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市开展“十二五”关于市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科学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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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嘉兴市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对我市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加快“三市”建设、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加强空间布局引导,注重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
二、编制工作主要任务树立科学发展理念。
(一)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科学发展观是“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要把以人为本作为规划工作的出发点,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的落脚点,把统筹兼顾作为规划工作的基本方法。同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遵循规律与把握市情相结合;二是科学发展与加快发展相结合;三是推动增长与管理增长相结合。四是区域发展和主体功能相结合。
(二)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分吸收“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发展思路目标、产业结构、城乡区域、改革开放、资源要素、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课题研究按《关于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海发改综〔〕206号)要求和任务分解,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于11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报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交流评选并汇编成册,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完善规划编制体系。
(三)完善规划编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十二五”规划纲要为统领、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发展规划体系。编制总体规划即“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完成。同时根据“十二五”总体规划架构要求,组织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依据。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由相关部门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海政发〔〕90号)规定程序和要求分别组织编制。推进规划体制改革。
(四)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规划重点突出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对一般的竞争性领域,规划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市规划综合管理体制,加强规划的立项、编制、论证、审批、实施、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管理,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建立市政府规划协调会议制度,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强化责任明确、有效实施的规划实施机制。把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与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按照“先编规划、后定项目、再安排资金”的原则,逐步实行按规划安排政府投资和项目审批。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列入省级规划体制改革试点。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推进。
(五)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实行开门编规划,加强专家咨询,发动社会公众献计献策,增强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采取定性判断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决策成本、数理分析等现代分析理论,利用数量模型进行分析,将成本、效益引入规划的决策中。编制规划必须注重统筹和协调,进一步增强系统意识,使资源发挥效率,减少重复、浪费,面向未来的优化发展方案。同时,运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六)做好规划衔接协调。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与国家、做好规划衔接协调。省、市各类规划做好衔接,衔接内容包括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支柱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和重大政策等。加强对重大工程的研究和论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特别是需要国家、省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力争有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市总体规划。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作用。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编制工作进度安排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作要求以及规划编制程序,“十二五”规划编制分为四个阶段,时间从6月到2011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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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几个阶段可以部分交叉进行。根据省、市要求,控制关键时间点,对总体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和工作部署阶段,6月到从第一阶段:前期研究和工作部署阶段,年11月。主要任务是形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部署和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具体步骤:(1)6月初,制定前期课题研究计划,分解下发。研究确定全市“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编制单位。(2)6月~11月,根据前期课题研究计划进行专题研究,“十二五”为规划总体思路和规划纲要形成提供基础。(3)8月起,全面收集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资料:包括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课题,各部门已有的规划、项目情况,有关统计资料等。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调查和“十二五”专项规划申报。(4)11月,结合省“十二五”规划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下发“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意见。
第二阶段:完成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及总体思路形成阶段从第二阶段:完成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及总体思路形成阶段,从8月到1月。主要任务是完成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形成总体思路。(1)8月-11月,组织总体思路编制承担单位赴镇、街道、开发区开展调研并召开部门座谈会,形成规划基本思路初稿。(2)11月底,交流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并组织评审。(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4)11月-1月,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专家咨询,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送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第三阶段: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从1月到9月。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并着手编制“十二五”规划草案。(1)2月,在规划总体思路的基础上,明确纲要编制承担单位并起草规划大纲,明确纲要的总体框架。(2)3月-6月,开展补充调研,并赴先进地区进行学习交流,编制形成初稿。(3)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形成初步成果,搞好规划衔接与论证。(4)6月~9月。广泛征求部门、乡镇、企业、社会人士、周边地区、互联网等多方意见,形成修改稿。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形成和审议阶段,10月到2011从第四阶段:规划纲要形成和审议阶段,年初。年初。主要任务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经市委和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批准。(1)10月上旬,根据市委《建议》,起草形成《纲要》一稿,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镇、部门对“十二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形成二稿。(2)10月~11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规划咨询,修改形成《纲要》草案。(3)12月,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汇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修改形成《纲要》人代会审议稿;(4)2011年初。人大审议通过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四、规划编制成果规划编制成果
(一)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果汇编
(二)《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总体思路》
(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四)根据“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及目录组织开展编制的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五、编制工作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府办、市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全市建立规划起草工作小组和规划咨询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明确相应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责任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制定规范性文件。意见》,制定“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及目录,规范“十二五”规划编制行为,进一步推进规划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十二五”规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
(三)保障规划编制经费。保障规划编制经费。工程,时间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市财政部门安排“十二五”规划专项经费,保证编制工作需要。提高公众参与度。
(四)提高公众参与度。在市内有关媒体和网站开设“十二五”规划专栏,通过献计献策、互动式讨论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发挥舆论宣传、公众参与的作用。
