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打击传销方案

我们无法想象,没有方案的计划会能成功。为了在工作中更加专注,做方案是我们首先要面对的事,方案是用来解决问题的,如果你学会写方案,就能拥有系统地解决问题的思维和方法。一份优秀的方案有哪些值得我们注意的点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村打击传销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确保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布置,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集中行动。打击传销犯罪组织的为首者、组织者,切断传销组织的融资渠道,撕破传销网络,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防控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严防传销人员在我镇流转,全力维护全镇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与有序进行,特成立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挥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

组长:汤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谭国栋政协联工委主任

成员:章科清溪派出所所长

毛春湘综治办副主任

罗伟英清溪工商所所长

沈方瑜党政办公室主任

谭卡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清溪工商所。

办公室主任:罗伟英(兼)

联系电话:55682931

三、工作任务

(一)各行政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打击传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并报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

(二)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居民代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居民远离传销,不参与传销,严禁为传销提供房屋、会议室、培训场所、推销产品等便利条件。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若发现有传销迹象的,必须及时向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举报。

(三)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我镇内各村、社区有传销行为或存在着外地人集聚在村、社区内进行传销讲课的,镇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小组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驱散。

(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把《防止商业欺诈警示》《告全区广大群众一封信》、《韶山市打击传销的通告》等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村、居民家中。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等形式宣传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文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发现传销立即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维护全镇的经济秩序,促进全镇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明确责任,紧密配合,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工商、公安机关,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做好工商与公安机关相互间的案件移交工作,积极协调与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工作联系,做到对传销犯罪行为定性准确、处罚有力,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要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派出所要按照《关于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工商、公安机关的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对组织、执法、配合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清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清溪派出所要在集中整顿中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对大要案共同开展调查,对重要传销窝点共同予以取缔。同时,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司法、金融、通信管理、宣传、监察等有关部门继续密切配合,积极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五)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在此次集中打击行动中,要对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进行排查确定。要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集中组织力量全力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的传销组织,摧毁传销网络。要将查处的传销参与人员记录在案,尤其是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要详细记录,并形成档案。要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地区,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特别要防止在农村发展下线,以及在学校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情况的发生。

(六)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集中行动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针对传销组织采取的“洗脑”、“反宣传”等手段,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传销人员现身说法、召开公审大会、现场咨询解答、对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诈、害人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教育群众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知能力。

清溪镇综治办

201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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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一)

为扎实开展**年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强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根治传销的目标,按照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按照市、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体制,落实网格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严格防范、控制传销活动反弹,严密防控、及时打击各类传销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要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社区干部、社区信息员要分片包干;明确责任,联合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铲除辖区传销窝点。

(二)全面排查传销窝点。各社区要安排辖区居民小组、信息员力量,对本辖区进行深入排查,掌握各居民点的房屋闲置情况,特别是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要作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的力量,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及时了解辖区居民点的居民情况,建立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册。对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员、上班时间三五成群出入人员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各社区要对房屋出租者签订责任书,确保辖区内无一起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讲课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切实掌握传销窝点的数量、规模,及时向街道打传办反映,清除不安定因素。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居民区的私人房屋首先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多宣传教育引导房主,对出租自己的房屋时要鉴别清楚租住人的身份,鉴别不清的,不得出租。告诫出租者一旦出现问题是负法律责任。同时,利用宣传栏、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社会参与、源头治理、共同抵制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一)清理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27日)。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要于3月24日前上报打传包保责任区域名单、具体到小区、楼栋,联系方法。

(二)清查整治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各社区组织开展对各项传销活动场所的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放在取缔窝点和遣返传销参与人员上。对从中发现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立案查处,对上当受骗群众实施解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社区先自行组织清理,对清理难度比较大的传销窝点和各类传销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街道组织集中打击活动。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登记拍照存档,为全面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奠定基础。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1日——4月21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根据清理、打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各项长效防控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街道、社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各社区建立每天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街道打传办公室,电话**。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二)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100%,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各级打传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查出租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传工作机制,防止传销死灰复燃。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县区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任务措施

