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思考 随着农村结构调整的深入,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一定的影响。从表面情况看,税费改革后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影响,直接原因是乡村收入明显减少。但从深层次分析,主要还是农村经济薄弱,乡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从而使农村基层组织缺乏为民办事的能力基础,使农村基层政权运转遇到了难题,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稳定,乡村为群众兴办公益事业也遇到困难。创新工作方式,化解新的矛盾,成为了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一、加强村级自治能力,增强基层组织发展经济后劲。当前而言,农村税费改革后,除了上级一点转移支付外,村里没有了任何经费来源,在这种情况下,村级组织要维持正常运转,必须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减员,一手抓增效。一是尽最大可能地实现村级减员。坚持改革和创新精神,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从“选优、留住、提高、用好”入手,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力争做到:选任渠道要“宽”,从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导向看,必须突破地域界限和身份限制。教育培训要“活”,切实增强乡村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岗位实用技能。激励保障要“实”,按照县、乡两级财政统筹的原则,对村组主要干部,推行按贡献定报酬的制度。我县按照1000人以下的村,配置村干部3人,1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职数最多不超过5人,并且要求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的原则,全县共精减村干部职数1075人,减少专职村民小组长4800多人,其责任全部由村干部兼任。通过减员,预计全县可节省开支1000万元以上。二是尽最大可能地实现村级发展。税费改革后,乡村收入的急剧减少,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村基层组织发展经济的压力。这就要求农村基层组织要有比任何时候都强的加快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牢牢把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农村发展为主题,找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着力点,千方百计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带领农民群众走上致富奔小康的“快车道”。我县提出了“因村而宜,各展所长”的发展原则。对60多个有一定企业基础的村,从改革机制入手,以企业发展的成果反哺于村;对100多个有一定资源的村,从盘活资源入手,通过流转、租赁等形式,让集体资源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二、完善结构调整体系,提高基层组织的管理水平。农业结构调整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也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当前,在调整农业结构中有三缺:缺技术。农民缺乏技术指导,瞻前顾后,不敢调整;缺资金。搞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需要购买一定的生产资料,一般农户无法调整;缺激情。普遍认为进城经商、打工比种田挣钱来得快,不愿调整。因此,调整农业经济结构,要本着“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不搞行政命令。一是创新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税费改革后,可以考虑围绕农业产业化目标,把党组织建立在产业链上,按照区域经济布局,建立某个产业的党组织;围绕城乡一体化目标,以城镇所在村、中心村为依托联合建立党组织;根据税费改革后农村无职党员增多的实际,根据农村工作需要和党员的特长,设置小型的党小组。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在领导方法上,要由过去依靠行政手段为主向依靠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转变;在事务处理上,要从过去封闭的神秘的办事方法向开放的民主的办事方法转变;在工作推动上,要由过去强制性的大范围的展开向依靠典型示范、典型引路的方法转变。三是创新民主管理手段,加强和改进村民自治条件下党的领导。在村级事务决策上,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上,建立党支部向党员、村委会向党支部、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在改进村党支部领导方式上,把加强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统一起来,把自觉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穿于实施“四个民主”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民主选举中反映民意、民主决策中集中民智、民主管理中实现民愿、民主监督中凝聚民心。三、着力乡村消赤减债,解决有责维持无力运转的矛盾乡村消赤减债工作一直是困扰农村工作的难题,也是税改后确保乡村政权正常运转的主要制约。近年来,各地虽然致力于消赤减债,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高度重视乡村债务问题,在弄清债务结构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乡村债务的具体办法,清欠债务,标本兼治,使农村基层组织在“活血化瘀”中健康发展。今年我县把消赤减债的着力点放在以村为单位抓结零上,通过部分突破达到整体推进。在实践中,我们坚持了四条基本的操作措施,即一是资源拍卖。就是对荒堤、甩亩进行拍卖,用以偿还债务。二是取消高息。就是按银行计息办法,对债务实行降息处理。三是债权债务挂钩。就是通过协调挂钩的办法,化解债务负担。现在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县共消赤减债近2000万元。
加强基层政协机关自身建设的理论思考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的机关建设,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着眼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全局,把政协机关工作作为整个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部署。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中,必须以新的更高的标准去看待政协机关的工作,努力把政协机关的各项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本文试结合市辖区政协机关的实际,就新时期如何加强基层政协机关自身建设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政协机关建设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重要基础
