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条例学习体会
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抓好两个《条例》的宣传贯彻,是当前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推进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一、特色鲜明、意义重大、作用深远
《党内监督条例》全面、系统地明确和规范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方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近83年、执政近55年来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法规,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诞生以来的第一部专门规定如何进行党内监督的党内法规。从全文来看,它规定了六个监督主体和十项监督制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体现了党内监督的新发展:第一,《条例》通篇贯穿了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一主线,力求通过发展党内民主,保持党的活力和创造力;通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第二,在构建党内监督体系时,把制度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凸显了制度的力量。第三是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条例》在处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时,既重视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又重视保护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较好地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思想。第四,"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条例》针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出台了许多非常具体的规定,发扬党内民主,弥补制度缺陷。第五是监督职责划分更为明确。《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的许多成功经验和作法,不再停留于原则性的规定,而是很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第六是首次将舆论监督作为一种制度进行规定,注重了党的内外监督并重,必将收到更大的功效。《党内监督条例》的诞生,具有很强的突破意义和昭示作用,它既来自中央领导层的执政体验,也来自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了我们党完善自我的坚定决心。作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要成果的《党内监督条例》,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作用深远,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党的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基础上修订颁布的《党纪处分条例》,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近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进一步明确了执行党的纪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运用规则等,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廉洁自律规定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失职渎职、侵犯党员和公民权利、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行为作出了操作性较强的量纪规定。《条例》全文体现了七个创新:一是明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并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以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定贯彻实施党纪处分应当遵循宽严相济的精神,做到查防并举、预防为主,保证对违纪案件的处理规定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更具有现实可行性。三是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规定对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更好地维护了党的良好形象。四是注重加强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五是严格规范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程序,有效解决有的地方或者部门出现党纪处分决定不落实或者难以落实的问题。六是规范《党纪处分条例》与涉及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七是与国家法律规定的“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保持了一致。《条例》明确了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党加强纪律监督的新的要求和发展方向,始终贯穿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标志着党的纪律建设走向成熟规范。
两个《条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是我党多年来在加强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它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对于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监督并重的惩防机制,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条例》的学习,自己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加深了对《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律己意识。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大胆创新
贯彻执行好两个《条例》,是组织部门的一项重大责任。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将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带头学习领会,认真履行职责,把两个《条例》的要两个条例学习体会
本人有幸参加3月13日—24日本市第一期区直科级干部班学习,受益匪浅。通过认真学习《富裕和谐南山与社会主义新村镇若干理论与现实问题分析》等一系列课程,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更新了观念,提升了理论水平。特别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下面,结合我区的实际,围绕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谈谈自己的一点粗浅看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体现了以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为农村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趋势,是破解“三农”难题的一个现实选择,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城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经过近几年的整治,广大农村的面貌已焕然一新,道路硬底化、环境绿化美化、配套文体活动中心等已基本实现,广大农民亦基本上过上了相对富裕的生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村的生产力还较低下,经营管理也较粗放,农村的生活条件与城市相比还有一段距离,一些农民兄弟们还生活在贫困线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显得迫切而重要。
当前,我区已初步具备了建设新农村的条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有了支持保护农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经济基础。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我认为首先做好下面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组织是化解“三农”问题的基本载体,农村基层干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践者和带头人。只有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使之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领导集体。要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首先要继续开展农村综合创建活动,认真实施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管理和财务工作;提高村民自治能力,把农村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做好群众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第二是采取不同形式,搞好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三培双带”活动,即把致富能手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让党员培养更多的致富能手,将致富的优秀党员培养成村干部或党支部书记;党员敢于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要切实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加强学习和“”重要思想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法律法规、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市场经济知识和各种农业、农村实用技术。
