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一窗”服务构建“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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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一窗”服务 构建“三全”体系

“一窗式”是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先导,以调整窗口功能为手段,以优化征管流程为目标的管理模式,使纳税人在一个窗口办理所有涉税事宜,力求实现服务与管理达到最佳组合,质量与效率得到最大提高,使之形成办税无障碍,管理无漏洞,服务无死角,资源无浪费的理想格局。

然而,在“一窗式”推行以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纳税人办税不方便,容易引发征纳双方冲突,纳税人在办理多项涉税事宜时,往往需要在办税服务厅多个窗口往返办理,因苦于来回跑,不免有怨言,而税务机关限于流程设置,也束手无策,从而引发不必要的征纳矛盾。二是办税服务厅岗位工作量分配不均衡,容易引起内部人员的心理失衡,造成相互攀比,不利于调动全员的积极性。三是业务职能单一,长期从事一项工作,容易自满,使人不求上进,不利于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我们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只有全面整合现有资源,大力拓展服务空间,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才能真正稳步推行“一窗式”改革,使之实现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严密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根本目的。

一、全面整合资源,着力推行全能型办税方式

根据“一窗式”管理的要求,国税机关应将现有资源,全面整合,形成窗口功能大汇聚,人员职能大集中,机器效能大融合的格局。具体思路是:

(一)拥所属职能于一厅,实行“一体化”管理。即赋予办税服务厅完整而独立的科室职能,将原各职能科室的征收和服务职能全部剥离,并入办税服务厅,使之成为一个具有完整的征收和服务职能的主体,所有涉税事宜集中在大厅统一办理。

(二)汇涉税事宜于一窗,实行“一窗式”服务。一是简并窗口,将原来为纳税人设立的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发售等单设窗口,整合为全职能通用窗口,变“多环节”服务为“一窗式”服务,使纳税人在一个通用窗口就能办理所有涉税事宜。二是归并业务,对办税事项进行归并,每个窗口受理后,为纳税人开具“文书受理单”,注明文书受理种类、数量、限时办理期限、纳税人领取时间等内容。纳税人凭“文书受理单”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办税窗口领取有关审批书,从而解决纳税人上下跑,到处找的难题。同时,实现由单兵作战向分工协作的转变,以改变过去按业务分工设置窗口导致工作衔接不畅、忙闲不均,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层次不高、服务效率低下的问题。

(三)集全能服务于一人,实行“一站式”办结。随着窗口功能的综合化,窗口人员的职能也随之多样化.窗口人员从过去仅需要熟练掌握一项工种技能上升到要熟悉整个业务流程。因此,每位窗口人员要迅速实行由专一型向全能型转变,完全胜任窗口的每项工作,全面受理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熟练掌握ctais系统和金税工程的操作,规范所有办税流程,解答纳税人的咨询疑问,履行窗口服务职能,综合办理所有涉税事宜。另外,软件设置,也要按照全能“一窗式”的需要重新编排,根据操作方便的原则,与窗口业务对应分类,汇总储存,确保操作时能信手敲来。

(四)融信息处理于一机,实行“一网式”运行。一是加强前台与后台的对接,前台具体负责受理纳税人涉税事宜,完成无须向内部报批或传递涉税业务,后台具体负责通过前台受理需要内部审批或传递的审核、调查、报批等业务工作,实行文书审批网上流转。确保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和职能管理科室两极辐射,使纳税人、办税服务厅、管理部门三级传递管道畅通无阻。二是加强ctais系统与金税工程操作平台的对接,消除信息技术和流程管理障碍,在同一个平台上,同一台微机内实行相互兼容、信息共享、同时运行。三是加强信息处理与信息利用的对接,对基础信息数据实行集中处理,自动存储,综合利用,为记录、查询、考核提供准确、直观的数据来源。四是加强税务与银行对接,银行到办税服务厅设立专用窗口,税务在银行设立税款过渡帐户,对实行“双定”的纳税人继续推行税款预储。五是加强税务与企业的对接,让企业可直接在网上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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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医院演讲稿:真诚服务构建和谐医院


