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旗法心得体会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学习国旗法心得体会,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学习国旗法(一)

国旗是国家的一种标志,是国家的象征。它通过一定的式样、色彩和图案反映一个国家政治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在一个主权国家领土上一般不得随意悬挂他国国旗。

在国际交往中,形成了悬挂国旗的一些惯例,为各国所公认。在建筑物上或在室外悬挂国旗,一般应日出升旗,日落降旗。遇需悬旗致哀,通常的做法是降半旗,即先升至杆顶,再下降至离杆顶相当于杆长三分之一的地方。也有的国家不降半旗,而是在国旗上方挂黑纱致哀。升降国旗时,要立正脱帽行注目礼,升国旗一定要升至杆顶。悬挂双方国旗,按国际惯例,以右为上,左为下。两国国旗并挂,以旗本身面向为准,右挂客方国旗,左挂本国国旗。汽车上挂国旗,则以汽车行进方向为准,驾驶员左手为主方,右手为客方。所谓主客,不以活动举行所在国为依据,而以举办活动的主人为依据。国旗不能倒挂。有些国家的国旗由于文字和图案的原因,也不能竖挂或反挂。有的国家明确规定,竖挂需另制旗,将图案转正。

各国国旗图案,式样,颜色,比例均由本国规定,不同国家的国旗如比例不同,同样尺寸制作,两面旗帜放在一起,就会显得大小不一,因此,并排悬挂不同比例的国旗,应将其中一面略放大或缩小。

五星红旗的旗面呈长方形,长与宽的比例为3:2 。国旗由红、黄两种颜色构成。其中,红色为主色调;象征着革命,象征着新中国的诞生是由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黄色则象征着中华民族是黄色人种。国旗的图案由5颗金黄色的星组成。 这5颗中有一颗大星、4颗小星,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4颗小星则代表全国人民,即建国之初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同时,还代表着中国长达4000年的有文字记载的文化历史;在5颗星中,颗小星环拱于大4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大团结;五星结体位于旗面的左上方,呈椭圆形,象征我国版图基本上呈椭圆形 。

国旗和国徽、国歌同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尊敬爱护国旗、国徽,会唱国歌是我国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对国旗的使用保护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强化了国旗的尊严和地位,维护了国家的权威,它对增强国家的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激励为国争光的斗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五星红旗是我们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是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大家都应该自觉爱护,尊重和景仰。我们要将崇敬的精神转化为前进的动力,激励我们奋发努力,不断进步,争当一名祖国的好公民。

学习国旗法心得体会(二)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国旗由红、黄两种颜色构成。其中,红色为主色调;象征着革命,象征着新中国的诞生是由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黄色则象征着中华民族是黄色人种。国旗的图案由5颗金黄色的星组成。 这5颗中有一颗大星、4颗小星,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4颗小星则代表全国人民,即建国之初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5颗星中,颗小星环拱于大4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大团结。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国旗法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在建筑物上或在室外悬挂国旗,一般应日出升旗,日落降旗。升降国旗时,要立正脱帽行注目礼,升国旗一定要升至杆顶。

如今,极少部分的人能在国旗升起来时,肃立致敬、行注目礼,直到国旗升至杆顶。绝大部分的人经常是眼光淡扫,漠然走过。有些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怕麻烦、图省事,只见国旗“早晨升起”,不见“傍晚降下”,甚至一升起就任凭国旗经受风吹日晒雨淋,即使褪色、破损也不更换。类似行为不仅有损国旗的权威,更严重违反了国旗法相关规定,必须制止和纠正。

通过这次今晚开的主题是“学习践行国旗法,做新时代的爱国者”的交流会中,让我更深刻的了解国旗法,进一步提高了我对国旗意识和国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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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习法指导”心得体会


经过学法指导的后,更明白了的教学的具体做到,要打破以前的传统教育方式,教师的教学在不平等的条件下,教学的实质是共同,但重点在于如何指导掌握,让懂得,做到懂得学习的重要性,知道活到老学到老

教师在教育中,我们还没有真正建立终身学习的概念,一直强调的要建立终身 学习的社会,光是口头上的呼吁是不够的,而要有制度与环境来配合,更重要一点是我们学校需要强调学习指导的重要性,教师要让更多的时间交给学生,不能满堂教,主要指导学习方法。要形成终身学习我们学习如设立社区学院不要求严格的入学资格,那么学生随时找到感觉有兴趣或有需要时都可以就已找到学习场所,当然现有的社会教育机构也有更多像以图书馆,文化中心,空中教育形式,这样我认为终身学习就不会是一句空阔的,而且随时有机会实现。

