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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刑事诉讼实习报告 一、引言(绪论): 实习即实践性的学习,任何一学科的学习都不会摒弃实习这一重要环节,危言耸听一句,死学习,不实习,无异于自我终结。对于创造我们自身这座人生机器而言,我们在学校的封闭式的、灌输式的学习过程最多只能算是在完成了从采购零件到机械性组装的这一毫无创造性的阶段,真正要检验产品成色的好坏,质量的高低,我们则不得不走出中国式的象牙塔似的教学机构,来睁大我们的双眼,活动我们的每一已经、正在或者将要僵化老死的脑细胞,来自我调整,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的平衡点抑或是相似点,使人生这一机器的各部分形成一个良性的运转,这样的学习才是学和习,这样机器才不是废铁废钢。作为法律中的程序规范性的法律,刑事诉讼本身就带有结合司法实践、抓住社会现状的要求。因此,我所在的淮海工学院正是看到了这一问题的紧迫性,为我们安排了本次的实习经历! 二、实习时间: 20xx年4月26日20xx年5月14日(正常教学时间10、11、12周) 三、 江苏明亮律师事务所(朱贵珊律师指导) 四、带队教师: 王年生律师 五、实习内容: 我们这一次的刑事诉讼法实习,属于课程实习,而非毕业实习,主要是为了避免我们陷入学不知用、用不知怎用的学习麻烦,不至于投身法律实践之时,盲人瞎马走夜路,梦里说梦两重虚。经过了近两年的法学知识的被灌输,我们或多或少的已经具备了基本法学学习者的那些必不可少的精髓,因此在听说将要走出课堂,深入心目中的那神秘而又神圣的法院、检查院,相信我的其它的同学和我一样,心底都会萌生一股担忧的情愫,但是等多的肯定是那汹涌澎湃的激-情四溢、豪情万丈,莫名的产生一股脑子冲动,面冲汹涌澎湃的大海,大声疾呼: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虽说法律是没有激-情的理想,但是我相信在那个时候,我们都会对它投反对票! 法律世界,是充满严肃性和严谨性的世界,一丝一毫的疏忽纰漏就有可能涉及人的最好权利生命权!实习之前,我们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有时实在是不得要领,方佛面对一条河,一块石头都摸寻不到而只能望河心叹。因此,本次实习是为了更好了了解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正义,顺带更直接客观的接触社会的法律阴暗面,身临其境的发现刑事诉讼法实行中的非常态现象!为我们以后适应社会的激烈竞争打下或多或少的基石。以免日后当我们走上社会之时,还和初生的婴儿般那样纯洁,如白纸一样貌似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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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作为唐代以后封建法制发展最为辉煌的宋代,其法制的发展除了借鉴了唐律外还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很多方面表现出很有个性的“自立一王之法”。本文试图在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体系框架下建构一个完整的宋代刑事诉讼制度体系。 关 键 字: 审判机构 追捕 起诉 制勘 复审 死刑复奏 一 宋代刑事诉讼制度概述 宋代在中国封建发展,处于承前启后、新旧交替的历史转折时期,宋代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引起了热中关系的激剧变化;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错综复杂,带来了各来矛盾冲突的激烈发展;科学技术的提高,文化教育的兴盛,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使宋代的封建文明在众多方面“居于当时世界文明最前列” 。