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32.coM小编推荐
企业增资转股改制方案
文章标题:企业增资转股改制方案一.企业转股改制的目的和意义
××××物业公司经过五年的规范化运作,公司在企业内部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均有了长足的进步。但长期以来,物业公司一直处于成本居高不下,财务收支难以平衡,经济效益不尽如人意的境地,财务赤字一直依靠置业公司的各种实物或资金扶持,企业运作举步为艰。就企业内部运行机制而言,由于受到传统的管理模式的束缚,一人一岗、一岗多人的现象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有效地克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管理成本得不到大幅度下降,从而企业经济面貌得不到彻底改观。在此情况下,企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缺乏强有力的市场竞争能力。
纵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态势,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实行逐步剥离、全面走向市场、实行招投标接管,已是大势所趋。深圳、上海、南京等地已先行一步。如何适应行业发展的趋势,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充分发挥企业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凝聚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迎接市场挑战?参照物业管理行业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综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企业转股改制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可取办法。
转股改制就是将企业现有资产由全额国有股改为国有股和员工股两部分,把企业的经营风险由过去投资方一方承担改为由投资公司和参股员工共同承担。通过转股改制,一方面可以降低物业公司对置业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实现最终剥离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由于员工参股,企业的经营业绩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自身利益自然形成了紧密的经济纽带关系,实现了从过去:“要我干”变为“我要干”和“我为别人干”到“我为自己干”的根本转变,公司员工将会并发前所未有的极大热情和主观能动性,公司即将推出的有关降本创效、开源节流的系列措施,定会取得广大员工的高度理解和大力支持,从而得以顺畅实施。同时,通过转股改制,由于物业公司降低了对置业公司的经济依赖程度,并实现了与置业公司的关系,由过去单纯性隶属关系,向市场化关系的根本转变,必将增强物业公司的风险意识,将进一步有力的促进物业公司自觉的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争创服务品牌,以赢得开发商及广大业主的完全认可,才会在努力确保已有的市场占有份额的同时,尽最大能力拓展更大市场,扩大管理规模,创规模效益,积极开展创收活动,努力降低和消化公司的运行成本,以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二.企业转股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投资方
××物业公司转股改制后,企业资产分为国有股和员工股两部分。投资方××××置业有限公司持国有股,投资方××××物业公司参股员工持员工股。
(二)投资总额及股金
根据本企业现有实际情况,投资总额为壹佰万元人民币,股金为5000元/股,共200股。
(三)投资比例
投资方:××××置业公司的投资比例为50,折合人民币×××万元。
投资方:××××物业公司持股员工的投资比例为50,折合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入股。
(四)员工入股原则
××××物业公司的员工入股遵循自愿原则,公司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入股及入股数量,员工股未能达到规定比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筹措解决。凡入股者因故要求退股的,公司将根据当期对应的股本金额如数退还。
(五)公司管理机构
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为董事会,拟由三名董事组成。具体分配名额是:××置业一名,员工股东代表二名。董事会下设总经理室,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董事会及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将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详细的具体规定。
(六)企业利润的分配与风险共担原则
经年终决算,企业形成的年度经营利润在交纳所得税后,按下例顺序进行分配① 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②提取任意公积金;③支付股利,股利分配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公司当年无利润不得分配股利。
三.企业转股改制的工作进度计划
企业转股改制的工作进度计划为三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
在此阶段,主要完成企业改制方案的起草、修改、报审工作,以及公司员工的宣传发动工作和公司有关章程等文件的起草、定稿、审批工作。
(二)实施阶段
完成员工投资股的筹集工作,选举公司董事会,调查公司管理机构,制订和完善有关管理办法。
(三)试运行阶段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改制公司进入实质性试运行阶段。
××××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〇×年×月×日
《企业增资转股改制方案》来源于网,欢迎阅读企业增资转股改制方案。
公司改制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劳动关系,遵照xxx局“关于同意xxx公司整体改制的批复”意见,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决定从xxxx年x月xx日起(即改制评估基准日)进行公司整体改制,组建xxx有限(责任)公司。现根据xxx字[xxxx]xxx号、xxxx发[xxxx]xxx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xx公司成立于xxxx年,xxxx的专业公司,并曾担负xxxx行业管理职能。公司主要经营xxxx等商品。注册资本xxx万元,注册地址xxx市xx路xx号,现有土地面积xxxm2(不含路幅用地),生产经营用建筑面积xxxxm2。企业正式职工xxx人,其中离休xxx人,退休xxx人,在职xxx人。另有退养xxx人员xx名。
鉴于历史原因,公司经批准一直执行事业工资制度。
过去由于公司体制陈旧,负债大,人员多,历史包袱较重;加上内部经营机制不活,主营业务滑坡,经营严重亏损,致使企业需靠其他业务收入和房屋租金收入来维持运行。
二、企业改制的指导思想、目的、条件及政策依据
1、改制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完成企业国有资产及职工全民身份的“两个置换”,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改制的目的:
通过企业改制,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组建的新公司奠定长远发展的基础。
a、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明晰产权,进行六项扣除,再以净资产扣减四项提留后的净值安置职工,如有剩余,由新公司股东以现金回购
b.新公司重新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对原公司职工按省、市有关文件,采取经济补偿方式,置换全民职工身份,解除职工对企业的依赖关系。新公司按理顺的劳动关系,重新与竞争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劳动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新型的劳动用工制度、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
c.扩大经营范围,增强新公司发展后劲。新公司继续坚持为“xxxx”的方向,利用原有的流通渠道、销售优势,开展以xxx经营生产为主的现代物流业务,同时盘活存量资产开展租赁、旅游服务。
3、企业改制具备的条件:
a.有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企业改制的积极支持,并给予充分的优惠政策,为改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b.企业有一个熟悉本企业情况、团结进取、勇于改革的领导班子和改制领导小组。
