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过得真快呀,这段时间的工作已经落下帷幕,这一阶段的工作马上就要结束了,工作总结应该被我们安排进日程了,做好工作总结,能让我们未来的工作中避免很多可能会出现的纰漏。那么我们要从哪些方面去写工作总结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某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8月底以来,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行动迅速,责任明确,围绕三个重点,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以政策宣传为重点,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一是注重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注重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一是各部门行动迅速,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地毯式检查。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三、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检查为重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

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门,并确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检查部署。区卫生部门抽调力量,放弃休息时间,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区域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品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全力以赴投入整治行动。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摸清的监管对象的底数。如质监部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零售批发企业183家。

二是各部门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执法联动机制,形成了强大声势,加大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整治行动开始至今,区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食品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办法,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使整治提前出现成效。截止目前,质监部门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限期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门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三是在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企业的守法意识明显提高。生产加工环节中,取得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能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严格对原材料进行把关,对产品实行出厂检验;小企业、小作坊经过前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进货验收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卫生管理等四项制度。流通环节中,南湖区市区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了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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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


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

明确目标 强化措施 抓出成效――xx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
xx县位于xx省东北部、xx市中部。国土面积2801平方公里,辖5乡3镇。122个村(居)民委员会、859个村民小组、1208个自然村,总人口40.3万,共有汉、彝、回、苗等19个民族。1997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xx恢复县置。xx交通便利,四通八达。320、326国道,贵昆、南昆铁路纵贯全境。沾益气候适宜,资源丰富。

自恢复县置以来,xx依托县域丰富的自然资源和xx省煤化工(曲靖)基地建设,以煤化工、能源、冶金、建材、生物资源开发为主的新型工业得到发展壮大,以烤烟、万寿菊、蚕桑、啤酒大麦、畜牧等为主的农业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十五”末,全县生产总值达35.13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2.33亿元。20xx年,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生产总值完成42.25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9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884元,同比增8.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9190元,同比增8.65。

一、基本做法

xx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整治办的关心、帮助下,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精心部署,认真组织,通过一个多月的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整治工作重点。

为确保完成国务院提出的三大工作重点、八项工作任务和二十个量化指标,xx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的xx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安全整治、工业产品及食品生产企业整治、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等六个工作组,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药监和商务等部门牵头。这六个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为做好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128〕号)结合xx实际,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和步骤。明确了辣子鸡、果蔬汁、白酒等产品为重点的整治产品,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白酒及中药饮片生产基地等为重点的整治单位,xx镇、xx镇等为重点的整治区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又按照县政府确定的整治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和部门特点,制定了乡(镇)和部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要求和步骤。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升全民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

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xx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作用和意义,及时报道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则通过集中设点,进超市、入企业、到农家,发传单、做工作等多种形式,将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传达到xx的每个角落。据不完全统计,xx县启动产品质量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共发放宣传资料21500多份,上报整治工作信息100多条,县整治办编印专项信息12期,县信息中心转发整治信息3条,县广电媒体专题宣传8次。同时,各牵头部门还结合工作特点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通过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的努力,宣传基本上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大多数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都知道了国务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都明确了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和应该承担的责任。营造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明确职责,部门联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xx县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研究部署,在县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投入,安排了5万元进行专项整治,主要用于资料发放、宣传、整治等工作。各牵头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县质监局作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方面认真履行办公室的职能,积极做好沟通、协调、牵头等工作,推动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一方面围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的整治和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展开普

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第2页

查、清理,摸清底数;全面清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规范生产、加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充分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行为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把好产品质量源头关,保障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县农业局主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经营行为。三是开展供港澳蔬菜基地备案工作。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五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专项查检工作。

县工商局牵头,主要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与“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年”相结合,加强对农村市场整治力度。二是与“两节”整治相结合,加强食品安全整治。三是与重点商品相结合。四是与“清理无证经营”相结合。

县卫生局牵头,主要加强对餐饮消费的安全整治。一是加强食品卫生执法检查。二是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三是定期对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四是对涉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主要加强对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源头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秩序。二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三是加强医疗机构药械购用的监管,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四是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稳步推进“两网”建设。五是加大对药品的抽检工作,为药品市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六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的治理。

县商务局牵头,主要加强对猪肉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围绕“六个确保”,加强执法检查。共进行联合执法检查25次。二是以抓落实为重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二、取得成效

