交流等形式,在进行梳理、剖析,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10月30日前,各局科室及每名干警写出执法理念思想剖析材料,报活动办公室。各局科室负责人
整改
提高
(11月1日至11月20日)11月1日至10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限期整改各局科室及干警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各局科室负责人
11月11日至20日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组织进行自查、检查验收各局科室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对教育活动进行自查,于11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活动办公室。
院里组织力量对各局科室教育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各局科室负责人
活动办公室
考核
验收
(11月21日至11月30日)11月21日至30日对教育活动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迎接检查准备按照要求和活动组织情况,分门别类,对整改活动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活动办公室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政法委统一部署,区司法局研究决定,从5月份至12月份,利用半年多的时间,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现根据区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档案建设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学习培训,查摆存在问题,集中加以整改,使广大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富裕、平安、文明、开放、生态、活力的“新兰山”做出突出的贡献。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施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体现,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灵魂,是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思想基础。原创: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客观需要。认真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证司法行政机关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个方面的内容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反映和坚持了社会主义先进性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反映和坚持了党的领导,反映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反映和坚持了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要求,反映和坚持了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结合我局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做到五个坚持:既坚持对法律负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统一性,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一致性;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要以人为本,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方法步骤
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共分五个阶段,即:动员和培训阶段、集中学习教育阶段、查摆剖析整改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一)动员和培训阶段(5月下旬至6月初)
5月27日局党组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召开动员大会,下发实施方案,使全体干警明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端正态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部署上来。
(二)集中学习教育阶段(6月初至9月下旬)
学习的主要内容有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区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文件;学习全国、全省、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文件;按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认真研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辅导教材》。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每名干警要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精读有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关内容。学习过程中,要对五个专题逐一进行讨论,干警要紧密联系自己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理解上狠下工夫,认真清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习惯认识和做法,切实把思想观念统一到中央确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来。对每一个专题,人人要写出自己的思想总结,包括思想认识、学习收获。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使全体干警普遍受到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三)查摆剖析整改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
1、查摆问题。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普通干警和职工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指示精神,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从五个方面进行查摆: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树立的强不强,有没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二是执法(执业)为民的理念树立的准不准,有没有对“为谁执法(执业)、靠谁执法(执业)、怎样执法(执业)理解得不准的问题;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树立的牢不牢,有没有执法(执业)不公的问题;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树立的实不实,有没有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五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树立的坚定不坚定,有没有党性观念不强的问题。各单位在查摆问题过程中,要着重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群众的投诉和反映中查找问题,从人大、政协及社会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查找问题,从新闻媒体披露的执法不公案件中查找问题,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以及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执业)环节、重点执法(执业)岗位和工作人员中查找问题,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中查找问题。
2、剖析思想。对照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普通干警和职工都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剖析,找出问题,形成思想分析材料。凡查找问题不认真、思想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扎实的,要推倒重来。
3、整改问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及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单位要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从源头上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逐一列出台帐,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责任人。所有参加教育活动人员的整改措施,要分层次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向区司法局审查备案。在整改期间,要对照2005年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中查摆的问题看有没有还没整改的,或还没完全整改的,要结合这次教育活动一并彻底整改。
4、警示教育。利用反面典型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通报一批干警及执业人员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底)
全员考试。根据省市区政法委的安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中央政法委统一安排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并采取适当形式对考试成绩予以通报。
检查验收。活动结束后,要组织检查验收。区司法局要对各单位的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看组织领导是否得力、学习教育培训是否扎实有成效、查摆和整改问题是否彻底、思想剖析是否深刻、制度规范是否健全、成效是否明显。主要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验收。检查要走群众路线,通过问卷调查、群众评议等形式对干警、执业人员的执法(执业)行为、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补课。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于11月1日前报区司法局政工科。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好政治法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原创: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种经常性的教育来抓。在教育活动的后期,要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针对查摆整改问题台帐,看有没有还没整改好的问题。要进一步查摆问题,看近期有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做到查漏补缺。要继续学习有关领导讲话、有关会议的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三、基本要求
各单位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一执法(执业)思想,提高执法(执业)能力,理顺执法(执业)关系,加强执法(执业)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通盘考虑,建全领导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各职能科室处所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局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联络点和定期巡查制度。
2、突出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各单位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活动,还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培训,带头清理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本单位在法治理念和执法(执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作出表率。
3、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四个结合”。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章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与开展“忠诚”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抓住忠诚政治本色教育,把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司法行政事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能够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征善战的钢铁队伍。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结合,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执法(执业)实践活动,解决工作中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工作,检验教育效果;与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执业)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
4、努力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践活动。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工作,打造平安兰山服务。要贯彻“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宗旨,打造群众满意工程,采取便民利民措施,热情为群众服务。
5、加强信息交流,扩大宣传影响。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情况,通过专刊,简报,宣传教育活动新进展、新成效。局将创办教育活动专栏,营造氛围,扩大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上水平,见实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自己好的经验好做法,并注重做好先进典型的发现和培养。
司法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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