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必须考虑成本

成功之因,在于不屈不挠。如果想要减少演讲过程中出差错的次数,就要好好琢磨演讲稿该如何动手了。好的演讲稿能够催人奋进,在写自己的演讲稿时,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能力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执法必须考虑成本,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 据《青年报》4月7日报道,因不服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上海青浦高维精细化工厂(以下简称高维厂)一纸诉状将市环保局告上法庭。长宁区人院近日作出判决,维持市环保局对高维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环保局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前便为调查取证花费了20万元;在高维厂不服处罚提起诉讼后,环保局还特别聘请了本市以及外地的专业检测机构,采用多种技术进行现场勘测;为了保全证据,执法人员24小时保护现场。最后,环保局支付的执法成本居然高达60万。而根据市条例,市环保局最多只能罚高维厂10万元。这样的执法成本实在太高了。
4月9日有时评作者在《新京报》发表评论认为,“执法成本太高”是一个伪问题,环保局作为一个依靠国家税收来运转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它的运转成本由国家财政负担,罚款不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成本埋单,更不是直接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报酬”, 执法部门由此支出的应诉成本不能算到被处罚者头上。
从高维厂作为行政相对人的角度上看,当然,环保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是依靠国家税收来运转,而不用罚款来为其执法成本埋单,这样的理解并没有错。但是从环保局行政机关的角度讲,执法却是必须考虑成本,因为,环保局既然是依靠国家税收来运转,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是来之不易,当然会要求行政机关要节约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高效政府”不仅仅是说要行动迅速的高效率的政府,当然也包涵效益最大化的高效益的政府。
让我们从具体语境来评析本案,我们先谈谈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前为调查取证花费的20万元,环保局是否必须要花费20万元来调查取证,我们不得而知。但按照高效原则,我们希望环保局尽可能节约纳税人的每一个铜板,当然如果是必须付出如此大的代价也无可非议。但在高维厂不服处罚提起诉讼后,环保局特别聘请有关机构来进行现场勘测明显不妥,因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如果是为了确保胜诉,可环保局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进行现场勘测得到的证据并不具证据资格,如此增加执法成本纯属浪费纳税人的钱,岂不是荒唐之举吗?所以,我们在此强调效益、成本意识,就是要求执法机关和人员要加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真正理解其开支的每一分钱是来源于纳税人的观念,尽可能减少开支。
问题的另一方面是,我们也要提出是否纳税人必须为违法者的违法行为埋单的命题?纳税人纳税所得是为促进公共福利,而为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与公众期望不符,那么因此而产生的执法成本与诉讼成本是否应当由纳税人来埋单?本案中就涉及为调查取证花费的20万元和执法人员为保全证据而保护现场所花费的成本。笔者认为,这里涉及效益原则与公民权利冲突的问题。为了给予被处罚者正当申辩权和诉讼权,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执法成本的必须有必要付出,这也可以说这也是促进公共福利目的其中一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讲,执法成本与诉讼成本应当由纳税人来埋单,执法机关不能转嫁成本。但是,如果违法者为不正当的目的滥诉行为使执法机关增加的执法成本与诉讼成本却不应当由纳税人来埋单,纳税人没有义务为违法者的故意掩饰违法行为的行为埋单,可以考虑由法院判决其承担执法机关为应诉所增加的成本。当然,在实践中界定比较困难,应当从严掌握。
当然,笔者并不是主张所有的执法行为都是必须权衡执法成本。执法首先要考虑法律的正确实施、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公民权利的保障,在此基础上才是应当尽可能地考虑执法成本,因为执法成本毕竟来自纳税人的纳税,节约成本也是减轻民众的负担,更好地促进公共福利。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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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成本与人治成本


/ 2000年8月31日 14:37 郝铁川博士 《法学》月刊主编 教授
经济分析法学认为,每一个有理性的人在选择一定的行为方式时都会坚持三个原则:第一,投入较少原则;第二,一举两得原则;第三,成功率较高原则。


这一从常识中提升的理论告诉我们,人是天生的经济人,他选择什么、放弃什么,都会本能地进行一番成本与收益的盘算。那种完全超越现实功利、一味追求未来理想的行为在任何社会都只能是少数人的行为,绝大多数人还是怎么方便、便宜就怎么来。