二、加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跳出农业发展农村经济,逐步实现农村城镇化,有利于经济的均衡、快速发展,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融入二、三产业,在实现自身的价值中逐步走上富裕之路。要助推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必须完善配套措施,为农村城镇化提供良好环境。一要超前规划,做到既与长远目标一致又要结合当地实际;既考虑产业布局又照顾居民在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需要。二要加强政策引导,提供力所能及的优惠,调动农村居民投身二、三产业的积极性。三要启用有远见、有胆识、有气魄的人带头或领办二、三产业。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农村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义务教育保障制度等农村保障机制。第一,要扩大农村社会医疗的覆盖面,使农村人人均能享受社会医疗的保障,减少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对因疾病等原因致贫的农村居民,依靠自己、家庭及社会关系的力量,仍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镇(街道)区慈善会申请救助。第二,要改革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教育经费稳定增长的机制,在全面实现了9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免各种学杂费用,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要给予就读优惠和扶贫助学,确保农村学生不因生活困难辍学。
四、加速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 加快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步伐,不仅可以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全面增长,而且也可促进和加速农民收入的稳定提高和农村小康建设进程的实现程度。要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将农工商“捆绑”在一起,在重视农产品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布局区域化和协作化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重视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一是要积极培植主导产业,形成主导产业群,把产品规模做优、做大、做出特色;二是把农产品的增值链条延长,形成一批加工“龙头企业”,通过加工增值,提高农产品的加工率和产业的非农化程度;三是建立健全农副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发展各类中介流通组织,发展一批专业大户、营销大户和农业经纪人队伍。
五、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促进农民充分就业。随着我区农村城镇化的推进,不少农民成了失地一族,失去土地的农民就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失地农民陷入“务农无土地,上班无岗位,失业无保障”的困境。因此,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刻不容缓。第一,建立健全农民工外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就业信息,沟通就业渠道,把农民工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外输送,使他们有组织和权益保障感。第二,提高外出就业农民的自身素质。一是要搞好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的依法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对农民工专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1至2门或更多一点的专业技能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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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颁布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6600余字的党内监督条例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内监督的现实需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形成了便利管用、科学规范、有约束力的党内监督机制,解决了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内监督的基础问题。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通篇贯穿“发展党内,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根主线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重视发展党内民主,重视在党内建立一个健康、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对人民民主起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是条例的一个突出亮点,也是贯穿整个条例的思想主线。
根据党情、国情,条例规定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民主生活会是党长期坚持、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项制度,但有的地方和部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针对这一情况,条例专门单列“民主生活会”一节,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上级党组织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等。
为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条例明确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专家表示,这一民主程序的规定意味着,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党纪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觉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基础上修订而成的。1997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试行条例”,对于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试行条例”试行近7年来,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纪处分条例》也必须不断调整、充实、完善,进行制度创新,做到与时俱进。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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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两个《》的几点认识
张汉为
最近,《中国共产党党内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更加充实完善。总之,这两个《条例》实、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反腐斗争的宣言,也是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文件。
最近,有在街头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新条例会加大中国的反腐工作力度,推进中国的反腐进程。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而制度反腐是带有锋利牙齿的,这会极大增强反腐效果。前不久社科院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受访者对反腐倡廉工作表示关注。这一数字说明,只要反腐措施正确,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昨天,下午温家宝总理的招待会上专门讲到反腐倡廉的问题。他指出一要建立教育和执法的体制、机制;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分子;三要时刻关心老百姓的八件大事。从温家宝总理的答就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问题信心和决心。
