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务集团关于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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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务集团关于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某矿务集团关于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化企业“三基”建设,进一步提高班组长队伍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奠定安全生产和改革发展的坚实基础,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各单位区队班组长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本文来源于 --有文章需求,请到网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多年来,集团公司各单位强化班组长队伍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在企业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保证了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但个别单位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班组长待遇落实不力,部分班组长自身创新能力不强、管理理念滞后、职责权限不清等。在加快推进企业创业发展新的形势下,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是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需要。煤炭生产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十分重大。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是集团公司一项长期性、根本性的工作任务。加强基层班组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组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作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其次,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是提高基层战斗力的需要。班组长既是班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班组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又是区队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执行者,其素质和能力高低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的效果。通过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基础保障作用。第三,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是推进企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当前,正值集团公司稳步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创业发展战略的有序实施,企业出现了产能规模扩张、经营区域扩大、投资主体多元、组织体制调整等新的发展变化,迫切需要一大批专业化、技能化的复合型技术职工队伍,班组长队伍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提高班组长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有利于保证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此篇于 -- -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全面提升班组长队伍整体素质,为企业实现持续安全生产、提高管理绩效、推进战略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形成上下共同关注和支持班组长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确保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企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绩效全面提升,基层执行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班组长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打造一支懂安全、善管理、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正的优秀班组长队伍。
三、进一步明确班组长的职责和权力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权责对等原则,明确规定班组长职责,赋予其相应的权力。
(一)班组长的职责
1、安全管理职责。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班组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本质安全、珍爱生命”的安全理念,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本质安全型班组;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措施,抓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当班人员持证上岗,负责排查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把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
2、生产管理职责。负责领导本班组切实增强“精细、高效、文明”的生产意识,分解落实生产经营任务,科学安排劳动组织,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搞好现场精细化管理,狠抓节支降耗,提高生产效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质量管理职责。负责领导本班组牢固树立“质量就是安全、质量就是品牌、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理念,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工作质量水平。
4、其他职责。负责领导本班组的团队建设,争创学习型班组,打造优强品牌团队;做好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关心并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提高班组整体业务素质;落实区队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做到自身技能过硬,带头完成生产任务,为班组树立榜样。
(二)班组长的权力