就说人治与法治吧,自然经济社会之所以流行人治、排斥法治,是因为那时的人们感到人治比法治省钱、省力;商品(市场)经济社会之所以推崇法治、否定人治,是因为人们感到法治成本比人治成本低,既方便又安全。


在自然经济社会,尽管也有法律、法庭和法官,但由于没有电话、电报、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没有汽车、火车、飞机等现代交通工具,老百姓打一场官司跋山涉水,从穷乡僻壤步行到城里,耗时费力,破财不计其数,应酬不胜其苦。相反,若是让族长、绅士等出面裁决是非,则省时省力,免受不少破财劳累之苦。在这种情况下,凭什么让老百姓去选择法治而不选择人治呢?


而在市场经济社会,人们不再是聚族而居,而是哪里有利润就往哪里跑,现代媒体和交通工具又能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缩小至零,选择统一性的法律作为交易规则,要比应付自然经济社会千姿百态的地域性风俗习惯方便;选择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要比千辛万苦地选择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熟人的调解迅捷;选择国家强制力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要比私力解决更省力、有利。因此,人们感到选择法治的成本低于人治,自然要告别人治。


一些宣传法治的人往往着眼于法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但却忽略了寻常百姓是否接受法治,并非基于什么抽象的正义、公平,而是具体的一笔账,付出是多少,收益又如何,值不值得。如果诉讼成本让人感到难以承受,那么当事人情愿私了,“不蒸包子蒸(争)口气”的人毕竟是少数。


由于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的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各个阶层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各不相同,法治与人治的成本与收益对每一个人来说,必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要想使所有的人都接受法治,在所有的地区都实现法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是一段漫长的路程。电影《被告山杠爷》上映之后,有的观众在《文汇报》上提出质疑:不管山杠爷的手段如何,从客观效果来看,那个偏僻的山村被山杠爷管得井井有条,计划生育搞得好,社会治安搞得好,生产年年有进步,尊老爱幼,民风淳朴。法律不顾这样的客观事实,只抓住山杠爷让一泼妇游街、导致泼妇羞愤自尽一事,把山杠爷投进大牢,那么,法治还要不要最终以社会实践、客观效果为检验尺度?这样的质疑并非毫无道理。在那些穷乡僻壤,究竟是法治行得通,还是人治行得通,实在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些地方的乡镇领导总是努力让一些家资殷实,略有“泼皮”气息的人当村干部?无非是这些人办事有实力,弥补了政府执法成本不足的缺陷。还有,《秋菊打官司》中的秋菊为什么一开始不惧艰辛地向司法机关“讨个说法”,但当最后村长被实施治安拘留处罚之后,秋菊却又困惑不解,这样的结果并不是她要讨的“说法”。这是因为,秋菊很清楚,她得到的这一“收益”抵不过她将要付出的成本:她还要和村长一家相处,低头不见抬头见,然而这次村长被拘留,将导致两家结成世仇,怨怨相报何时了,人间征战几时休?秋菊愿付出这样高的成本吗?


两年前,我参观西南一个穷困地区的监狱时,问一个还算老实巴交的犯人在狱中感觉如何,他讲道:“比我在家里好多了,在这里有吃有穿,还多少能挣点钱,但在家乡吃穿难保,分文不得。我已给我弟弟写信了,让他也想办法来这里蹲几年。”听了这段话,我不由愤激地向监狱长说:与其让他在这里蹲几年,还不如让他在乡里多游几次街!

法治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的产物,法治是“奢侈品”。要想实现法治,一定要让法治的成本低于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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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成本与人治成本演讲范文



2000年8月31日 14:37 郝铁川博士 《法学》月刊主编 教授
经济分析法学认为,每一个有理性的人在选择一定的行为方式时都会坚持三个原则:第一,投入较少原则;第二,一举两得原则;第三,成功率较高原则。

这一从常识中提升的理论告诉我们,人是天生的经济人,他选择什么、放弃什么,都会本能地进行一番成本与收益的盘算。那种完全超越现实功利、一味追求未来理想的行为在任何社会都只能是少数人的行为,绝大多数人还是怎么方便、便宜就怎么来。

就说人治与法治吧,自然经济社会之所以流行人治、排斥法治,是因为那时的人们感到人治比法治省钱、省力;商品(市场)经济社会之所以推崇法治、否定人治,是因为人们感到法治成本比人治成本低,既方便又安全。

在自然经济社会,尽管也有法律、法庭和法官,但由于没有电话、电报、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没有汽车、火车、飞机等现代交通工具,老百姓打一场官司跋山涉水,从穷乡僻壤步行到城里,耗时费力,破财不计其数,应酬不胜其苦。相反,若是让族长、绅士等出面裁决是非,则省时省力,免受不少破财劳累之苦。在这种情况下,凭什么让老百姓去选择法治而不选择人治呢?

