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了自己能朝着工作重心努力工作,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制定好工作计划,可以更好理清我们的工作思路。我们该如何动笔去写工作计划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工作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依法治安,依法管矿,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为目标,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提升技术、管理水平为重点,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治本攻坚等方面狠下功夫;以全面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加强矿山基础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促进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控制死亡事故发生,减少受伤事故。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得到全面加强。

3、全面推进“三项监管”,非煤矿山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4、非煤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建设、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落实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五级五覆盖”工作要求。

2.按照县、乡(镇)两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明确并落实县级有关部门非煤矿山监管责任界线,消除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年内组织一次非煤矿山监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监管培训。

3.强力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按照规定缴存风险抵押金和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强化生产技术和专业安全管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党政领导、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岗位安全操作责任清单》。

(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机制建设。

1.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

2.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内容,量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实现精准高效执法。

3.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方式,根据矿山风险等级制定执法计划,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精准化监管;推行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公告制度,建立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4.完善非煤矿山技术服务建设,提升技术支撑水平。

5.完善微信助力监管方式,继续扩大微信发送对象覆盖面,强化微信回应互动和分类精准推送功能,发挥微信的预防预警和事故警示作用。

(三)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预防性工作机制,逐级建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

2.强化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方式监管,加强边坡、机械挖掘、铲装作业管理。

3.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管理,抓好复产复工矿山安全隐患治理和检查工作。

(四)着力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1.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条件,严格执行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严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安全部分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加强矿山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和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2.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搞好新训和复训工作,做到教育培训全覆盖,不留死角。

3.积极推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 

4.企业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模式。矿山企业要制定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实行全员全岗位培训教育,建立企业内部考评奖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档案。县、乡镇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评审机制,要确立标准化活动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部门,成立推进组织,组织开展标准化矿山现场会,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5.加强矿山技术基础管理,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提供服务。及时绘制反映矿山现状的实测图纸,年内组织开展一次矿山技术基础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四、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

1.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对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检查。

2.组织非煤矿山专家对矿山企业进行会诊执法检查,重点对技术力量建设、开采方案的制定落实差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3.强化对新、改、扩建矿山的监管,重点检查矿山新、改、扩建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坚决打击以建代采行为。

4.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监管,县安监局在汛期前要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落实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角过大、截排水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山体出现裂隙的矿山,要作为挂牌隐患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从重处罚并停产整顿。矿山企业要加强汛期矿山值班和值守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对矿山位移的监测监控。7—9月县安监局将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高陡边坡的露天矿山和有水患威胁的矿山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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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省局对近几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类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原因特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过去的一年里,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三项建设”。通过各级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在3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尾矿库为重点的各类矿山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矿山开采新技术应用推广、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性工作标准的制定、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从全省非煤矿山共发生死亡事故110起、死亡125人,到下降到死亡事故30起、死亡37人(国家总局下达死亡控制指标为6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连续5年呈2位数幅度下降。与同期相比,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95%、13.95%,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状况进一步呈现稳定好转的态势。

一、指导思想

在省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各地方实际情况,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重点内容,以坚决遏制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加强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强化专项检查整治、打非治违,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法治秩序,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巩固政风行风评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转变作风,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在打击非法盗挖矿产资源、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尾矿库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任务目标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以上,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根据国家总局下达的控制指标,指导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三)完成我省尾矿库安全度评价确定为危、险库和30%以上病库的隐患综合治理任务。

(四)70%以上大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30%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石油天然气企业hse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五)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100%;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率、机械铲装率分别达到80%以上;三等以上尾矿库50%实现在线监测。

三、重点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形势判断和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局党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严峻挑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落实各项措施。

2、推进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落实责任、实施目标管理和指标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监管工作,在安全检查督察、违法行为查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督促矿山企业隐患整改、向有关政府反馈安全检查意见等要尽责到位。

4、加强对修订后的《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监测检验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规定》、《尾砂回采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规章、安全标准的学习宣贯工作。

5、认真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地级市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省内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调研,以优质服务凝聚力量提高效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开展争创服务型非煤矿山监管干部活动,用一流的服务推动工作落实。要创新服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以资源整合、整顿关闭为重点,开展三个专项检查,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力度

1、认真落实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41号)要求,配合抓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第2页

好非煤矿山矿业秩序整顿工作,把事故多发、小矿山密集地区列入资源整合范围,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严防以整合名义逃避关闭,严防整合期间非法组织生产,严防整合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

2、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安委办〔〕13号),继续严厉打击,依法取缔关闭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行动。

3、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证擅自从事开采活动和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从事生产行为的矿山企业。

4、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程序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5、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来各地非煤矿山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落实情况。

