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作意见
县20xx年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作意见
新农村建设是“十一五”规划的重大任务,也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着力点。为巩固发展20xx年试点工作成果,切实抓好20xx年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以“三清三改”、“五通一气”和文明村镇创建为工作切入点,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发挥“两个积极性”。一是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主动性,使群众成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主体;二是充分发挥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各个部门、社会各界积极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形成共建新农村的整体合力。
2、做到“三个引导”。引导群众自己动手建家园;引导群众服务规划、顾全大局;引导群众大力发展产业,自主投入建设新农村。
3、坚持“三个程序”。一是先基础、后整体;二是先实用、后外观;三是先村内、后村外。
4、注重“五个结合”。与异地新建相结合,与拆旧整治相结合,与“穿衣戴帽”相结合,与自然景观相结合,与发展产业经济相结合。
三、建设内容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和完善20xx年72个省级示范点的基础上,对20xx年新增的14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以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源”为标准,突出实施“三清三改”、“五通一气”,全部建设成型达标。
(二)具体任务
1、全面推进“三清三改”工作。按照“先基础、后整体,先实用、后外观,先村内、后村外”的建设程序,切实抓好“三清三改”工作。“三清”是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其中清垃圾,要实行垃圾归池、垃圾归园处理,每个示范点建2座以上垃圾池,并有专人负责垃圾清运工作;清污泥,要将房前屋后、菜园内外、村内村旁的阴沟明渠污泥清理干净,保证排污设施畅通;清路障,要坚决清理村内、村外、路旁的烂厕所、破牛栏、残垣断壁和无人居住的破房。“三改”是改厕、改路、改水。其中改厕,要坚持群众自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引导和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力争示范村95%的农户用上水冲式厕所;改水,要积极衔接农村饮水项目工程,全力实施农村饮水“户户通”自来水工程,采取集中式或单户式等多种方式进行改水,使示范村100%的农户用上安全自来水;改路,要坚持先村内后村外的原则,抓好示范点的巷道和进村主干道硬化,其中进村主干道的路面控制在3.0-4.5米,路面面层厚度控制在15-18厘米,基层厚度控制在10-15厘米。村内巷道宽度控制在1.0-2.0米,路面面层厚度控制在8-12厘米,垫层厚度控制在8-10厘米,实现主干道和村内巷道硬化80%以上。
2、积极推进“三进三能”工作。一要抓好“三进”。“三进”是电话进村、电视进村、文化进村。实现广播电视信号到村,入户率85%以上,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入户综合普及率95%以上,并建有10米以上宣传长廊,将村情简介、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五好”家庭评比情况、农事宣传、农业经济信息等进行展示,体现各示范点文化底蕴。二要抓好“三能”。“三能”主要推广普及沼气、液化气、太阳能等洁净能源,努力使农村能源结构向洁净能源转变。积极衔接实施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引导和扶持农户新建沼气池,力争示范村沼气池普及率达65%以上,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添置太阳能或燃气热水器等洗浴设施。
3、全力推进“一分两化”工作。一要人畜分离。将村庄内的牛栏、猪舍、鸡棚等搬离村庄中心,因村制宜建立集中养殖区,彻底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实现改栏95%以上。二要绿化美化。注重环境的绿化和保护工作,多种树、种大树,逐步形成“人在村中、村在林中”的优美环境。同时根据本村建筑特色,因地制宜粉刷破旧墙面,整理房顶屋面,砌透视围墙,努力把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打造成文明生态新农村。
四、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具体措施,力求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政策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同时,各挂点帮扶单位也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和扶持。
2、完善村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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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搞好村镇勘测规划设计,在3月初拿出规划设计方案。凡是已经有建设规划的村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不得在规划区外批宅基地。引导鼓励群众拆旧建新,逐步消灭一户多宅现象,凡到规划区内建新房的,必须拆除老宅基地上的旧房,其老宅基地由集体统一收回或流转;凡不拆除旧房的,不得批准其在新宅基地建房。各乡镇的土管所要在做好原有土地管理工作的同时,抓好村镇规划建设的具体管理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确保村镇规划的落实。规划建设模式力求形式多样,既可生态庄园式,也可农村社区式;既可分散村落式,也可城郊集中式。提高房屋设计水平,务求新颖别致,美观大方。3、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一要衔接项目资金。农村饮水工程、改厕工程、农村沼气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土地治理工程等专项工程建设,要尽力衔接列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范围内,使农民少花钱、多办事。二要争取各界人士捐助。争取本村在外工作人员、知名人士、企业家的支持,为家乡建设献计出力、奉献爱心。三要鼓励社会融资。积极探索土地资产运作、个人资本参与、企业投资经营、业主承包开发、共同投资管理办法,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
4、推行物资扶持机制。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要对照村庄规划要求,明确建设项目,测算建设工程量,合理安排建设进度。坚持以物资扶持为主,各乡镇要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向县新村办提出物资调拨申请,由县新村办按进村道和村内主干道每立方米6包水泥、巷道每4平方米1包水泥的标准,在各示范点物资调拨量范围内,统一将水泥调拨到各乡镇,再由乡镇分发至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其它项目物资调拨由各乡镇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将物资逐级分发到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5、加大产业培植力度。坚持把产业培植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挖掘特色产业,壮大优势产业,引进新兴产业,链接相关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各示范村要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并于3月底报新村办。去年的72个省级整治村要进一步加大产业培植力度,确保每个村都有一个产业支撑。新增的146个示范点,基本做到每个点有产业基础。
6、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在3月底前完成示范点村庄规划设计,并完成理事会会长及会员的推选、理事会章程的制定;8月底前完成改厕、改栏、修建下水道等工程;9月底前完成改路、改水等工程;11月底前完成村庄内外环境的绿化、美化等整治工作,并全部成型达标。
7、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把项目工程衔接到新农村建设中,加快制定分项目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新村办要加强整体工作的调度运转、全面指导和督查、衔接各方面工作。建设、国土部门负责抓好示范点建设规划,按时完成示范点规划编制任务,并根据各村特色及地理位置,提供多种风格的民居设计图纸供村民选择;交通部门负责抓好示范点公路勘察设计,协助搞好中心村主干道的规划设计,积极争取乡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卫生、老建、农业部门负责抓好环境整治、改水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水利部门负责抓好“户户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和技术服务;供电、电信、广电部门负责做好示范点的通电、通讯、通广播电视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
8、建立民主管理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使农民自觉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示范点建设方案应当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坚持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要注意发挥农村“五老”的作用,组建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或农村社区服务组织,具体负责各项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逐步形成农民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长效机制。
9、严格考核奖励制度。把新农村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由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考核。坚持每月定期抽查和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对工作进度较快、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因工作不到位、建设进度慢、成效不明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先进单位、先进示范村和县直单位帮扶奖,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市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20xx年,市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五届七次全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我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突出反腐倡廉教育,在筑牢拒腐防线上有新成效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部门廉政教育的重点,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选择多种渠道,借用多种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教育活动的五个有效结合,重新修订《**市建设局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着重从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入手,切实提高建设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氛围,切实增强教育成效。