构建和谐医院演讲稿:真诚服务构建和谐医院XX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着力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定位。所谓“和谐”,即和合与谐调,古人说,“和而不同。”和不是一团和气,而是有差别的谐调,是一种气氛,意味着秩序。因此,和谐需要调节各种矛盾和冲突。“和谐社会”,即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各尽所能、和谐相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医院作为面对社会大众的重要机构,直接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健康与幸福,它的建设对于社会的和谐影响极大。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医院的建设中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音律,医院与患者之间、医院与行政执法部门、医院与媒体以及医院内部等等之间,各种矛盾交织,而其中又以医患关系的矛盾为中心。为了营造社会的和谐氛围,我们要营造各种有利条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协调医患关系为核心,大力打造和谐医院,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一所谓医患关系就是在人们为了维护身体健康、提高生命质量而进入医学行为实施过程后产生的与实施医学行为的医护人员之间的关系。它以疾病和医学技术为基础,以医学道德为核心,以恢复健康或预防疾病为根本的共同目的,是以双方道德权利与义务对立统一为特征一种特殊的双向人际关系。医患关系是医院面对的主要关系,二者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医疗纠纷、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它们是影响医院和谐和社会和谐最主要的矛盾。医患关系的和谐最根本的是医患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而构成一种平衡,从而形成医患之间的良性合作、相互信任和良好的互动秩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民众越来越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医院是为社会提高这种服务的专门机构,担负着维护人们身体健康、解除疾病痛苦、提高生命质量的重要任务。人们将医务工作人员看成白衣天使,把一切解除疾病痛苦的希望都寄托给了医院。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医院的医疗能力受医疗资源的丰富程度、医疗制度、医疗技术水平、医疗器械、医学发展等等的制约,具有不同程度的局限性,而且,从医学的发展来看,医疗技术和水平的发展相对于疾病而言,总是具有某种滞后性,永远无法彻底治愈一切病痛。因此,患者对医院的期待和医院治疗的实际能力之间始终存在一定差距,加上其他种种原因,医患之间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矛盾。其中,看病难、患者期望的不满足和看病贵就成为了影响医患之间关系和谐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解除人们的疾病痛苦、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提高人们的生命质量,始终是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根本任务。为患者提供最好的服务是一个医院的根本宗旨。xx医院作为卫生资源相对集中的省会大型综合医院,是中南地区医疗行业的龙头,每天接待来自各地区的门诊患者近5000多人,医院的医务人员和其他各种医疗资源增长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患者来医院求医的增长速度,所以,看病难是群众反映的最突出的问题。我们经过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各种原因中,患者求医量的增加是一个客观因素,医院无法控制,但在其他因素中,医院是大有作为的,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提高治病的效率。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改变医院的工作流程,坚持患者第一,效率优先的原则,为患者的看病治疗提供最大的方便。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增加门诊治病的时间,缩短