而在市场经济社会,人们不再是聚族而居,而是哪里有利润就往哪里跑,现代媒体和交通工具又能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缩小至零,选择统一性的法律作为交易规则,要比应付自然经济社会千姿百态的地域性风俗习惯方便;选择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要比千辛万苦地选择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熟人的调解迅捷;选择国家强制力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要比私力解决更省力、有利。因此,人们感到选择法治的成本低于人治,自然要告别人治。

一些宣传法治的人往往着眼于法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但却忽略了寻常百姓是否接受法治,并非基于什么抽象的正义、公平,而是具体的一笔账,付出是多少,收益又如何,值不值得。如果诉讼成本让人感到难以承受,那么当事人情愿私了,“不蒸包子蒸(争)口气”的人毕竟是少数。

由于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的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各个阶层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各不相同,法治与人治的成本与收益对每一个人来说,必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要想使所有的人都接受法治,在所有的地区都实现法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是一段漫长的路程。电影《被告山杠爷》上映之后,有的观众在《文汇报》上提出质疑:不管山杠爷的手段如何,从客观效果来看,那个偏僻的山村被山杠爷管得井井有条,计划生育搞得好,社会治安搞得好,生产年年有进步,尊老爱幼,民风淳朴。法律不顾这样的客观事实,只抓住山杠爷让一泼妇游街、导致泼妇羞愤自尽一事,把山杠爷投进大牢,那么,法治还要不要最终以社会实践、客观效果为检验尺度?这样的质疑并非毫无道理。在那些穷乡僻壤,究竟是法治行得通,还是人治行得通,实在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些地方的乡镇领导总是努力让一些家资殷实,略有“泼皮”气息的人当村干部?无非是这些人办事有实力,弥补了政府执法成本不足的缺陷。还有,《秋菊打官司》中的秋菊为什么一开始不惧艰辛地向司法机关“讨个说法”,但当最后村长被实施治安拘留处罚之后,秋菊却又困惑不解,这样的结果并不是她要讨的“说法”。这是因为,秋菊很清楚,她得到的这一“收益”抵不过她将要付出的成本:她还要和村长一家相处,低头不见抬头见,然而这次村长被拘留,将导致两家结成世仇,怨怨相报何时了,人间征战几时休?秋菊愿付出这样高的成本吗?

两年前,我参观西南一个穷困地区的监狱时,问一个还算老实巴交的犯人在狱中感觉如何,他讲道:“比我在家里好多了,在这里有吃有穿,还多少能挣点钱,但在家乡吃穿难保,分文不得。我已给我弟弟写信了,让他也想办法来这里蹲几年。”听了这段话,我不由愤激地向监狱长说:与其让他在这里蹲几年,还不如让他在乡里多游几次街!

法治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的产物,法治是“奢侈品”。要想实现法治,一定要让法治的成本低于人治!
法治成本与人治成本

