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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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北社乡地处平顺县西部台地,周边北依潞城,西邻郊区,西南与壶关结界。全乡辖25个行政村,36个自然庄,国土总面积102986亩,耕地面积27414亩,5081户,16085口人。其中:秦家后等7个村地处西岭沟两侧,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十年九旱,自然条件相当恶劣,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农民主要靠种植业、养殖业、劳务输出为生。

根据上级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充分调研,现申请秦家后等7个村,13个自然庄,117户,417口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具体情况如下:

一、迁出村的基本情况

北社乡共有秦家后等7个村涉及申请移民搬迁,其中秦家后(2个自然庄)整村搬迁42户,125人;西北坡村东头自然庄5户,25人;庄上村北岸自然庄22户,82人;牛家后村西麦、东边2个自然庄8户,38人;东河村新农村、常家后、南岸上、东河4个自然庄19户,71人;集林村后沟自然庄3户,13人;北社村西南沟自然庄18户,63人。

迁出原因:

通过对秦家后等7村的实地调查,实行易地搬迁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条件落后。欲搬迁的村民中有117户地处残垣沟壑区,居住地方坡陡、路窄、弯多,天晴尘土飞扬,下雨道路泥泞,大中型货车无法进入村内,造成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农产品运销难,群众出行难,与外界的经济往来和信息沟通严重滞后。

2、吃水困难。由于地域偏僻,村民们吃水条件十分恶劣,大部分村民吃水仍靠降水,遇到天气干旱经常缺水,且水源较差,安全用水无保障。

3、居住条件简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需搬迁群众大多住在六七十年代土窑洞或土坯房中,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群众房屋存在窑洞裂缝,房顶梁、掾朽烂,墙体掉土,时常漏雨。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4、上学就医难,通讯网络难以覆盖。所搬迁7个村中距周边学校都在3公里以上,远的在6公里以上,孩子上学困难,致使个别孩子因故辍学。大部分另迁他处觅学。在医疗方面,群众看病很不方便,缺医少药,有些病常常被耽误,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增加了群众负担,群众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另外,文化生活落后,电视、电话等通讯覆盖不到,与外界沟通困难,而且缺少了解农业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的渠道,导致观念陈旧,农业生产方式单一,经济文化十分落后。

二、迁入地的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和实际状况,通过多次会议,集中群众意见,对我乡秦家后等7个村117户417口人实行易地搬迁,选择移民新区具有如下有利条件。

1、北社村移民新区

(1)地理位置。北社村新区位于北社村北楼后。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规划功能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符合入迁条件。

(2)建筑规模及占地。该安置点共规划117户417口人,占地33774.62平方米(50.66亩),能容纳移民搬迁户。

(3)迁建新区的有利条件

北社村是乡政府所在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①交通条件优越,省道李东线和县道成小线穿村而过,群众出行及交通运输条件十分便利。

②水电通讯设施功能齐全。该村现有5000立方米蓄水池2座,水源来自平顺集中供水工程,可满足4000人正常用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供电方面,本村现有500KVA变压器2台,100KVA变压器3台,可保证5000人日常用电。通讯方面,拥有移动、网通、联通基站各一户,有线电视2000年开通使用。完全可以满足移居之用。

③教育医疗资源配置合理。本村现有集水、电、暖于一体的中学一所,住宿制小学一所。可容纳1000名学生就读。图书室、仪器室、操场、食堂、宿舍、电教设备等教学设施齐全。2011年新建高标准,总面积1775.32平方米卫生院一所和村级卫生所一处,有医护人员14人,床位30张,配有B超、心电图、透视、胃镜、化验等医疗设施,为方便群众就医提供保障。

④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北社乡是文化大乡,村内文化活动场所和科技文化阅览室可以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建设规模内容和资金来源

1、建设规模内容

移民建设项目工程总占地33774.62平方米(50.66亩)。其中,移民搬迁户房屋及院落建筑面积40.66亩,巷道硬化、绿化、自来水管网、农电线路等公共设施占地10亩,房屋建设标准分为2种户型。具体如下:

(1)住宅工程:

①建设74套三间两层移民住房,每户占地面积168平方米,居舍建设面积95平方米。大门、厕所及院落73平方米。

②建设一栋五层单元楼44户,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楼房占地面积1060平方米,院落面积1060平方米。

(2)街道工程:

