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工作总结
xxxx年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全面启动之年。今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税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xxxx年以来,我局充分宣传、研究和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依法放大政策效应,给创业、投资、发展以最大的税收空间,在大力培植战略新兴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推动舟山群岛新区“四岛一城”建设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宣传辅导,提高税收政策的引导力
一是做好“一个基地、两个平台、三支队伍”的建设。立足商会业余税校基地,全年共对200余家企业开展了3期培训辅导;借助税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这两个平台,分发各类优惠税收政策汇编千余册;依靠驻格税官、办税大厅工作人员、舟山晚报小记者团这三支队伍,在社区、基层、学校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升了税收宣传的吸引力。二是紧密联系当地媒体。通过做好舟山日报“国税之窗”的组稿工作,密切联系“舟视新闻”、“行风热线”、“一把手廉政访谈”等栏目,及时报道了“两服务”调研、“营改增”试点等重要工作举措,扩大了宣传的影响力。三是深化国税网站建设。依托内外网同步开放的12366知识库,发布各类政策解读200余条,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120条,增强了宣传的渗透力。
(二)优化税收举措,增强落实政策的能效度
一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落实好推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实施意见“80条”、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46条”等政策措施;落实起征点提高政策,使全市24185户起征点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受益,据测算全年共计减免税款4504万元,受惠面达91%;全年办理各类减免24528万元,给我市的海洋经济发展和新区建设提供税收政策支撑。认真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特别是在做好货物运输业“营改增”方面成绩突出,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贯彻出口退(免)税政策。全年共计办理出口退(免)税44.56亿元。不断加快出口退税审批进度,对11家A类出口企业实行“当月审核,当月退税”,促进了资质优良外贸企业的发展。同时继续推行船舶制造出口企业“先退税后核销”管理办法,今年累计已为船舶企业办理先退税9.85亿元,有力支持了该行业的转型升级。
(三)深化调研分析,加强建言献策的针对性
围绕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四岛一城”的新格局,在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的同时,主动调研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为地方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并积极向总局、省局争取有利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系统梳理研究了有关海洋经济发展、综合保税港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并形成了《财税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建议》上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扎实开展了“营改增”试点的调研,特别是深入一线摸清了个体挂靠船、国际运输业等情况,为省局推进试点工作减轻了压力。三是由我局牵头向上争取的海外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出口退税试点,目前已获总局同意,这将有利于我市海运业的发展。
二、依法坚持收入原则,保证税收收入质量
xxxx年初,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我局及早谋划,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扎实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和收入预测,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xxxx全年我局组织收入52.22亿元,比去年下降8.27%,组织地方财政收入13.21亿元,顺利完成了市政府提出的地方财政收入目标,成绩来之不易。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
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关于严格依法理财有关问题的文件要求,坚决杜绝企业无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抵税款应抵不抵等情况的发生,坚决防止采取空转、财政垫付税款、转引税款等非法手段虚增收入,坚决避免突击收税。综合分析今年的总体税收情况,在总减收额75876万元(剔除免低调库因素)中,由于中海油影响减收48253万元,船舶行业减收15499万元,商业减收8001万元,分别占减收总额的63.59%,20.43%和10.54%。剔除这三个行业的影响,税收水平基本与去年持平。
(二)强化税收分析预测
根据经济税源发展、政策、征管以及财政需求等因素变化,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准确预测税收收入,及早制定组织收入应急预案,主动向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统筹规划组织收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对收入工作的组织协调,每月进行收入调度和考核督促,每季度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提高税收预测的及时性和准确度,将经济下行对税收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XX年,是我省国税系统为实现“xx”时期各项目标付出辛勤努力、为“xx”江苏国税发展划上圆满句号的一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创造性地落实好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国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回顾去年国税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国税收入总量再创历史新高,税收与经济保持协调增长