政协委员作为人民政协的主体,如何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创造性地开展新世纪的政协工作,成了各级政协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问题,是事物的两个方面,即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既涉及委员本身如何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的问题,同时又涉及政协组织如何组织、引导委员发挥作用的问题。只有处理好这两个方面的关系问题,才能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不断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政协机关作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服务的政治机关和政协组织常设的办事机构,对政协工作起着参谋、组织、联络、协调、综合、服务等作用。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质量的高低,除委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协机关为委员服务的水平如何。怎样发挥这些作用,政协机关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机关建设的水平,办事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协职能的履行,关系到委员作用的发挥。为此,政协必须重视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特别是机关的作风和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和健全机关工作制度,搞好机关内部建设,保证机关的正常运作,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实践证明,一个地方的政协组织是否具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关键在于政协机关建设。政协机关是整个政协组织工作的枢纽,是一个地方政协活力的根本所在。可以肯定地说,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建设和谐的政协机关,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二、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搞好服务
政协机关的职责是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做好组织、协调、保障、联系等服务工作。政协机关履行职责的方式、特点有别于党政机关,政协机关建设应该围绕“符合时代要求、立足自身实际、突出自己特色”的目标来展开建设服务型的工作机关。为统一战线服务、为政协工作服务、为政协委员服务是政协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协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搞好服务来进行,以服务对象的充分满意为目标。政协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刻苦练就服务本领,努力提高服务技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优质高效地完成好担负的职责。
服务是机关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搞好服务,真正把政协机关建设成“委员之家”,使委员有到政协如到家的感觉,让委员在政协这个大家庭的良好氛围中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工作,自觉履行政协职能。这是政协机关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协机关建设的关键是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要通过加强政协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提高机关的服务水平。多年来,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政协都在积极探讨如何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取得实效的“三化”建设问题。同样,政协机关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是提高政协工作水平、强化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机关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基础工作。
机关建设,制度是保证。要从健全机关工作制度抓起,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工作规则》、《政协委员守则》、《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机关工作人员守则》和《机关干部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等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则,为机关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具体工作中,要增强规范化意识,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注意每一个细节,做到百密而无一疏,使政协机关的工作更加高效、严谨、规范、有序。随着人类社会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信息化、网络化时代,信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对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变革性的影响,也对传统的工作方式提出了挑战。作为政协组织,也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切实有效地把握和借助信息化建设契机,着力提升政协机关的服务水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围绕政协机关以搞好服务为宗旨,政协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有所作为,要以《意见》精神为指导,从有效服务于政协组织履行职能出发,努力建设学习型、思考型、创新型、实干型的机关干部队伍。要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强化政治意识和是非观念,充分发挥以文辅政、协调谋划、信息“耳目”、委员服务、联谊交友、后勤保障“六大优势”,努力把握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完善创新机制,营造创新氛围,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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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面的创新,建设特色鲜明的高绩效政协机关,塑造求真务实、勤政高效、文明服务、和谐融洽的整体形象,成为委员满意、领导满意、社会认同的文明机关,为政协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使人民政协的机关工作始终充满活力。三、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强化“四种意识”
笔者认为,要推动政协机关建设上台阶,必须强化以下四种意识:
一是要强化学习意识。搞好政协机关干部的的理论学习,对指导政协工作,创建学习型政协机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确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互动学习、团队学习和勤学、真学,不学就淘汰的新理念。在实际操作中,应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听辅导课与自我学习相结合;调查研究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与学以致用相结合;全员参与与共同提高相结合等方法,加强对有关理论和新的《政协章程》以及科技、文化、经济、社会、法律等各种知识的学习。要通过学习,使政协机关干部进一步掌握政协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从而实现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的高起点、高效果。
二是要强化发展意识。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地方,不发展就会停滞不前,不发展就没有出路,不发展就没有希望。只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履行政协三大职能,才能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才能为促进本地区的发展进诤言、献良策。
三是要强化服务意识。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为此,要做好新时期的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与时俱进、卓有成效地做好政协工作。