矿务集团关于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第2页

 1、安全管理权。有权检查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遇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拒绝开工或停止生产,以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安全生产。
2、生产组织权。有权根据区队生产目标要求,制定计划,分配任务;有权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合理配置生产资料,科学调配劳动力。
3、考核分配权。有权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和上级规定,对班组成员工作绩效设定考核指标,有权按照班委会研究意见提出本班组职工分配和奖励的主导建议,对违反工区或本班规定的职工提出处罚建议。
4、其他工作权力。有权制定本班组工作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向区队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推荐或选拔副职管理人员、推荐本班组优秀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评先、疗(休)养、学习培训等。
四、进一步明确班组长的任职条件、产生办法及聘任
(一)任职条件
班组长必须是思想道德好、工作作风正、管理能力强、技术业务精、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文化基础和身体素质好的管理或技术骨干。
(二)产生办法
1、公开招聘。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班组长选拔的程序和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拔德才兼备的管理或技术骨干到班组长岗位上来。班组长既可在本班组内产生,也可在外班组招聘。
2、民主选举。由各单位区队组织,组织、劳资部门参与,经拟竞聘班组民意测评后,确定拟聘人选。
(三)聘任
对经公开招聘和民主选举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各单位进行聘任,并颁发聘书。
五、进一步提高井下班组长待遇,健全绩效考核机制
(一)提高待遇标准
按照责任风险与享受待遇对等的原则,对各矿井井下生产及井下辅助单位的成建制班长、行使班长权力的工作组组长、工作性质等同于班组长的井下辅助单位车间主任,建井采掘及从事井下安装单位的成建制班(组)长适当提高待遇,具体待遇规定如下:
1、班组长岗位津贴每班不低于10元。
2、推行班组长月度安全质量绩效工资制度,标准不低于每人400元/月。
3、实行班组长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根据各单位自行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4、担任班长一年以上或连续担任副班长两年以上的在职劳务派遣工可优先转为全民合同制。
5、班组长可优先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学历教育,优先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科(区)级干部。
6、班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不低于一周时间)由集团公司组织的脱产学习培训。
7、班组长每两年至少享受一次外出疗(休)养。在以上基础上,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班组长相关待遇,矿井采掘、准备、巷修等区队班组长可适当提高标准。
(二)健全考核机制
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设置安全、质量、生产任务、班组文化建设等项目的考评权重,建立健全井下班组长工作业绩考评标准,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实行考评结果与收入、待遇紧密挂钩。
1、对生产指标的考核。当月本班未完成生产任务的,不享受当月岗位津贴。
2、对安全质量的考核。月度内每查出1人次一般“三违”,扣除当班班组长安全质量绩效工资的20;每查出1人次严重“三违”或发生轻伤事故扣减当班班组长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质量绩效工资的50%;发生重伤事故不享受当月岗位津贴及安全质量绩效工资;发生死亡事故除不享受岗位津贴、安全质量绩效工资外,按安全事故处理文件执行。季度安全评估低于A级或质量标准化检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级且不能认定责任的,每降低一等级减发当班班组长月度绩效工资的50;属直接责任的,扣除当月全部安全质量绩效工资。
3、对班组建设的考核。班组文明创建氛围不浓,缺乏团队精神,班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视影响程度给予班组长相应处罚。
4、对工作能力的考核。工作能力不强,履职不到位,出现严重违章指挥及发生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的,解除班组长职务,并按规定追究责任。在以上考核基础上,各单位可视实际情况对考核办法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六、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班组长队伍建设是集团公司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战略任务,各级组织要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统一规划、分层负责、共同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班组长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王继承副总经理担任组长,李剑主席、赵从国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组织部、生产部、安监部、经管部、工资部、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对集团公司班组长队伍建设进行统一领导,负责研究确定相关总体规划、目标及重要制度等。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好班组长队伍建设的日常组织、管理、协调和考核,领导推进本单位班组长队伍建设工作。同时,要注重加强班组长编制管理,合理设置配备班组长,做到既要满足安全生产和劳动组织需要,又要保持队伍精干高效。
(二)落实工作职责
各单位要组织班组长认真贯彻落实精细化、规范化、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充分调动班组长积极性,促进发挥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基层主体的作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各单位区队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和指导所属班组长搞好班组建设。
(三)抓好班组长培养
各单位要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在抓好安全生产和技术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强化班组长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促进班组长逐步由经验管理型向科学管理型、由单一业务型向全面管理型转变。要善于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及时培养和发现班组长后备人才,促使其快速健康成长。要通过工作会、总结会、现场会等形式,定期总结分析班组长工作情况,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推进提高班组长队伍整体水平。集团公司将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班组长队伍建设工作交流会,命名表彰一批优秀班组长,促进班组长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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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是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农民健康的重要力量。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也存在年龄老化、学历偏低、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xx号)和《xx省人民府政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xx政办字〔xx〕xx号)及《xx市人民府政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函〔xx〕xx号),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从我县县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合理规划和调整乡村医生资源总量和配备标准,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制度,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得到较好保障,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力争让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

1.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人口较多、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优先配用女乡村医生。对没有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可由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或巡诊、邻村乡村医生代诊等方式,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乡镇卫生院要协调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做好本乡镇范围内乡村医生统一调配使用,确保乡村医生服务范围覆盖全部行政村。乡村医生经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同意推荐,乡镇卫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注册后在村卫生室执业。村卫生室负责人可由村民委员会公开选举确定并聘用,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2.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和考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等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承担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和居民满意度、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人员聘用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3.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开展优质服务示范村卫生室建设,推动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到2020年,力争30%的村卫生室达到标准。推行村卫生室等级评定工作,按照评定结果落实奖惩措施。探索开展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乡村医生业务收入、药品耗材、财务、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等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聘用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逐步推进政府补助设立乡村医生风险补偿金制度,也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从2016年起,要开展建立乡村医生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试点工作,到2018年,力争覆盖90%的乡村医生。

