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在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市场销售疲软的困难条件下,焦炭价格连续下滑,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而产品质量的优劣是产品参与与竞争进入市场的关键因素。为保证我厂质量方针的贯彻实施,达到产品的质量批批合格,从根本上解决质量问题。我们必须建立质量体系,完善质量唯体系,着眼于建立稳定的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过程,从生产的全过程来保证产品的质量。利用必要的手段对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检验、监督、考核,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循序纠正。认真执行iso9002标准,改进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质量控制措施。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望全厂各单位调动全体职工对照管理实施细则各条款,认真实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来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二章 质量计划
1、由销售部将市场所需产品等级,质量要求及计划销售量报技术部,并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2、技术部根据我厂生产工艺要求,既要保证焦炭质量,又要满足局、矿生产用气,结合生产成本,制定生产建议计划。
3、原料部根据建议计划提供所需配比的煤样,质检中心对其进行全面分析,包括胶质层试验。
4、技术部出方案,质检部用几种方案实施进行铁箱试验,对配合煤的质量指标进行全面分析。
5、由工程师组织技术部、质检中心、原料部、原料库、焦炉车间、洗煤车间、分析建议计划,确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6、原料部根据确定的工艺方案对所需煤质组织进煤,严禁不合格煤入厂,原料库有权拒收任何不合格的入库煤。
7、原料库、受煤、配煤、焦炉等根据确定的方案实施前期批量试验。
8、要求配煤头一天把配煤仓,煤塔的原方案煤种尽量用完,用改变方案后的煤种上仓,前期试验是配合煤以一天的用量,一个结焦周期时间进行试验。
9、质检中心对试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落实,对生产出的焦炭及时分析,化验,及时反馈信息。
**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 则
(一)为加强对**局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2002]85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不占用**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与我局签订临时性聘用合同的,在**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和一般技术人员四个层次;后勤服务岗位分为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和普通工。
(三)局政工处为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部门。
(四)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各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严格控制,合理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二、招聘要求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人员时,应事前将用人理由、聘请人数、计划安排岗位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政工处,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聘用。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按《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20 02]85号)执行。
(二)临时聘用人员按公安、计生部门和我局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聘请临时工作人员须体检合格,并审核身份证、户口簿、待业证(或失业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交体检报告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备案。
2、聘请外地临时工作人员,还需在我局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聘请从事食堂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须持有卫生健康证。
4、聘请驾驶员须持有驾驶证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安全行车证明。
5、聘请在微机、水电等特殊工程岗位的临时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证明及上岗证。
(三)新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均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根据工作岗位和本人实际工作能力及贡献大小,参照本市同类人员的收入情况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二)临时聘用人员的月工资一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和奖金等组成,其待遇与考勤及工作表现挂钩。试用期工资和聘用期工资标准详见附表。
(三)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金。
(四)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医药费按《**局职工医疗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政[20o2]64号)执行。
(五)临时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解决住房。
四、管理制度
(一)临时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核、请病事假、教育培训等)由用人部门负责,并按局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为配合我校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之“诚信·文明”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诚信精神,更好地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特在全校范围内举办“诚信立学,诚信立身,诚信立行”演讲比赛活动。现将该项比赛活动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nc信息工程大学“诚信立学,诚信立身,诚信立行”演讲比赛。
二、主办单位:nc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nc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校学生会
校社团中心
三、承办单位: xx口才协会
四、参加对象:全体在校生
五、参赛须知:
1、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组委会规定的要求,按时参加开会,抽签,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自始至终参加听取其它选手的演讲,遵守会场纪律,做文明观众,对每一位选手的比赛都给予掌声鼓励。
3、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十分钟入场。
六、参赛要求:
1、比赛采取自由命题方式进行,演讲稿必须围绕“诚信立学,诚信立身,诚信立行”的主题,结合实际,亮点突出,主题鲜明。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
3、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4、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若有疑义,由评委会裁定。
七、比赛程序:
1、比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预赛:以各系(院)独自开展选拔赛为预赛方式,各推选出2-3名选手参加校级比赛(即复赛)。
(2)复赛:选拔15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在南阶进行。
2、时间安排:
(1)5月8日—5月14日各系(院)开展选拔赛
(2)5月15日前各系(院)将参赛选手名单报校学生会学习部,并且抽签决定比赛顺序。(报名表见附件)
(3)5月22日,在南阶举行复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5月26日,在南阶举行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一)设置个人奖项
1、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胜奖5名。
2、最佳气质奖:1名,最佳文采奖:1名。
(二)设置团体奖项
优秀组织奖:3名。
九、评分细则
此次演讲比赛以10分制实施,评委打分保留2位小数,打分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 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出平均分,平均分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后2位)作为选手最终得分;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小数后3位,依此类推。具体项目及分数如下:
(一)个人奖
1、主题内容:(4分)
(1)内容紧扣主题,条理清楚,充实生动,有真情实意(1.5分)
(2)语言流畅自然,文采华丽(1.5分)
(3)主题深刻富有感召力和警世作用(1分)
2、普通话:(1.5分)
(1)发音标准,口齿清晰(0.5分)
(2)言语连贯、流畅、节奏优美(0.5分)
(3)富有感情,易产生共鸣(0.5分)
3、语言表达:(2.5分)
(1) 表达生动,能恰当运用肢体语言(1分)
(2) 感召力强,富有创意(1分)
(3) 肢体语言表达效果(0.5分)
4、整体印象:(1分)
(1) 上下场致意、答谢(0.5分)
(2) 仪表得体,自然大方(0.5分)
5、演讲时间:(1分)
每位选手演讲时间须控制在3-5分钟内。讲至4分30秒时以黄牌提示,5分钟时以红牌提示,并且亦为扣分时限,超出1—10秒钟扣0.1分;超出11—20秒扣0.25分;超出20—30秒扣0.5分;超出30秒者扣1分;不到3分钟者扣1分。
(二)优秀组织奖