硬化主巷道250米,宽5米;支巷道180米,宽4米;硬化面积1970平方米。

(3)供水工程:

供水主管道采用50pE塑料管,支管道采用40pE、25pE塑料管,每户安装立管龙头及水表。共安装供水管道5680米,水表井51个。

(4)配电工程:

架设高压变压器1台,低压输电线路及入户线路5680米,配套入户电力器材118套。

(5)村内绿化:

小区四周种树绿化671米,小公园绿化面积672平方米。

(6)场地平整:

由于现有宅基地参差不齐,需重新进行场地平整。共动用土石方10000立方米。

(7)地上休闲活动场,地下停车场,占地1512平方米。

2、资金来源

(1)投资预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256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47.8万元,其他费用15万元,具体各项工程投资如下:

①住宅工程:74户三间两层楼房,投资1480万元,平均每户投资20万元;

②五层单元楼房44户,投资812万元,平均每户投资18万元;

③街道工程:硬化1970平方米,每平方米120元,需投资23.64万元;

④供水工程:5680米,每米45元,需投资25.56万元;

⑤高低电输配电工程:5680米,电力器材配套118套,需投资95万元;

⑥绿化工程:四周绿化641米,绿化小公园672平方米,需投资20万元;

⑦场地平整动用土石方10000立方米,每立方米16元,需投资16万元;

⑧地上休闲活动场,地下停车场1512平方米,每平方米500元,需投资75.6万元;

⑨其他费用15万元。

我们通过申请国家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和省、市配套资金外,移民住房建设资金不足部分主要由群众自筹,自筹方式是:一是个人少量积蓄;二是农村信用社小额支农贷款;三是亲戚朋友资助和个人与村民相互投工投劳。


方案二: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宁县新庄镇颉家村地处董志塬南端,距县城45公里,镇内自然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区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全镇还有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生活在缺水、少电、无路、信息闭塞,基础设施极端落后,经济发展缓慢,自然条件极差的沟、湾、梁、峁、掌等地方。这些区域是干旱山区,也是贫困区,这些地区的群众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限制下,难以摆脱贫困,为了彻底改变他们的居住生存环境,必须下决心实施以工代赈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这对改变生存条件,稳保扶贫成果,促进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建设,改变生态环境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提高人口素质,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召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扶贫治本之举措。XXXX

二、项目概况

新庄镇位于宁县西南部董志塬南端,东涉马莲河,与中村分界,西南至泾河之滨,与陕西省长武县、宁县长庆桥镇毗邻,北靠太昌乡。海拔高度8961213米,相对高差3170米。北纬3520,东经10748。年降雨量500600MM,平均气温8.7℃,光照时数2365.7小时,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全镇共辖24个行政村,140个村民小组,8616户,总人口36094人,其中农业人口35146人,非农业人口948人,人口窑度每平方公里282人,钱镇总土地面积1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2567亩。

㈡社会经济状况

据统计资料提供,2004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064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6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16元。粮食总产量14200吨,人均粮食产量XX公斤。全镇通电户数户,街区及13个村通上了自来水,自来水受益农户2975户,受益人口13388人。镇村道路总长52公里,柏油公路8.6公里,砂石路面67.5公里,全镇村村通车、通邮。7个行政村通上了有线电话,全镇固定电话装机量达到758门,建有3个移动通讯基站。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1、搬迁原因

迁出区自然村均处于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山区,居民基本上都生活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沟、湾、梁、峁、掌等不利于人群生存的地形地貌上。农户居住极其分散偏僻,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经济收入低,极端贫穷,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方式落后,人口素质普遍低,且呈下降趋势,居住条件落后等。总之,干旱缺水,无电无路,停息闭塞,上学困难,就医看病难,这些因素是我镇贫困移民搬迁的主要原因。

2、迁出方式

新庄镇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迁出区不留一人一户,使迁出区域能够封山禁牧,植树造林,迅速恢复生态植被。

3、搬迁人员

20XX年计划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其中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搬迁人员中老年人XX人,儿童XX人,劳动力XX人。搬迁人员花名册见附表。

