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幸福工程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20**年,全乡民生幸福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围绕“适应新常态、迈上新台阶、建设新**”主题,坚持“普惠性、急需性、民生性”的原则,继续发挥好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保基础、兜底线的作用,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终生教育体系,推进健康**建设,提升社会保障效果,打造宜居秀美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统筹各项民生事业,继续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建设,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以上,培训人数不少于600人次。确保新增就业人数不少于25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不少于350人,努力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100%(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协办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民族中专)。新增设施种植业面积300亩、设施渔业面积600亩。创成稻麦高产示范方8个。争创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20%。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通道。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确保村级经营性收入年增8%以上(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认真做好帮村扶户的相关调查、推进工作,完成20**年帮村扶户任务(牵头单位:农经站;协办单位:扶贫协会)。努力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牵头单位:农经站;协办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完成当年村级实事办理任务,乡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进行补贴(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协办单位:财政所)。
二、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进一步巩固完善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培训网络,确保从业人员培训率达60%,职工受教育年限达11.5(牵头单位:民族中专;协办单位:社区教育中心)。争创省特色职业学校,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责任单位:民族中专)。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着力抓好回民实验小学功能室综合楼和民族初中操场看台、楼间绿化、食堂改造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教育中心校)。推进电线电缆实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民族中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活动不少于10次(责任单位:教育中心校)。确保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8%以上(责任单位:教育中心校)。提高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标准,对考入全国排名前十位高校的、高考总分第一的和本一以上的学生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学金5000元、5000元、2000元;对**籍和原**籍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后的人员乡财政分别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000元、3000元、4000元;对低保户子女考上大专、本科及以上的,乡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助学金1000元、3000元;对考取大专、本科及以上的残疾学生,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元、2000元(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协办单位:财政所、教育中心校、民族中专)。
三、进一步推进健康**建设
提升改造1个薄弱卫生室。开展覆盖全乡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组建3个健康团队进行巡回医疗,每队每月4次到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特需服务;完成3000人65岁及以上人群免费健康体检目标,确保体检率达80%以上。新建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为全乡儿童提供标准化预防接种(责任单位:卫生院)。确保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参保率98%以上,重点优抚对象由乡财政负担,申报批准的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市、乡财政负担,未申报批准的由乡、村(社区)负担(牵头单位:卫生院;协办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村、社区)。继续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对当年“计生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慰问金3000元,对70周岁内的农村独生女父母继续加发每人200元的奖励金,对20**年1月1日前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发放20元/人年奖励金(责任单位:计生办)。壮大“红围巾”志愿者队伍,使志愿者人数达87人,推进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养老帮扶(牵头单位:计生办;协办单位:妇联)。落实22户39人失独户老人家庭医生(牵头单位:计生办;协办单位:卫生院)。继续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免费生殖道感染检查2700人次,两癌筛查700人次(牵头单位:计生办;协办单位:卫生院)。加强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每人救助3000-5000元(责任单位:妇联)。
四、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效果
进一步完善“惠民十金”发放机制,实施好全乡急难家庭生活救助暂行办法(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协办单位:财政所)。加强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提高低保水平和五保供养标准(责任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确保民族敬老院工程8月底前竣工,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敬老院(责任单位:敬老院)。给予超出乡五保供养平均数的村(社区)每人800-1200元补助(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协办单位:财政所)。抓好集镇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做好**市级扶贫基地创建。在新敬老院内统筹建设1座20-30张床位的残疾人托养所。办理社保扩保400人以上,续保4800人以上,新农保领取5500人以上。新建、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8个。做好尊老金的发放和“三无”老人的生活保障工作,对85周岁以上人员除市规定发放的尊老金外,另发放慰问金200元/人。全面实施老年人“安康关爱行动”,做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责任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广家庭追思会、集体公祭、鲜花祭扫和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开展骨灰树葬、花葬、江葬等活动,倡导不占地或少占土地的生态葬法(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协办单位:村建环保服务中心、村、社区)。完善回民公墓的配套设施、路道、绿化和停车场,完善多功能生态停车场功能,增加环卫设施、交安设施等(牵头单位:村建环保服务中心;协办单位:统战科、**寺管会)。认真做好“四创双拥模范乡镇”工作,抓好抚恤定补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实施(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协办单位:人武部)。组建村、社区老龄协会8个(责任单位:老龄协会)。按政策规定,完善做好**食品补贴发放工作,每人每月发放11元(牵头单位:统战科;协办单位:财政所)。
五、进一步打造宜居秀美环境
有序推进危房改造工作,按质完成30户左右的改造任务(责任单位:村建环保服务中心)。围绕全乡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举措,落实好细化分解出的41项重点工作。积极做好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办)。做好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协办单位:环保办)。重点实施好镇区污水收集(责任单位:环保办)、集镇环境改造提升、民族休闲公园建设、紫星花园二期配套、集镇亮化提升(责任单位:村建环保服务中心)和沿湖大堤长18.6公里、宽4米道路硬质化黑色化建设(责任单位:水务站)等工程,积极筹建电线电缆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积极建设民族大道二期工程(责任单位:公路站)。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重点打造绿色休闲广场、河堤绿色观光带、林荫廊道、村入口景观及企业、村庄、庭院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000亩(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好双庆河、向阳河治理工程,积极实施2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争取成功申报1个生态治理项目(牵头单位:水务站;协办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农开办)。**村、**村积极争取省级“美丽乡村”建设整治项目(牵头单位:**村、**村;协办单位:村建环保服务中心)。抓好乡级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完善、东入口景观绿化推进实施、**村特色村寨推进建设、环湖大堤景观带设施配套提升、旅游交通标识牌建设完善、地方特色旅游商品设计开发。全面启动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创建工作(责任单位:旅委办公室)。
六、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抓紧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6期法治讲堂(牵头单位:政法委;协办单位:综治办、法治办、司法所)。对重点人员和重点案件实行重点管理。确保一般性矛盾化解率在98%以上,主动引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牵头单位:信访办;协办单位:司法所)。**村创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责任单位:**村)。深入开展系列平安法治创建活动,确保通过上级检查(牵头单位:政法委;协办单位:综治办、法治办、派出所、信访办、司法所)。完善“天网”工程建设,新增高清摄像头10个,保证正常运行,实现既定目标。按20人标准配备专职巡防力量,并按“五规范”要求运作管理(牵头单位:综治办;协办单位:派出所、司法所)。确保全年无任何重大生产责任事故。抓好农产品的检测和日常监管工作,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牵头单位:安监站;协办单位:食安办、兽医站、农产品质量监督站、卫生院)。设立信访救助专项基金,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加强特殊人群的慰问和肇事、肇祸、重度精神病人的集中救治,乡村分级负担到位(牵头单位:综治办;协办单位:法治办、信访办、司法所)。
