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用地登记范围包括已购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三大类。已购公有住房指国家职工按照国家房改优惠政策一次性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商品房指房屋产权人按照市场价格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政策性的商品住房。[网文章-网帮您找文章]
主要对象是:(一)对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商品住宅房(楼)参与房改出售后未上市交易的,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上市转让的,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手续,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方法步骤
(一)告知勘丈
1、通告或通知。此项工作开展前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也可到用地单位告知或由用地单位进行申请。
2、申核资料。由售房单位提交有关售房资料、权属证明材料及原土地证书,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预审。
3、实地勘丈。在用地单位权属来源合法、四至界限清楚和四邻无争议的情况下,现场勘丈绘制草图,进行分割登记。
(二)确定住房用地范围
住房用地范围的确定,采用单独或先分割后分摊的办法进行。
(1)综合宗地的分割。单位住宅区用地与办公等其他用地为一宗地时,应将住宅区用地分割单独划宗。
(2)宗地的设立。①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无论平房或楼房凡能划分出每个购房者各自使用土地界线的均单独划宗;②不能为购房者单独划宗的,则以整栋房用地或连片房屋用地设为共用宗地;③共用宗地无论是按栋划宗还是连片划宗,其共用宗地的用地面积,除包括房屋本身占地外,还应包括宅间小路、宅间绿化、煤房等附属用地在内;④住宅区内市政设施、交通道路用地、广场、大面积的公共绿化用地单独划宗,不进行面积分摊。
(三)确定土地使用权面积
1、购房者个人使用的土地面积由独立使用土地面积和分摊面积两部分组成。
2、计算购房者分摊土地面积。
购房者个人分摊土地面积=购房人房屋建筑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乘共用宗地面积。
共用宗地面积=本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 附属用地占地面积。
附属用地为供本栋房屋独立使用的宅间小路、宅间绿化等,凡能划入宗地内的附属用地,原则上分摊到户。
3、独立与住宅区外的幼儿园、学校、商服用地、社区管委会或居委会等公共用地应单独划宗,原则上确定给原产权单位。
4、不参加房改的公共性建筑所占土地,不参加面积分摊。
(四)收费。测绘费、工本费收费按原甘肃省土地局、测绘局、原省物委、省财政厅《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土发字[1990]025号)文件规定收取,即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取测绘费13元。每超过1至50平方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工本费个人每证5元。
土地出让金:为减轻土地权利人在办理住房用地登记时的经济负担,征收土地出让金时,按正宁县城区基准地价的5进行核算,即住宅用地一级区基准地价按193元/平方米(12.9万元/亩)核算,其土地出让金为9.6元/平方米;二级区基准地价按145元/平方米(9.6万元/亩)核算,土地出让金为7.2元/平方米;三级区基准地价按115元/平方米(7.7万元/亩)核算,土地出让金为5.7元/平方米。该核算标准仅适用于按期限办理城镇住房用地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单位统一办理城镇住房用地登记时,经告知不办理用地登记的个人而后逾期办理的,按照城区基准地价10征收土地出让金。
(五)登记发证。县国土资源局在对报件齐全、面积核算准确且已交清费用的土地权利人在七日内予以登记注册,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凭用地单位证明,发放土地证书
。
三、相关规定
1、凡是职工按房改政策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在办理土地登记时,可暂不交纳土地出让金,但其土地使用权类型与房屋产权单位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一致。
2、个人购买的商品房已领取房屋使用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个人。在办理土地登记时,
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实施细则第2页
商品房用地为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为购房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商品房用地为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开发商补交出让金后为购房者确定出让土地使用权。3、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为划拨用地的,上市交易的由新购房者或原购房者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按出让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4、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上市交易时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5、用地单位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
(2)县发改局立项批复;
(3)原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参加房改的应提供“成本价售房审批表”;
(5)土地出让金收据;
(6)住户权属证明及身份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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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廉洁工程实施细则
医院廉洁工程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管理,扎实推进医院廉洁工程和商业贿赂治理,现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治理商业贿赂和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任务,坚持教育、制度、管理、监督并举,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稳步推进,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院全体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深入调查研究,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在工作中注意维护医院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抵制医院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物资等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案件明显减少。
(二)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医务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白衣天使的圣洁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保证资金投向和安全使用,不断增强法制纪律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确保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构建医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初步形成抵制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有关、严重破坏医院正常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物资等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医院领导及有关人员,在药品、设备、耗材、工程物资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等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及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等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院接受药品、设备、耗材、工程物资等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五)医院行政机关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教育引导机制
1、认真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党政“一把手”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切实讲清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3、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医务人员参加学习率要达到100,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制度保证机制