㈠安置区基本情况

两个安置区共有土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有撂荒地XXXX亩,复垦土地XX亩。

安置区选择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耕作条件好,政治、经济、文化发达区域,学校、医院均有,电视、电话畅通,附爱吃有公路主干线通过,地下水资源能够保证人畜饮水,电力设施齐全,附近有砖瓦厂,水泥预制厂和养殖场,能够使一部分群众就近做工和进行家庭养殖。也可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接收区大量的可复垦利用土地,人均产粮XX公斤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XX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XXXX元以上。

西南门村安置区。是镇政府所在地,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早青公路经过之地,全村有XX户,XX口人,当地人均耕地XX亩,农民人均纯收入XX元,可为搬迁农户提供土地XX亩。周围水电路公用设施齐全,群众基础好,可为移民提供土地XX亩。

四、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为:一年搬迁建家园,两年定居抓收入,三年脱贫又致富。

1、基础设施面。项目实施后,搬迁移民户均拥有占地亩,居住面积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XX平方米的住宅一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

2、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增加校舍面积XX平方米,改造校舍XX平方米,新建卫生所两年,配备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证迁入农户的子女当年就可以入学教育,群众能够得到医疗保健服务。

3、经济目标:迁入农户13年人均纯收入达到XX元,人均产粮量达到XX公斤以上。

五、建设方案

㈠人员搬迁方案

20XX年计划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具体是西南门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颉家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

㈡安置区建设内容及方案

1、土地开发方案

为了解决迁入区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有保障条件,两个安置点共提供可开发利用土地XX亩,土方量为XX立方米。主要是复垦旧庄基和平整撂荒地,其中西南门村XX组提供开发利用土地XX亩。

2、供电

为了解决群众照明问题,需对迁入村安装30KV配变2台,10KV线路XX公里,0.4KV线路XX公里,户表工程XX户。

3、道路

计划修建农一级及住宅区道路XX公里,其中西南门安置点XX公里,颉家安置点XX公里。

4、人畜饮水工程

建人畜饮水2处,新打机井1眼,16米30立方米水塔1座及配套设施;建供水房间,检修井XX个,铺设供水管线XX米。

5、卫生所

为了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医疗保健需要,计划新建村级医疗卫生所两年,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每个安置点建设砖混结构瓦房XX平方米,分别设置门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

6、学校

为了使搬迁农户的子女能及时上学,按需要为两个安置点扩建校舍XX平方米,维修改造旧校舍XX平方米,购置桌椅XX台套。

㈦住宅

通过开发废弃庄基和撂荒地为移民提供农宅基地XX亩,修建占地XX亩的农户住宅XX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修建围墙XX米,并修建大门、厕所、猪圈等。

8、新建XX村村部,建筑面积XX平方米,为砖混结构瓦房。

六、投资概算

㈠投资概算依据

1、《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概算定额》(1996年);

2、《甘肃省建筑工程基价定额》(2000年)居民建筑,水利、交通农电、卫生、教育等有关规定和定额,结合以工代赈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㈡投资概算

宁县20XX年共建立两个移民点,搬迁移民XX户,概算共需资金XX万元,人均XX元。其中:基本农田开发XX万元;生产基础设施XX万元;公共基础设施XX万元;建房XX万元;第一生产力补助XX万元;搬迁费XX万元;人员培训费XX万元,;勘察设计费XX万元;项目管理费XX万元(详见概算附表)。

㈢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来源为:需国家投资XXXX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XXXX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农田水利、道路等方面建设;预算内专项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卫生所、学校、农电线路等方面建设补助;市级财政配套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生活补助及农民培训等方面建设补助;地方政府及群众自筹XX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建房。


方案三: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及农民工公寓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搬迁安置总体情况

(一)搬迁安置范围及对象

金城江区、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等10个县(区),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下,而且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或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人口,以及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农村人口。

(二)搬迁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以县为基本实施单位,实施县内或乡镇范围的搬迁工程,并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依托县域经济的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按无土安置的模式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一是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进行搬迁安置;二是依托小城镇发展,结合乡镇扩容的需求进行搬迁安置;三是把居住环境分散、生态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状况较差的农村人口搬迁安置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

(三)搬迁安置任务

2012-2020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约3.3万户15万人,同时吸引部分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农村人口搬迁到乡镇、县城或项目园区周边,涉及总人口预计达6万户30万人。十二五期间(2012-2015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7208户81450人。其中:

2012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5577户26140人;

2013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4338户20451人;

2014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88户17744人;

