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项工作,首先要具有计划,才会有后续的开展。为了及时做好领导给予的工作,我们要专注投入到方案的准备中去。方案通常要得到上司或领导的许可方可执行,写好一份工作方案都要掌握哪些技巧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房管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房管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文章标题:房管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17]2号)、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17]87号)和市政府《转发市建委拟定的**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61号)要求,现就国土房管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房地产项目审批、交易、中介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成立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组长:吴延龙;副组长:吴炳灏;成员处室:房地产市场处、土地市场处、房管处、房改处、拆迁办、法规处、法监处、执法总队、信息中心、监察室、宣传部。(二)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地产市场处,由房地产市场处牵头,土地市场处、房管处、房改处、拆迁办、法规处、法监处、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宣传部、监察室等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负责统筹根据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汇总各单位自查报告,向局领导小组定期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局领导的指示,起草各阶段整治工作报告,由局领导小组向市领导小组汇报。根据各处室及区(县)房管局自查情况研究确定重点检查项目。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集中查办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三)各部门主要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各部门分别负责以下事项:1、房地产市场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根据本部门职能进行自查,并监督检查2016年1月1日以来各区(县)房管局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销售许可证情况、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以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情况。2、土地市场处:根据本部门职能进行自查,指导**土地交易中心和各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对2016年1月1日以来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供应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程序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调整出让合同约定规划条件和减免土地出让金行为。3、房管处:根据本部门职能组织、指导各区(县)房管部门对2016年1月1日以来房屋租赁市场登记备案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屋租赁市场中是否存在出租违章建筑、出租危险房屋、非法转卖租赁房屋、擅自转租等违法租赁行为。4、房改处:根据本部门职能对2016年1月1日以来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开发建设单位擅自提高经济适用房售价、销售经济适用房给无购房资格对象等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行为。5、拆迁办:根据本部门职能检查2016年1月1日以来各区(县)房屋拆迁许可审批行为。6、法规处:根据各部门需求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7、法监处、执法总队:根据本部门职能进行自查;检查2016年1月1日以来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县)房地产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市场违法案件进行转办和查处落实;对区(县)房管局履行查处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信息中心:根据本部门职能检查2016年1月1日以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情况。9、宣传部:根据本部门职能进行自查;对发现并已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10、监察室:对各部门落实各项房地产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并查证的各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违规审批、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处理。三、专项检查主要内容(一)按照职能分工,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完成四项工作:一是做好自查工作。对照国务院和市政府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自查,对口督促指导各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

房管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自查,并对各区(县)对口管理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将自查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按照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职责,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开发项目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做好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囤房惜售、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三是全面检查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取得、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对本处室和各区(县)房管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管理工作中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四是发现典型案例上报局领导小组。并按照局领导小组的部署公开曝光。深刻剖析违法违规行为的成因和环节因素,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二)做好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工作措施,认真自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将落实情况作为本部门和区(县)相关管理部门自查的重要工作内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认真反思原因,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下一步的完善措施。具体工作范围如下:1、房地产市场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销售许可审批;开发企业销售现场是否按照《**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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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校园及周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商局校园及周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部署,结合工商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师生的的合法权益为立足点,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组织
市局成立校园及周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负责人、各直属派出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科负责人担任。各有关单位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各类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督检查,发现无证照经营的,要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履职到位。
(二)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校园及周边地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三)加强对其他上市商品质量的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等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条件的,可与教育部门联合设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过期等不合格商品、食品曝光台,引导学生安全消费。
(四)要进一步推动“限塑”工作。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五)要加强中、高考期间的市场监管。中、高考期间,对辖区内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同时在学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举报有人查,投诉有人接。
(六)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清理规范工作。
(七)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饮食业的监督管理。
(八)依法查处取缔“黑网吧”。积极配合文化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的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电子游戏室、音像制品及书刊经营部(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
(九)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抄告有关部门。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11月下旬,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根据经营者经济户口和市场巡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6月起至10月底,开展集中整治。
第二阶段,11月起至11月20日,巩固提高阶段。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和总结,巩固成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开展校园周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保障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前提,各县区局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集中整治,突出重点
要把专项整治与与食品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与中、高考期间的市场监管结合起来。既要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力争通过专项整治,使校园及周边地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整治期间,市局将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加强协作,综合治理
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曝光相关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做好信息上报
各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上报工作。5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1月2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局专项整治办公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案件和疑难问题及时报告。

