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并城新型社区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为了使自己的工作有效的进行,我们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就显得非常重要。做好工作计划可以帮助自己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少做无用功。有哪些优秀的工作计划可以参考的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合村并城新型社区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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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村并城新型社区建设是都市区新型城镇化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抓手之一,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合村并城工作的指导意见》(郑政文[]25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五年行动计划
——2015年,全市共计划启动合村并城新型社区105个(附件一、二、三、四),涉及241个行政村、

9。6万户、37。6万人。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本县(市)区、管委会新“三化”协调发展空间布局规划的有关工作。
2、围绕落实好“四个合理”(合理的城镇体系、合理的产业布局、合理的人口分布、合理的就业结构)的统筹城乡任务、最终实现“四个城市化”(居住环境城市化、公共服务城市化、就业结构城市化、消费方式城市化)的目标,启动合村并城示范镇(以下简称示范镇)全镇域规划和起步区合村并城示范社区(以下简称示范社区)规划建设工作。
3、指导意见规定的合村并城工作范围内、除合村并城示范镇之外的乡镇、办事处,原则上选择1—2个示范社区加快规划建设。示范社区应主要结合涉及两环十五放射、10条快速通道、生态廊道拆迁村庄的合村并城社区和已有的合村并城省重点项目、现有合村并城试点。
4、抓紧做好两环十五放射、10条快速通道、生态廊道拆迁涉及合村并城工作范围内的村庄的合村并城新型社区规划建设工作。
三、主要任务
5月底前完成10个合村并城示范镇(附件五)的新“三化”协调发展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和58个示范社区(附件五)和两环十五放射、10条快速通道、生态廊道拆迁涉及合村并城工作范围内的村庄(附件五)的合村并城新型社区的控、修规编制,6月底前完成安置区的拆迁及到示范镇、示范社区或安置区的道路拆迁培土工作,8月底前启动安置区的建设,年底前完成示范社区或安置区内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四、启动和规划建设标准
(一)启动标准
1、新型社区的规划群众认可、上级批准。
2、被整合的村庄无新批宅基地和新的建房。
3、启动建设新占用的土地要合法。
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开始建设。
5、安置社区开始建房。
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引导群众自愿搬迁。强迫群众拆迁的,在是否启动上实行一票否决。
(二)规划与建设管理标准
城镇(不含乡政府驻地)及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合村并城新型社区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和市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合村并城新型社区原则上应按照《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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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有序推进生态市建设,确保在20xx年前建成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全国生态市,根据全国生态市建设的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20xx年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如下:
一、社会经济
1、国内生产总值和预算内财政收入保持适度增长,农民和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保持较快增长,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长10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增长15左右。到20xx年,恩格尔系数小于40,贫困人口比例小于0.2。
责任部门:农工办、财政局、劳动社保局、统计局、民政局
2、扩大充分就业,减少收入差距。每年提供就业岗位5万个,实现就业1.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4以内,基尼系数基本保持在0.3—0.4之间。
责任部门:农工办、劳动社保局
3、控制人口增长,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9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保持到90以上,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
责任部门:计生局
4、巩固提高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初中教育普及率达99以上,全市所有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三年内每年建成省级“绿色学校”1—2所、无锡市级“绿色学校”4—5所、××市级“绿色学校”20所。到20x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建成“绿色学校”。
责任部门:教育局
二、农业环境保护
1、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20xx、20xx、20xx年分别建成无公害食品基地40个(面积8万亩)、45个(面积10万亩)、50个(面积12万亩),到20xx年,全市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版权所有!产品比重达到20以上。
责任部门:农林局
2、推广生态养殖模式,20xx、20xx、20xx年分别完成3个、5个、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试点。到20xx年,全市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90。
责任部门:农林局、环保局
3、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使用,20xx、20xx、20xx年分别新增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5个、6个、7个。到20xx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农林局
4、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生长调节素等。到20xx年,化肥施用强度小于250千克/公顷,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大于90。
责任部门:农林局
5、加强农用薄膜回收,20xx、20xx、20xx年分别有5个、5个、6个镇设立农用薄膜回收点,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部门:农林局
6、推广农村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使用。到20xx年,农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所占比例达到30以上。
责任部门:农工办、发展计划局、农林局
7、加大防洪抗旱能力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系统抗灾能力。
任部门:水利局、农林局
三、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
1、完善定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到20xx年,全市“一园四区”(指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15以上。
责任部门:规划局、园林旅游局、农林局、国土资源局
2、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到20xx年,全面完成地下水禁采封井任务。
责任部门:水利局
3、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到20xx年,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大于90。
责任部门:国土资源局
4、大力开展城乡植树造林活动,三年内每年新增林地面积1.5万亩。到20x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以上。
责任部门:农林局、园林旅游局
5、制订并实施砖瓦窑关停计划。三年内全市关停45只砖瓦窑。
责任部门:国土资源局、经贸局、工商局
6、整理土地和利用废弃石宕。三年内,每年完成800亩废弃石宕的复垦、利用。到20xx年,全市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部门:国土资源局、农林局
7、加强废弃石宕复绿。到20xx年,全市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废弃石宕基本完成复绿任务。
责任部门:农林局、国土资源局
四、工业污染防治
1、继续实施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加强“红色”、“黑色”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督管理。到20xx年,“红色”、“黑色”企业在参评企业中所占比例低于10。
责任部门:环保局
2、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严重超过排污总量和无环境容量地区的严重污染企业,实行关停。
责任部门:环保局、经贸局、工商局、国税