2015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05户17115人。

(四)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2012-2015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需要进行住房及附属设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土地开发和调整、水利渠道、入户沼气池及通电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20亿元左右。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计划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五部分筹措。

二、各县(区)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一)金城江区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579户2456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258户1106人;

2013年搬迁安置122户557人;

2014年搬迁安置104户411人;

2015年搬迁安置95户382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房屋建设:2012-2015年共需搬迁579户2456人,按照户均120m2的标准计算,以砖混结构为主,共需建房69480m2。

人畜饮水:安置区要达到农村安全饮水的标准,概算共需新建人畜饮水45处,其中蓄水池830m3,输供水管道47.34公里。

道路建设:新建泥结碎石乡村公路18.8Km,按四级下限路面设计;安置点的屯内道路硬化46666平方米。

沼气池:为解决搬迁贫困户的生活能源问题,结合条件适宜与群众需要,共需新建沼气池249座。

通电工程:400V低压输电线路架设30.5公里。

由于金城江区实施的都是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采取的是屯内安置方式,可以利用原来的公共基础设施,不需要配套建设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3、资金筹措

(1)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124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560万元,占12.5%;地方配套投资352万元,占2.8%;整合其它资金及搬迁群众自筹资金10540万元,占84.7%。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二)环江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985户4324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235户1024人;

2013年搬迁安置275户1200人;

2014年搬迁安置250户11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25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07250平方米;农田水利设施42公里;修建通村公路46公里;卫生院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8600平方米;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生态建设项目。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环江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015万元,整合中央相关支农投资1200万元,中央扶贫资金860万,地方政府投资48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14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罗城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77户16988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1277户5788人;

2013年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

2014年搬迁安置800户40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600户27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面积145600m2,其中住房建设面积89600m2,附属设施建设面积56000m2。

改扩建农村公路94km;新建人饮工程25处数,解决移民饮水人口1120户4790人。

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1300亩,中低产田改造1000亩,修建渠道67km,田坎硬化等工程,开发和调整农田面积500亩。

新建沼气池800个,容积6400m3。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00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2000万元,国家、自治区财政扶贫配套资金50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四)巴马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972户9492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863户4366人;

2013年搬迁安置429户1945人;

2014年搬迁安置322户1466人;

2015年搬迁安置358户1715人。

2、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设置39个安置点,在安置点计划新建住房109980平方米、畜舍9165平方米,新建渠道49公里,新建蓄水池40座25140立方米、配套输水管93.7公里,新建公路65.2公里,硬化街道27495平方米、排水沟12831米。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补助9000万元,地方配套1000万元,群众自筹10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五)凤山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520户7801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332户1658人;

2013年搬迁安置413户2139人;

2014年搬迁安置330户1707人;

2015年搬迁安置445户2297人。

2、主要建设内容

住房建设116960平方米,改扩建安置点公路90公里,人畜饮水工程6处350立方米,架设输电线路120公里,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879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补助4748万元,地方配套76万元,群众自筹397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六)都安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600户8000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850户4250人;

2013年搬迁安置350户1750人;

2014年搬迁安置200户10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00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土地调整1419亩,建设基本农田1419亩,新建四级路17公里,屯级路31公里,人饮工程15处,架高低压线路39.5公里,安装变压器15台,建水利渠道30公里,学校15000m2,卫生室3000m2,安置点办公室3000m2,附属设施建设141500m2,民房建设267000m2。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计划总投资:22711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试点资金16378万元,地方配套1136万元,群众自筹5197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十二五期间重点打造全国性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一)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整理形成地域上连片的安置区用地,借助毗邻县城的区位特点,重点在大化县、罗城县、巴马县开展具备居住、商业、文化等功能的新城建设。

1、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

(1)建设目标

根据新形势下政策法规的约束和对城市建设发展思路的要求,大化县立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综合开发的高度,决定依托城镇化发展,打造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使之成为一个具备全国性示范的、集居住、商业、旅游于一体的新城区。规划总面积为2300亩,其中第一期600亩,第二期规划面积约1700亩。计划搬迁安置1800户约8988人。

(2)建设内容

开发和调整土地2300亩;建设沼气池1500座;安置点场地平整553200立方米;住房建设2700套,215600平方米;变压器146台;供电线路架设92公里;安置点道路建设60公里;街道硬化70800平方米;挡土墙9800立方米;人饮工程30处;供水管路92公里;牲畜饲养基础设施建设18000平方米;饲养牲畜4500头;排洪沟130米、排水沟12980米;卫生室、文化室1750平方米;街道绿化等其他附属设施。