4.保障村卫生室运行。加快建立保障集体产权村卫生室运行的长效机制,用水、用电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村卫生室运行维护费列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较大修缮工程优先列入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加快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二)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

1.充实乡村医生队伍数量。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农村基层从事卫生工作6年以上,毕业后参加“3+2”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到2020年,原则上新入职的乡村医生应经过“3+2”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按照原xx省卫生厅和xx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通知》(xx卫发〔2013〕25号),具备中医一技之长人员依照程序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2.开展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按照《xx省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要求,加大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继续教育,到2020年,力争实现乡村医生继续教育覆盖率达100%。对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可适当予以学费补助。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每年选拔一批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县级医院接受3个月的免费临床实践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建立乡村全科医师队伍。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组织实施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师特岗项目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乡村全科医生队伍,到2020年,力争30%的村卫生室配有1名全科医师。

(三)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待遇

1.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医保)基金进行支付。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给予补助,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乡村医生,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与村干部相衔接,年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8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2.完善经费拨付方式。县财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为每个村卫生室开设公用账户,专门用于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及一般诊疗费核算拨付和现金支取,实行独立核算、封闭运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按照“按季预拨、考核结算”的办法拨付补助资金。预拨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剩余资金在绩效考核完成后兑现拨付。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一般诊疗费新农合报销部分,由新农合经办机构按季度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年终结算。

3.拓宽其他收入渠道。加快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新农合(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确定。签约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违反规定另行收取其他费用。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乡村医生开展针灸、按摩等非药物治疗发生的费用,按政策规定纳入各地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范围。

4.落实养老政策和退出制度。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注册在岗乡村医生,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政府将予以资助,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制定到龄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再注册和聘用。确有需要的,可由村卫生室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实化相关政策。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成立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卫生计生、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物价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争取中央财政、省、市政府予以支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应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县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三)开展督导检查。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可以对您有用!

为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执法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结合队伍现状及工作实际,经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良好市容环境、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管理机制创新,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努力锻造一支作风优良、务实高效、勤政为民的城管执法队伍,落实长效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管理、执法、服务的有机结合。

(二)责任意识得到强化。充分发扬敬业爱岗、敢于负责的工作作风,彻底改变怕担风险、怕负责任、怕得罪人的思想,消除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无错不为、庸碌无为、有责不负等现象。

(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奖罚分明的制度体系,做到按制度管事、管人。

(四)工作效能明显提升。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杜绝“冷、横、硬、推”现象,培养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整个队伍高效运转,在全局形成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争一流的生动局面。

(五)队伍形象大幅提升。严格遵守行为规范,消除各种不文明行为,练就一支仪容整齐、纪律严明、团结协作、作风过硬、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

(六)市容环境显著改善。树立管理样板,打造“示范路”,通过典型引领,全面提高市容环卫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三、工作内容

(一)创新执法手段,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开展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按照“定人、定岗、定任务、定标准、定考核、定奖惩”的思路,明确管理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对城区道路实施划段、包片管理,实现管理的精细化。

1、配强配齐,择优录用。严把人员“进门关”,对新进人员,必须通过统一招录考试、择优选择,并须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予以正式录用。同时根据“倾斜一线、充实一线”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城管执法力量、环卫清扫保洁人员。主动加强与编制机构沟通和协调,结合当前的“三定”方案,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关心,增加人员编制。

2、科学设岗,分级管理。仔细梳理市容、环卫管理难点问题,制定《“示范路”管理标准》。执法大(中)队结合辖区管理实际,分别选定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按照标准,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并带动其余路段实现高水平管理,推动全城区市容管理的提档升级。未列入“示范路”的参照管理。

3、择能用人,庸者淘汰。每个“示范路”由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威信高、作风好的中队长管理,负责对 “示范路”和路段队员的管理,分别与大队、局签订责任书,按照规定示范路的标准开展管理。中队长原则上由局里指派,也可通过竞聘的形式择优上岗,所有在编和编外聘用人员均可参加竞聘。凡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的,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二)创新考评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切实提速增效

