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要点
20xx年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县委九次全会、十三届县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以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抓手,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零容忍”反对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推进“一地两区”、“三宜”美丽平顺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依纪依规从严管党治党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重要位置。党章和党纪是党的规矩,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纪律、法律。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讲党性、讲政治的具体表现。越是反腐败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就越要讲规矩、守纪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决不允许拉帮结派,小团伙、小圈子;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决不允许口无遮拦、乱发议论、传播小道消息、造谣生事。要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按规定向组织报告。自觉做到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民主集中制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党的规矩,不能搞特殊、有例外。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花,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严格查处欺骗组织、隐情不报、对抗组织行为。严格执行党的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考勤、学习、会议、值班、请销假、外出报告、重大事项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现金坐支、大额提取现金的行为。严格遵守生活纪律,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参与“黄、赌、毒”行为。党员干部做到守小节、明底线、知敬畏。
(二)强化问责追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要认真落实县委即将出台的《平顺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平顺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提出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列出责任清单,突出强化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的责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并抓好责任落实。党委要自觉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准确分析研判形势,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党委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报告。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肩负分管领域的反腐败机制建设,从源头遏制腐败行为发生。20xx年起,全乡30个党支部书记向乡纪委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工作。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四风”问题突出,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追究其失职责任;发现了问题不报告的,按渎职追究责任。要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作风建设,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
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反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歪风邪气要露头就打。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加强对新出台财务管理办法、三资管理制度、公务接待、专项资金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对省、市、县委三令五申毫无戒惧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问责。
(四)强化案件查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推进查办案件领导体制改革,实行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以县纪委为主,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在积极配合县纪委查办有关案件的同时,继续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基层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土地、交通领域,侵吞集体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查处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要坚决查处教育、医疗、社保、惠民资金、扶贫开发、一事一议等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处在工程招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谋取个人利益行为,查处执行“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决策制度不到位,违反决策程序问题。
(五)以教育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要抓好“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实施“六权治本”思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管理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廉政文化教育为载体,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新出台的财务管理办法为契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四议两公开”
集体决策制度,深入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实现阳光农廉网规范运行。
(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要按照省委提出的“铁纪、铁军、铁腕”的要求,从严管理干部、带队伍,做到情况明、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树立党性高、作风硬、能力强的形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普法工作要点
今年是“六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的开局之年。按照《中共**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的分工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年依法治州工作计划。
一、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是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时期法治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党组(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辅导报告会、学习交流会、培训班、研讨班、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认认真真地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区、州党委《实施意见》,切实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个人。通过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法治工作。
二是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州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目标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公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一是组织筹划好重要法治宣传节点的活动。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通过法制讲座、书画摄影展、培训班、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方式,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特别是要针对重点社区、重点村、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双语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密集、强大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强化法治观念、强化秩序意识,在全体公民中养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风气,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二是强化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中心组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把宪法法律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各级各类干部进修或培训班的必修课,所占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10%。各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单位“一把手”讲法的集体学法活动。实行严格的国家公职人员基本法律常识、一线执法人员基本法律常识及专业法、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基本法律常识考试制度,将考试结果与个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奖挂钩,坚决杜绝普法考试上的形式主义。加强青少年、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抓好法治教育向学科渗透。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建立流动人口法治宣传长效机制,并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管理服务的全过程,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 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增强流动人口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抓好农牧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利用“科技之冬”、“村村通”、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大力宣传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户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农牧民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宗教场所活动,引导广大信教群众遵法守法,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三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区、州各类简报、信息广泛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计报表(具体要求见依法治州工作群)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法治新疆网”、“依法治州(县、市)简报”等平台进行学习交流。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主流媒体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加强法治公园、广场等普法园地建设,发挥好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公共场所的对外宣传平台要成为宣传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要创作一批“法治**”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特色的法治文化。要不断丰富法治文化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使法治文化贴近百姓,广接地气。