患者等待检查结果的时间,从而减少患者看病的时间,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多的诊治更多的病人。近两年来,医院相继推出午间门诊、无假日医院等举措,推出“xx便民服务卡”预约系统。以前病人做各种化验检查,结果通常要几天之后才能拿到,给外地来长沙看病的患者带来了很多不便。针对这种情况,医院要求检验科改变原有的工作模式,适当调整派班,延长接收门诊血标本时间,从原来每天上午10点延长至上午12点,也就是说上午12点以前未进食的患者都可以抽血送检。此外,我们取消了所有的检验预约,要求当天看病的各种检查必须当天完成,减少患者等待的时间。脑电图、肌电图、心脏b超、ct等检查部门利用中午及晚上的时间加班加点,保证了每一个患者及时看完病,迅速拿到结果。由于核医学的同位素检查需要用一种特殊的放射性药物,这种药只能从上海空运,不能储存保管,未用完的需当天销毁,所以只有该项检查目前一周只能做三次,不能当天拿到结果。除这个项目外,其他各种检查均可于检测当天下午3点以前出结果。为了高效率的利用手术室,提高有限资源的高效率,每天早上医院二十多间手术间8点30分准时开始,接台手术必须在1小时内准备完毕。在门诊方面,由于医生要在查房后才能看门诊,往往8点钟很难准时赶到。为了不让患者在上班之后长时间等待,我们要求管病房的医生派门诊班时,提前通知当班门诊医生,早上7点即进行查房,以保证门 诊8点正常开诊。近几年来,为满足门诊患者需求,各个科室门诊副教授以上坐诊率都达到80以上。二是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单位时间的医疗效率。XX年,医院引入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围手术期质量关、三级查房质量关、急危重症抢救质量关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来保证整个医疗过程的质量。在国内首次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加快单病种医疗质量监控标准化的进程。定期组织质控员对各病房、科室进行检查、考核。这一举措,减少了因为各个环境衔接不通的原因所引起的治疗滞留时间,提高了单位时间的看病率。我们的做法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赞赏,目前,在省卫生厅11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xx医院的就有6个。这种规范化的管理极大地挖掘了医院的潜力,提高了治疗效率。譬如,我们率先开展了首诊负责制、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在省内独家开设了联合专病门诊,让许多疑难疾病患者得到了及时诊治。医院还落实以加强临床一线力量为目的一系列病房及急诊值班规定:主治医师参加病房值班、急诊班和节假日班;45岁以下副教授值临床一线班;45岁以下护士值中班和晚夜班等。在以往,急诊科接诊专科病人时,只能传呼总住院,尽管医院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措施来保证急诊病人的及时抢救,但只把传呼对象局限在总住院,无论多久,只能等待总住院来处理。自XX年始,医院将这一沿袭了多年的制度打破,一旦总住院15分钟未到,则可依次传呼一线咨询、二线咨询、科室主任,保证了急诊患者的及时救治。看病贵是引起医患矛盾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到大医院看不起病也是老百姓反映的热点问题。造成看病贵有各种因素,如药物价格偏高、随意进行各种检查、在医院滞留时间长等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也采取了各种有效的措施,从医院内部挖潜力,使患者以比较低廉的费用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一是杜绝各种形式的红包和回扣,医院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出台了《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院百名专家联名倡议全省医务人员抵制红包回扣;禁止与经济利益挂钩的院内科室承包;禁止药品、检验开单提成及介绍病人提成;禁止医药代表在医院从事不正当的药品促销活动。二是尽量缩短患者在医院治病的滞留时间。近两年,医院先后对胃癌、结肠癌、肾

病综合症、急性病毒性肝炎等22个单病种,在全省率先运用“临床路径”方法进行管理,为患者制定诊断或手术的具体时间、治疗及护理计划,让病人从入院到出院按此计划治疗,减少无效住院日,有效降低住院费用,大大地减轻了患者负担。其中,肾病综合症的治疗,住院时间和费用分别由原来的30天、6000元,降到了现在的22天、4000元,时间和费用降低幅度均达三分之一左右。三是实行费用公开。为了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医院筹资XX多万元建成了国内最先进的医院网络管理系统。从门诊挂号、收费、取药,到大型检查、化验、手术麻醉,再到住院、病室医嘱、病案管理等整个医疗过程,全部实行网上操作、运行和管理,彻底克服了手工开单、计价随意性大,项目不清,容易出错等弊端。同时,为了解决医疗资源分配不公、救助社会的弱势患者,医院急诊科建立了“爱心基金”,为特困群众或“三无”的特殊病人解困,仅此一项,医院平均每年为这类患者用去的治疗费用就达150万元。XX年8月,省卫生厅对省会11家大型医院的7个单病种医疗质量、医疗费用,分别进行了严格抽查,并首次通过多家媒体向社会公示。数据表明,xx医院在“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治愈率”等被检医疗质量指标上均居前列;且所有抽检病种医疗费用无一为最高,其中5个病种费用比最高的低500元至XX元以上。这种以人性化服务为核心的医疗服务,在社会和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医院形象。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切实做细、做好医疗服务,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建设和谐医院。二医疗纠纷是医患关系最不和谐的因素。医患之间的关系紧张主要表现为医疗纠纷与医疗诉讼不断递增。医疗纠纷是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因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医方发生的争执。从其产生原因看,它分为两类,即医疗过失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纷。医疗过失包括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这些过失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但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湖南省自XX年1月起的一年半时间里,发生医院陈尸事件179起,围攻医院、殴打医务人员事件568起,398名医务人员被打伤,32人致残。据一项研究表明,在接受调查的8000余名医务人员中,有65曾遭受 过不同程度的心理和躯体的伤害。由于医患双方在医学知识与实践上能力的不平等,也即信息上的不对称,作为非专业的患者依赖于医生的健康评估、诊断和治疗,以及相关的指导。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人们往往会将责任归咎于医院和医生。人们将医疗纠纷的责任归咎医疗方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就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的有限性而言,患者看病一般都得自己掏钱,他们都希望能够用自己的钱买到最好的服务,即把病看好,因此要求治病过程中疗效只能好不能坏,认为治好了是应该的,期望值过高。医学是一门科学,在医学领域中充满着未知和变数,加上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存在差异,即使医学飞速发展的今天,国内外一致承认医学确诊率仅为70,各种急症抢救的成功率也只在70~80左右,任何医院的医生都不可能包治百病。但患者对于医疗行为的风险和不可预测性及每位患者的个体差异缺乏了解。部分病人把医疗服务理解为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我付钱医院就应该治好病,只准成功,不准失败,病人期望值达不到,心理发生扭曲,成为了