推行大队、考评领导组以下简称考核办、局班子成员“三级考核”,制定《xx区城管市容、环卫管理督查考评办法》、完善《x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突出考核的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通过强有力地督查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者上、庸者下。

1、大队考核要真抓真管。强化大队管理职责,大队长(环卫路段包片负责人)是本大队(包片辖区)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大队(辖区)工作负总责。大队长(包片负责人)每天对本路段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到岗到位、路面管理、执法形象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市容环卫管理示范路标准》的标准扣分。

2、考核办要敢抓敢管。考核办要严格按照局《xx区城管市容环卫管理督查考评办法》的要求,对全局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督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按规定扣分。考核办每周考核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考核要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3、局班子考核要确保实效。每月明确一名局班子成员带班负责,随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对考核办和各科室、大(中)队、环卫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发现的问题随时督促整改,并重点考评大(中)队长、考核办对《督查考评办法》的落实情况,班子成员督查考核每月不少于1次。

(三)开展“创先争优”,提升综合素质,提高服务理念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培训,通过典型示范作用,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提升综合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1、强化宗旨教育,提升服务意识。把“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发展大局”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通过集中学习、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执法队员的宗旨教育,进一步强化“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倡导“刚性执法,柔性服务”和“换位思考”的观念,对违规行为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先教育,再管理,尽量做到不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和对立面。

2、开展评先树优,树立争创意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示范路”创建,在全体人员中开展“先进科室”、“先进大队”和 “优秀协管员”“优秀环卫工人”评选活动。对在市容、环卫管理、队伍管理和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责任心强、作风好的人员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典型带动,在全局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干事创业光荣、碌碌无为可耻的观念,激发全体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荣誉感。

3、加强规范管理,提升业务素养。进一步强化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考勤制度、“插红旗、亮黄牌”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十五项禁令》,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形象。加强学习型队伍建设,制定《2016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拟在2月份、12月份开展春、冬季集中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理念、业务技能、军事训练等全方位的业务培训。形式上通过课上交流、课后讨论、集中座谈增强互动培训效果,以培训、互查、考核、表彰等为抓手,促进城管执法人员不断充实自我、提高法律综合素质。

四、组织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全局上下都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认真抓好抓实。这项活动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分管工作,协同抓,全体人员务必按照方案的要求,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活动贯穿全年各项工作。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各科室、大(中)队、环卫处要结合管理实际,认真梳理排查,找准主要问题,抓住重点、难点,彻底解决,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三)严肃纪律,注重实效。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科室、大(中)队、环卫处对本次活动的汇报,对工作开展不扎实, 违反工作纪律甚至顶风违纪的,将按照《x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严肃查处。