四是要强化创优意识。没有创先争优思想,没有那么一种拚命精神,任何工作将一事无成。实践证明,只有大力弘扬创先争优精神,只有创优的思想在机关干部中扎下了根,政协工作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通过强化有关意识和工作实践,要在政协机关中造就良好的大氛围,形成勤奋学习的风气、民主协商的风气、勇于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
四、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的重点是努力增强“五个力度”
笔者认为,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努力增强“五个力度”,即努力提高政协工作的亲和力度、协调力度、研究力度、执行力度和公信力度。而要增强这五个方面的力度,要求政协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消除攀比心理。《意见》明确提出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强调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就我国目前民主政治的状况讲,制度优越但体制不够合理,内容真实但法制不够健全,形式多样但机制不够完善,保障可靠但发展不够平衡,主体广泛但参与不够充分。人民政协作为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一种独特的协商性民主形式,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政协这种民主形式与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的民主形式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只有消除攀比心理,始终坚持“政协就是政协,不比不套”,才能增强亲和力度。
二是必须树好精神状态。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高度来对待人民政协工作,努力做到更加关心国计民生、更加专心研究问题、更加热心政协工作。只有树立良好的、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调动政协委员的积极性,才能增强协调力度,协调各方,深入开展政协的各项工作。
三是必须改进工作作风。作风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组织和一个人的内在精神、整体素质、政治倾向和纪律规范的体现。就政协工作而言,只有作风深入,意见才能深刻,才能对客观事物及其本质的认识和把握,对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作深刻的分析与综合。如在调研和视察中“走马观花”,就难免出现“雾里看花”,看不清、讲不准、说不明,也就很难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所做的工作势必难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只有改进工作作风,才能增强研究力度。
四是必须重视自身建设。政协的性质和特点已明确其自身建设的特有内涵,形成了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必须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的作用、发挥界别的特点和优势、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加强机关建设的“三发挥、一加强”的“四位一体”总体布局。为此,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努力增强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维护政协形象,要为界别活动提供优质服务的工作机制,努力使政协的界别活动更加经常、更加规范、更加有效,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这样,才能增强执行力度。
五是必须展示自我形象。《意见》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加强对政协宣传的要求和重点,并把这项工作提高到创造全党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新局面的高度来强调。形象问题至关重要,事关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形象好,受人尊重、招人欣赏、让人放心,从事政协工作的同志要做到人缘好、人格好、形象好。但是,由于社会上对政协工作缺少了解,这就需要加大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逐步解决“三多三少”,即宣传政协领导多,宣传政协委员少;宣传会议、活动多,宣传参政议政成果少;一般性报道多,系列和深度报道少的问题。只有更好地展示政协的良好形象,使全社会对政协工作加深了解、消除误解,才能增强公信力度,促进政协工作。
五、加强政协机关建设要坚持做到“四个有机结合”
笔者在基层政协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感到,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政协机关的工作优势,还需要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
(一)办公室工作与专委会工作有机结合
政协办公室在政协机关中处于中枢部位,担负着政协机关日常的政务和事务工作,具有统筹协调政协机关工作的职能。对由办公室统筹安排的政协全会、常委会议、委员活动日、政协业务培训等,专委会要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政协面上的工作。而政协专委会作为人民政协经常性的工作机构,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闭会期间,承担了政协大量的、经常性的具体工作。就基层政协而言,每个专委会仅设一名专职主任或副主任(俗称“独头司令”),专委会在日常工作,往往需要办公室干部的支持和配合,这就需要办公室与专委会领导经常沟通,争取办公室对专委会工作的支持。与此同时,专委会要结合政协机关的工作特点,与办公室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专委会工作需要办公室配合支持的有关问题,协调步调,共同做好政协的各项工作。可以肯定,专委会在尽力支持配合办公室搞好政协日常工作的同时,也必定能较好地促进专委会工作的开展,可以收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各专委会之间工作的有机结合
仅从地方基层政协而言,专委会既有专业性、独特性的特点,但专委会之间也存在职能上、业务上的交叉;在专委会所联系的委员中,在专业上也出现交叉的情况,如大多数专委会都有教育、经济、科技届的委员。当某一专委会开展调研或组织专项活动时,如科教文卫体委组织教师节活动,经济委开展经济科技方面的重点调研等,将会出现某一专委会调用另一专委会所联系的委员,或两个以上专委会合作完成的问题。这就需要专委会之间加强沟通,做到既有职能上的分工,又要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三)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与委员队伍建设有机结合
履行政协职能取得实效,除政协委员自身的作用外,还必须靠政协机关干部去联络、组织和落实。可以说,政协机关的干部是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要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热爱政协工作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政协机关,不断改善政协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同时,政协机关要努力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与委员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要结合每年对政协委员的理论、业务培训和开展履行政协职能的调研视察以及联谊交友活动,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增强政协机关干部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主动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对委员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要想方设法给予解决,为委员更有效地履行职能创造有利条件,提供优质服务,增强政协机关的凝聚力、亲和力。