(三)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大检查为重点,抓好三个专项整治,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我省开展的地下开采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组织专家对采掘、机电、运输、通风、防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切实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措施落实到位。

2、继续抓好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省安全监管局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粤安发〔20xx〕33号)要求,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做好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破产关闭有色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和列入国家发改委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尾矿库的治理工作,力争20xx年底完成我省尾矿库安全度评价确定为危、险库和30%以上病库的隐患综合治理任务。

3、开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一面坡开采、掏采、不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和排土场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等安全隐患,以及未建立边坡和排土场监测系统等问题。

4、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协调有关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整治长输石油天然气管线被占压存在事故隐患的问题。

(四)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六项建设,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各类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80号),在各地试点企业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深入推进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hse管理体系。

2、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强基固本“五个一百”示范单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44号),以点带面,促进中小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3、强化非煤矿山企业班组建设,认真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工作理念、思路和措施,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班组建设目标和标准,推行班组安全风险预控,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把安全班组建设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

4、加强非煤矿山技术支撑机构、专家库、安全监管信息化、安全监管装备建设,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4号),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等数据库,层层建立安全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好非煤矿山安全网站和论坛,不断推进安全监管装备规范化建设。

5、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建设。深入落实《关于在非煤矿山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177号),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提升本质安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非煤矿山工艺、技术、装备、设施的改善。

6、配合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加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矿山各救护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演练工作,加强矿山救护队的特种应急装备、救援仪器的配备,不断提高救援队伍素质和应急救援整体能力水平。

(五)以制定完善规划制度为重点,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规划〔〕2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19号)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2、完成《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施细则》、《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设计安全专篇内容和深度的原则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六)积极探索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监管的办法

1、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大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文化建设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用音像、广播、板报、图窗、画廊等多种形式宣传非煤矿山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铺设和我省石油加工企业原油输送管道途经地区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介入协调指导,避免占压管道的情况发生;对已发生占压输送管道存在事故隐患的,要依法查处。探索对地质勘探、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拟会同省地质局组织开展一次对重点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强化调查研究,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煤矿工作要点

十一月份正值初冬季节,工程处各施工项目逐渐进入冬季施工,为确保全年生产目标的实现,部分项目还将进入攻坚阶段,时间紧、任务重、生产压力大,容易产生重进度轻安全的麻痹思想,这些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为确保实现工程处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十一月份安全工作要点。

1、切实做好""期间安保工作

近期中煤建设集团及公司督导组将对中煤建安集团、工程处机关及部分项目部进行"十八大"期间的专项督导检查,同时工程处督导组对机关及项目部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煤建安73处安114号)文件要求,成立本单位"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关于开展"迎接十八大"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安便字89号)附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项目部对所有施工的单位工程安全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做好迎接专项督导检查的同时,确保"十八大"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2、切实做好冬季施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并落实冬季施工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各项目部要做好防冻、防雪、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防范工作。要强化冬季施工的组织领导、责任到人,建立防火、防煤气中毒责任制,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遭遇大雪、大雾、风力6级(含)以上的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吊装、高处等露天作业,风雪过后应对脚手架、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基坑边坡、临时用电系统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尤其是榆横厂前区、母杜柴登、联创罕台川、满来梁等项目部要对脚手架工程;榆横卸储煤、榆横厂前区、安鑫、母杜柴登、联创罕台川、满来梁、哈尔乌素办公楼等项目部要对起重设备;卸储煤、满来梁等项目要对基坑边坡的专项安全检查,确保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保证冬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物业公司及使用锅炉集中供暖的项目工地要在供暖前对自给供暖系统(锅炉及相关设备设施)按程序进行认真的检修、维修和报验,工程处要对其供电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制、司炉工持证上岗等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验收,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

3、继续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各项目部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报刊、板报、网络平台、、橱窗、宣传栏、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安全生产的关注向前移、重心向下移,要注重现场,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确保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的实现。

4、继续加强"三大规程"学习

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三大规程"学习活动,对管理者和岗位员工,在学习内容安排上要突出重点、各有侧重;对不同管理者要区别对待,尤其各级技术、生产、安监负责人要加强各类规范的学习,提高技术管理能力;对不同操作岗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突出灾害避险知识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学习,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合理组织施工,降低冬季施工安全风险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各级责任制。在冬季来临之前,要合理安排工程施工顺序,优先完成不宜冬季施工的工程,室内工程可适当后延。对于确需在冬季施工的项目,要严格遵循有关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冬季施工安全。要超前防范,及时开展冬季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012年10月29日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年,**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区、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应急管理工作的总目标,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党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区、州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和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推进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建设,依法规范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一)扎实推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各县(市)煤炭局要进一步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制度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大中型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型煤矿应确定机构或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市)煤炭局和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8号)要求,完善建立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信息跟踪报送制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实施和组织管理,严防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确保应急救援到位。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95号),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一是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本部门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预案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建立统一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之间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协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形成合力,确保事故救援响应快速、应对科学、保障有力。三是加快推进瓦斯监测监控平台的升级改造建设工作。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各类事故及预警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工作。