四、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是以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为抓手,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县市”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等基层创建活动,巩固、提高我州全国“法治城市(县市)”创建先进地州成果,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进一步规范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在**年法律顾问覆盖村(社区)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发挥其作用的制度,促进律师法律服务进机关、单位、企业、农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协会等各类组织,年底前,实现行政执法单位及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司法等工作相结合,扩大宣传效果。通过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具体法治实践活动,实现“调解一起案件,普及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百姓”的目的,真正把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
五、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档案建设年”活动。结合创建工作,对照“法治六进”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规范、整理普法工作档案,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奠定好基础。
二是组织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1)2-3月,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对20xx年以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自查自验,认真查找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5月下旬左右,自治州将组织验收组对
“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估考核(另行通知)。(3)下半年,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迎接自治区、全国普法办检查验收,也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及“七五”普法启动做好准备。
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落实好已有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治州(县、市)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统筹规划、牵头抓总的作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管理考核,确保各部门特别是“法治六进”牵头部门及成员单位全面履责,发挥行业主管优势,既抓“点”上的工作,也抓“面”上的工作,在做好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抓好所管辖系统、行业和单位的“法治六进”工作。通过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要建立“一抓三纳入”工作机制(即,抓正反典型,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推进;把普法工作纳入自治州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对县(市、园区)、州直单位进行考核;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及领导干部任用考察;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严格考核,切实调动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从今年起,凡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要公开向宪法宣誓,对国家法律和权力赋予者郑重承诺,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其忠于和维护宪法。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和办案经验,以案说法以案析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当好普法宣传员;要发挥律师、专家学者、三老人员、社区工作者在法律公益服务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并积极发挥作用;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要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管理、服务的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普法活动。
五是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移动通讯等大众传媒要充分发挥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普法栏目建设,定期免费刊播公益广告,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综治工作要点
各党支部、镇直各单位:
**年全镇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各级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深入贯彻实施《平安平陆建设五年规划(**—20xx年)》,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平安**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生态优美”的新平陆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1、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防范应对“颜色革命”,进一步深化反间谍、反情报、反渗透斗争,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规范管理,切断境外非政府组织、反华媒体与境内勾连、资助渠道。加强对重点人的教育管控,建立联动管控机制。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严厉打击各类邪教捣乱破坏活动,加强对一般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管理,依法处理骨干和顽固分子。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势头,抵御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不断推进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夯实反渗透、反间谍、反窃密的群众基础。
2、深入开展反恐防恐斗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情报引领、协同作战,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加强对新疆籍关注人群等涉恐重点人员和散装汽油、管制刀具等涉恐要素的联管联控机制,加大对涉恐线索案件核查力度,完善反恐怖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坚决防止新疆暴恐活动在我镇生根蔓延,坚决防止我镇发生暴力恐怖活动。
3、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治理。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基础性制度建设,落实信息网络网址等实名登记制度;深化清网行动,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健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打防管控体系;加强沟通合作,实现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商等新型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有效监管;落实网络运营、服务主体法律责任,加大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服务商的整治力度;发挥网络行业自律、网站自律作用,引导网站、网民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网络评论员、网上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对网上热点问题的应对和引导。
二、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
4、全面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大力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推动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制度,抓好决策前风险评估、实施中风险管控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等操作程序的落实。对未经评估或无视风险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格追究责任。
5、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意见》及“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文件精神,突出抓好各村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全面落实“以人定补”、“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所有村人民调解委会员达到“六统一”、“四落实”。研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
6、抓好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继续推进征地拆迁、劳动关系、村矿(企业)矛盾、医患关系、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六大领域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煤矿、保险、房地产、旅游、金融等重点领域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增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合力。加大“民转刑”案件的预防,依托基层组织和妇联等行业性调解组织,及时发现和调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多发性民间纠纷。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制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协调解决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苗头。强化综治信息预警工作。
7、依法做好处理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坚持定期通报制度,总结联动处理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经验,在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源头化解、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吸附信访群众的能力,及时有效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着力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8、切实预防和减少重特大案(事)件特别是命案的发生。全面防范各类案(事)件发生,在重大案(事)件预警研判、快速处置等机制的建立健全上下功夫,努力遏制重特大案(事)件特别是命案多发的态势。开展命案“零发案”乡镇和刑事案件“零发案”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准确掌握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提前防范,有序引导,防止发生踩踏等重特大事件。