我国患医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旦疗效与自己的期望存在差异的时候,他们就把责任推到医生身上,认为是医生技术不行或责任心不够所致。此外,疾病的发生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即使经过治疗也会出现并发症或后遗症,但对于这种特点和结果,患者缺乏足够的了解,误认为是医疗不当所致,从而引发纠纷。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医疗实践中,不管是由医疗过失而引起的医疗纠纷,还是患者无端闹事,都屡见不鲜。但我们能够从新闻媒体上所了解的,多为患者投告无门的消息,对患者通过暴力来解决医疗纠纷的事件报道极少,几乎看不到病人伤害医生的恶性事件报道。在这种舆论背景下,患者在人们心目中的弱势形象被进一步强化,使社会公众产生了一种错觉:凡是医疗纠纷,都是医院或医生的过错。而医院出于正常医疗秩序的维护,以及繁重的医疗任务,在某些时候甚至是完全出于同情的原因,往往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处理办法,对医疗纠纷的患方予以一定经济补偿,通过这种方法来解决纠纷。这种舆论导向和医疗纠纷的处置方法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使无理取闹性质的医疗纠纷数量直线上升,程度上也愈演愈烈,一旦出现言语不和就导致冲突,甚至拳脚相向,演化为医院暴力事件。医院暴力事件大部分是因为患者或患者家属对治疗效果不满意,或对医生群体不信任而产生的过激行为。它分为心理暴力和身体暴力两种,心理暴力包括口头辱骂、威胁和言语性的骚扰;身体暴力包括打、踢、拍、扎、推、咬等暴力行为。在这些暴力事件中,有些的确是由于亲人去世或久治不愈而情绪激动所致,这类事件往往在患者或家属情绪平静后得以和平解决;但其中也不乏为获得经济补偿无理纠缠的,抱有这样目的的人往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且为了达到目的不惜将事态扩大化。处理医疗纠纷医院有主要的责任,我们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这方面的事务。众所周知,医疗纠纷的发生有各种原因,既有医生方面的原因、医院方面的原因、医疗技术条件方面的原因,也有患者本身的原因,不能将责任不加分析地归咎于医院和医生。我们既要敢于承担医疗纠纷的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利益,又要客观公平地对待医生,保护医生治疗的积极性,保护医生的身心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因此,处理医疗纠纷不仅需要医院尽最大的努力,也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在这方面,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部门的介入就十分重要。我们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时,积极与执法部门合作,以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和法规,是我们处理医疗事故的基本依据,同时,也为医院处理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正当权益提供了基本的依据。我们积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其内容,在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基础上,认真研究这些法律法规对医疗工作的不适应性和现实条件下医院维权的对策,与社会各方广泛联系,主动协调医院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增进社会对医院的了解和理解,尤其是与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搭建沟通桥梁,大大改善了医院与这些部门的关系。为了加强医务人员的

