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级部主任为成员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政教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政教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学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就寝检查的值班教师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寝室管理员课余时间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0、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浴室、小卖部等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车管理,对车辆定期检查,对驾驶员定期培训。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意见
××市统计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改进干部作风,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得到落实,根据中央、省、市和我市纪委全会,以及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xx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明确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局各科室、队、中心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整体工作格局中来,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局办公室要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切实把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科学制订目标,抓好任务分解
要按照中央、省、市和我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搞好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率先垂范,又要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每位班子成员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也要以身作则,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格局。
三、加强监督考核,重视结果运用
认真进行监督考核,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手段。局党总支要定期听取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落实责任目标的工作汇报,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位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认真的督查,同时要逐步建立科学客观的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要积极建立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制度,真正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综合评定、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追究力度
要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不抓不管,导致本部门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问题的,要坚决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重大或典型案件随时上报。
五、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条例》规定的十项监督制度,要采取措施,逐条落实。要全面落实纪检组长同部门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扩大党员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渠道,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坚决实施责任追究。局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有效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开展廉政教育,加强行风建设
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有关文件和规定,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划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吉首市委、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明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股室队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与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任务一起下达,工作一起检查,成效一起考核。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为此,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邵启珍担任,副组长由、局长谢晓清担任,成员由副局长武吉英、副局长伍吉宪、纪检组长张国义、向跃进、刘爱国、曾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曾辉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内党外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对面上的工作着重抓教育、抓防范、抓制度、抓管理、抓重点环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违纪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二、责任范围
1、党组书记和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股室队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股室队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本股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局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任务,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己分管工作,又要抓好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从抓源头入手,建立和完善管理办法、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外资金、罚没物品严格按规定管理。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干部任期审计等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可能出现的违纪腐败行为。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理论,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开展荣辱观和典型案例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工作重点及对党员、干部的具体要求。
4、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分管的部门和干部群众的党风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半年听取一次汇报,检查一次党风廉政情况,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反馈和改进。
5、个人工作圈、生活圈、社交际圈要清正廉洁,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推荐干部要符合标准、程序,以身作则,群众威信高。
6、领导干部要在廉洁自律中作出表率,按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办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定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向干部群众作好工作、思想和作风汇报,建立起融洽的干群关系。
(二)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局党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一岗双责”,既要认真抓好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门的干部群众的党风廉政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反馈和改进。
3、个人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际圈要清正廉洁,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以身作则。
4、部门负责人要在廉政自律中作出表率,按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办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认真向本部门干部、群众做好工作、思想和作风汇报,建立起融洽的干群关系。
四、责任考核
1、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考核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工作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责任制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局领导和党员干部结合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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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对照责任制自查一次,党组书记和局长遇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属于领导班子的重大事项由主要负责人报告,属于干部个人的重大事项由个人报告。报告一般应在事发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尽快向报告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督促落实。3、局党组纪检组长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定期向党组及主要领导报告执行情况。
五、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所分管股室队和部门出现严重违纪的人和事,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或作出相应组织处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程序给予党纪处分。具体办法如下:
1、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做好调查研究,集体研究决定。
2、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人员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局党组研究上报州质监局党组。
3、对违反责任制规定,出现重大违纪的人和事,给质量技术监督事业造成损害,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视情节根据省、州局党组和吉首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细则》有关责任追究的情况,依据程序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机法机关处理。
吉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落实银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的措施
关于落实银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的措施为将《XXXXX银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落到实处,现结合零售业务专业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零售业务处除处长主管外,由一名副处长专门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实施。
2、对上级行的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下达贯彻。
3、针对本部门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部位和业务开拓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
4、根据上一年度对执行规章制度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重点监控行。对重点监控行实行重点监控、重点检查、重点帮扶。
5、配备专职检查辅导员负责检查辅导,检查辅导执行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反馈信息。
二、培训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1、要求零售业务专业人员每月学习规章制度的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2、对零售业务科长和检查辅导员每年对规章制度的培训不少于2次,对全体零售业务专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8小时。
三、调研分析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版权所有
1、每月组织一次全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汇报会,及时反馈各支行在内控防范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零售业务处根据所反映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2、每半年召开一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案例分析会,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防范风险的手段。
