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做方案就是要为了预备后续发生的意外当你的梦想无法完成时,我们要写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梳理方案设计的基本思路、要点,一篇合格的方案应包括哪些要素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一)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区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工作,购买特种行业。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审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印染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十一)住校生停电应急预案

1、住校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晚上在晚自学前5分钟做好点名工作(按作息时间表执行),并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学的管理工作。

2、如果突遇停电事故,管理员首先要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不可慌张,然后用学校准备的应急灯进行照明,让学生疏散。

3、如果在停电时学生的作业已完成,要组织学生就寝,等学生全部睡下后才能离开休息;如果学生的作业没有完成,应向学生提供蜡烛等照明工具,监督学生完成作业,一直到就寝后方可离开。

4、学生寝室在没有管理人员监督的情况下,绝对不能私自点蜡烛,点蚊香。

5、总务处要在白天及时供应好蜡烛、应急灯等停电照明工具,照明工具用完或损坏,应及时通知总务处,总务处要在当天就补充到位。

6、如遇学生生病或其它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德育处、总务处等有关领导报告。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二)

为了确保我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以及《顺德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和我局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三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机制

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对各建筑业企业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建筑业企业应根据我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原则,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区建设局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区建设局成立顺德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建设局分管副局长、事故发生地的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建管科、区质监站、事发地安委会、质监分站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1)拟定顺德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2)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发生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时,在事故前线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区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接收指令,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4)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建设局;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筑业施工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为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本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3、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建筑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4)事故报告联系电话,包括项目安全监督员及建设局联系电话;

(5)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6)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筑工程所在镇(街道)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四、应急准备

(一)抢险救灾队伍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各施工企业为事故发生工地的抢险救灾单位,各施工企业应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由企业经理或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为负责人,由企业质安部门参加,成立抢险救灾队伍。

区建设局商请本区新顺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恒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电建设有限工程公司、乐从镇泽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为应急抢险救灾后备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成立机动抢险队伍,负责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工程建设(使用)单位不能独立完成的抢险救灾工作。机动抢险队伍救援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应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与区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与安监、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五、应急处置办法

1、发生重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有关目击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区建设局(电话:******,******)或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员,区建设局应报告区政府办公室(电话:*********)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2、事故发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在事故首发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本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指挥处置,组织救援救护,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3、事故发生企业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并堵塞危险源。

4、发生三级重大建筑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5、事故发生企业无力承担救援工作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调动机动抢险队伍,必要时向区指挥中心请求予以增援。

6、事故发生单位、区建设局和当地政府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单位解决受灾人员及其家属的吃、穿、住等问题。

7、根据区应急预案的规定,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三)

为增强学校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及时、有序、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反应,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项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小组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通道楼梯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7、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吴圣云

副组长:刘生强、高云

成员:黄银、苏昌银、李群、万玉、袁娟

廖必金、李军、邬传家

职责:

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初步判断决策和现场指挥。

1、吴圣云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应急条件下有关抢救、协调、指挥、联络、调度工作。突发事故发生后,吴圣云校长负责向教育总支、区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并指挥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进行指挥抢救和疏散。

2、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要将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刘生强老师负责拨打110、119、120电话请求支援。

3、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并火速通知到位。

4、刘生强老师、高云老师负责救人,吴圣云校长负责指挥,并将受伤者送往临近医院。

5、黄银主任和在场的其他老师要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6、工会组长苏昌银和各班主任火速赶到现场进行现场的稳定工作和人员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安全撤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保持全校教学秩序正常。

四、预警预防机制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给教育总支、区教育局。

漳河镇政政府电话:*******漳河卫生院电话:*******

区教育局办公室电话:********镇教育总支电话:*******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

4、同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的具体情况,迅速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

5、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五、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及时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学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凡有人员伤亡的应尽快拨打120寻求医疗救护。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教育总支、区教育局报告。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教育总支、区教育局。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吴圣云校长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全体师生的情绪,引导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六、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和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调查与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认真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报告,报区教育局。

5、人员善后与抚恤。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相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6、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整改。事件结束后,我校将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生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措施;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学校应建立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3、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八、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1、经常性地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知识的教育,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他们的应变能力、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的能力。