法律意识,医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首的医疗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每年根据形势举办专门的医药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学习班和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律师、及省卫生厅领导授课。通过这些学习和教育,使医务人员既了解了自己承担的重大责任,又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处理医疗纠纷上,医院作为主导方,我们采取了“多层次,多渠道,公正规范”的积极态度,主动把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于投诉,我们医院的做发是:首先由医务办热情接待,必要时请医院特聘律师协助沟通,主管院长做出妥善答复,对依然不能达成一致的,上报相关政府机构,必要时与患者当地的政府领导沟通,经过这种多层次、规范化的程序处理,近年来,医院无一件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为了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弄清医疗事故的真相,消除其消极影响,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我们大力加强了与各种媒体的沟通和合作,经常通过它们向社会介绍医院的发展,宣传医生的医术医德,提高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度,营造了一种有利于医患关系走向和谐的舆论氛围。新闻媒体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的舆论监督和正确的宣传报道,能够为缓解比较紧张的医患矛盾发挥出特有的作用。当然,医院积极与媒体加强沟通,使他们对医疗卫生工作有更进一步的深刻理解和认识,尤其是在具体的纠纷案例中,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近年来,我院加大宣传力度,与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建立了友好、合作的密切联系,主动宣传自己,宣传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和付出。在解决纠纷时不回避新闻机构,在密切医患关系上起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隔阂的良好作用。三构建医患关系的和谐不只是医院的管理与政策方面的事情,更主要的是每天直接面对患者的广大医务人员,没有他们的高度责任心和良好的医疗道德,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医院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除了医院为患者提供最佳的服务之外,还需要关心医务人员的根本利益,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为了建立医院内部的和谐,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培养员工的归属感,建立和谐的内部环境。医院高度重视内部职工的专业服务价值,让每个人的尊严、需求、权利能充分得以满足和体现,受到尊重。医院充分利用《xx医院报》这一窗口,及时向员工报告医院发生的重大事件,宣传和介绍名医、良医,报道他们的优秀事迹,树立他们的良好形象。同时,我们还建立的自己的网站,开辟了各种栏目,各个科室都能够将自己想要发表的信息及时发布在网站上。这两个窗口的设立,调动了医务人员主动积极为患者服务的积极性,培养了有医务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强化了他们对医院的认同度和归属感。二是提高员工的待遇,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和医疗道德,充分发挥他们在和谐医患关系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医院除了对他们进行医风医德的教育与规范化的管理之外,还药改善医院的内部环境,充分关心和保障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认识到,医院管理工作中要依靠群众,发自内心为群众办实事,千方百计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谋利益。院领导班子真正做到淡泊名利、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和医院文明程度。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们深化体现以人为本的内部体制改革,关心职工疾苦。XX年,医院从在职职工月劳务费收入总额中缴纳1,退休职工从院内津贴月收入总额中缴纳1,建立“职工医疗互助金”,主要用于家庭人均收入低、生活的本院职工的部分医疗诊治补助,帮助有大病的困难职工,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实践中我们

体会到,只有多为群众办实事,多为群众排忧解难,创造融洽、和谐的环境,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让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医院的建设。医院的工作重心是为工作在医疗第一线的群体服务,想其所想,做其所需,使他们感受到医院的关怀和温暖,并将这种感受化做对患者的关心与热情,共建团结、协作和谐医院。三是加强医务人员之间的协作。医疗行为具有很强的合作性,由于疾病的诊疗需要医师与护士、药剂及其他技术人员的合作方能完成,因此,负责组织、协调、供应的行政管理、后勤人员的合作也是必不可少的。在现代医学条件下,几乎没有一个医师可以不依靠其他卫生技术人员的合作,单独完成疾病的诊疗工作。医疗行为的这一特点,打破了长期以来私人诊所里那种一对一的患医关系,往往是一名患者与众多医务人员的关系。医疗行为合作性的另一方面是患医合作。医师对疾病的诊断、治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患者,对疾病发生、发展过程的认识和陈述,以及对检查检验、治疗方法的配合。我们实行“临床路径”,就是强化各个医疗环节之间的紧密协作,医护之间、医务人员与管理者之间、后勤与临床一线之间,和谐相处,以增强医务人员之间的团结合作精神,营造一个良好的和谐工作环境。近年来,xx医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和“全国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病人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通过打造以人性化服务为核心的高质量医疗服务品牌,医务人员处处为病人着想,尊重病人,关爱病人,不将“以病人为中心”当作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落实到每一个医疗服务环节中,为创建和谐医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深深感到,医院的和谐极大地提高了医疗的效益。近几年来,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手术台次等主要指标以年均10~17%的增长率稳步上升,平均住院日较五年前缩短2天,周转率提高5.09次/年,医院经济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门诊量、手术台次、平均住院日等各项指标均位于湖南省之首。xx医院凭借其综合实力,树立和巩固了三湘名院形