七、进一步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开设“专家讲堂”10期,加强网络舆情监控(责任单位:宣传科)。组织开展好第十五届文化艺术节(牵头单位:宣传科;责任单位:文化体育站),文联、诗词学会等组织开展创作活动6期(责任单位:文联、诗词学会),支持组织各类队伍参加各类艺术活动50次(责任单位:文化体育站)。开辟群众文艺剧场,按上级要求全面落实农村电影工程,推进建成6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做好**图书馆**分馆与高邮市图书馆分馆的维护工作(责任单位:文化体育站)。加大投入,完成北大片15公里光纤升级,双向改造夏桥小区数字电视,进一步提高信号传输质量,适度优惠扶持一些困难用户(责任单位:**有线**支公司)。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阵地建设达标,帮助**村新建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单位:组织科、**村;协办单位:村建环保服务中心)。新建2个居民生态健身广场(牵头单位:村建环保服务中心;协办单位:宣传科)。继续发挥我乡农村“六民大监督”机制工作,**村、**村争创廉政文化示范村,推选“勤廉村干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责任单位:乡纪委、行政监察室)。
八、进一步统筹其它民生事业
做好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工作,规划落实完成10.6公里。完成“美丽乡路”创建工作,维修好中大路、团结路、高庄路、骑龙路等四条路(牵头单位:公路站;协办单位:监察中队)。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抓好110kv回乡变升压、一流配电台区建设和配农网改造等重点工作(责任单位:供电所)。金融部门提升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并加大对本乡民营企业和“三农”的贷款支持,乡贷款增长12%,达5亿元(责任单位: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支局)。提升自来水供水质量,对团结东路、康居新苑、通山路、骑龙路、**村、**村、**村等地的部分主管网、支管网及到户管网进行改造(责任单位:自来水公司)。在水、电使用上,给予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低收入户适当减免(责任单位:自来水公司、供电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个,净增耕地面积38亩,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复垦项目1个,净增耕地面积85亩,实施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个,整理**、**、**等三个村的近1.29万亩农田(责任单位:国土所、**村、**村、**村)。做好全乡范围内各村农村水系病涵闸洞修建以及沿湖圩堤引排水洞病闸维修,重点对圩区劈水河进行清理加固(责任单位:水务站)。
为了更加明确公司的发展目标,我们应该为下一个阶段来制定新的工作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如何写好属于自己的工作计划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工作计划,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的工作计划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了解当前网络和信息安全威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需要持续了解当前网络和信息安全威胁,包括黑客攻击、恶意软件、病毒等,以便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来应对这些威胁。
2. 制定安全策略和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需要制定安全策略和标准,以保护公司的网络和信息安全。这些策略和标准应该包括安全访问控制、加密、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3. 进行安全测试和漏洞扫描: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需要定期对网络和系统进行安全测试和漏洞扫描,以发现潜在的安全漏洞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4. 实施安全策略和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需要将这些安全策略和标准实施到网络和系统中,并监控其运行情况。如果出现安全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5. 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需要定期对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安全漏洞的发生。
6. 监控和报告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需要对网络和系统进行安全监控,并及时报告安全事件,以便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来应对这些事件。
7. 持续改进和优化安全策略和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需要持续改进和优化安全策略和标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和需求。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切实加强部门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消防、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形成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提升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政府“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违”等监督管理职责,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推进机制。
3.工作目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20xx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等各项指标控制在省控指标以内,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全省先进水平。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4.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实行以岗位安全绩效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工资总额的20%,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30%,高管层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50%;对一般企业绩效工资,市有关部门将提出指导意见,推动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企业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承诺、预警等安全保障制度。企业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运输,凡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实施企业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执行政府安全监察指令、拒不整改隐患以及屡改屡犯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5.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依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在30-100人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应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6.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厂矿企业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周轮流现场带班。井下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带班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在深基坑开挖、地下暗挖施工、高大模板混凝土浇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等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必须在现场带班,并建立考勤制度。企业未制定领导带班制度的,按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处罚;无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7.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市、县两级安全培训体系,实行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三统一”制度,严格实行考培分离,保证安全培训质量。企业要实行厂矿(公司)、车间、班组三级专题安全教育,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方案,员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建立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8.完善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企业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实行岗位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旬查和企业月查等制度,并建立排查治理档案。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全面的安全检查。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建立以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举报奖励“六到位”。企业要定期统计分析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对停产停工整改逾期未完成而复产复工的、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9.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企业要自觉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建筑工地、客货运输、渡口渡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机械、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评价。非煤矿山、尾矿库须在20**年底前至少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20xx年底前,其它重点行业(领域)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措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达标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关闭。
10.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测检验规定,重大危险源报当地安监等有关部门备案。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实现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电子实时监控。重大危险源发生隐患的,要将隐患部位、隐患内容、防范和治理措施等向企业全体职工和周围群众公开警示,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暂停使用,撤出作业人员。对未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和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责任人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11.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2.落实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企业要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调度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的,不论现场是否发生事故,不得追究其责任。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严格执行露天作业高温大雨等恶劣天气停工制度等规定。商贸流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紧急逃生避险方案。举办各类庆典、展览、展销、促销等大型群众性商贸、文体娱乐等活动,要落实安全审批和活动安全方案备案制度。各类物流企业要加强对场站(货场)、货物运输及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擅自经营超许可范围的货物。