(一)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的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着力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党员干部教育上,突出以“树三观、促勤廉、保发展”为重点的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提高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在重点岗位廉政教育上,要结合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工作特点,突出以“明勤政目标、订勤政措施、创勤政业绩,立廉政誓言、找廉政差距、做廉政表率”为主题内容的“三勤三廉”教育,促进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树立良好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继续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向勤廉典型学习活动,积极选取和树立本局系统的“勤廉标兵”,加强示范教育。利用典型腐败案例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建设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把好廉洁关。
(三)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整合本系统廉政文化成果,充分利用信息中心、莆田建设信息网等资源,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廉政从政,弘扬勤政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营造积极向上、勤政廉政的文化氛围,建立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以廉政文化示范点为引领,整合教育资源,打造建设系统廉政文化品牌,“以点带面”,推动建设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上新水平。
二、突出廉洁自律,在增强廉政意识上有新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坚持“三个管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上遵循中央提出的“五个严禁”的要求。即: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结合建设部门实际,出台《市建设系统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对象从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加大监督的范围,重点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突出制度建设,在建立监管制度上形成新机制
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监督管理的制度。要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的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一是强化制度的针对性。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监督检查落实的重点、盲点和难点,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工作程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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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增强制度的约束范围,弥补管理和监督的缺失。在年初建立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选择局属重点国有企业作为试点,在建设系统内选出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为派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员,协助企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制度的科学性。细化制度内容,增强制度的科学操作性。针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加强制度创新和细化,保障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避免因制度宽泛空洞、界限不明、界定困难导致制度约束和规范虚化、弱化。三是强化制度的严肃性。抓好制度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制度的执行。加大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把公开原则和公示制度切实嵌入监督工作之中,适时通报、反馈监督检查结果和落实整改情况,实现监督检查的经常性,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要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四、突出规范权力,在规范权力运行上有新举措
按照“公共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监督到位”的要求,保证权力在规范的健康轨道上运行。
(一)强化权力观教育,树牢正确用权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前提,也是预防腐败的思想基础。一要把权力观教育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深化领导干部对权力本质的认识,破除“官本位”和“特权”意识,增强权力的责任意识,依法用权的意识。二要做好预警提醒教育。要把预警提醒贯穿到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转岗、在任履职等各个环节。切实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开展领导干部谈心活动,对轻微违纪现象进行提醒,做到常“拉袖子”、常“吹廉风”。
(二)健全监控制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要加强监控制度建设,力求有法可依。通过法规制度明确界定权力主体的权力和职责,规定每个干部在所分管工作范围内有什么样的权力,做到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有章可循。二要修改实施制度,堵塞漏洞。对那些不切实际难以执行的,过于笼统抽象给执法人员留下过多自由裁量空间的,要及时予以废除或修订;三要抓好法规制度的落实。加大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督查、财务检查的力度。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抓制度的落实上绝不能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维护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三)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权力运行。一要落实办事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电子政务,加快政务公开进程,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用权行为,都要公开,推进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二要扩大公开范围。公开的内容要翔实、具体,从产生到结果,每个程序和关键环节都要公开,防止“阳光运作”下的“暗箱操作”和正常程序下的“权力腐败”。三要创新公开形式。除以公开栏和信息网站为主要载体外,要创新听证会、数字厂务、数字政务等公开载体,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四要提升公开效果。通过点题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回音壁”等形式,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形成遏制权力腐败的公众力量。
(四)加强权力监督,形成监控机制。加强权力监督,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一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加强事前监督,重点对制度设计进行监督,把好制度的“出口”关。加强事中监督,及时纠正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防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等问题的出现。加强事后监督,重点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通过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有关单位纠偏查错、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二要强化对权力主体的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既防范于未然,又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三要强化监督的惩戒功能。对无视法纪,屡屡滥用权力的权力主体,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不规范用权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使不规范用权成为高风险、高代价的行为。
五、突出作风建设,在为民服务上树立新形象
要在建设系统倡导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倡导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要注意倾听群众呼声,急民所急、忧民所忧,着力解决好建设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房产发证等突出问题;倡导求务实之风,要以改进作风、优化环境、增创优势为突破口,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倡导艰苦奋斗之风,要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自觉抵制挥霍浪费、奢靡享乐等行为;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要把“勇于自我揭短”和“敢于直言批评”结合起来,把充分肯定同志的优点和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足结合起来,光明磊落,坦诚相见,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要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服务发展在“实”字上下功夫,实事实办、好事办好,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实实在在为服务发展做贡献;服务基层在“快”字上下功夫,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定办结时间;转变职能在“简”字上下功夫,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转变作风在“责”字上下功夫,廉政勤政,责任到人,违者必究;树立形象在“馨”字上下功夫,主动热情,礼貌服务,用我们的实际言行树立建设部门的新形象。