县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


关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
2002年7月6日最高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为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云南省高级人院于7月29日召开了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学习贯彻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总结98年以来我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三是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院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重点是第三个问题。现根据会议精神,就通海法院今后如何抓好队伍建设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法官职业化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
审判工作是一种特殊的工作,法官作为国家公权的行使者,担负着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正与正义的责任,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最终裁决者。社会对法官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业外表现等寄予了很高的希望,希望法官是正义的象征、公平的化身和良知的守护神。因此,法官要履行好法官的职责,除了具备公务员的任职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法官职业所需要的一些素质。即要拥有系统完整的法律知识结构;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具备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和公正信仰等。
但多年来,法官的职业特殊性在我国一直被忽视,把法院等同于行政和其它部门,尤其是《法官法》实施以前,对法官的选任几乎与其它机关没有任何特殊要求,导致一些根本无法适应法院工作的人员进入到法院工作,虽经长期的培养教育,现仍有一批法院工作人员水平低下,缺乏现代司法理念的人留在法院队伍中,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治,严重影响了法院和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就通海法院来说,现有干警43名,正规院校毕业的法律本科生仅有2名,其他41人有的是高中毕业就进入法院,有的是化学、财会、纺织等专业毕业的大专生、中专生,没有经过法学理论的学习就直接进入法院工作,这些人边工作边学习,通过参加法律业余大学、党校法律专业、函授、自学考试等学习途径,取得了法律大专文凭、本科文凭。现还有22人参加法律专科升本科的函授学习。在文凭滥发的今天,文凭与水平相称的人廖廖无几。今年通海法院12名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结果只有一名通过考试,就是例证。我们一方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有文凭但无法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官资格的人员却有一大批。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就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
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召开的队伍建设工作会都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伟大旗帜,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法官队伍,为全面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法官职业化的内涵和要求
法官职业化,即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
(一)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职业意识是法官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思想基础。具体包括八个方面的意识:一是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在任何情况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二是要有审判独立意识和中立意识,根据自已对法律的理解和对事实的判断作出裁判,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三是要有平等意识,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有公正意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的司法程序,确保司法公正。五是要有效率意识,迅速、高效地履行司法职责,树立“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迟来的正义就是不正义”的思想,坚决消除拖拉现象,确保案件在审限内审结,使当事人尽快摆脱诉累,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何保护。六是要有自尊意识,深刻认识自已从事的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事业,自觉提升职业的神圣事业感和使命感。七是要有司法文明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尊守司法礼仪,坚决防止和克服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现象。八是要有廉洁意识,做到清廉如水,一身正气,执法如山。
在法官的职业意识中,公正意识是核心,公正是法官的生命,是法院形象的基础。失去公正法官将一无所有,失去公正法院作出的裁判就无公信力可言。
(二)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法官的基本职责,就是通过审判工作“定纷止争”来实现社会正义。合格的法官不仅应当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社会生活知识经验,同时还必须具有熟练驾驭审判活动的能力。新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审判工作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法官不可能通晓所有审判领城的理论与实务,因此,必须实行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分工,着力培养法官在不同岗位所需

的业务特长,才能熟练地运用法律审理案件,解决纠纷。
(三)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条件。按理,法官办理案件,只要严格遵守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定,排除自身能力因素影响外,就不应当有司法不公的问题出现。但我们现在为保证司法公正,法院内部有不计其数的要求法官遵守。这还不算,法官还需要遵守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的规定,还有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廉政措施也要求法官遵守,目前要求法官遵守的有关廉政、审判纪律方面的规定可以汇编成一本书,但不公正的问题仍然不能杜绝,这说明了仅靠制度管人是不行的,制度总有漏洞,制度的监督落实也使我们显得力不从心。因此,保证司法公正的根本措施不是制度,而是法官自身公正理念的确立。我们要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以确立公正意识为核心内容,教育法官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遵守司法礼仪,保持清正廉洁,树立求实、严谨、刚直、廉洁、文明的职业形象。使“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成为每一位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和品格,融为其生命和灵魂的一部分。让“公正”成为扎根于每一位法官内心深处的坚强信念,不论在什么情况下,谁也拿不走、抹不去。做了不公正的事,会自责和不安,会有出卖自已良心和人格的感受,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
(四)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是法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要保障法官的职业权力。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要坚决排除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同时,也要杜绝法院内部的行政干预,落实合议庭、独任法官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权力。第二,要保障法官的职业地位。法官一经任用,除正常的调动外,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第三,要保障法官职业收入,逐步提高法官待遇,通过厚其待遇,达到隆其地位的目的,以此增强法官职业的吸引力,维护法官职业应有的尊荣。
三、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有效措施
法官职业化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司法文明的标志和必然结果,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是审判工作的内在要求,是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关键。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根据审判工作的特点和法官职业特点,采取一系列措施,培养法官的职业素养,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和省法院赵仕杰院长在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上均明确指出:在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整个系统工程中,要通过确定法官的员额、法官的遴选、法官助理、书记员制度等改革,建立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法官的素质;通过建立职业保障制度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统一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官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廉洁公正。主要从七个方面来提高法官的职业素质。
(一)改革法官的遴选工作制度。第一,要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标准,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中择优遴选法官。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在职法官,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法官职务。第二,逐步推行法官逐级选任制度。在确定法官员额制的前提下,上级法院的法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以从下级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选任。上级法院录用的法官,逐步实行先到基层法院工作,根据自身素质和工作业绩,再选拔到上级法院工作,使上级法院的法官有足够的经验积累。
(二)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要求选配法院领导干部。法院领导干部首先是一名法官,必须具备比普通法官更高的业务素质条件,同时他还是法官的管理者,必须具备较强的领导才干、管理能力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
(三)实行法官员额制度。在中国,人们习惯地认为,只要在法院工作的人都是法官,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现在全国30多万名法院干警,真正从事审判工作的只有15万左右,占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左右,有许多法院还达不到这个比例。就通海法院来说,现有干警43名,有法官资格的仅有23名,除掉院领导4人和从事后勤工作的2人,在审判岗位上的只有17人,仅占干警总数的四分之一多一点。绝大部份人是从事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工作。因此,在现有编制内,确定法官员额,减少法官数量,进一步优化法官队伍,把现有法官中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担当行使审判权的重任。在实行法官员额制的同时,推行法官助理制度、书记员、法警单独系列管理。现在法官所承担的与审判有关的一切辅助性工作将分离出来,由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承担。法官的唯一工作就是专心研究案件、审理好案件,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成为专家型的法官。
(三)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实行法官员额制度,法院现有的一部份法官将列为法官助理使用。法官助理不是法官,是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本身没有审判权。设立法官助理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理顺法院审判人员与其它各类审判辅助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四)实行书记员单独系列管理。这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又一配套制度。长期以来,书记员一般是成为法官的必经阶梯。随着形势的发展,法院增编补员进入法院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是从法律院校毕业的本科生,有的是硕士生。他们的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如果再按先做书记员、后当法官的落后选任方式,许多优秀的法官人才从事几年的简单、繁重的书记员工作,其法学理论知识得不到充分利用,潜在的业务能力得不到发挥,浪费了有限的人力资源。实