13.加强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岗位要依法开展职业危害申报、评估和治理,20xx年底前达到安全防护标准;使用高毒物品或粉尘危害严重的场所20**年底前达到安全防护标准;要按规定开展职业危害现场检测监控,配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做好职业病防治,建立职业危害定期分析和评估通报制度,强化职业健康监管。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14.强化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落实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对生产设备、工艺装置的安全性能负技术管理责任,对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负有处理决策权,对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理。高危行业企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企业应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员提供技术支撑。
15.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承压移动罐车、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和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建筑沙石材料运输车要在2年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健全行车记录;加快推进货运企业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要按规定实施自动联锁控制,新建企业要实行计算机集中自动控制;推进加油站储罐阻隔防爆装置、撬装式加油装置、车用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建设。对逾期未安装使用并实现达标的,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车辆运营证等相关证照,实施停产、停业、停运。市有关部门要制定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具体办法。
16.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应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和技术装备升级换代经费,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安全设备更新费用可按税收政策规定申请税前扣除。
四、强化安全监管措施
17.强化一岗双责制。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市政府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18.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县区、部门和企业并行的网格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增加对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地区、单位和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建立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单项重点工作与基础管理工作、行业管理工作与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提高考核的效能。
19.细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负责督促、指导、推动各县区、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市发展改革、经信、公安、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务、商务、工商、质监、教育、文化广电、卫生(食品药品)、林园、畜牧水产、城市管理、房产、旅游、人防等部门负责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财政、科技、法制、监察、宣传、环保、工会、地震、国有资产管理、重点工程管理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履行职责。
20.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其主管行业(领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防尘、防火、防爆、排水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未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通过验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县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交通运输、规划、城乡建设、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21.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监管盲区,组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2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0人,区级不得少于10人,县区属以上工业园区或开发区不得少于5人。人员不足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用专业人员或购买社会服务等办法解决。建立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独立性。乡镇、街道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依据监管对象实际状况配备2名以上的监管人员和相应装备,人员在乡镇、街道编制总额内调剂。设立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须在5年内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配备必需的监管人员和技术装备。
23.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机构和租赁单位的安全责任。承揽工程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发包方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并与承包(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的,发生事故追究发包单位的责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结构施工;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对在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要立即依法实施停工停产整顿,同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责任。
24.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各县区政府要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市政府各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市政府安委会对跨县区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备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2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辖区发生1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未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或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县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相关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安委会作书面检查,并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或被约谈2次以上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6.严格执行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确认制度。市规划、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监管,建立城区地下管网档案,完善有关审核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管线、管道业主单位应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管线、管道巡查和管理。挖掘城区地面前,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线、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安全的保护措施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项目建设单位负有督促监管责任。管线、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线、管道情况进行现场交底,明确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地下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
27.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工矿企业和建筑施工、水上运输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事故,由市政府负责调查处理。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依法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报告有权出具结论性意见。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备案制度。市监察部门应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的,追究有关地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其他部门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
