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食安办发【XX】号文件要求,为了提高广大乡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了解乡村发展现状,我院食品安全宣传队将进行深入余杭区径山镇 乡村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活动概况:
一、活动主题: 保障食品安全,你我共同责任——财经人文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二、活动时间:XX年7月15日——7月18日
三、活动地点:余杭区 径山镇
具体内容:
一、组织领导
宣传队共8人组成,其中外联部长牛冰洁任领队,体育部陈利康为副队长,办公室周迎任联络员。另外,由人文学院徐晓珊老师担任本次实践活动的指导老师。
二、活动范围
余杭区 径山镇,其中以小古城村为重点。活动地点包括:村民住所、某中小型食品生产厂、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
三、活动内容
1.由当地食安办安排,走访一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对话乡镇长了解其针对保障食品安全问题所设想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主要成效;了解他们在整治工作中的经验体会,如在突出重点与带动全面、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等方面。
2.由当地团支部安排场地,现场设点宣传,演示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方法,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及药品安全调查问卷。
3.参观当地一食品生产厂。
4.考察当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状况。
5.考察当地超市、药店等食品药品安全情况。
6.走访村民住所,以聊天的形式向村民了解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及个人卫生安全意识。
7.与村民进行联欢,食品药品知识有奖问答与文艺表演互相穿插。
四、调查方法
考虑到乡村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查主要以问卷调查和口头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争取最大限度地拓展受访范围,保证调查结果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食品安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按照省市县“飓风行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持续保持“严查、严管、严打”高压态势,我镇决定从2015年4月上旬至12月20日,针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飓风行动”。
一、行动目标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领域、环节、品种,坚持问题导向,以执法检查为支撑,以查办案件为抓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拉网排查,重拳出击,实现三个目标:一是集中打击违法犯罪。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深挖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铲除根源。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二是锤炼队伍。通过集中行动和强化执法培训,锻炼基层执法队伍,全面提升食药监管部门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投拆举报奖励、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刑衔接等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实现执法办案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针对重点领域、环节、品种,排查线索,不留死角,主动作为,精准发力。
(二)依法查处,及时移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程序,打大案,查要案,涉嫌犯罪案件坚决移送,从快从严。
(三)发动群众,加大曝光。动员群众举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每月都要公布行动进展,曝光案件,打出声势,坚定群众信心。
(四)倒逼督查,阶段推进。每月通报进展,鼓励媒体监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工作任务
(一)打击重点
食品领域:针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等生产、经营环节,餐饮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及食品等。
药品领域:针对以违法使用植物提取物、化工原料替代药用原料、不合格原料生产药品,以增重、染色、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生产中药饮片,以及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挂靠经营、走票、销售假药、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保健食品领域:针对减肥、辅助降血糖、抗疲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6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份和以中老年人为对象采取会议营销的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化妆品领域:针对违法添加和含有禁限用物质和超量物质生产化妆品;美容机构及会所销售、使用未经批准(含美白、除皱、注射类药品)和假冒化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器械领域:针对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未经生产许可的医疗器械,违法购、销、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锤炼队伍
通过从办案程序、文书规范等基本业务,到各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工作方法等办案技能的系列培训和集中执法办案的实践,采取“传、帮、带”等多种培养方式,使镇食药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稽查队伍达到“快速稽查、分级稽查、大案协作、小案独立”的工作要求,提升稽查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三)健全制度
1.完善稽查办案各环节工作程序。镇食药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总局3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完善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审批、执行、结案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执行。
2.完善稽查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投拆举报奖励制度、办案有功单位和人员奖励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黑名单制度等。
3.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在已有的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基础上,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涉案物品检验检测和处置、案件研判等工作机制。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培训阶段(4月5日-4月15日)
1.动员部署。安排部署“飓风行动”实施方案,统一启动。
2.广泛宣传。镇在赤岩政府网公布“飓风行动”公告和实施方案,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等方式扩大投诉渠道,在街道、各村张贴“飓风行动”公告,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行动中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强化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村协管员培训,明确责任,熟悉行动内容、步骤、时间节点、信息报送等,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方法。
(二)集中打击阶段(4月16日-10月31日)
1.清理遗留线索、案件。对2015年3月底以前的群众举报等未办结的案件线索、“四品一械”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未办结的案件,集中进行清理查处。
2.收集新线索。“飓风行动”期间,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步梳理、分析、研判,一般性的举报线索及时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县局,并展开前期摸排;获取的线索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上级交办、相关部门或业务股室移交的案件,要及时登记。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各渠道汇集的新线索进行排查,重点针对专项行动中明确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逐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抽检。
4.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集中打击环节可按不同时间段,细化为针对“食品违法犯罪”、“药品违法犯罪”、“保健食品违法犯罪”、“化妆品违法犯罪”、“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等系列集中打击行动,全面铺开与重点打击相结合,依次推进,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三)总结和健全制度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对本镇“飓风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形成总结报告,于2015年12月20日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结报告主要内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镇政府成立“飓风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飓风行动”工作。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李举臣同志担任组长,胡敏同志为责任组长,由何家雄、范木林、石太君、陈昌富、湛宣明、熊重军、王军、肖峰、何家隆、邓志全、石永安、屈胜利、刘昌庆、罗怀博、梅平、赵平、南吉铃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药监所,胡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南吉铃负责日常办公。各自按职责分别负责日常监管中的线索提供、案件查处等工作,按照镇政府安排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二)密切配合,两法衔接。专项行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通知》(旬食药监发〔xxxx〕35号)文件精神。镇食药监所、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卫生院等部门要扭在一起,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关注、社会危害严重和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做好移送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优罚劣。镇政府将“飓风行动”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问题发现率、立案率、办结率为指标,每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查办案件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活动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等不作为行为,或避重就轻、以罚代管、有案不移等乱作为行为,以案谋私者,要会同监察、检察部门严查责任。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主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鼓励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态势。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定期将查处的重大案件向社会公布,用接连不断的曝光和发布,展示政府的决心,提振群众的信心。
(五)推进信息化,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录入专项行动各类信息,确保信息时时传递、互联互通。
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第2页
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测和快速检测体系,充分发挥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基层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全面开展食品检测和风险监测。大力推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要注重发挥示范作用,做到创建一家,示范一片,带动一批。充分发挥“一专三员”作用,构筑农村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xx政发〔xx〕xx号),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严格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加大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全程追溯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
