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环城森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我们在做自己本分的工作时,一定要提前想好计划,做好准备。面临即将开展的工作,我们必须要不断的跟进方案的内容制定合理的方案有利于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怎样写出有效得当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河东区环城森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河东区环城森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全面提高绿化水平,努力改善我区生态环境。根据全市30万亩环城森林绿化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造林绿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河东区环城森林工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环境建设为目标,努力扩大全区林地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以环城主干林带绿化为骨架,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建设杨树速生丰产林,增加农民收入为主体,以科技推广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方案
1、环城主干林带规划路线:
高速公路河西段→(河山段)→傅庄段→(河山段高速公路出入口)→新286国道→汤庄中店子→大柱山→李家庄→王家庄→侯庄村南→黑墩→沟角→武河堤→武河闸→大河西堤→大河路
2、其他重点路线:
大河路、新286国道、燕河、小东总干渠。
3.绿化标准:
(1)环城主干林带两侧林带各100米。
(2)燕河、小东总干渠两侧林带各50米。
(3)林带植树以107杨树为主,株行距3×4米,高压线底栽植经济林。
(4)沿途企业、工商门头、村庄空闲地栽植绿化苗木。
4、绿化任务:
全区造林总任务为2.2万亩,重点植树任务为1.45万亩(具体任务见分解表)。
三、实施步骤
1、界沟开挖:9月20日以前完成界沟开挖任务,界沟以内不得种植小麦
2、土地调整和林地权属界定:10月25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完成辖区内的土地调整和林地权属界定工作。
3、整地挖穴:10月31日前完成整地挖穴任务
4、植树阶段:11月5日至11月30日前完成植树任务。
5、检查验收:2017年5月份验收植树成活率,11月份验收植树保存率。
四、技术措施
1、良种壮苗。主栽品种为I--107杨。苗木要求:苗木粗壮,匀称,木质化程度高,根系完整,具有充实而饱满的顶芽,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的当年生一级苗或二年生苗。苗木胸径2厘米以上,苗高3米以上,根幅40--60厘米。
2、细致整地。有水浇条件的要求挖宽深各1米的条带,其他地段挖1米见方的大穴。
3、深栽埋实。深栽要求80厘米以上,深栽后埋实,并大水漫灌。
五、组织措施
1、完善林业各项政策,提高造林绿化积极性。区委、区政府决定,环城森林绿化工程中重点植树任务(见附表)所需苗木,由区里无偿提供。各街道办事处要继续深化林业改革,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完善拍卖、承包、股份合作等各项林业政策,鼓励企业、个人投资兴办绿色产业。
2、坚持科技兴林,严格标准质量。大力推广科学造林,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严把苗木质量关,严格按技术规程办事。大力推广杨树良种及条带栽植技术,提高植树成活率。新植苗木成活保存率要达到90以上。
3、强化林木管护,巩固绿化成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加大对《森林法》等林业法规的宣传,提高人们依法治林和爱林护林意识。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严厉打击人为毁坏新植幼树、乱砍滥伐等破坏林木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确保全区林木资源的可持续增长。
4、加强领导,严格奖惩。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造林绿化列为“一把手”工程,按照林业规划,认真落实绿化目标责任制,把任务量化到村、责任到人。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分工范围,各负其责。对今秋明春的造林绿化工作,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分春秋两次检查验收成活率和保存率,验收结果列入各街道办事处农业考核内容。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重点植树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按100元/亩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完不成重点任务的街道办事处,林业考核不得分,年终不得评为农业先进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全区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任务。
河东区环城森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f132.com扩展阅读

河东区处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河东区处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东区处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推动全区城市化进程,调动各方力量综合治理脏、乱、差,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依照市政府(河政办发[2005]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任务目标整治办事处驻地环境,整治村(居)环境,整治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的环境。通过整治,达到全区环境面貌的整洁、卫生、美化、亮化、绿化的目的。二、整治的范围傅庄、册山、高都、罗西、汤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三、整治的重点任务与要求(一)傅庄街道办事处1、整治的重点:老206国道、江付路两侧。2、整治的任务要求:(1)路面进行改造建设;(2)道路两侧铺装人行道板,排水沟进行配套建设;(3)道路两侧沿街破旧楼房按规划进行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4)道路两侧绿化,路两侧安装较高标准的路灯;(5)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影响市容的破旧房屋、残墙断壁。(6)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物品及各类垃圾。(7)规范道路两侧的各类广告。(二)册山街道办事处1、整治的重点:江福路,河册路,南大路。2、整治的任务要求:(1)江福路整治的任务要求:①驻地区域道路两侧铺装彩板人行道,两侧敷设排水管沟;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房按规划进行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③道路两侧绿化;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⑤清理整顿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时清除各类垃圾;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2)河册路的整治任务及要求:①对所辖区域坏损的路面进行修建;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按规划逐步进行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③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河时建筑;④驻地区域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⑤规范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3)南大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①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②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三)高都街道办事处1、整治的重点:程沈路,河册路,南大路。2、整治的任务要求:(1)程沈路的整治任务及要求:①驻地区域铺设彩板人行道,路两侧敷设排水管沟;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按规划进行改造建设或粉刷;③道路两侧按规划设计进行绿化;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河时建筑;⑤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堆积物品及各类垃圾;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⑧清理整顿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2)河册路两侧的整治任务及要求:①道路两侧绿化;②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③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堆积物品及各类垃圾;④清理整顿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3)南大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①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②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四)罗西街道办事处1、整治的重点:湖北路,俄黄路,化武路。