28.强化社会、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公开举报电话及处理结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对群众、舆论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和反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新闻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群众事故防范自救互救逃生能力。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29.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市、县区政府应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投入,建设专业性应急救援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20**年建成市级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应急救援基地,20**年建成市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加强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矿山、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6个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以企业为依托,政府适当补助,完善装备、物资,提高应急救援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加快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分区域储备救援物资。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企业,要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中小企业,除安排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外,还应与邻近建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30.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实时为上级管理部门及服务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提供相关数据、图像等资料。出现事故征兆,应立即在企业内部发布预警信息,开展风险评估,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可能危及周边单位或居民安全的,预警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要及时主动了解气象、地质灾害等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1.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要加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管理,并与县区政府的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评估,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对事故发生可能危及周边群众的,应急预案应同时抄送所在地乡镇、街道,并协同开展针对性演练。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单位,非煤矿山、冶金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储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配齐相应的救援器材、设施和装备,建立健全初始事故处置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到20**年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单位预案备案率要达到100%。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32.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市、县区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专项安全技术作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重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在立项和竣工投产前应分别进行安全评价,未经安全评价、未通过安全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对已经建设和投入使用的,应立即停止建设、生产和使用,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凡不符合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违规建设,或拒不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关闭。实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企业安全规模、条件限批,提高准入门槛。对降低准入标准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33.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独立的安全生产评价、培训、宣传教育、检测检验等服务性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报告、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和安全标准化等级认定。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条件论证,应邀请安全技术专家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参加。市有关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按规定上限实施经济处罚。
七、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
34.鼓励和引导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各县区政府,市经信、科技、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制定和落实鼓励企业研发、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以及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政策措施,建立安全科技成果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和装备的换代升级。
35.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需要逐年增加,加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治理补助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安全教育培训、重大隐患治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等。
36.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政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参照重点行业最低标准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安全费用由企业按月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要立即责令纠正,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37.建立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使用专项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逐步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应按省规定的上限比例提取事故预防经费,用于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先进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安全管理水平分级分类评估、安全生产奖励支出。
38.严格执行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同时,依法足额及时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39.加强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滚动使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基金管理。利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伤者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垫付。
40.建立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制度。制定社会力量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办法,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对在搜救行动中避免或者减少水上遇险人员伤亡、避免或者减少水上环境污染或重大财产损失、避免险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在特别恶劣气象条件下坚持开展搜救行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搜救力量予以奖励和补偿。
41.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对本辖区内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应急救援队伍、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更加注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县区政府要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安全规划的实施。企业要按照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和落实企业发展的安全生产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43.强制淘汰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性能低下的技术和产能。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作用,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及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制定淘汰目录和淘汰计划。凡是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淘汰目录的一律停止生产、使用,由市、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对存在技术装备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由市、县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公布,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实施关闭。
44.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编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关闭不符合安全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结合城市规划布局,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园和县区化工集中区规划建设,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在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落户,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集“交易、储存、配送、回收”于一体的交易市场。
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45.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年度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或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被考评县区政府和单位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凡受到“一票否决”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内一律不晋级、不提拔。
46.实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较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得担任有关行业企业厂长、经理的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监督,凡违反规定任用其担任厂长、经理的,对任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