(一)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集中查办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要案;严厉查处一批诱骗农民工、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受骗群众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全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小规模的传销活动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要严厉打击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区(村)、街道、学校,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聚集、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等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传销活动规律、重点部位,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排查传销隐患、确定打击重点,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地区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彻底摧毁传销居住和授课场所,坚决遏制传销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活动。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办要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查处。

(四)健全传销人员档案。各级工商部门要完善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工作,将所有的传销组织列入“黑名单”,加大监控力度,实现精确打击,并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黑名单”发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有效瓦解和摧毁传销组织网络。坚持定期发布《传销违法警示公告》,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五)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双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按照《省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并把这一活动规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对传销活动的“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传机制,全各社区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员组成的打传执法网,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要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事项;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畏难、厌倦、无所谓等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做为整顿和规范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传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打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坚决遏止传销活动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打传成员单位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责任,将打击传销工作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部门要认真履行打传办的工作职责,加强打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并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安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行为,认真开展传销犯罪侦破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打传工作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行为要予以查处;对监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深入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学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

6.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监督,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善后护送。

7.财政部门要做好打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8.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预案》规定要求,在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的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前,妥善做好案件处置工作,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如遇传销举报或投诉拒接,部门间互相推诿、行政不作为等,特别是因工作失误或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因传销活动而发生群众伤亡、暴力抗法、群体上访等影响稳定事件的,对打击传销信息上报工作发生虚报、漏报、瞒报情况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办公室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阶段性材料。同时,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及时报道打击传销工作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以及先进事迹。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6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广工商发〔2016〕52号)文件安排,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传销行为的反弹势头,巩固“无传销县”成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我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尹顺强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曲明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经检大队、市场股、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冯凡斯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牵头督导、检查以及日常工作的指导。

二、行动目标

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通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使我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弹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杜绝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巩固我县“无传销县”成果。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地区。以乔庄、竹园两地为重点区域,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对象。重点查处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聚集型传销案件;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案件;涉及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及港澳台人员的传销案件。

(三)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屡教不改和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

四、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经检大队根据方案作好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二)打击整治阶段( 6月26日至 8月20日)。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经检大队集中精力和资源,摸排线索,查处案件,铲除窝点,处置网站。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辖区内的整治行动。

(三)总结考核阶段(8月21日至8月**日)。各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上报,县局汇总后向市工商局上报。县局对各所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内容。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排线索。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组织排查,社会举报投诉,网上监控等方式,摸清和锁定传销组织聚集、活动的地区和窝点。

(二)认真核查研判。认真核实涉嫌传销举报线索,特别是对传销团伙的组织结构、制度、组织骨干分子、参与人员、活动地区及资金流动等重要信息和关键证据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判,为实施集中打击整治提供证据。

(三)集中打击整治。以“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原则,在摸排、掌握证据的基础上,由经检大队牵头组织执法办案力量,果断采取打击整治行动。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对已构成犯罪的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一般参与者要做好教育、疏导、遣返工作。案情重大、案情复杂、跨区域、人员多等重特大案件,及时提请区域协作办案和省、市工商局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在“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校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尤其要突出抓好出租屋主、农民工、大中专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和城乡结合部、校园、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为主,部门各负其责,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制定行动方案,精心组织,抓好工作落实。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特别是主动做好与公安、综治、民政、教育等部门和社区等的协作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地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所队要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对因工作懈怠、整治不力,造成传销活动严重,并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地区,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县局将适时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各所队要及时上报重大传销案件线索、案例、数据、信息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和战果统计表于8月**日前报县局政策法规股董生龙处。

打击传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传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前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入户排查取得的工作成果,全力遏制传销违法活动蔓延势头,切实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金川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金川区防范和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整治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处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传销重点地区现状有明显改观,基础防控措施有明显加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龙集里、龙门里、龙泉里、龙岗里、金冶里、金水里为重点,其它镇和社区也须加大打击整治力度。