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局印发的《××市工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区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管理,维护猪肉市场秩序,确保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市场安全,我局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 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工商部门职责,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猪肉“两证两章”检验检疫上市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猪肉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二、整治的内容和任务
按照“立足职能、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注重实效”的原则,和“监管前移、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针对猪肉市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突出解决流通领域猪肉商品质量监管问题。
(一)严格市场准入,把好市场入市关口。
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严格执行猪肉检验检疫上市制度,上市猪肉必须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定点屠宰厂(场)生产,经检疫、检验合格,两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针刺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齐全的肉品,严禁无“两证两章”猪肉、不合格猪肉上市经营。
(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可追溯管理。
1、追溯管理制度。监督各市场、超市内猪肉经营者落实经营者责任制,必须全本文 面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购销票据等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实行“挂牌经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猪肉的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内容。
2、入市管理制度。监督从事猪肉经营的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开办方,落实“协议准入”、“厂场挂钩”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不合格猪肉市场清退制度,必须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签订供货协议,必须从合法、规范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货,否则一律不准入场经营。
3、责任管理制度。监督猪肉市场、超市等开办单位落实开办单位责任制,加大对其履责情况的检查和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开办单位全面履行“审查入场经营者资格,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并负责督导场内经营者落实购销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猪肉市场秩序。
加大对猪肉交易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社区超市和小经销点的监管力度,紧紧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经营者,加大市场巡查的密度和频率,严厉查处销售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的不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肉类产品不断扩大流通范围,开展连锁经营;加强“品牌肉”的监管力度,建立“品牌肉”销售备案制度,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发挥品牌带动作用。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年*月*日开始,至20xx年*月*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月*日—*月*日)。各工商所要按照区域监管服务责任制的要求,一是对辖区内所有经销猪肉的业户进行彻底的、全面的调查摸底,并逐一登记,建立健全档案;二是及时与市场开办单位签订市场管理责任书,督促监督其建立和落实“协议准入”、“厂场挂钩”、购销台帐、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三是按照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巡查监管机制的意见》,合理制定巡查周期,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切实推进监管到位;四是找出当前猪肉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给市场合同科和当地政府,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立足职能,积极配合开展猪肉市场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20xx年*月*日)。各工商所要根据分局《方案》要求,按照职能分工,结合自查自纠重点问题,坚持“打击和防范相结合,重点治理与规范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抽调得力人员迅速展开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分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并逐一向市场开办单位或经营者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予以留存。对据不改正的,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月*日—*月*日)各工商所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并吸取整治工作中的经验

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教训,推广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不断巩固提高,逐步建立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分局将不定期对各所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工商所要及时报送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并将整治工作总结及《××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月*日前报市场合同科。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猪肉市场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猪肉市场监管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局成立“××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汇总上报工作。要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分局负责组织督导,各所负责落实监管,实行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层层抓好落实。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四)要加强监管,确保实效。要严格按照《基层工商所区域监管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巡查监管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市场巡查,完善巡查记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有监管,有记录,有成效。
(五)要严格值班制度,动态监管。要结合辖区市场实际,建立双休日、节假日、八小时以外等休息时间监管值班制度,立足职能,做到交易不散、监管不断,严防不法业户“钻空子”、“打游击”,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对市场安全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并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确保猪肉市场安全。

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7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XX〕166号)和《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住房〔XX〕216号)的要求,现就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7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XX〕166号)等文件的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顿规范和健康发展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抓好制度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培育市场信用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2、把握政策,维护稳定。要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与保护人民群众住房权益相统一。既要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市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要分工协作,联动整治。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效能、纪检、监察工作实行联动。
二、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机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机构
1、市政府成立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曹俊良任组长,市房产局局长朱作清任常务副组长,市物价局局长计和生、市工商局局长孔祥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由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刘观明担任。
2、各县(市、区)要相应地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使房地产违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欺诈,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使房地产交易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办发〔XX〕37号、建住房〔XX〕166号和九府厅发〔XX〕40号文件精神,房管、物价、工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
房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等。要加快构筑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
物价部门的主要任务:负责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各类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查处,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
工商部门的主要任务:严把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未经核准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等违法行为。负责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查处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房地产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机制和方式
(一)工作机制
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房地产交易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
(二)工作方式
1、部门配合。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落实各自职责,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由政府主导,广泛发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采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将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及时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处理。
四、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的步骤和要求
(一)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XX年10月)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贯彻两个“国八条”和“国六条”、九府厅发〔XX〕40号的精神,广泛宣传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使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部门、市场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自查自纠阶段 (XX年11月—XX年12月)
各部门要根据建住房〔XX〕166号文件要求,自查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等的落实情况。自检商品房预售许可、价格、广告监管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完善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
3、督促检查阶段 (XX年12月—XX年年4月)
从XX年12月份开始,市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联合组成督查小组对各县(市、区)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 (XX年年4月—XX年年8月)
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对前期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作法,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治成果,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快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的建设,继续巩固、完善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和房地产

信用公示制度,建立长效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5、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XX年年8月—XX年年9月)
总结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工作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工作。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对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 。对这次整改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整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1、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把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要组织力量,重点查处当前严重影响房价稳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炒楼花、炒楼号,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规销售、欺诈;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要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惩处,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各县(市、区)要在XX年10月底以前,将这次专项整治中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有关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3、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查处情况表

工商局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局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诚信药都 养生××”的部署和要求,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药材市场,依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103号)的总体要求,将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药品药材市场一系列的通知和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市局、县(区)局、工商所(队)三级市场监管网络,做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查处与规范相结合,建立确保药品药材市场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
交易中心分局、谯城区局、直属局、开发区分局辖区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县局也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1)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药材及其种苗、饮片的违法违规行为。
(2)配合交通部门开展药品药材托运行业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3)加强硫酸镁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
对硫酸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摸底,建立( )档案。督促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
(4)加强药品药材市场的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5)规范专业市场和专业市场以外“三园”、十九里、五马等香料和原药材市场经营秩序。积极与乡村、社区和市场开办者沟通,及时掌握辖区经营户数,加强市场巡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的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加以整治 。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
1、本单位召开动员大会;
2、向辖区经营户广泛宣传,督促其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3、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中旬起至8月20日)。
各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围绕工作目标,稳步开展整治工作。要集中查办一批案件,同时加强新闻报道。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验收阶段(8月下旬)。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整理案例材料,按要求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保证药品药材市场安全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开展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立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亚奇任副组长,市局机关企业科、个私科、合同科、商广科、注册中心、办公室、公交局、法制科、市场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张亚奇局长兼任。
各县、区局,各直属、派出机构也要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周密部署,实施责任追究。加强市场巡查,以查破案件为突破点,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药品药材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在6月22前报送工作方案、在8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场科 。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房管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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