在全县构建“大调解”体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材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仪陇的长治久安,县委召开这次会议,对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进行部署,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现就构建仪陇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增长迅速、情况日趋复杂,劳动关系、征地拆迁和物业管理等各类新型矛盾纠纷不断涌现,多数纠纷涉及部门多、领域广,呈现化解周期长、处理难度大、易激化的特点,这些矛盾纠纷的处理,仅靠单个部门或组织的力量已经难以应对。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是在党委、政府的主导下,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矛盾纠纷解决形式的资源和力量而形成的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这种调解体系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又注重吸收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特长,对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节约纠纷解决的社会成本具有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尽量采用调解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做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们应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把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纳入工作议程,进一步提高对大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大调解机制纳入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坚持“高标准、高规格、高起点”,加大投入,落实保障措施,强化组织协调,努力为大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对新时期调解工作地位、作用及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理解、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和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体系

(一)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进程,筑牢大调解体系的第一道防线。要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民调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民调员主动调解”的要求,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为此,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下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与安置帮教股,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应尽快完善乡镇调委会,已经建立起来的,要从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乡镇调委会要至少有3人组成,在乡镇综治办的框架下隶属乡镇司法所领导,可以聘请离退休的老政法干警、老干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加。要健全村级民调会,配齐配强村级民调员,吸收有文化、素质高、有调解经验的年轻人进入民调会,特别要吸收一些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的人员参加,调优民调组织结构。人口较少、居住零散的,要探索建立联村调委会。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对不能发挥作用的乡镇调委会、村民调会进行调整充实。要落实民调人员待遇,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县直有关部门也要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调解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调委会主任和调解员,完善工作制度,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行业稳定中的作用。当前要重点在国土、城建、人劳社保、经贸局、教育、工商等大的系统和部门及行业协会、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建立起行业调委会。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二)完善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实行双向互聘。乡镇调委会要聘任有调解经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资深法官担任民事调解指导员,民事调解指导员要通过系统授课、专题讲座、答疑释惑、协助调解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民调人员进行培训。法院要聘请有威望、调解经验丰富的乡镇司法所长、乡镇调委会推荐的民调员为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员,还要从司法所长、农村“两委”主要领导、发挥作用好的调解员中聘请特邀陪审员,协助法院调解案件,或受法院委托独立主持调解法院所受理的案件。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的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控制和防范工作机制,建立相关制度,明确要求,规范操作,落实责任,形成体系。加强信息员、村(居)调委会、镇(街道)调处中心、县调处中心四级预警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做到对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发展动态,变被动为主动,为发现和解决普遍性、倾向性和政策性问题提供科学有效的信息资料。

(二)坚持矛盾纠纷的联动调处机制,强化整体合力,做到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力求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着力提高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应定期召开各级调处中心的联席会议,明确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切实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保证联席会议各项工作的落实;针对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明确牵头部门,指定责任单位,相互配合,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调解资源,规范调解程序。

(三)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实行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领导接待包案制度和督办回访制度,切实保障调处中心的分流指派、调度、督办及责任追究权落到实处,逐步提高调处中心的威信和地位,防止少数部门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层层建立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把各级调处中心调处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年终、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调处工作不力引起重大矛盾激化的予以责任追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调处中心也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将考评结果与职务晋升、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相挂钩。

(四)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新方法、新途径,主动争取人民法院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调解协议的履行率,增强调解的法律效力。积极探索利益协调机制,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大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逐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的能力与水平。注重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在大调解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他们联系面广、号召力强的优势,为努力压降民转刑案件、预防群体性事件打牢坚实的基础。

四、完善“大调解”工作保障体系

我们应抓住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新机遇,把人民调解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司法行政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加强组织、队伍、制度和业务建设。在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把司法所作为指导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阵地,作为促进“大调解”工作顺利运作的有效载体。今年,要全面完成56个司法所建设,要把

司法所作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新录用人员培养的学校,继续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中选派干部到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要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待人和气、业务精通”的要求,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提高指导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司法所要加强与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对矛盾纠纷的联防、联动、联调。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结合贯彻落实《xx省人民调解条例》,要建立良好的奖惩机制,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工作成绩、先进事迹,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支持、配合人民调解工作,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奠定牢固的群众基础。要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奖励表彰力度,并积极争取纳入党委政府维稳、综治工作表彰,使人民调解员无私奉献的精神得到彰显,人民调解员的辛勤劳动赢得尊重,人民调解工作得到认同,激发广大调解员从事本职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弘扬奉献社会、为民服务的精神,树立公道公平的品德,养成耐心、细心、诚心的工作作风,在调解员队伍中形成学有典型、比有目标、赶有方向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有利于大调解工作长效、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提高行政效能