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明确书记员是审判事务性辅助人员的身份,建设一支稳定的书记员队伍,有利于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改革现职法官制度。要逐步实现从知识型培训为主到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型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性为主向规范化培训为主的转变。法官培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理论的实际应用,着眼于提高法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改革法官惩戒制度。要全面落实有关法官法惩戒的规定,建立、健全审判行为规范和审判纪律规范,完善既能严肃查处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又能充分保障法官申辩权利的程序。
四、通海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总体思路。
法官职业化建设就是要将法院干部队伍的构成,化分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几类人员。按照其担负的职责,按不同的标准和方法分类管理。其中,法官是核心,是直接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员,其它人员都是为法官的审判工作服务辅助人员。对法官的选拔、任用、管理应有别于其它人员,标准高、要求严。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就是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法官队伍。为实现这一目标,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是前提,每一个法院都必须由一定数量的高素质法官来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才能维护人民法院裁判的公信力。
要造就一只高素质的职业法官队伍,推行法官员额制,法官助理制,实行书记员、法警系列单列管理等制度是必要的制度保证。在这一系列制度中,法官员额制是关键。只有推行法官员额制,才能把法官的数量大幅度削减,以保证每一个法院的法官队伍都由本院最优秀的人组成。法官队伍的精英化、职业化通过员额制确定之后,推行法官“相对高薪制”就势在必行。只有“厚其待遇,隆其地位”才能维护法官的尊荣,增强法官职业的吸引力,使大批优秀法律人才积极参与法官职业的竞争,只有激烈的竞争,才能选拔出优秀的法官。从目前情况看,由于法官职业收入低,法院花费大量财力和精力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有一部份已离开法院去从事律师或商务工作。法院需要吸纳的优秀法律人才又不愿进入法院工作。近几年,最高法院和其它一些地方各级法院,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也曾在社会上公开招聘高素质的人员做法官,但报名者廖廖无几。有的法院甚至无人报名。究其原因,就是对法官的素质要求高,法官的工作苦、承担的责任大、对法官的管束严,但法官的收入却很少,法官职业对高素质的人没有吸引力。如不尽快提高法官的生活待遇,法官队伍将限入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法官职业化建设所要达到的目标将是一句空话。
(二)通海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根据全国法院队伍建设会议精神,通海法院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以推行法官员额制为核心内容,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道德高尚、廉洁文明、视公正为生命的职业法官队伍。具体采取以下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
第一,根据我院近几年的案件受理数量和递增幅度,结合现有法官人数及素质状况,以确保公正高效、全面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标准,在全院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中,选拔出7-8名素质相对较高的主审法官,负责审理全院的诉讼案件,其他未入选的法官和一部份现职书记员列为法官助理。用机构改革中县编委确定给法院的事业编制,向社会招收一批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员作为专职书记员。司法警察除本院现有法警外,全部向社会聘用临时法警。
第二,主审法官的选拔任用。主审法官必须是本院综合素质最好的法官,必须选好、用好。计划用4-5个月时间组织五场考试,按照综合得分高低确认。五场考试为:
1、业务素质考试。按照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三大审判任务,将主审法官区分为刑事主审法官、民事主审法官、行政主审法官三类,并以此确定考试的内容和范围。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刑事》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行政主审法官主要考《》、《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2、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收集一定数量的的考题,内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娱乐、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由应试者抽签定题后,考虑5分钟,即席发表对问题的看法意见。考评组对应试者的思维敏捷性、社会生活经验、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作出综合评价。
3、法庭审理能力考试。选择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应试者开庭审理并公开当庭宣判。可邀请外地法院法官、本县人大代表、律师、到法院打过官司的当事人、一般群众作为考评人员,法庭审理结束,由他们对应试者主持法庭审理的能力、庭审技能、感染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判。
4、公文写作能力考

