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服务年心得体会
20xx年初,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提出在全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这是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月5日,黄鹤局长在局“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从统一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产业发展,努力推进我省新闻出版业又好又快发展。
我认真学习了实施方案和黄鹤局长的重要讲话。认识到作为了一个党员干部必须具备四种“作为”。
一要“想作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干事创业的“能量源”。党员干部首先要有“作为”的意识,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克服“在岗在位混日子,无事无为每一天”的消极思想和狭隘心里。要时刻想到自己的岗位来之不易,岗位来自党和人民的重托,来自组织和领导的信任,常怀感恩之心,长存报国之志,把每一件工作都干得出色,不但要“成事”,而且更要“成效”。
二要“能作为”。能力决定成效。能力体现素质水平。一个想干事、想作为的人必须还要有“能力”去作为,必须具备岗位水平,满足岗位职责要求。能力来自哪里?来自学习。要向书本学习,向领导学习,向先进学习,向实践学习。既要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把握宏观大局,又要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解题”本领;既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把准人生航向,又要学习单位规章制度,定准工作坐标,做到不偏不离,穷己所能,尽力而为。
三要“会作为”。会作为反映了干部和职工的领导和干事水平。会作为就是以人力、财力、物力、时间的“低成本”获得最大、最好的成效。会作为体现了科学发展、行政生态理念和服务作为的理念。会作为要在干事创业中始终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瞻前顾后的思维,注重运行成本,注重方式方法,注重社会价值,真正实现“创新、创优、创大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四要“有作为”。有作为,简而言之就是干成事。有作为是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最终体现。是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岗位建功”的现实写照。每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做到“有作为”,出成效,真正树立岗位意识、服务意识、绩效意识。同时,各级各部门还应发现和培养真正“想作为、能作为、会作为、有作为”的党员干部,做到在岗位上重用,荣誉上重奖,提拔上重点考虑。唯此,更能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创新、创优、创大业的激情。
服务年活动是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完善服务发展措施、提高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主题的活动。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要找准创新法院工作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采取四项措施加大为民服务力度。
一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农忙时节或对交通不便的当事人,主动到田间地头、村院庭落就地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对残疾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遗赠扶养、抚恤金、追索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是强化便民服务举措。对各类涉农维权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执行。严格落实诉讼引导、风险告知、首问负责、法官释明、判后答疑等诸多便民措施,提高诉讼效率。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重点宣传有关农业法规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
三是加强涉农案件调解。根据涉农案件的不同性质、案件大小、矛盾深浅,案件难易程度;各当事人文化素养、性格差异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格局,调动各方调解力量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促成涉农案件和解。
四是规范涉农信访工作。坚持并完善层级接访、内部联动、排查接访、分析总结、源头防范、纠错补救机制。对涉农案件
的上访老户和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定期梳理,建立台帐,包案到人,全力维护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县委办创业服务年活动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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