(五)加强规划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做好“十二五”规划和规划管理办法的宣传报道工作。设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专刊,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反映我市规划编制进度和成果,并刊登各部门的“十二五”规划文章,增强宣传督促力度,提高编制质量。
附件: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第2页
目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工作,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在编制规划的同时,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争取与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实施。这篇关于《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文章,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育系统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8号)文件精神,参照《***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各族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我*教育系统实际出发,适应***“十五”期间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结合教育系统工作职能和行业特点,在全*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同民族分裂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原则,逐步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法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法制教育体制改革,为促进自治*的发展与稳定,保障西部大开发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
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及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整体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人,使学生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现代化法制观念。
二、 对象与内容
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干部、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工及学生。“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一是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三是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四是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
(一)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法学理论,深刻领会*法制思想,认真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法规条例,尤其是与教育事业发展和广大师生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学大纲对学生实行法制教育。要结合素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工作。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的进行。小学阶段注重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和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中学阶段主要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力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完成中学段应具备的法律知识;高等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三)广大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要认真学习与教师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涉及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 基本要求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要制定相应的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一)继续实行法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即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抓好普法工作,人事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等以上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四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年初,要将普法工作同其它工作一同列入议事日程,年末要将普法工作同其它工作一起总结经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要从经费支出中划拨一定的比例用于普法工作。
(二)逐步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情况聘请法制副校长,组织聘请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到学校给学生讲授法律知识,一年不得少于两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政治学习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法用法,学习人员每年每人至少有一篇以上学法心得体会,学习内容要有详细地记载。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制学习与教师的职业首选、业务素质的提高结合起来,鼓励教师央自觉考试、成人考试中报考法律专业,鼓励他们通过各种途经提高法律素质。教师在法制教育中要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
(四)完善各族教职工的法律培训、考试和考核制度,提高普法效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考试并将普法考试成绩与年终考核及评优相结合。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四五”普法对象的特点,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不同的学习内容和培训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学校教师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小时,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别是要加强《宪法》、《《教育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加强《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由*教育局办公定承担,并对下属单位干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工作制度,有效解决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各类案件。
(七)进一步完善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改进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启发各族师生学会用法,发挥教育系统优势,牢固占领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促进广大师生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的提高,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同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合作,把普法宣传工作引向深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普法对象的实际需要,确定相应的普法内容和要求,制定可行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骨干培训,有针对性地安排普法宣传内容。
(八)加强立法、执法工作。出台《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四、步骤与方法
(一) 步骤
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1年--2002年)
制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四五”普法规划和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健全机构,准备宣传材料,进行组织动员等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2年--2004年)
各单位认真制定年度计划,并遵照计划组织实施,加强对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依法治校的各项规定,营造法制化的育人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
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要求和标准,分级组织总结验收,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 方法: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下,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教育“四五”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2、理论联系实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当地、本单位实际,结合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抓好制度建设,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落到实处。
3、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校内外法制教育工作,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育人网络。要在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程教学中,安排相应的法律知识教育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上门、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组织普法文艺演出、法制辨论赛等,搞好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工作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总结交流,推动工作创新,要善于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五、 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教育局决定成立“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工作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办事机构,做到有专人负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教育局办公室。中等以上学校应当成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确定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
(二)保证“四五”普法工作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四五”普法专门安排经费,用于订购普法资料、培训骨干、表彰先进等。
(三)完善监督、激励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四五”普法的职责与任务,做到有部署、有安排,要将普法宣传教育同学校教育教学相结合,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对普法工的自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保证“四五”普法工作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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