试。主审法官必须具备基本的调查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内容确定为工作报告、或工作方案等,由应试者抽签定题后当场完成来进行考核。
5、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判决书是审判活动成果的最终体现,优秀的判决书能有效反映案件的审理过程。审判活动的公正性、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不可争议性都可以通过判决书充分得到体现。熟练制作判决书是主审法官必备素质。可用一天时间对应试者考查三个判决书的制作能力:
1)选一个案情复杂,且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
2)选一个案情复杂,但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
3)选一个案情简单,事实和适用法律都无争议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
通过以上三个判决书的综合得分,作为评定应试者的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依据。
通过上述五场考试,基本能反映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优胜者将被确定为本院的主审法官。
(三)主审法官的职责
主审法官被任命后,本院每年受理的一千多件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都有由主审法官负责审理,他们的职责只负责主持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判。送达、通知当事人、调查取证、财产保全、记录、提押人犯、执庭等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工作全部交由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来完成,以保证主审法官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审好、判好每一个案件。
(四)主审法官的待遇
既然主审法官是本院最优秀的法官,他们所担负的责任重大、素质要求高、受管束严,必须实行“厚其待遇,隆其地位”的政策才能推行这一制度。计划实行主审法官“相对高薪制”保证实施。具体方案是,被任命为主审法官的人员,实行年薪总额3万元,除国家正试发放的各项工资外,不足3万部分用法院交财政的诉讼费返还部分补足。同时对我院已实施的《案件质量目标管理奖惩办法》进行修订,对主审法官的办案质量和其他人员的工作质量每月评查,进行奖惩。把相对高薪与案件质量挂钩、与法官的工作责任心挂钩、与法官的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挂钩。
(五)主审法官实行三年一考一任,能上能下。届满重考落选的,降为法官助理。其他担任书记员取得法官资格和上一次未考上主审法官的法官,届满重考,成绩优胜者将被任命为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享受主审法官待遇。以此彻底打破队伍建设中的论资排辈、一劳永逸、不思进取及上不易、下更难”的常规,使法院队伍建设走上一条人人有危机感,有上进心,人人可以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自身价值的道路。保证通海法院的法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法官职业化建设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后继有人。
五、制度保障
以上方案报县委、政府同意后,我院将根据该方案制定《通海法院法官员额制实施细则》,并以议案方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使其具有相对稳定性来保证实施。