c.近年公司经营艰难,部分职工歇岗,多数职工都渴望尽快通过改制,走出困境。通过宣传学习,大家认识到:企业改制已势在必行。
4、企业改制的政策依据:
本企业改制按照xxx市(县)人民政府“xx办发[xxxxx]xx号”、xxx办发[xxxx]xx号、xx字[xxxx]xxx号文件及省、市一系列政策精神进行。
三、企业改制的范围和形式
本企业现有在职职工全部进行身份置换,解除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后,按政策实心人员分流。自愿出资组建成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在原公司净资产中按政策提留已离、退休人员的有关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审计及资产评估情况和处置办法
1、审计及资产评估情况:公司以xxxx年xx月xx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经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xxxx产评估事务所进行整体改制资产评估,[xx评报字(xxxx)xxx号]并经市国资委xx国资产字[xxxx]xx号核准:
企业总资产:xxxxx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xxxx万元)
总负债xxxxxx万元,净资产xxx万元
2、提留费用:
(1)请求政府特批提留的其他有关费用xxxx万元。
用于弥补职工身份置换标准xxxxx元/月与xxxx元/月之间差额xxx万元
用于弥补内退、协保人员社会保险及生活费与补偿金差额xxx万元
用于军转干部工资差额xxxxx万元
用于弥补医疗铺底及大病医疗xxx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原工伤保健费xx万
用于负担x名xxxxx人员生活费xxx万元、医药费xx万元/人xx万元;负担的x名遗属困难补助费xxx万元。
用于改制工作贡献奖励xx万元。
(2)根据xx政办发[xxxx]xx号文件规定:既提留改制成本费用附表一中离退休人员医疗、丧葬抚恤费等xxxx万元;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xxxx万元。附表二中其他费用xxx万元。三项合计xxx万元。
以上(1)、(2)项合计,企业改制总成本xxxxx万元。
3、改制成本
a.企业净资产xxxx万元。
b.土地使用权价值xxxx万元(不含路幅用地),作为改制资产可用于弥补(xxx估字(xxxx)第xxx号确认,并经国土局备
公司改制方案第2页
案);土地位置一处为位于xxx道xx号,一处为xx路xxx号,另一处为xx路xxx号。公司改制组建方案
xxx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为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构建企业利益的共同体,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公司法”规定组建。
一、新公司组建的可行性
1、政策支持。中央和省市都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市x局领导十分重视和关心公司未来的发展。
2、公司有一个团结协作、锐意改革的领导集体,有一支热爱公司、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大家通过改制,对入股组建新公司有强烈的愿望并充满期盼。
3、有原公司的场地、物资基础及无形资产。
4、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有一批商品供销的专业人才以及原已拥有的市场占有率。
二、新公司组建形式及股本设置
1、新公司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注册xx市xx路xx号
2、公司主营农业机械及其配件、旅游服务、农贸市场、物业租赁及管理,兼营五金机电、建材及农业新产品的开发。
3、公司总股本设置为人民币xx万元,全部为内部经营者员工股,按照“经营者持大股,职工自愿入股”的原则,其中:董事会成员持股51%,其他股东持股49%,每股股金为一元,每x万股以上成为一份股权。要求董事长持股不少于xx%,其他董事持股合计不少于xx%,一般股东持股额不高于49%,若少于49%,则由董事会成员认缴。
三、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26lt;公司法%26gt;规定确立法人治理结构,成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公司股东会
1、公司组建方式:采用发起人募集方式。发起人的范围:凡已办理身份转换,未办理内退、协保的xx公司职工均有资格成为发起人。以谁募集的股份最多,则由谁牵头。
2、发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的代理人,如果多人集体发起,每一发起人最多不能超过x名员工。公司员工委托他人发起,每人只能委托一次。
3、允许多起发起人内部竞争。每一发起人(含集体发起代理人)首募资金必须达到总股本的xx%,即xx万元,取得资格,并在组建阶段的限时内向局党组报名,经改制领导小组审查资格后,交纳五万元保证金到市xx局。中途无故退出或作弊违规者,扣罚保证金。
4、取得资格的发起人在公司符合股东条件的员工内组织募集,限按每人x万元,已参与或委托参与发起人的员工不能再募。最后以募集人数、资金最高量者(人数、资金分别按xx%、xx%计算总分)成为正式发起人。该团组人员所募资金转入股金,参募员工成为预股东。未能竞争成发起人的保证金及所募资金全部退还。所有人员可向正式发起人申请重新参股,直至股东人数满额为止。
5、发起人一经确定,市局和公司改制领导小组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积极支持发起人的工作。发起人(或发起代理人)自动进入公司董事、董事长的候选人。
6、股东人数: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规定,结合新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股东人数为49人,超过49人则采取委托入股的办法(委托入股按《xx公司委托入股办法》执行)。
7、发起人确定公司股东人选后,股东补齐股本金,召开首届股东大会,讨论通过董事会选举办法。
(二)董事会的选举办法
新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由董事xx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1、董事条件
(1)能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为人正派,事业心、责任心较强;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在公司以外不经营与公司相同类型的业务。
(3)董事会组成应充分体现团队整体优势,应考虑个人综合素质及文化、年龄、事业、经验等多种因素。
(4)身体健康。
2、确定董事候选人
股东按统一格式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足xx万元保证金的均可作为董事候选人。
3、选举办法
(1)董事候选人发表竞争演讲,解答股东关心的问题。
(2)由股东无记名投票产生。
(3)采取1股1票的表决形式,不准委托投票。
(4)董事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若出现票数相等,则在票数相等人员中进行补选。
(5)选票选举董事,人数超过x人的视为无效票。
(三)新公司首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办法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董事长条件
(1)宏观决策能力和领导指挥能力较强,具有控制复杂局面、驾驭风险的能力。
(2)政策素质高、政策性强。
(3)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在股东、董事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亲和力。
(5)社会资源比较充足,组织、协调能力强。
(6)身体健康。
2、董事长人数
新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公司改制组建方案第2页
,副董事长x人,在x名董事内产生。xx公司改制领导小组
xxxx年xx月xx日
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实施意见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实施意见,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xx〕x号)和《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xx人社秘〔xx〕xx号),现就我市化解行业过剩产能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的原则,更多运用市场办法,分类有序施策,通过鼓励企业挖潜消化、发放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内部退养分流、组织岗位对接就业、落实扶持政策创业、提供援助服务托底,稳妥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好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兜牢民生底线,扎实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企业挖潜消化。