(二)重点行为:以“5321”兴边富民工程为典型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住房、培训场地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三)重点对象:⒈传销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等。⒉传销违法活动的协助者,包括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或出租房主;明知是传销而仍为其提供宣传、非法宣传材料印制、分发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三、主要措施

(一)召开成员单位联系会。组织召开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及各镇、社区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通报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集中整治打击工作。

(二)召开出租屋房主约谈会。以各社区为单位组织召开辖区出租屋主约谈会,向出租屋房主讲清国家关于出租屋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出租屋主主动与传销人员解除租房合同,对明知是传销人员还为传销提供培训场所、人员住宿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及出租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进行集中整治打击。根据社区摸排情况和公安、工商部门掌握的线索,集中力量对龙泉里社区以荆付清为首和金冶里社区以王建国为首传销窝点进行打击。首要分子、骨干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被骗人员由公安、工商、民政、社区等部门加强教育后予以遣送。

(四)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进一步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采取公布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车、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诈本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公安机关“xx0”和工商部门“xx315”申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发现并查处传销活动,构建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四、行动步骤

即日起至xx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召开出租屋主约谈会阶段(xx月21日至xx月30日)。各社区以社区为单位组织辖区出租屋主约谈会,由公安、工商部门人员向出租屋主讲清传销的危害及出租屋管理规定,引导出租屋主主动与外来人员解除租房合同。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xx月1日至xx月15日)。公安、工商部门列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和重点案件,集中精力和资源,查处案件和遣送人员。尤其是对传销活动集中的地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核阶段(xx月xx日至20日)。各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对大要案件查处、人员遣送及后续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工作事关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以及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切实加强集中打击整治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并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整治行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做好组织协调、行政执法、教育遣散、配合刑事打击等工作。

(三)把握政策,规范执法。要准确理解、掌握适应打击传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证据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传销的政策和范围,积极预防。在案件查处中,要注意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并妥善处置好涉稳事件。

镇工商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工商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11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打击传销专项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6]213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古政办[2016]85号)精神,进一步防范和打击传销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持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以**、玉源、玉库、新舫等4个行政村为重点地区,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
(四)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明显减少;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通过调查、走访,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找材料到☆第1 -ˇ第1 网上服务最好的资料站点!注:去掉中间符号在*搜索第一个网站]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三)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学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统一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住成效。
(二)这次专项行动以**工商所、**派出所为主,镇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工商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传销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派出所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快侦破大案要案。**电信站等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农行**营业所、**邮政储蓄所、**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各中、小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镇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及时向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今日**》报投递相关宣传素材,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注重充分发挥各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三)要严格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加强镇工商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工商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打击成效。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25日前)。各村和有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布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各村和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7年7月)。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对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送工商所和派出所,由工商所会同派出所汇总后上报镇政府。镇工商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篇一: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消除传销的生存空间,彻底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社区出现,保证我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综治办文件,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

不法分子通过传销和变相传销,用欺骗甚至暴力威胁等手段引诱不明真相的人误入其中,强制扣押证件和钱财并实行精神控制,具有典型的经济邪教的性质,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危害。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着力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切断传销链条,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支书为组长,派出所包居民警为副组长,其他居干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工作目标和步骤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社区要和老城办事处、派出所、工商局等单位统一思想,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各部门联系方式在社区醒目位置公布,使群众能及时反映。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通过掌握的传销资料,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黑名单,协助派出所建立出租屋、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做好保证。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工作领导成员要加强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出租屋主的形成教育工作。一是以授课讲座的方式;二是制作宣传展板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国家打击传销的决心和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让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4、签定责任书,明确责任,制定奖惩机制。社区与辖区内各单位签定责任书,拟订居民举报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举报涉嫌传销人员的居民进行奖励,对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想传销活动提供场所、货源、仓库的,进行严厉惩处。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与派出所积极配合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生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使传销在社区彻底绝迹。