队伍建设年整改方案


根据“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安排和部署,我局“队伍建设年”活动进入第三阶段。通过反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针对查摆出一些突出问题和各方面反映上来的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全面、系统。现代化知识、技能有所欠缺,特别是信息技术学的比较少,还不能完全把信息技术与现在的实际工作联系起来。
2、思想有所松懈,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
3、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
4、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有时凭经验,按部就班,忽视了自我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不能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降低了自我要求,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进一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理论精髓,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真正在头脑中永远树立牢固的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2、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对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信息技术等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注意学习的方式、方法,进行科学、系统、全面地学习,全面提高自身整体素质,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3、模范执行政策,发挥带头作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努力从政治上、思想上、言行上与党中央及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确实在工作中做榜样、当表率。
4、与时俱进,努力创新。在工作中要克服懒、散、软思想,切实改变被动的工作状态。要善于思考,乐于探索,积极努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

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意见


2006年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促进全乡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我乡“十一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我乡农村税费改革、区划调整后的新情况,现就进一步稳定和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着眼于计生事业的长远发展,树立,实施“人才强计生”战略,不断配备充实计生队伍,使他们科学规范行政有为,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我乡各项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2005——2010年,计生队伍建设的目标是:计生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时展,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干部队伍建设体系日趋完善,队伍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10年,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干部符合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工作能力的计生干部达到80%,其中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占三分之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结构达到省要求标准。
三、政策措施
(一)稳定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根据国家、省、市的规定,乡配备1名计重助理,列入乡行政编制。计生助理的调动和任免,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由乡政府与市计生局会商,实行民主评议、业务考试,党委考核相结合,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镇计生服务站人员按市缟办核定的编制配备到位,40人员工资报酬由乡财政负担。加强人员机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占计生服务站编制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确保有1名统计微机员。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确保竞争上岗人员有编制,无编制人员合理分流。每村要保证有1名计划生育服务室主任,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今后计划生育服务室主任全部 实和竞聘上岗,并按照“岗位责任制、以效计酬制、定期考核制”管理,每个自然屯要配备1名兼职计划生育中心户或计划生育信息员。
(二)认真落实待遇报酬。一要落实经济待遇。计生助理人列入公务员序列,工资、福利和奖金等从行政经费中列支。事来编制人员工资报酬按市规定执行。村计生服务室主任工资报酬不低于1600元,养老、医疗与村其他干部同等对待,屯服务户每年定额给付报酬视各村经济情况予以落实,原则上年不能低于300元。二要落实政治待遇。加强对计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对有突出贡献的计生干部,要在提拔使用、发展党员、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予以考虑。同时,对有特殊困难的计生专干,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其全身心投入到计生工作中。
(三)实行竞聘上岗,优化队伍结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计生干部,把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懂政策、会管理,具有大专文化水平,一专多能的年轻同志,充实到计生队伍中来。逐步建立竞争上岗、定期考核、转岗轮岗等具体管理体制,对不称职者要坚决辞退,以增强干部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激发终生学习、敬业爱岗的需求。计生助理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一年一考核”制度,对考核不称职的予以降职使用。技术人员应按照〈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服务条例〉的规定,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执证上岗。凡不符合条件的,要逐步调整。
(四)加强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采取业务讲座、工作例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 进行培训,全面提高 计生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职业道德、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明确工作思路,熟悉计生政策,牢固树立“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服务群众、求真务实、钻研业务、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特别是从事计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通过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做作业资格。要进一步加强计生干部培训,提倡和鼓励计生干部自学成才,凡在岗计生干部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学历的,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取得本科学历的,奖励500元;取得志科学历的,奖励300元;取得中志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奖励200元。对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主任每年要至少培训两次以上。
(五)依法保护计生干部权益。一方面加强对计生干部的法律法规和知识教育,使其做到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另一方面,一旦发觉有妨碍计生干部执行公务,侵害计生干部人身、家庭、财产 的人和事,各有关部

门应及时介入,做好处理工作,切实保护计划生育干部的合法权益。
(六)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每年镇政府对镇、村、屯计划生育干部工作考核两次,并与资金福利挂钩。计划生育综合工作获上级部门表彰和奖励的,政府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中国共产党 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0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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