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第2页

局、地税局等。
3、加快废水治理,提高废水达标排放标准。20xx年,印染、造纸、化工、制革、洗毛等主要水污染企业全部实现一级达标排放;20xx年全市所有水污染企业全部实现一级达标排放。
责任部门: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4、全市乡镇污水厂处理厂正常运行,工业废水实行集中处理。三年内每年建设排污管道100公里,每年削减排污口50-70个。到20xx年,全市保留100个工业企业排污口。
责任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5、排污口规范化整治。20xx年底前,完成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远程实时监控装置、cod在线监测仪的安装,完成日处理能力20xx吨以上的企业废水处理设施cod在线监测仪的安装;20xx年底前,完成年内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远程实时监控装置、cod在线监测仪的安装,完成日处理能力20xx吨以上的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远程实时监控装置的安装;20xx年底前,完成所有废水处理设施远程实时监控装置、cod在线监测仪的安装。
责任部门:环保局
6、加快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到20xx年,基本完成电厂、钢厂废水(循环冷却水)回用等综合利用工程建设。
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局、环保局
7、加快电厂二氧化硫和烟尘治理,所有电厂必须建设静电除尘和高效脱硫系统。20xx、20xx、20xx年分别完成30、40、30电厂除尘脱硫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全部电厂完成脱硫除尘治理。
责任部门:环保局
8、加快集中供热和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20xx年,淘汰全市具集中供热条件的0.5吨以下燃煤手烧锅炉。到20xx年底,全面淘汰集中供热范围的燃煤锅炉,燃煤窑炉(特种行业窑炉除外)全部改为燃油或燃气等清洁能源方式。
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9、加快推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xx年,开发区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年内每年完成循环经济试点10个、清洁生产审计25家、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20家以上。到20xx年,全市必须实施清洁生产审计的制革、印染、化工等企业,全部实行清洁生产审计。
责任部门:环保局、经济贸易局
10、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三年内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总量每年削减5,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每年削减2-3。
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局、环保局
11、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20xx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3个镇工业集中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其余镇工业集中区完成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20xx年,6个镇工业集中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0xx年,7个镇工业集中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责任部门: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12、加快电镀加工企业、铝氧化企业集中生产和集中处理步伐。到20xx年,全市各镇、开发区只保留一个电镀加工、铝氧化集中生产和集中处理点,关停分散小电镀加工、小铝氧化企业。
责任部门:环保局、经济贸易局、工商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1、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责任部门:卫生局、城管执法局
2、健全完善全市调水方案,20xx年底前完成相关工程建设。
责任部门:水利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3、加快实施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城乡生活污水截流率和处理率。20xx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20xx年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加快制订并实施中水回用规划,实现中水回用。
责任部门:规划局、建设局、建投公司、各镇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4、加快制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或堆肥等无害化处理方案。20xx年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20xx年建成投运。
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局、建设局
5、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责任部门: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
6、加强城市绿化建设。20xx、20xx、20xx年分别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50万平方米、150万平方米、200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都达到12平方米以上。
责任部门:园林旅游局
7、巩固、扩大城市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划分城市清洁能源区,20xx年底前全部淘汰区域内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或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城管执法局等
8、巩固、扩大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责任部门: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建设局等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环境优美乡镇建设。20xx、20xx、20xx年分别建成3个、9个、3个环境优美乡镇(澄江镇不计)。
责任部门:环保局、农林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2、加快生态村建设。20xx、20xx、20xx年分别建成8个、10个、12个生态村。
责任部门:环保局、农林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3、开展河道清淤整治。20xx年,完成长寿河等整治,实现水质达标;20xx、20xx年,完成张家港河、锡澄运河及应天河、青祝运河、富贝河等河道整治,实现水质达标。到20xx年,全市主要河道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类别标准。
责任部门:水利局、交通局、环保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4、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到20xx年,镇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卫生局、建设局
七、生态文化建设
开展绿色社区建设。20xx、20xx、20xx年分别建成5个、8个、12个绿色社区。到20xx年底,50的社区建成绿色社区。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民政局、环保局、澄江镇人民政府
八、环境专项整治
1、开展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整治,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
责任部门:卫生局、环保局
2、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危险废物全部处置利用,无危险废物排放。
责任部门:环保局
3、开展核与辐射专项整治。
责任部门: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
4、开展“白色污染”专项整治。
责任部门: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经济贸易局、环保局
5、开展城区燃煤大灶专项整治,改用燃油、燃气等清洁能源。
责任部门:环保局、城管执法局
6、开展城区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
责任部门:城管执法局、建设局、环保局
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行动计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采取有力措施,强力组织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园林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园林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我县“绿色生态之城”建设步伐,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水平,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努力把**建设成为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的国家级园林县城,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绿色生态之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一、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

