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力推进我街殡葬管理工作,确保区人民政府下达的一级责任目标落实到位;确保我街殡葬火化率100,属地火化率100;确保殡葬市场管理秩序,促进殡葬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工作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殡葬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凡出现1例棺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必须在7月之内进行取尸火化。同时,对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
二、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其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罚款1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或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所在单位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扣除全年预算外工资300以上、5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
三、凡属救助照顾对象的直系亲属出现棺葬或套葬的,除在7日内必须取尸火化外,属6种救助对象的、城乡低保对象的、享受农村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对象的,按照有关文件重新从严核实,如不符合条件取消其享受资格。属申请各类定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对象的,三牛肉不予审核、申报、审批。
四、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或职工,按照住点包块的责任范围,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扣除全年工资5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调离民政部门,并降职使用。
五、经年度目标考核,凡火化率未达到100、出现棺葬或套葬的实行一票否决。农村工作指导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不能被评为红旗单位、文明单位、个人不能评为标兵、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优秀公务员。并且分别给予党政正职500元、分管副职300元的经济处罚;凡火化率低于5‰且出现棺葬或套葬的、或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单位,列入当年的重管单位;凡连续2年纳入重管单位的,其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按有关程序进行罢免。
六、严禁制作和销售棺木。一经发现处以销售价格1—2倍的罚款,并且没收所有棺木。
七、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凡邾城街范围内死亡人员必须由街道统一指定的殡仪车统一运送。殡仪车运送价格必须按区物价局统一核定价格执行,实行一价收费制。如发现抬商价格或巧立名目收费,除没收全部超标收费外,处以超标收费3—5倍的罚款。如屡教不改仍要滥收费的,撤换殡仪服务员。
八、实行死亡人员登记制度。各单位由分管民政负责人每月定期如实向街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的死亡人员。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出除按以上有关规定执行外,罚款50元。
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凡举报1例棺葬的,经民政部门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并为其保密。各信息员(分各单位分管民政负责人兼任和民政部门确定的专职人员两种),对死亡人员隐瞒不报造成棺葬的,一经查出兼职信息员按以上规定从严执行。专职信息员取消其各种待遇。
十、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9月20日起执行,如与以前相关规定不符的按此规定执行。
FWr816.Com拓展阅读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发〔XX〕22号文件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鲁发〔XX年〕9号),更好地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山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XX年〕83号)精神,确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
建立和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有利于缓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更好地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率先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件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大事落实到实处。
二、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政策,严格控制。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按省人口计生部门规定执行。根据省制定的统一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三)直接扶助,到户到人。通过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发放扶助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扶助金。
(四)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
(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开展幸福工程、生育关怀等活动结合起来,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扶助对象。我市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济南市境内;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中止领取扶助金。
对于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而女方尚未达到49周岁的家庭,由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为其提供精神抚慰、经济救助和医学咨询指导等服务,帮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实现再生育。对于目前已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扶助对象,按照本方案规定相应调整扶助标准;对于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基本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本方案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二)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三)扶助对象的确认。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扶助对象的确认工作。具体程序是: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4.省、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原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三级以上。
(四)资金来源。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按照省方案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我市补助方案:商河县,省级补助50%、市级补助40%;章丘市、历城区、高新区,省级补助30%、市级补助40%;其他县区省级补助50%、市级补助30%。省、市级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各县(市)区补齐。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五)资金发放和管理。
1.资金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县(市)区财政、人口计生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农村可将此项扶助金并入齐鲁惠农一本通发放。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份发放上半年的扶助金,次年1月份发放下半年的扶助金。扶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到代理发放机构领取。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2.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扶助资金的预决算、转移支付、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人口计生部门及时掌握并监督代理发放机构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管理情况。代发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代理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并将扶助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建立个人账户和拨付资金情况应及时反馈给同级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此项资金可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统一管理。新晨
四、组织管理、检查监督和工作考核
(一)组织管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经常性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检查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要把实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生育关怀、幸福工程等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效应。
(二)检查督导。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每年对扶助对象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三)工作考核。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各级严禁用扶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扶助资金抵扣其他个人款项。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资金代理发放机构不按代理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扶助资金的,取消其代理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实施岗位基本报酬制度指导意见
实施岗位基本报酬制度指导意见第2页
资报酬形式。河东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转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办发[~]117号)文件精神,为解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特殊困难,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意义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制度,是在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国家、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xx及省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重视,是对农民切身利益的关心。实施奖励扶助制度是“xxxx”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此项措施有利于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为全县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实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创新。建立和落实好奖励扶助制度,有利于引导基层干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方向转变,进一步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有利于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感召力,树立政府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实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政策性的奖励扶助,引导更多农牧民少生快富,有利于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减少新增贫困人口,提高农牧民的生活水平。 (四)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可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五)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通过建立资格确认、资金发放、资金管理、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互相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管理机制的改革。 二、范围、内容、原则和组织管理 (一)范围 从~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内容 1、奖励扶助对象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5年以来没有违反过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2、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初审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审议并张榜公示 (4)县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市级计划生育部门备案。 3、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直到亡故为止。