6、加强信息报道。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开展情况,随时作好记录。


篇二: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调动基层组织及广大群众防范和打击传销的积极性,逐步压缩和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区、镇、处、场为单位,构建防范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夯实打击传销工作基础,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到20XX年底实现我市所有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人员,全面查禁传销,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进行的传销行为;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等条件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

(二)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行为。

(三)重点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群众反响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彻底摧毁其组织网络体系。

(四)重点惩处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分子。

(五)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等传销活动高发区域;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加大对违法租赁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明确职责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市政府成立潜江市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协助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要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击传销组织体系。

(一)工商部门负责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协调督办,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打击传销工作,部署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负责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确定为传销或涉嫌传销的行为;负责打击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

(二)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以及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

(三)各区、镇、处、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督办、协调。

(四)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民宅房屋出租的管理,尤其是园林城区所属社区居委会要对房屋出租户逐户登记排查,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非法聚集涉嫌传销活动的要及时报告工商、公安部门。

(五)商务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对打着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电信部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等媒体的监管,发现利用网络从事传销行为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再就业工程的监督管理,发现以介绍工作等为名,诱骗他人从事传销活动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加强传销进校园的防范;交通部门负责配合做好传销人员的遣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经费。

五、工作措施

全面推行六个一措施,即发放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建立一个宣传栏、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人员的三无目标。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各地要发放一张联系卡,由社区(村)负责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上要有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举报电话、打击传销的相关法规政策,方便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村)、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实行群防群治群管,确保信息准确、反应及时,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区、镇、处、场要利用劳动保障部门在各社区(村)已有的劳动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出租屋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库,登记造册;市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管理员和举报投诉站的作用,及时获取传销信息;市公安机关要加强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发挥监控作用。相关执法部门要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出租房主。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区、镇、处、场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房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建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和公开信、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抵制传销,主动举报传销,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市政府与区镇处场、区镇处场与社区(村)及工商、公安等部门要与所属基层单位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责任书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基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并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重大责任事件的要逐级追究责任,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各区、镇、处、场要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印制宣传标语、一封公开信等宣传品进行发放;要注重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作用,全面展开打击传销宣传发动工作,做到有序、有力、有度,营造良好的打击传销声势及环境。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至10日)。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具体要求,以实施六个一为主要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考核总结阶段(20XX年11月)。由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结合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无传销社区(村)称号。

(四)巩固阶段(20XX年12月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度打传情况,总结经验,建章建制,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打击成果,确保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继续深入开展。

七、工作要求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边创办、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准备,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六个一工作落到实处。全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序开展。


篇三: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构建平安习水、和谐习水,根据《遵义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工作方案(试行)》(遵府办发〔20XX〕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习水、平安习水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继续抓好我县传销重点部位的综合防范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

二、工作目标

根据《遵义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方案(试行)》(市打传办〔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东皇镇天生社区为我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推动面上工作,最终在全县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包括:在社区(村)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的联动机制;在社区(村)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居民(村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中心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活动。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组织架构和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由工商、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和治安队员组成的打传专业队伍建设。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基本内容,让每户居民掌握派出所、工商所、社区(村民) 委员会联系方式,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各基层执法单位、居(村)委之间建立定期互通信息机制,做到一有情况,随时出击。

各乡镇(区)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区)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工商所长、派出所长担任,司法所长、社区(村)主任等为成员;各社区(村)要成立打传专业队。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情况,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信息整合和上报机制。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要率先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将社区(村)基本情况特别是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并建立书式档案,掌握详细情况,使执法人员能够根据信息平台提供的资料,迅速确定目标、制定方案、选择路线、实施行动。有条件的社区(村)要逐步推进该项工作。各地工商所、派出所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违规房屋出租户黑名单,加强监控。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做好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村)居民四封公开信的派发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村)。三是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群众了解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四是各社区(村)要设立宣传栏宣传打击传销工作。五是城镇小区要有打击传销的宣传横幅(标语)。

(四)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机制。各乡镇(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严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