重于学法指导,形成终身学习,学校教育应该教会学生怎么去学习,也就是说,不但是送学生一条鱼,也要教会学生怎么去钓鱼。所以我们的老师在教育中很需要加强的一点,就是让学生培养学习的兴趣和能力,将来离开学校了,还能够持续自己去学习。

吴锦屏

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法》于××年日正式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谈一点学习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习《国际法》心得体会


国际法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是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中的行为准则。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中国加入WTO,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在对外交往和处理国际事务中,必须具备国际法知识,学会运用国际法这个武器,来维持和捍卫我们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所以说,学好国际法是非常必要和必需的。下面谈谈学习国际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一、正确理解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即国际公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国家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国际法和国内法作为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仅有原则区别,而且有密切联系。国际法是国家参与制定的,国内法是国家制定的,而国家的对外政策和对内政策密切相关,国家的对外政策必然影响国家对国际法的态度和立场,也就是说,国家在参与制定国际法时,必然要考虑其国内法的立场,而在制定国内法时,也同样要顾及国际法的要求,尽量使其一致。
一方面,国家应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而不得制定与国际法相违背的内立法,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项,任何国家不得借口国际法加以干涉。
另一方面,把国际法作为国内法的组成部分与国内法处于同等的地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了在国内实施国际法,国家根据具体的国际义务,分别采取立法措施,制定新法或修改现行法规。
国内法与国际法在一般来讲并无冲突,但美国1978年12月16日与中国签署了《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在公报中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却有意炮制了所谓的“对台关系法”,公然提出并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不但严重违反了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而且也是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粗暴践踏。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公认为处理当代国际关系的基准则
和平共处共处五项原则最初规定在1954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同年6月18、19日中印、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先后重申了这些原则为指导彼此国家关系的原则,并希望其适用于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诞生,反映了广大民族独立国家保护本国领土主权,反对外来侵略和干涉、维持和平的共同愿望,因此受到广泛的支持和欢迎。“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40多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强大生命力,它已经被公认处理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也就是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只有奉行这些原则,才能够实现各国间的和平共处。近50年的事实证明,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如果能够能够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完全可以建立相互信任和友好的关系;如果违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侵犯他国领土和主权、干涉他国内政、损人得已,那么就可能引起尖锐对抗,甚至发生冲突。
三、国家的领土神圣不可侵犯
领土是国家的要素之一。
国家领土是指隶属于国家主权的地球的特定部分,包括陆地、水域及其地下层和上空。
国家领土隶属于国家主权,与国家主权密不可分,它是国家主权的对象,国家对其领土具有统治权和所有权,即领土主权,根据领土主权,国家对其领土及其领土内的人、事、物享有完全的、排他的支配和管辖权,所以,国家领土是国际法的客体。
国家领土包括陆地、水域及其地下层和上空,也叫领陆、领水和领空。
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领土管辖权是国家的基本权利之一,但领土主权要受国际法或国际条约的某些限制。
国家领土范围根据边界确定,边界和领土密切相关,国家边界不容侵犯,否则,就是侵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国家边界的形成一般根据传统习惯、条约划定和领土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有关邻国的边界,采用了人为的标志和自然地形相结合的方法标界。
边界争端关系国家的领土和主权,影响国家关系是一个在国际关系中非常敏感,又十分复杂的问题,正确解决极为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边界长约15000多公里,分别与朝鲜、俄罗斯、蒙古等15个国家为邻,由于历史的原因等边界问题十分复杂。
目前尚待解决的领土和边界问题主要有南海诸岛问题、钓鱼岛问题和中印边界问题。
针对外国对西海、南沙的主权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曾多次发表声明,重申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无可争辩的领土主权。日本多年来妄想侵占我钓鱼岛的野心和肆意践踏中国主权的严重挑衅行为遭到了我国政府和舆论的严厉谴责,日方的任何单方面行动都不可能动摇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所拥有的神圣主权。中印边界问题涉及两国长约2000公里的边界和约125000平方公里的领土。争议面积之大、问题之复杂、涉及问题之广实属罕见。在解决过程中,双方既应尊重历史,又要照顾现实,同时还应考虑两国人民的民族感情。
四、国际法上的居民和人权的国际保护
国际法上的居民,是指居住在一国领土之内,并受该国法律管辖的一切自然人,具体包括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国家有权决定居民的法律地位,规定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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