(四)发挥机关党组织与发挥中共产党员身份的政协委员作用有机结合
政协机关中的党组织和党员是受党的委派,去从事人民政协工作和为委员履行职能服务的。政协机关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仅要体现在保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上,还要体现在充分发挥政协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上。政协党组在政治上必须旗帜鲜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工作上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协的贯彻执行,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党外各方面人士为实现党提出的任务而共同奋斗;政协机关党支部要发挥凝聚力量的作用,调动和激发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工作中的中坚力量;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和政协机关中的共产党员,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角色”,要以“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的标准要求自己,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以党员的政治荣誉感和历史责任感,身体力行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做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与此同时,中共产党员要尽量多关心党派和非党的同志,让他们感受到政协党组织的温暖,做政协机关联系党派和非党同志的桥梁,调动机关各方面和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形成合力。
我相信,通过不断加强政协机关的自身建设,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并以此为纽带,委员的主体作用一定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政协一定能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党在基层执政地位的基础。近几年来,京山县顺应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方向,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探索出了切合实际、符合发展要求的新路子,效果十分显著。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解决。
一、我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及特点
(一)现状:
第一,深化选举的民主程度,更加深入地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选择权。一是在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全面推行“海推直选”。坚持把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选举,作为基层民主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来抓。早在1999年,我县就在全省率先在宋河镇鲍河村村委会换届时推行“海推直选”,正式候选人由全体选民直接推荐产生,村委会成员由全体选民直接、差额选举产生。XX年、XX年两次村委会换届,全面推行了“海推直选”。 XX年,我县将村委会换届模式由农村向城镇社区进行延伸,在新市镇云杜社区进行了社区居委会成员“海推直选”试点。在2016年2月份启动的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又全面推行了这一选举模式,顺利产生全县30个社区居委会新一届班子。“海推直选”这一选举模式的全面广泛深入的推进,使广大群众的选举权得到了充分的落实。二是在基层党组织中普遍进行“两推一选”。 XX年8月,我县又在在杨集镇进行了以“两推一选”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其他成员为主要内容的“杨集选举”,在省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反响。以“杨集选举”为契机,乘势而上,分别在村党支部、社区党组织及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民主选举的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三是在县直事业单位中试行领导班子成员“直选”。借鉴村、镇民主选举的成功经验,将民主选举向县直事业单位拓展。XX年4月,在县人民医院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了院长、副院长。XX年年12月,又分别在县中医院、县实验中学进行行政领导“直选”。县直事业单位直选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了事业单位干部由委任制向选任制的突破,将我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第二,创新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更加规范地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一是健全县委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出台了《中共京山县委议事规则(试行)》,建立和完善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及公示制度,重新确定了县委全委会、常委会的职责,对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在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时要进行票决。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试行县委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制。二是推行镇党委议事决策“两票制”。积极探索并推行了乡镇党委决策“两票制”,即在乡镇党委政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先组织群众代表对决策事项投建议票,再根据建议票得票情况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两票制”决策的实施,提高了乡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XX年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先后对432项重大事项进行了“两票制”决策,仅基础设施项目就有80多次,解决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260多件。三是试行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制定了《京山县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办法》,在杨集、永隆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试点镇根据《办法》,对党代表定期进行培训,组织代表开展持证视察、专题调研、议案呈报等活动,召开党代表大会年会,对镇党委、纪委工作进行评议。镇党代表常任制的实行,改变了党代表只在5年一次的党代会中发挥作用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四是推行村级民主恳谈会制度。在全县全面推行了《京山县村级民主恳谈会制度》。由村党支部每两个月主持召开有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村级民主恳谈会。民主恳谈会实行“七步议事法”,即会前准备、组织学习、汇报工作、公开财务、讨论决策、现场办公、会后落实。村级民主恳谈会制度的推行,实现了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有机融合,进一步落实了群众的“四权”。《人民日报》曾以“村民都是当家人”为题对这一成功经验作了大篇幅的报道。