(二)目标任务。通过不懈努力,用三年左右时间,不断完善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基本建立起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治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人民群众饮食消费的安全感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二、加快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继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村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建设,协管员补助经费由县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保证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足额经费,保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正常运行。
(四)夯实监管基础。要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xx〕204号)和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省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xx食药监财〔xx〕xx号)以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xx政办发〔xx〕xx号)要求,加快实施基层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执法车辆,统一标识标志,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服装,确保达到一个独立的办公场所、一套快检设备、一部执法记录仪、一台打印机“四个一”标准,按照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配备执法用车,保障其办公和执法的基本需要。加大监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炼、作风廉洁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快信息化监管步伐,充分运用现代执法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五)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我县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快食品药品能力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检验室的作用;加快乡镇站快检能力建设,形成市级重点检验、县级常规检验、乡级快速检验的检验检测体系;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检测设施,提高自检能力。
三、着力加强源头治理
(六)强化投入品管控。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进一步禁用一批高毒农药,探索建立高效低毒农药补贴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国家规定目标;开展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治地治水、控肥控药,集中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在污染较重地区改种非食用农作物。
(七)加强农业执法监管。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完善标准、制订行为规范、加强抽检、建立追溯制度等措施,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和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果菜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要强化农畜产品监测检验,扩大对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范围,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切实做到畜禽产品检验疫和无害化处理。
四、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
(九)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覆盖县乡村的三级责任网络,明确监管人员责任和任务。乡镇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乡镇政府要与各乡镇食药监站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施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管理的工作方法,明确检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确定检查频次,每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要让监管对象认账背书,监管人员要签字确认,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结果跟踪监督,切实做到检查链条和责任链条完整可靠;实行日常监管责任“上墙”公布许可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人等相关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行政村食品药品协管员协助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和科普知识宣传、信息收报、协助处突等工作,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十)强化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把专项整治与消除安全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持续深入推进;要抓住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时段,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和场所,以非法添加、制假售假、非法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规宣传等为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一)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建立和执行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制度,精准划分风险等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切实做到重点明确,有效控制风险。
(十二)加快建设可追溯体系。坚持信息化与可追溯体系一体化建设,实现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坚持把企业管理信息化作为基础,落实企业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实现部门监管过程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都可以追溯;坚持“统筹谋划、急用先建、试点先行”,尽快实现肉制品、乳制品、白酒、醋、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可追溯。
(十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食药监总局、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印发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研究建立行政处罚与行政拘留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案情会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联合执法办案、案件信息发布等机制,强化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鉴定、证据转化等工作的协调配合,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十四)加强风险监测。认真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现风险监测全覆盖;扎实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哨点医院建设,提高监测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与分析和有效防控工作机制。
(十五)加强抽检监测。制定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确定肉类、酒类、奶粉、食用油、豆制品以及区域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逐步形成抽样立体式、品种广覆盖、层级不重复的食品安全抽样监测机制,对抽检问题集中的产品和区域要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报告,着力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十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培训;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事故防范、处置、报告等工作制度。
六、全面推进社会共治
(十七)鼓励社会参与监督。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12331”信息平台作用;县级财政要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十八)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工作;加强食品宣传阵地建设,将食品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栏延伸到每个行政村。
(十九)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组织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守信誉、依法经营等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文明诚信经营,严格行业自律,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推动企业建立诚信长效运行机制;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探索建立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推进食品安全诚信系统信息共享,将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招标采购等挂钩,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二十)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完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惩罚性赔偿机制;推动食品企业完善生产经营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快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推动企业实施良好农业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体系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员工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试点推行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分析自查报告制度,在餐饮服务企业推行“明厨亮灶”。
(二十一)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检监测、信息公开等多种手段,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经信、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二十二)地方要党政同责。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市、县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导督促食品安全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像抓安全生产工作一样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出台食品安全方面重大决策部署,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尽快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经费支持力度,切实保障食品监管部门“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全面落实日常监管和产品抽检两项职责,整体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十三)强化考评奖励。建立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和科学管用务实的考核指标体系,逐级进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范畴,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各类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加大食品工作考核力度,对食品安全工作不作为的通报批评、责任约谈;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八、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十四)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法用法,以上率下,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学习《食品安全法》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专题培训;督促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守法,诚信经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营造食品安全诚信氛围。
(二十五)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以及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的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操作流程,量化自由裁量范围,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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