推行“一个窗口对外” 提高行政效能

区行政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优化环境、服务企业、方便群众”这一宗旨,全力搞好全区行政审批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大力推行“服务最优,办件提速,效能最好”系列得力举措,取得明显成效。中心从2004年6月8日正式挂牌运行到今年 月 日止,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 件,办结 件,办结率 %;受理各类投诉案件 件,办结率达 %。同时,中心代行政收费 万元。

通过近一年的实践、探索和调整,中心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网络建设、作风建设、考勤考核等工作成效明显,走在全区的前列。中心在抓行政审批服务与改革,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提高行政效能上,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运作,把中心建成转变政府职能的“平台”。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使中心成为敞开的行政,公平的窗口,效能的快车,中心在规范运作上狠下功夫,通过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狠抓审批事项清理和办事程序的简化,把规范运作和优质服务贯穿工作始终。

一是对进入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六公开”。即许可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政策依据公开,申报要求公开,服务时限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从根本上杜绝了过去审批不透明,收费不规范,申报材料不明确等现象。中心25个窗口单位的229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通过互联网、政务公开栏、服务指南、便民柜、窗口办事须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公开,实现了阳光审批、透明作业。

二是对审批项目实行“五制”。即首办负责制,直接办理制,限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申报代办制。如×××等项目,由中心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现场办公,及时办理。

三是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区政府于去年先后出台了《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指南》,使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得以规范。为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区政府又出台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管理暂行办法》》,为中心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证。与此同时,中心也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制订了《江夏区行政服务中心例会制度》、《江夏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江夏区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等各项制度16个。通过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运作有序,有章可循。

四是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压缩办件时间。

第一,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去年,全区首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达 项。 (介绍四次清理的详细情况) 涉及33个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审批事项。

第二,对审批事项的内部运作环节进行再简化。中心通过上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进行协调,对审批事项的内部运作环节进行调整和优化。如×××、×××撤销了单位原来的办证大厅,将行政审批事项整体纳入中心办理,同时对内部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不仅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而且还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区地税局还专门为窗口架设了专线,直接与市联网,方便了群众办证业务;区建设局将系统内二级单位的 项行政审批事项和一项特殊性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不仅真正做到了“应进必进”,而且这38项审批和服务事项,仅由4名女同志全权在窗口受理和承办,局班子一个星期开一次审批办公会,对所有审批事项集中研究,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一个窗口拿证”,行政成本大大降低,行政效能得到了提高;同时经局班子研究,给每名窗口工作人员配发了一套工作服,并倡导微笑服务,使窗口整体形象也得到提高;区工商局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实行“一张纸、一支笔、一口清”的工作方法,使群众办事清楚明白。他们还印制了《江夏区工商局服务名牌》,免费发给办事群众,接受群众监督。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从去年7月起,区各单位实行正副局长窗口值班制,一周一轮换,现场全权审批各种办证事项,,解答各类问题,群众反响良好。如区×××企业集团,从筹划、定名、拿照都是由中心工商局窗口负责代办,派人到市、省跑手续,使原本需要一个月才能办妥的证件,仅一个星期就全部办结;区卫生局大力简化内部办事环节,办理“健康证”,过去要跑4个地方经过5道程序,两天时间办结,现在只需在窗口内一天内办结。办理“卫生许可证”过去要到4个地方,经过7个环节才有可能办妥,目前办理卫生许可证只需经过3个环节即可办成;区房管局关闭办证大厅统一进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业务后,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由原来要到6个地方,经过9个环节减少为在窗口内经过4个环节即可办成。产权交易中心正副主任轮流到窗口坐班,当场解决实际问题;区公安局切实压缩办证时间,办理身份证过去需60天时间,现在10天内就可办结;区农业局对窗口办理农机审批事项实行充分授权,他们积极到市主管部门做工作,将农机行驶证的制证权从市争取下放到中心办理,办证时间由原来的15天以上缩短为当场办理;区文体局分别将区文化体育局和区新闻出版局两枚“办证专用章”放到窗口,15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连“网吧审批”也直接在窗口当场办结,做到了“应进必进,授权充分,即时办结”;区人事局主动与中心联系,在中心设立窗口,将机关干部调入江夏区、职称评审、公务员录用、办证、收费等项目集中到中心办理。