一是摸清了底数。通过摸底调查,为开展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县范围内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1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44家(其中符合普查建档的有74家,不在建档范围的有68家,其中证照不全的有27家<其中有工商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有22家,有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有5家>,无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有41家);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等十类产品已建质量档案的生产企业有9家11个产品;食品经营企业380家,餐饮服务业769家,学校、机关食堂6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家;药品批发销售企业148家;农产品生产企业1家。

二是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各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县质监局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含小作坊)进行了巡查,进一步加强了宣传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加强生产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装备,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各项制度,坚持按标准进行生产和出厂检验等,巡查期间,对生产加工企业发放《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料汇编》和《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500余份,下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限定销售区域告知书》74份,在全县85家食品生产加工业(含小作坊)建立了进货和销售台帐制度,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业主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月饼(糕点)生产企业(小作坊)的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查,培训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60余人,“两节”期间对食品、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证照不全的2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别通报工商、卫生部门限定时间、创造条件办理相关证照,对41家无任何证照的企业按照整治要求限期整改、创造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对经整治后仍达不到生产加工条件的企业给予坚决取缔;工商局在食品经营企业中普遍建立食品购销台帐,逐步完善质量承诺、索票索证、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并制作《食品购销台帐》和索票索证盒各1400多份分发到各分局、所,在县城425家经营户(含部分餐饮户)、乡镇所在地489户中建立了进货台帐制度,在全县25户超市中全部建立起“索票、索证”制度;卫生局按照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对餐饮单位和中学食堂进行信誉等级评定,已评出B级52家,C级187家,对43家D级和48家不合格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农业局督促农资经营单位建立农资经营台账55家,对供港澳蔬菜基地进行备案,已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1个企业11个认证品种,正申请有关部门批准备案1个企业4个认证品种;商务局和三江源肉联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猪肉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截至9月底,1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了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经100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产品已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县城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已达100,县城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上规模的市场、超市100建立了进货验收和索票索证制度,学校、机关食堂和餐饮单位85建立了原料进货验收制度。

三是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得到提升。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牵头单位和各乡(镇)共出动检查车辆284车(次),出动检查人员1662人(次),检查各类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企业共2160家。从检查的结果看,大多数企业业主的生产经营意识、产品质量意识、法律法规意识普遍加强,农村边远山区和城乡结合部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产品的现象普遍减少,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比往年提高。如农业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20xx年7-9月抽检7个批次共90个样品,合格89个,抽检合格率98.9,9月份送检1个批次共12个样品,合格率100;质监局在中秋前夕对县城和乡(镇)所在地的月饼(糕点)生产企业进行普遍抽查、共抽取28个月饼(糕点)样品送检,检验结果25个样品合格,合格率89.3,同比20xx年抽检合格率提高了12.5个百分点。

四是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为严厉打击不法商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利益,县农业、工商、卫生、质监、药监和商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加强了执法打假力度,全县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县质监局对2起无生产许可证生产行为,1起违规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9起生产食品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县农业局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30余户,警告流动销售农资人员100余人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农资案件27起,对违法经营人员给予罚款10000余元,没收高毒高残留农药50多公斤;药监局对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药品和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余份,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超方式经营、经营假劣药品、器械等违法行为,立案18件,已处理13件,正在调查的案件5件,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件,立案2件,已处理1件;县工商局结合“两节”对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检查各类经营户929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价值1600元,没收假冒伪劣月饼共计25公斤,其中假冒伪劣月饼价值300元,没收不合格食品共计345余袋;县卫生局对食品卫生和集中供水(制水)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76余起,销毁各类过期食品4-5吨,罚款3000余元;县商务局对猪肉质量的专项整治,实现县城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未检查出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无一例病死、注水、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猪肉出厂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

xx的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整治初见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由于乡(镇)财力不足,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是点多面广,且部分职能部门人员较少,整治存在一定难度;