47.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披露和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信息披露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级评价,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一般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有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安全生产严重违规、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由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向发改、国土资源、城乡建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进行通报,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对企业在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产业扶持、证券融资、保险费率等方面予以限制,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48.落实“打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各级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打非联动协作机制。健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制度,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强化县区、乡镇两级政府“打非”工作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责任。明确“打非”职责分工,乡、村两级主要负责摸排上报“三非”信息动态,县区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加强配合、联合执法,履行查处取缔职责。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本行政区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等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的,依法依纪从重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49.严厉惩处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行为。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事故发生单位瞒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有关发证机关应及时吊销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资格等资质证书,并依法从重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暂扣或吊销事故单位相关资质,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瞒报或谎报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50.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追究。为严格依法行政、查禁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县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而未按规定上限处罚的;对安全生产准入把关不严、降低标准,造成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对企业“三违”、“三超”、违反“三同时”规定等行为应处罚而未处罚的;对应停产、停业、停建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照或依法关闭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对将安全生产执法处罚的罚款返回被处罚单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落实的;对重大隐患未及时排查治理,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负有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的。
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规定、措施落实到位。
二○**年**月**日
家政服务工程组织实施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xx〕2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技能培训为手段、安置就业为目的,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推动以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为重点的家政服务就业安置工作,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升家政服务质量,扩大家政服务消费,促进全市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培训组织与实施
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和市总工会共同组成青岛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负责全市“家政服务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工作组下设综合组、考务组,具体组织培训、考核、办证、档案管理等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男性16至55周岁、女性16至50周岁,持《健康证明》,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二)承办机构和企业
确定青岛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我市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青岛市爱心大姐服务社、青岛多彩职业培训学校和青岛天虹职业培训学校为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
(三)师资要求
高水平的师资是培训质量的保障。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应根据专业设置加强师资储备和管理,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业教师队伍,授课教师必须具备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要适应市场和消费者需要,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四)培训内容
按照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要求,主要包括家政服务的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安全卫生知识、礼仪习俗、家庭清洁、烹调、洗涤、家电使用、花卉宠物养护、老幼家庭护理等知识和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50课时,其中集中培训课时不少于80课时,自学课时不少于70课时。
同时,可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调整部分专业课时,有重点的培训一批育婴、养老护理、医院陪护等方面的专业性家政服务人才。
(五)培训教学管理
1、开班备案。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根据学员报名情况确定培训开班日期,备齐《培训开班审核表》(见附件1)、《培训学员花名册》(见附件2)、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和安排、考试主要内容等)、师资证明等材料,于开班前三个工作日向市经贸委提出开班备案申请,由市经贸委盖章同意后开始培训教学工作。每期培训班学员不少于30人。
2、培训教学。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获得批准后,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及大纲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保证教学内容与《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要求相符。培训期间,要加强对培训学员上课出勤管理,认真填写《培训学员出勤簿》(附件3),每次组织学员培训不低于四课时,保证培训学员出勤率不低于培训总课时要求的80%。若因故需延时开课,当日上报市经贸委,待开课时间确定后,按程序重新进行申报备案。
3、鉴定考核。教学工作完成后,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备齐鉴定考核有关资料,于鉴定日五个工作日前报“家政服务工程”考务组申请鉴定考核。鉴定考核工作于每月15日、30日各组织一次;如当期学员数量较多,可申请增加临时鉴定考核。基础理论考试由各承办机构(企业)自行组织,考务组统一阅卷;技能操作考试由考务组统一组织进行。
4、证书发放。鉴定考核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布鉴定成绩,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填写《申报办证花名册》(附件5),报“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由综合组颁发全市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
5、安排就业。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要确保在一个月内安排学员就业,就业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一年。学员与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作为检查验收和资金拨付的证明材料备查。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培训学员安排就业率不得低于95%。
6、检查验收。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应在每月培训工作完成后,向市经贸委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应验收材料。在接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将按照《“家政服务工程”验收表》(附件6)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
7、档案管理。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要将培训备案表、备案花名册、培训计划、大纲、师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培训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培训补贴申报、核拨资料等按期次归档,建立健全培训信息资料库。
三、资金拨付
按照《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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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市经贸委、财政局、总工会根据审核验收情况,及时拨付资金。四、质量评估与监督检查
(一)建立内部质量评估考核体系,加强自我监督
培训期间,“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将对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检,每班不少于一次,建立培训班抽查记录档案,认真做好记录。重点检查学员到课和教学计划、大纲的执行情况,了解学员对培训情况的信息反馈,对不按培训要求开班上课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反映出的问题,督促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限时解决。
(二)建立“家政服务工程”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和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每月中旬召开一次工作联系会。一是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了解用工企业、学员对培训工作的反应和要求,改进和完善培训工作。二是研究掌握工作规律,探求改进工作方法,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推动“家政服务工程”工作。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家政服务工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实施“家政服务工程”不仅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当前就业困难,而且对提高家政服务业行业水平、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有着重要意义。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各环节的管理,规范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培训水平,积极推动家政服务就业,将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