(3)进度安排

2012-2015年,进行一期工程公开招投标,由具备资质和实力的开发商(承建单位)整体开发建设,开发商按照三种不同户型和面积向政府提供1100套房屋和22000M2的商业面积。政府将1100套房和22000M2商业面积提供给搬迁农户后,所得资金除了按国家规定给易地搬迁农户建房补助之外,其余全部投入一期规划的三通一平、小区硬化绿化美化及生活设施建设和二期扩大1700亩土地征收及其基础设施建设。

(4)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6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6000万元;申请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600万元,群众自筹28400万元。

2、罗城县易地搬迁农民创业园

(1)建设目标

罗城县将依托城镇化发展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工程建设,以连片集中开发方式,重点在县城区建设安置点。罗城县计划在县城西面、成龙湖以北一带开发建设新城区,在新城区建设打造农民创业园。根据新城区总体规划初步方案,规划总面积约3600亩,规划区内把商贸、文化、医疗、托幼、旅游等产业集中于一体,打造仫佬民族文化新城,把县城行政中心向新区转移。新城区规模可容纳约8000户36000人口,以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完善新城区功能设施,计划在新城区内建设公务员居住小区、事业单位人员居住小区、农民进城易地安置(农民创业园)小区(包括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商贸区、现代服务产业区和行政文化区等。

在十二五期间搬迁安置1500户约7500人,至2020年搬迁安置到2500户12000人,农民搬迁进城安置人口比例占新城区总容纳人口的33.3%。另外,建设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2013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300户1200人,平均每年安置100户400人左右。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在县城新区建设农民创业园计划搬迁安置1500户约7500人,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22013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3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二阶段20132014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4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三阶段20142015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四阶段20162020年计划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以乡镇城镇化发展为依托,在小城镇发展比较规模的乡镇建设易地扶贫安置点进行相对集中安置。

(2)建设内容

建房用地160亩;新建农民创业园小高层住房1200套;新建民族特色的独立户型住房300套;利用小高层住房底层建设市场4000m2;建设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社区办公场所和文体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卫生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供电、广播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小区环境绿化、路灯安装等工程建设;平整场地等。

(3)进度安排

第一期工程:安置500户住房争取在2012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其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也要相继开工建设,于2013年底前完成。第一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3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二期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在2013年10月前完成,2013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至2014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建设500户农民进入创业园的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4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三期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在2014年10月前完成,2014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至2015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建设500户农民进入创业园的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四期工程:将在2016年后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4)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7020万元,其中:十二五期间3期工程搬迁安置1500户投资25470万元,20132015年建设农民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投资1550万元,20162020年第四期工程搬迁安置1000户投资2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拟通过争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争取国家农民工公共租赁房补助资金、争取自治区农民工公共租赁房配套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群众自筹等部分筹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县(区)要成立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区)长担任,成员由县(区)政府办、发展和改革、扶贫、财政、交通、建设、水利、国土资源、公安、供电、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民政、教育、卫生、调处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

(二)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县(区)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科学、合理、切实地制定好本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列入各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抓实抓好。

(四)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经费较少、建设用地成本较高、就业发展较为困难等实际问题,计划从2012年起,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可致富的目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商衔接,进一步加大涉农政策和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石漠化治理资金、水利建设资金、文化建设资金等整合起来,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易地扶贫、产业扶贫、文化扶贫、生态扶贫等多形式扶贫有机融合的强大合力,着力打造发改部门开展扶贫工作的示范工程与亮点。

(五)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1、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各项建设工程的定型设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派干部和技术员指导、监督工程施工,技术员要包干负责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和投资控制。县(区)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项目进度,不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同时,加强技术培训和施工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强化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封闭运行。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报账制,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人负责,封闭运行。

(六)促进后续产业发展

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派干部和技术员到各个安置点指导后续产业发展,在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各安置点按照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生产指导方针,因地制宜,抓好产业开发,发展生产,人均耕地面积不多的安置点要注重发展有特色、见效快的项目,并注重发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离城镇、县城较近的安置点,要充分发挥依托城镇交通便利、人流、物流集中、商贸发达的优势,积极发展商业、饮食业及就近务工,加快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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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三五”移民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我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项目所在乡镇的情况