(一)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目标,提升绿化品质

20xx年底前,各类公园、游园、广场设施齐全,特色鲜明,维护良好,景观优美,绿地率达到60%以上,建筑小品、雕塑特色突出,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杂技文化风貌,立体绿化效果明显。对道路交叉口、公园、广场、社区、临时空闲地的裸露地块进行绿化,不能绿化的进行硬化,对县城开发区十字路口四角进行立体设计。对庭院绿化进行管护,补栽修剪苗木,整修配套绿化设施,创建整洁优美的庭院环境。实施“绿线”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划定绿线并向社会公布,严格绿线管制制度,并对已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进行核查。对不达标的小区进行整改,并设置有休息活动场所,确保新建小区、道路、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强化施工全过程管理。落实绿化配建标准,新建小区和单位绿地面积不低于35%,老旧小区改造绿地面积不低于25%。组织开展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开展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重视培育和引进植物新品种,大力推广城市立体绿化。制定完成**县树种规划,注重乡土树种应用,城市园林绿化常用植物品种不低于100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20xx年,完成《城乡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并纳入**县城乡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实施城市公共绿化建设,分类组织实施居住区绿化、苗圃绿化等。在所有道路边角增加常绿树种,整出微地形,摆放景石或杂技雕塑,以突出杂技特色,提升县城档次。完成东湖迎宾公园和杂技文化公园三星级扩园建设;完成人民银行对过水面改造及绿化;依托泰山道南段东侧王庄水面,建设敬老公园;完成清馨园续建工程,沿桑兴河(长江路以南500米,黄河路以北500米)两岸各建设30米宽的带状公园;实施嘉陵江路中段南侧100米绿化带工程,西段两侧绿化方格打通,连接成绿带;开发区补植完善,增加花灌木种植,实现14万平方米草坪新植,改造边角绿化,提升开发区绿化档次;实施太行道北延工程及绿化工程;长江路(桑兴河桥东至宣惠河段)、黄山道(黄河路至长江路段)、华山道南段(钱塘江路至金沙江路)、金沙江路北侧各建设10米绿化景观带;将淮河路中段两侧绿化方格打通,连成绿带。县城单位庭院绿化美化,省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各占60%以上,组织住建局、卫生局、交通局、公安局、计生局、教育局、武装部、水务局、高速交警大队、国土局、检察院、法院、万宏俪城、永和文苑、百祥园、广厦小区、*小区、连城水岸、福源小区等单位、小区做好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的评选工作,主干道沿街90%以上单位实施“拆墙透绿”。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以上,出圃苗木品种、规格、质量符合绿化工程要求,无病虫害,苗木基本自给。建立专业管护队伍,落实县城绿化养护管理资金,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确保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0公顷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绿道绿廊至少建成24公里,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20xx年,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乔、灌、花、草有机配置,形成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城区和郊区相结合的城乡一体的绿化体系,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杂技文化公园、东湖迎宾公园,达到省三星级以上标准。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达标率80%以上,县城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结合五星级杂技大世界建设进一步整治周围环境,将原飞机场建设成儿童乐园。县城周边水系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良好,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集中对行道树、花池苗木补栽,严格规范补栽苗木品种、规格、尺寸,保证补栽质量和成活率。做好城区苗木的病虫害防治工作,对行道树、花池、草坪进行修剪管护,去除死树残苗,清除花池树坑杂草、垃圾,确保干净整洁有序。公园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水面无漂浮垃圾,公园、广场内体育健身器材及时维修更换,营造亲水、健康、生态的优美景观。

(二)强力推进造林工程,提高县城森林覆盖率

20xx年底前,制定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略、措施和行动,形成区域生态和城乡一体化的融合。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古**、漳卫新河等生态敏感区得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大气、水环境良好,热岛效应低。古树名木挂牌建档,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20xx年,按照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化工企业周边建设50米防护林带,物流企业绿化率达到20%以上。推进县城区周边小片林建设,见缝插绿,不留死角。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0%,尽责率在85%以上。大世界东门、104国道东侧与铁路之间建设50米灌木、花草景观林带;104与铁路间、104与运**全部建设生态林,经济林;对宣惠河、通兴渠等城区水系沿河两岸进行绿化,建设沿河50米休闲林带公园;结合农林项目建设绕城风景区千亩森林公园;在京沪高速公路、京沪高铁两侧建设100米的绿化带;冀鲁连接线每侧建设50米的绿化带;在桑宁路现有绿化基础上,每侧再植50米宽的绿化带;在梁何路(赵辛至何庄)、安于路(安陵至于集)、南吴路(粱集至小天罡)3条县级道路两侧各种植30米宽的绿化带,乡村道路两侧各种植4行以上树木,实现干线道路绿廊化、县乡道路林荫化。

20xx年,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积极搞好沙荒碱地绿化开发,加快杨家寺乡、宋门乡2个乡镇16个村土地的沙化治理,鼓励规模化造林,规模治理沙化面积3000亩。对省、市确定的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力争建1至2个绿色休闲广场,沿街种植乔灌树木,庭院栽花种果,全县村庄绿化覆盖率普遍达到40%以上。完成我县辖区沙河、龙王河、漳卫新河、漳卫新河岔河段,每侧大堤绿化50米,造林1.4万亩。完成各乡村新开沟渠、坑塘每侧绿化20米,造林面积0.93万亩。