宋代的特定的历史条件使得其法制在很多方面表现出很有自己个性的。虽然在我国法制史理论界,普遍的将唐代作为我国古代法制发展甚至是中华法系发展过程的全盛时期,而学术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宋代法律制度的考察 ,轻视了宋代法律制度在我国古代法律发展过程中的不可忽略的地位。事实上宋代是我国古代唐以后在法制上最为辉煌的时代,本文将详细考察宋代 法律制度中有关刑事诉讼的部分,并对一些制度与唐代进行了比较。 宋代的形式诉讼制度中具有突出特点的有两个:一是皇帝直接行使审判权越来越广泛,中央行政机关干预司法的越来越多,审判中非法刑讯逼供手段更加残酷;二是司法审判中收集证据、月用证据更加广泛。在刑事案件中,不仅只能故事对物证的收集、鉴别和运用,而且建立了较为严密的检验制度,犯罪现场勘察制度以及在死伤案件中运用法医学的知识,这些都反映了宋代的司法文明的发展在当时处于世界水平。 二 宋代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宋刑统》中有捕亡律一章,其条文内容相当于现代法律体系中的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部分和有关逮捕拘留的一些规定,在当时是作为政府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根据来使用的。 本文只论述其中的与逮捕犯人相关的内容。 宋代的追捕犯人包括将吏追捕犯人和道路行人抓捕逃犯等。依据《捕亡令》中的规定,囚犯以及有贼、盗和杀伤而要加入寇贼的都必须追捕归案,也就是说凡是犯罪败露而逃走的都要被追捕。对符合追捕的人,负有追捕职责的人必须尽职,否则的话将受到处罚。宋代对追捕过程中可实施的措施作出了一定的限制,规定如果逃犯空手拒捕的不准加害,并对违反者规定了一定的刑事责任。但是对于执杖拒捕的可以将其杀死,对于罪犯逃走的,捕者在追逐的过程中也可以将其杀死。此外,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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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实习总结范文
一、引言(绪论):
实习即实践性的学习,任何一学科的学习都不会摒弃实习这一重要环节,危言耸听一句,死学习,不实习,无异于自我终结。对于创造我们自身这座人生机器而言,我们在学校的封闭式的、灌输式的学习过程最多只能算是在完成了从采购零件到机械性组装的这一毫无创造性的阶段,真正要检验产品成色的好坏,质量的高低,我们则不得不走出中国式的象牙塔似的教学机构,来睁大我们的双眼,活动我们的每一已经、正在或者将要僵化老死的脑细胞,来自我调整,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的平衡点抑或是相似点,使人生这一机器的各部分形成一个良性的运转,这样的学习才是学和习,这样机器才不是废铁废钢。作为法律中的程序规范性的法律,刑事诉讼本身就带有结合司法实践、抓住社会现状的要求。因此,我所在的淮海工学院正是看到了这一问题的紧迫性,为我们安排了本次的实习经历!
二、实习时间:
2015年4月26日2015年5月14日(正常教学时间10、11、12周)
三、实习地址:
江苏明亮律师事务所(朱贵珊律师指导)
四、带队教师:
王年生律师
五、实习内容:
我们这一次的刑事诉讼法实习,属于课程实习,而非毕业实习,主要是为了避免我们陷入学不知用、用不知怎用的学习麻烦,不至于投身法律实践之时,盲人瞎马走夜路,梦里说梦两重虚。经过了近两年的法学知识的被灌输,我们或多或少的已经具备了基本法学学习者的那些必不可少的精髓,因此在听说将要走出课堂,深入心目中的那神秘而又神圣的法院、检查院,相信我的其它的同学和我一样,心底都会萌生一股担忧的情愫,但是等多的肯定是那汹涌澎湃的激-情四溢、豪情万丈,莫名的产生一股脑子冲动,面冲汹涌澎湃的大海,大声疾呼: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虽说法律是没有激-情的理想,但是我相信在那个时候,我们都会对它投反对票!