要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抓住本单位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条块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偏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现有的建设信息网站、政风行风热线、公开举报电话等广泛监督的基础上,继续邀请新闻单位、行风监督员等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题调查、明查暗访等活动,对措施不得力、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将按规定追究领导责任,扎实抓好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
六、突出惩防并举,在健全惩防体系上有新突破
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惩治于已然,又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要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抓好规范办案,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把查办案件与改进管理、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相结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要继续围绕深化办事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四个重点领域,不断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化;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健全完善公共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作用监督机制,加大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通过有效预防,不断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的几率。
七、突出组织保障,在形成合力上注入新动力
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前提在于理清思路,根本在于完善制度,关键在于落实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促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把手”、班子成员都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认真承担各自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本单位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落实、检查、考核。二是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要抓廉政,带队伍,尽职责,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坚力量,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风廉政监督员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重要的辅助力量,各单位领导都要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工作,形成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一是重视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建设。今年继续选聘1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把业务精、作风硬、素质好的人员选聘为党风廉政监督员形成梯次配备,充分发挥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确保政治合格。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适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思维层次和执纪办案能力;三是进一步改善纪检监察工作条件。要优先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经费、装备、办公设施,为其排除后顾之忧,保证纪检监察人员有条件、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支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派驻纪检组监察室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
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
文章标题: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建委系统各单位、直属单位: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的重要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建设系统的实际,现就这项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推进和谐企业建设。通过创建活动,完善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推动企业认真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健全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创建原则
1、平等相处、共谋发展。要牢固树立经营者和劳动者相互平等的理念,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长期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要[本文属= =站-原创文章,找文章还是到 ,更多原创]真实反映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使创建活动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3、注重实效,促进发展。要把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通过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三、基本标准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
3、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4、加强职工劳动保护。
5、健全的工会组织。
6、稳定的职工队伍。
《**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细则》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会)。领导小组由市建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市建委、市城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五、方法步骤
市建设系统创建活动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系统所有企业单位都要参与创建活动。
(一)创建步骤
1、组织发动。委系统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和动员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学法、懂法、守法;要督促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创建活动作为企业依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
2、自评申报。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项保障职工权益的措施,对照《**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细则》进行自评。企业自评由企业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其中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2/3)。自评结果按照企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后,可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申报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前。
3、检查审核。对企业的申报,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查初审后,将候选企业名单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同时就候选企业名单征求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安全生产、信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4、系统通报。审核后拟评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将向系统各单位通报,接受监督。对群众有举报的企业,将逐一检查核实。
5、命名。市建设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荣誉称号,并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评选方法
建设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表彰工作每两年一次。在市命名表彰的当年,先由本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依据《**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细则》全面考核验收,对考核85分及以上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并根据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命名表彰的分配名额和具体要求,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三)创建活动结果将作为今后建设系统各企业评优、推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企业被命名为建设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后,如发生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等情况,由建设系统创建领导小组取消其称号。
(五)已被授予**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建设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
六、工作要求
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第2页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这项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政工各部门合力抓,层层抓落实。《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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