二、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20xx年底前,县城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明显,全年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全面完成“省大气50条”和“**市大气50条”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全部硬化,配备保洁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带泥上路。施工工地周边按要求进行封闭围挡,围挡式样统一,牢固安全。施工现场干净整洁,物料分类堆放整齐并遮盖,配备临时公厕和密闭式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洒水降尘,防止扬尘和生产生活污水污染周边环境。按规定时间施工作业,杜绝噪音污染,保证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后,要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拆除临时建筑物,打扫干净施工现场,恢复市政设施。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完成GpS定位安装,全部实现遮盖密闭运输,杜绝道路撒漏问题,对未办理通行证、超容量运输或无密闭措施的渣土运输车进行处罚,并停止运输。对建成区内煤场、砂石料厂、废品收购点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煤堆、料堆、废品堆进行覆盖,防止扬尘垃圾飘散。加强对建成区内商砼搅拌站的监管力度,站内砂石料堆全部进行遮盖处理,确保不飘散、不污染。烧烤炉具全部改为清洁能源。县城建成区内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内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取缔或改用清洁能源。

20xx年,做好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检测指标均不超过规定标准。切实抓好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企业治污工作,加大对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及粉尘治理,确保企业排放达标。

20xx年,全县空气质量、水系环境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25%以上。

三、深入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一)加强河流水系的全面治理

20xx年,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桑兴河、宣惠河、通兴渠等县城水系及两岸护坡管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面漂浮物、积存垃圾、乱搭乱盖、乱排污水等行为进行整治和纠正,保证水面洁净、水体清澈。

20xx年,开展中小河流和农村河渠治理,提高河渠的灌排能力,形成河道互通、沟渠相连的灌溉排水体系,改善村镇生态环境,提高农田除涝防灾能力。

20xx年,完成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沿宣惠河两侧建设两条污水管网,将长江路、嘉陵江路、黄河路、海河路的污水全部汇入污水处理厂,从根本上杜绝工业废水污染城市水系。

(二)推动**景观带改造建设

到20xx年,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传承城市传统文化,丰富杂技元素,保持地形地貌,河流水系坑塘,形成独特人文自然景观。沿**东侧建设城区**公园;在**以东、汽车站西侧建50—100亩的植物园,并对大**城区段进行整治,以弘扬**文化,彰显母亲河底蕴。

(三)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

20xx年至20xx年,大力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外流域调水工程、河系沟渠连通工程。到20xx年,我县农业节水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地下水取水计量、水位监控系统基本建立,压采评估与考核奖惩机制良性运行。

(四)开展县城风貌保护工作

注重县城风貌保护,突出杂技文化和**特色,做到措施有力,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筑小品、特色雕塑突出。

四、大力抓好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在县城环境整治上下功夫,让城市更有序

20xx年底前,县城迎宾大道、主次干道、繁华商业街的门店招牌逐步规范。对版面破旧、残缺不全、设置不当的牌匾广告,限期更换、维修或拆除。清理以各种名义私拉乱扯的软体条幅、布幅。结合“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对乱贴、乱画、乱涂的小广告综合施治。捣毁印刷制售窝点,从源头上严厉打击,全面清理乱贴乱画的各类“小广告”杜绝城市大花脸现象,提升县城品位。取缔违规、违章的零散摊群,重点治理华山道北立交桥集贸市场、育红路步行街、建行附近、外贸路口、县医院门前等区域的占道经营问题,疏堵结合,引导至正规市场内经营。

20xx年,完善华山道集贸市场、铁路西**商贸市场、金沙江路菜市场、外贸北市场内设施,将周边区域占道经营摊位划归入市,彻底改善“脏、乱、差”现象,确保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观。

20xx年,对现有市场进一步完善管理标准和卫生标准规范管理,保证市场场地和路面干净整洁有序,杜绝市场外溢、环境脏乱。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避免短期效应和反弹。

(二)在环境卫生治理上下功夫,让城市更洁净

20xx年底前,坚持每月15日开展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覆盖城区道路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重点做好县城内主次干道路两侧及重要节点沿线的综合整治,保持路面和出入口整洁,及时清扫杂物、抛撒物等,清除路肩及绿化带内杂草、垃圾,对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积存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消除卫生死角,实现整洁美观。沿街门店装修实施全围挡作业。医院等卫生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执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做到主次干道保洁全覆盖,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实行16小时保洁,提高清扫保洁质量,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做到“六净五无”(路面净、便道净、道牙净、收水口净、树根净、墙根净,无瓜果皮核、无杂草树叶、无垃圾污物、无纸屑、无人畜粪便)。生活垃圾、泔水等定时、定点收集,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处理,加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乱倒、乱运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公厕保洁,按时对外开放,保持干净整洁、设施完好。

20xx年,加大环卫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加强对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符合国家级园林县城要求,并及时保洁维修,确保环卫设施正常发挥作用。

20xx年,完善社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卫配套设施,建立专人日常保洁和垃圾转运制度。提高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效率,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让城市承载能力更强

立足城乡总体规划,坚持功能配套和结构优化,推进城市配套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结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提高县城承载能力。

20xx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3平方米。建成标准化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完善公共供水设施,用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综合合格率100%,逐步实现24小时供水。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在现有成本基础上通过论证,居民用水提升到4元至4.6元/吨。对二次加压供水强化监督,每月抽查一次,每季进行一次消毒,封闭运行,保障水质达标。县城照明科学合理,道路亮灯率98%以上。不断扩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使用范围,燃气普及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5%。保障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县城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25%。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60%。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和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30%。