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圆满完成国家预算收入任务。XX年共完成国税总收入1921.9亿元,同比增收276.4亿元,增长16.8%,国税总收入位居全国第三。其中,国税考核收入1449.8亿元,同比增收227.7亿元,增长18.6%,人均组织税收收入达到700余万元。同时,海关代征“两税”收入426.4亿元,同比增收43.8亿元,增长11.5%;车辆购置税45.7亿元,同比增收4.8亿元,增长11.8%。全省还办理出口退税349.8亿元,同比增长64.6%。XX年全省国税收入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税收与经济继续保持协调增长关系,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税收弹性系数约为1.33,继续保持略快于经济增长的态势,呈现出较好的协调发展关系。国税收入占gdp比重达10.6%,考核收入占gdp的比重约为8%,较XX年略有提高。二是所得税增幅高于国内“两税”,占税收的比重相应提高。XX年,全省三项所得税合计增收73.8亿元,同比增长35.3%,增幅较国内“两税”高20个百分点,占全部国税考核收入的比重为19.5%,比XX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三是区域间收入增长比较均衡。苏南地区共完成考核收入1037.2亿元,同比增长17.8%;苏中地区共完成考核收入197.6亿元,同比增长22.2%;苏北地区完成考核收入215亿元,同比增长19.5%。苏中地区比苏南地区高4.6个百分点,三大经济区域的国税收入呈现出齐头并进的增长态势。四是个私经济税收增长较快。个体私营企业缴纳税收328.3亿元,同比增长28.7%,增幅为各经济类型之首,比国有集体企业高22个百分点,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各经济类型企业中,民营经济共缴纳税收1316.2亿元,占全部税收的七成以上。
二、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一系列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各税种税源税基控管
按照总局要求,加强征管基础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税收管理员职责,完善了纳税评估岗位职能。严格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责任区层级和分类管理机制,实现了人管与机控的有机结合,管事与管户的协调统一;强化分行业、分地区宏观税负比对分析和重点税源预警分析,拓展了税源管理深度,税源分析总体水平明显提高;落实纳税评估规程,规范纳税评估职责和程序,全面开展对税负异常户、重点税源户和重点行业纳税情况的评估,全年共评估纳税户63719户,补申报XX1户,补税8.91亿元,移送稽查747户,进一步提高了防范重大税收流失风险的能力;完善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在全国率先落实“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各税种控管能力明显增强。认真执行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管理制度,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的抵扣审核;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实施分类管理和差别管理,企业所得税增收50.57亿元,同比增长50%;提高涉外税源监控水平,加大税务审计和反避税力度,全省反避税结案33起,补征税款9000多万;认真实施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做好车辆信息的采集、传递、比对、核查及评估工作,全年入库车购税36.5亿元,同比增长4%;认真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以房源控制税源,全省入库房地产所得税14.05亿元;全面推广税源监控分析软件,落实税源分析管理办法,及时分析经济税源变化趋势,全省国税收入与经济发展协调增长。
三、依托信息化支撑,进一步完善了以流程管理为导向的征管运行机制
结合江苏实际,落实总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的意见,规范了办税服务厅和基层分局的设置。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升级集税收征管、流程管理、执法监督于一体的“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stais)软件,实现对整个税收征管过程的全覆盖。按照信息一体化要求,在对stais功能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流程管理系统功能,整合拓展监控决策系统功能。全省有25.4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金税工程运行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全面升级“一户式”管理系统和数据发布平台,基本实现纳税人资料“一户式”存储、查询和管理;网上申报、税银库联网和税款缴库网络化,使税款入库速度和安全性大大提高,全省准期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均保持在98%以上。扩大省局内部网站功能,使网上申报系统与增值税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系统、金融结算系统之间的数据通过安全平台实现适时交换和共享。持续简化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了以流程管理为导向的征管运行机制,税收征管逐步迈上科学化精细化的轨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专家组对此进行评估验收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强化执法监督制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经济税收秩序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总局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会议精神,修订了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推广应用执法责任制软件,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理与经济惩戒两种追究的界限,加大对重大执法过错、管理失职和不作为行为的追究力度,广大国税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以贯彻组织收入原则、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法程序为重点,对13个省辖市所辖13个县级局和33个分局的税收政策执行、税收管理及税务稽查等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复审稽查案件140件,对发现的6大类26个问题,及时督促各地进行了整改,对个别地方脱离税源实际,盲目攀比收入增幅的现象及时进行了纠正,从源头上、机制上强化了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税收执法环境不断改善;巩固税务事务所脱钩改制成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各级稽查部门查处百万元以上大要案168件,查补总额18亿元。特别是对钢铁企业、摩托车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亏损企业进行了专项治理,促进了我省经济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五、主动兑现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进一步发挥了税收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五大战略,积极主动兑现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外资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优先支持苏北工业化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支持民营个体经济发展。