9、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深入推进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六场硬仗”,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年”活动,在线索收集、案件侦办、深挖“保护伞”、宣传发动群众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措施,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治爆缉枪、电信诈骗、传销、破案追逃、拐卖妇女儿童、“黑彩”毒品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联动处置等机制;密切关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跨国跨境等新型犯罪,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打击。
10、继续引深社会治安大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第三次大走访、大调解、大督查活动,对全镇不稳定因素进行大排查,敞开大门接受群众举报和反映,主动出击,打掉一批黑恶势力,处理和化解一批事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矛盾纠纷。
11、加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深入推进以“城中村”为重点的“六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城中村”治安状况和基础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筛选确定一批重点整治对象,与打黑除恶、打击黄赌毒、打击“两抢一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结合起来集中整治,最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重点整治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疑难复杂社会治安问题;采取明查暗访、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跟踪督办。
12、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实现“天眼工程”全覆盖,在实战应用上下功夫。今年,要继续按照“三大空间、八大重点、三个提倡”的总要求,对集镇的沿街门店、大小巷口、集贸市场和乡村道路交叉口等部位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加大覆盖面。进一步明确责任。镇综治办要继续发挥牵头协调督导作用,派出所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完善规划。要对建设规划进行一次认真审核,重点是要加大密度、消灭盲区,按照城镇道路交叉口无死角、主要道路关键节点无盲区、人员密集区域无遗漏,要害部位、案件高发区域、治安复杂场所主要出入口全覆盖,出省、出县、出乡、出村口无空档的要求,全面排查空档、死角和盲区,逐一列入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质量。要对已安装的设备质量集中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确保设备容量大、电源足、清晰度高、存储时间长,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更换。新安装的设备要严格责任,按要求、按标准施工。进一步规范管理。要完善管理使用制度规定,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要建立经费投入保障制度,确保管理维护、设备更新、技术升级、后续投入有保障。进一步提高实战应用效能。要统一技术标准,各村、各单位注意强化系统联网,逐步实现全镇视频监控一体化。要分级有效整合各类视频图像资源,建立健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和安全使用监管制度,逐步拓宽应用领域。加强视频专业监控力量建设,加大数据挖掘、人像对比、车牌识别、智能预警、无线射频、轨迹追踪、视频检索等现代技术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应用力度,把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追查结合起来,提高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水平。要严格依法使用监控资源,调用监控资料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遵守法律程序,确保信息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13、加强重点物品和重点行业管控。强化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非法枪支弹药等重点物品的管理;加大邮件、快件寄递行业管理力度,建立完善收寄验视、禁寄物品清单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旅馆业、旧货业、废品收购业、娱乐服务场所等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坚决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完善重点单位、车辆、道路常态监管机制,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大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14、切实强化内部单位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各村、各单位的社会治安防范的督导力度。要严格按照《综治(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党政机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切实加大人防、物防特别是技防建设力度,确保不发生各类治安、安全事故。年内,镇综治办将联合派出所对内部单位治安防范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仍未整改的,或由于防范化解不到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或群体上访的坚决予以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并建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15、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加强出租屋管理为重点,全面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的全覆盖。坚持服务在先,推动解决流动人口面临的实际问题,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加强本辖区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加大对在本辖区新疆重点人员的摸排管控、信息预警,建立健全区域、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稳妥处理敏感案(事)件。
16、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以“六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为重点,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完善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和安置衔接等政策制度。健全完善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完善救治救助管控政策措施,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强化考核奖惩。加强重点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完善未成年人监护、涉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探索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职能部门指导监督考核、专业社会组织实施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新机制。
五、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
17、进一步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把推动镇、村级平台高效运行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按照“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便民服务到位”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级平台工作内容,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推进基础信息采集与日常服务管理一体运作,强化平台对平安建设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明确网络工作人员职责任务,不断健全网格员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管理使用、奖励激励等机制;落实好平台运行经费和网格长(员)补助,促使社会服务管理体系高效运行。
18、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工矿区、平安家庭等“五安联创”活动,不断延伸平安建设触角,拓宽平安建设覆盖面,推进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线路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推动镇直单位平安创建工作,加大涉及水、电、气、油、热等国计民生重点单位平安创建的督导力度。
19、加强综治组织自身建设。对各村综治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落实省编办、省综治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治队伍建设的通知》精神,配齐配强综治专干。以基层综治干部培训为重点,全面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综治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统筹协调和社会协同
20、加强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以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两个决定和《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重点,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从法律框架内研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办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治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
21、加大综治督导检查考核力度,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要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定期督查每年不少于三次,苗头性、突出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不定期督查,用综治责任制各项政策,依章依规依法进行管理。对平安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发生重特大案事件,或出现突出问题、经反复整治仍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将采取情况通报、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督办、一票否决、处分建议等手段,严格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实效。关于诫勉谈话,对于重特大、社会影响大的事件,对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对于突出的问题、矛盾、事件对分管综治领导进行约谈,约谈情况报镇综治办。
22、充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在大力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的同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合理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等任务。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通过不断推进基层依法自治,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开展责任保险、治安保险等新兴业务的试点工作,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平安建设。
23、发挥好宣传引导作用。在继续发挥传统媒体优势的同时,充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大力宣传深化平安建设取得的成绩。进一步规范宣传舆论工作,健全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应对工作机制,实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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