法律世界,是充满严肃性和严谨性的世界,一丝一毫的疏忽纰漏就有可能涉及人的最好权利生命权!实习之前,我们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有时实在是不得要领,方佛面对一条河,一块石头都摸寻不到而只能望河心叹。因此,本次实习是为了更好了了解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正义,顺带更直接客观的接触社会的法律阴暗面,身临其境的发现刑事诉讼法实行中的非常态现象!为我们以后适应社会的激烈竞争打下或多或少的基石。以免日后当我们走上社会之时,还和初生的婴儿般那样纯洁,如白纸一样貌似无知,那么只能被社会的棱角磨得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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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裁判文书制作的心得体会
刑事裁判文书制作的心得体会
法院刑事裁判文书意味着审判后的结果,法官通过对案件事实清楚地叙述,对证据认真地分析、认识,充分地说理,不仅使当事人明白了什么是违法和犯罪、违法和犯罪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而且通过对裁判结果的公开宣判,使广大群众学到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鼓舞了他们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与法官的素质有直接的关系,它的制作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审判业务能力、文字表达水平、审判作风等方面的因素。所以,刑事裁判文书还是法官综合素质的反映,是考察法官素质的重要尺度。本人认为制作刑事裁判文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
首先要将案件办好,将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羁押情况,犯罪原因、动机、目的、时间、地点,作案过程、结果,破案过程要查清,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定清楚,只要吃透案情,才是写好裁判文书的基础。要吃透案情,关键在于对证据的分析、认定,去伪存真,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需要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实践经验。也即先将案件审好,只有审好,才可能判好。
二、 加强学习,提高文书制作的水平和能力。
办理刑事案件,制作刑事裁判文书,不仅要有一定的刑法理论基础,实践中往往更需要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写一篇刑事裁判文书,首先要把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叙述清楚准确、恰当,这就要有一定的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判决书的语言,要使用法言法语,要紧的依据法律规定来组织语言,这就要有一定的刑法等法学理论修养,判决书的案件事实叙述及论证的层次性、逻辑性等,又需要作者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基于这种认识,需贯彻不断学习的思想,学习现行法律、法规知识,要学习汉语言,学习逻辑学,学习基层法院的优秀裁判文书。
三、 加强文书校对、审核工作。
实践中,自己写的文书,自己校对几遍都校对不出来,别人一看就看出来了,因此写好裁判文书要反复酝酿、斟酌,反复校对,才能确保不出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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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里稚嫩的文笔,是我们回不去的青春,写作文可以让思维更加缜密、更加有条理,一篇优秀的作文会吸引许多人前来阅读,写作文要如何才能充实我们的知识素养呢?范文资讯网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感恩父母作文书信格式,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感恩父母作文书信格式 篇1亲爱的妈妈:
您好!
花开花落,雁去雁归,光阴荏苒。时光就宛如蜻蜓点水般,稍瞬即逝,一如昙花一现。
随着时光的流逝,您的青春也被渐渐摘下了面纱,换上了一副略显憔悴的容貌。我缓缓翻开已渐渐泛黄的相片,四处游走的目光停留在这张旧相片――是一位妙龄少女,她身着一袭长裙,如流苏般柔顺的秀发在阳光下如精灵般的跳跃,娇嫩秀气的脸庞上开着一朵绚丽多彩的花,显得活力四射,青春永驻。当赫然醒目的您的大名映入我的眼帘,我有些不可置信地直摇头。这、是您吗?这是您二十几岁时照的?这位窈窕淑女,这么年轻、美丽。我指尖不经意触碰到这另一张崭新的照片――这是一位中年妇女,鱼尾纹已无声无息爬上眼角,雀斑更是死活都赖脸上不走,略有几分憔悴的面容扯出一丝微笑,随着岁月的长河无情地流淌,妈妈渐渐地老了。这是您今年在杭州拍的,这面孔在我最柔软的地方如同针扎般触痛了一下又一下。望着这张相片,我的泪划过脸颊,顿时手无足措。请试问上帝:为什么让我长大了,我的妈妈却变老了?!……妈妈,虽然你老了,但你那写满沧桑的容颜,还像水中映月般纯明而亲切,会永远在我印在我心底最深处!因为,我爱你――妈妈。
这十几年来,我竟从未留意!您的黑发已渐渐少许,您的白发已渐渐贪婪地覆盖上去,您的腰身倦得已不是很挺拔;我竟从未发觉!您那似天使般柔和的微笑中,竟有几丝俏皮的鱼尾纹在这里幸福快乐地安居乐业;我竟从未感觉到!我已经高出了您的肩头,却还一点不懂事,您的一声声挂念的唠叨不厌其烦地如录音机般一遍又一遍扬长而起。我的泪再一次无声落下,妈妈,我怎么会是这么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妈妈,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幼儿园时,您抱着我唱着我最爱听的《摇篮曲》,歌曲的旋律断断续续地荡漾着。雨果说过:“慈母的胳膊是慈爱构成的,孩子睡在里面怎能不甜?”瞧,我倦着身子缩在妈妈的怀抱里,安详地进入香甜的梦乡,嘴角高高挂起温暖的笑容;小学时代里,您总是牵着我的手上下学,紧接着,回家后又是锅碗瓢盆的交响曲在您手中散发如乡音的缕缕亲情,饭菜香味已诱得我馋m欲滴,我情不自禁开始狼吞虎咽,让我早已唱起“空城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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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们都写过很多,其实写作文就像我们说话一样,运用他们的能力。一篇优秀的作文能引起读者的共情,怎么样才能写出一篇好的作文呢?为此,栏目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我想对您说的作文作文书信》,感谢您的参阅。
我想对您说的作文作文书信【篇1】24岁的芳婷:
见信悦!