4、建立健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党、政领导班子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总支书记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医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党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院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正职的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正职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再分层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科室和个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指导他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
5、建立基层干部和医护人员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根据省、市、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执业规范,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已制订了《关于执行药品招标政策的有关规定》、《医疗器械和一次性耗材登记备案制度》、《药品超常规使用预警制度》、《基建工程保廉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促进医院依法从医、廉洁从医。
6、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医院民主管理,进一步发挥药事、器械管理委员会等医院内部专项管理机构的作用,实行药品、器械采购的民主决策;逐步实施“点题公开”,把事务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监督者,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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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参政议政、参与医院管理、对“官”和“权”进行民主监督的渠道;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专职督察队伍,有序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纪检部门监督等。7、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医院领导班子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固定资产处置、重大活动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8、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实行分工不分家的工作原则,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的廉政建设,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级管一级,一层抓一层,坚决落实,一抓到底。
(三)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9、深化院务公开。严格贯彻执行《公共卫生单位内部事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医疗机构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完善院务公开实施细则,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重要的政务活动作为重点及时公开,按照规范程序操作,自觉接受监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债权债务情况、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和依据,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人员聘用任免考核情况等内容及时如实地通过职工大会、宣传栏、医院网络等形式在内部公开,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10、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医院干部职工及代表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的审议和评议。
11、建立健全廉情预警机制。完善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与行风监督员统一管理和使用。收集廉情信息,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问题,并能针对群众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积极发挥纪检委员(兼组织委员)在医院党组织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监督网络。
(四)建立管理运作机制
12、严格财务管理。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理财制度,完善基层财务预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票据和印章管理制度、财会人员管理制度等,规范财务处理流程。杜绝医务人员奖金和业务收入挂钩分配机制,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省卫生厅的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和重复收费等行为,对住院病人实施一日清单制。深化基层财务公开,继续抓好财务按季统一公开日制度,逐步探索财务收支按月公开工作,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
13、规范基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对基建工程的有关规定,完善基建工程有关教育、资金运作、质量验收、审计监督等制度,规范基建工程项目决策、发包、决算、验收等行为,工程建设项目禁止采取分期分批、化整为零的方式进行操作,积极推进基建工程项目保廉工作。认真执行基建工程采购有关规定,不断规范采购行为。
14、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争创人民满意的医疗单位。进一步加强医院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努力挖掘和培养医院廉洁工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不断激励、引导干部职工做好本职工作。
五、工作保障
治理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我们必须精心组织安排,统筹谋划部署,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充实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下设联络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上级的部署,要严肃科室领导的责任。
(三)深入调研,加强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
(四)掌握全局,保持稳定。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针,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的关系,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通过专项治理,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总结经验,机制长效
1、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切实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益观、荣辱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学习先进事迹,形成廉洁从政、廉洁行医光荣,收取贿赂可耻的舆论氛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制度,医务人员执业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结合构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发挥制度在抵制商业贿赂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医药购销、基建工程、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尤其是针对自查自纠和办案中所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群众举报的收受医药回扣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商业贿赂双方付出沉痛的成本,达到巩固整改成果的目的。