第三,健全民主监督体系,更加有效地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权。一是全面推行公开制度。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将村务、政务、党务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实现了政务、村务公开向党务公开延伸。在不泄漏党的秘密的前提下,公开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发展党员情况,后备干部培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以及党内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等,实现了单一公开向多渠道公开延伸。积极推行广播公开、电视公开、网络公开、资料公开等形式,为各类群体有效地实行监督创造条件,实现了命题公开向点题公开延伸。普遍设立了意见箱、咨询电话,群众需要公开哪些内容,可以写成单行书面材料,投入意见箱,还可以拨打电话咨询或反映情况,实现了结果公开向程序公开延伸。XX年年,我县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二是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关于加强“一把手”用人权监督的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制度的形式刚化对“一把手”用人权和用财权的监督。在用人权上,强调将“一把手”选人用人的初始提名权扩大到班子成员,通过干部差额考察制度和党委会票决制度,有效地制约和规范“一把手”用人权。在用财权上,全面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有效制约和规范了“一把手”用财权。三是推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一年一次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重点对领导干部的婚姻状况、出入境情况,配偶、子女工作、学习情况,本人和近亲属的财产状况等内容做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领导干部信息档案,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本人及近亲属的追踪监督力度,将领导干部个人不良倾向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外部监督网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探索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建设长效监督机制。完善人大代表的监督,开展视察、质询活动,实行了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督。健全政协机关的监督,每年组织政协委员对执纪执法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对群众反映大、委员评议差的部门实行跟踪评议,限期整改,解决突出问题。重视舆论监督,对媒体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讨论和决定,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的一个信号。
(二)主要特点
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我县重点探索构建的以“一选两制”为主要框架的制度体系,是一大亮点。“一选”,就是大力深化民主选举,全面落实广大党员、群众的选举权。“两制”,就是大力推进乡局级党组织重大问题议事票决制度和村级民主恳谈会制度,全面落实广大党员群众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纵观我县民主政治建设的历程,“一选两制”,适应了新要求,开拓了新领域,实现了新突破。
一是顺应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新要求,在发展党内民主上有了新突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此,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必须把发展党内民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选两制”正是顺应这一新要求的开拓之举。“两推一选”工作改革和完善了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选举制度,广大党员的意愿在选人用人中得到了充分反映。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议事票决制度,健全了民主集中制,强化了民主对集中的制约,实现了党内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村级民主恳谈会制度让广大党员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决策和监督,构建了一个反映党员意志、发挥党员作用的制度平台。“一选两制”的推行,使党内民主摆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优先、突出的位置,实现了对人民民主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是顺应以村级民主促进乡级民主的新要求,在提升民主层级上有了新突破。京山县是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十多年来,全县大力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广大群众民主素质在民主实践中得到了全面提高,他们迫切需要在各方面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包括乡镇干部的选举权和罢免权,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等等。XX年年年,有关部门曾随机调查了2200多名农民,其中认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应由全体党员和选民提名的有1613人,占73.3%,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应实行差额选举的有1610人,占73%。由此可见,随着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推行,随着广大党员和群众民主热情和民主素质的不断增强,提升民主层级,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让广大群众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已经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基本走向。“一选两制”正是顺应这一发展要求,将村级民主扩展到了乡级民主,用乡级民主推动村级民主,以村促乡,以乡带村,使乡级民主和村级民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探索出了一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
三是顺应“四大民主” 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新要求,在健全民主体系上有了新突破。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一个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体系。要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构建起新的制度体系,把“四大民主”建设统一起来,使之网络化、系统化。“一选两制”适应了这一新的要求,以“两推一选”为载体,较好地落实了党员和群众的选择权,以重大事项议事票决制度和村级民主恳谈会制度为载体,较全面地落实了党员和群众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一选两制”在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进一步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但是,当前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发展与民主推进的矛盾,影响了基层民主建设。民主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应相互适应。经济发展的速度影响着民主化程度的进程。从调查中发现,越是经济发展速度快的地方,民主化程度越高,气顺人和。反之,人心不稳。目前,我县农村经济发展速度与民主的推进速度不对称,特别是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增收缓慢,制约了民主政治的推进。一方面,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甚至有的是空壳村、负债村,在推进民主化进程中,必然会产生经济发展与基层民主建设不适应的问题,再加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主成本没有解决的办法,导致村级发展民主无积极性,影响了民主的推进速度;另一方面,通过这几年的发展,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户的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解决生计上,而无暇顾及民主管理,很显然,在生存权和发展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客观上影响了基层民主的进程。
