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心得体会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或许你需要"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心得体会"这样的内容,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心得体会

信仰是什么?你有没有信仰?你的信仰是正确还是谬误?是坚定还是迷惘?在今年公安部边防局“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践行军人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之初,笔者认为,全体官兵有必要先扪心自问并考查一下自己的信仰是否缺失或偏离。

前几天,笔者看了两则对比十分强烈的新闻,灵魂为之触动:一则是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封面“时代先锋”,刊登**省原**地委书记杨善洲在位时始终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退休20年来,他扎根大山深处造林修路,辞世前又将辛勤营造的数万亩森林毫无保留无偿交给国家,体现了一名共产党人生命不息、奉献不止的高尚情怀和坚定信仰。另一则是最近互联网热议的国家级贫困县**省鄱阳县财政局官员李华波贪污近亿元财政专款出逃国外的丑闻。

而公安边防部队这些年在涌现大批先进典型和功臣模范的同时,也出现了少数作风败坏、腐化堕落的蛀虫和罪犯。为什么同样是共产党员,同样是人民公仆,杨善洲等受到万民景仰,而李华波等却成为千夫所指?笔者认为,这就是信仰差别导致的不同人生。党性坚强、信仰坚定,人的一生就会光明磊落、无私奉献;党性虚伪、信仰缺失,人就会贪图享乐、腐化堕落。

信仰是什么?这是一个哲学概念,是贯穿人的世界观的一种意识规范。通俗地说,是一个人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根本准则,是评判和指导自己行为是与非的行动指南。用形象一点的比喻,信仰是指引人生的航灯、是人的行为准则。因此,人的信仰正确与否、坚定与否,对一个人的日常行为和人生走向至关重要,尤其对于我们边防官兵的成长至关重要。近几年,公安边防部队每年都围绕树立“军人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今年,部局党委再次部署开展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践行军人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这将为爱民固边战略和部队全面建设不断取得新胜利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牢固政治基础。

当前,80后、90后官兵和大学生干部比例逐年上升并成为公安边防部队主体。然而,与之伴随的是,当前部队官兵的思想政治觉悟也相对“年轻化”,部分官兵在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各类不良社会思潮的影响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甚至扭曲,走错路、犯错误的可能性大大增强。如何让这些官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这就成为新时期部队思想政治工作非常紧迫而现实的课题和任务。

长期以来西方敌对势力、反华势力、民族分裂势力以及其他各种反社会主义阵营一直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着各种形形色色的攻击、破坏、分裂和侵蚀活动,除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方面的进攻和破坏之外,更隐秘的方式和手段往往是通过渲染和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谓的自由民主、人权等,对我国国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群体进行长期的思想侵蚀、信仰破坏。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美国就针对中国制定了一个《十条诫令》,赤裸裸地宣称:“要尽量用物质来引诱和败坏他们的青年,鼓励他们藐视、蔑视并进一步公开背弃他们原来所受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共产主义教育;总之,要利用所有的资源,来破坏他们传统的价值观,毁灭他们的信仰。”面对这样的巨大阴谋,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特别是革命军人,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惕,必须守住自己的信仰高地,决不能让敌人的阴谋得逞。

当下,在社会生活以及我们的部队警营中,确实存在部分政治信仰动摇、价值取向偏移、金钱享乐至上、思想道德滑坡、行为方式失范、人际交往变味、敌我观念淡薄、战斗精神减退等不良现象,而这些,正是今年我们部队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践行军人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所要面对和纠正的问题,也是我们每一位边防官兵需要考量自己信仰的现实因素。

当然,考量自己的信仰需要非凡的勇气、豁达的自省和追求真理的无畏执著。那么,在本文的最后,让我们一起朗诵温家宝总理视察同济大学时的诗作《仰望星空》来共勉吧:“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而深邃,无穷的真理,让我苦苦的求索、追随……仰望星空,它是那样的壮丽而光辉,那永恒的炽热,让我心中燃起希望的烈焰,响起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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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活动心得体会


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活动心得体会

当前,在政法系统掀起了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学习热潮,为了让广大党员、青年干部能进一步加深体会,我局组织年轻干警到革命圣地——龙州展开了一次红色之旅,通过瞻仰革命旧址、重温革命誓词、重读红色经典,对我们进行了生动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这一切不但让我遭遇了感动,更让我对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有了更深的领悟和见解,与同志们学习交流如下:

一、发扬优良的革命传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我们党是一个有着很多优良传统的政党,是一个有着正确先进指导思想的政党。九十年的风霜雪雨,九十年的前进历程,我们的党经历了无数的考验和挑战,然而正是我们党内部优秀的传统和马列主义的指导,才走到了今天并将一直走下去。思想指引着行动,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我们国家安全干警而言是一道坚固的防线。我们必须认清自己的站位,我们是国家的卫士,我们与国家是一体的,国家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个人的荣辱得失、名利待遇我们必须以正确的心态来对待,或许不是每个都能做到“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的境界,但是我们必须有正确的思想指引我们在每一次的困难挫折前面做出正确的选择,对得起党和国家,对得起自己,做一名无愧于天地的共产党人。

二、坚定信念,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理想信念

《论语》第一句话就是“学而时习之”,曾子的“吾日三省吾身”,其中之一就是“传不习乎”。我们党是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建立、发展、壮大起来的。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列主义,只有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才能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在我们身边,很多党员干部“落马”之后在忏悔的时候,都会追究于理论学习的放松,信念的动摇。作为一名国家安全干警,政治理论的学习更加是尤为重要,我们在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与敌周旋,多少勾心斗角、圈套连环、尔虞我诈,在如此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如何作出正确的选择,这要求我们必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曾有一位哲人说过“理想信念有多远,你就能走多远”,作为一名共产党人,必须明确理论学习和政治修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坚定立场和信念,牢记“对党绝对忠诚”的铮铮誓词,做一名合格的国家安全战士。

三、执法为民,恪守职业道德

毛泽东同志曾教导我们“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显著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紧密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毛主席最著名的文章“为人民服务”也曾无数次地在党课中出现在我们的讲义中,所以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执法为民是我们一切活动的宗旨。回顾那个贫困的年代,我们的国家并不十分强大,人民的生活不比现在富裕,但是党的威信却是至高无上的,其根本就在于党的各级干部、广大党员始终与群众同甘共苦,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强盛了、人民富裕了,但是又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摒弃了“一切为了人民”的理念,不但将自己推向罪恶的万丈深渊,也让人民群众心目中党的光辉形象有了污点。因此,“执法为民”不单只是一个口号,而是我们每一个干警都应恪守的准则,是我们工作的风向标,只有这样才能永葆我党万年长青。

时代在前进,党的事业在时刻召唤我们。我们每一个党员同志都必须肩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勤奋扎实工作,积极开拓创新,以干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的九十周年献礼。

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执法为民心得体会内容显示中
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体会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一)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长期以来,政法队伍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在关键时候靠得住的队伍。但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当前的政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有的政法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许多执法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政法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政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这一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
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一切为了人民
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
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众路线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三、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执法为民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消防)


执法为民教育学习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部队,担负着保卫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做好消防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消防执法队伍,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消防执法工作的新局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通过近期的执法为民专题教育,学习了各级领导的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公安部消防局编印的《执法为民教育读本》和消防部队履行职责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
使我认识到了执法为民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执法为民事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和宗旨的客观要求;是公安消防部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使我理解到了坚持依法治国,严格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坚持执法为民,正确行使消防执法权利;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消防执法水平;立足热情服务,提高消防执法质量;践行执法为民,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教育引导了我如何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消防执法水平,对外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灭火和抢险救援、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工程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火灾调查等等都是公安消防部队从事的具体消防执法工作。现就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环境,谈我自己的个人体会。
首先,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我们必须认真吸纳和运用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现代科技手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地做好消防执法工作,不断开创消防执法工作的新局面。其次,要结合消防工作的方针,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才能有效地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状况、火灾危险性及火灾特点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订火灾事故防范措施,制定重点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我作为一名中队主官,分管工作,一定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视人民为父母,带领全中队官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立足热情服务,平时刻苦训练业务技能,精心组织官兵熟悉辖区内的交通道路、重点单位和消防水源。严格执勤备战,严格做好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工作。以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全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自身的灭火救援指挥水平和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和保障地方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扬不畏艰难、勇敢顽强、机制灵活动战斗作风,积极同各类火灾作斗争,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人员、装备的优势,全力参加灭火战斗以外的抢险救灾活动。
总之,经济在快速发展,时代在飞越前进,消防保卫工作日趋繁重,我们只有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与时俱进,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才能按照“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履行好公安消防部队的职责,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维护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00四六月十五日