4、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强化抵制商业贿赂的领导责任。建立干部聘任及重点部门、科室、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采取有效的措施,抵制商业贿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全系统各级监管机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州)药品监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队)。
第三条成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省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与省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目标制定
第四条目标分为年度工作目标(业务目标和保证目标)、专项目标和督办目标。
第五条目标制定:
(一)年度工作目标依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目标任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业务任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年工作报告和各单位、处(室、队)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年度目标总分值为100分。
(二)专项目标依据省政府下达的专项目标,省局党组会议或主要领导确认的专项任务制定(包括省局下达给市(州)局的试点任务);单项目标分值上限为1分。
(三)督办目标依据省局党组会议所定重要事项由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制定督办目标;单项督办目标分值上限为0.2分。
第三章目标运行
第六条目标的运行监控实行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对年度工作目标实行半年检查、抽查和年终全面考核,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和督查。
第七条专项目标、督办目标运行的监控按照目标时限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随机检查
第四章目标考核
第八条目标考核按照“统一标准、客观公正、考评结合、奖惩逗硬”的原则,采取自查、抽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目标考核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承担,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条考核内容:
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四好”活动情况;
(二)党风建设廉政目标完成情况;
(三)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四)专项目标完成情况;
(五)督办目标完成情况;
(六)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考核方法:目标考核实行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年终全面考核的方法。
(一)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当年6月30日前,各目标责任单位、处(室、队)对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对省级目标的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只重原始材料。
(二)年终全面考核。当年12月中旬,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对各目标责任单位、处(室、队)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二条各被考核目标责任单位和处(室、队)须认真准备年度考核材料,按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如实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按规定的时间(当年12月15日前)和要求报送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
第十三条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综合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五章计分原则
第十四条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的考评实行非百分制。
(一)各单位、处(室、队)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的基本分为100分。
(二)各单位、处(室、队)年度考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基本分 加分-扣分。
(三)目标计分实行四级计分:1、超额或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加分;2、完成目标任务,计满分;3、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上,按完成目标的实绩计分;4、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下,计0分。
第十五条加分。
(一)对年度工作目标中的量化指标超额完成的加分,加分上限为该目标基本分的10。对非量化指标高质量完成的加分,加分按受国家局、省(含省局)、市(州)政府表彰或主要领导明确批示肯定的分别以该目标基本分的10、8、5。
(二)专项目标、督办目标按目标设定分值加分。
(三)各单位、处(室、队)或处(室、队)个人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含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分、0.6分、0.3分。加分依据以批准单位的奖状、奖牌、证书和表彰通报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
(四)各单位、处(室、队)或处(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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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受省局表彰和省局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分别加0.3分、0.2分。加分依据以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和批示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五)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规定要求办理的,每件加0.2分。
(六)对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服从大局、政令畅通,但因目标以外的加分因素很少的单位和处(室、队),如当年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小组在考核时可以提出0.5—1分的加分建议,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审定。
(七)对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工作中有重大改革、创新,且在全系统具有表率作用的单位和处(室、队),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可按1—5分提出加分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十六条减分
(一)未完成目标项目的,有核定的该项目标基本分为基数,完成量70以上,按完成目标的实绩计分;完成量70以下,该项目标计0分。
(二)未完成专项目标、督办目标的单位和处(室、队),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按设定分值减分。
(三)在目标管理督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扣2分。
(四)在完成目标任务和督办工作中,强调单位和处(室、队)或局部利益,不服从全局,相互推诿,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扣2分。
(五)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提出建议并省局党组审定。
第六章目标调整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经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确认报请省局党组审定,允许调整目标:
(一)省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调整的目标项目;
(二)局党组批准调整的目标项目;
(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目标项目。
第十八条需调整目标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陈述调整目标原因,过期不予认可。经批准调整的目标项目完成的只得基本分。
第七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九条奖惩方式。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完成目标任务出色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目标考核得分在省局机关处(室、队)前3名、市州局前5名、直属单位前1名,并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主要工作目标的,视为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由省局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目标管理奖金的计发。省局机关各处室按省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未纳入省政府计发范围的单位由省局进行适当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版权所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创建和谐单位实施细则