法官执法为民、公正执法演讲



—让生命和使命同行
有一个问题我们始终在思索,那就是生命的意义是什麽?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回答。
记得30多年前,党的好干部焦裕禄走进兰考一位老农家时,曾经说过一句让后人广为传颂的话:我是您的儿子。
短短一句话,跃然而出的是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更是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挚诚的心。
法官,共和国的卫士,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曾使多少有志青年为之热血沸腾、慷慨激昂。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官光辉形象的背后,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默默奉献。而作为一名新世纪政法干警,我也时刻在心里提醒自己: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积极响应时代的召唤,去追求,去探索,去创造,去奉献,去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做一个新时期的优秀政法干警。
岁月的长河悠悠流淌,榜样的精神代代相传,一位又一位我们的优秀干警,以自己对政法事业的赤诚奉献,在老百姓的心中铸就了一座又一座不朽的丰碑。
远的不说,就来说说我身边的例子吧。
执行干警陈平时工作认真负责,同事都知道他身上带的钱从不超过三百元,但每每碰到当事人家庭困难时,他总是毫不犹豫地慷慨解囊。从1997年部队转业到现在,他捐助困难群众达五千余元,也许在大家看来这只是个小数目,但陈法官的家境并不富裕,一家三口到还住60平方米的老房子。在对待群众的问题上,陈浩江设身处地,将心比心,把帮助老百姓,尤其是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看作是做人的良知,这是共产党员的党性,是法官的使命。
法官张在执行一起赡养的案件中依判决书所载给老太太新建了卫厨齐备的住所,住了一段时间老太太觉得不够宽敞,要求入住养老院,在已经执毕的情况下,张法官积极地与村委会及被执行人协调。不久,老太太又提出增加生活费,于是,张法官又开始忙碌。有人笑说,老太太告了一件官司下半生就把你当儿子了。对此,张法官是这样解释的:对子女而言赡养老人是义务也是使命,而承办人的责任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没有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也没有可圈可点的豪言壮语,张勇用自己无私的言行,默默地诠释着“法官”这一神圣的字眼。
法警队长李mou带病坚持带领队员“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警队荣耀的背后是他八年如一日无悔的付出。其实,像他这样长年耕耘在我们法院的政法干警还有很多,很多。在这里,我向新世纪最可爱的人致以最崇高的敬礼(敬礼)。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理想的淡化、信念的动尧思想的迷失、道德的堕落,让一个个原先的英此文来源于小编wmjy.net雄滑入了犯罪的深渊。这样的,我们听得已经不少,教训更是十分深刻。因此,如何使用好手中的权力,对于我们政法干警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法官不只是一种职业,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身份、一种使命。
“大浪淘沙,警钟长鸣,不忘宗旨,永葆本色”是新时期党的好干部郑培民同志的十六字座右铭,也应当是我们所有政法干警经常审视自己、鞭策自己、提高自己的宝贵箴言。让我们高举时代大旗,努力实践“”,做一名真正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新时期政法干警。

节约成本演讲稿


节能降耗 降低成本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推动力和凝聚力,提升员工热爱企业的思想意识,使员工对企业有使命感、归属感,集团党委特举行本次“爱企如家”教育活动,活动以“从我做起,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为主题,要求广大员工从实际出发,无论是在生产或生活中,都要注意节能降耗,从每个人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从举手之劳做起。“节能降耗是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工作,节能降耗就意味着增效,只有增效我们的企业才会有更好的明天”在此次教育活动中,使我深深体会到“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并对节能降耗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节能降耗从我做起,以不断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从而提高企业能源的使用效率,节能降耗。节能降耗,简言之就是节约能源、降低消耗,用最少的投入去获取的经济效益。

一、下班时时随手关灯、关电脑,节约每一度电;

二、洗手、刷碗要及时关闭水龙头,不用长流水,注意节约用水;

三、在用纸方面也采取了大量方法节俭,除了正反面使用外,一般我们能不用纸就不用纸,尽量无纸化办公。作为材料会计的我,深知材料对产品成本的重大影响,认真登记材料明细帐,随时掌握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保证成本摊销的准确性。随时对比,汇报各个厂家材料的价格、质量哪个厂家的材料即便宜质量又好,节约每一分钱。车间工人一贯的做法是“有好的不使用坏的,有新的不使用旧的” 加强物资出入库的管理, 材料的再生利用可以大大降低成本,如钻头、合金刀等工具可以磨完了继续使用即降低能源,又做到了降低成本。节能降耗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从小事做起,当我们看到掉在地上的一个钉子,一个螺母随手捡起来举手之劳即做到了节能降耗又美化了环境何乐而不为呢?加强车间半成品的管理,做到入库半成品没有废品,残次品,出现残品时要及时检修,要做到物有所用,不浪费每一种原料。节约是一种美德,每个人都应从点滴做起增强节约意识,世界上没有做不成的事,只有不愿意做的事!我相信,只要我们去做了,哪怕只是很微小的一丁点节约,都能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改观!“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用心做好节约,在工作中处处注意培养节约意识,为公司出点子、想办法,节能降耗,减少成本,从自身做起,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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