20xx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4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98%。实现县城集中供热面积16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30%。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75%。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和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40%。加快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设,解决由于布局不合理造成的如厕难、乱倒生活垃圾等问题。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出入口市政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清除道路坑槽和更换破裂、松动便道砖。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路灯、水篦、井盖全面检查,发现丢失、破损的及时补换,确保设施完好,消除安全隐患。对三座立交桥两侧桥体、城区路灯杆进行彻底清洗粉刷,对破损交通信号灯控制箱进行维修更换。

20xx年,县城主要基础设施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5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旧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率达到90%。万人拥有公厕4座以上。将地上强电弱电转入地下,新建道路统一规划建设管沟,部门购买式租用,执行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挖掘规定。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和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分别达到50%。对破旧损坏、影响使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基础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安全畅通。严格执行国家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的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和规程,建立和完善市政设施技术档案,定期对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向乡镇、农村延伸,推进城乡道路、供水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衔接,促进基础设施城乡共建共享。

(四)在城市管理上下功夫,让城市管理更精细

20xx年底前,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建成区内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分区域、分项建立台帐,并分别列出查处意见。在摸底调查完成基础上,加强部门协作,按照职能分工,依法查处建成区内街道两侧、重要节点周边的各类违法建筑。建立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环境容貌、工程质量、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交通秩序达到部级平安畅通县标准。完成数字规划系统建设。建成数字化城管,构建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无缝隙的管理网络,实现管理全覆盖和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出台和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数字城管考评机制,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执法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满足及时发现、处置与解决问题的要求,确保系统高效稳定运行。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将管理职责细化分解,采取“一劝说、二教育、三警告、四纠正、五处罚”的五步工作法,规范沿街门店经营行为,重点加强洗车装饰、修车补鞋、修配钥匙等商贩的管理工作,制定疏导方案。建立健全查处违法建设的联动责任机制,在巡查、审批、监管、打击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统一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制止违法建设工作的意见》(沧政办字[2020]218号)文件精神,县国土局是管理国土资源、制止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违法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是制止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又擅自增加建设规模、调整建筑面积等不按图纸施工以及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开工建设等违法建设行为的主要责任单位。

20xx年,将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纳入数字化城管平台系统,实行网格化管理,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加强监管考核,结案率达90%以上。建管并重,下移管理重心,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健全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加大资金投入,购置指挥监控、执法车辆、取证、通信、服装及防护用具等装备,确保城管执法需要。建立公安城管联合执法队伍,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城管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情况复杂的,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听证、决定、执行等法律程序进行。建立健全城管执法监督机构,搞好执法培训,对城管执法过程中队员仪表、工作态度、执法方式予以纠查,强化内部监督。科学规划公共停车场,在大型公建、商场、饭店、宾馆、市场等门前施划停车泊位,指定专兼职人员引导车辆停放,杜绝占压人行道,确保停放整齐,通行顺畅。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大型商场、影剧院、商业街、繁华路段沿街门店前施划停车线。对城区主次干道的交通指示灯、道路指示牌、公交站亭、站牌进行全面检修、更新、清洗、粉刷,科学测算,合理设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酒驾和大货车超载及遗撒飘散载运物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城区营运电三轮车进行专项整治,维护交通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逐步限制和取消上路行驶。加强车站、学校、商场、医院、广场、公园等重点部位附近的交通疏导,严管严治,确保畅通。对污染严重的公交车进行维修,做到车体干净整洁、准点运营。加强出租车管理,做到规范行驶、停放有序、打表计费。

20xx年,完成规划展馆建设并投入使用。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章、标准、制度,形成全面覆盖、相互衔接、责任清晰、管理规范的城市管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经常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确保城市管理体系运转高效。建立完善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起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便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结案率达到100%。

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2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通知》(**教办〔20**〕42号)等文件精神,将扫盲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通过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制定《**区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年~20**年)》。

一、明确目标

开展扫盲教育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守法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要求,是消除贫困和落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工作。扫盲对象为区域常住人口中的文盲人口。1997年,**区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获得全国“两基”先进区称号。20**年,**区制订了《**区进一步加强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教〔20**〕99号)。经过三年努力,全区共扫除文盲人口5475人,文盲率从2.68%下降为1.995%。新一轮全区扫盲工作目标是:20**年~20**年计划扫除文盲2**0人。其中,20**年扫盲1200人,20xx年扫盲520人,20**年扫盲440人。至20**年,全区文盲人口率控制在1.6%以下。“**”末,全区文盲率降到1%以下。

二、创新举措

(一)遏制新文盲人口产生。继续做好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额巩固工作,努力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控制辍学率。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通过合理规划,积极部署,努力增加公办中小学、外来工子弟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文盲产生。