三是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之间的整治工作发展不平衡。

四、下步工作

按照xxx副省长在全省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所提的工作要求和省质监局长xxx在全省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所提的工作建议,xx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作进一步的完善,进一步明确各牵头单位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量化分解国务院确定的三大工作重点、八项工作任务、二十项量化指标,力争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圆满完成xx县的专项整治任务。通过整治任务的完成增强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增强企业的名牌产品意识,提高地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施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管,通过督查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是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检查。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检查方案,量化检查内容,确定检查方向,通过多单位多层次地联合检查,逐个地点、逐个区域、逐个乡(镇)地帮助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不和谐因素,在多单位联合作战的基础上促进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是加强乡(镇)整治工作的指导力度,把专项整治工作变成乡(镇)的自觉行动,再通过乡(镇)的自觉行动把村庄、街道广泛发展起来,让广大人民群众关心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参与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群众的关心、监督和参与,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逐步形成人人关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维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0xx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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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落实市、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任务,“八xx”、“国庆佳节”期间,拱墅区组织涉农人员着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绩

1、在节日期间,全区没有发生因食用本地农产品而引起集体中毒事件;全区没有发现有销售和使用禁用农药、鱼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蔬菜定量检测10批次,合格率达100%,定性检测73批次,合格率100%,常规重金属检测10批次(汞、铅、铬、镉、无机砷、氟、铜、锌6项),合格率100%。

二、工作措施

1、建立拱墅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陈波副局长担任,联络员为顾叶根,办公室设在农水科。

2、9月26日上午,拱墅区农业局和区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在半山镇召开会议,专项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分别对各镇和上塘街道布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物秋季防疫等工作。

3、区农业局组织10名领导和干部,加强“十一”国庆长假的干部值班,同时印发了拱农[XX]12号文件《关于做好党的xx大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

4、区农业局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于9月25日、9月29日分别对农资投入品的供销和使用、农产品的农残和常规重金属四项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超标、超量的不良现象。

5、编写《开展专题整治工作保障农产品上市安全》、《贯彻精神加强检查确保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村工作通讯”两期,分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系列宣传画》(农村版二、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资料100余份。

三、下一步打算

1、不间断地向镇、村有序布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组织必要的培训活动。

2、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残(定量、定性)和常规重金属的检测工作。

3、继续开展农资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供大家参阅!

根据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春季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市监发[20xx]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xxxx镇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印发了开展春季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次活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整治到位

xxxx镇现有学校1所(含幼儿园),学校有1所食堂,学校周边有小餐饮店4户。

一是认真开展对学校食堂的检查。现场检查了学生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和进货台帐、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卫生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食品留样等情况。重点对中小学营养餐计划中的蛋奶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在查验过程中,没有发现过期的蛋奶及肉制品。

二是检查各小餐饮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对证件过期、到期的,督促其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换,完善经营的合法性。对小餐店食品加工环节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进行检查,要求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程序进行加工操作,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并完善餐饮用具消毒、保洁设施,必须建立购销台帐,完善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制度,做好经营场所的卫生。

经过严格检查,发现学校周边餐饮摊点存在没有办理许可证的情况,台帐建立也不完善,部分消毒柜没有投入使用,三防设施不到位、卫生条件差、学生食堂留样密封简陋等问题。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求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严格明确食品卫生管理员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强化其法律意识、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提高卫生知识水平。使每个从业人员都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加工操作,保证食品的清洁卫生,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并引导学校建立健全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食品安全的作用。

(二)要求和监督学校继续严把食堂原材料安全关,重点做好原材料农产品的生产、及国家禁止的不合格原料进入校园餐桌,认真做好各项食品安全留样记录。

(三)计划20xx年6月,对xxxx中心小学校长、食堂从业人员、食杂店从业人员、学生进行卫生法律及卫生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学校师生、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区××局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印发〈××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xx13号)、《关于开展××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xx16号)及《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成农通〔20xx〕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及职能特点,6月10日至7月10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职责。
(一)制定方案、提早部署。按照省、市、区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职能特点制定了《××区××局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及《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xx〕14号)等相关文件,对此次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提早进行了周密部署。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明确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水产品市场准入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切实搞好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增强农业投入品及初级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查找并及时消除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齐抓共管,落实职责。明确了××局执法大队牵头做好对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各相关街办,具体负责粮、果、菜、及畜禽、禽蛋种、养过程的专项检查,及时查处种、养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生物制品、非食用物质与有毒有害激素等行为。同时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疫、畜禽产品检疫工作以及畜禽肉、禽蛋等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送检工作;水务科会同各相关街办,具体负责水产品养殖中违禁渔药、渔饲料、生物制品、非食用物质与有毒有害激素等污染源的专项检查,并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送检与检疫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做好水产品市场准入的宣传工作。
二、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执法监管
(一)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点)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经调查全区农资生产企业共计6个(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农资经营网点共计17个:包括种子经营网点3个(其中1个兼营农药)、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本文兼营种子)、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渔饲料经营网点5个(其中4个兼营渔药)。经对全区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网点的调查核实工作,为确定此次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监管重点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搞好了我区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
1、种子:以规范种子经营主体和经营档案为重点,按照《种子法》有关规定,对“××龙石种子经营部”等3个种子经营网点(其中1个兼营农药)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对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50以上,对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100。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不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经营和推广未经审定的种子、经营假劣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2、农药:对照《农药管理条例》及《禁用、限制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目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储运公司”等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未发现经营未登记成份和有效成份不足等假劣农药品种;未发现无证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3、肥料:对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储运公司”等5个肥料(全部兼营农药)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第2页