(五)突出整治重点,建立打击机制。各级各地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定,由派出所通过户口检查,工商所通过市场巡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多种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联动工作网络。对于已经摸清的传销组织及传销头目,立即上报县打传办,由公安局、工商局和乡镇打传办成立专案组,坚决把传销组织彻底铲除。

(六)建立监控预警机制。各乡镇(区)要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联谊会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尤其是工商服务维权社区联络员、志愿者、党员、公务员、离退休老同志等,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监控。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小区保洁员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村)内的可疑人员的监控。尽可能多地动员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建立立体监控传销网络,对传销活动实行全方位监控预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决不让传销活动在我县出现。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打传工作。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落到实处。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工商局和公安局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试点社区(村)的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各乡镇(区)在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中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创建活动出实效、出战果,在社区实现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三)露头就打,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切实发挥两委两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派出所、工商所)作用,进一步强化出租房屋管理、流动和暂住人口管理,密切注视传销活动的动向,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巩固一户。

(四)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各乡镇(区)要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与创建平安社区(村)、创建无毒社区(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布置、统一安排。各级打传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职能,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以东皇镇天生社区为示范点,全面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完成与社区(村)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建立打击传销联动机制,并对本辖区的房屋出租户、外来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于8月1日前建立书式档案,做好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准备,9月1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二)第二阶段(20XX年9月):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局)组织督查组对各镇乡(区)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由工商局根据工作情况据实制定。


篇四: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为了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根据《20XX全省经济检查工作思路》的精神,配合迎世博、禁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传销势头,建立健全打传基层预警防范机制,逐步压缩和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我局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的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在社区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肃惩处头目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监管及打击机制,严惩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进行群防群治,加大创建力度,彻底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

二、工作方法

在开展迎XX、禁传销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在社区推行四个一 ,即派发一张联系卡 、建立一个信息台 、发放一封公开信 、构建一个监管网,在椒江区海门街道建设社区、白云街道云健社区、加止街道中山社区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活动,在章安街道、前所街道、三甲街道、下陈街道、洪家街道酌情推广,最终实现社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把工商所、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管理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动态,使职能单位能迅速及时出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在各社区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把社区内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要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的四知 ,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让执法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在各社区派发给群众一封公开信 、宣传小册子及宣传纪念品等,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四)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按楼、按梯、按户加强对传销的监管预警;充分发挥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内的陌生人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过联系卡报告有关职能部门;使有关部门要根据信息平台 ,制订完善的行动方案,迅速出击,将传销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发动阶段(8月)。制定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方案,确定目标,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9月-10月)。在确定的三个社区全面铺开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要完成好联系卡、信息台、公开信、联络人等工作,形成打传联动工作网络。

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11月)。结合打击传销治理巩固工作要求,迎接台州市工商局对我局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分局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虞年利局长担任组长;金陆平、应慧群、陶海华为副组长;成员为:盛增福、王荣杰、叶启洋、王慧林、潘国斌、梁小倩、郑战、徐道旺、吴灵、阮家荣、陶庆贵、徐明、黄元礼、盛勇。王荣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准确协调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工商部门要积极与打传工作协作单位公安、民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采取清理与防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核心是加强出租屋管理。因此要重点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抓好宣传工作。通过开辟宣传栏、警示牌,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举办咨询活动等形式构建宣传教育阵地,将打传联系卡、公开信送进各家各户,加大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力度,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篇五: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广大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精神文明社区、社区、社区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通知》(吉市综治办[20XX]第13号)文件精神,我社区将创建为无传销社区,现制定创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禁止传销条例》为法律依据,充分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努力形成职能部门互相负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能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领导小组

由社区主任组长,副组长由各委主任担任,成员为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二、工作目标

1、在本社区内无传销组织存在;

2、在本社共内无传销人员活动;

3、本社区内的居民无到外地从事传销行为;

4、本社区无给传销组织和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仓储、住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5、本社区无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在本社区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