1.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开展“双创”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支持企业根据职工(不含退养人员)安置工作需要组织职工开展转岗培训,企业自主制定职工转岗培训方案,报市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对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企业200—1300元/人的转岗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
(二)发放稳定岗位补贴。
1.支持企业通过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协商,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等,稳定现有岗位。(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2.对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的具体措施且承诺一年内不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根据申请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实施内部退养分流。
1.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退养人员在企业职工安置方案通过时一次性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2.对退养人员,免除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个人按规定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根据企业退养人数,失业保险基金在不超过市本级当年征收失业保险费50%限额内,按照当年我市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一次性增补企业稳岗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50元养老保险、60元医疗保险的标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四)组织岗位对接就业。
1.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全面了解拟分流职工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岗位需求等情况,举办专场招聘会,让职工获得更多的转岗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
2.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给予800元/人一次性求职补贴,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3.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职工和失业人员,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对就业困难人员到我市公共训练基地参加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10元生活费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4.支持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用人单位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所招录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领未领失业保险金的60%,给予用人单位不超过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5.组织转移就业。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未纳入财政全额供给补助范围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职工或失业人员转移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其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介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50元;对就业困难人员跨地区转移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职工一次性交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五)落实扶持政策创业。
1.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2.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或注册企业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3.鼓励失业人员创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为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和同期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新创办企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成功补贴5000元。以上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六)提供援助服务托底。
对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其实际缴纳的5项社会保险费(不含劳动者自己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2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6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化解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政策性强,要把职工安置工作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市政府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人社部门负责统筹我市职工安置工作,督促政策落实,开展工作调度。建立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发改、经信、财政、民政、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审核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协调处置突发问题。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
(二)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落实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应明确涉及职工情况、职工分流安置方式、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支付、偿还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职工安置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再就业等内容,按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并报市人社和财政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三)落实政策和资金保障。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和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企业职工、失业人员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中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四)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职工转岗安置或内部退养的,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职工在岗期间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妥善处理好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五)加强社会保障衔接。