(二)健全扫盲教育工作机制。积极筹措扫盲工作经费,进一步完善奖补机制,对承担扫盲工作任务的学校进行奖补,每年投入20万元作为扫盲教育工作经费,各街道(镇)按不少于50元/人标准予以配套;要将扫盲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街道(镇)、学校考核内容,确保扫盲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并对开展扫盲教育任务完成好、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牢牢把握“以学技术为切入口,通过学技术带动学文化”这一扫盲教学改革方向,灵活采取多种措施吸引文盲人员参加学习,在省统编教材的基础上,结合文盲人员实际需求,不断改进扫盲的手段和方法;采取集中办班、送教上门、承包教学、子女教父母识字、以测代扫等方式灵活施教,充分发挥学校、农村中小学远程现代化教育设备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媒体、肢体语言等方法,增加扫盲学员学习兴趣;根据扫盲对象对生产、生活的基本学习需求,积极探索利用文字、影像、声音、图片等多种途径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脱盲标准和测试方法。

(三)加强扫盲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对扫盲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安排、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建档和归档的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将在职在编教师承担扫盲教学任务计入工作量,对超课时的给与一定补助;重点建设好扫盲教育的管理、组织、教学三支队伍,通过组织各级各类培训,提高我区扫盲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实施文盲人口动态管理。各中小学校和成校要积极联系社区、村居,组织中小学教师和学生,按照“一名学生一个家庭、一名教师一个自然村(社区)、一所学校一个街道(镇)”的分工要求,走村入户,进企入厂,及时登记造册,不断健全与完善文盲人口档案资料。同时,做好动态监控,重点关注流动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中的文盲人口变动情况。

(五)提升扫盲教育工作实效。要立足于文盲群体,努力为文盲人口提供通俗易学、有助于生产生活且符合成人学习特点和需求的扫盲教育。要将扫盲教育与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中职学校社会培训和残障人员教育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使脱盲对象掌握1~2门生活或生产技能,努力增强扫盲教育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对考试合格的脱盲学员发放统一编号的脱盲证书。通过“以考代扫”提高扫盲工作效率,对人口普查中登记为文盲但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又无任何文化程度证明的青壮年,可以组织他们直接参加脱盲考试,考试合格视为脱盲;对已经通过培训获得相应职业技术等级证书(或单项技能证书)的,经扫盲教学点学校考核认定合格,可视为脱盲。

三、落实责任

(一)明确职责分工。教育行政部门是扫除文盲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扫盲规划、扫盲教学和管理工作,深化扫盲管理队伍、教学队伍和科研队伍建设。要建立分片包干制和校长责任制,全区各中小学、成校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扫盲工作。各成校要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根据上报计划数120%以上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持之以恒地抓好进度、落实保障,完成扫盲工作任务;各中小学要根据具体实施办法及教师需求计划,做好教师动员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教师承担授课任务,将授课任务折算成工作量(超课时的给与相应补助),并在年度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要充分发挥学校团委、学生会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以团支部、学生社团、班级小组、中队、小队活动等形式,以小学高年级以上中小学生为主体,结合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家庭、社区、村居开展扫盲活动。

(二)规范实施流程。组织开展扫盲试卷的编制工作;依规、如实填报《**区扫盲测试申请表》、《扫盲教育培训花名册》、《丧失学习能力文盲人口汇总表》、《**区死亡文盲人口汇总表》、《**区新增文盲人口登记表》等各类表格,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继续实施好扫盲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一次的报告制度(即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抓好扫盲培训、测试、批卷等各项环节的规范管理,及时将测试时间、人数、地点、监考人员等信息报区教育局备案,并接受抽检;进一步加强脱盲证书管理,各校测试完成后须凭《测试申请单》、《花名册》等材料参加验印。

(三)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区社区教育学院、各成校要将扫盲教育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常态化工作范畴,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不断加强管理、组织、教学三支队伍的建设;要将扫盲教育与社区教育“千百万”工程、“新**人学习之家”和谐工程建设等品牌打造工程结合起来,与新市民教育、农民教育、老年教育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学习型社区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学识字与公民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生活教育、健康教育结合起来;要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惠民的高度出发,结合区域实际,认真制定符合片区文盲人群特点的教学计划、教学形式和具体实施办法,有计划组织扫盲对象参加学习。

(四)做好脱盲人员信息更改。各成校要与所在街道(镇)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及时将脱盲人员文化程度变更为“小学”。在进行人口普查或其他统计时,学员出示脱盲证书等有关证明的,不再视为文盲。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解决“入园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均衡、协调发展,推进教育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在农村每8000居民、城镇社区每4000-5000居民建设一所标准化幼儿园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全县幼儿园。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到**年,每个乡镇(街道)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举办适量的责任区、大村、联村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小开办幼儿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数占全县幼儿园总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县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全县建成1所以上省级示范性幼儿园、4所以上市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全县学前一年教育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

(二)年度目标

1.**年度目标:完成8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新建桐木漯、荒塘、棉花坪等3所少数民族乡中心幼儿园;新建仁和镇李家铺责任区、水市镇梅岗责任区、湾井镇下灌责任区、九疑山乡鲁观责任区、鲤溪镇柏万城责任区等5所责任区幼儿园。

2.20xx年度目标:完成11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新建舜陵街道公办幼儿园1所;新建冷水镇、保安镇、天堂镇等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建中和镇新开责任区、禾亭镇琵琶责任区、太平镇岭头源责任区、冷水镇上宜责任区、湾井镇湾井责任区、保安镇中心铺责任区等6所责任区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农村2所公办幼儿园创建成市示范性幼儿园。