三、创建内容及工作方法

(一)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1、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促进公安、工商、商务、教育、财政、民政、通迅、媒体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具体部署整体工作和各项措施的开展,形成统一、完善的工作机制。

2、落实责任和追究制度

为认直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职责,各职能机构要把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责任追究到具体责任人。相应的签订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通过发入联系卡、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箱、发挥联防员、治安巡查员等方式公开投诉举报途径,24小时无间断的接受投诉举报。同时在社区办公室专门设立咨询受理台,由工商、公安局负责对社区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每周由公安、工商部门派一名工作人员专职一天进行接待、受理、咨询、服务工作。

(二)构建打击传销的信息机制

1、发放联系卡

发放一张联系卡,在开通投诉、举报通道的同时,也传递和构建共筑联防的信息平台,使之人人打传,草木皆兵。

2、建立打击传销联系员制度

在工商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同时,指定社区、委、村、屯、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一名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形成通迅畅通的网状基层连线员,负责宣传和下达相关的打传法律法规知识,并收集、整理各种可疑行为、讯息,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3、绘制社区区域分布图

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绘制和统计以组、单元为单位的社区人口、及以独立的经营业户为单位的场所情况分布图。对重点区域、重要监管对象、易发区等特殊标注。

4、建立信息资料库

A、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聚集情况

在区域情况分布的基础上,逐面到点,对一些公共场所如饭店、宾馆等加强宣传教育,并发放流动(外来)人口情况登记表,对疑似的外来、流动人口的行为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B、社区外出人口登记

各派出所、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内的外出人口逐户进行登记核实,对其外出流向、工作性质等时时、详细的进行登记备案。

C、社区出租房屋人口登记

各派出所、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内的房屋出租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变动情况及时记录。

D、社区下岗人员登记

基层组织要对下岗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统计,要对其新就业的情况予以备案。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1、积极开展各种打传宣传活动。

组织社区群众开展各种文化演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节目宣传非法传销行的危害和社会影响。

2、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设置路牌、橱窗、等方式强化宣传。

在村内设置公开栏打传专题,进行法律法规、案情再现、陷井曝光、惯用手段展示等方式揭露传销的违法行为,同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扩大宣传面,提高震摄力。

3、向公众致一封公开信

在村公众地点张贴公开信,揭示传销违法性的同时提升政府公信力,筑成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与论监督、群众参与一体的牢固防线。

4、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

把日常监管、重要案情、新法律法规等梳集整理成单、册,认真发放到群众、业户手中,不留死角,面面俱到,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

(四)构造四方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

4、构建三位一体的监管网络。

要形成以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农村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把以举报、投诉为主要来源、以打传基层组织自觉监督为主要方式的群众自律性约束机制与职能部门的强化监管结合起来,整个网络横到边,纵到底,使非法传销行为人人喊打,无处盾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

要树立无传销社区,既而彻底根除我村的传销活动,首先要实现村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以点代面。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乱情绪,切忌做表面功夫,扎扎实实的开展此次创建活动,决不让传销活动在社区死灰复燃。

(二)把创建无传销村(屯)活动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好相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突出闪光点,不规避灰暗点,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创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把创建活动作为治安村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及时掌握传销策划者、组织者、骨干分子、惯性参与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活动规律,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相关联信息,并提出预警。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与派出所、工商分局、金融银行等部门形成合力,并积极取得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使创建工作长期、持续工展。

(五)定期信息汇报及成果反馈。

对于创建活动的阶段性成果,要与各部门一并在联席会议上进行汇报和总结,并对其成果进行公布和揭示。活动领导小组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结果及时反馈。

五、工作考核

创建工作于9月末结束,依据《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细则》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迎接综合治理小组的年底考核。

打击制假贩假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制假贩假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关于组织开展“关于严历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通知的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大围这一核心任务,严字当头,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制假贩假专项行动,打、防、治多项措施并举,坚决遏制制假贩假势头,严厉查处一批制假贩假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制假贩假黑窝点,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和社会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打击制假贩假长效监管机制,营造公平、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打假专项行动