1.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应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3.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要为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及档案转移接续手续,原企业及存档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未被其他单位招用的人员自愿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号)规定,妥善解决工伤人员的待遇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
(六)注重宣传引导。要重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等作用,深入宣传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引导分流安置职工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更好地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改革。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耐心细致解读政策,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文广新局)
本实施意见的各项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xx—xx年。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企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市场化、集约化经营,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国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采取多种改制形式,促使交通运输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完善试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以明晰产权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为目标。坚持改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结合,改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解决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妥善安置职工相结合。改制采取先易后难,条件成熟一家完成一家,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改制工作。
三、改制范围
交通系统国有企业,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县运输公司、县汽车轮渡公司三家企业。
四、改制形式
根据交通运输系统的企业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干部、职工意见,原则上将现有的国有资产从国有企业中逐步退出,实行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五、资产评估
1、资产清查。改制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彻底的盘点和核对,填写《资产清查明细表》和《财产损失核销申报表》,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会核。
2、资产评估。按县政府统一确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由县财政局指定县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会同国土资源、房管等有关部门对三家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确认,评估小组在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评估时,应考虑按固定资产的现行可变现市价标准进行操作。
3、改制企业的资产在城市规划红线内的,允许其剥离出来,剥离部分实行租赁使用,并按优惠政策收取资产占用费。
六、资产处置
1、改制企业在资产评估确认的基础上,经核销剥离,扣除抵扣因素后,优先由企业内部职工出资购买。内部职工不愿出资购买的,可向社会公开出售、拍卖。
2、职工购买国有资产以参股的方式入股的,对未一次性付清部分,要与国资部门办理质押手续,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
3、企业资产整体难以出售和拍卖的,可分块进行,未变卖的资产可作租赁处理,由县财政局委托企业主管部门代管。
4、对改制企业的债务债权财务状况,应进行审计。企业转制中清理出来的各种不良资产,包括未弥补亏损、盘亏、报废、坏帐、 住房周转金和应付福利费、应摊未摊及应提未提费用等,在改制时一次性处理。
5、各项财产损失由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的具体标准、条件、要求,逐项审核。列为待处理损失的,经确认和批准后,在企业净资产中扣除。
七、股权设置
1、改制企业产权买断后,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可以将安置费置换固定资产作为入股股金,股东置换资产股原则上不得抽走,可在内部转让,在改制企业中享有所有权,置换股股息可计入企业成本。
2、参股人员不愿出资配额的作自谋职业处理。
3、企业改制后,由改制企业统一向股东发放股权证,股权证分置换资产股和现金股两种,股东以股权证作为分红的依据。
4、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设置和管理,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在企业章程中予以明确,企业按《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予以实施管理。
八、职工安置
1、根据交通系统企业的实际,职工的安置按照"一企一策,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改制企业通过盘活资产,并以资产变现的资金作为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用。个别企业安置确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统筹考虑解决。
2、在职职工安置费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洞委发〔XX〕6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内一次性计发。
3、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补助费按年人均500元计提至75周岁(不足5年按5年计提);养老保险费按年人均XX元追缴五年;抚恤丧葬费人均按4000元计提,并一次性上缴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
4、离休干部特需经费等专项经费按温委办发〔XX〕18号文件规定,每人计提1XX元,并缴交给接收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单位。
5、享受荣誉津贴人员的荣誉补助费根据洞劳人薪〔1997〕14号文件规定,省级劳模按年人均600元,省级先进工作者按年人均360元计提至75周岁(不足5年的按5年计算)一次性计发。
6、因工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按洞委发〔XX〕6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因工伤致残等级在1-3级的人均计提10000元,4级的人均计提6000元,并一次性发给(已享受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工伤医疗补助的不再计发)。
7、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已列入社会统筹的,继续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按原渠道发放。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原由企业支付的,按照原发放标准,对不满18周岁的供养对象,一次性发到18周岁,对供养的其他直系亲属,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到20周岁;5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属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1万元。