**镇地处**县北部,位于东经102°38′~102°46′,北纬28°59′~29°04′,**河中游,东与**乡、**乡接壤,南连新**镇,西邻**乡,北接**乡。辖22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80个村民小组,5591户,20871人,其中农业人口18995人。镇人民政府驻**村,距**县城10.2千米。

境内西、南、北高,逐渐向中部**地区和东部倾斜,属山丘沟坝。地形以山地为主,是典型山区。最高海拔2700米,最低海拔1100米。东西最大距离11.7千米,南北最大距离9.5千米,总面积54.54平方千米,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67人。拥有耕地面积1.7万亩,人均耕地0.85亩。可利用草地面积1.65万亩,林地面积2.85万亩,农林业资源丰富。2014年识别贫困村19个,贫困户有1089户,贫困人口3975人。2014年减贫61户229人,2015年减贫184户665人,20**年计划脱贫57户258人。20**年全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

(二)项目村情况

1、**村

**村,位于**县**镇东南部,紧邻**公路,距县城8公里,距镇政府5公里,平均海拔1370米,是典型的**区行政村,属汉居区。全村辖3个村民小组,全村总户数共208户、819人,劳动力430人。幅员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08亩,林地面积224.9亩。1、3组交通相对便利; 2组除22户移民搬迁外其余55户通碎石路面,交通运输条件较差。精准识别贫困建卡户37户、141人,贫困面达17.21%。2015年脱贫10户37人。20**年计划脱贫27户104人,是20**年脱贫村。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1户36人。

2、**村

**村位于**县**镇东南部,**公路路(**—**)沿线区域,距县城2.5公里,平均海拔**50米,是典型的**区行政村,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外出务工为主要经济来源。全村幅员面积1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785亩。辖5个生产组,全村总户数共387户、1782人,属于彝汉杂居村,以汉族为主。全村有劳动力760人,常年在外务工约150人。2014年底全村人均纯收入3450元,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2350元。精准识别建卡贫困户86户、356人。2015年脱贫18户78人,20**年计划脱贫20户100人。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户81人。

3、**村

**村地处**镇政府驻地以北约1公里,全村3个村民小组,村民244户,1073人。耕地面积425亩,有荒山、荒地近2000亩。劳动力488人。精准识别建卡贫困户41户、105人。2015年减贫6户23人,20**年计划脱贫10户50人。20**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户5人。

(三)项目区(点)建设条件

项目区通水、通电、通路、原材料运输存在二次转运,**村属亚热带季风型气候,雨热同季,干湿季节分明,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年平均气温17.9℃,年降雨量940毫米。年平均日照**5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860毫米,是典型的农业气候。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州、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要求,以尊重贫困群众主体权力、农民自身性脱贫能力和农民脱贫致富为主要任务,以群众认同度、参与度、满意度为基本评判标准,以易地扶贫搬迁为基本手段,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通过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切实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县生存环境、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处理好群众自愿搬迁与政府组织领导的关系,自始至终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思想动员工作,严禁强迫命令,坚决避免搬迁过程中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搬迁。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3、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县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自然环境恶劣深度贫困的贫困群众。

4、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宜农则农,宜工则工,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县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5、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对迁入地的基本农田、水利、交通、电力、通讯、教育、卫生、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全面建设,彻底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6、合力攻坚,政策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户籍、土地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复杂。广泛动员,合力攻坚,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攻坚战。在做好各单项工程建设外,要在群众安置、土地调整、财产债务清理、税务等方面统筹安排,结合县定优惠政策,减轻搬迁贫困群众负担,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选择和确定

1、20**年**镇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村11户36人、**村**户81人,**村1户5人),属于**镇20**年57户258人脱贫贫困建卡户范围。

2、此28建卡户的住房地处**地带至**去,地理位置偏僻,山高坡陡,存在一定程度的地质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很不便利,生产生活条件差。该处村民原有住房基本都属于上世纪三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土墙房、石板房或无抗震设防的低标号水泥砖房,无法经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属继续搬迁农户。

3、搬迁对象的确定通过群众自愿申报、村组摸排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报送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工作局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化信息局审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可以将地处地质灾害的群众进行安全搬迁,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其脱贫解困打下必备的基础。