2、整治的任务要求:(1)湖北路的整治任务:①对所辖区域的坏损路面改造修建;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铺设彩色人行道板,敷设排水管道;③道路两侧绿化、驻地区域亮化;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⑤清理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2)俄黄路整治的任务要求:①对所辖区域所有坏损路面改造修建;②道路两侧绿化;③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④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3)化武路整治的任务要求:①改造修建现有路面;②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③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五)汤庄街道办事处1、整治的重点:老206国道两侧、樱花路。2、整治的任务要求:(1)驻地区域老206国道两侧的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①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房按规划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②道路两侧绿化、驻地区域设置路灯亮化;③拆除所辖区域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④清理驻地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⑤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2)樱花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①道路两侧的绿化完善提升;②清理道路两侧三堆;③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四、驻地规划及村居规划(一)傅庄街道办事处、册山街道办事处、高都街道办事处、罗西街道办事处、汤庄街道办事处五个街道办事处,要求在2005年完成驻地控制性详规的修编或编制。(二)2005年全区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居河东区处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河东区处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规划修编率达到30;2017年各办事处的行政村居的规划全部修编完成。五、村(居)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与要求(一)村(居)的环境整治1、村内大街小巷都整洁卫生,无三堆,排水管沟畅通。2、主要街道绿化、亮化;3、村内卫生有专人管理,垃圾及时清理。(二)旧村居改造建设的任务与要求1、2005年全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有一个村(居)进行村庄改造建设。2、村(居)改造建设要符合建设程序,要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后进行建设。3、单体设计要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并经法定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六、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处村环境面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相关办事处应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按方案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河东区处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河东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河东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市政府实施“蓝天工程”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年初制定的环保工作目标,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区政府决定对大气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源进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长、区长目标责任书和河东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耐火材料、地板砖、内墙砖、水泥、石灰窑、石料开采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改善我区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防治工业污染 1.炒石膏粉厂、小生化厂、小板厂、小瓦盆窑、小淀粉、小造纸、小电镀等土(小)企业,必须于2005年年底全部关停、拆除。今后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防死灰复燃。 2.全区34家耐火材料厂(名单见附表2),必须于2006年3月底前采用煤气发生炉或梭式窑生产技术进行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3.城市规划区内、新老206国道两侧、街道办事处驻地周围的燃煤企业(名单见附表3),必须实行煤改气工程,地板砖行业的生产废水和采用冷煤气为燃料的企业,必须配套上马废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达标验收时间为2006年6月底前。 4.2006年年底前关停取缔所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石灰窑(名单见附表4),逐步关停取缔不在重点区域的石灰窑。 5.即日起环保部门不再审批新上石料开采项目。原有分布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石子厂必须立即停产并拆除设备。不在重点区域的石子厂要在2006年6月底前关停拆除。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并拆除设备。 6.大力推行新型回转窑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今后不得新建、扩建机立窑设备和直径小于2.5米的小型回转窑,对现有年产量10万吨以下水泥机立窑生产线逐步关停或转产。 7.继续巩固小炼铁、土炼焦两小企业的关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反弹。 8.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对盛能电厂、华盛电厂脱硫装置和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名单见附表5),确保2005年年底前各项污染指标均达标排放。 9.其他未被列入关停治理改造的大气污染企业,必须在2006年10月底前采用清洁能源进行治理改造。 10.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一切对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任何部门不得审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环保部门有一票否决权。禁止在城区建成区及规划区内建设炼钢、炼铁、电石、水泥等粉尘污染严重的项目,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从2006年起,对占城区污染负荷80%以上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环保分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监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监局、土地分局 (二)防治煤烟污染 1.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所及范围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或封存。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工业采暖。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规划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2.城市建成区内,严禁新上蒸发量10吨/时以下民用燃煤锅炉;所有工业燃煤窑炉和蒸发量1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饮食服务大灶等燃煤装置,2006年5月1日前全部取缔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的,要按隶属关系,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对新上直接燃煤的商业性的饮食或浴池等经营性锅炉、煤炉、大灶,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或接受备案。 