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4、兽药:对照《兽药管理条例》、《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部公布的《假兽药清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4个兽药(2个兼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并加强了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国家禁用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无批准文号兽药、假劣或过期失效兽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兽药、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对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176号)、《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普瑞纳(成都)饲料有限公司”等6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2个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全部兼营兽药)经营网点及“龙潭渔需物资门市部”5个渔饲料及饲料添加剂(4个兼营渔药)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未发现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未发现无证经营及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过程中现配现售的“代加工”等违法行为;未发现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及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了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了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监管制度化。
1、采取对龙潭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等措施,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将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纳入了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督促其加强对市场营销的果品进行农残快速抽检,并要求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果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档案资料。经检测我区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本区范围内大型超市销售的蔬菜及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销售的水果等农药残留均无超标情况,并及时向市农质处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送了农残速检测结果。
2、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兽药市场专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采取对种植、养殖场(户)农资产品的现场监管等措施,重点对蔬菜生产基地及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的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添加剂、激素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在种植、养殖环节中滥用高毒高残留及其它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结合“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了对奶牛养殖户自配饲料的监管力度,在对全区22户奶牛养殖户的饲料来源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对主要使用自配饲料的奶牛养殖户有无在自配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畜禽养殖环节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4、结合对种植、养殖场(户)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和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引导,广泛深入地向种植、养殖场(户)宣传了高毒高残留、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的危害性及严格执行农药、兽药、渔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及休药期的重要性。
三、整治实效。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水产品市场准入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6月10日至7月10日期间本局共组织农业、水产、畜牧等行业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80余人次,对全区6个农资生产企业(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对全区17个农资经营网点:包括种子经营网点3个(其中1个兼营农药)、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渔饲料经营网点5个(其中4个兼营渔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龙潭蔬菜生产基地、奶牛养殖户等种植、养殖场(户)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有效遏制了生产、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了我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我区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市[20xx]44号)文件要求,我局从20xx年4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在购进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二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要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三是突出监管重点。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截止到6月25日,共检查各类食品销售者243户,其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57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2份。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严格食品企业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时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执行原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四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截止到6月25日,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83户次,其中食品加工小作坊69户次。

三、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情况

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检查,特别对于乡镇小餐饮店,要求企业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家宴、婚丧嫁娶宴请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截止到6月25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6户次,其中学校食堂5户次。

四、食品抽检及案件处理情况

截止到6月25日,我局共抽检食品64批次,其中不合格6批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3宗(含抽检不合格食品案件),罚没1.93万元,查扣假冒伪劣食品90千克,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2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6.25