在组织收入、执法检查过程中,督促兑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集中编写《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手册,加强宣传引导,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办理各类税收优惠280多亿元。针对禽流感疫情,落实所得税等相关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制定下发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落实苏北地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支持现代服务业和苏北发展;贯彻新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加强与财政、外贸、海关、外管等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办理出口退税“八项承诺”制度,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年办理出口退税(含调库)494.1亿元。加强江苏国税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强化税法查询和政策咨询功能,全年累计答复纳税人各类咨询10406条。全系统积极推行公开办税,简化办税流程,完善税法公告制度,推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逐步构建以三项服务为主体、六项服务为内容、九项制度为保障,具有江苏国税特色的服务体系,税收服务不断迈上新台阶。与此同时,全系统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对苏北落后地区脱贫对口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丰富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形式,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确立和巩固,省局先后举办了3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县(市、区)局领导干部全部轮训一遍。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增强组织活力为目标,积极探索以组织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形象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国税文化建设;初步形成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形式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省局从符合条件的44名后备干部中公开选拔了10位省辖市局副职领导干部,各省辖市局选拔了一批县(市、区)局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有序进行,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改善;以夯实“两基”为目标,全面开展基层“三化”建设,各地按照“一年抓整合、两年抓突破、三年抓达标”的要求,制定基层“三化”达标评估指标体系,强化基层建设长效机制;以“两权”监督制约为重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着力构建惩防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以提升干部素质为目标,立足税校培训基地,加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发挥远程教育网的优势,注重干部业务技能培训,形成了全员学习、系统培训、终身教育的新格局,全省各级举办各类培训1237期,培训68986人次,升级开通了集学习、培训、管理、考试于一体的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切入点,建立起专业等级考试、能级评定、岗能配置、绩效考核、奖惩挂钩的能级管理制度框架,组织了专业等级初、中、高级考试,各地积极探索岗位能级管理,实施绩效管理,调动了广大国税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创建文明行业为总揽,深入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全系统保持了“江苏省文明行业”榜首位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省局机关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七、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江苏省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从年初开始,全省国税系统分两批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发动,确保了国税系统的先进性教育走在省级机关的前列;广大国税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习,主动查找问题,认真参与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了自身党性修养和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在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各地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与国税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基层“三化”建设相结合,与省委省政府“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较好地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进一步增强了国税事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上述国税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的结果,更是我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干部法治观念仍比较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不强,在全面落实政策、规范执法上还存在片面性、随意性;一些地区对征管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研究解决不够,办税程序繁杂,纳税人多头跑的现象仍然存在;加强税源税基动态监控,提高征管质量效率的措施和手段尚需进一步完善,有效性亟待提高;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人力资源科学配置工作有待加强;反腐倡廉中出现的新情况不容忽视,等等。我们将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阳光执法,公开办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广大纳税上的支持拥护和上级的充分肯定。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我局党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部署安排、方案制订到具体实施,一环紧扣一环,扎扎实实抓了四个“落实”:一是领导机构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实施方案落实。精心制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详细列出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三是力量落实。从办公室、人教、纪检监察等科室抽调3名同志集中时间,专门抓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四是经费落实。今年以来,先后投入近2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政务公开。