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小锅炉烟尘污染,采取建立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推广绿色能源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顿或关闭。2006年底前,所有木材加工企业燃煤锅炉一律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商分局 3.各煤炭经营单位,不得向城区范围内供应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7%的高污染煤炭燃料。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经贸局、工商分局 4.城市建成区内积极推广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2006年底前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环保分局 (三)防治机动车污染 1.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产业政策,停止生产和销售落后车型,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加快运营车辆更新。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政策和标准,做好机动车报废工作。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 2.推广燃气汽车技术,加快燃气站建设,以公交车和出租车为重点,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等清洁能源。2005年底使用双燃料的公交车、出租车要达到30%,2006年底达到50%,2007年底达到90%。 责任单位:区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3.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将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纳入车辆年检程序。办理车辆年检、转入等手续时,应取得市环保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

装置,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通过年检,不得上路。 加强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路检车辆不能低于当地现有车辆总数的5%。区环保部门要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督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全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限制摩托车发展,停止对二冲程摩托车挂牌。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4.车用汽油必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指标》等要求,销售单位要按规定添加燃油清净剂。 责任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四)防治扬尘、油烟污染 1.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的管理。建成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扬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进行硬化处理,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回收清运,物料堆放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运输散流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泄漏。 城区道路坚持洒水清扫,积极开展道路机扫,做到城市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公路局 2.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污染。2006年基本实现城区裸露地面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2005年达到30%,2006年达到35%,2007年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林业局 3.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现有饮食服务场所污染扰民或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2006年6月底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2006年7月1日起,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新建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禁止在城区内露天烹调、烧烤食品。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分局 4.在人口密集的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河东区是临沂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是落实市政府“蓝天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成立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务求实效;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督查落实工作。 (三)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是主要的环保执法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集中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单位)依法关停,对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改造并予以处罚。对个别严重违法的污染企业,供电、技术监督、工商、公、检、法等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配合环保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四)搞好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环保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全区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虽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单位),通过媒体对企业法人进行曝光,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制定优惠政策,保证资金投入。为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对治污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在环保收费等方面依法给予减免。对企业和个体业主自行治理或关停拆除烟囱和小污染源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通报表彰。按照“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把治理资金落到实处。限期治理企业的治理资金由企业自筹,各企业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企业的自由资金要优先用于污染治理,在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前不得扩大生产规模。各金融部门对治污项目要优先给予支持。 (六)严格考核,务求实效。区政府将把专项治理任务作为环保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对在治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按照有关的环保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按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兑现奖惩。 附:1、河东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职责分工表 2、耐火材料企业名单 3、城市规划区和新老206国道两侧企业名单 4、石灰窑限期拆除时间表 5、电厂治理时间表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河东区环城森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校园绿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专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