此时是20xx年最后一个月的某一天,我在办公室里给亲爱的你写一封信。这封信可能会比较长,但我知道你会耐心的读完它。不知道到时候的你看到这封信的心情会是什么样子的呢,而此刻的你心情不算平静,最近你貌似觉得一切不是那么的顺利。家里发生的一些事,工作上也遇到一些挫折。你觉得很累,你很想大声呐喊,你想变成超人,然后把家里的麻烦事解决以后,那便是一切安好。至于工作方面,再坚持一下。不知明年亲爱的你会在哪里呢?是会在别的哪里还是就是你现在坐着的地方?亲爱的,我希望你再努力些,然后能过得好。这些,不都是你身边一直爱你的人希望的吗?
另外,关于工作,你也得有另外的一些小计划,要善于钻研自身的教学,不断充电提升自己。才能有利于自身的发展。所以当你的上司和你说过年年初五你就要去外地学习的时候,你才会放弃年假毫不犹豫的答应。现在的工作环境是你喜欢的,愿意栽培你的上司,好相处的同事,都是值得庆幸的事情。最近你的睡眠质量不好,比失眠好些。想最多的就是这些事。昨晚和朋友聚会,他们都赞成你的小计划。其实你一直在感恩,感恩这些爱你的人一直对你的支持。所以,明年的这个时候,希望你的小计划也能成功。
不知道明年你能不能开始你的相亲之路?这种你最排斥的方式。但因为最近你身边有很多同龄人开始步入婚礼的殿堂,有的朋友也有了可爱的宝宝。有时候和死党朋友们开玩笑说:看来明年得开始相亲之路了。前段时间,你刚做了姨妈,看见她那可爱的小小的模样,那一刻你羡慕不已。在经历过那么多之后,你依然相信爱情婚姻的美好。尽管你现在还活在炼狱,但是我相信你终会从炼狱里爬出来呼吸,会更强大。那就再给你一点时间,半个月好吗?答应我,半个月(也就是新历年元旦那天),从炼狱里爬出来,继续好好地生活。不再给自己理由退却。
也许是受周边的影响,没有想结婚的心。但是感觉什么年纪就该做什么样的事,感觉这个年纪是该结婚了。所以希望明年你能遇到你对的那个良人,然后在26岁之前把自己的终身大事解决。
关于旅行——长那么大,你好像还没有去旅行过呢。希望你明年能够实现云南之行。
20xx的你
查看更多>>>为什么要评这个《规定》呢?这是因为这个《规定》很有“新意”,它主动放弃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侦查环节中对律师仅有的控制,同意律师可以全面了解案情,从而在事实上允许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进行辩护活动,而这从根本上违反了侦查机关对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既有共识。 众所周知,1997年刑事诉讼法是一部广泛吸收国内外刑事诉讼法律研究成果、特别是英美抗辩制诉讼体制研究成果的法律。律师从侦查阶段就参与刑事诉讼,这正是抗辩制诉讼架构的重要特点,而且律师的介入侦查其意义就是从侦查阶段就可以取证,并为庭审时的辩护进行证据准备。然而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照搬英美法律的规定,仅仅在第96条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这种帮助对犯罪嫌疑人而言限定为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对律师而言仅仅是三项权利:1、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3、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而且,为了限制律师通过这种法律帮助获得案件信息,从而在事实上进行取证活动,为庭审辩护做准备,刑事诉讼法针对法律帮助中律师可以获得的信息,采取了一种模糊的表达方式,即“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毫无疑问,这种模糊表达方式必将引发争议。 果然,侦查机关与相关部门在律师介入侦查可以获得的信息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这部规定以9至12条,共计618个字来对律师介入侦查环节的各个具体情况进行了规定,但恰恰没有规定律师可以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是什么!这直接反映出各个部门在这
查看更多>>>刑事证据展示规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刑事公诉案件实行证据展示的若干意见(试行)》,并结合刑事诉讼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刑事证据展示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开庭审理以前,控辩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规则相互交换证据信息的诉讼活动。
第三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有律师提供辩护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和辩护律师可以实行证据展示。
第四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与证据有关的特情人员的情况:可能影响其他案件的侦查、可能暴露特殊侦查手段的证据等,其展示可能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不予展示。
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拒绝进行展示的证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予以证据展示。
第五条控辩双方进行证据展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关于证据展示的规定,不允许违背法律和本规则。不得利用证据展示,互相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证据展示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检察人员和辩护律师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控辩双方不得利用证据展示所获取的证据信息,授意或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供翻供;不得授意或唆使证人拒证、翻证;不得实施有碍证人、鉴定人等客观公正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行为;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案件秘密。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后拟提起公诉的,应当在提起公诉前通知律师进行证据展示。辩护律师掌握的证据,也应当同时向人民检察院展示。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在证据展示期间内,又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辩护律师又掌握了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不负刑事责任的新的证据以及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情节的证据的,都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再次进行证据展示。