3.**年度目标:完成9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在桐山、文庙街道各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新建九疑山乡中心幼儿园1所;新建冷水镇东城责任区、云潭责任区,太平镇下坠责任区,九疑山乡麦地责任区等4所责任区幼儿园;新建、改扩建2所村级公办幼儿园。县机关幼儿园创建成省示范性幼儿园,农村2所公办幼儿园创建成市示范性幼儿园。

三、具体措施

(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启动城区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程。县城社区公办幼儿园按照6班至12班的规模建设,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积极向省、市争取资金支持。通过补助办园经费等方式,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街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2.实施乡镇责任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按规划独立新建公办责任区幼儿园。乡镇责任区幼儿园建设资金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承担,管理方式参照乡镇中小学校办法落实独立法人地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要优先保障当地责任区幼儿园建设用地,可以充分利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比较便利、环境适宜办学的责任区内的原供销社、粮站、畜牧站等闲置资源,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设施、教育器材及教师等资源。

3.实施农村村级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举办适量的大村、联村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小开办幼儿班,重点解决好连片特困村、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村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农村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和建设规划,优选区域,合理布点,推进公办村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公办村级幼儿园建设资金以县为主,由县、乡、村共同承担,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由本责任区的公办幼儿园管理。

4.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从20xx年起,县城、乡镇在新城开发、新建住宅区时,凡住宅小区人口5000人以上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好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县国土部门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将明确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不得批准建设规划;对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不能限期整改到位的,责令停工,将开发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在市县主流媒体通报,不予办理工程验收等相关手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商应向县政府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由县政府根据全县幼儿园建设总体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新建或改建、扩建项目。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产权国有,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使用。

(二)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安排由各督学兼任专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要注重幼儿安全和习惯养成教育;加强对幼儿园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幼儿图书和玩具、教具的配备与选用指导;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和倡导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满足幼儿健康、全面发展的需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重视对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禁各级各类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2.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提升办园水平。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县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县教育局要充实管理力量,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每年要定期对全县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县卫生部门要切实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县公安、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3.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县交通、运管、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幼儿园用车要纳入全县中小学校校车管理范围,规范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县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要依据《湖南省幼儿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县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依据幼儿园等级确定全县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的行为。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整体素质

1.足额配备幼儿教师,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县编制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xx〕1号)有关规定,核定教职工编制。要在三年内通过多种方式配齐配足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满足学前教育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对四个少数民族乡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要采取倾斜政策,列入事业单位编制。要健全幼儿教师、园长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渠道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为农村幼儿园培养一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教师;适当聘任优秀的幼儿园退休教师,到教师资源短缺的农村学校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县教育局要做好乡镇中心校和责任区中学富余教师的分流工作,选择适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经专门培训后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或后勤工作,其身份和待遇依法予以保障;引导具备相应资格的非幼教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经专门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后担任幼儿教师;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年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2.依法保障和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与待遇。要完善落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保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等政策。完善公办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边远山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政策享受边远教师特殊津贴。公办幼儿教师在评优评先、进修培训、职称评聘、福利待遇方面与公办中小学教师一视同仁。

(四)健全学前教育投入体制,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1.坚持以财政性投入为主。县财政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根据需要每年安排20万元财政性资金作为幼儿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地方教育费附加中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应不低于10%。财政部门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中专项列支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要逐年提高,到**年达到6%以上。确定公办幼儿园每期按生均200元的公用经费或参照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性拨款标准拨付。县财政要把公办幼儿园购买幼教玩具资金列入预算,保证幼儿游戏够用。

2.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凡投入100万以上新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县政府按5-10%予以税费减免。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适当补贴。出台并完善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鼓励民办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3.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公办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1.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政府职责。落实县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公办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通报公办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公办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把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以县为主、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公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将公办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县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2.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县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县发改委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县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县编委办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县住建局、国土局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县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县综治、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3.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指标,每年对各乡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进行专项督查。各乡镇、街道也要制定相应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县政府设立学前教育先进单位奖、幼儿园建设成就奖,奖励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绩显著和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个人。对不承担责任,将学前教育推向市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不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街道),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9号)和本行动计划精神,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树立学前教育发展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县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合肥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 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 发〔2012〕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进一 步推动合肥市学校体育科学发展,全面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 我市实际,特制定《合肥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精神,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牢固树立“健康第一” 的理念,围绕“提升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目标, 以中小学校为重点,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基本条件达标为切入点,以重普及、促提高为原则,着眼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 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 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基本情况

合肥市现辖肥东、肥西、长丰、庐江4个县,县级巢湖市,

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个行政区,拥有3个国家级开发区和一2一

14个省级开发区,全市总面积1.1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2 万人。截止2012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2118所,其中中等 职业学校86所,普通高中113所,普通初中250所,小学964 所,幼儿园698所,特殊教育学校6所,国防教育学校1所;中等及以下学校在校生114.8704万人,教职工1. 67万人。

全市中小学基本能按照部颁标准开设体育课,基本开足体育课时。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开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积极开展“体育、 艺术2 + 1项目”试点工作和“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制定下发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通知》,督 促全市中小学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和课外校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大 课间体育活动,丰富学校大课间活动内容,把体育课、早操、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营造“人人踊跃参 加、班班积极组织、校校形成特色”的良好氛围。

