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具有煤炭企业特色的惩防体系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制度是保证。党从理论上提出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颁布了《实施纲要》。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措施,对推动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本人结合《实施纲要》的学习,就如何构筑具有煤炭企业特色的惩防体系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由传统教育向廉洁文化建设延伸,巩固教育的基础性地位
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是源头治腐的根本举措之一,在新的时期,必须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当前,在企业上下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就是新形势下传统教育手段的升华。构建行之有效的惩防体系,应以廉洁文化建设为重点,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是培育健康向上的廉洁从业理念。在企业领导干部中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理念,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
二是建设各具特色的廉洁文化阵地。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阵地宣传作用,加强营造浓厚氛围。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活动。通过选树勤廉典型,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文娱活动;组织文体爱好者编排文艺节目;组织演讲比赛等,发动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廉洁文化创建活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制度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构筑特色惩防体系,必须始终坚持正面引导为主,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防腐意识。
一是要具有超前意识,保证制度的前瞻性。要针对煤炭行业特点和经营管理重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保证制度与时俱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要善于发现问题,保证制度的严密性。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注重研究制度本身的缺陷,发现执行过程中易出现的空档,有针对性改进,确保制度的严密性。
三是要增强执行力,保证制度的权威性。要从突出实效性方面下功夫,抓好制度的落实,提高执行力。要认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跟踪考核;注意抓好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制约合力
根据煤炭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执行政策的人和掌握财权、物权和人权的人行使权力过程的检查和控制是关键,因此,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建立防范机制,坚持监督“关口前移”。要把好“三个关口”:一是干部选拔使用关。纪检部门要参与干部考察工作,把拟提拔干部是否廉洁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不廉洁的干部决不让其不能“带病”上岗;二是任期审计关。通过任期审计,发现问题,监督领导干部任期内廉洁自律,不触高压线;三是离任审计关。在领导干部离任时要进行认真审计,防止少数腐败分子换岗后继续腐败。
2、突出工作重点,使监督“有的放矢”。一是突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确保“一把手”的权力在监督之下运行;二是突出对实权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三是突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要不断加强化检查和监督的力度。
3、拓展监督空间,形成制约的“整体合力”。一要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中的主力军作用,创造一个对权力有效监督的良好环境。二要发挥财务、审计等专业部门的监督作用,通过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工作程序,预防问题的发生。三要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的的积极性。通过实施企务公开,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扩大群众监督空间,形成党内外结合、上下贯通、纵横交错、密切配合的监督网络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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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供应商管理思考
煤炭企业的生产特点和物资需求特性,决定了煤炭企业应该进一步改革物资采购模式,完善供应商管理工作,以降低企业总成本、逐步构建战略采购体系为目标,以供应商队伍建设与管理为中心,以提升采购行为和供应商的合作层次为核心,在对供应商进行科学评价、动态考核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一支优秀供应商队伍,并通过与供应商在资本、技术、服务与管理创新方面的合作,最终实现煤炭企业整体效益的提高。开展煤炭企业供应商队伍建设与管理,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变革。
一、调整思维,统一认识
煤炭企业的物资部门与社会流通领域的物资部门,都是从事物资流通业务的,但煤炭企业物资部门在这个活动中,不再是从流通到流通,追求的目标也不是部门利益最大化,而是满足安全生产对物资的需求及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总成本的节约。成本最优往往被误认为价格最低,因而采购决策的主要依据就是单次购量价格,忽略了物资使用过程中的维修费用、使用寿命、配件及易损件的消耗、产品更新淘汰等因素,只考虑价格,采购总成本是得不到整体控制的。因此,必须对采购流程中涉及到的关键成本环节和其他长期潜在成本进行评估。
二、形成共同参与、综合协调的运作体系
供应商队伍建设不仅是供应部门的事,也涉及使用单位,因为物资的各种性能都需要经过使用过程的检验,同时还涉及到技术部门。只有技术部门与供应商结合起来,才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煤矿的不断推广和应用。此外,作为企业内部的监督部门,也需要在采购方式改变时,对新的运作方式进行有效的监督,保证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这就需要有一个由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供应商管理与协调机构,统筹运作这项工作。
三、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科学划分供应商类型
评价体系主要包括:①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涉及企业的性质、组织规模、主导产品等方面。②企业的综合能力。主要包括企业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企业的规章制度体系、产品的市场范围。③质量水平。主要包括产品资质、检验标准化程度、产品的优良品率、iso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认证体系、对质量问题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率、安装调试情况、使用过程中事故率(次数)。④交货能力。主要评价生产加工发货的及时性、扩大供货能力、增加订货的反应能力等。⑤价格水平。主要评价优惠程序及幅度、消化涨价能力、成本下降空间。⑥技术水平。主要包括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后续开发的能力、产品设计能力、技术问题反应能力。⑦售后服务。主要包括应急反应程度、配套售后服务能力、现场服务能力。⑧企业文化。主要涉及企业理念、企业发展战略等。在评价过程中,供应部门、技术部门、使用单位按照涉及不同内容和不同的权重,最终对供应商做出综合的评价,再按照物资采购额度及在煤矿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分别确定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准入供应商。