1、预赛有组织,学生参与性强。
2、参赛选手能够积极参与,没有弃权现象。
3、参赛选手比赛成绩优秀。
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稳步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3]10号)、省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2000]16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唐政发[2003]3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以下简称聘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第三条 人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通过实行聘用制,逐步形成适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不同岗位特点,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县直所有国有事业单位以及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细则。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分别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工作。
第二章 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 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六)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 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分别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事业单位聘用工作的开展,研究决定聘用工作的重要事项。考核小组由领导小组的主管人员、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等组成,具体负责对竞聘人员的考核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设置、竞聘范围和条件、竞聘程序和方法、保证措施和组织领导等。实施方案应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并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未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实施方案无效。实施方案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3、组织实施。首先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办法聘用工作人员。
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全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根据郴水电党字[2000]02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等次的评定 (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 1、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完备的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2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廉政建设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明显。(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4)认真实行厂务公开,对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事项能做到完全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5)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8)领导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优秀票数占90%以上。 2、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能制定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1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每二个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廉政建设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4)能公开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接受群众监督。(5)能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8)领导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优秀及合格票数占80%以上。 3、基本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能制定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1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每季度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4)能 公开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接受群众监督。(5)能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中共**县广播电视局总支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 实施细则 为扎实开展好我单位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的工作,根据县委《关于第一批次部门和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按照市、县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学习动员阶段的各项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时代内涵,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转变思想观念,澄清模糊认识,提高理论素质,为以后各阶段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方法步骤 学习动员阶段从2月16日开始,到3月15日结束。主要包括思想动员、学习培训、制定《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等环节。 (一)召开动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 认真学习《县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第一批次部门和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县领导在县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等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起草好动员大会讲话材料。单位要于2月16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作动员。单位进行动员时,请县委派驻督导组的负责同志到会讲话。通过组织发动,让每个党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参与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搞好学习培训 1、学习内容。以学习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主要材料,根据本单位党员实际和工作特点,适当增加部门学习内容。整个阶段必须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在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不要以学习辅导材料、本单位领导讲话、工作安排代替学原著,不要用学习业务知识代替学习政治理论。在学习中,要突出学习重点:一是重点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江泽民同志《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同志《共产党员要坚定直觉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文章,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和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理解,牢牢把握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个根本要求,把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上。二是重点学习《党章》、邓小平同志《发扬五种革命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等文章,从各自实际出发,着重思考在新阶段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时代内涵和具体标准。三是重点学习毛泽东同志《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江泽民同志《关于改进党的作风》、胡锦涛同志在学习考察时的讲话等文章,对照十六大精神和《党章》要求,认真查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还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问题的原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标准,边学边改。演讲稿也叫演讲词,它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 演讲稿是进行演讲的依据,是对演讲内容和形式的规范和提示,它体现着演讲的目的和手段。希望《公司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一文能帮助您解决关于2024“党员考评自我鉴定”相关的问题,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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