8、领取安置费的职工,必须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分别办理失业登记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原有的养老保险年限可连续计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主管部门应将职工的个人档案移交到县就业管理机构,其养老保险费由个人自行缴纳。
9、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在银行开设个人帐户发放,企业补差部分予以取消。
10、原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和下岗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改制范围,其有关待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11、个别企业若改制条件尚未成熟,应将已变卖资产的资金缴存县财政专户,未变卖的房产租赁收入应存入银行作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用。
九、需解决的问题
1、企业内部职工60%以上出资购买国有企业资产,并一次性付清价款的,给予价格逐级优惠。购买资产200万元以下的优惠50%,200万元以上部分优惠10%。
2、企业改制在资产出售或转让时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企业,资产评估、转让,变更等所涉及的税费参照国企改制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要求将减免和退拨的资金用于职工的安置费用或偿还债务。
3、资产变卖转让的收入由财政局专户储存,主管部门应将资产变卖或转让的收入,在交通系统内部统筹使用。优先用于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偿还债务,剩余部分作为扶持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资金。
十、其它
1、交通运输系统的集体企业改制,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并将逐步过渡到行业管理,与交通局脱离隶属关系。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0〕5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30号)等精神,结合木双的实际情况,现制订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要内容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实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全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75%以上,力争达到80%,确保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二、安置任务与安置方式
(一)安置任务见附表:木双镇2010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表和木双镇直2010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分配表。
(二)安置方式:采取自谋职业为主,政府安排工作为辅方式进行。双向选择未被选用的城镇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动员自谋职业。
三、安置政策原则
(一)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和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改革的原则。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以及退役时父母已双亡的退伍义务兵是重点保障安置对象,实行政府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对城镇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
对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市直按桂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取中间数,即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为木双镇2010年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市统计局提供为16599元)的125%(20750元)发放;城镇复员士官按义务兵标准(20750元)为基数,从转为士官的第一年起,每年增发一个月平均工资收入(1384元);转业士官按175%(29050元)为基数,从转为士官的第一年起,每年增发一个月平均工资收入(1384元)。此外,未安排参加自治区专业技能培训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每人补助培训费500元。补助标准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30号)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将该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依法安置和安置任务坚持社会均衡负担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承担退役士兵安置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承担安置任务,不得出台有损城镇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歧视性政策文件,不得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以及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按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3%的比例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我市参照这个比例,仍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三)“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从农村参军的,应回农村,从城镇参军的仍回城镇,从工作单位或学校参军的,可以分别复工、复职、复学。
(四)继续实行双向选择的安置办法。单位根据需要选择人才,个人根据其才选择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根据今年的安置任务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制订各系统的接收安置计划,报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召开安置对象选择安置方式的动员会议,向安置对象公开安置计划和双向选择事项,并讲明安置的原则,引导安置对象理解安置工作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树立与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鼓励退役士兵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后自谋职业。
(三)开展“双向选择”。各系统单位根据下达的任务到安置办选择所需人才,安置对象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用人单位,双方选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报安置办办理有关手续。
(四)对在“双向选择”中未能被录用的,动员自谋职业。经反复动员仍然不同意自谋职业的,重点安置对象由政府进行指令性安置;其他对象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在剩余计划内调剂分配。
(五)今年10月底完成任务,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五、人员组成
组长:黎文军
副组长:谢家世、覃文华
组员:廖先捷、黎斌传
木双镇政府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企业解散职工安置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企业解散职工安置方案”专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