四、采用新的运作模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供应保障程度
供应商队伍经过评价、筛选确定后,在物资采购上可以采用以战略(重点)供应商采购为主、其他采购为辅,协商定价为主、招标采购为辅,集中批量采购为主、临时采购为辅的方式,逐步形成“大厂家、大批量、大采购”的运作模式。如平顶山煤业集团20xx年末开始着手供应商队伍建设,改变了以月度招标比价为主的分散采购方式,以年度需求计划为基础,组织了两次大型商务洽谈会,20xx年订货量达到8亿元,为全年60%的主要物资需求确定了采购渠道。由于供需双方对市场进行了锁定,因此,生产企业可以根据需求,寻求市场原材料最佳采购期,适时安排生产,形成规模生产,最大程度地消化市场价格变化形成的不利因素,为煤炭企业提供价格较为稳定的产品。
供应商队伍建设,也使煤炭企业的储备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供应商为了保证其市场占有率,就要提高物资供应的保证程度,同时,为了减少生产周期、运输成本等因素的影响,一般都扩大其产品在煤炭企业的代储量,煤炭企业作为对供应商的支持,也采取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供应商扩大代储。如淮南矿业集团物资部门对供应商实行了“四免一不欠”(免提运费、免仓储费、免装卸费、免配送费,消耗后结算不拖欠货款)政策,采用物流大市场、物资代售、采掘工具超市等方式,为供应商代储提供便利条件,在物资总储备中,供应商的储备比例达到2:3左右,大大提高了物资供应的保障程度。
五、通过技术、资本、服务等纽带与优秀供应商实行多层次合作
搭建一个平台将供应商与使用单位连接起来,供应商可以直接接触到使用单位,了解煤矿对物资技术的需求和特性服务,了解所供产品使用、维修情况,及时提供零配件。同时,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减少因安装使用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一些供应商与煤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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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如供应商与平顶山煤业集团联合开发了o型掘进机、双联电机车、智能型馈电开关等产品,带动了煤矿的技术进步和效益的提高。平煤集团物资部门利用土地、设施等与中国石油公司进行资本合作,成立了中油平顶山销售分公司,运作几年来,市场不断扩大,效益逐步提高,平顶山煤业集团得到了可靠的资源,也降低了储备占用。目前,大型煤炭企业都在整合煤炭资源,扩大生产区域和生产规模。建立区域性仓库和扩大配送能力是许多煤炭企业物资部门面临的新问题。与优秀供应商进行资本合作,吸引供应商参与煤炭企业内部的仓储物流业务,应该是我们进一步探讨和尝试的一个方面。同时,物资部门还可以利用煤炭企业在钢铁、建材等行业的采购优势,为供应商提供价格优惠、质量优良的物资,使供应商的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
六、开展动态考核,实行优胜劣汰
供应商队伍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通过评价体系,煤炭企业每年都要对供应商开展综合评价,实行准入供应商向重点供应商、重点供应商向战略供应商晋级,并增加对优秀供应商的采购额度。同时,还要对运行中出现问题的供应商实行降级,对出现重大问题的、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淘汰,逐步建立起一支成熟和相对稳定的供应商队伍。
许多大型煤炭企业已经开始着手供应商队伍建设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从长远看,不仅各煤炭企业需要在发展中进行完善,还需要探讨如何在
区域内或行业内进行横向联合,形成更大的行业优势,实现更大范围内的优秀供应商队伍建设与管理,形成煤炭企业物资部门之间的“合力”。这必将会对煤炭企业整体效益的提高和安全生产产生更大的影响。
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保持社会稳定,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基本前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我们下石节煤矿维稳工作在上级党政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高于一切”的思想理念,以执行《信访条例》为主线,加强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预防,开展干部“三访”,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信访秩序,依照政策,积极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取得了可喜成绩:连年来无一例到市赴省进京的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实现了局提出的稳定工作“零”目标,有力的促进了矿区安全生产,被局多次评为先进集体。为了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企业和社会维稳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当前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矛盾因素,特别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总结和探索稳定工作规律,与时俱进,建立健全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工作新机制,用方法、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确保企业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近期,我们按照陕煤化(20xx)第208号文件《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组织开展维护稳定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就在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方面,结合我矿实际深入信访、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调研和探索,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们的具体作法和经验
(一)政治统领,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全矿上下各部门、各单位都能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局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把稳定工作放在首位,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主题,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治安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等,认真实施稳定工作“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制定了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责任制,领导包重点案件制度,上级和下级、部门和单位签订了稳定工作承诺书和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人员具体干,下级对上级负责,单位对部门负责,工作人员和个人对部门和单位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把“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一岗双责”落到了实处。