四、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20**年**镇镇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村11户36人、**村**户81人,**村1户5人),属于**镇20**年57户258人脱贫贫困建卡户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扶贫移民局系统上报数据,新增加人口不予纳入)。

2、搬迁采取本村内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包括插花安置和投亲靠友安置等)。其中集中安置8户23人,分散安置20户99人(含异地购房1户4人),安置地以地质稳固、尽量靠近公路沿线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为优先,迁入地块由搬迁农户自行协调。

3、对8户集中安置点实施对应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道路硬化建设0.2千米(需资金10万元);铺设饮水管道设施0.7千米(需资金3.5万元);电网建设0.7千米(需资金3.5万元);活动坝子200平方米(需资金18万元);宅基地复垦1.27亩(需资金0.254万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初步估算需资金35.254万元。

五、 安置方式、建房标准及建设任务

(一)安置方式

**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28户122人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其中,8户23人在**村2组“朱家田”集中安置;20户99人分散安置(其中**村“**”在县内异地购房1户4人,彭全1户2人在**乡投亲靠友异地建房;其余18户,93人在本村本组安全聚居点附近自行协调土地、统规自建)。

1、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具体为:户均人口6人(不含)以下的,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户均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户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搬迁户每户可配套建设不超过30平方米的附属设施。

2、对鳏、寡、孤、独、残、“五保”等无建房能力的贫困户,愿意在本村建房,在本人同意且签署委托协议的情况下,在土地自行协调、“建卡户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和资金允许的条件下由镇政府协调安排、村委会组织实施该户住房建设。对特殊情况不适合建房的,由镇政府统筹采取建集体公租房、廉租房等多种方式,保障特困户的基本住房需求。

3、异地购房,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助。

(二)建房标准

1、实行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在土地自行协调的情况下,允许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但最大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含现建和将来待扩建面积),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现建住房人均不得超出25平方米(附属设施不得超出30平方米),6人以上(含6人)不得超出150平方米(含附属设施)。

2、新建设住房要充分考虑防震抗灾因素,按照8级抗震设防要求,充分利用地方材料,结合辅助用房及院墙,形成错落有致的建筑整体,因地制宜地选择全框架结构、半框架结构、砖混结构、轻钢结构等进行建设。具体建设按县规建、质监、防震减灾等部门的行业标准执行。

(三)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镇28户122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安置地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彻底改善搬迁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与生态保护、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搬迁群众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明显增加,促进社会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迁出地建设

**镇3个村28户122人搬迁户的迁出地均采取宅基地复耕的方式,恢复该出农作物种植,允许栽种核桃等经济林果木。

七、 已自主搬迁对象识别

按“**发改经信发[20**]20号”文件规定,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自主嵌入我州17县市的,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自主搬迁人员,识别为已自主搬迁对象:

(1)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且人均有0.5亩以上耕地的人员;

(2)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且长期租用一定耕地的人员;

(3)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或长期租住),无耕地但有固定就业渠道的人员。鼓励由州内向州外投亲靠友自主搬迁,并给与适当奖励。

八、 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 资金来源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和群众自筹等组成。

(二) 补助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给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我县实行差异化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县内新建住房的,按建房成本的95%进行补助;到县外购买、新建住房及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的,按迁出地平均建房成本的90%进行补助;县内购买商品房的,按迁出地平均建房成本的85%进行补助;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自主迁入**州17县州的建卡贫困户,且被迁出地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按“今年(20**年)**新寨村条件较好类新建和维修加固”标准进行补助(即新建补助4万元,维修加固2万元)。

2、县外分散安置的,需选择具备“村七有”条件的村作为安置地,提供当地接收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明;安置方式选择进城购买商品房的需要提供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购房协议方可享受补助资金。无法提供房屋权属证的,需提供买卖双方户主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公证的购房协议。

3、**县农村住房平均建设成本为1200元/平方米(包括材料费和运费),搬迁群众要以投工投劳形式参与住房建设。

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部分,按县级相关部门会同镇、村实地勘察、测量、设计执行。

(三)支付方式

住房建设补助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和基建拨款程序进行,采用“四四二”原则进行发放,即开工建设时,发放补助资金的40%;工程完工量达到总工程量的60%时,经验收合格的,支付补助资金的40%;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竣工,并完成原有住房拆除经验收合格,并完成原有宅基地复垦的,支付补助资金的20%。