完善农技推广体系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完善农技推广体系 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农技推广服务是一项推动农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非常重要且富有成效的公益事业。近年来,我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形成了以镇农技服务中心为主体,以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以村组示范为基础,上下贯通、专群结合、功能配套的农技服务网络。但是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面临着新的挑战。现行农技推广体系在推广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已不能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必须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找准改革的切入点
实现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关键在于科技兴农。当前,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源型增长转向科技型增长,农业新技术逐步取代常规技术。而农民是农业经营的主体,更是农业技术应用的主体。现阶段农民的科技素质现状,面对国内、国际市场,显得十分盲目,一时难以适应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只有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加快科技兴农的步伐。实践证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特别是乡镇农技服务机构直接面对农民,推广技术、指导生产,在农业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现状与市场和农民的要求存在诸多不协调的地方。目前,我镇有镇级农技服务机构1个,农技服务人员11人;村级农技服务网点21个,农技服务人员69人。从文化结构来看,大学文化4人、大专文化6人、高中及中专文化25人、初中及以下文化45人;从职称结构来看,高级1人、中级16人、初级27人、无职称人员36人。农技人员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复合型、开发型人才较少,懂粮棉油技术的多,精通特产、畜牧、水产种养技术的少,难于满足当前农业技术需求多元化的需要。农技推广事业经费不足,体制不活,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存在脱节现象。镇级农技推广机构基本处于半瘫痪状态,基础设施条件差,农技人员工资待遇无保障,不能安心农技推广工作,面临着“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因此,加快推进镇级农技机构改革是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重点。
现行推广方式主要依靠行政命令自上而下推广,致使农技推广目标与农民需求目标存在较大差异,成果转化率低。因此,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树立“以人为本、自下而上”的农业推广理念,实现四个转向,即由单一向农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转向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农村科技示范户,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应用新品种、新技术;由单一的产中技术服务转向产前市场前景分析、产中田间技术指导、产后加强销售系列化服务,形成全程跟踪服务的新格局;由单一的政府和农业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农技培训、发放技术资料等农技服务转向放开农技服务领域,创新农技服务形式,实现农技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社会化;由单一追求产量最大化转向实行名优特等多种经营服务。
二、分离职能、创新体制,突出改革的关键点
创新农技推广体制,逐步建立分别承担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的农技推广队伍,是完善农技推广体系的关键。一是科学定位职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剥离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退出一般性推广服务和经营性服务,集中优势力量履行公益性技术推广职能,行使公益性职能的部分予以加强;经营性职能部分推向市场。公益性服务主要承担重大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动植物病虫害及农情的监测、预报、病虫害的防治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及农业公共信息服务等。二是畅通分流渠道。我们不能认为改革就是简单地撤并机构、精减人员,要统筹考虑,既要巩固公益性服务,又要放活经营性服务。坚持“三个一批”的原则稳步推进,即保留一批农技推广的骨干力量;放活一批市场经营的能人;淘汰一批不具备农技服务条件的人员,使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充分发挥农技推广主力军的作用。同时要出台相关政策,用政策的优惠、经济的实惠,用市场的办法、经济的手段、友情的操作推动改革,多渠道安置人员,解决分流人员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安置等后顾之忧,畅通分流渠道,减轻改革的压力,不能因改革而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三是建立健全推广机制。从抓制度促规范入手,建立健全农技推广新机制。制定推广激励制度,设立农技推广基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予以奖励,充分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保护其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实行绩效挂钩的考核制度,建立以服务对象为主体,以一线推广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使农技人员在农技推广中获得收益。建立农技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不能把农技服务机构作为消化改革富余人员的“口袋”。对现有农技人员的资质情况全面清理,不具备资质的一律分流出农业技术服务队伍,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行全员聘用制度,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市场化人事管理制度,促使农技人员扎实工作。

演讲稿是人们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它可以用来交流思想、感情,表达 主张、见解;也可以用来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经验等等。希望《推行“一窗”服务构建“三全”体系》一文能帮助您解决关于2024“构建合同”相关的问题,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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