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要在“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的指导下,广泛利用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和信息发布力度,增强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学员提高“家政服务工程”的了解和认知程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经验,积极推广培训新成果
家政服务培训承办机构(企业)要建立互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并及时总结培训经验,大力推广理论教学与生产过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加强工作研究,探索新方法、新措施,提高培训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家政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市xx区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府办发[XX]6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北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现就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电[XX]59号)精神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村)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xx”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城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部署
按照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XX年4月底安排部署,XX年4月底至11月上旬全面实施,。XX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督促检查,XX年12月下旬至XX年1月中旬进行总结提高。各社区、村要在5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并在每季度结束前2日报送季度工作总结,XX年1月6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和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各社区、村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大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发展、同步规划。接到安委会按照规定召开安委会会议和例会,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严格执行安生生产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并由此引起重大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街道农业生产、水利、农机、建设、交通、消防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监督作用,把XX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跟踪督促,抓好落实。
(四)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完善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加 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的工作督查力度,将安全生产任务量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进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对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考核。
(五)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依法依规积极完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制度、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现场紧急疏散避险制度、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等,逐步建立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和企业行业联席会议制度;继续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力度,限期反馈办事荐整改情况。要逐步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大力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
三、深化依法监管, 持续严厉“打非治违”
(一)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
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加强把关,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按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加强监督检查
安办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重点把好高危行业生产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立项、设计、建设等行政许可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向社会曝光。
(三)加大执法力度
街道要加强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联合执法,增加打击实效。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从事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等生产经营,停产整顿和资源整合矿井违规生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决跟踪督办,依法严厉打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继续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深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加快城市地下易燃易爆品客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措施,继续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违法销售无安全认证产品、仓储设施不达标、规章制度不落实等专项整治。
(三)扎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按要求督促企业设立安全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指导企业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大力推进粉尘和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职业危害治理力度,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五项措施”,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快道路安全动态系统建设,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
(五)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必须落实“三同时要求”,特别是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必须依法依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村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社区、村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委托社区、村执法领域和范围,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充实监管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监管监察效能。
(二)夯实社区(村)安全基础
按照“抓基层、打基础、重投入、强监管”的要求,在总结“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市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社区(村)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积极探索安全社区(村)创建模式,将创建安全社区(村)与灾后重建相结合,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相结合,采取相关部门定点联系帮扶,培养和树立整理典型等措施,大力推进安全社区(村)的创建工作。
(三)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班组建设
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督促企业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并充分落实到车间或班组的生产过程中,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要继续推进安全班组建设,推广宣传“班组管理法”,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安全生产相互监督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企业一线从业人员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建立健全各社区、村、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充分履行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的职能职责。完善应急救援信息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辖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互联共通,做到信息传递及时、指挥协商有力。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大救援装备投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鼓励、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或重点行业单独或合建专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七、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辖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在按照区政府文件精神指导下办事处领导开展,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各社区、区要认真落实办事处方案,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门人员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办事处安办要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查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本地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做到情况掌握祥实、发现问题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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