目前年龄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在当地实际开始执行时间为起点发放。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之中,不影响其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 4、奖励扶助资金来源: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20%。 (三)原则 1、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的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 3、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确定委托代理机构,采取“直通车”办法直接发放到人,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群众,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4、健全机制,完善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和监督机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四)组织管理 奖励扶助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由县计生办、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参加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县的工作协调指导。“河东县奖励扶助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办,负责具体工作。 三、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和管理 (一)奖励扶助金的发放 按照统一要求,由省财政厅和省计生委选定统一的委托代理机构承担奖励金的发放工作。 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 (二)奖励扶助资金的管理: 按照“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县计生部门负责建立个人申报、邻里证明、村民评议、入户调查、逐级申报、三榜公示、群众举报、确认回访的资格确认程序,及时了解掌握委托代理机构,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管理情况。 四、检查与监督 (一)县协调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每半年对试点工作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对奖励扶助资金的到位、发放、管理、使用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监督。 (二)对照奖励扶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县协调小组每半年对相关数据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及时反映奖励扶助对象变化情况和专项资金落实使用情况,并将情况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推行村务公开和群众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张榜公布、举报、投诉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监督。 五、奖励及责任追究 (一)根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对奖励扶助工作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 (二)把奖励辅助制度工作纳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奖励扶助制度执行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奖励扶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融资活动,不得用建立扶助金抵扣个人贷款、抵缴农业税等各种费用,不得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金。对发生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对委托代理机构不履行委托服务协议,不及时足额地发放奖励
扶助金,出现截留、拖欠、抵扣奖励扶助金现象的,取消其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在执行奖励扶助制度过程中,对把握政策不严,执行政策不公,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xx县人民政府行政绩效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x政发〔xxxx〕52号)文件精神,我局紧扣《xxxx自治县人事局关于印发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xx人联发〔xxxx〕5号),严格依据《xxxx环保局关于印发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x环发〔xxxx〕21号)的各项措施,确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行政能力,现将我局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全局实施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二是抓好职工政治学习。每两周组织一次职工政治学习,集中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公文写作、思想政治教育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
三是开展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三读活动。购买相关书籍供职工阅读,并结合三读活动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引导职工通过有计划的自学,不断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为更好地履行职能职责奠定基础。
三、加强行政能力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通过认真梳理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编制了13项行政审批事项,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后,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推行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以政务中心为平台,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窗口一站式服务模式,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办理、wwang_cn">写作参考 危险废物经营及转移许可、自然保护区列级审查和保护区内开展科研、实验等活动、放射性污染、材料的回收利用审批、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审查、污染治理资质审查(环境污染治理证书办理)、核设施选址、建造、装料、运行、退役审批、化学危险物品环境审核、专项规划环评审批等事项,实行窗口受理、一次告知、首办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行政审批接办分离,做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设立投拆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整治活动。对行政许可过程中拖着不办、压着不办,不按时限办结或者吃、拿、卡、要,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其他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整治。
(二)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
将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污染减排工作、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工作作为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更新,在相关网站开辟群众建言献策栏目,及时公布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和有关决策等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定期通报群众意见和诉求的采纳情况。四是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群众诉求的处理情况、业务联动办理的情况等进行督查,并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
(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深化网站信息公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网站信息,更新、发布考核系统,积极公布信息更新发布情况,促进政务信息和服务事项的网上公开。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自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推进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还存在着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行政能力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步工作中要继续深刻认识提升行政能力、推进效能政府的重要意义,端正态度,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整体协调推进。
2、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局行政能力提升办公室将根据整体工作推进和各项措施责任分解情况,继续开展动态督查,督促各项任务措施的按时完成,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目标任务顺利推进,
3、wwang_cn">思想汇报 积极宣传、接受舆论监督
借助网络、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全局行政能力提升各项措施,对责任股室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宣传,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贯彻落实,收到实效。
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水务局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加强我局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落实好我局各党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在水务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新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支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会一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担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责任。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决定,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主要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表彰优秀党员、选举产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及其他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有选举任务的,需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二)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等。
(三)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四)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员参加集中党课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内容包括:围绕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有关内容,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知识,以及科技文化知识等。
三、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会质量
(一)准备要充分。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
(二)内容集中,重点突出。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三)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三会一课”要突出思想性,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对党的信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等问题。
(四)要积极改进“三会一课”的活动形式。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形式,在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逐步加强和完善。要把支部党员大会与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
四、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
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总责,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党支部要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机关党总支、组织人事股室要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支部每半年要将“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向机关党总支报告。
欢迎阅读范文人网《殡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规定》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工作计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