第二、推进基层民主的合力不够,限制了基层民主的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需要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而实际中,在抓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没有一个固定的机构来统筹协调运作,涉及的部门如纪委、组织、民政、经管、财政、司法等部门都是各管各的线、各唱各的调,没有一个好的机制,相互配合不够,合力不够,再加上人员的缺乏,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整体发展。
第三、基层民主发展上的不平衡、不规范,制约了基层民主的发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基层民主的有机整体,缺一不可。但从实际情况看,基层民主建设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重民主选举,轻其它三个民主。民主选举是一项硬性的阶段性工作,无论是在领导力量上,还是财力、物力、人力上,各级重视程度较高,工作也开展的较为顺利,而相对于其它三个民主,重视程度和工作的力度明显滞后于民主选举,普遍存在厚此薄彼的现象。二是农村基层民主好于城镇。一谈起基层民主,首先想到的是村级民主,重视的程度也高,各方面倾斜的也多,而忽视了城镇社区这一重要阶层。所以,无论在组织机构、基础设施、人员配置、经费保障上与农村差距太大,明显滞后于农村,民主化程度明显落后于农村,影响了基层民主的整体推进。三是民主决策的方式不规范、不透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村民自治组织最高的决定形式为村民代表大会。从实际看,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上,有的很少或不开村民代表大会,大多数以村民恳谈会的形式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少数地方对决策的内容透明度不高,与群众交流沟通的少,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决策后难以执行、群众上访的现象,影响了民主决策的效果和社会的稳定。四是农民民主参与的渠道不够通畅。一方面,少数地方干部担心扩大了民主会使自己在一些事务中“做不了主”,因而工作时有时无,要求时紧时松,尽管都制定了严格的各项民主制度,实行了村务、财务公开,但执行时缺乏连续性和规范性,大多数村民还不能参与到重大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上来;另一方面,群众对民主的认识有一定的偏差,认为只要符合自己的利益或满足了自己的要求就是民主,对涉及其它的事项漠不关心,存在只要不损害到自己的利益,推不推行民主与自己无关的思想。五是民主管理和监督形式虚化。有的地方村务公开存在随意性、形式化等问题,许多群众关心的核心问题并没有经常公开。有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带有一定的应付性、被动性,重形式、轻内容、时紧时松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缺乏有效的检查督查手段。
第四,民主法制意识淡漠,阻碍了基层民主的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从全县情况看,存在着民主法制教育宣传不平衡等问题。从活动开展上看,城镇好于农村,两级分化现象比较严重。从机制上看,少数机构不够健全,普法活动开展少,少数地方领导不够重视,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从效果上看,实用主义思想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与自己利益密切紧、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学的多,关系不大的学的少或不学,学法用法上存在断层。从形式上看,把普法工作当作软任务、应付的现象较为突出。从社会层面看,各自为阵、单打独斗的现象普遍存在,机构没有健全,资源没有整合,合力不够,全民参与的氛围不浓。
三、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完善和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村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我们认为需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保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客观地讲,民主的运行是讲成本的,任何民主如果脱离了经济基础的支撑,超越了经济承受能力都是不切合实际的民主。一定的经济条件是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发展的原动力。因此,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用经济发展的成果来保障民主的实施,用民主的效果来推动经济发展。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培植农村支柱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民主推进过程中的困难。要充分利用和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快新农村建设,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一切围绕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发展成果让群众共享。要通过发展经济,使农民解除物质生活的后顾之忧,激发政治热情,增强民主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
第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巩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果。
近几年,京山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创新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十分可贵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些作法在全省乃至全国影响深远。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解决,为其健康持续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实践证明,基层民主建设的实际效果与各项民主制度的规范性成正比。要建立和完善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制度,对于实践经验成熟的制度我们要继续巩固推广,加强检查督办。对于需改进和完善的制度要在探索创新的前提下,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加以规范,保证实施效果。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扩大民主渠道,保证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使民主的成果更符合实际,体现群众的意愿,得到群众认可。