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500字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500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不少各种各样的书,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纳尼亚传奇》;有《不可思议的人体》可是令我最喜欢和最记忆犹新的,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伦敦的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著作。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其中的一个大案件吧!这个案件被命名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讲的是一个叫詹姆士莫提默的一个医生来了一个消息;查理士巴斯克维尔爵士在3个月前突然死亡,大家都说是一个魔犬杀死他的。可事实并非那样,福尔摩斯他们一行人去了那个地方调查,而福尔摩斯却在半途中回了伦敦,因为他怀疑史丹普尔顿就是凶手,所以他去了别的地方监视着史丹普尔顿一家,史丹普尔顿放了猎犬,并在猎犬身上涂上了银光粉,把猎犬放击来咬死人。最后,福尔摩斯通过各种线索,巧妙地把他抓住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是因为他有着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他把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和案发现场的每一个细节都看得十分清楚,然后一步一步地推理下去,直到找到犯人是谁。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系列的书,因为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令我赞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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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身份案读书笔记


这个暑假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英国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渐渐学会留心生活中的小细节。随着上一个案情的结束,这一回,福尔摩斯遇到一个与身份有关的案情又名《失踪的新郎》,这是福尔摩斯冒险史中最短的一个案件。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女主人公的未婚夫在婚礼当天神秘失踪,至今也没有他的讯息。女主人公是一位十分朴素且随和的富家千金,为什么这么说呢,据她介绍,她的父亲生前有一个相当大的企业,然而随着她母亲与一位名叫詹姆斯温迪班的年轻男子结婚,这笔遗产的所有权也归为她的继父所有。但是她的生活依然很富有,因为她的叔叔遗留下一大笔遗产给她。她的继父只比她大了五岁,在生活上却总是禁止她外出活动,不希望她与外人交朋友。一次,她的继父去法国出差,她与母亲参加了一场舞会,她与一位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相遇,这便是她后来的未婚夫。据女主角回忆,她与这位先生第二次见面后就订了婚,他留有茂密的胡须,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由于女主角近视,所以对他的外貌印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道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等到女主角的继父回来后,两人不能再见面,只能靠书信交流。待她的继父再一次出差后,两人便决定秘密结婚,但是就在婚礼当天,新郎神秘失踪。

在新郎失踪后这位继父对于此事表现得满不在乎,还总是安慰女主角,希望她把这件事彻底放下,不要再继续调查了。对于这位继父的表现,我灵光一现,所谓的新郎会不会就是继父假扮的?而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证据,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果然,事情被我猜中了,茂密的胡须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长相,茶色眼镜是为了隐藏自己眼睛的特点,而细声细语地说话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两人从未同时出现过,新郎和继父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为了验证他的推测,他先找到了这位继父工作的地方,给他发了一封信约他见面,随后不出所料的收到了回信。福尔摩斯把这封回信与女主角之前带来的她的未婚夫的回信做了仔细的对比,他发现这几封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那个时代的打字机与人的字迹一样,都有明显的个性,因为长时间的磨损,有些字母会有点模糊不清,而在这几封信中字母的磨损处都惊人的相似。福尔摩斯把自己的想法对詹姆斯温迪班先生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但是他却不承认,并且有些惊恐失措地逃走了。

借福尔摩斯的一句话说:从某些方面看,这案子并非一点意思也没有。是啊,年轻男子为了得到巨额遗产与老妇人结了婚,婚后竟然为了防止老妇人女儿的另一笔遗产流入他人的口袋而想出如此对策,真是冷血的恶棍,为了钱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因此,当我们在生活中与他人交往时,无论男女,都要擦亮双眼,不要被恶棍所欺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红发会读书笔记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福尔摩斯和华生是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塑造的两位主人公,他们是平民百姓眼中的救世主,是众多侦探小说迷眼中的天才侦探,更是现代人眼中侦探形象的代表,他们合作默契,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

红发会讲述了小镇上的一位小当铺的老板有着一头颜色纯正的红发,小当铺里的生意不好,所以他只雇了一位伙计,这位伙计精明能干,是个好帮手,但由于当铺生意不好,他愿意只得到一半的薪水,这样优秀的伙计想必不会有老板会拒绝。然而有一天这位伙计突然向老板推荐了一个职位,据说有一个名叫伊齐基亚霍普金斯的美国百万富翁在死后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他想用这笔遗产的利息给当地像他一样的红头发的人们提供轻松且薪水很高的岗位。由于这些年来当铺的生意不好,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而此刻正好有一个好机会可以每年额外获得两百英镑,这令当铺老板十分心动。据介绍这个组织名叫红发会,而他们让当铺老板做的工作非常简单,就是每天去办公室抄写四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但前提是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缺席。就这样,他一连抄写了两个月。一个周六的上午,他照常去上班,却发现办公室的门被关上了,门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红发会已解散。当铺老板认为此事很蹊跷,其中必有隐情,但又想不出原因,因此他来找福尔摩斯。