1、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农业部门牵头)主要任务:全面清理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的违法行为。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畜禽、水产、蛋类等初级农产品,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

重点单位和区域: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场所。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问题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查无证照生产黑窝点,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重点产品:肉制品、乳制品、米面制品、豆制品、食用油、大米、饮料、饮用水、食品包装材料等。

重点单位和区域:食品加工集中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区域。

3、流通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市场准入,依法生产准入,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加大抽查后处理力度。

重点产品: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桶装水、酒、饮料等。

重点单位和区域: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无证食品、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规范餐饮食品加工行为;严厉打击无照餐具集中清洗消毒黑窝点,规范餐具集中清洗消毒行业,依法查处餐饮服务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

重点单位和区域:食品加工集中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区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打击制假贩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认真履行工作责任,财政部门要在打假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积极支持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三)加强查办,严厉惩处。要按照方案要求,严防、严查、严处,突出重点,重拳出击,重典治乱,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依法判处一批违法分子。要建立健全制假贩假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公安部门要立足破大案、集中优势警力,组织开展制假贩假犯罪活动打击行动,集中侦获一批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大案要案,集中打击处理一批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

(四)加强宣传,舆论导引。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法制意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制假贩假分子、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提高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和自律意识。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10至15日):各镇和有关部门逐级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情况排查阶段(**年8月16日至20日):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摸清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分类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切实解决市场秩序突出问题。

(三)打击整治阶段(**年8月21日至31月):有组织有准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案件,整治一批问题突出地区、行业,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确保取得明显效果和震慑作用。

(四)考核验收阶段(**年9月1日至20月):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专项行动逐级验收,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总结经验,建立打击制假贩假伪劣商品长效机制。

开展禁止传销宣传活动,防止传销进校园。


四、活动意义:

1. 联合行动,通过运用广播电视、校报校刊、校园网络等各种载体,通过召开座谈会、散发宣传资料、组织专题展览等多种形式,营造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2. 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抵御传销的客观要求内化为学自觉行动。

3. 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4. 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帮助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

五、活动议题:

在高校广泛开展禁止传销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帮助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要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及时解救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以对党、对人民和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切断传销组织向高校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六、活动前期准备:

1.参与单位组织

由本次活动发起单位洛阳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和洛阳理工学院校团委联络洛阳市各高校团委共同实施活动的开展。

2.活动地点组织

洛阳理工学院东(西)校区、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校团委落实活动的地点准备工作。

3.活动人员组织

除发起单位组织外各高校团委也要负责组织足够人员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宣传资料

宣传资料有洛阳市工商局和相关单位以及洛阳理工学院营销创意社共同提供。

七、活动内容:

组织高校师生积极学习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在洛阳市各高校团委的支持下,通过各校学生社团,在本校举办专题讲座、大型图文展览、签名仪式和图书捐赠等活动。

八、活动目的:

通过宣传打击传销知识使师生从宏观至微观的认识传销,为学生全面阐释传销在我国(市)发展状况,我国对传销及参与人员的打击力度,为何大学生频频陷入传黑洞等等,旨在为广大师生认识透彻,指明方向。

发起单位:洛阳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

营销创意社

(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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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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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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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卫政法函〔2017〕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微整形”、“黑诊所”、“号贩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以城市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私人工作室、会所、美甲店、生活美容院等)为重点,查处美容机构、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二)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五)坚持打击“号贩子”行为,以医疗资源集中区域、优势医疗资源集中的三级医疗机构、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月至**月)。区直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排查非法行医机构。区卫生监督所要对非法行医机构进行汇总,全面排查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查办一批案件,营造集中打击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深入巩固阶段(2017年7月至9月)。区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卫生协管员的作用,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要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对群众反应强烈、影响较大、处罚难度较大的案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局里将适时组织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手段促进专项整治地有效开展。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区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分析前期工作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有效解决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整合卫生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开通网上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要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于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需移送工商部门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查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等非法行医行为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的应及时通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