2、预案演练: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要重点进行火灾、水灾、地震等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全体教职工坚守岗位,依本办法执行,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使重大安全事故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保障师生的人事安全。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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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北宿镇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及时有效组织施救一旦在我镇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做到紧张有序,争取最佳处置效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别重大事故类别
(一)本(预案)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在我镇境内造成告别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告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非煤矿山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
2、铁路,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3、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一次造成职工或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5、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火灾事故。
6、其他发行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本(预案)重点放在企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火灾、工程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急性中毒事故。其他事故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一)重大事故应急救灾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分管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
(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安委会、党政办公室、派出所、经贸委、卫生院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三)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门设五个指挥部,分别由分管副镇长任指挥长,各有关贫乏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保卫指挥部,由派出所负责。
2、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以下部门: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事故由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由交管所负责;工矿企业生产事故及锅炉、压力容器和特别设备事故由经贸委负责工种事故由建委负责;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
3、物资供应指挥部,由党政办负责。
4、理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指挥安监办、民政办有关部门协助政府部门负责办理。
三、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区域内紧急调用种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重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市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5220336
镇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54120045412001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电话54120245412013
党杰镇长5412063
经贸委总支书记、安监办主任顾克著13963781479
成员朱本周13563785633
田化冰13953721448
(二)事故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一、发生事故和情况时立即报告镇党政办公室、安委会,并由其分别转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镇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接到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步立即向镇长或安监办主任报告,由镇长迅速向市政府、市安监督局及主管部门报告;安监办人员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协助调查处理等事宜;同时,就通知派出所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
(四)上述单位、个人要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任何人不得瞒报,误报或拖延。
(五)、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到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事故后应急
1、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市政府。
2、交管所、供电所等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或协助上级部门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派出所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生院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设施,抢救伤员,并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并及向市人民医院求助。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经贸委、交管所应当保护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和运输。
6、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7、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五、处理预案
(一)道路交通事故
1、及时出警,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交管所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必须5分钟内出警,迅速到达现场,在快速成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和现场保护、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2、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与医疗急救、消防等部门和具有大型起重设备的企业组成快速反应联面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对于道路发生塌陷、滑坡等造成险情,在采取有效措施疏导车辆安全通行的同时,立即与公路部门尽快抢修,确保安全。
4、应急预案由交管所负责制定。
(二)火灾事故
1、派出所接警后,就以最快速度与市消防大队联系,迅速赶赴火灾地点,根据不同类型火灾,由火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正确选择进攻路线,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
2、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群众和贵重物资,有爆炸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力人员。
3、与市卫生,公安、交警等部门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工作台,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具体应急预案由派出所负责制定。
(三)工程建设事故
1、事故发生后,镇安监办就组织上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工作。
2、制定抢险措施,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人员
3、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4、具体应急预案由建筑单位制定。
(四)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事故
1、接警后,派出所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查明爆炸物品或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和数量。
2、织力量并采取有效措施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和人同疏散。
3、搜寻证据,追查或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4、具体应急预案派出所负责制定。
(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
1、镇经贸委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抢险。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气体等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业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4、具体应急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
(六)急性中毒事故
 

;1、卫生院接到急性中毒报告后,应根据中毒症状及特点,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
2、具体应急预案由镇卫生院负责制定。
(七)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1、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一、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二、立即向市安监局报告。
2、具体应急预案由镇安委会制定。
(八)其它事故按照相关部门的预案,由镇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救灾工作。
五、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特大事故规定成立调查组,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安监办,派出所、和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组成,必要时可聘专家参加,邹城市或济宁市特大事故调查组成立后,镇上述有关部门应立即积极配合。
(二)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事故报告,主要任务是: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和安全防范措施,为防止同类事故再发生提供资料。
(三)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向调查组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现场示意图、照片、录像带、生产工艺流程图,有关设备、工具材料等技术资料和图纸、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单位等。
(四)调查采取现场搜集物证、人证、科学实验等方法。有关人员必须接受调查组的询问,如实向调查组反映情况。
(五)调查组要做好调查处理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将归档资料转交镇政府和安监办存档。
(六)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一般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善后处理费用由事故单位支付。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作为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办事处、村、企业及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别重大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别重大事故抢险救灾义务,必要时,可向驻地企业求助。
(四)各办事处、村、企业及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特别重大事故预案,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五)各办事处、村、企业及各部门制定出的特别重大事故预案,应报镇安监办备案。
(六)本《预案》自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有效解决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xx委办〔2016〕3号)、《xx省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xx安〔2016〕7号)和《xx省建筑施工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建质函〔2016〕20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为总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加大各类重大危险源管控力度,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逐步形成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工作体系,落实建筑施工参建各方企业主体责任,形成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巡查行动和“铸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使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检查系统,履职尽责,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内容和执法标准。二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督查、现场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力度。三是加大对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力度,完善机构和人员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xx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系统”应用,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到岗履职,实现项目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制。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对标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安全管理。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严格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发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总牵头作用,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拨付安全措施费用,协调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而没有明确总、分包安全责任的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四是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审查、巡查、检查、验收和报告等责任,发现和制止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等,全面落实安全监理责任。

(四)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安全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不同施工阶段、季节和重点施工部位和关键环节编制隐患排查计划,建立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台帐。监理单位要及时辨识危险源,对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完善督查、核查、排查和企业自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五)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全面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继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建筑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等,严格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建筑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xx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全面推动我市建筑行业安全工作发展,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二是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持续开展对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加大事故通报和处罚力度

对事故调查处理要按照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地进行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对发生建筑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对监理企业的处理。加强联动执法,切实落实对外省企业的处罚。加大对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的查处力度,对漏报和瞒报事故的一律按照处罚上限进行处罚。建立事故挂牌督办和办结销号制度,加强层级监管,在事故处理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处理不当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高度认识,切实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建立健全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

(二)突出重点,精准施策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抓住建筑施工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三)加强检查,落实工作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切实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对辖区内在建工地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积极措施要求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按上限处罚。

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做好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末将本地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我委(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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