我们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中央在全党颁布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颁布两个《条例》都是严肃党内法规,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保持党组织核心和主心骨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同时务必使每个党员都熟悉“两个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思想上提高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上级、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带好班子、做出样子、领好路子。
第一、深化对的认识,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对权力的本质认识不清,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有背离党的宗旨的危险。各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为人民尽责的机会越多,作贡献的潜能越大,就越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坚持勤政廉政,恪守为民之责。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奉献。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事业、对社会的奉献之中。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约束。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应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
第二、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正确行使好权力。
领导干部必须慎用权力。权力从产生起,就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可能为害社会,为害人民。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为人民用好权。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的重要手段,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此次条例的制定还吸取了党的历史上许多经验和教训,比如民主生活会是党在长期发展中证明行之有效的一项制度,但目前有的地方和部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就专门单列“民主生活会”一节。条例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上级党组织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等。
第三、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现在党内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实质是党内民主遭到破坏,条例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是执政党跳出‘人亡党息’的历史周期率,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可靠保证。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必要的票决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审计、出国(境)审查审批、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逐步推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
二是加强干部工作监督。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前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运用会议发言、调研视察、意见建议、社情民意、政协提案等方式,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制度,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和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权力主体的行为,保证权力始终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于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程序制约的法规体系建设,保证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加强维护监督权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加强对权力滥用惩处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只有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才能产生更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第四、重视下对上、个人对组织的监督。重视汲取了国际共运史的教训之一,是比较重视上对下、组织对个人的监督,而不够重视下对上、个人对组织的监督。条例对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会的作用做了明确表述: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惩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条例说,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条例还首次规定了地方党委委员、地方纪委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常委。同时规定,对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应当给与批评教育;对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联系本职工作,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
1、加强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执行党内两个《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
性。定期开展干部、党员、教职工的学习和教育。
2、重视组织的监督,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生活的质量,加强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主动做好学院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4、主动关心教职工疾苦,力所能及做一些实事。自觉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对本人的批评和监督。
2004年4月14日
扶着孩子做主人
当孩子们终于接过那鲜艳夺目的"巴蜀好集体"的锦旗时,如雷的欢呼声和掌声久久不能平息,我眼中噙着泪水,沉浸在成功的喜悦里,为自己,更为那正走向成熟的孩子们。
还记得三年前,从学校毕业的我第一次当上班妈妈,想着将成为五十几个孩子的领导,那受宠若惊的感觉至今仍记忆犹新。我想到了园丁,想到了蜡烛,对,燃烧自己。于是,我凡是身体力行,扫帚倒了,我来扶,窗台脏了,我来擦,地上有废纸,我来捡。当了一年"棒棒",班级评比告诉了我,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太差,"巴蜀好集体",没门! 第二年,我吸取了教训,开始对学生完全放手。活动来了,由学生策划承担;工作来了,让学生去干;有了问题,学生商量解决。由于没有做好引导工作,学生如一群无头苍蝇,找不到方向。当了一回"神仙班主任",捡了半天烂摊子,实践告诉我,也不行。
于是,我开始静下心来认真地思考我所从事的工作。小学班主任的事务确实繁琐杂乱,但一旦沦为"棒棒班主任",工作将失去条理和计划。放手让学生当主人的思想是对的,但如果完全放手,成为"神仙班主任",班级这艘巨轮将找不到航线。于是,我为自己提出了"扶着孩子做主人"的工作思想,并拟定了。 新学年的第一天,我把中队委和小队委的职务名称统统写在了黑板的左上角,并提出竞争目标:两周之内进行民主选举,无记名投票。根据自己的标准选自己的干部,这是让大家产生主人翁意识的第一步。
雄赳赳气昂昂的小干部们选出来了。我告诉他们,这可不是戴个标志牌那么简单,凡是有为班集体抹黑的,将一票否决无条件进入干部队伍,并提出两周考察时间。让小干部产生"忧患意识",这是走向主人翁的第二步。 两周过去了,我开始给干部们进行细致的分工,并陪着他们开展了几周的工作。我教清洁委员如何合理安排清洁;教学习委员怎样组织早读;教组织委员如何分发糕点;教小组长如何收发作业本。教时手把手,干时放手干。发现漏洞,马上补,发现错误,马上改,因为分工细致,小干部任务明确,所以,他们很快就形成了自己的工作习惯,基本上能独立开展工作。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小干部的积极性感染着同学们,榜样的作用激励着同学们。
我抓住这一契机,利用少先队活动时间,开展了"争做班级小主人"的主题队会,让同学们讨论了"怎样才算班级的小主人"这个问题,使大家有了深刻而具体的认识。孩子们通过讨论知道了,要当小主人,其实并不难,做任何事的时候,多想想集体,想想大家,就成了。大家还主动提出每周评选"小主人红花"的活动。当好了小主人的,进行表扬,没当好小主人的,提出批评。
这一来,同学们的主人翁意识高涨。加餐时讲话的,没了;下课抢擦黑板的,多了;课间疯打的,少了;满地废纸和铅笔屑,看不见了。大家你帮助我,我监督你,形成了积极向上的班风班貌。小干部们的工作也得心应手。经过大家的努力,终于在期末获得了"巴蜀好集体"的光荣称号。
怎样让孩子更好地成为班级的小主人,这将是我不懈探索和追求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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