公司创建和谐单位实施细则永葆先进性,创建和谐单位
--**公司"创建和谐单位"实施细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立足于建设和谐单位,部落六分公司党支部号召广大党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努力创造团结一心干事业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和谐社会增添和谐因素。
一、"创建和谐单位"的总体目标
创建和谐单位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创建和谐单位,抓实八项工作,实现八个提升,。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夯实经济基础,狠抓经济建设,提升单位经济实力;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深化人才基地建设,强化素质工程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质量,构筑人才高地;深化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大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力度,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组织建设,提升领导班子驾奴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鲜明党员形象,提升党员素质;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力求使员工真正感受到公平和公正,提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正建设,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实权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正建设,强化自律意识,提升自警力,健全制度,提升约束力,加强薄弱环节,提升预控力,强化监督,提升威慑力,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从厂容厂貌、规章制度、价值观念、文体活动等方面实行多管齐下,以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素质,提升单位凝聚力;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民主监督评议制度,扩大职工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二、"创建和谐单位"的组织保障
为有效推动创建和谐单位创建工作,由分公司书记亲自抓,并成立领导小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创建和谐单位"的制度保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负责采取各种方式做好创建和谐单位的宣传工作;
②负责制定创建活动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创建活动方案的实施;
③负责制定六分公司关于"创建和谐单位"的职工公约;
④负责制定开展各项活动的规定、办法;
⑤负责总结创建活动成果,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六分公司关于"创建和谐单位"的职工"五公约"
1、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技能,积累工作经验,增强管理水平
2、提高思想素质,培养道德修养,树立大局意识,发扬奉献精神版权所有
3、遵守规章制度,杜绝迟到早退,使用文明用语,倡导良好风尚
4、保护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杜绝破坏公物,创建和谐氛围
5、提高个人素质,端正价值观念,强化自律意识,增强职业道德
四、"创建和谐单位"的工作安排
为切实有效的推进"创建和谐单位"工作,确保达到理想的效果,现将具体的工作安排如下:
①加强对"创建和谐单位"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要党政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六分公司关于"创建和谐单位"的职工公约,召开领导班子、领导小组和职工代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创建和谐单位"的精神,安排部署六分公司关于"创建和谐单位"的实施细则;
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团结一心,进一步明确全年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一、三、八、八"总体工作目标的实现;
③党支部开展以"创建和谐单位"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综合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局域网、宣传栏、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定5月为六分公司"创建和谐单位"宣传月;
④工会和团支部开展"我能为’创建和谐单位’做些什么?"的征文活动,使和谐社会、和谐单位的概念深入人心;
⑤行政部门有目的的组织职工开展学习活动,充分落实培训计划,通过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道德品质,加强广大职工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分配方案的了解。学习计划如下:
l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
l组织广大职工观看宣传道德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优秀影片,让大家从中受益;
l组织劳资部门人员对广大职工关心的人力资源调配以及分配方案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和介绍;
l组织全体职工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重新学习,加深印象,和自身找差距,达到严格遵守的要求;
⑥工会利用时间组织单位的全体职工分阶段开展谈心活动,敞开心扉,畅所欲言,消除隔阂,共谈和谐,为营造以人为本的和谐单位奠定良好的基础;
⑦党支部日认真落实人才培养工作,继续抓实带、帮、教活动,制定有效措施,部落确保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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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农场场(队)务公开实施细则
农场场(队)务公开实施细则农场场(队)务公开实施细则第2页
贴、抚恤金、独生子女补贴等。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2)协调招标、议标等采购事宜;
(3)监督检查招标、议标等采购工作程序和合同的执行情况;
(4)受理参加投标单位对采购工作的反馈、投诉;
(5)对招标、议标等采购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反馈、归档等工作;
(6)对违反招标、议标等采购工作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罚及处理建议。
(7)确定特殊的无需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采购的物品。
2、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
在xx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总裁办负责人、综合业务部负责人、使用部门的领导及具体负责办公采购工作人员组成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由总裁办和综合业务部共同负责组织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国家的物价政策和执行总裁签批的公司财务、部门预算及公司领导、研究部门员工、职能部门员工客户洽谈、商务会议、外联公关等开展业务的需要,制定采购计划、起草招标、议标工作文件;
(2)制定详细的采购明细标准,安排采购日程;
(3)根据考核情况向有关合法经营单位发放标书;
(4)进行询价、谈判,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5)确定中标单位、宣布中标结果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6)办公采购品的验收,核对价格、数量,质量保证检查,售后服务等事宜;审验合同履行情况。
四、办公采购招标的范围为:行政办公类和礼品类。
对日常个人使用和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如笔(签字笔、圆珠笔、笔芯)、橡皮、尺子等办公文具采取月度一次性发放元个人办公用品购置金的形式,不再另行由公司发放。
对下述需要部门统一领用的相对贵重、大宗的办公用品采购,采取统一集中邀请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批量购买。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
1、一次性购置6000元以上(含6000元)的日常办公用品;
2、一次性购置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办公家俱、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U盘、数码相机、手机、Mp3等)及耗材;