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省政府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厅自5月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责任。并组织14个市州开展交叉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我省猪肉食品安全,顺利完成了省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工作部署
1、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省商务厅成立了由厅长向力力任组长,副厅长易昌伦、副巡视员罗双锋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食品安全委)都迅速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的“食品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由相关处(科)室和人员组成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有关工作。
2、明确了工作目标。从5月初起到奥运会结束,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采取特殊时期的特殊措施,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的集中整治,确保我省销往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沈阳、秦皇岛等奥运承办城市以及供应香港的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确保奥运期间全省不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都及时召开了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大会,印发了商务部、省政府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指示和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
3、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印发了《湖南省商务厅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也相应制定了实施细则。将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定点屠宰企业,工作的重心放在以肉及肉制品为重点产品;以畜禽屠宰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景点附近区域、交通干线辐射区域、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等为重点区域;全面有序地展开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定点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加工储藏私屠滥宰肉和病害肉、注水肉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狠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
1、加快屠宰场规划工作进度。为了搞好生猪定点屠宰场规划工作,确保出产的猪肉品质合格和安全可靠。省商务厅按照20xx年155号省政府令规定的屠宰场设置规划要求,对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屠宰场设置规划》已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各市州在规划和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正加紧进行选址和办理相关手续。
2、抓好屠宰环节管理。全省14个市州都把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作为肉品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的专项整治行动。长沙、岳阳、怀化、株洲、张家界、益阳、邵阳、衡阳、郴州、永州市等市州在20xx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今年他们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力度,加大了对重点区域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死猪肉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收到明显成效。衡阳市屠宰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先后对衡阳市勉夫中学和华源市场周围的私屠滥宰窝点进行了重点打击,缴获私屠滥宰肉品300多公斤,没收病死猪肉12头,并将当事人交由相关部门处理。郴州市对城乡结合部等私宰窝点进行重点整治。共出动执法检查68次,出动执法人员729人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个,查扣私屠滥宰肉品671公斤。株洲市商务局于6月16日凌晨会同卫生、动检、公安等部门对荷塘区财富小区一生猪私宰户进行打击取缔,收缴白板肉89公斤,没收了屠宰工具。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要求屠宰场对进场生猪及出场肉品实行进出场检疫制度和肉品检验制度。生猪宰杀从进车间到出车间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到环环相扣,确保无污染。湘潭市商务局向屠宰场派驻稽查队员,并联合畜牧部门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要求进场宰杀的生猪必须要查验产地检疫证明,每天对运输工具、装卸工具进行清洗,每天要对生猪存栏区进行一次全面消毒,每隔三天对屠宰场内的栏舍、排水沟、过道、屠宰间进行清洗。指导屠宰场加强内部管理,制订查核、岗位责任、消毒等制度。湘西自治州组织所属各县市开展肉品含“瘦肉精”大检测,使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3、加强流通环节管理。一是加强对超市的检查和管理。各级都规定超市所进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场,对超市实行全天候监管,每天有稽查人员对超市销售的肉品及猪付产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怀化市屠管办分别与各供肉商签定了生猪屠宰与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各大超市及集体伙食单位也同屠宰厂签定了供货协议,并公开向社会承诺,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长沙市红星大市场和工商部门、屠宰执法大队从5月份以来,密切配合,对市场的白板肉开展了专项整治,促使红星屠宰场屠宰量回升,目前保持日均屠宰量在600头左右。二是加强对宾馆、酒店、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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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单位用肉管理。集体食堂、餐饮单位所使用的猪肉必须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场,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岳阳市5月31日至6月12日,市、区定点办联合市、区卫生、教育、畜牧等部门对梅溪一中、人民公社、华瑞酒店等集体用肉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采购合同、索票索证、台账管理和现场肉品质量。所查单位都与供应商签订了书面采购合同,建立了肉品进货台账,采购的肉品均来自市城区定点屠宰场,肉品质量合格。三是加强对外来肉品的管理。随着家畜产品流通行业的发展,我省很多地方外来肉品在市场销售中所占比重加大。为了确保进入市场的家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外来肉品必须来自商务部认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而且要有完备的手续。
4、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制度。为确保奥运期市场供应,全省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猪肉市场的预测分析,督促屠宰企业均衡组织生猪供应市场。省商务厅开发了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软件,从6月份开始对全省县城以上185家定点屠宰场进行生产情况监测。同时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对突发事件和质量安全事件,要求商务主管部门必须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情况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协作,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定点屠宰,支持定点屠宰,努力为迎奥运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5月27日上午,常德市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在市步行街隆重举行。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办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各单位共制作宣传牌50块,发放宣传资料5700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13起。娄底市商务局利用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了全市统一“商务执法”标识的执法车辆在娄底城区巡回进行广播宣传国务院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活动,在娄星广场设置了专门展位,印发宣传资料4000份,同时各县(市、区)也进行了相应的宣传活动。
6、推动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目前,我省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有更多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但这项工作直接影响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纵深发展。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去年专项整治的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大力推动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常德市在确保县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的同时,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也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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