住房建设补助资金采取“一卡通”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一律不得发放现金。

九、后续产业发展及配套政策

**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后产业发展及配套政策,原则上按照《**镇**村产业扶贫项目规划方案》相关政策与**村20**年有脱贫任务精准建卡户同步执行。

十、建设工期、进度安排

(一)实施期:

1、地质勘察(20**年8月18—8月25日)。由镇、村、户3级,紧密配合国土和城建部门完成。

2、设计及户型选择(20**年8月18—8月25日),有镇、村根据县城建局提供的户型设计图,指导群众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户型。

3、所有建房户20**年8月26日—20**年11月15日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

(1)场地平整(8月26日至8月25日)

(2)基础开挖(8月29日至9月1日)

(3)基础浇筑(9月1日至9月15日)

(4)一层墙体(含构造柱)(9月**日至9月30日)

(5)一层面板(含屋顶)(10月1日至10月15日)

(6)二层墙体(10月**日至10月31日)

(7)二层面板(含屋顶)(11月1日至11月15日)

4、院坝附属设施建设、水电安装及内外装修(11月**日至11月30日)

5、竣工验收并完善竣工决算(12月1日至12月15日)

6、集中建设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部分,根据县发改、城建、国土、扶贫部门的设计,按设计规划和工程具体规定组织实施完成。

(二)实施进度安排

1、20**年8月25日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20**年8月31日前全面启动实施。

3、20**年12月底按项目建设方案,对住房建设进行检查验收,确保12月31日前群众能够顺利入住。2017年3月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对整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总结。

十一、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

(1)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扶贫专干)、**(会计)、**(国土员)、**(**村支部代理书记)、**(**村村支部书记)、**(**村支部书记)的**镇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监督和管理,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监管好项目资金的使用。

(2)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长为副组长,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农户住房建设质量监督。

2、组建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采取民族集中方式开展工作,议定事项须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批准后实行,主要负责项目建设协调、管理等工作

业主委员会组成:业主委员会由村支部书记1名,第一书记1人,村委会主任1名、村文书1名,所在组组长1名、村民代表3—5人组长、委员会人数为7-9人。

业主委员会公章由所在村村委会公章代替,不单独刻公章。

3、组建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在乡镇党委,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全镇异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监督工作。

监督委员会组成:**(镇党委书记),**(镇长)、陈婧(镇纪委书记),村民代表(3—5名)

4、村民代表推荐程序:

(1)召开村民大会采取投票方式推荐村民代表;

(2)村民代表必须为易地移民搬迁户人员。

(二)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工程建设及施工队伍确定

1、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的房屋建设,参照**县城建局制定的《**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型设计图集》对应的人数和建设标准设计图实施建设。

2、集中安置点或者村民要求统一招标建设的村组,由业主委员会依照《**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施工企业确定方案》,选择“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建设。

(三)财务管理

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的进度支付项目的资金,必须先由建设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审核,报**县发改局审批后才能拨付。工程竣工结算必须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和**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审查。

(三)质量管理

**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全程监督和阶段性检查,**村村民委员会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农户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监督检查。同时聘请有较高素质的老干部、党员加强监督督查。

(四)档案资料管理

由扶贫专干**负责本项目材料的管理,本项目资料的归档应依据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所有资料乡村实行专卷管理。

(五)项目后期管理

项目建成后,由建设农户自行管理,与项目建设乡镇党政和村委员会签订责任书,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负责监督合理利用。

十二、效益分析

(一) 社会效益

1、**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及住房建设,有助于切实改变涉建群众因地质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造成的居住困难,可有效避免群众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

2、迁出地实行复耕后,通过引导栽种经济林木,有利于当地水土保持和环境绿化。

(二)经济效益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可以对地处地质灾害的11户36人进行安全搬迁,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其脱贫解困打下必备的基础。群众搬迁后,生产条件提高,有利于发展蔬菜、经果林等种植项目,可望每年促进增加收入3000.00—5000.00元。

十三、结论

**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切实改变涉建群众因地质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造成的居住困难,可有效避免群众受地质灾害及烈度较大的地震波及。,脱易地扶贫搬迁,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涉迁群众生产条件提高,有利于其发展蔬菜、经果林等种植项目,对其脱贫解困和提高幸福指数可起到关键性作用。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05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05年11月-2016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16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元月十八日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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