第九条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才委托律师或声更换律师的,以及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进行辩护的,辩护律师应当主动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证据展示的要求。
第十条证据展示以二次为限。第一次证据展示应当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提起公诉前完成。第二次证据展示应当在人民法院对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前完成。
人民法院应当在证据展示完成后开庭审理案件。
第十一条证据展示的地点设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设置进行证据展示的专门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方便证据展示的顺利进行。
查看更多>>>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向乙方提出申请,要求乙方为起提供法律援助,现经乙方审查,认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条件,同意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一案的_________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办案人员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时,乙方另行委派办案人员接管。
三、甲方对乙方办案人员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见有不同看法时,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经调查,如办案人员提出的意见合理、合法的,甲方应当接受,乙方有权撤消甲方受援资格;终止代理;办案人员提出的意见确有不当的,乙方应当督促办案人员及时调整,拒不调整的,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办案人员。
四、甲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违规上访、集会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权撤消甲方受援资格,终止代理并按规定追缴法律援助费用。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办案人员叙述案情事实,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撤消甲方受助资格,终止代理并按规定追缴法律援助费用。
六、甲方为原告的,可以将乙方办案人员办案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列如诉讼请求。此项诉讼请求下获得的款项归乙方所有,如经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甲方应申请人民法院将款项直接支付乙方。
七、甲方委托乙方权限如下: (一)一般诉讼代理。 (二)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_________。
八、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到本案终结止(即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消诉讼时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查看更多>>>10
委托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 (犯罪嫌疑人姓名) 〔被 公安局(或检察院)羁押在看守所〕涉嫌 (案由) 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辩护人,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人民法院一审审判阶段:□ ①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和与被告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指控犯罪的意见;□ ③ 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④ 担任被告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⑥ 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⑦ 征询被告人对一审判决意见,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意见。□ 2.人民法院二审审判阶段: ① 代书上诉状,代为提起上诉;□ ②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③ 会见被告人和与被告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一审判决的意见;□ ④ 担任被告
告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⑥ 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⑦ 征询被告人对二审判决意见,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意见。□ 3.申诉阶段: ① 会见申诉人和与申诉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原审判决的意见;□ ②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③ 代书申诉状,代为提起申诉;□ ④ 担任申诉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申诉人进行辩护,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甲方委托乙代上述 项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托。 第二条 聘请律师 甲方聘请乙方 (律师姓名)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辩护人,乙方同意指派 。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情况,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帮助。 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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