“执法为民”教育之我见


“执法为民”教育之我见内容显示中
“执法为民”教育之我见
消防行政执法要坚持以民为本。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同志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也就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归宿点都要以民为本。消防行政执法,围绕为民、便民、利民这个民本核心,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消防秩序,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思想要统一,要有正确的权利观,消防行政执法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执法权是代表国家,不是个人行为,权利的运用应该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不能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现在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人权意识越来越强,以人为本已成为各项工作的价值取向,因此消防行政执法应该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随时思考我们的执法,随时改正我们的工作。二是感情要深,对人民要有深厚的感情,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影响着消防行政执法的立场,也是做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要做到时时想着人民群众,把群众的需要做为我们的第一选择,群众的利益做为第一考虑,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进一步理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视人民为父母。其次要有纯正的执法目的,力求消防行政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措施要实,(请登陆政法秘书网)消防执法要以民为本,说到底就是要通过消防执法使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因此要实现执法管理与执法服务的统一,就要主动降低门槛,自动舍弃与人民利益相冲突的部门利益,正确处理好权利、责任和社会贡献的关系,积极主动的排查问题,严格依法办事。
消防行政执法要强化服务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消防行政执法树立为民的思路,既是宗旨的体现,也是时代的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防怎么办,消防就是要服从和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大局,自觉地将工作思路溶入这个大局,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执法为民,公安部出台的三十条便民措施,就是顺应时代要求,体现执法服务这一主旨的。必须通过大力提倡执法为民,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服务推动发展的意识,更新观念,转变态度,在服务中提高管理水平,使消防行政执法成为加快经济建设的“绿色通道”。
消防行政执法要依法办事。消防行政执法本身是一个执法活动,但其本身与过程都存在一个是否合法的问题,在消防行政执法中常常存在一些不法行为,如执法者随意性较大,以依法为名为个人捞取好处,将执法片面理解为罚款,执法程序意识差,经不起监督等问题,这些现象与问题的出现,主要是执法观念落后,执法思路不正确,法制意识差等原因造成的,这些恰恰与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尊重保障人权,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要求相违背,如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迅速增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性不断提高,社会信息化进程加快,网络基础的普及,使社会的监督的力度增大,手段增多,深度不断拓展,(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所有这些都对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必须适应时代潮流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切实把严格依法行政作为一项根本性的长期任务,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
消防行政执法要加强自律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自觉地将消防行政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是做好消防执法工作的保证,它能时时、事事督促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执法活动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同时能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素质与执法水平,促使内部监督机制日趋完善、根本扭转执法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为此,我们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培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消防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
消防部队开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只有努力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态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形象,从而才能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才能更好地肩负起公安消防部队新世纪、新阶段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如何开展好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要在三个方面上下功夫。
一、在教育动员上下功夫
一是重点解决与已无关的思想误区。当前,在我们部队或者在少数同志中,自觉不自觉地把思想教育当作可有可无的工作,“依葫芦画瓢”,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有的同志认为执法为民教育是针对消防监督而言的,做后勤的或搞执勤备战的,或做其它非消防监督的同志就不需要抓专题教育;有的同志认为这个专题教育是针对那些基层一线执法而开展的,机关就不需要了;有的同志认为执法教育只能在干部中开展,战士就不需要了;还有的同志认为专题教育是领导的事,是政治部门的事,一般干部就不需要了。诸如此类,这些观点都是偏面的。诚然,执法为民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依法监督,为民服务;另一个方面是依法履行职责,为民服务。所以无论你是负责防火监督还是负责灭火救援,无论你是干部还是战士,无论你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要端正思想,认清使命;都要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找到自己的位置,深入地开动脑筋,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摸索新途径,解决执法思想上的问题,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解决执法不依法的问题,解决执法中怎样为民服务的问题。二是要克服“两难”的思想误区。有的同志片面强调,执法难以为民服务,为民服务就难以执法。产生这一思想的根源是对执法的片面理解,有的同志从单纯的法理观念出发,把执法理解为铁面无私,依法办事,而不能把执法与为民联系起来。从某种意义上说,执法就是为民,因为我们是代表人民执法。当前受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执法确实有难度,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一叶障目,这个难度是暂时的、局部的,个别的,是可以解决的。要解决“两难”,重要的是认清“两个关系”,做到“两个统一”。即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与执法为民的关系,将严格执法,依法监督与执法为民统一起来,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与监督对象可承受能力统一起来。
二、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
照本宣科、例行公事的专题教育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只有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才能找准广大人民群众在执法问题上的难点和热点,才能找准消防部队在执法为民上存在的症结,发现不了症结,自然就无对策,既然什么对策也没有,所谓教育实效就无从谈起了,所以,我们要深入社会各阶层各类人员中去调查,了解老百姓和社会单位的真正需求,查找差距,剖析原因,研究对策,着力落实。
三、在教育结合上下功夫
专题教育不能搞成单纯的学习,要立足本职业务工作,找到结合点,执法为民是一种理念,在执法与为民之间,存在许多方式方法,这些方式方法因形势不同而不同,因执法内容不同而不同,因地方环境不同而不同,因工作层次不同而不同,这就需要我们全体官兵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去研究去探索。这个结合点要以社会的需要为依托,要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依托,要以消防工作的难点、疑点为依托。只要我们抓住了结合点,找准了结合点,那么专题教育就算没有白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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