3、一次性购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提交时间周期在一个月之内的会议、项目、临时外联公关等礼品等。
4、其他大批量用品。
五、采购招标方式。
公司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
1、公开招标采购。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采购。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向有限范围供应商采购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3、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物品性质特殊或技术复杂,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向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的。
5、询价采购。采购的物品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招标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如会议、项目特定需要;季度、半年度及年度
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细则第2页
研究报告出版需要;节假日公关需要;公司领导因业务临时或紧急需要经公司执行总裁签批的情况等)临时举行。六、办公采购招标工作程序
1、办公采购招标工作的一般程序:
(1)物品或礼品使用部门须将经执行总裁签批的采购计划预算和相关要求,提前15天提交办公采购部门(赛迪顾问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
(2)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拟定采购方式后提交赛迪顾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或直接提交执行总裁;
(3)xx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或执行总裁直接决定,确定采购方式;
(4)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根据采购方式拟订采购相关文件,进行具体操作事宜;
(5)赛迪顾问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约定;
(6)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和物品使用部门指定人员验货签章;
(7)提交物品使用预算部门负责协调和使用采购物品。
2、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的具体程序:
(1)发布招标信息,联系供货单位参加投标;
(2)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样品,由公司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和xx公司采购招标领导工作小组审定三家以上供货单位作为投标单位,并通知入选单位投标。
(3)投标。入选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办公采购工作小组投标,不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或标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无效。
(4)开标。开标前应研究确定评标原则和标准;根据采购金额大小由xx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或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主持开标;技术性强的标书应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标;党支部委员参与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对于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按xx公司办公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处理。
(5)签订合同。办公采购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合同中应当反映招投标书中的实质性条款或谈判过程中的实质性内容以及在评标过程中的承诺。
(6)验收。供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书面合同的要求供货,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应及时组织使用部门验收。
七、每次招、投标确定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
八、投标资格认定。已在工商局注册,注册资金为10万元以上、有办公用品、礼品生产、经销权(或代理权),能够提供符合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标准的法人单位,经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小组审查认可后,均可参加投标。
九、参加投标的单位及代理人员应向办公采购招标小组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或企业简介;
2、经过当年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中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还要加盖公章后,由办公采购招标小组备案存档);
3、法人资格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十、投标工作程序:
1、投标单位到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小组办公室报名;
2、领取招标书及招标文件资料;
3、组织编制投标书;
4、按招标书规定的时间送达投标书;
5、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标会议;
6、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交至公司财务处后,与xx公司办公采购工作小组签订办公购销合同。
7、投标单位必须按要求清晰填写标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不得缺页,不得任意涂改投标书。
十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无效:
1、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2、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标书未按招标书要求编制或涂改标书及字迹辨认不清的。
4、投标单位在我公司和大厦内进行其它推销、促销活动的。
十四、开标、定标的一般程序:
1、办公采购招标小组集体对投标书进行拆封开标;
2、办公采购招标小组成员集体评标、定标;
3、宣布中标结果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4、投标单位提出质疑的,由公司招标小组负责解释。
十五、中标原则:在同等条件下,报价低者优先;服务周到、送货率高、送货时间短、信誉良好者优先。
十六、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办公采购招标小组人员必须坚持尽职尽责,严格保密的原则,标书、文件等一切资料、数据,任何人皆无权透露,严格按招标书进行评标,不得更改标书。
十七、投标单位中标后,按照《合同法》和标书的要求签订购货合同。
十八、中标单位必须遵守货品价格、送货时间及配货要求。
十九、中标单位的发票及送货清单必须经办公采购工作小组三人以上(含三人)审验签字后,再作帐务处理。
二十、付款方式:在货物送达验收后,一个月内(遇节、假日顺延)付清该笔款项。
二十一、投标单位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或私下进行不正当送货、促销活动的,取消中标资格。
二十二、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后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如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送货率太低、送货时间过长、价格不能兑现等),取消以后的投标资格,并按不合格产品所占比例扣除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二十三、纪律。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不准接受投标人的礼品、礼金、宴请,不准参加投标人组织的健身娱乐等活动。对不按规定擅自决定采购大宗物品的,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采购的,不得报销,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四、鉴于办公采购的动态性和及时性的特点,招标对象为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供应商。在客户洽谈、会议、外联公关工作急需时,总裁办及综合业务部可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司执行总裁签批后,适当现购部分办公用品、礼品,幅度控制在各部门签批预算项目、会议经费的3左右。
二十五、本办法由xx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xx公司办公采购招标小组负责解释。
二十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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