3、定期编发《辅导员通讯》,及时交流各支行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表扬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批评和督促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部门和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1、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全面与专项、突击与重点相结合的检查。
2、每季对零售业务科抓内控防范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零售业务科长和储蓄所主任是否按要求进行各项检查,检查零售业务科和事后监督各项内控管理台帐的使用、保管情况。
3、全年对全行网点按40的面实行全面检查,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
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重要意义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客观要求;是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手段;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是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要目的,以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切实解决各级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各级机关和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提高,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升,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工作目标
干部素质明显提高。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全面加强干部的政治、品德、知识、能力、体质等素质的培养锻炼,提高各级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
机关作风得到改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服从大局,团结协作;艰苦朴素,厉行节约;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勤奋工作,争创一流;洁身自好,健康娱乐;心系群众,当好公仆。
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被追究,侵权要赔偿。以法律为准绳,以规章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规范行为,确保职能到位。
行政效率明显提高。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削减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建设电子政务,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实现行政服务提速。
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优化工作机制,积极打造优质便利的服务环境、公正规范的法制环境、高效宽松的政策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通过优化和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能力建设。机关干部素质高低是决定其工作效能的一个根本性因素,效能建设要从加强机关干部能力建设入手,使机关干部的思维模式、工作方式和能力水平适应时代的要求。大力开展宗旨观、政绩观、荣辱关教育,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提高机关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求实意识,使广大机关干部自觉践行诚实守信、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与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抓好对机关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现代市场经济、公共管理、国际通行规则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知识水平和自身素质。坚持凭实绩用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机关内部大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采用公开招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制等选人用人方式,真正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科学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提倡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做到重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反对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确保职能到位。坚持执政为民,反对与民争利,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坚持从严治政,反对自由主义,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软弱涣散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切实解决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等问题,确保言路畅通。要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改进文风会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现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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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管人管事,逐步形成比较完善且操作性较强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具体要完善落实以下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服务承诺制。以便民、高效为原则,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从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向群众公开。
限时办结制。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实行限时办结,机关内部的政务运行,必须规定完成时限。
否定报告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事宜过程中,对申报事项给予否定的,必须将否定情况及理由书面报告上级备案。版权所有
办事公示制。对机关的办事制度、程序、时限、纪律、要求、岗位人员职责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处办理。
效能考评制。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套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对公务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
责任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按照其危害后果依法追究其政治、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治理商业贿赂有关规定,坚决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和改制等过程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狠刹领导干部违规收送钱物,跑官要官,参与赌博,公款吃喝,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等歪风。大力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多管齐下,推进教育倡廉、制度管廉、监督促廉,努力构建具有曾都特色、切实管用的惩防体系。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曾都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在政治纪律、执法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五个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承诺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实施,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版权所有
(二)强化舆论监督。设立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与区纠风办联合办公,投诉电话:3250100),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和案件处理。建立专门监督员队伍,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切实履行效能建设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在简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跟踪调查和监督,切实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及时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为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活动载体。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活动载体,丰富机关效能建设内容和形式,促进各项工作。各单位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要善于借势,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与目前正在开展的“争创奋发有为的好班子,争当建功立业的好干部”、“抓中层、带机关、促发展”、“改进机关作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把信送给加西亚》学习讨论等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加强效能建设大讨论和征文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载体,切实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年终考核、行风评议,按照“上评下”与“下评上”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公众评议机关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各个环节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明查暗访等方式,促进全区机关效能建设整体推进。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要成立督导组,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制订措施、考核总结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工作制度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五)强化考核奖惩。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加大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按照分级组织实施,分类考评的原则,每年底对各单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结合年终经济(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按下列标准分别评定为“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综合得分名列前10位的区直单位(年终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占前20位)和前5位的镇(办)(年终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占前10位)为“先进单位”;综合得分低于75分且位次列倒数一、二位的,或公众评议不满意率在30以上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其它为合格单位。每年年底,区委、区政府召开机关效能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对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考评结果由区委、区政府进行通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衡量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确定为“先进单位”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提高到15;确定为“不合格单位”的,其党政主要领导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降低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5。
被评为机关效能建设“不合格单位”的,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其他班子成员予以诫勉、交流、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评为不合格的垂直管理单位,由区委、区政府向其主管部门建议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其他班子成员予以诫勉、交流、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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