(六)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区卫生监督所要对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按下面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局政策法规股,以便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电话:**,邮箱:**)。自4月份至10月份,每月底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7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总结和汇总表,11月2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村规村风村事实施方案


村规村风村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全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村(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民主法治意识为根本,以创建村、星级文明户为载体,突出“村风、村规、村事”三项重点,通过推行“约法三章”自治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开展无邪乡、村创建,规范“一事一议”程序,整治大操大办不良风气,遏制乱埋乱葬不法行为,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广大群众中有意识,成习惯。

二、建设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依法治市““乡风民俗规范行动”,2015年,开展基层“约法三章”示点示范,制定“一事一议”程序规定,开展无邪村创建,倡导践行村民文明公约,社会不良风气得到局部遏制,基层依法治理举措得到群众的支持 。2016年,“约法三章”自治规范实现全覆盖,村“一事一议”程序得到规范执行,无邪教村创建初风成效,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得到大力宣传,村民文明公约得到较好执行,社会不良风气治理实现常态化,基层法治建的成效得到群众的认可。社会风气明显改进。崇尚先进、学习典型蔚然成风,追求文明、向善向美成为自觉行动,传统美德与时代新风更加融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民风建设的作用有效发挥,全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2017年,全面完成“乡风民俗规范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约法三章”自治得到进一步完善,完成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工建设,全乡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各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建立了基层依法治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一事一议”程序,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徒劳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农村一事一议项目的指导与监管,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015年,在农村广泛宣传《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实施程序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我乡抓好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的示范工作,2016年,认真总结我乡一事一议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极大改善农村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7年,我乡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规范有序,全面推动全乡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牵头部门:乡财政所、各村、社区)

(二) 推动“约法三章”自治规范,弘扬社会新风正气。 制定、宣传村民文明公约,切实营造移旧俗、除陋习、尚科学、倡新风的良好氛围,各村根据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让村民遵纪守法,尊老爱幼、环境整治、遏制乱办酒席,乱倾乱倒、乱修乱建,在村委会活动室及村民聚居点及赶集要道进行张贴,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2015年5月底前在全乡范围内打造2个示范点,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2015年12月底前实现六个村一个社区“约法三章”全覆盖。2016年及2017年建立完善自治规范更新长效机制,基层民主自治实现常态化。(牵头部门:综治办、村、社区 )

(三)宣传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遏制乱埋乱葬不法行为。2015年12底前为宣传动员阶段,大力宣传《**省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条例》、《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遏制乱埋乱葬,引导群众在公益公墓内规范埋坟,2016年,完成场镇所在地社区公益性公墓建设,2017年完成全乡其他六个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牵头部门:民政办、村、社区)

(四)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加大防邪工作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辨邪、防邪的能力,利用农闲、重大节庆在场镇、广场等人群聚集地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在乡村政务公开栏张贴反邪宣传资料,要对辖区内涉邪人员落实专人与其联系,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力争早日帮助他们脱离邪教,对已经转化的原邪教人员要经常了解其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给予一定的帮助,2017年前完成无邪教乡、无邪教育村创建工作( 牵头部门:综治办、村、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乡村规村风村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负责民风建设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抓好村风民风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履行职贵, 扎实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大胆实践,扎实推进村风民风建设。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悬挂横幅、板报、宣传栏、召开各类党员群众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村规村风村事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村风民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群众的创造潜能,使村规村风村事建设拥有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要积极探索新形式,拓展新领域,深化新内容,不断探索出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的新载体,使村规村风村事建设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要善于总结新经验,不断挖掘潜藏在群众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模式,努力推动民风建设新突破。要采取有效措施,创建有利条件,动员各村以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村风民风建设,让一切有志于村风民风建设人士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乡党委、政府处将把村风民风建设工作列为村(社区)全年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牵头部门要不定期进行督查和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改进不足,推进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社区(村)要及时报送村规村风村事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便于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情况、正确做出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确保村风民风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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