经过询问,福尔摩斯发现当铺老板的这位伙计十分奇怪,他酷爱拍照,而且常常出没于地下室。后来福尔摩斯专门走访了这家店铺,装作问路的样子和这位伙计聊了几句,然后他又仔细观察了当铺周围的环境,他甚至趴在地上敲击人行道,这一系列奇怪的举动似乎使他对此案已经一清二楚了,但是跟在他后面的华生先生却依然是一头雾水。文中的华生先生似乎是读者的化身,因为此时此刻我的思绪显然和他是一致的,找不到一点头绪。晚上十点左右,福尔摩斯、华生、一位警官以及一位银行的行长四人来到了一家银行的地下室,最终凶手被抓获。

原来,这是一场匪夷所思的银行盗窃案,而那位精明的伙计是这次盗窃案的幕后主使者,他来应聘伙计是因为这家当铺与银行很近,他经常出没于地下室,而且每天几个小时,一连几个月,这让福尔摩斯联想到他是否在挖一条通向其他楼房的通道。因此福尔摩斯在当铺周围的人行横道上敲击,是为了听秘密通道的方向,就连他假装去问路也是为了看这位伙计的膝盖情况,果然,被他猜中了,地道是通向附近的一家银行。他们为当铺老板介绍轻松赚钱的工作也是为了找个借口把老板支开,等地道挖好后他们就可以立刻采取行动了。

这一个个环环相扣的推理令人惊叹不已,而福尔摩斯只用了一天时间就解决了,可见这种小案子对于他来说小菜一碟不足挂齿,从头到尾没有一个环节出错。就像福尔摩斯曾经说过的那样:越是稀奇古怪的事,最终表明越是没什么神秘可言。这种在生活中注重每一个小细节的好习惯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字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它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对话。《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签名》,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故事情节主要讲述的是莫斯坦上校在一个夜晚神秘的失踪,他的女儿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无名的邮包。今年,他受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如同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歪唇男人读书笔记


暑假期间,我利用闲暇时间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福尔摩斯是一位智商超群的私家侦探,他擅长易容术,在歪唇男人这个故事中,有一位同样擅长用易容术来伪装自己的男人,但是他最终没有逃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一天晚上一位名叫凯特惠特尼的女士来找华生和他的夫人求助,他那位爱吸鸦片的丈夫已经失踪四十八个小时了,他请求华生帮忙寻找,华生来到了他平常喜欢去的鸦片馆里,他果然在那里。随后华生在那里碰到了福尔摩斯,他也是来调查一位失踪的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礼拜一早上,圣克莱尔出门办事,他出门没多久后他的夫人就收到一份电报,让她去取包裹。她在路过上斯万达姆巷时突然在一栋楼房的三楼看到了他的丈夫,他正在向她挥手,面部表情十分惊恐,然后又突然消失了,好像有人从背后拉着他一般。待她带着几位巡警来到三楼后发现屋子里只有一位面目可憎的跛子,警察认为是圣克莱尔夫人看错了,就在这时,突然发现桌子上有她丈夫答应给儿子带的积木以及屋里圣克莱尔的衣服,所有迹象都表明她的丈夫遇害了,因此这位跛子就被逮捕了。

福尔摩斯接到这个案子后感到十分好奇,看似平平无奇的事情竟然让他无从下手,这也使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仔细想想这个案子漏洞百出,一个跛脚的乞丐是如何制服一个身体健康的壮年男子,而且屋内都是圣克莱尔先生的衣物,而且衣服上面没有任何暴力事件拉扯过的痕迹,那么他是没穿衣服离开的吗。或者说他是被跛子杀死然后被脱出扔出窗外的,但无法解释这堆衣物是怎么回事。而且悲剧发生的时候潮水涨到了最高点,圣克莱尔先生不大可能靠游泳逃生,因此我认为他大概已经死了,但是却没有找到他的尸体。这个案件疑点重重,在看书的过程中我停下来反复思考,仍然没有想到合理的解释。

福尔摩斯回到住处思考了整整一晚,第二天他提出想要见见这个跛脚乞丐,他来到巡捕房找到那位正在睡觉的乞丐,那乞丐简直脏到让人难以容忍,福尔摩斯拿出一块洗澡海绵来在他脸上一擦,这人的脸就像树皮一样脱落了,那道可怕的伤疤以及歪嘴都不见了,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巡官大吃一惊,这不正是失踪的圣克莱尔先生吗,这个案子就这样结束了。

圣克莱尔先生原先是一位记者,有一次为了写一篇关于乞丐的文章而扮演乞丐,起初只是为了体验生活,但后来他渐渐发现当乞丐所得到钱和他每天东奔西跑赚的辛苦钱是一样多的,因此他开始堕落起来,开始乔装打扮成另外一个模样,每天早上到城市的商业区乞讨,晚上又打扮的衣冠楚楚,就这样几年后他买了房子、还结了婚,但是没人知道他是什么职业,就连他的妻子也只知道他是在城市里做生意的。

当金钱和自尊同时摆在眼前时也许有些人会选择自尊,而另一些人会选择金钱,他们就像圣克莱尔先生一样,为了钱,一位俊秀的男子宁愿乔装打扮去扮演一位身体残疾的乞丐,作为一个正处于壮年时期的、身体健康的男人,难道不应该靠自己的双手、靠自己的努力去赚钱吗,美好的生活是靠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争取而来的,一时的享乐和满足并不能真正改变我们的生活,也许当你意识到自己做错事想要挽回的时候会发现为时已晚。

《福尔摩斯探案》读书笔记400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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