二、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审室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其他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税务分局和机关各科室的整体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丰富形式,广泛公开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我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一)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办税服务厅是是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政务的主渠道,我局正逐步将各分局办税服务厅建成对外税务政务公开的中心。
1、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各分局统一设立了内容齐全、简单明了的政务公开专栏,专栏的基本内容包括:地税机关的工作职责权限;税务工作人员的职责、服务行为标准和服务承诺;窗口开票的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税务登记证办证、验证、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违法违规处罚通报等。
2、设立电子公开屏。我局从十分有限的经费中挤出10多万元,在有条件的三个税务分局设立了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器,利用高科技公开税务政务。
3、编印税收宣传资料、手册。印制《地税纳税须知》、《文明办税八公开》、《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项目》等宣传资料1XX余册,做到纳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每户一册;与娄星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印制《法律法规学习资料》,收集了《税收征管法》等税收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城镇居民每户一册,让税法深入到了千家万户。
4、设立税收咨询窗口。每个分局选出一名业务精湛、综合素质较高的税干担任咨询员,在大厅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和业务咨询。同时实行分局长值班制,为纳税人及时解答办税中遇到难题,消除纳税人的疑惑。
(二)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如我局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范围、申请程序归集整理,专门制发了《娄星区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办法》,在电视台、《娄底日报》等新闻媒体上播报
(三)利用税法宣传活动进行公开。组织税干深入农村,在建设扶贫联系点小碧乡桐梓村,以村支两委为龙头,通过文艺演出和抢答赛的形式,将涉农税收政策送到农户手中,积极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四)采用多种形式对内公开。一是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公开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情况,如机构改革、征管范围划分等都通过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进行公开。二是实行公示制度。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采用先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再由相关科室核实,最后由局党组集体决定的方式。如人事任免。发展党员、房改等实行公示制度,体现了公正、公开、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充实内容,增加深度
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凡是运用“两权”办理的与群众和纳税人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公开的事项,我局都将之向社会或内部全面公开。
1、行政审批方面。一是严格按减免税审批程序公开减免税政策、要求和标准,公开办理。对纳税户的减免税申请,实行由专管员和分局初步审定后,报税政科审核,最后区局主管局长批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和批准权限决定减免或上报。今年我局依法审批了52户企业的减免税申请,为企业减税532多万元;审核批准下岗再就业个体经营户527户,减免地方各税180万元,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4.32万元,在具体执行中严格审核,无一例乱减免、越权减免现象,并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个体经营户的名称、基本情况、减免税额在各分局办税服务厅的醒目位置定期公布。二是严格按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公开处理税收违法违规案件。向纳税人公开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款缴纳、偷逃抗税等方面违法违章处罚的依据和标准。在向纳税人下达处罚意见书、处罚通知书和强制执行过程中,详细告知纳税人有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等权益以及申请法律救济的手段。在今年的执法过程中,未因纳税人不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引发行政诉讼。
2、税务管理方面。一是公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款征缴及减税、免税、延期缴纳税款等事项的具体程序和手续,如办事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事所具备的资质、手续、证照、时间、地点、款项数额对象要求等条件。二是公开“双定”定税。对纳税人比较敏感的个体定税,实行“阳光评税”,先由纳税人自评,再组织个协和纳税人代表互评,再报分局和征管科审核后,确定合理的“双定”定额,张榜公布和下定税通知单,最后按月公开税款缴纳情况,公开定税消除了“黑箱操作”,减少了征纳矛盾,杜绝了收“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如九龙小商品市场,在纳税人自评的基础上,组织纳税人代表和市场管委会、个私协会的人员召开公开评税会,整个市场定税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将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经营户的名称、基本情况、减免税额在办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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