(二)预防为主,建立预测预防预警机制。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当一个企业或一个地方要尽快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就要进行改革,就要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触及到某些人或某一部分人的利益,就会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必须具有前瞻性,做到未访先知。信访、综治、公安等都从下到上设立了信访信息员、综治网员、治安网员,建立了信息员、网员台帐,信息员、网员责任制,制定了信息员、网员例会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等,把信息传递反馈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制定了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处置集体访、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等。
(三)源头治理,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都能按照“发现的早,化解得了,稳控的住,处理的好”的工作原则,抓早,抓小,抓源头,把问题、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了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矛盾纠纷调解长效机制,打、防、管、教、控长效机制,建立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即“三访”长效机制,并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台帐、调处台帐、三访工作台帐等。做到心中有数,化解有方,稳控有效。
(四)齐抓共管,建立信访接待机制。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都制定了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个月的第一周的第一天为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时间,能立即解决的立即给予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给职工群众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制定了领导包信访案件制度,实施了“五个一工作法”和“五不放过”办结法,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公开、公正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公布了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办公室号码,信访热线,对话平台,和职工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实行了稳定工作“零”目标管理,精细化考核等。
(五)规范程序,建立信访稳定、综合治理、治安稳定工作流程机制。建立了标准化接待室,配齐了工作人员,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立案登记表、月报表、答复意见书等和事项交办单、转送单、受理告知单等及办理职工群众来访工作程序图、办信工作流程图,制订了目标责任书等。
(六)责任追究,建立稳定工作考评奖惩机制。各级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都把维稳工作纳入其目标管理的
重要内容,实行季度考评与年终考平相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稳定工作考核办法、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考评细则等,对优秀部门、单位进行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部门、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对工作不积极主动,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黄牌警告。对相关人员视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责令其辞职或免职处分。
二、取得的成效和现实意义
(一)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大稳定”格局和有效的工
作力量。各种机制的建立,使从上到下已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大维稳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使小事不出单位,大事不出部门和企业。
(二)实现了省下达的“一控两降”目标任务。使群体性事件上升势头得到控制,且大量减少,群体性事件包括集体访数量大幅下降,进京上访数量大幅下降。许多疑难杂症、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久拖不决的历史遗留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为企业和社会营造了稳定和谐氛围,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推进了稳定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和“事要解决”的工作进程。规范了干部群众日常工作、生活行为,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和群众依法信访的能力,杜绝了有些干部由于工作不认真或不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办事或遇见上访问题推诿扯皮,久托不决,引起有些职工群众盲目上访、无须上访、围堵领导或坐在领导办公室缠访闹访影响领导正常办公等现象,规范了信访秩序。从源头上减少了信访事项的发生。
(四)畅通了信访渠道,提高了案件的办结率。各种机制的建立,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了集中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场所和平台,改变了以往群众想反映问题要求解决问题不知道到那个部门反映和要跑多个部门的状况,方便了职工群众。改变了“来访人东找西找,接访人一转百了,承接人说说算了,问题还是解决不了”的局面,实现了听取职工群众反映问题的“门诊部”与解决职工群众问题“手术室”的对接,解决了一批批信访案件,提高了办结率,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欢迎。
(五)工作作风和维稳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改变和增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由过去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已变成人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追求,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掌控;变不断追究责任为创新管理;变盯死看牢为长久治安,想办法抓机遇化解矛盾,对有政策规定或应该解决的实际问题尽量解决一批;对无政策规定但反映问题合理的尽量变通解决一批;对没有政策规定而不能解决的问题尽量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稳定一批;对涉访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尽量依靠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批。
(六)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强化了维稳工作的社会政治地位,阐明了社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使干部职工高度认识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正确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维稳工作放在和改革、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当做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化解企业内部矛盾,确保一方平安,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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