比如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上,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让群众明白决策的内容和达到的目的,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这样,我们决策的事项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二是要执行落实好制度。事实证明,京山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不是制度本身引起的,而是在推进过程中没有很好地执行落实好各项制度所致。因此,要把制度的落实作为总抓手,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规则意识和执行制度的坚定性,做到严格按制度办事,保证制度执行的连续性和经常性,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要强化教育引导。当前,由于农民受自身文化素质、所处环境等多种客观因素影响,所要追求的民主与现实存在很大的差距,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切实加强教育引导,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引导农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参与民主。要引导群众认识到民主政治建设和他们的利益休戚相关,不是毫无作用的形式主义,是保证群众政治、经济权利的重要手段,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要循序渐进,通过组织群众开展民主实践活动、参与民主管理,用生动的、直接的潜默移化的教育方式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提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培养民主意识,通过正确的合法途径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通过非法和不正当的手段获取。
第三、以机制健全为手段,推动基层民主政治整体平衡发展。一是要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目前,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中,具体由谁牵头抓、怎么抓,没有建立有效的机制,势必会影响整体推进效果。因此,在抓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要建立以党委为领导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整合各部门和社会的资源和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形成合力,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二是要重视城镇社区民主政治机制建设。当前,城镇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薄弱环节,在整个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着联结上下的作用,其功能不能忽视。因此,要把城镇社区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建全民主机制,在人员设置、经费保障、条件改善等上予以倾斜,保证社区健康发展,为推进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保证。三是建立检查督办机制。有些民主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关键是缺乏考核和督办机制。因此,要把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纳入各级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增强各级领导推行民主的积极性和执行民主制度的坚定性,切实强化督办检查,确保各项民主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要在全面提高村“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同时,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主导作用,从法制上完善对村委会开展工作的各项规定,引导村委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村级自治组织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使职权,增强自治能力。要在职权范围内对党支部和村委会准确定位,明确分工合作,正确处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为构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体制打下良好基础。
第四、以民主法制建设为保障,营造良好的民主法制环境。
只有走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才能保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顺利开展。首先,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开展实践学习、组织活动,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村委会成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农村党员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习。其次,健立齐抓共管机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切实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各行各业、各阶层普法工作的开展。第三,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保证村民自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四,加大检查督办力度。要把普法工作纳入综治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办,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保证依法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多种形式,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一个有利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的氛围。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思考
农村基层干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担负着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农村,带领群众致富的重要职责。农村基层干部要履行职责,必须有良好的作风作保证。
从总体上看,农村干部作风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有的习惯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思维方式,工作上因循守旧缺乏敢闯、敢试的开拓创新精神,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家长制、一言堂作风严重,个别人利用手中的权力,贪占集体财物,办事不公道,优亲厚友,违反财经纪律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把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抓,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作风尽快得到明显转变,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是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教育培训:
1、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要系统地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在农村的政策、党和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组织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当初入党为什么,现在为党干什么,一生给党留什么”的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公仆意识和宗旨观念,从而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2、加强经营知识和实用技术的教育培训,提高科技知识能力。一要根据产业结构布局,确定培训的重点;二要结合农村季节及时进行农作物栽培、水果保花结果和病虫害防治、畜牧水产的养殖和防病治病的短期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教育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
3、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的教育培训。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地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产品加工、保鲜、贮藏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帮助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营销管理水平。
4、加强法规知识的培训。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忽略法律法规的学习,相当一部分人成了法盲,不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不依法行政,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农村基层干部加强宪法、行政法、民事法律、刑事法律等的教育,让他们学法知法、懂法,提高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农村基层干部联系群众
要把农村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主要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持之以恒、行之有效。要在坚持过去已有的制度的基层上,研究制定一些督促农村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制度,如镇推行行政服务向基层延伸3+1工作模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执政为民服务宗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机制和科学便捷的为民服务办事制度,建立农村基层干部走访群众,定期接访制度,为群众办实事制度,农村干部扶贫帮困制度、联系群众考核制度等,积极探索新渠道和新机制,建立行政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村(居)委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室,不断拓展密切联系群众的广度和深度,了解群众“所急、所盼、所难”扎扎实实地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种问题,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三、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还要强化以下几方面的监督。一是农村经济活动的监督实行公开招投标,防止“暗箱操作”。二是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情况的监督。三是以财务为重点的政务、村务、社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同时要与质询听证相结合,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抓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带头转变作风。
以上带下,以下促上,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民情、解决实际问题,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转变作风作出表率。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三带头”:
(一)带头解放思想。
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只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才能永葆创新活力,取得领导工作的主动权。领导干部思想解放的程度在很大程序上影响着本地区、本部门思想解放的程度,因此领导干部既要带头解放思想,又要创造解放思想的宽松环境;既要在发展思路上打破传统,又要在发展措施上取得突破。要以全新的观念来制定全机关报的发展思路,以超常的发展措施赢得经济社会的超常发展。
(二)带头真抓实干。
真抓实干是检验作风建设的一把尺子。领导干部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深入基层摸情况,深入分析添措施,深入一线办实事,用自己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带动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群众、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做到布置工作、解决问题和检查督促“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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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时时遵章守纪,处处以身作则,以共产党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待事业和生活,以党员干部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带动广大群众。同时要教育和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抓考评奖励,健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
上级党组织每年要对下级党组织加强作风建设进行考评,对干部作风建设抓得好、行动快、措施硬、效果好的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行动慢的单位党组织给予通过批评,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支部书记予以免职或降职调整处理,要制定详细的考评办法,对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进行评比,好的表彰差的限期整改,以至作出辞退处理。
在工作中要把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和落实脚点放在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上,注重“三个结合”。一是把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同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帮助农村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实际问题,争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二是把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同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开展专项治理。向群众公开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和查处办法。三是把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同镇、村增收节支结合起来,镇要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强化财务监管,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的有关规定,村要减少村干部职数,提倡村干部兼任社干部确保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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