二、加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依法依规督促煤矿企业组建专业救援队伍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引导煤矿企业联合组建矿区救援队伍,整合矿区应急救援资源,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凡未建立专业矿山救护队的煤矿企业要与就近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依法指导煤矿企业落实应急管理经费投入,及时补充人员并更新必要的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逐步改善和提高矿山救护队基础训练等设施,落实矿山救护队正常运行维护费用,储备足够的自救互救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年内阜康市完成联合矿山救护队的组建任务。其余县(市)要结合辖区煤矿企业实际,逐步推进,不断提高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二)提高矿山救护队伍技战术水平

州矿山救护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强化训练水平和强度,日常训练要与实战相结合,创新训练方式,提高现场险情确认、搜救查找、抢险处置等救援技能。要高度重视战术演练,努力提高训练水平和业务素质,保证救援队伍整体战斗力。我局将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制度标准的要求,定期对矿山救护队的训练成果进行检查。州矿山救护队每季度组织一次达标自检,州煤炭局每半年组织一次达标检查。

(三)加强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服务等工作的组织指导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关于印发**州**年煤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昌州煤字〔**〕31号)要求,配合州矿山救护队做好本辖区煤矿企业年度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州矿山救护队要严格按照州煤炭局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煤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受检煤矿企业要积极予以配合。加大对矿山救护队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科学、安全开展,矿山救护队在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的规定程序进行,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应急演练计划

(一)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是各县(市)煤炭局要根据本级政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各县(市)煤炭局要根据事故的实际处置过程和预案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对部门预案进行修订,健全和完善本部门在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大对部门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内容。二是加强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各县(市)煤炭局要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做好企业预案与本级政府专项预案、本部门预案、企业之间预案的衔接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煤矿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编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尤其是针对基层层面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应该简化、易学、针对性强,实现标准化、牌板化、卡片化。严格按照《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落实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报备工作。三是凡未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备案的煤矿企业,在申请办理、变更、延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时,不予办理、变更、延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批准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四是各县(市)煤炭局要重视停产、停建矿井的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对该类矿井的危险源监测和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各县(市)煤炭局要把应急预案演练作为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锻炼应急队伍的重要举措,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演练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突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环节,强化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部位的演练,保证一线从业人员掌握事故应急处置要点,不断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各县(市)煤炭局年内至少组织1次“双盲”演练或实战演练。

四、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加大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力度

结合“六五”普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8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开展应急体验性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和技能。

(二)组织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我局制定的《关于做好**年度**煤炭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昌州煤字〔**〕25号)及《关于下达**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新煤安应急发〔**〕10号)有关要求,组织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应急管理人员分层级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和煤矿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考核规章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目标、内容、标准和方法。年内我局将分期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局主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及其应急管理工作部门人员和煤矿企业主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及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班进行培训。

二是深化矿山救护队伍专业培训。加强矿山救护队指战员专业培训,提高矿山救护队伍专业技术能力。充分发挥州矿山救护队的功能和作用,广泛运用模拟仿真、实战化演练等新技术改进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选派指战员参加培(复)训,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技能培训。各县(市)煤炭局要指导各煤矿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煤矿干部职工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井下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矿山救护队要积极开展对煤矿一线从业人员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煤矿一线从业人员能在规定时间正确使用和佩戴自救器的培训,努力提高一线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我局将组织1期监管人员应急自救常识培训班。

五、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水平

(一)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送

各县(市)煤炭局、煤矿企业要按照我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统计分析、事故救援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等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我州煤矿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扎实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

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不断充实本地区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资源、专家、队伍、装备、典型案例和应急预案数据库,及时准确掌握和利用社会各类应急资源,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健全应急专家组工作机制

各县(市)煤炭局要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根据专家擅长专业进行分类,畅通专家参与工作的渠道,调动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组织专家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应急预案评审、应急演练评估、应急课题研究、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切实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促进应对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四)强化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工作

**年度应急管理绩效考评指标作为****年考核各县(市)“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指标的一项重要考评内容,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我局将对各县(市)煤炭局**年度应急管理绩效考评指标进行半年度、全年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各县(市)煤炭局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推动工作的作用。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县(市)煤炭局要将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日常监管一项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加大对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培训情况;煤矿企业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州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技术服务情况;救援服务协议签约、履约情况;煤矿一线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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