2010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 局、人社局、卫生局、体育局、团市委、妇联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合肥市加强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 了政府、职能部门统领学校体育工作的机制。坚持组织开展初中 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不断调整优化测试项目和方式,将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并计入升学录取总分。学校体育工作已作为对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我市学校体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看,仍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 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体育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 要求不相适应,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还没有完全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体育师资、场地、设施和器材等教学资源与《国家学校 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仍有差距,一定程度制约了青 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5年,学校体育工作更加规范,城乡发展更加均衡;学生体质明显增强,体能下降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学生体 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更加完善,体教结 合机制更加健全;青少年体育竟赛活动日趋活跃,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涌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总体达到国家标准, 逐步配齐体育教师,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 制。全面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到2015年,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不低 于 20、

四、主要任务

(一)规范体育课程,丰富课外体育活动

1、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创新方式、优化体育教学过程、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 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大课间活动 因校制宜,自主多样,全员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日常,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安排课外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 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积极探索创新体育课与课外体育活动的内 容、方式和载体。

2、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落实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小学、初中、 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 小时,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更充沛的精力参加体育锻炼。

3、精心组织开展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扎实开展“体育与艺术2+1”活动,致力于培养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4、开展中小学生体育竟赛活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年度中小学生竟赛计划。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 次以田径为主的学校综合性运动会,因校制宜组织开展体育节(周〕、专项体育竟赛,增设竟技体育项目外的健身、娱乐类运动项目,广泛吸引学生积极参与阳光体育运动。

5、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通知》(体群字【2009】54号)精神,打造我市校园足球特色品牌,创建合肥市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建立完善小学、初中和高中足球联赛三级联赛体系,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 展健康成长。

(二)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中小学生体育学业水平纳入中小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估体系中。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 健康状况等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及 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2、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逐步增加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权重,探索将学生曰 常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体育考试总分之中。

3、将高中学生健康素质纳入教育教学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制度,发挥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 作用,促进和保证体育课教学,以及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的 开展,有效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发挥学校体育评价的重要作用,丰富高中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内容,实现857。以上的学生能 达到《标准》及格等级以上目标。

(三)推进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1、科学合理规划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布局,做好我市体育运动项目小学、初中、高中训练衔接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申办校办运动队,体育部门对承担参赛省级比赛和省运会的校办运动队队员,给予市级训练单位队员的同等待遇。

2、完善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教【2012】171号)要求,组织 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建立体育特长生“绿色通道”入学保障 机制;优化全市学校体育项目网络布局,创建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所以上;国家及省级青少年体育倶乐部10所以上;省 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8所以上、体育专项特色学校2所以上;市 级单项训练基地10所以上。

(四)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1、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3】11号)要求,多 渠道配齐配强专职体育教师,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养体系,到 2015年要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轮。2015年,配齐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

2、完善体育教师保障政策,切实提高体育教师待遇。按照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国家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课外体育活动、体育 竟赛、外出学习培训、运动队训练和管理等纳入体育教师工作量和绩效考核范畴。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 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五)加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 支持力度,逐步改善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条件。将农民体育健身工 程、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安排在中小学校或周边。2015年,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初步达到国家标准;新建学校体育 场地、设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六)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开放工作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佘和节假日坚持向学生开放,体育部门管理的体育场地设施和科研设备为学校课外活动、课佘体育 训练提供便利。全市〔区、县)公办中小学校符合开放条件的室 内外体育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及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课佘锻炼需要的前提下,力争到2013 年底前全部向社会公众开放。各县(市〕、区政府将学校体育设 施向社会开放纳入当地公共服务体系,将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参照市级学校体育设施 向社会开放经费保障办法,县(市〕、区政府设立专项经费,保 障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有序运行。体育部门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项资金资助开放学校添置和更新体育器材。

(七)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 和年度报告制度

1、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中小学校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公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分析、评估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从2013年起,组织开展中小学体 育工作评估,各区、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自评,市级教育 主管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检查与认定,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实行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和公示制度。重点报告和公示学校体育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 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监督电话等。各县、 区教育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本行政区域学校体育工作情况,市教育主管部门对所报情况进行公示,定期通报学校体育工作情况。

(八)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 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与校园体育意外伤害事件的应 急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赔付等学 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各学校要制定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 责任制。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 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与分工

认真履行职责,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体育部门参与,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指导 和监管,将体育工作纳入各类教育规划;发展改革部门把提高青 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和体教结合工作;财政部门完善支持投入政策,并给予必要倾斜; 体育部门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 度。充分发挥市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布置、协调、检查学校体育工作落实与推进。

校长为学校体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完善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体质公告制度

各学校每年分别对所有学生开展一次健康检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以检查及测试结果为基础,给每名学生建 立健康档案。到2015年,学校普遍建有学生体质监测室。建立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公告制度,按学生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 向学生家长通报有关情况。加强管理,创造条件,保证学生体质 健康测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奖恁机制

教育督导机构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和体教结合督

导检查办法,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

健全学校体育保障机制和工作奖惩机制,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把学校体育、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体教结合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教育、体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 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 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学校、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评优 评先、学校主要领导的业绩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学校体育良好发展环境 认真宣传学校体育工作和体教结合的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釆取多种方式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广泛传播健康 理念,引导广大青少年、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 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合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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